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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社会关系论文(精选8篇)

来源:网友 时间:2023-08-30 手机浏览

个人社会关系论文篇1

关键词:社会建设;社会结构;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09)04-0116-05

社会结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马克思主义者认识和分析社会的重要视角和方法之一。随着时代的进步,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需要在实践发展的基础上不断获得新的内涵与意义。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的继承和创新,尤其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思维观念和总体布局的实践上,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进行了创新性的理论发展和实践运用,进一步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并丰富和发展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

一、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的核心内容及其方法论意义

在人类认识和阐释“社会”的思想进程中,将“结构”这一概念纳入到社会科学研究中并形成“社会结构”理论的做法在马克思之前或其同时代就有众多思想家开始尝试了。早在17世纪的社会历史理论中,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的“社会物理学”就是典型的社会机械论体系和自然主义的社会理论,这种理论将社会看作是人模仿自然用自己的技艺创造的类似于机器的一种庞大动物――“利维坦”。当然,这与16-18世纪世界自然科学的成就主要集中在数学(几何学)、天文学以及力学等领域有关。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自然科学取向的社会认识方式被后来的研究者所继承。例如,奥古斯特・孔德(Auguste Comte)和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等都曾依赖生物学来建构“社会结构”概念。孔德将社会看作是一种有规律的结构,它与生物有机体有极大的相似性,是一个由各种要素组成的整体;斯宾塞则进一步将社会理解为由“支持”、“分配”和“调节”三大系统而组成的一种结构。这些理论都直接反映了一种自然科学取向的社会认识方式,建构和描绘了一幅与当时的认识水平和思维方式相一致的机械性的世界社会图景,霍布斯还被恩格斯称为“第一个现代唯物主义者(18世纪意义上的)”。但是,这些关于社会结构的认识和做法都还只是一种现象一功能层次的生物学取向,真正科学而系统的社会结构理论来自于19世纪中叶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史观,正如所指出的那样,“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大家对于社会的历史只能限于片面的了解,这一方面是由于剥削阶级的偏见经常歪曲社会的历史,另一方面,则由于生产规模的狭小,限制了人们的眼界。人们能够对于社会历史的发展作全面的历史的了解,把对于社会的认识变成了科学。这只是到了伴随巨大生产力――大工业而出现近代无产阶级的时候,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集中包含着以下三个层次的核心内容:

首先,社会是结构意义上的整体构成物,这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的基本内涵。不过,马克思更多的是通过“总体”、“总和”等概念来表示他对社会结构整体性的理解。一方面,社会是由一系列特定要素构成的总和,特别是人们的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不是由个人构成,而是表示这些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另一方面,马克思将具有结构整体性的社会进一步归结为人们生产关系的总和,其中,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马克思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认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在这里,马克思向我们呈现了整个社会的物质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完整景象,使社会成为一个以经济结构为基础、各组成部分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其次,作为整体构成物的社会,还是一个以实践为基础的具有自我更新与发展能力的有机体。在谈到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的时候,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马克思在《资本论》1867年第一版序言中指出:“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马克思在批判地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以人类社会的实践本质为出发点阐释社会有机体理论,认为社会不仅是一个具有严密的有机联系并充满辩证的发展运动的活的有机体,更是一个建立在人类实践和交往活动基础之上的一个整体的实践性范畴,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实现了对传统社会有机体思想的彻底扬弃和超越。正如列宁所认为的那样,马克思和恩格斯所称之为的辩证方法“把社会看作处在不断发展中的活的机体(而不是机械地结合起来因而可以把各种社会要素随便配搭起来的一种什么东西)”,而这种方法正是社会学中的科学方法。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着重说明了社会是由包括人在内的全部社会生活条件、要素的有机构成并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和不断发展着的有机整体,是一个在哲学层面上以实践为基础来辩证动态地思考和解释各种社会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如何生成、运动、发展为一个系统整体并最终指向人自身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理论。

最后,社会结构是在矛盾运动的作用下不断变化发展的,这就进一步说明了通过社会结构的变动发展实现整个社会协调发展的深刻道理。通过矛盾运动来分析社会结构的变化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的一大特质。马克思认为,社会结构的变迁必须“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也就是说,“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了生产力的桎梏,先前建立的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会发生变动,“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社会结构在本质上是一个由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矛盾关系 体,正是有这样的矛盾关系和矛盾运动的存在才使得社会结构不断处于变化之中,这种变化又为整个社会实现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奠定了基础。

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无疑是对以往社会结构理论的扬弃和超越,这为我们认识和理解社会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武器。马克思的这种社会结构理论“第一次使人们有可能以严格的科学态度对待历史问题和社会问题的假设”,从而“使人有可能从记载(和从理想的观点来评价)社会现象进而以严格的科学态度去分析社会现象”。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依然是我们今天认识社会本质并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思维方法和实践指导。当前,在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我们应该在继承与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的基础上赋予其新的内涵与意义,使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指导。

二、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的创新

作为唯物史观重要内容的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一直是人们认识和理解社会的理论基础和方法指南。实践的发展呼吁理论的创新,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也需要随着实践的新发展和时代的新进步而不断获得其新的内涵与意义。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的继承、发展与创新。

第一,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将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中本来存在但一直未被重视或重视不够的领域――政治、经济和文化以外的社会领域重新突显出来,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的重新思考和创新认识。在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中,社会是一个由众多的方面、部分、层次和环节组成的整体。而我们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三位一体”只是从主要层面上来理解社会的,这个社会主要是指包括政治、经济和文化在内的整体社会。其实,在整体社会中,还存在着诸如社会管理、社会民生、社会事业等具体社会领域,这个与政治、经济、文化相并列的具体社会领域也是整体社会的重要组成元素和部分,在整体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在“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作为整体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的“小社会”或“具体社会”获得了其应有的表述和地位,这有益于人们对于具体社会的特别关注和重视,更有助于整体社会的协调发展与和谐进步。从根本上说,以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提出为标志的“四位一体”总体布局战略思想的形成并不是人们主观愿望或臆想的结果,而是在科学认识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制订出来的,这其中包含着在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上的思维观念的创新和理论认识的发展,是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的一种积极形式。

第二,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的创新成果。从理论意义上讲,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实践层面上,社会建设问题的真正提出还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逐步展开联系在一起的,这正是实践发展催生理论创新而创新理论又进一步指导发展了的实践的积极表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这其中始终存在着一个总体布局的问题,而“布局问题,在工作安排上是一个战略部署问题,在理论上是一个结构问题。”在整个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党和政府始终自觉以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为基础并对其不断进行新的探索,这是一个实践创新的过程。自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的战略问题上,我们先后经历了三次重大发展:从“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的“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总体布局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的“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纲领性总体布局,再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构成的基本纲领”的“四位一体”式总体布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上的每一次发展都标示着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认识的深化,将社会理解为以实践为基础的具有自我更新与发展能力的有机整体,这也是人类社会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现实写照。而将社会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予其在整个社会发展中应有的地位和重视,更加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的发展与运用,符合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是党在新时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

第三,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要求必须像发展经济、政治和文化一样去建设具体的社会以实现整体社会的和谐,这种要求正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所强调的“社会是在矛盾运动中实现发展”这一理论的创造性运用。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社会结构是一个由生产力、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所构成的矛盾体,正是这种矛盾的存在和运动使整个社会不断突破已有状态而实现新的发展。

我国社会建设问题的提出同社会结构的矛盾及其发展运动紧密相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生产力获得了极大的解放,经济迅速发展。经济结构是社会结构的基础性领域,经济发展要求社会其他各领域必须发生与之相适应的变化,只有这样,整个社会才能实现全面协调发展。这一点,从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所作的本质规定中就可以清楚地看出,那就是社会主义不仅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而且还必须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里已经蕴含着社会建设的最初形态。而对社会建设的正式关注和重视则主要来源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想的提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因此,必须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本质上看,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社会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通过调节社会结构的矛盾运动而促进整体社会的和谐。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更加明确地强调了作为与经济、政治、文化相并列的具体社会必须得到高度重视和精心建设,这既是促进社会结构矛盾运动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为直接的要求。

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在思维方式、思想观念、 实践发展以及现实运动等诸多层面上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进行了继承、发展和创新,使社会结构这一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获得了新的内涵和形式,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重大意义。

三、当前加快推进社会建设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党的十七大报告将“社会建设”单列一章进行论述并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具体要求,这在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历程中还是首次。社会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我国的社会建设实践尚处于探索性的发展阶段。当前,加快推进我国社会建设事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首先,在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中树立正确的社会建设理念,为社会建设的实践工作提供思想理论基础。尽管关于社会建设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在政策制定和现实实践中也已开始高度重视社会建设问题。但是,广大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在实践操作中仍存在着对社会建设认识不深刻和不到位的问题,这严重影响了社会建设的健康发展。因此,树立正确的社会建设理念仍然是当前急需解决的一个前提性重要问题。只有在思想认识上对社会建设有一个准确把握和高度重视,我们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去自觉推进和科学实施社会主义的社会建设事业。当前,一些地区对社会建设的认识不够,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和唯GDP论英雄的非科学的发展观念仍然存在,以人为本的发展目的和价值观念还不够深入,忽视整个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增强广大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社会建设意识和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在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中,加强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学习、宣传和普及,使广大干部和群众正确掌握社会建设的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明确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使我们的发展既符合客观实际和客观规律,同时又符合人民的利益和人民的需要,而社会建设对此可以大有作为;另一方面,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中,进一步加强和深化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研究工作,可以从哲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多学科视角进行综合研究,为社会建设实践提供理论上的支撑。

其次,正确处理“四位一体”的关系,摆正社会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位置。一方面,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是一个整体,必须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使之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四种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又各自担负着不同的角色,经济建设依然是中心,必须促进国民经济友好又快发展,政治建设是保障,必须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文化建设是动力,必须努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社会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不仅可以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条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社会建设应该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它是实现社会和谐的直接要求和现实途径,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是科学发展观在实践层面的具体要求和重要内容,具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性与价值性的双重指归。

最后,正确处理社会建设中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的关系,既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又要兼顾社会建设的全面协调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建设的事业中,既有如何处理“四位一体”的辩证关系问题,也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自领域内如何协调与发展的问题。对于社会建设来说,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方法原则指导下,做到统筹兼顾。一方面,社会建设需要全面展开,既有社会结构的调整与构建,又有社会体制的改革与完善,既有社会组织的优化与重组,又有社会事业的强化与充实,既有社会价值的整合与提升,又有社会矛盾的预防与化解,等等。这每一个方面都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和积极的建设。另一方面,当前的社会建设又是有所重点的,那就是改善民生,这是当前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和瓶颈问题,也是当前最为紧迫的任务,在整个社会建设事业中具有关键作用和核心地位。按照党的十七大的战略部署和要求,当前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主要包括六个方面:(1)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2)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4)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5)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6)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以这六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民生问题是当前社会建设的重点,直接关涉着社会建设的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重点加以突出和推进。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03

[2]选集[M]第l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283,284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220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2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第2卷,4Gg,:人民出版社,1995102

[6]列宁选集[M],第l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2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3

[8]列宁选集[M]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

[9]列宁选集[M],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8

[10]李君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根据与理论意义[J],求是,2D06,(24)

[11]邓小平文选[M]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67,

个人社会关系论文篇2

摘要:社会资本是经济社会学领域中的一个基本概念,也是诸多学科关注的焦点。它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被提出,至90年代后逐渐成为一个国际性的学术热点和研究领城。本文主要探析社会资本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的主要社会资本思想。

关键词:社会资本;主要思想

一、布迪厄的主要思想

布迪厄认为,社会资本是“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体,那些资源是同对某种持久的网络的占有密不可分的,这一网络是大家共同熟悉的、得到公认的,而且是一种体制化的关系网络,换句话说,这一网络是同某团体的会员制相联系的,它从集体性拥有的资本的角度为每个会员提供支持,提供为他们赢得声望的‘凭证’,而对于声望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理解”。“这些资本也许会通过运用一个共同的名字(如家族的、班级的、部落的或学校的、党派的名字等)而在社会中得以体制化并得到保障,这些资本也可以通过一整套体制性的行为得到保障,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在交换中也就或多或少地真正地被以决定的形式确定下来,因而也就被维持和巩固下来了。这种确定和维持是建立在牢不可破的物质的和象征的基础上的。”①据此,笔者认为布迪厄所说的社会资本是一种在体制化的网络关系中的各种资源,它存在于正式的组织中,而非存在于非正式的组织中,其中的成员都可以获得该组织的社会资本所带来的声望、地位等资源且能得到稳定的保障。但笔者认为在中国社会背景下,布迪厄的社会资本的涵义在有些方面不符合中国情况。例如他将社会资本看作是体制化的关系网络中的资源,这就排除了个人先赋地位的社会关系网络中的资源。而中国是一个讲究熟人社会关系网络的社会,重人情面子,遇事喜欢找关系,且在多数情况下先赋地位的社会关系即熟人关系更容易达成目标。这种熟人关系即中国式的社会资本就和布迪厄所说的社会资本不尽相同了。

布迪厄的社会资本思想还包括他对三种资本类型的研究。他研究了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三者之间的联系、区别与转化。认为“经济资本是最有效的资本形式,可以普通的、匿名的、适合各种用途的、可转换成金钱的形式,从一代人传递给下一代人。经济资本可以更轻易、更有效地被转换为象征资本(即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反之则不然,虽然象征资本最终可以被转换成经济资本,但这种转换较为复杂,不是即时性的,且带有一定的风险性”。②如“富二代”就是经济资本从一代人传递给下一代人的表现。又如,富家子弟可以很容易地通过经济资本的投资而获得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反过来再获得经济资本,而平民子弟则较难获得和转化这些资本。

二、科尔曼的主要思想

美国社会学家科尔曼从理论上对社会资本作了更全面而具体的界定和分析。科尔曼的社会资本定义是:“社会结构资源作为个人拥有的资本财产,即为社会资本。它存在于人际关系的结构之中,既不依附于独立的个人,也不存在于物质生产过程中。”③他还指出社会资本和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同为资本的三种形态,区别是物质资本是有形的且有物质存在形式,人力资本是无形的,存在于人们掌握的知识技能中,社会资本虽也是无形的,但它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的形成依赖于这种关系按照有利于行动的方式而改变。笔者认为科尔曼的社会资本定义比较符合中国社会背景下的社会资本概念,即社会人际网络关系。因为在他的定义里社会资本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中国社会就是非常注重运用人际关系来达到特定目的或目标,所以科尔曼的理论更适用于中国社会。此外,科尔曼还较为详细地阐述了社会资本的五种形式:义务与期望,信息网络,规范和有效惩罚,权威关系,多功能组织和有意创建的组织。关于社会资本的特征,他指出,“社会资本具有公共物品性质。一般情况下,物质资本是私人物品,不存在次优投资,财产权保证物质资本的投资者获得资本利润,因此人们投资于物质资本的积极性始终没有降低。人力资本也同样,至少与学校有关的人力资本如此。但社会资本则不同,特定的社会结构使社会规范以及相应的惩罚措施得以存在,这种社会结构不仅使积极参与建立规范的人受益,而且使处于相应社会结构中的所有人受益”④。他还强调社会资本的不可转让性,即它难以被轻易地交换。综观科尔曼的社会资本理论,其在深化社会资本理论内涵的同时也受到了各种批判。如指责他的社会资本概念模糊,没有关注社会资本的负面影响等。笔者认为他强调社会资本不可转让的特性似乎不是很准确,至少不太符合中国的实际。因为在中国社会里社会资本表现出明显的可转让性。如由财产转让,权力转让而出现的“富二代”、“官二代”,一个家庭的社会关系网随着老一代人的离世而转接给下一代,这都是社会资本可转让性的体现。

三、结语

社会资本理论从起源到发展,无论是经济学、政治学还是社会学都对其给予了极大关注,其理论内涵已经非常丰富了。但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理论体系,各学科都是从自己学科立场阐释该理论,即便同一学科,研究者们的观点也不尽相同,而且理论研究多,与之结合的经验研究少。此外,在中国这样一个强调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的社会中,社会资本理论对研究社会结构及其运行方式具有重要意义。但它起源于国外,有些理论阐述不太符合中国实际。因此,研究者们要加强共识与合作,在借鉴国外理论的同时展开本土化的经验研究,以促进社会资本理论的不断创新、丰富与发展。(作者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参考文献

[1]《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尔迪厄访谈录》,[M],包亚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2][美]詹姆斯·科尔曼著,《社会理论的基础》,[M],邓方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

[3]张广利,桂勇,《社会资本:渊源·理论·局限》,[J],《河北学刊》,2003、(03)、

[4]郑剑,《社会资本论》,[D],华中科技大学,2011、5、

注解

①《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尔迪厄访谈录》,[M],包亚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202、

②《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尔迪厄访谈录》,[M],包亚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218、

个人社会关系论文篇3

关键词:艺术文化;艺术文化学;艺术社会学;学科转型;中介论;间性论

中图分类号:G05;J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13)04-0101-11

收稿日期:2012-12-31

基金项目: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当代艺术文化与艺术文化学研究”(200682085)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程原(1961-),男,回族,河南郑州人,集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

在当下的中国,从生产资讯到文化消费,经济、社会和常人生活中的视觉化、象征化现象日益突出,市场行为与社会互动不仅呈现出鲜明的中介化和间性化特征,而且作为特殊的文化生产方式,艺术文化的产业化,还被视为是最主要的承担者而不断被社会所倚重。就艺术文化学而言,这种不断扩大且日益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社会文化态势,既获得了学科理论视角的“中观”性,同时也呈现出与传统艺术文化学范式有别的新内容。

一、历史的回望:中外学术史综述

以新世纪为界,就世界范围看,作为外来物,艺术文化一词虽较早出现,但就学科意义而言,无论是英美还是欧陆,至少在20世纪上半叶也未达到成熟;而且有意思的是,作为现代艺术学意义上的分支学科,艺术文化学从发生到现在,始终与艺术社会学有着某种孪生性、互文性和共生性。在我国,具有学科意义的艺术文化学构建至今尚不足30年。虽然20世纪新文化运动前后一个时期的文化之争和艺术理论转型,为艺术在社会文化中寻绎了一定地位,并促成了本土艺术文化学和艺术社会学最初的蒙发,但其总体上还是一种非学科性的自发状态。新中国成立前后至20世纪70年代末,有关艺术文化的探讨,一方面受到普列汉诺夫为代表的苏联艺术社会学模式的影响和抑制,一方面又随着“中苏”意识形态分歧、国家断交和我国极左思想的遏制,从而使得包括20世纪50年代之后苏联相对成熟的艺术文化学理论既无话语平台,也不构成影响。“”后自20世纪80年代始,随着美学、文化热的勃发,我国艺术文化学研究开始成为一种自觉的学科化要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从美学到艺术文化学、艺术社会学,相继开始不断将“中介理论”作为自身学科“现代转型”的核心理论和范畴,以致至今都保持了这一基本的共有特征。具体讲,除了匈牙利学者豪泽尔在其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德、英、中不同文字相继出版的《艺术社会学》中,因明确提出并运用“社会互动”性质的“中介论”而影响世界之外,按出版时序,国内最突出者,一是劳承万1986年版的《审美中介论》专著,该书通过对人的社会关系结构内化意义上的心理机制的内外归因与统一,挑战了当时的审美关系二元论和艺术机械反映论的思维定势。二是1988年周宪等人通过其《当代西方艺术文化学》译序,表明“有意提倡一门艺术文化学”,并借鉴西方文化社会学的概念这样界定:“艺术文化学应当是一门在文化场中研究艺术‘场效应’的学科”;其构成上应包括专事于基础理论研究的“艺术文化哲学”和面对艺术现实的“中介层次”的“艺术文化批评”两个基本部分。这是国内首次将“艺术文化学”与“中介”概念相联系。三是1990年杨春时的《艺术文化学:超越的文化》专著,作者此时虽仍将艺术文化的核心建立在主体性观念上,但其将“目光向下”到艺术文化生产与消费基本过程的同一性中则颇有具体化的推进意义。有必要提到的是,尽管学科取向不同,但姚文放1993年出版的《现代文艺社会学》,由于继承接受美学心理机制这一“内在社会工具”和豪泽尔的理论传统,明确以中介论来解释艺术与社会生活之间的联系,提倡寻找并逐个敲开连接两端的中介环节的硬壳和结构,以及尝试揭示中介的“双向互动”等努力,在相当一个时期里颇有影响。四是1996年丁亚平出版的《艺术文化学》。也许是有意回避“中介”存在方式的实体性或是传统社会学意义上的“结构”性,其论点是:一切艺术文化现象乃至其整个生命无不渗透着“对话”关系并都产生于对话之中;艺术文化就是“对话”及多个区域“各相关话语系统‘能动的振荡’”;艺术文化学应当是一种关系研究、整合研究。

从学科史角度说,20世纪最后不到20年的研究,就其关键话语讲,整体上确实为我们提供了理论由抽象向具体提升的路向。然而,回望过去,仅就上述研究的历史基础和时限看,这些成果大多形成于“网络民用化”――生产数字化、产业信息化、人际媒介化、价值象征化等大规模、实质性的社会中介化之前。应该说,这客观上不仅局限了人们对由现代可视技术、映像信息直接推动的大众视听文化社会情境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切身体认,也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们对这一全球最大生产工具和互动平台所形成的社会“文化场”、特别是价值观变化的理解和站位,影响了这种因新技术、新机制的全面嵌入所带来的从经济行为产业结构到生活方式消费观念等各方面的深刻作用和复杂内涵的体会。人们难免会问:“中介”或“对话”的直接性与间接性,自发对话与通过意志管道对话究竟能有多大程度的相同性;而所谓艺术文化批评这一“中介层次”,与今天相互中介又不断同构的多主体、互主体、乃至主体间性化的市场化生存,又具有何种意义、何种程度的照应?

这些问题,也就构成了事情的另一个方面。进入新世纪以来,涉及“艺术文化”的言论虽然不少,但专注“艺术文化学”学科建设的研究却并不是很多。除《文艺报》等少数报刊发表有为数不多的专论外,艺术转型与文化实践的主题,似乎再被“艺术社会学”的声音掩盖。即便就艺术社会学本身的现代转型看,作为20世纪末文学界借“文化研究”提出“文化诗学”学科构想的延伸,其主要也是援引中介论乃至传播学、消费心理学等互动理论来凸现艺术社会学的“现代”新内涵。至于直接于中介理论的建构,近年出版的包括传统人类学、现代“符号论”或新增“策展人”等在内的延展性著作暂且不计,其他论者,则多以论文形式散见于语言文学、广播电视艺术学等学科领域。相比之下,更为基础的研究,则主要表现在经济学、哲学等艺术学之外的“他领域”。那么,仅就艺术中介论而言,尽管有论者为了纠正传统审美观因忽视现代艺术的多种非审美取向以及在理解上的不足,提出应以“审美中介论”取代“审美中心论”;或在埃斯卡皮“创造性背叛”心理能力等内化中介的外在效应上指认,存在于艺术与社会之间的一系列复杂的中介――艺术创作与生产、传播与流通、接受与消费等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具体环节,是建构更现实、更系统也更科学辩证的现论框架的基础;或是继姚文放借助接受论“作品一期待视域一受众”框架和皮亚杰“内在图式”结构,揭示作为中介存在的“期待视野”对作品、艺术发展与质变的重要作用等观点都很值得注意;以及从价值论的角度,认为艺术价值在艺术创造一接受中的生成和实现,一般是由人的一种“群”的“艺术需要”关系范畴中的各要素构成的“中介体”引导和规定的思想也耐人寻味。但是,总体看,这些言论虽有新意,然因其各自站位、问题需要和视野不同,所及中介问题,实质上大多仍未超出格罗塞(ErnstGrosse)对艺术科学的对象、方法做出的“个人的”(心理学的)和“社会的”(社会学的)两种形式的二分法范式,甚至可以说是不自觉地遮蔽或是隐性强化了二元论思维。

为此,从现代互动技术、媒介经济和消费再生产等构成的“互动社会”的复杂机制和原则看,无论是艺术文化学还是艺术社会学,能否很好地独立解释现实复杂的问题和现象,其本身也是一个问题。这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事物存在的普遍联系意义上,产业化、市场化了的多主体互动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因不断资讯化而不断中介化、间性化的社会,一个以不断美化消费、增值资本、象征价值为核心,以制造时尚、营造需要、分化阶层与同化阶层、刺激“再生产”来攫取动力的文化“消费社会”。二是作为社会的一个不断成熟、发达的重要标志,在“中介”名义下,似乎不仅一般地包括了那些外在的、显性的组织、结构和行为,同时,也不可避免地触及了那些被中介观念遮蔽、随附人的生存需要而主动交互,从而正在不断对“人-物”互动、“人-我”互化、“我-我”变换等社会关系结构发生支配作用的利益诉求和机制。然而,这些问题如果与近10年来发生在文艺美学领域中的“主体间性”理论探讨的同质性问题相比,中介论就显得既不甚精致有效,也不甚合理。换言之,作为现实生活的关联性、同一性表现,特别是从中介组织到中介符号,从相互中介到自我中介的随时转化、即时互化乃至间性化存在看,这显然已不再是一个对自身学科做出“多维形态”与“定位”的问题了,而是要紧跟时代、解放思想、悬置成见,在实事求是地展开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转换中,通过进一步深入生活世界、常人行为的内在关系与动因,来探索其机理,寻绎其内涵,统整其范畴,从而通过问题的深化来达到对问题的再认识和重释,为本土艺术学及其分支学科的发展转型提供有效帮助。

二、现实的回应:当代语境与对话场域

每一学科固然都有其自身的特殊矛盾,但其本身也始终处在事物的普遍联系中。对于处在中介化、间性化历史情境中的艺术文化学而言,问题的困难性和复杂性,就在于历史与逻辑、理论与现实等各种问题和关系的同在性和同一性。就前者而言,姑且不论自孔德以来对社会“静力”结构与“动力”发展,或是对“社会结构”究竟是“坚硬的”、“物质性”的,还是“柔软的”、“精神性”的双重探讨和疑难,有一点可以肯定,与人类学家惯常将“结构”视为一个“文化”概念并从视觉符号论角度加以把握相比,那种倾向于机械地把“结构”和“文化”对立起来的传统社会学,无论是在深度研究,还是在社会实践与转型意义上,都是不可取的。因为,即便就作为人类共同体的“社会”这一概念本身的要义而言,“人”也是“社会的主体”。由于人的存在从来不是孤立的和静止的,同时也由于每一个人只有当“进入文化中,才能真正成为社会个体”的存在,因而就其现实性而言,这也正是“文化”之所以能够从物质的到精神的各层面的总体性上,涵盖人类史中所获得的一切物质能力和文化财富的原因所在。如在“”极左思想和“集体意识”支配下的社会生活中,资本经济作为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的一种基本的功能性结构,就曾一度从我国经济体制中被删除;当环境问题“出现”时,就带来了环境意识、环保组织,并最终构成了国家环保机构和环保体制。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反映在学术上,除博厄斯(Franz Boas)曾批判继承泰勒的“交错文化研究法”而提倡宏观研究与微观分析结合,以毛斯(Marcel Mauss)为代表的涂尔干学派明确指认社会研究与文化研究密不可分这一“社会事实”之外,更为典型的事例是,当代美国人类学家墨菲在后结构主义人类学成果基础上,鉴于“社会互动”和“文化符号”于人类行为的不可分性,从而在其著作《社会人类学引论》再版时,将之更名为《文化与社会人类学引论》。换句话说,无论是本土社会文化实践,还是国际人类学发展事例,所有这些,又从一个侧面同时说明了风行全球的伯明翰学派“文化研究”(Britishcultural studies)为什么自20世纪90年代始,或作为艺术社会学、或作为艺术文化学,以致最后又被当作一种“跨学科跨文化研究”方法而被引入的根由。

当下国际意义的艺术文化学和艺术社会学,渊源上都是由文化人类学参与奠基了的文化社会学和集审美、心理、文化等因素于一体的文本社会学和文化批判理论,以及代表了当代人文主义“百科”交叉点的共同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当然,鉴于文化研究有被泛化之虞,国内学界响应美国“文化诗学”的主张,一些学者和机构也因之提出了旨在使本土艺术学范式超越“自律研究”和“他律研究”的构想。然而,在笔者看来,包括艺术社会学在内的这些当代艺术文化现象,与其说是一些学者所谓的“品质阅读”与“价值阅读”两种方法的辩证统一或“融合”,毋宁说它是一种立体开掘当代“中介社会”非线性共生关系的“主体间性”和“学科间性”的同源性反映。换言之,就互动理论与“相关性”复杂原则(leprincipe relationnl)看,正如当代著名社会人类学家布迪厄所说,那种“将社会科学分成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与社会学”为代表的,将主体与客体、行动与结构、文化与社会不断二分的传统形式逻辑,正像将人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互化结构作二元分立一样,其本身就是“从最初的一种错误定义而形成的”。

事实上,近10年来,国内引领学术范式转型的一些节点性人物就援引“日常生活世界”等现代哲学资源,不断宣示现实生活的审美化正在不断挑战艺术自律论的基础,艺术与日常生活的传统界限,随着茶肆酒吧、休闲娱乐、广告时装、社区广场等日常生活的艺术化、审美化而日益消解,从而导致文艺研究的主旨也从对审美对象或艺术特征的考究,转向对文化、消费以及与社会经济政治等复杂互动关系的多种分析和综合运用的解说。这种转向,在学理基础和国际语境上,不仅包括豪泽尔的“艺术与社会的关系可以互为主体和客体”,其相互间的影响具有“同时性和相互性”等逆经济社会决定论的精神传统。而且,更属于当前全球社会与文化史学在“实践的历史观”转向中对“社会结构”的深入盘诘:在包括布迪厄等一批重量级学者在内的这条路向上,正如其代表人物斯韦尔(William H Sewell)对“结构”概念隐含的问题至少有这样的诟病:一是因“结构”不承认“人”而有忽视主体的倾向,且行动者被悄然释为程序化了的木偶;二是“结构”无法说明自身可能的和事实上的“变动”,且把发生的变化归因于历史、政治、经济等外部因素的作用;三是至今在理解上仍难以确定“结构”究竟是一个“物质性”的还是一个“精神性”性的概念。因为在习惯意义上,作为艺术社会学历史根基的传统社会学,历来被视为是以“社会结构”或“结构”为其主要对象的科学。正因为如此,这种历史观试图克服两个弊端,一是年鉴学派对“总体史”的追求和“二战”后兴起且惯于从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寻找社会变迁终极原因的“新社会史”的经济决定论;一是由前者内部的逆转而强调文化、符号、话语首要性而引发“文化与语言转向”并最终走向极端化的“新文化史”的文化与语言决定论,并在新的“实践理论”或“实践的历史”观的意义上,力求协调文化作为“体系”和“实践”的一体化关系。应该说,“体系”和“实践”无须二分,两者之间是一个辩证互补的关系。在现实性上,“体系”即“实践”。文化作为社会存在的一个维度有别于其他维度;而作为一个符号体系,其“真实但微弱的内聚力”,仍然要不断被实践突破而发生转变。萨林斯在文化秩序与个人行动辩证关系上也认为,虽然文化在人类有目的行动中运用体系与结构这样一种二元存在模式,但结构是静态的,而人类行动却在时空中不断展开;行动固然在结构中开始并结束在结构中,但实践行动的积累性和聚集性的效应,将迫使结构发生变迁来为历史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因此,文化不仅在行动中被改变,同时也被再生产;从而“结构”也就只能是一个历史性的存在。而且与接受美学有些偶合的是,还有人把“意义的生成”置于语言符号和物质实践的交互地,正是通过各式各样的文化实践,符号的使用者才从经验上日益感到其真实的存在。换言之,也就是行动者自己在其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创造了意义。事实上,这种将传统的社会与文化、结构与实践的“因果”性转向对“同源”性关系的理解,不仅使得线性的社会“决定论”自然要被“促进论”或“影响论”取代,而且也是陶东风提出要把文化看作是一个既反映现实、也建构现实的基本的社会实践的话语背景。也正是在这一历史性思潮中,国内一批学者同时依据马克思“实践一精神”掌握论高调倡扬:艺术既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方式,也是创造世界的一种方式;其创造物,是具有物质形态的精神存在物,并在介入“历史创造人”的过程中实现创造“历史的创造者”。就笔者看,这种基于全球大文化思潮所对传统形式二分逻辑的反弹法,以及具体到对文艺反映论的作用,不仅是一种从认识论本体论向实践论本体论全面“和合”“建构”的历史转向,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种必须通过认真关注社会的集体表象,摆脱社会起源史意义的文化、政治简化论,避免将政治、社会意识形态视为自成一体且与生活相隔离的观念误导而回归存在的历史新要求。

循上而言,无论生活化、实践化学术转向的未来如何,眼下可以肯定的是,中外学术界前呼后拥的文化转向、语言学转向和后现代主义与视觉文化的兴起,不仅进一步比照出单向度思维与视野之不足,从而也再拓了更多的可能和空间。作为主体交互关系存在的人的自由实践与互动,似乎意味着艺术文化学与其他姊妹学科,也只能在实践存在的交互中介、交互塑造的同一性中,在由解放理性、价值理性所支持的“学科间性”乃至“去学科化”的辩证策略和理论勇气中,才能真正获得现实观照和发展。

三、中介间性:当代艺术文化与社会学要素透视

人们知道,在一结构化的系统中,一个新的要素的出现,并非一般地增加了系统量,而是会带来整个系统的功能、性质等结构性的变化。马克思说得明白:每种时代都有一种在地位和影响上支配其他一切生产的生产方式,“而它的关系也支配着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目前,数字信息技术带来生产工具、生产方式的巨大变革,所产生的影响,决不简单地只意味着工具形式而不是世界处境和意义的变革。作为一种划时代的产业革命、语言革命和社会交往方式的革命,它一方面使得社会通过“视觉语言”、“视像交际”等“中介机制”促使数字语言感性化、物质生产人文化和技术社会人性化,一方面又使得人与物、人与人的历史的对象性关系,演变为心物交融、生存互化的多维化“主体间性”关系。不止如此,在文化共生与社会互动上,这种将工业文化与技术文化不断转化为以制造形象、消费形象为特征的“文化工业、文化产业”的生产力,不仅广泛激发了人们对视觉文化、审美文化、大众文化的文化消费,同时相应地也带来由各种中介组织、中介机构集成的中介产业和间性机制,从而在各个层面上生成了间性化的中介行为和中介性的间性意识,以至在这种社会生产、人际交往的显性中介与作为隐性机制的心理机能之间的间性化交互中,人不仅是自身(包括大我)行动的价值目的,而且还必须不断地互为中介、协同关系才能达到这个目的。甚至在人自身现实而根本的多重性上说,人同时还必须不断地调整心态、中介自我才能协和群己,从而确立社会关系、展开价值交换来适应这个中介化和间性化的世界。

其实,“中介”一词的传统意义并不费解,它是表征事物之间间接联系的范畴,是指处于不同事物之间或同一事物不同要素之间起联系作用的环节和过程。但在现代纵横观上,它却难以很好揭示空间上并存事物之间的联系与互动,时间上事物转化与发展的内在肌理和动因。而具有伦理基质并作为“他者理论”另面的“间性论”,虽渐成于现象学、解释学、人际交往理论等西方现代哲学,但“间性”现象、间性思维则同人类一样古老。就当下而言,间性是一个以双方或多方共存并相互交涉为前提的网状“关系”概念。由于“主体性”是基于反叛人对神教君政的从属性而建立起来的以“人”为主体的前现代概念,所导致的相对于世界的“人类中心主义”和相对于他人的“个人中心主义”两个方面的副果,就必须联系到以扬弃“主体性”为要旨的“主体间性”上来理解。本体论意义上的主体间性,强调的是超越并包容主体性的一种人与世界的本原、平等而应然的共在共生关系。就此而言,“中介”概念与思维,严格讲也是前现代的,其暗含的前提或处境是:在“主体-对象(世界)”之间,它是主体为达到某一目的而在特定对象之间派生出的一种“物格”化的工具或手段。而事实上,由于人类历史上所有的生产方式和生存关系,本质上都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实现的,因此,即便在传统的“主体-中介-对象”线性关系中,“中介”显然也并非只是一个被动的从属物,恰恰相反,它是一种能动的、多主体性的共在。如从动态实践角度看,世界不仅是一个互主体化的“间性”关系与结构,而且在各“主体”视野中,所看到的则更是一个在“主体・主体・主体(含人格化事物)”关系中由“我、你(他我)”构成的具有意义的主体间性世界。循此,历史上所有对“中介”重要性的肯定即便不可或缺,但也都是对“间性”存在本身的肯定。如从人对工具的投身而生成,到生存交换达到的彼此确立和认同,以及当下各类主体各种形式的资本转换与增殖所对符号化、象征化的价值归结和诉求,莫不如此。以至放眼望去,所有的知识体系与所有的价值联结,抑或从人是文化的创造者和被创造者这一常识讲,中介与间性,中介中的间性,乃至中介的间性化,不可谓不是人与人、人之为人的一个根本属性和特征。历史地看,中介论固然有局限,间性说也不成熟,但这并不妨碍人们以不同概念探讨同一性质问题的意义和价值。而且确有论者从人与社会“互动中介”价值论角度,阐发了颇具间性论意味的问题:如把人的“群体”存在这一社会“主体性价值中介”,同时置于由“文化”、“社会关系”分别构成的“历时态”和“共时态”价值中介关系中,借以揭示和涵括中介的社会价值和历史意义。其理据是:(1)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需要与被需要、满足与被满足的双向价值互动关系。脱离了这种关系,其他的关系不会存在。这种关系前人虽有所把握,但其缺陷一是程度不同地忽视了价值需要结构的复杂性,往往把价值关系理解为物质利益关系,不能在主体生存的精神性和总体意义上来把握;二是常人理解的人与社会的关系是单向的,社会看似不具备自我意识和人格特性,致使人与社会价值关系的双向性不明显。(2)人与社会是一种相互生成、提升并相互规定的价值主体之间的关系。社会价值主体是由个体之间价值互动所凝结、升华成的一种特殊的价值主体形式――社会角色结构,亦即不同的人通过进入不同的社会阶层角色而在特性上呈现为一种“集合主体性”或“拟人格性”的社会价值主体;人的生活过程就是从个体到社会主体,再从社会主体到个体循环往复且不断提升的价值运动。(3)人与社会的价值互动和联结,拟人格集合性社会阶层角色的中介性是其重要特征。且社会越发展、人的社会关系和中介也越复杂。

事实上,只要把“中介”也看成是从人格性、到“拟人格性”能动存在且交互作用的时候,所言“中介”,也就多为“间性”;所谓“互动中介”,也必多为“主体间性”了。当然,不应回避的还有较之中介论的局限,由于间性论在内涵上既包含了社会性,也包含了个体性,并构成了一种对普遍应然的存在方式的理解,使得人们由从过去对“主一客体”关系的关注,不断转向对主体与主体之间关系的关注,从而促使人们将世界看作是一种主体与主体间的交互共生性关系,也就由此根本改变了“存在”这一哲学范畴的基本内涵,使得“存在”既非主体性亦非客体性,而是主体问的共在。借交往理论看,世界就是各种主体、类主体交流合作而生存其中的构架;而实践则是一种与他人共同“参与和分享”并决定了共同利益的活动和过程。当然,应肯定的是,前述论者认为人与社会的关系既不同于个别与一般、也不同于部分与整体,而是一种个体与某种拟人格社会价值主体之间循环往复、不断提升的角色流变关系的意见,可以很好地帮助解释现实社会中,不仅可以存在着由这样或那样的价值与利益诉求的人构成的群主体、社会主体乃至类主体等主体形式或结构,而且在社会艺术文化场(champ)中,当然也存在着相应的动机和驱力,以及借符号间性来对艺术化视觉文化符号的阶级隐喻与象征,价值变换和提升等社会再生产能力的追求运用。这还使得人们在更高责任上,要对艺术文化权益的特权与共享、区隔与聚合等“审美与审利”特殊机制的两个方面,同步把握其间性作用和价值关系。

如此而言,在本土学科建设史上,艺术社会学与艺术文化学著作中的某种相像性不仅不让人奇怪,而且两者或把心理机制与符号,或把“解释者”与“策展人”同质异构为“重叠共识”也都不足为奇。就新近译入的英国学者亚历山大的《艺术社会学》看,即便其从显性中介角度较好地弥补了国内学者多把中介单限于“内在心理机制”之不足,同时也比照出那些因囿于学科取向而把“艺术批评”、“对话场域”、“符号”等归为“中介”的意见似显抽象。但就整体而言,该书似乎同样也无法完全令人信服地表现出社会学取向与文化学取向之间的特别个性和差异。而且,由于同样继承豪泽尔的“中介观”,从而在对葛瑞斯伍德(wendy Griswold)“文化菱形”(图1)之不足加以修正中,又在其中间部位加入了所谓社会关系要素的“分配者”(图2)这一利于直观的“中介”结构。但恰恰因此,其原有的“社会”一端,由于被画廊、艺术策划、经纪人、批评家、媒体、拍卖会、博物馆以及非官方组织和政策机构等艺术产业生态链中的各种“分配者”所替代。那么,这个“社会”不仅变成了抽象物,而且正如作者牵强之言,则变成了“社会学”的“取向”和“立场”,从而不可避免地步人了习惯上所谓文化学、阐释学的理论范式和范畴。而事实上,即便从社会学的观点看,所有要素,本来就同在于“社会”之中。至少在中国,这还不包括艺术产品“分配者”同时也是“利益持有者”(stakeholder)等众多间性化现象。

其实这个问题一直存在。在所有社会活动中,由于人的社会角色从来不是不变的,即如每一生产者同时必然也是消费者,收藏者也是投资人等,这种原本作为“中介”存在的主体角色与关系的转换,不可回避地进入到了“互主体性”或是“主体间性”的范畴。据此,笔者以为,这就发生了一个崭新的理论纬度――“中介论”与“间性论”之间从理论到实践的历史逻辑关系问题。换句话说,主体间性乃至间性现象的普遍存在,对“中介论”意味着什么?进而,由于间性现象更复杂,间性理论更现实,是否对艺术文化学姊妹学科更好地软化和消解“社会结构”的僵硬性带来更好的帮助?抑或在问性理论的普适与普及中,还存在着“符号间性”、“中介间性”乃至“学科间性”等种种引发间性思维、间性意识的历史必然性?

四、穿越中介论的当代艺术文化与学科间性

对于处在社会生活中的当代艺术文化及其学科关系,笔者有几点看法。首先,对于艺术文化有别于一般文化和纯粹艺术审美文化的特殊性,几乎已成共识。换句话说,将艺术纳入文化,就意味着对于艺术的考察,开始超越艺术本身而对传统艺术对象方法的个别性和孤立性进行扬弃。只有将被一定历史狭隘化的艺术理解,置入到互动共生的社会关系和文化氛围中作同一性把握,才能在新境界上实现对它的再次呈现和刷新。现实看,就艺术作为一种形象呈现思想情感的人为创造物,抑或是一定条件下个体的自由创造性活动而言,其本身早已获得了历史性的表述和规定。但如果从当代艺术文化视角看,艺术则是一个多侧面、多层次、间性化的复合体和中介体:除其可能具有的审美价值之外,还同时蕴含着思维价值、伦理价值、经济价值、文化资本象征价值等其他非审美性价值要素。这既反映了当代艺术文化既要面对艺术家、创作和作品,同时还要关注艺术活动的总体规范、构成方式、关系形态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至于艺术文化与其他文化之间的关系地位问题,既可以借鉴从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到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等分类学研究方法,也可以参考诸如马斯洛生存需求论等各种资源来研究。当然,人们熟悉的、受到马克思把握世界方式说启发的卡尔・波普的“三个世界”理论也值得注意。简单说,所谓“第一世界”即指客观物质世界,“第二世界”即指人的经验世界,而“第三世界”则是指包括定律、图书、电影、建筑等所有被精神物化了的文化客观世界,亦即所谓的第二自然界。综合文化分类、马克思观点和笔者理解来说,第一世界主要以“物质一实践”的方式把握,体现为对世界的物质化改造和生产,可谓是物质文化;第二世界主要以“精神~理论”的方式把握,即对主客观世界的科学哲学的求真认识,可谓是精神文化;处于前两者之间的,特殊的、具有中介、间性意义的第三世界,则主要以“实践一精神”的方式把握。这一方式的特殊性在于,它固然不纯粹是精神的,但同时也包括了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而且,还涉及行为文化和相应的制度文化。因而,在现实性上,它既不同于要把对世界的认识加工成抽象概念的“理论的把握”方式,也不同于要把生活改造为符合实用功利性的“物质-实践”把握的方式,而是将“三个世界”连同把握方式之本身――即在“文化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连续-元化和“实践-精神”的间性化的同一性逻辑上,实现连接心物相随、情理相间的直接体验关系和存在方式。这也正是艺术文化在整体文化架构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价值。

其次,文化方式作为一种生产方式,与“社会关系”概念一样,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必须借助一定的载体或机制才能展开。就艺术文化理论与实践的双向同一性看,这种介质至少既可以是反映时代特质、构成学科结构和支点的认识原则、概念范畴或理论方法等工具配置,也可以是体现其精神特质的行动场所、行为机制或存在方式。易言之,无论作为一种文化方式,还是作为一种生产方式,抑或作为一种心物间性化的方式,在市场化互动平台和视听化产业机制中,它都要积极满足社会日新月异、丰富多彩的文化消费需要,在艺术生产一消费上下纵横的各种产业关联与社会关系中,具体寻绎它的当代质点和结构。在全球化过程日益带来生产方式、产业结构、市场机制、行为规范、价值观念等社会互动、互约和互化中,就是要以求真务实的创新勇气,深入观察、广泛借鉴,探索揭示与历史发展相适应的学科建设新要素。在实践中,要深入实际、观察机制,发现场域;在理论上,要研究范畴、加工概念、配置工具。基于学科建设迫切需要和其中介间性化现实规定,更需要积极汲取协同学、媒介经济学、技术社会学、传播人种志、常人方法论、互动社会学等各种新兴“中介社会学”的营养。如当代结构符号学等理论方法中,“艺术符号”不简单是艺术表现语言载体,而是艺术文化的思维形式和方法,同时也是个性塑造、社会识别、消费决策和资本转化的中介形态和间性机制。即便作为语言来说,无论中外学者怎样界定,都不妨碍我们如此发现:作为载体或是场域的艺术市场,从艺术创作、设计生产,到鉴赏消费、投资收藏,人们自觉不自觉地都在挖掘、利用艺术产品符号“所指”与“能指”的间性价值和功能潜力。尽管这在不同的创作一接受、生产一消费层面有着具体不同的含义,但除了意识形态作用之外,在共同富裕仍是理想性目标的社会中,快餐性、自娱性、公益性、学术性乃至资本再生产性的艺术文化消费,已充分表现在所有的有限生产场(艺术圈)和大规模生产场(流行文化产业)两大既相区隔又相互化的“亚场域”中;与之对应,在层级分化的社会文化消费结构两极之间,人们有目共睹地看到,所有的主体是如何按照自己的预设而将自己这样或是那样地符号化、间性化,从而通过这一象征性符码而或谋取资本、或寻求认同、或自我再生产。换句话说,个人或是利益“集合主体”的社会资本积累,常由表征、虚拟(造成“误认”)、遮蔽或放大自身社会角色势能等动机或需要,来刺激和形成生产与消费决策,从而驱动艺术文化产业通过“符号间性”的设计创造,实现从“文化/象征资本”到“经济资本”的双向且间性化的价值连接。凡此种种,在艺术文化学意义上,如果将其还原到社会对“名牌”的消费与生产,合法性与非法性“套牌”等文化耗散结构上,就不难理解文化“价值符号”与社会“价值主体”之间的关系和意义了。

再次,由于艺术文化机制与存在方式内外关系的多维中介与间性化及学科自身正在不断发展中的不尽成熟,现实决定了当代艺术文化学理论视角与定位的中观特性。一方面,尽管艺术的生产和发展总体上如温克尔曼等人之所见,是与一定的社会、地域等因素相关联的,但在中观性所特具的间性视野中,艺术与社会发展在具体关系结构上的不平衡性,则又导致了艺术生产与消费过程的动机、结构、机制、规范的复杂性和歧义性。严格讲,个体层面的艺术创造与审美接受的某种意义的同一,不代表所在艺术生产与文化消费社会层面上与他主体之间的同一。艺术作品作为产品或是文本,一旦进入社会关系的过程,就可能被赋予了不同于生产者本意、甚至也不同于产品语义本身的情境意义。而产品所包含的其他方面的价值因素,则可能在这样或那样的环境和主体关系中而被这样或那样的缩放。所构成的问题,通常都不是宏观上所能深入研究和解决的。另一方面,在此视角中,诸如艺术化的资本象征符号,和以消费名义出现的各种再生产性投资的社会意义、价值转换问题非常突出。而且这也是对它们在社会过程中隐蔽而又双向生产的动机、利益机制做出合理判断所必要的距离。换句话说,也正是这种间性思维,才上可问道、下可论器,既能纵横捭阖地与其他学科理论实践构成互动,又能勘察艺术文化中“审美”与“审利”之间的矛盾关系,以至对艺术文化生产消费各环节中不同社会阶层的行为、心理的作用和影响进行透视。再一方面,从此视角看,正如艺术创造有其特殊规律一样,艺术文化同样也有其自身的特殊矛盾和规律。但是,这种规律在具体内涵上与前者又有所不同。传统意义上艺术创造的“自治”与“他治”,可由艺术家来抉择,主要表现为来自艺术自身的标准、美学准则与社会意识形态、审美趣味之间的矛盾和压力;而作为后者,在不同程度地包含了上述矛盾的同时,又有着一系列复杂的中介化、间性化的嬗变过程。这一过程不再受艺术家意志支配,而是以艺术品复制者或是“类像”制造者、经纪人等中介者,和“形象消费”者为主的多主体之间的各种关系构成的矛盾过程,是经历了被社会他意志、他规则、他文化和他因子共塑了的“自组织”产物。换句话说,艺术的“自治性”与“他治性”,虽然共存于艺术文化的自治与他治的矛盾关系之中,但在这里,艺术家乃至作品本身,已不再作为一种支配性因素存在于这一多因素构成的特殊矛盾中了。而其矛盾性质的复杂性和其特征的不确定性,同时也就构成了当代艺术文化学的对象、范畴和任务的特殊性。最后一个方面,在此视角,正如艺术社会学不是“他者”一样,中介也不只是“体制”,而更是主体之间的社会心理和文化间;进而中介理论也不只是工具,同时更是充满间性性质和间性意义的内容。当然,即便只是一种物理性的工具,只要它置于社会存在中,就不可避免地获具这样或那样的意义和作用。工具的文化性和社会性,连带出工具使用者的社会角色、关系、性质和意义规定。易言之,中介只有承载社会关系才能得到意义解释。“艺术符号”、“象征资本”、“主体间性”等理论工具莫不如此。在符号生产与形象消费链上,他、它们不仅不是被动的存在物,相反,其始终都与艺术家、经纪人、评论家、收藏家、消费者等各种主体“一币两面”地共在,并同构了一定历史、场域的过程、品质和价值取向,以至创造出这样或那样的形态、规则、机制、理论、思维、乃至文化和学科范式。

五、基于动态发展的学科建设原则和对策

人的能动性和相互作用的复杂性带来的各种问题和现象,的确不简单是“镜像”符合论和任何形式的决定论所能解决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事物运动就失去了其基本性质的“呈现”。作为存在本身的表达,这种呈现,在整体性上仍然给予应有的反应和判断。存在,特别是作为动态实践的存在,仍然具有最高的规定性。换句话说,艺术文化学理论建设与再转型,必须遵从这种规定。

一是要破除成见,把握事象。虽然近三十年来,在艺术文化学理论建设中所使用的核心概念、关键词有所不一,但“中介”是其基本的概括和主要共识。目前,无论是艺术文化学,还是同样将其视为支柱性概念范畴的艺术社会学,对其研究都很不充分。甚至碍于某种成见或学科界限而对其有所规避。事实是,无论是“场效应”、“对话”,还是“符号”、“心理机制”或“认知图式”,这些不同名义的“中介”,固然都有相应于特定情境的合理性,并因其相对的不确定性而具有某种纳受力,但总体上,这些概念,则都基本是对所侧重领域现象特征的“描述性的概括”,而非由某一内在机制抵达普遍的逻辑把握。比如,“符号”概念因缺乏对“活态存在”的体现而流于孤立和僵死,而“对话”则因忽略对“互动机制”的揭示又似显空洞,等等。尽管“中介”概念一定程度地弥补了这些不足,但也存在问题。如前所述,在多主体、互主体的现实生活中,世界是主体与主体的关系,从而使得个人中心主体性所将一切视为介体对象的贬抑性日渐失去现实性、合理性。即便在“主体(我)-中介(物格化)-对象(他)”示意中,一方面,主体之间的“中介”被降低了位格,另一方面,在相对于前位主体而言,世界成为了“我、他”主从关系,而不是更加对等的“我、你”关系。这当然与人类社会历史走向不相适应。因而,中介论不仅还留有前现代的“尾巴”,而且这也是国内一些以学科为本位的“间性论”者普遍失察的一个基本问题和存在事实。

二要求真求实、勇于开拓。当代艺术文化学的“当代性”,就是始终要将社会现实生活作为最高皈依和规定。特别是在不断转型发展的社会历史实践中,更要解放思想、开阔胸襟,勤于深入理论实践双向多维考察覃研,善于发现和面对真相,敢于挑战学科壁垒,勇于开拓创新。一方面,要像前述美国人类学者墨菲那样,尊重事实、革新自我、勇破藩篱,一当切实看到“社会互动”与“文化符号”于人类行为上的不可分性时,就果断纠偏正误。当代艺术文化学不仅要积极不断地与艺术社会学等姊妹学科对话交流、互动比照,甚至还要打破“中介论”与“间性论”老死不相往来的学科藩篱,敢于从跨学科、学科间性化乃至“去学科化”研究策略中攫取突破性的发展。另一方面,中介问题的复杂性,抑或是间性存在的幽深性,两者在历史逻辑中肌理与特征的显隐与异同,恰恰既折射了所在日常生活中的普遍性和丰富性,又表明它在学科重建中的地位和体量上的重要性。所有这些,不仅表明它是一个须下大力气探微索幽、精深梳理的当代新课题,同时,还客观要求要不断保持学术站位上的合理性――既要保持对生活实践的密切联系,又要避免陷入盲人摸象、以偏概全之局限,从而在避免宏大叙事中获得把握现实的最佳距离。

三要深耕细耘,潜心覃研。当代艺术文化生态与经济、文化、社会的广泛联系与互动,同时也规定了学科研究的复杂性原则。在此意义上,当代艺术文化学既是整合定性研究,更是分析性研究;既要分类定量统计,又要比较归纳演绎;既强调逻辑学理,更强调实践照应;既要研究艺术的自由创造机理,更要研究它在市场机制中的衍生机制,以及两者之间往复交互的逻辑关系。比如与环境问题这一全球共识却又难以解决的矛盾相比,作为既不必需、又难以共识的艺术文化问题则更为复杂。文化固然通常都沉淀为一种生活方式,但在物质丰裕社会中,在主体个性自决中,在地球村多元化视野中,生活方式与其涵养其间的人一样,历来是、今后将更加是流变不居的。这些,在带来艺术文化研究内容的丰富性的同时,也决定了它的复杂性和困难性。

四要鞭辟入里,动态把握。目前,我国仍处在从乡土社会向工业社会,再向信息社会“三级两跳”历史转型时期。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多元并存的事实,一方面构成了重叠、动态的社会生活的特点,一方面也带来艺术理论、艺术实践、艺术批评和艺术文化“多重并发性”的格局,更重要的是,处在不同历史时态的人各有不同的文化理解和诉求,从生产即消费、消费即生产,到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人的、艺术的存在方式的历史转换与主体间性关系的确立,不仅并非易事,甚至还相当理想化。一方面,在许多人驰骋穿梭在不同社会层面不断进行着“身价”增殖和身份再生产的时候,而更多的人还在苦求着最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另一方面,这种资源配置与分享的不平衡,恰恰就是各种中介机制和间性诉求发生的土壤。艺术文化学不可能回避文化公平与文化共享问题。这决不简单只是一个逻辑的而不是富有时代意义的命题。引入“间性思维”来应对这一历史命题,不仅回应了学术研究“回到人的真实生存本身”的历史走向上,重要的是,主体间性理论方法,无论对于文化建设,还是对于文化产业及市场制度认识、分析和理解,都是现实的。换言之,文化既能够形成认同、产生凝聚,也能够营造区隔、导致分化;“生存需求层次论”早已说明,社会公正、平等的需要,不只在物质生活中展开,而且一定水平上则首先是在文化层面展开。社会间性现象,一定意义上恰恰就是在精神和文化上反区隔、反两极分化、反不平等的表现。间性需要创造中介机制、中介形态,中介机制则又创造间性内容、间性空间。而在制度正义下的主体关系中,没有间性共在,就没有社会规则的发生;主体间性所附着的互化行为,不仅取决于市场交换的公平倾向,同时更取决于人们对自身社会角色身份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个人社会关系论文篇4

关键词:秦亚青 关系治理 过程建构 中国国际关系理论 团体动力学

中图分类号:D8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4812(2016)01-0052-65

过去几十年,中国学者一直在努力尝试构建中国国际关系理论。迄今为止,比较成熟的成果是秦亚青(下简称“秦”)的过程建构主义理论,而他提出及论述该理论的主要著作,就是《关系与过程一一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文化建构》。

在该著作中,秦由创建理论的原因开始讨论,先反思现有理论的不足,再创建过程建构主义理论填补空白,并将其具体应用到构建一个综合治理模式,最后以东亚实际情况为事实根据,以相关理论作解释,完整地结束讨论。全书条理清晰,一气呵成,是国际关系学科值得一读的一本好书。尽管秦最近尝试将其更名为国际政治的关系理论,但要全面理解该理论,还得认真阅读《关系与过程一一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文化建构》一书。

一、主要内容及观点

秦在《前言》中指出,有解释力的社会理论总有一定的适用范畴。目前的国际关系主流学派几乎都是在美国成型,且多为理性主义的产物,带有学术话语霸权色彩。然而,东亚历史上各国与中国合作而非结盟并制衡的情形,使当今各主流学派的解释力受到挑战。因此,有必要考虑建立更为适合的理论。

在第一章中,秦解释了构建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原因。他比较了西方对构建社会科学理论的不同看法,如一元论及二元论等,指出应坚持理论的基本定义,即“系统化的思想”,不支持话语霸权。秦指出,西方社会科学理论基本上从理性本位出发,忽略了理论硬核的形而上成分。事实上,理论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时代均有不同的表现。讨论理论硬核的形而上成分,则必然涉及文化、世界观等。例如,英国学派与美国主流学派的“问题意识”(形而下部份)不同,便是因为前者的发展建基于欧洲历史文化的特殊集体记忆,重视国际社会及社会规范。中国文化在这方面与西方大相径庭,在国际关系上往往表现为:没有个体的无政府状态逻辑,天下观念重视远近亲疏而非二元对立。因此,中国学派需要具有两个特征:起源于中国的文化语境,以及能够获得普适性的意义。

在第二章中,秦提出并解释了过程建构主义理论,这是全书的重点。中国传统思想的核心是“关系性”而不是“理性”,强调整体社会而非独立个人。秦认为,国际关系三大范式均忽略了重要的社会性因素,即社会互动过程及社会性关系。然而,该两者都是中国社会文化的重要元素。过程包含关系,关系构建过程,前者的核心是运动中的后者,后者的运动形成了前者,双方密切相关。

秦逐一分析了三大范式在这方面的缺失,指出:一、结构现实主义是体系层次理论,重视国际体系,国家是其构成单位,是理体,因此在体系层次上认为是物质实力的分布影响了行为体的互动,核心是“结构选择”。二、新自由制度主义也是体系层次理论,重视国际制度,也接受理体的理论假定,在体系层次上认为是国际制度影响了行为体的互动,核心是“制度选择”。三、结构建构主义同样是体系层次理论,重视行为者与结构之间的互构关系,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两者互为因果的状态,并发展了一种体系层次的元理论,观念结构(文化)成为核心元素并影响行为体的身份构建及行为方式,核心是“文化选择”。秦认为,三大范式都强调设定一种清晰的因果关系链,将原因要素设定在国际体系层面,将结构、制度及文化物化为确定性要素,使之成为已知变量。然而,过程是动态的,难以用静态理论加以研究,这就产生了问题。

秦进而提出了过程建构主义理论。他以两对标量――物质和理念,结构和过程――对现有体系理论进行分类,发现在强调过程及理念(社会性)这一较具动态性质的区域存在理论空白,从而提出了过程建构主义理论――分析重点是过程,理论硬核是关系性。其取向为社会性过程理论,强调社会性建构作用,机制则是以关系性为标示的过程。该理论接受结构现实主义的三个基本假定:社会性;国家是国际关系的基本行为体;国际社会进化原则。因此,体系层次理论、社会本体论及社会进化原则构成了过程建构主义的基本理论取向。

秦认为,过程系指产生社会意义的持续的实践互动关系,是运动中的关系,其基础是社会实践,即行为者的实践活动。关系在过程中发展、发生并体现。过程建构主义有几个特征:第一,过程与行为体是共生及互相构建的;第二,过程构建行为体之间的主体间性――使互动具有意义的实践和关系过程,产生国际体系的规范和观念结构;第三,过程逻辑包含中国的包容性辩证思维,而非西方“非此则彼”的分离式思维。其三个基本命题是:过程具有自在性,独立于结果;过程可以产生动力,动力的来源是关系的运动;动力是体系层面的因素,不可还原到具体的个体行为体。过程的重要意义是孕育规范,培养集体情感并催生集体认同。

过程建构主义的分析重点是关系,观察对象是关系中的行为体,其观点是关系主义而非实质主义,并有四个基本假定:关系本位,即关系是分析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关系界定理性;关系确定身份;关系孕化及成为权力。

秦在第三章进一步指出该理论的认识论支点一元关系和中庸辩证法,并以中国融人国际社会为例作出解说,强调过程视角不同于实体视角,可同时具有正题和反题的基因而不以消灭其中的一方为代价,其相辅相成的转化过程产生新合体。

秦在第四章讨论了规则治理和关系治理,是该理论的具体化、实际化的应用。秦认为,国际关系主流理论重视规则治理模式,其特征为:具有高度的实质主义内涵,将个体行为体作为治理的基本对象,是以结果为导向的治理模式,包含了一种“非信任”假定。秦由经济学的学术讨论引入关系治理模式,其特征为:强调社会关系和社会行动者的实践活动,强调治理的关键是行为体之间的关系,以过程为基本取向,将“信任”视为关键要素。秦认为两者各有优劣,应构建一种综合治理模式,二者相辅相成、相互加强,提高治理效率。他提出了三个命题:两种模式是共在的,是相辅相成的,其实施是受文化因素影响的。

最后,秦在第五及第六章中,以东亚的合作为背景,反思了各种国际关系理论的应用,并以过程建构主义理论进行解释,完整地完成了理论的解说。

二、理论产生的背景及相关发展

过程建构主义理论是秦构建中国国际关系理论多年努力的一个标志性成果。他的研究路径可以归纳为五条:系统研习和深入反思西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大力倡导并努力实践“人文与科学契合”的新方法论,对相关学科知识的广泛涉猎和认真借鉴,高度重视和积极发掘本土思想理论资源,明确理论内核并提出工巧的研究设计。秦在2005年左右即进行相关思考,于2008年总结了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状况,同时大胆提出了进程主导的社会建构模式。尽管当时模型有别,名称不同,但已能看到提出新理论的曙光。与此同时,他也对中国传统文化理念、秩序观、中国在国际体系中的定位等做出不少思考。2009年,他首次提出过程建构主义理论的雏形,并在次年加强了理论论述。2011年,他开始比较系统地谈及规则与关系相结合的治理模式,迈出完善理论过程中重要的另一步。2012年,他终于通过该著作及其他文章正式提出较为完整的过程建构主义理论。最近,他又对该理论加以深化改进,提出了国际政治的关系理论这一新命名。

理论虽是由秦提出,但却乃本世纪初众多学者思想碰撞的产物,是学者们构建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心血结晶。一方面,正如王帆等指出,改革开放后国际关系理论在中国的发展经历了起始阶段(1978-1989),大规模引进阶段(1989-1997),深度学习阶段(1998-2004)及理论自觉阶段(2004年至今),在第四阶段,学者们开始探讨及尝试建立国际关系理论的中国学派,秦在该书中提出“关系性”这个核心概念,构建了过程建构主义理论,标志着有关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在同时期其他学者的文章中读到不少富有启发性并与秦的思路相近的观点。在提倡借鉴英国学派方面,庞中英即认为其对中国同行有不少启示并指出,早在1984年,已有学者讨论中国进入国际社会及中国与国际秩序的问题。英国学者威廉・卡拉汉就中国特色的国际关系理论及英国学派进行比较,提到两者都弃用流行的政治理论,建立一套专门的经典哲学准则,即分别为中国《礼记》的“大同”与英国“国际社会”文明标准。在本体论及方法论等问题上,早在2005年,李义虎就曾提出,只有在本体论上取得突破,方能建构起中国学派;2010年前后,学术界对关系性或关系主义有一定的集中兴趣,如宣兴章和高尚涛对此进行了讨论分析,王军在对民族主义的研究中提出了关系实在论观点,赵汀阳也阐述了共在存在论的哲学理论观点。此外,学者们也注意到,有必要通过发掘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精髓促进理论发展,主张利用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天下体系与和谐世界理念。

秦提出过程建构主义理论后,学者们进行了广泛讨论,对该理论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如在2010年的“‘过程建构’国际关系理论研讨会”上提出了不少好观点。有些学者应用和发展了这一理论,或借鉴其中要点提出其他观点。例如,韩发展以该视角讨论了印度对中国崛起的反应,柳思思对关系治理及制度治理进行了研究,董青岭提倡重视古老东方哲学的“二元互补”理念和“过程演化”思维,苏长和讨论了共生型国际体系。也有一些学者提出了不同看法。例如,张睿壮质疑通过整合不同学派、理论、传统文化等内容来建构一种国际关系学派的方法存在不妥;加拿大学者阿米塔夫・阿查亚则表示中国学派要考虑例外论的危险与反向的种族中心主义,尤其要考虑理论和官方政策的关联性问题。

三、学术贡献

作为学术著作,该书最重要的优点是以科学与人文并重、中西结合、理论创新的方式在国际关系理论上作出了学术贡献,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1、取得了构建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重要成果

秦开宗明义地指出要构建中国式的国际关系理论。他不停地强调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差异,强调现有范式并不能有效地解释东亚的情况。他引人中国的中庸辩证法作为过程建构主义的认识论基础,也在引入关系治理模式时使用了大量的中国哲学文化理念,强调该理论立足于中国文化,对受中国文化影响较大的地区更有解释力。因而该理论是构建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重要成果。

2、填补了理论空白

秦以两对标量对现有国际关系的体系理论进行分类,过程建构主义理论则恰好填补了在强调过程及理念(社会性)这一领域所存在的理论空白。

秦分析了三大范式,认为它们均重视独立的行为体,不重视过程,不重视互动及关系性,观点是实质主义。他最近总结指出,它们“都具有明显的理性成分,而恰恰缺失了关系性这一重要维度,都没有对国际体系中的关系性以及国际社会中的复杂关系进行研究。”而过程建构主义理论不仅重视过程,更将其作为分析重点,理论硬核是关系性,观点是关系主义,故能有效填补相关的理论空白。

3、突出了关系与过程的重要性

秦并非仅仅指出空白所在或解决方向,而是深入分析了各种范式的不足,寻找解决方案,系统地建立其理论,强调关系与过程。

因应独立的个体行为体的重要性,秦深入地论述了行为体与过程的关系,不仅指出过程与行为体是共生及互相构建的,更指出了过程本身具有其动力,该动力的来源是关系的运动。动力不可还原到具体的个体行为体。国际关系既有一定的稳定性及平衡,也在不同的方面持续变化。若非行为体的行为改变引发变化,则必须解释变化的动力来源。秦提出以独立的个体行为体为观察对象,将过程作为重点,以关系为动力来源,便很好地满足了这一需要。

4、提出了规则及关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模式

目前国际社会中的主流治理模式是规则治理。规则或制度是新自由制度主义范式的重中之重。尽管主流国际关系理论不甚谈及关系治理,秦却能成功地由经济学领域的讨论引入关系治理模式,并借鉴中国文化哲学传统、西方社会学理论及经济管理学界的讨论,比较明确地定义了关系治理(见第143页),指出其特点为强调“参与”而非“控制”;将治理视为过程;治理的对象是关系;以及信任是关系治理的关键要素。他比较了两种治理模式的特征(见第154页),然后富有创意地提出结合双方的综合治理模式。在批评规则治理之不足的同时,他也中肯地指出关系治理的重要缺陷:要求行为体高度自律和自我约束;可能使行为体绕过规则或利用其漏洞,从而破坏治理;更容易牺牲个人权益,

诚然,他在提出综合治理模式的同时,也认识到其论证较为重视概念建构而可能存在实证上的不足,表示对之仍“需要进行认真的验证”(见第160页)。

5、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东亚地区的国际事务

东亚地区的国际关系比较复杂,难以用三大范式作出较完满的解释。过程建构主义理论以及规则与关系结合的综合治理模式对其有一定的解释力,且其解释也有独特之处。例如,在东盟主导的东亚合作进程中,中日韩三个有实力的国家不仅接受而且支持东盟的主导,便体现了过程主导、关系治理的重要性。

四、几点不足

尽管秦的理论有不少创新之处,带来了不少新的思考,但当我们细细品味,却又感到该理论似乎尚有几点不足,甚至存在一些矛盾之处。

1、“中国文化”理论性方面的不足

首先,秦对东西方文化的应用充满了矛盾。该书的一个重点,是强调文化的差异。尽管东西方传统文化有所区别,但在近现代的文化冲突及融和之下,已经很难概括地谈现代东西方文化有着本质的差异。而且现代国际关系建立在威斯特伐利亚原则基础上,其不仅直接来源于西方文化,且行为体本身――民族国家或国家――即为后者的产物,不再是传统东方文化中的文明国家。脱离西方文化而以东方文化去谈国际关系,似乎有点不太可能。

秦也认识到这一点,故强调其所作尝试是将中国的理念和西方的理论结合起来,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挖掘核心理念,对其进行概念化和理论化,试图用以中国理念为核心的理论资源充实现有国际关系理论(见“前言”第16,17页)。因此,其目标仍然是西方式的“理论”而非东方式的“理念”。秦进而强调理论的基本定义,即“系统化的思想”,似乎想跳出其理论“解释”的不足,更多地进入东方的“理解”功能。这种在东方理念和西方理论之间的游走,正反映出秦的矛盾。

其次,书中某些关于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差异的论述也存在不足之处。例如,秦指出:中国文化不追求确定性,强调变化与包含性,即A可以为非A,但西方文化主流是不接受A可以为非A的典型二分法逻辑,这就有偏颇之处。秦似乎没有考虑西方文化的“当时当地”前提。仅以其铁不可为非铁的表述作反证:西方文化肯定可以接受,而且已经在化学研究中证明,暴露在空气中的铁在一段时间之后会逐渐生锈,即因氧化作用成为氧化铁;而且,氧化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在其他条件配合下,速度既可以缓慢也可以急剧。因此,东西方文化的有关不同似乎只在表达形式上,而不能上升到本质的层次。

再次,书中一些关于中国文化的表述也不太准确。秦指自己主要使用了传统的中国儒家文化哲学,然而,“儒家文化”并不等于中国文化,仅以使用中庸辩证法便声称是构建“中国国际关系理论”,似乎并不恰当;若改称“东方国际关系理论”,一则过于宽泛,二则也不能实现构建中国式国际关系理论的目标。若改称“儒家文化国际关系理论”,则因有关阴阳的论述明显带有道家文化色彩,也有不妥。因此,对所谓“中国文化”,也有待作出更清晰、更准确的论述。

相形之下,秦在稍后另一些文章中提出不同特质在特定时间点的主次之分,以及中国文化的“和”、“势”、“变”等概念,则更为清晰、详细,也更有说服力。

2、关系与过程的不确定性

关系与过程都不是物质的,都处于恒常的变化当中,难以捉摸,难以观察。秦提出以独立的行为体作观察对象,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观察的问题。但是,当他提出以关系为本位的时候,又产生了另一个困难:关系如果在客观上是完全不能被确定的,则难以成为有效的单元。

结构现实主义中的结构、新自由制度主义中的制度、结构建构主义中的文化,都是可以观察及分类的,而且也都可随时间而改变,处于恒常变化之中。但关系呢?过程呢?秦既未提出任何具体的观察方法(即使是他所说的通过考察行为体互动来加以观察的方法),也没有提出任何具体的分类方法,使关系与过程这两个主要的概念均处于很大的不确定性当中,甚至可以说能任人主观随意地演绎。如此一来,建基于该两者的过程建构主义理论,便有点玄乎难测了。

从另一角度看,因为该理论中的关系与过程是“一对不可分割,互为定义的因素”(见第78页),难以用实证的方法加以证明,可能存在本质上无法证伪的问题。或者这也是所有主张科学与人文并重的社会科学理论的常见缺失。

以当前的中日关系为例,到底它是什么关系、处于什么过程中呢?抑或说因应不同的场合,如参拜靖国神社、纠纷、亚投行、亚太经合组织、东盟和中日韩“10+3”等等,中日处于不同的关系与过程中?如若关系与过程果真会因场合与时间的不同而改变,便似乎没有多少可供研究的价值了。当然,这也能让我们思考:可能必须在特定背景或议题限制下才能讨论关系与过程。

3、规则治理包含关系治理的可触性

关系治理模式是秦在该书中的一个重点,他并因此而提出了综合治理的模式。但是,秦忽略了一点,即所谓关系治理也可能就是规则治理的一种形式。

首先,秦的关系治理模式并不完全是中国文化的产物。当他将经济学的讨论引入此模式时,就已颇有新制度主义的意味了。他使用的“交易成本曲线”(见第139页的图4、1),就更是一个明显的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的应用。

其次,秦的讨论似乎有意无意忽略了“非正式规则”。秦认为:“规则包含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正式的规则对于秩序而言,有着更加重要的意义”(见第125页)。尽管他也指出了基欧汉对于“非正式规则”的解释指其是含有含蓄规则或谅解的惯例或制度,能够塑造行为体的预期,但他并没有再讨论其作用,反而有意无意地将它剔除于规则治理之外。当他说明“规则治理强调治理依赖规则,治理的关键在于确立明确的,有约束力的规则”,则已经肯定剔除了“非正式规则”,并在之后以此为基础讨论规则治理。然而,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思考,假如能够在更为广义的基础上考虑规则治理,其可以包括“正式规则治理”及“非正式规则治理”,则秦所提出的关系治理便极可能只是“非正式规则治理”,是“规则治理”的一种形式。

第三,新自由制度主义的解释可能更加合理。在论及新自由制度主义对规则治理的看法时,秦指出了其对国际制度的重视,认为“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就是将治理定义为多边主义框架下的规则、机制和制度”。基欧汉曾就国际机制的辨别进行讨论,说明“国际机制的概念是复合的,因为它是在四个不同的内容上来定义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并进一步解释仅以其中之一为一组作限定性特征的不妥之处。因此,“正式规则治理”似乎只是新自由制度主义治理方式的一种,其主要着眼点是“规则和决策程序”,虽然重要但并非唯一。如果主要着眼点为其他机制,如“原则和规范”时,可能就是秦的“关系治理”了。

自然,以上的不足,尤其是关系与过程的模糊,可能只是秦尚未能展开更详细的讨论所致。且由于过程建构主义与新自由制度主义都相对重视过程(见第44页图2、1),两者有相通之处似乎也可以理解。这可以引领我们进一步思考,是否可跳出文化框架的限制,再引入起源于西方的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的某些学说,进一步论述及充实该理论,尤其是其中有关关系与过程的部份。

五、进一步思考

尽管仍然存在不足之处,然而过程建构主义毕竟已经有了一个较为科学的理论框架,而且颇具创新意义,值得我们在其基础上再做进一步的思考。

虽然过程建构主义是一个重要成果,但并不能简单地说这就是中国国际关系理论或国际关系理论的中国学派。从探究知识的方法看,理论可分为经验的、解释的理论和诠释的、理解的理论两种,前者是所谓科学的方法,后者是所谓理解的方法。秦主张该理论是理解性的理论,本身便可能不被坚持走科学分析之路的人所认同,需要或多或少地在经验的、解释的方面再予以加强。而且该理论的普适性也尚有待进一步证实,在国际上的认同度亦有待提高。

如果我们着眼于经验的、解释的方面,会认为理论应该可以结合实际,应该对实践具有解释力和预测力。针对目前对全球治理的关注,结合过程建构主义中有关关系治理的论述,如若要进一步发展该理论,则可能需要在对关系治理的论述上再取得突破。目前在这方面较为完整的是柳思思所从事的研究。柳思思提出,相对于规则治理而言,关系治理存在自执行性、长期导向性、动态性、多元性及关系导向性的特征;规则治理与关系治理的选择,受文化与价值观,实力大小与成长阶段,交易成本与制度困境,以及国际环境的压力等因素的影响;关系治理的路径为:赋予信任与意会,社会交往,相互依赖的期望,以及关系资本或关系权力;关系治理的评估则主要有对关系的满意度和依赖度两个基本维度。然而,相关论述主要还是理解性和观点性的,缺少足够的理论依据和实质性论据的支持,缺乏科学解释力。

因此,我们可以考虑以过程建构主义框架为基础,着眼于关系治理,加强对关系与过程的科学分析和论述,进一步发展过程建构主义理论。按照这一目标,我们可以用中西结合的方式,借鉴业已获得长足发展的西方社会科学理论,重新检视柳思思的研究。由关系治理的特性出发,我们可以思考社会心理学的理论,包括团体动力学理论;由关系治理的路径出发,论及关系资本或关系权力,我们可以思考有关社会资本的理论,包括社会网络分析的研究方法。诚然,我们同时也应当重视华人学者在相关方面已经取得的成绩,以及他们所提出的与中国文化密切相关的观点,如心理文化学和圈序认同文化等。

1、团体动力学

当我们思考如何加强对关系与过程的论述时,我们想到了社会心理学范畴的团体动力学(group dynamics)。毕竟,国际社会也可以被看作一个团体。如我们将国际关系中的行为体视为类似于个人的行为体,即理性的经济人,相关理论便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能使我们对过程建构主义的关系与过程作出更为科学的理解。

团体动力学是关于团体中个人行为的科学研究,其范围包括团体的性质,团体的发展,团体与个人、其他团体、其他组织的关系等等。在它看来,成员间发生的事情不是固定(static)的,而是变化(dynamic)的,其互动的特征一直受制于诸如沟通、领导等经常变化的力量作用。对团体目标、互相依赖、沟通、领导、决策、利益冲突、权力运用及差异处理等问题,都有一些相关理论。例如,团体的成效表现即被认为会受结构、角色和规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团体发展是个中的重要课题。常用的顺序阶段(sequential-stage)理论包括了塔克曼五阶段说:在成立阶段(forming stage),成员互相认识;在冲突阶段(stonuing stage),成员表达不同的观点及控制冲突;在规范阶段(norming stage),成员建立起一系列规范并加强团结;在表现阶段(performing stage),成员合作追求共同目标;而在解体阶段(adjourning stage),团体解散。团体会由于追求新目标等原因重回冲突阶段,或因新成员加入而短暂重回成立阶段。以其对关系与过程进行分析,完全能够符合秦的三个基本命题及柳思思的关系治理特性。

如以团体发展探讨东盟和中日韩“10+3”的情况,在过程方面可认为:因为东方文化不希望也不主张存在太多的冲突,在冲突阶段难以像西方人一样十分彻底地表达、讨论及掌控分歧,故难以制定比较明确的规则并以之作为规范阶段的基础,反而会倾向于以非正式规则等为基础,并因此影响团体在表现阶段的行为。而在关系方面则可认为:东盟和中日韩通过在团体目标、互相依赖、沟通、领导、决策、利益冲突、权力运用及差异处理等方面的一系列关系互动,产生了相应的行为结果。此外,东盟一方和中日韩另一方的关系互动,也完全可以应用所谓内团体(in-group)和外团体(out-group)的现有理论进一步分析研究。

不过,由于团体动力学学说甚多,范围甚广,加之国际关系行为体毕竟不是个人,若要成功地将其引入过程建构主义理论,相信复杂性也不小。

2、社会网络分析

社会网络分析(Social Network Analysis,简称SNA)在国际关系中的应用并不是新鲜事物。它既是一种研究方法,也是网络化国际政治(NetworkedInternational Politics,简称NIP)理论的一种路径,可以应用在三大范式的基础上。它全面地关注社会过程(social process),认为这是人、团体、机构和国家之间关系系统的一个结构体现。网络包括不同的单元及定义任两个单元之间是否连接、如何连接和连接程度的规则。网络可分为关系网络(relational network)和联系网络(affiliation network),前者的规则特点是定义了两个单元之间连接的存在、方向和强度,如邻居或朋友网络,连接既可以是对称的也可以是不对称的;后者的规则特点是定义了各个单元与一个事物、组织或团体之间的连接,如国际组织网络。网络可以用图像或矩阵的方式呈现,故可进行量化研究。社会网络分析结合了对个性、关系和结构的分析,在国际关系领域具有相当的研究潜力,但也存在网络模型动态化、概念和量度不全面、复杂性高等局限。

社会网络分析应该也可以应用在过程建构主义理论的基础上。对关系与过程的关注使它成为一个颇为适合的研究途径。结合社会资本的分析,将可以量化的方式对行为体的关系强度,行为体运用关系治理的路径、方法等展开研究,增加科学实证的成分,更好地发展和改进这一理论。

我们可以应用社会网络分析再度探究东盟和中日韩“10+3”的境况。就联系网络而言,东盟是一个业已成立的国际组织,中日韩则并非东盟内部成员,我们可以得到一幅图像,显示东盟是一个紧密的小圈子,中日韩在圈外与东盟进行联系。这就很容易能够理解,中日韩在与东盟建立连接时缺少社会资本,必须放下身段接受东盟主导。就关系网络而言,倘若我们将中国定为中心,接受中国文化的圈序概念,以中国与各国的不同伙伴关系作量化指标,我们又可以得到另一幅图像:一环是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越南、泰国、缅甸、柬埔寨、老挝,二环是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三环是建有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韩国,四环是建有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的新加坡,东盟内的文莱、菲律宾与东盟外的日本在环外。中国和各国关系如何,用何种方法予以解释和预测其中的互动,东盟在中日之间能起什么作用,韩、日、新加坡、文莱和菲律宾如何影响中国与东盟的互动,其社会资本、关系强度、国家实力等有何影响,可谓一目了然。

结语

个人社会关系论文篇5

1902年,塔尔科特•帕森斯出生于美国科罗拉多州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其父亲是美国圣公理会的一名牧师,后担任俄亥俄州玛丽埃塔学院院长。1920年,帕森斯进入美国阿莫斯特学院学习哲学和生物学。在学期间,受到经济学家汉姆顿教授的影响,他对经济学思想和社会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924年获得文学学士学位后,转入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深造。在英国,他在L•T•霍布豪斯、金斯伯格和莫林诺夫斯基的指导下学习,一年后,转入德国海德堡大学撰写博士论文,并在那里受到了韦伯和马克思理论的深刻影响。1927年,他从海德堡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后,回到美国并在哈佛大学经济系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1931年开始在哈佛大学社会学系讲授社会学,1944年起任哈佛社会学系教授,1946年出任社会关系系主任,1973年退休。期间于1949年担任美国社会学会主席。1979年在德国慕尼黑逝世。帕森斯一生致力于在早期功能主义理论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包罗万象的、宏观的社会体系理论,并将这一社会体系简化成理论模型,用于分析各类社会现象;他乐观地将社会看成是和谐的、功能明确的、均衡发展的宏观系统;这与他所在的社会历史环境密切相关。1937年,帕森斯首部有影响力的著作《社会行动的结构》问世,此书把韦伯、迪尔凯姆、帕累托、弗洛伊德等各理论家的思想综合起来,以科学和唯意志论的视角去理解,国家社会主义何以作为民主的社会行动结构的对立面;。此书在当时并没有得到以经验主义为主流的社会学界的认可,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它逐渐受到广泛的重视,因为它为二战后的社会学家提供了一种答案,以回应如何用有关社会行动结构的理论去解释恐怖政权的问题。从二次世界大战后到六十年代,美国的实力在战胜国地位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并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平稳发展的时期。美国在战后这段时间内,以最民主、最稳定的工业社会的姿态出现在世界上。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逐渐成熟,他在1951年发表的《社会体系》和《行动的一般理论》,1956年的《经济与社会》,以及1960年的《现代社会的结构与过程》,从社会系统的结构及其功能的角度,发现行动系统内部各因素的相互关联,并提出了分析社会发展的结构功能视角。20世纪60年代之后,美国国内各种矛盾凸显,社会各类冲突不断。此时,社会学界批判帕森斯的声音开始出现,主要集中在批评他忽视了冲突与非均衡的社会现象。针对这样的情况,帕森斯在晚期著作中借鉴生物进化论提出了社会进化模型,在其1966年的《社会:进化与比较的观点》和1971年的《现代社会体系》等著作中,通过描述社会的分化、适应的升级、包容与价值的普遍化,达到社会变迁与进化的效果。帕森斯的主要理论体系主要可以分为四个部分:

1、社会行动理论

帕森斯把社会行动系统作为研究社会发展与变迁的基本单位,分析社会系统可以分为四个范畴:界定组织目标,并使用其合法化的价值系统、关系到资源流通的适应机制、与目标实施直接过程机制有关的工作法则以及整合机制;。也就是在行动系统中,有四个因素发挥着影响,即行动者、目标、限制条件以及价值规范。其中,行动者代表在行动单元中作为行为主体的个人或组织系统,其主要特征是自我;,而不是人的个体,是主观的意识。目标,指行动系统本身期望达到的未来的状态,并由行动者通过意识和行为去实现。限制条件,是行动系统所处的外部环境,其又分为两个方面,行动的条件和手段;其中,条件是行动者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和环境,它通常在目标之外甚至在与目标相反的方向存在;而手段是可以通过行为者的主观意向予以抉择。价值规范主要涵盖了思想、观念和行为取向,通过合法性引导行动者选择自己行动的目标和手段。这四个影响因素中,限制条件和价值规范影响着行动者对于目标的选择。在帕森斯唯意志论的理论体系中,价值规范比限制条件具有更重要的作用,影响力也更大。帕森斯在这一早期的理论中,将外在的环境与价值规范内化成行动者的主观意志,并通过主观意志来影响整个行动系统的发展。在以上四种因素的影响下,任何行动系统包含着四个子系统,即文化系统、社会系统、人格系统和行为有机系统。文化系统指系统内人们共同认同的价值体系和文化传统,如、语言、民族习俗等。当全社会的价值观被其成员所内化,就产生了社会化;,从而形成维持社会稳定发展的内在聚合力。社会系统是由多个行动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关系组成,其基本单元是角色而不是个人。社会系统是帕森斯在结构功能主义理论中重点描述的概念,社会系统中各个不同角色发挥的作用,也突出体现了一个系统中不同角色之间功能的区分,它论及不同人们之间的互动,是指人们的相互依赖。人格系统指系统中的个人所拥有的性格和社会属性,从而决定个人的需要、动机和态度。行为有机系统是后期添加进来的一个概念,指的是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待拥有生物特性的行动系统单个组成体-个人。在这一理论框架中,帕森斯侧重描述四个系统之间的关系,当各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和谐而稳固,就形成了行动系统的制度化发展模式。这种制度化是在文化系统的内在作用下,其他三个子系统合法存在的关系。

2、模式变量分析法

在分析行动系统及其子系统时,帕森斯提出了模式变量;的方法,用于剖析行动系统。这一方法类似于二分法;,也就是非此即彼的方法,当行动有机体面临选择时,其价值取向会发挥引导作用,使其在两个极端中间做出选择,最终决定行为的方向。这五对模式变量包括:情感中立性-情感性,表示在行动中,行为体需要表达自身感情还是去除自己的情感因素。比如,在家庭生活中,夫妻之间或父母对子女需要表达情感性;在医院或学校中,医生和教师的工作需要不添加个人的情绪,公平地对待其服务对象。自我取向-集体取向,是指在选择过程中,首先考虑个人因素还是集体的利益。在商业行动中,行动者首先会考虑个人的商业利益,人们也普遍期望公务员在其工作和决策过程中,能够以广大人民的集体利益为出发点。普遍性-特殊性,指行动中以普遍的一般性规范为基础,还是以某人的特殊社会关系或者以具有某个群体的成员资格为基础。在现实生活中,如何避免特权阶级,从而用普遍的规范约束其行为是对这一变量的体现。自致性-先赋性,指人们的发展道路是以起先天赋予的性别、年龄、种族、家庭背景等的因素为主要基础,还是依靠自身的努力和后天取得的成绩来进行发展。专一性-分散性,指人或者行动系统之间的关系是在某一特定领域还是可以在广泛的基础上建立。如朋友关系是一种分散性的关系,而医生与病人之间的关系则具有专一性。帕森斯上述五种模型因素是其唯意志论分析方法的具体体现,表现了他的潜在意识是将社会看成是向着普遍论、表现、特定关系与情感中立的方向发展。行动系统中的文化系统、人格系统、社会系统和社会有机体系统,在相互影响和选择的过程中,都需要用到以上五个变量来进行决策,这构成了帕森斯行动系统理论中分析框架的重要维度。

3、AGIL模型-交换模型

在社会行动理论的基础上,帕森斯在理论发展后期,提炼出了一个更加抽象和简明的理论模型。他将行动系统的四个子系统赋予了不同的功能,用以维持整个系统的协调发展。这四个方面代表了与思想关系和物质关系不同的接近程度,意义在于以最有效和可能的方式综合了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传统。这一模型被帕森斯称为交换模型,后被他的学生们命名为AGIL模型。这四个方面的功能包括:适应功能(A:Adaption),指适应并利用外部环境以从中获得工具和资源来实现系统自身的目标,外部系统是一种客观存在,积极乐观地或消极被动地适应环境都是必须的。在行动系统中,适应功能对应行为有机系统。达鹄功能(G:Goal),指明确系统的目标,并利用资源达到这一目标。在行动系统中,人格系统通过其具有的性格和社会价值观来确定系统的目标以及通过不同途径从环境中获取资源达到这一目标。整合功能(I:Integration),指在行动系统中协调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关系,使系统能够有效地发挥其功能和作用。社会系统通过制度和规范协调不同方面的关系和利益,达到行动系统中不同因素的团结,来发挥整合的作用。维持模式功能(L:La-tence)通过共同认可的价值体系,来维持现有系统的运转模式。在行动系统中,文化系统通过最主观的方法发挥着维模的作用。但是由于价值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受外界物质条件的支配,所以这一功能也是意志论与唯物主义共同作用的结果。AGIL模型除了在宏观层次对行动系统进行分析之外,也可以被用来分析每一个子系统,即子系统内各因素之间,也存在这一种四分法的功能划分。帕森斯在他的理论中,重点分析了行动系统中社会系统内部的AGIL功能。社会系统中不同社会组成部分通过具体的表现形式对应了这四种功能,分别是:经济发挥适应功能,政治发挥达鹄功能,规范用于整合,价值观可以维持模型。在社会系统的这四个子系统都生产明确的产品-金钱、权利、法律和。这些产品作为输出品,被输入其他系统发挥作用,从而使四个子系统之间存在边际交换资源的现象,一个子系统同时接收其他三个子系统的输入和影响,同时也影响着其他三个子系统。只有这种资源交换达到和谐状态,整个系统才会发展和进步。因此,帕森斯将这一理论称为交换理论。

4、社会进化理论

在帕森斯结构功能主义的分析架构里,着重讨论了行动系统或社会系统的均衡状态,将系统看成是静态的、以主观导向为主要发展动力,却忽视了社会冲突和进化的一面。面对这类批评,帕森斯在理论发展的后期,在AG-IL模型的指导下提出了社会进化理论,分析社会的变迁。根据帕森斯的理论,四个子系统之间是相互依赖的能量交换的关系,如果子系统之间能够达到能量供求的平衡,系统处于稳定的状态。但是,如果一个子系统不能够得到自身发展充足的资源供给,其在整个系统中发挥的作用将不稳固,同时其内部子系统之间也会产生不稳定的情况,从而引起冲突,引发系统结构的变化,导致社会的变迁。帕森斯将社会进化分为四个过程:分化、适应力提高、包容和价值普遍化。分化的定义是一个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单位或结构分成两个以上的单位或结构,其特点和功能意义与原来不同;。适应力提高是子系统分化的结果,分化是适应外部环境和对资源不均衡状态而做出的反应,合理的分化是为了使系统更具适应性。包容是系统发挥了整合功能,接纳新的子系统和组织,使基础更加稳固、效率更高。价值普遍化是将新的单位和组织的存在变得合法化,使社会和个体接受并发展出一套新的社会价值观,从而使进化后的社会变得更加稳固。帕森斯的理论使结构功能主义理论系统化并且完整地进行呈现,可以算作世界社会学的开端,他将相对来说彼此隔离的经典欧洲社会理论揉合成一个前所未有的统一框架,他在半个多世纪里都居于近乎统治地位。在分析和意识形态方面,帕森斯的模型已经成为当代社会学理论的每一次主要运动参照点;。他改变了以往社会学注重经验研究和实证研究的传统思路,转而注重经验与理论相结合,唯意志论与唯物主义相结合,使社会学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但是,自20世纪60年代起,批判帕森斯理论的观点和声音逐渐兴起,反对的观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方面,帕森斯普遍行动理论的模型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图示,而不是令人满意的理论。这一模型虽然易于实用且简单明了,但是说明力相对较弱,涵盖的层次也不够全面,容易被证伪。第二方面,帕森斯的理论过分注重分析社会和谐与均衡发展的因素,而忽略了社会的冲突、失衡及其所引发的社会变革。60年代,美国社会在经历了快速发展与繁荣之后,社会各阶层的冲突逐渐显现,帕森斯之前基于社会和谐所提出的理论逐渐受到挑战。虽然在理论后期,帕森斯致力于发展社会进化理论,但仍然没有脱离其结构功能理论和行动系统理论的基础,因此,对于社会变化仍然不具备特别的说服力。第三方面,在社会进化理论中,帕森斯对于现代社会和传统社会的概念区分过于简单化和绝对化,传统与现代之间的相互渗透和影响没有得到较好的体现。这一理论仍然被帕森斯头脑中深刻的意识形态理念和道德文化所影响。他一直认为,美国社会就是现代社会,因此用美国的标准衡量一个社会现代化的程度。这些缺点在经过默顿功能分析和中层理论的补充与完善之后,在美国社会学界成为一种主流的社会学研究范式。

二、默顿的功能分析理论

1910年7月4日,罗伯特•金•默顿出生于美国费城的一个俄罗斯裔犹太家庭,父亲是一名裁缝,母亲是崇尚自由思想的非犹太教社会主义者。高中时,默顿经常在图书馆、音乐厅及博物馆中接受艺术的熏陶。1931年,默顿从坦普尔大学获得学士学位,在那里接受了社会学的启蒙教育。之后进入哈佛大学师从索罗金、帕森斯等知名社会学家,从事社会学研究,并于1936年获得博士学位。1939-1941年,在图兰恩大学工作,先后任副教授、教授和社会学系主任。1941年起,在哥伦比亚大学任教,任社会学系主任、应用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另外还任美国社会学协会主席、美国科学社会学研究会主席、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等职。1979年,从哥伦毕业大学退休并被授予荣休教授,2003年在纽约逝世。默顿一生中因其杰出的社会学理论贡献,获得了许多至高的荣誉。其主要的理论为中层理论、功能分析理论、失范与越轨以及科学社会学理论。文章主要关注结构功能主义的相关理论,因此重点阐述默顿思想中与功能理论相关的理论。

1、中层理论

中层理论是默顿在批判传统社会学理论的基础上,找到的一条构建以经验研究为基础的实质性理论研究的途径。默顿认为,传统的社会学理论依靠唯心的理论逻辑分析,得出的宏大的、试图解释一切社会现象的分析方法,对于社会事实缺少足够的解释力。中层理论试图解决社会学理论中的几个逻辑层次之间关系的问题,是介于小的工作假设与试图说明一切的社会现象的总体理论之间的中层设想。它既非日常研究中广泛涉及的微观但必要的工作假设,也不是尽一切系统化努力而发展出来的用以解释所能观察到的社会行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变迁的一致性的统一理论,而是指介于这两者之间的理论;。这一理论能够使我们超越那种在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在一般与完全特殊之间、在概括性社会学理论与历史主义之间的理论冲突的虚假问题;。从这一点来讲,中层理论是一种有别于传统功能主义研究的社会学方法论,从而将理论和经验研究结合起来,不仅局限于理论方面的逻辑假设与推断,还注重在经验与实地研究的基础上,对理论进行进一步深入的探讨和理论建设。默顿的社会学理论因此也被称作为经验功能主义;。

2、功能分析范式

默顿在以往功能分析理论的基础上,批判性地创新了社会学功能分析范式。他对传统功能理论的三个假设提出了修正:第一,传统功能主义认为社会功能具有统一性,即社会中的各种社会活动与文化项目都和谐地相互联系着,并且对整个社会整合与运行做出贡献。默顿认为,社会中的各个部分对整个系统或其他部分是否起作用,或者起正面作用还是反面作用,都是需要通过实践证明的。第二,社会功能的普遍性,认为普遍存在的社会制度和社会文化都会对整个社会起到积极的作用。默顿却认为,从经验的立场出发会发现,某些功能的存在有时也会对整个社会的适应性起到消极作用,同时也需要从时间的维度上看待一个功能的存在是否会长期发挥积极的作用。第三,社会功能的不可或缺性或不可替代性,即认为在一个整体中,社会结构与制度的功能是不可替代的。默顿认为,这个假设同样不能被实践经验所检验,正如一个角色可以拥有不同种社会功能一样,一个功能也可以由社会中的不同组成部分承担,因此当一个部分不能适应整体发展时,也许会被其他可以发挥同样功能的部分所替代。默顿对功能的概念和角色进行了个体适应模式的类型更加详细和新颖的阐述。他认为,功能是指一个结构要素或者一个行动对社会调适做出的贡献,是可以观察到的客观结果。在这一概念框架下,社会学功能分析范式从11个方面对功能进行分析:功能的归属、动机和目的、客观效果、功能在社会单元系统中的效果、功能需求、赖以实现的机制、功能选择、结构制约、动态和变迁、功能分析的有效性以及功能分析的意识形态含义。从客观效果的角度,他提出了有关功能的以下几个著名概念:(1)正功能与负功能功能就是观察到的那些有助于一定系统之调试的后果。负功能就是观察到的那些削弱系统之调试的后果。还有那种非功能后果的实际可能性,即后果与所考察的系统完全不相关;。这是为了建立多重后果和总后果的净差额的概念。正功能与负功能的提出,修正了传统功能主义中将所有社会结构要素都视为对系统发挥有效作用的存在,而是从相反的角度对现有的许多社会结构提出了挑战,指导社会研究者从正负功能相抵之后的功能净差额的角度评价社会系统的运转,同时也为社会转型提供了很好的社会学理论支持。(2)显功能和潜功能显功能是有助于系统调试、为系统参与方期望和认可的客观后果。潜功能是无助于系统调试、系统参与方不期望也不认可的客观后果。;这一对概念是为了区分主观目的与客观后果一致和不一致的情况。通俗来讲,显功能是指系统中有意安排的、显而易见的且外在的客观功能;潜功能是指未认识或预想到的后果。默顿重点强调了潜功能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及其对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学术价值。他利用这一概念分析了美国社会一些普遍存在的现象,以及西方国家政治机器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在功能分析范式下,显功能有正负之分,潜功能也有积极与消极的不同。这两对概念互相补充和支撑,为社会学的研究提出了较为明晰的、以实践经验为基础的分析方法。

3、越轨与失范

负功能和潜功能的提出,挑战了传统的乐观、宏大的功能分析理论,为研究者提供了一个分析社会的不同角度。在默顿社会结构与失范;和社会结构与失范理论中的连续性;两篇著作中,他利用功能分析范式和中层理论指出,社会的变迁和转型,通常是由于社会的文化结构与社会结构的脱节而导致的,并提出了越轨与失范两个概念。文化结构是指普遍适用于某一特定社会或群体之成员的指导行为的规范性价值标准。社会结构是指一整套把这一社会或群体之成员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联系在一起的社会关系。失范被看作是文化结构的瓦解,尤其是当文化规范和目标与社会结构赋予此群体成员实现这些目标的能力严重脱节时。在这方面,文化价值标准可能有助于产生与这些价值自身的要求相违背的行为;。大规模的越轨行为只有在下述情况下才会发生,一个文化价值系统将某些人人都有的共同成功目标实际上完全置于其他一切目标之上,而对其中相当一部分人来说,社会结构却严格限制了或完全堵死了达到这些目标的得到认可的途径;。在失范模式的情况下,越轨行为的发生表现为个人对社会结构的适应。默顿将这类适应情况分为五个不同的类型:遵从、创新、仪式主义、退却主义和反抗。他用简明的表格,分析不同的适应行为对文化和制度的反应情况。遵从行为服从于文化目标和制度化的手段,通常发生在受过良好教育而得到较高社会地位或财富的人群。创新是指文化上服从而制度上却拒绝,通常指采用非法手段获得财富的行为。仪式主义指采用制度化的手段,但拒绝承认文化目标的存在,这通常指社会的中下层阶级,父母通常会给孩子施加压力,使其遵守社会制度却突破现存的生活状态。退却主义指既拒绝文化目标又拒绝社会制度,通常指精神病患者、孤僻者等逃避社会的行为。反叛是对现存文化和制度的否定和拒绝,并以新的目标与手段取而代之,例如革命者。默顿的功能主义理论在批判与修正的基础上,为结构功能主义提出了更加细致和谨慎的经验性分析模式,是对现代功能主义的补充和发展,在对社会现象即功能方面更加具有解释力。结构功能主义在西方社会学研究中一度成为占据统治地位的理论,以帕森斯和默顿为代表的结构功能主义者,以生物学理论为基础,将社会系统看成是有机统一体,在宏观和微观的层次上利用意识形态逻辑分析和经验分析的方法,剖析了西方社会,尤其是20世纪50、60年代的美国社会的发展现象。这一理论既关注对结构、要素的剖析,也重视对功能、关系的考察,把对社会的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结合起来,也包含着辩证思想的要素。但是自20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随着社会学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反对的声音逐渐出现,结构功能主义忽略对社会现象的历史分析,过于强调社会和谐与均衡忽略矛盾、冲突和过分强调文化和制度对社会的影响忽略经济利益等因素对社会的作用等理论缺陷被指出。冲突理论、交换理论、互动理论等在批判结构功能主义的基础上,继承了该理论的精髓而建立和发展起来。

三、结构功能主义在高等教育研究中的应用

简言之,结构功能主义的主要观点是,任何社会都具有一定的结构;每一个结构都具有自己的功能;任何结构都是一个系统,系统下还包含不同的子系统;系统的四个功能即整合、适应、达鹄和维持模式。在分析社会系统时,也包含了对现代教育与社会关系的研究,就教育对于社会发展的功能和角色进行了分析。同时,在当今教育社会学中,许多研究都利用结构功能主义的视角,分析了教育中的现象并提供相应的政策建议。本节中,笔者重点从结构功能主义视角下的教育思想和结构功能主义在高等教育研究中的应用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1、教育研究中的结构功能主义思想

教育社会学理论中结构功能主义分析视角重视教育与社会结构的关系,强调学校教育的社会功能要与政治阶层、经济制度和职业技能的需要相联系,揭示出家庭、大众传播工具和社团与专业教育机构的关系。帕森斯认为,学校教育有两个主要的功能,即选择和社会化。他通过AGIL模型,阐明社会平衡取决于贯穿社会系统的输入和输出之间的普遍相关性。例如,教育可以看作是来自L向A和G的输出。孩子们被教授相应的价值观,然后被输入劳动力市场,最终接受承认的组织责任位置。学校教育承担着为社会分工细化所带来的对职业技能需求进行满足的功能。一个人在学校接受教育的类型,直接影响到其未来在社会的职业和地位。从社会层面上来讲,社会系统的发展需要将哪种价值观进行社会化,也需要通过教育来实现。通过学校里的氛围和师生关系,社会需要的普适的价值观会逐渐被学生接受,以达到文化目标社会化的目的。在帕森斯看来,学校属于社会系统中具有文化、教育和解释功能的模式维持组织,是维护社会共同价值观并使之制度化的组织。;高等教育在维系社会价值体系的功能中,起到了将价值体系制度化的功能。

2、高等教育研究中对结构功能主义的应用

个人社会关系论文篇6

一、李达的历史理论及其对中国史学的影响

在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的传播中,有三李(、李达、李汉俊)并称之说。三李的学说各有特色。主要宣传了唯物史观。李汉俊以宣传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见长,李达则以科学社会主义为切入点,比较系统完整地传播了马克思主义。李达早年在传播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就翻译了《唯物史观解说》、《马克思经济学说》和《社会问题总览》,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三个组成部分均有涉及。

李达在理论上的成就,以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最为突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他尤其注重对唯物史观的介绍。李达对唯物史观的认识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早在1918年秋至1920年夏,李达就翻译了荷兰人郭泰的《唯物史观解说》一书,他们专门写了《唯物史观要旨》一节作为全书的附录;《唯物史观解说》及其附录,对国人接受唯物史观起了启蒙作用。在1919年到1922年,李达发表《什么叫社会主义》、《张东荪现原形》、《讨论社会主义并质梁任公》、《马克思还原》、《社会革命底商榷》等文章,宣传了包括唯物史观在内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李达认为,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原则有五条:"一、唯物史观;二、资本集中说;三、资本主义崩坏说;四、剩余价值说;五、阶级斗争说"(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0-31页。)。在《马克思还原》一文中,李达论及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一、一切生产关系财产关系,是社会制度的基础,一切社会宗教、哲学、法律、政治制度等组织,均依这经济的基础而定。二、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至于一定程度时,就与现社会中活动而来的生产关系财产关系发生冲突。"可以看出,这一时期,李达对唯物史观的理解还比较片面,但他把唯物史观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首要原则,强调经济关系的决定作用,这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30年代初,他又主持翻译苏联哲学名著《辩证法唯物论教程》。这部译著在中国哲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代表李达研究唯物史观最高水平的是他的两部专著:《现代社会学》(1926年版)、《社会学大纲》(1937年公开出版)。

李达的《现代社会学》,是一部全面系统阐述唯物史观和研究人类社会发展历史的著作,书中论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等唯物史观理论。就所论及问题的广泛性和内容的深刻性而言,代表了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对唯物史观的理解和运用所能达到的水平。李达的唯物史观一个最重要的特色就是:坚持唯物的一元史观,强调生产力对社会发展最终起决定的作用。李达认为,生产关系决定上层建筑,而生产力又决定生产关系,因此生产力是社会发展最终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他具体论述说:"社会之基础为经济关系,其上层建筑为政治法制及其意识形态,经济关系中之生产力苟有变动,则经济关系势必改造,因而政治法制及其意识形态亦必改造。"(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44页。)他还指出:"社会生活之历程,即物的生产历程,完全受生产技术及生产力之支配。在物质的生产历程中,所谓精神文化,皆由物质的生产关系中产生,随生产力发达而发达,随生产关系之变迁而变迁。社会之进步,亦即生产力之进步。"(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58页。)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的变化决定社会构造的变动。李达说:"生产关系之成立,必与社会的生产力相适应。"(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45页。)"社会之构造,恒受生产力之状态所规定,而其形式之变化,又受生产力变化所规定。"(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49页。)李达进而指出,整个社会的发展都是由生产力所决定的:"社会进化之原动力实为生产力,生产力继续发达,则经济组织继续进化,政治法制及其它形态亦随而继续进化。"(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44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也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社会之进步,亦即生产力之进步"(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43页。)。总之,李达认为,人类社会的起源、社会之发达,都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由此可见,李达科学地揭示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原动力。李达对生产力决定作用的强调,从根本上保证了唯物史观的贯彻,具有重要的思想意义。在20年代,包括在内的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先驱者们多侧重从生产关系方面宣传马克思主义哲学;李达则独树一帜,强调生产力的观点,弥补了其他马克思主义者在理论上的缺陷,是颇具远见卓识的。李达在强调生产力对社会发展最终起决定作用的同时,又指出不可忽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所起的反作用。他说:"倘生产力继续发展至一定程度以上,而生产关系阻碍其发展时,当时之生产关系势必改造,生产力始有发展之余地。"(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45页。)

《现代社会学》一书还对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这一重大历史理论问题作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论证。李达说:"个人能创造社会之历史,然不能任意创造之,必也依据社会历史进行之途径,应时势之要求而创造之。故个人欲创造其自身之历史也,第一必在确定之前提与条件下;第二其结果又常由于多数人意志冲突而生。"(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44页。)这就是说,个人主观能动性发挥的程度能影响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但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是有限的,有条件的:"此种影响增大可能性,恒受社会组织所拘束,恒受多数社会力所限制"。当物质条件还不具备,"个人无论如何努力,人群无论如何运动,社会之变革终不可期也"。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物质条件既备矣,个人或人群苟不努力以促成之,社会之变革亦不易实现也。"即是说,在社会变革中,个人和人群之努力也是很重要的,如果忽视社会变革中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以为可以坐等社会变革,则是对唯物史观的机械理解。李达注意把唯物史观和旧唯物主义区别开来,他一方面强调社会发展的经济动因,另一方面也十分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科学阐述了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

《现代社会学》中有这样一段话,对唯物史观的众多理论问题进行了概括性总结:"社会之革命的进化,依据二种现象而成。其一为物质的现象,由生产力之发达而成;其二为精神的现象,系受前者之影响,由社会的阶级斗争而成,两者同出一源,而其任务则分途并进。盖生产力之发达,则社会物质的基础势必发生变化,旧生产关系不能增进生产之利益,而成为生产力发达之障碍。政治法制等上层构造,已不适合于经济的基础,于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遂至互相冲突,同时经济上被压迫之阶级亦与经济上占势力之阶级,发生阶级的利害之争斗。此时生产关系苟不改造,则生产力不能继续发达,社会即无进化。"(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44页。)这段话精辟地论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以及历史发展的动力等重大历史理论问题。李达论历史发展动力问题,是从生产力和阶级斗争两个角度进行的,其中生产力的决定作用是根本,阶级斗争在历史发展中起"人工的发动力"的作用。

应当指出,在《现代社会学》中,李达的哲学思想体系也有明显的局限性,他对辩证唯物主义论之甚少,还不能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一个整体进行研究;这表明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还未达到完全成熟的阶段。

1929年李达撰写《社会之基础知识》一书,将唯物辩证法的原理运用到社会历史领域中,提出了"社会的系统观"的思想。李达强调指出,经济关系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社会是包括人类间一切相互关系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一切经常相互关系都以经济的相互关系做基础。"(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98页。)李达从经济的角度,分析了社会系统变化的原因。他说,社会系统变化的原因,"当求之于社会和自然环境的相互关系中"。可以看出,李达对经济关系在社会系统中的作用是十分重视的。《社会之基础知识》专门介绍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内容,不过论述还较为肤浅。

在《社会之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李达1935的写成《社会学大纲》。该书是第一部把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作为具有严密逻辑结构和历史证明的完整体系进行论述的著作,它将辩证法引入了历史认识,因而在历史唯物论方面较其以往论述更具深刻性。历史唯物论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结构。李达论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两对社会基本矛盾之间的辩证关系。李达认为,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就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是因为人类社会的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取得物质的生活资料。在阐述历史唯物主义根本观点的基础上,李达进而论述了生产力与生产力之间的辩证关系。李达指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又对生产力有反作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斗争。他说:"在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对立的统一过程中,生产关系常对生产力斗争,而生产力对于生产关系占居优位。"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也是如此,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对经济基础有反作用。李达根据经典作家的论述,把社会存在概括为社会经济的构造,把政治法律和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概括为社会的上层建筑之一和社会的上层建筑之二。李达说:"与特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体,形成了社会的经济构造。这种经济构造,就是社会的基础"。上层建筑则包括两个部分:"政治的法律的上层建筑,是社会的上层建筑之一";"意识形态上的上层建筑,是上层建筑之二"。关于经济构造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李达论述道:"经济构造是社会的基础,政治的法律的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都是树立在这个基础之上并受这个基础所规定的。可是这两种上层建筑虽受基础所规定,而对基础却又给以一定的反作用。"但是上层建筑的这种反作用是有条件的,不可与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相提并论:"上层建筑对于基础的反作用,从其发源与结果来看,是决不能与基础对于上层建筑的作用相同的。上层建筑反作用于基础的可能性,是由于上层建筑从基础得到的发展力量而来的。可是这些上层建筑反作用的结果,只在它没有和基础发展的倾向相矛盾之时,才能持久,才有意义。在相反的方向的反作用虽也能延缓并障碍经济发展的过程,但决不能变更这发展过程的倾向,而经济的必然性,结局是必须打开它的道路而前进的。"这些论述,充满了辩证法的思想。

《社会学大纲》把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系统论述。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主义在中国第一次被当成一个有机整体被全面介绍。李达指出,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是相互联系的:"历史唯物论如果没有辩证唯物论,它本身就不能成立;辩证唯物论如果没有历史唯物论,也不能成为统一的世界观。"也就是说,历史唯物论是立于辩证唯物论基础之上的;同样,历史唯物论的创立对于辩证唯物论的形成也是不可或缺的。李达说:"只有彻底的把辩证唯物论扩张于人类社会或历史的领域,才能使辩证唯物论更趋于深化和发展,人们才能在世界变动的过程中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注:《李达文集》第2卷,第291-292页。)《社会学大纲》阐述了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基本理论和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把唯物的辩证法引入历史认识,指出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是包括史学在内一切学科唯一的科学理论和方法,这在史学界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它对于清算当时中国史学界流行的唯心论、机械论等错误理论和方法,起了积极的作用。翦伯赞在批评史学界存在的忽视对历史进行哲学层次探讨的倾向时说,李达的《社会学大纲》"虽然不是一部历史哲学的著作,然而却是值得一读的。"(注:《李达文集》第2卷,第283页。)《社会学大纲》对于三四十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形成起了促进作用。

《社会学大纲》始终强调实践的唯物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历史唯物主义中的重要作用。李达说,马克思、恩格斯把实践解释为历史上发展的物质生产和社会斗争,并把实践当作社会历史范畴,是感性的现实的人类活动,是唯物史观建立的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是认识的方法又是实践的方法。李达认为,辩证唯物论不同于旧的唯物论,因为它是实践的唯物论。李达说:"马克思把黑格尔辩证法中这个生动的实践的概念,拿来放在唯物论的基础上展开开来,引入唯物论之中,给唯物论以新的内容、新的性质。……马克思基于劳动--实践的意义之正确的理解,所以超出旧唯物论的界限,建立了实践的唯物论。"(注:翦伯赞:《历史哲学教程》序。)《社会学大纲》精辟地论述了马克思、列宁关于科学的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首要作用。李达认为,实践不仅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范畴,而且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当作劳动、物质的生产和社会斗争着的实践……不单是社会科学的范畴,并且是哲学的唯物论和范畴。"李达说,唯物辩证法作为科学的历史观和自然观统一的基础就是实践;马克思的"实践的唯物论,由于把实践的契机导入于唯物论,使从来的哲学的内容起了本质的变革"(注:《李达文集》第2卷,第57页。)。李达的这些精辟论述,从整体上强调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与实践相统一的原则,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最本质特性--实践性。

在认识论方面,李达既坚持实践的唯物论,又坚持辩证法。《社会学大纲》在探讨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同人类全部认识史的关系时,围绕着唯物论思想的发展与辩证法思想的发展这两条主线而展开。在唯物论思想方面,李达叙述了从原始唯物论思想的萌芽至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哲学的出现,再到马克思的唯物论的产生,最后到列宁的唯物主义诞生整个唯物论思想的过程。在辩证法思想方面,李达分析了从赫拉克利特至黑格尔、再至马克思、列宁的辩证法思想发展的全过程。李达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对以往全部认识史进行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他尤其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费尔巴哈的唯物论、黑格尔的辩证法的批判继承关系。

《社会学大纲》探讨了唯物辩证法的研究对象。李达指出:"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以及人类思维的一般发展法则的科学";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与形而上学的发展观是根本不同的;辩证法的发展观的特征就是认为,"世界是永恒运动的、永远变化的;一切运动形态都是转变的,一切存在物相互关联,世界各部分之间极其复杂的相互作用。"李达全面论述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李达特别强调并突出了"对立统一法则"在唯物辩证法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李达阐发了列宁关于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核心的思想。李达说,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辩证法的根本法则,是它的核心。这个法则包摄辩证法的其余法则。这个根本法则,是理解其它一切法则的关键。他说,矛盾是辩证法的精髓;"统一物之被分解为对立物以及充满着矛盾的构成成分之认识--这是辩证法的精髓。"李达对列宁这些思想的阐发和在《矛盾论》中对列宁这些思想的阐发几乎在同一时期,都是国内较早阐发矛盾是辩证法核心原则的。李达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对列宁关于对统一规律在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中核心地位的具体闻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综上所述,李达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方面都有全面深刻的论述。他在历史唯物主义方面,突出生产力的决定作用,在辩证法方面,重视对立统一规律,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部分强调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反映论。李达的这些论述,构成了一个内容丰富、结构严整的思想体系。

《现代社会学》、《社会学大纲》等著作在当时产生了广泛影响。《现代社会学》自1926年出版至1933年,共印行了14版;1928年湖南零陵县署曾以"著有《现代社会学》,宣传赤化甚力"的罪名通缉李达。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现代社会学》的影响。1926年以前,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在中国虽然已得到传播,但这种传播还是初步的。在《现代社会学》出版之前。、瞿秋白等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就力图用唯物史观分析、解释中国历史问题,但就历史唯物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他们阐述还不够全面、准确。李达在序言中指出,《现代社会学》的写作旨趣即是:"欲应用唯物史观改造社会科学之一尝试"。该书在理论上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中国传播推进到一个新的理论高度,特别是在历史发展的动力、历史发展的规律、阶级斗争与社会历史发展的关系以及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等一系列重大历史理论问题都有独到见解。众所周知,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理论基础和方法指南;可以说《现代社会学》对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初步形成起了重要作用。《现代社会学》运用唯物史观阐述了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侧重论述了社会的构成、社会和国家的起源和国家发展的具体历史形态。《现代社会学》对中国社会发展的进程作了正确分析,在后来展开的关于中国性质问题和社会史问题的论战中,该书为进步学者寻求关于中国革命性质和前途问题的正确答案提供了有利条件。书中关于家庭、私有制、阶级、国家的起源的论述,对此后郭沫若、吕振羽等研究上古历史有启迪作用。《社会学大纲》影响更大。《社会学大纲》1937年公开出版后,高度评价说:"这是中国人写的第一本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注:《李达文集》第2卷,第60页。),该书在社会上广为流传,影响深远;对于三四十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体系的初步完善更是有着直接的影响。侯外庐先生赞扬《社会学大纲》说:"就达到的水平和系统性而言,无一人出李达之右"。李达的这两部著作虽然不是史学专著,但书中所阐述的唯物史观和辩证的历史认识方法,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

二、李达的社会经济史研究及其影响

李达十分重视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由经济史而社会史,他最早按经济形态划分历史发展阶段。李达着重对中国经济史问题进行探讨,他的研究给1929年到1935年开展的关于中国社会性质、中国社会史和农村社会性质问题的三大论战以重要的影响。

(一)李达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研究。1926年,李达在《现代社会学》中对近代中国社会性质作了分析,指出中国社会是"半封建"社会,是"帝国主义国家之半殖民地",较早地正确揭示了中国社会性质。在1928年出版的《社会之基础知识》中,李达在分析社会状况的基础上,指出了中国社会的性质和中国革命的任务。李达说:"中国一面是半殖民地的民族,同时又是半封建社会。所以为求中国的生存而实行的中国革命,一面要打倒帝国主义,一面要铲除封建遗物,前者是民族革命的性质,后者是民主革命的性质,其必然的归趋,必到达于社会革命,而与世界社会进步的潮流相汇合。"(注:《李达文集》编辑组:《李达同志生平事略》,《武汉大学学报》1981年第1期。)这里,李达明确提出中国社会的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因此中国革命的性质是民族民主革命。1926年,李达在《现代社会学》中,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唯物史观,分析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性质,并尖锐地提出了民族主义革命中无产阶级领导权问题。1929年李达出版了《中国产业革命概观》一书。该书在分析中国经济结构的基础上,论证了中国近代社会性质。李达说,为了正确认识中国社会的性质,就需要研究中国的经济状况;他在"编辑例言"指出:"要晓得现代的中国社会究竟是怎样的社会,只有从经济里去探求。"李达认为,产业革命对中国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现代中国的社会,已经踏入了产业革命的过程,渐渐脱去封建的衣裳,穿上近代社会的外套了,一切政治和社会的变动,都是随着产业革命进行的"。因此对产业革命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凡是留心于国家改造的人们,必先依照这产业革命的经过,就中国经济发展的倾向作正确的分析,才能了解革命的理论,树立建设的计划。"(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58页。)《中国产业革命概观》大量援引社会经济史料,依据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说,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方面,对中国近代的经济状况及其发展趋势,作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和研究。李达全面地研究了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经济的发展历程,分析了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认为中国社会正踏入产业革命的过程,向着近代社会方面运动。他说:"数千年来的中国封建社会,自从前世纪中叶被国际帝国主义的政治力经济力侵入以后,就开始踏入产业革命的过程,渐次脱去封建的外衣,而向着近代社会方面运动了。"(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88页。)李达全面阐述了中国经济近代化的表现:农业、手工业出现破产趋势,农业人口减少,旧式手工业组织被近代工场所取代;出现了近代工业;中国自办了一批银行等等。李达指出,中国近代经济虽然已开始起步,但很柔弱,外国资本支配了中国的经济命脉。从中国近代工业来看即是如此,李达说:"这类新兴工业,和中国的土地人口比较起来,还是在萌芽时期,中国的工业化,在国际资本控制之下,前途是辽远的。"(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92页。)中国银行业的情况也是如此,外国银行"几乎成了中国新式银行的总行"(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28-429页。)。由于国际资本的强大支配力,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至为有限。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一方面是在帝国主义的卵翼之下得到了相当的发展,同时又受国际帝国主义巨大的政治力经济力笼罩所支配,绝没有在它们的掌握中翻过筋斗的可能。"(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69页。)在对中国社会经济结构的演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李达考察了近代中国的性质。李达说,自鸦片战争以来,近代中国的社会性质逐渐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中国渐次脱去封建的外衣","而踏入初期资本主义时期"(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94页。);另一方面,中国近代经济又越来越受到国际帝国主义巨大的政治力经济力笼罩所支配,中国殖民地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由此,李达作出结论: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李达认为,由中国社会性质的独特性所决定,中国的社会问题和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问题有很大的差异。他说:"中国社会是半殖民地的社会,半殖民地的资本主义发展,和先进国的资本主义的发展,具有不同的特征,同样,半殖民地的社会问题的内容,和先进国的社会问题,也具有不同的特性。"(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93页。)

在分析中国近代经济发展迟缓的原因时,李达说,中国产业不发达的主要原因是"国际帝国主义之侵略,封建势力和封建制度的存在"(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89页。)。国际帝国主义的入侵对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了巨大的破坏作用,国际帝国主义从军事侵略到资本输入,进而通过控制封建主义势力而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封建制度对新生产力也起着阻碍作用:"封建势力和封建制度的存在,是发展新式产业的碍阻"(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78页。)。总之,国际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是在中国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国际帝国主义和国内封建势力压迫日重,生产力已受束缚殊难顺利发展。"(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81页。)因此"封建势力若不扫除,封建制度若不廓清,中国产业就没有顺利发展的希望"(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94页。)。基于以上认识,李达说:"打倒帝国主义的侵略,廓清封建势力和封建制度,是中国革命的唯一对象,同时又是发展产业的唯一前提"(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88页。);"要发展中国产业,必须打倒帝国主义的侵略,廓清封建势力和封建制度,树立民众的政权,发展国家资本,解决土地问题"(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88页。)。李达依据他对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提出了中国仍处在半殖地半封建社会的科学结论。李达的结论,不仅正确地指出了中国社会的性质,而且指明了中国革命的对象、任务。

(二)李达对中国社会史的研究。对中国社会性质的研究,必然要涉及对中国社会史的考察。30年代初,中国思想理论展开了关于中国社会史问题的大论战。这一论战主要围绕三个问题进行:一是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二是中国历史上有没有奴隶制社会的问题,三是泰汉以后的中国社会性质问题。李达参加了关于中国社会史问题的论战。李达是主张按经济形态划分历史发展阶段的。1919年他在《女子解放论》中即确认中国存在过原始社会。他在随后发表的《社会革命底商榷》、《中国商工阶级应有之觉悟》等文章认为周秦至清末是封建社会,鸦片战争以后中国进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926年,李达在《现代社会学》中,运用唯物史观考察了人类社会经过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并展望了共产主义的社会形态。他特别表述了殷商是奴隶社会的观点。可以说,二十年代李达对中国历史发展阶段的划分已初步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三十年代的社会史大论战中,李达又进一步论证了自己的观点。

对于亚细亚生产方式所相当的社会历史阶段及其特点的理解,论战中提出了多种看法。早在1926年,李达就在《现代社会学》第11章中说亚细亚生产方式是指原始的社会状态。后来他改变了看法。在《经济学大纲》中,李达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含有封建社会征的劳动力与生产手段的结合方法的意义"(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93页。);在本质上"与封建的生产方法,并没有根本的区别"(注:《李达文集》第3卷,第105页。);"只是封建的生产方法之特殊的形相,即是封建的生产方法的变种"(注:《李达文集》第3卷,第105-106页。)。李达的观点是否正确可存而不论,其意义在于批驳了那种把亚细亚生产方式视为独立于五种生产方式之外的特殊生产方式的论调,捍卫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五种社会形态的理论原则。关于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奴隶制问题。托派大多数人持否定意见。李达在《经济学大纲》中,从经济结构的特征等方面,论证了殷代为奴隶制社会。李达认为,由于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奴隶制的形成也采取不同的路径;但是,"奴隶制是社会发达过程中所必须经过的阶段。世界任何民族的历史,都曾通过各种各色的奴隶制的阶段"(注:《李达文集》第3卷,第106页。)。

关于封建制问题,在二十年代初的《中国商工阶级应有之觉悟》中,李达指出,自西周至清末,中国为封建社会。在三十年代的《经济学大纲》中,李达又进一步阐明这一观点:"中国的社会,由周代到鸦片战争时期,是属于封建经济的社会"(注:《李达文集》第3卷,第66页。)。他按经济形态把中国封建社会分为两段:"这个期间,可以分为典型的封建经济时期和变相的封建经济时期,西周和东周时代属于前者,由秦汉迄于鸦片战争时代属于后者"(注:《李达文集》第3卷,第110页。)。

对中国的农村经济结构的变迁,李达也有探讨。在《中国产业革命概观》中,李达分析了近代中国农村经济凋敝的状况。他说,中国进入产业革命时代以后,传统农业日趋破产,表现为大农降为中农,中农降为小农,小农降为佃农,荒地增加,农业人口减少等。

1935年,李达出版《社会进化史》,这是中国学者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写作的第一部世界通史,书中从世界史的角度,对亚细亚生产方式、奴隶制、封建制等论战的主要问题,放在世界史的大系统中进行考察,反映了著者开阔的历史眼光。

个人社会关系论文篇7

关键词: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社会文明;生态文明

中图分类号:D6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2)12-0026-03

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在中央文件中的相继提出,理论界掀起了研究社会主义文明形态的新一轮热潮,大量成果纷纷涌现,新提法、新论断陆续进入读者视野。在诸多新观点中,社会主义文明体系(或文明系统)是其中之一。在社会主义文明形态类型日益增多的基础上,一些专家学者提出了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概念并作出初步探索。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提出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文明观,为科学社会主义增添了新鲜内容。

一、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文明体系随着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从改革开放初期“两个文明”的提出到党的十七大“生态文明”的提出,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经历了一个与时俱进的历史演进过程。

1、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初步形成。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2年十二大是社会主义文明体系初步形成的时期。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理论上的创新如同其它各方面的创新一样拉开了序幕。在实践的基础上,我们党提出两个文明的概念,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1979年在庆祝建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和健康水平,树立崇高的革命理想和革命道德风尚,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1]这是我们党的文献第一次使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概念,它开创了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历史篇章。1980年,邓小平在题为《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产主义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的同志式关系,等等。”[2]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在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同时,要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高度的精神文明。1982年9月,在党的十二大报告中,再次阐发两个文明的观点并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了全面的论述。两个文明的提出,标志着社会主义文明体系已具雏形。

2、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发展。从1982年党的十二大到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是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大发展时期。党的十二大以全面揭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载入史册,十二大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铺开,全方位的改革如荼如火地进行。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过程中,社会主义文明体系也取得大发展。这一时期,尽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高频词,两个文明的观点日益深入人心并长期占据统治地位,但是诸多文明形态的提出,尤其是党的十六大正式提出政治文明使得两个文明的观点开始动摇。

之所以说这20多年是文明体系的大发展时期,具体表现在:一是政治文明的提出。政治文明最初被看成是精神文明的范畴,然而理论界对此一直持有异议。早在起草十二大报告时,有专家学者就不赞成把民主政治方面的内容划归在精神文明之中。1983年,王正萍教授在《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必须和当前我国的现实紧密结合》的论文中,提出了政治文明的概念,但这一提法在当时并没有引起理论界的重视。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又有学者陆续提出政治文明这一概念。总的来看,2001年之前,理论界对于政治文明的探讨比较冷清,成果较少。2001年,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3]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使用“政治文明”这个概念。2002年他又在“5、31”讲话和党的十六大报告上进一步提出政治文明。党的十六大通过决议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第一次载入修订的新。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列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在党的文献中和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体系建构的重大发展。二是生态文明的提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生态问题引起全球高度重视,1983年11月,联合国成立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87年,该委员会发表了纲领性文件《我们共同的未来》,首次提出可持续发展。90年代,世界环发大会的召开、《里约热内卢宣言》的发表、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国策在全球范围的迅速普及,等等,真正拉开了生态文明时代的序幕。在这样的背景下,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理论界对生态文明的研究陆续出现,纵观整个90年代,关于生态文明方面的理论成果,不论是质量上还是数量上成绩都比较突出,其中不乏精品力作。三是其它文明形态的陆续提出。除上述两种文明形态外,制度文明、法制文明、商业文明、社会文明、生育文明、人口文明等的提法也进入读者视野,极大地充实了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内容。

3、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成熟。从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到十七大是社会主义文明体系走向成熟阶段。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新命题,自那以来,和谐社会、社会建设成为理论界研究的新领域和热点问题,在此基础上,一些眼光敏锐的专家学者提出了社会文明(这里的社会文明指的是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对应的、狭义上的概念)这一新命题。学者们认为社会文明也是人类文明系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目标之一和题中应有之义。《贵州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刊发肖君和《一种非常重要的文明——关于“社会文明”的思考》一文,该文可能是理论界最早提出社会文明的论文。2007年于建荣出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研究》这一专著。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提出使得人类社会的四个基本形态齐备,标志着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相对成熟。

4、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党的十七大以来,在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文明体系进一步发展:一是在党的十七大上,我们党顺应历史潮流,把生态文明首次载入中央正式文献中。十七大以来,理论界掀起了一轮研究生态文明的新热潮。二是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研究走向深入。近年来,学者们见仁见智,从不同的学科、角度和侧面,就社会主义社会文明中“社会”一词的涵义,社会文明的概念界定和内涵阐释,社会文明提出的理论依据,社会文明与其它文明形态的关系,社会文明与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社会文明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社会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主体、历史进程、障碍因素、终极目标以及路径选择等诸多方面进行探讨,取得了不少成就。

二、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基本形态

社会主义文明体系包括哪些形态,目前理论界各抒己见,分歧很大,有“三系说”、“四系说”、“五系说”甚至“六系说”。其中比较流行的观点有以下三个:

1、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四系说”(Ⅰ)。[4]有学者指出,人类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状态的有机统一体,人类文明也是由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有机构成的统一体。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等四大文明子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组成社会整体文明系统。[5]有研究者甚至作了形象的比喻:还果用一棵生长正常、万古长青的树来比喻人类文明的话,那么物质文明是它强劲的树根,政治文明是它的粗壮遒劲的树枝,精神文明是它繁荣茂盛、充满活力和朝气的绿叶,社会文明是人类文明这棵参天巨树的硕大强壮的树干。[6]

2、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四系说”(Ⅱ)。有专家学者提出,生态文明应该是人类文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有论者指出,生态文明的提出完善了社会主义文明体系,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一道撑起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大厦。从“两个文明”建设到“四个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文明观逐渐完善的过程,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过程。至此,社会主义文明形态更完整、全面,达到一个更高的层面。[7]

3、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五系说”。“五系说”是综合上述两种观点的结果。有学者指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组成社会整体文明系统。[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有机系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大文明”互为条件,相互促进,形成了内在的互动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这“五大文明”而构成的文明体系。[9]

关于文明的划分问题,经典作家并没有给我们明确的答案。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尽管屡屡提及文明一词,但是文明只是作为一个笼统的概念出现的,马、恩并没有对文明作进一步的细化,也没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等说法,更没有文明体系的提法。当前,文明形态除了上述五种以外,还有法制文明、环境文明、商业文明、生育文明,素质文明,等等。照此下去,还会有更多的提法。因此,很有必要对人类社会文明系统作一归纳。

笔者以为,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诸要素可以分为三大类:基本形态、具体形态和特殊形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构成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基本形态,法制文明、商业文明,生育文明等一系列文明形态为具体形态。具体形态是对基本形态的细化,按照其属性可分别纳入基本形态之中。严格来说,社会主义文明体系是由基本形态、具体形态和特殊形态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统一整体,把文明体系理解为仅仅由几个文明形态构成的整体的看法是片面的。

为什么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基本形态仅有四个呢?这就需要联系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有这样一段经典表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于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10] 总的来看,这段话采用层层递进的手法,突出了生产方式的决定作用。分开理解有这么几层意思:①生产力起最终决定作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并最终决定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式。②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社会意识必须适应经济基础。③人类社会是由经济结构(生产关系的总和)、政治结构(政治法律等方面)和观念结构(社会意识形式)组成的动态的统一体。其中,经济结构是基础,决定着政治结构和观念结构,一定的经济结构需要一定的政治结构与观念结构与之相适应。④人类社会的生活是由物质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构成的。这段经典表述体现了马克思社会结构“三分法”和人类社会生活“四分法”的思想。从马、恩早期著作到他们的晚年著作,在阐述社会结构这一问题上是前后一贯的,可以说是一个非常成熟的科学概念。我们党自从成立以来,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三分法”的理解也一直是一致的,如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多年以来,不但为中国的政治革命和经济革命而奋斗,而且为中国的文化革命而奋斗;一切这些的目的,在于建设一个中华民族的新社会和新国家。在这个新社会和新国家中,不但有新经济和新政治,而且有新文化。”[11]663 “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和新民主主义的文化相结合,这就是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这就是名副其实的中华民国,这就是我们要造成的新中国。”[11]709后来,他在《论联合政府》等文中,多次阐发了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的思想。党的十三大提出的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定为富强民主文明;党的十五大报告按照“三分法”提出了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党的十六大报告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时指出:“这次大会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目标。”[13]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文明体系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种文明形态是确凿无疑的,目前理论界对此也没有异议。然而,马克思又把人类社会的生活分为物质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这种四分法值得深思。马克思恩格斯在考察人类社会变迁时,以资本主义社会为样本,从社会基本结构和两对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运动出发,揭示了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性,革命导师把注意力集中到社会形态的更替、阶级斗争等方面,对较为隐性的、相对次要的社会生活无暇顾及。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的广泛性日益明显,公民教育、医疗卫生、体育保健、劳动就业、居民住房、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结构、社会管理、社会治安等经典作家来不及详加思考的问题一一摆在人们面前。实践越来越证明,社会生活是一个独立的、特殊的领域,有着非常广泛的内容,把社会生活的内容分散或附属于其它文明之中都不妥当。按照马克思人类社会生活的“四分法”,结合社会实践发展的需要,人类社会文明系统的基本形态细划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更具体、更科学。党的十六大以后,随着实践的发展,我们不再坚持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2004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扩展到包括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2006年中央文件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由“富强民主文明”拓展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社会生活“四大生活”原则。

人们对社会文明形态的认识将继续经历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但是,无论认识怎样深化,文明形态怎样变化,社会文明的基本形态还是相对稳定地区分为上述四个方面。

三、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特殊形态

当前,理论界有学者自觉不自觉地把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有的加上社会文明)相提并论,认为生态文明是与它们相对应的、同一层次的概念,这种观点有待商榷。生态文明的概念在中央文件中正式提出后,理论界对它提出的理论依据进行了探讨,有少数研究者提出要对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进行新的解读。他们认为,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包括三对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而不是两对矛盾。他们着眼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指出社会存在还包括自然环境和人口因素,因而与之相适应也有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有学者指出,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告诉我们,与五大要素(生产方式、上层建筑、社会意识形式、自然环境和人口因素)相对应的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五大文明,社会整体文明应该是这五大文明的有机统一。[13]笔者以为这种这种理解是站不住脚的,是对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的夸大理解,犯了实用主义的错误。诚然,马克思说过,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这句话只是进一步突出说明生产方式的决定作用,没有任何其它意思。对于这句话,是这样理解的:“这是自有人类历史以来第一次正确地解决意识和存在关系问题的科学的规定,而为后来列宁所深刻地发挥了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之基本的观点。”[11]664 还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提出“四大生活”对应的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如有论者指出,按照四分法理论,现代人类文明主要包括物质、政治、精神和生态四大文明,每个文明既相对立,又相互贯通、相互渗透。[14]把社会生活与生态文明相对应而不是和社会文明相对应,此种说法笔者不敢苟同。还有研究者引用党的十七大关于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分别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作为五个文明并列的依据。的确,党的十七大正式提出生态文明的概念,这在党的中央文件中尚属首次,然而,生态文明的提出是时代的要求,彰显了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能就此认为生态文明是与物质文明等基本形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笔者以为,生态文明不宜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相提并论。其一,生态文明属于一种特殊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不是人类自身范畴的文明,而是反映人类与自然界关系的文明,它体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开化程度与进步状态,是人们协调和改善与自然关系的成果,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经验的结晶,这就是生态文明不同于其它文明形态的特殊点。社会主义文明体系中的其它形态,不论基本形态还是具体形态,都是人类自身范畴的文明。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考察,生态文明对应的概念应该是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它们三者构成一个逻辑序列,揭示了不同历史时期人与自然的依存关系。社会文明对应的概念才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它们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四大领域,揭示了人类社会在不同领域取得的进步和成就。其二,生态文明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文明,代表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生态文明的提出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文明形态的一次新的发展和飞跃。从时间上看,生态文明是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出现的,显然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文明。就是与文明的基本形态和具体形态相比,生态文明也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文明。首先,生态文明是社会历史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而其它两类文明形态在人类诞生之后就出现的,换言之,人类从人猿揖别开始就创造着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等等。其次,生态文明这种新的文明形态对人类的生存方式、发展方式、思维方式、消费方式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生态文明时代,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将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主义文明体系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体系。开放性是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实质上就是一个向丰富多彩的实践开放、向日新月异的生活开放、向深刻变化的世界开放的动态过程。在开放过程中,社会主义文明体系内容不断展开、观点不断深化、体系不断完善。从未来发展来看,这个体系还将在今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丰富、完善和拓展。在文明母体之中孕育着的各种文明因子,会不断找到其发展的机遇和空间,并在条件成熟之际发育成新的文明形态。可以预见,随着实践的发展,新的文明形态将进一步充实社会主义文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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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社会关系论文篇8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妥善协调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同激发社会活力是相互统一的。

不断促进公平正义与激发社会活力的这种统一,首先表现在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仍然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是因为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创造更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使国家的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关键还是要靠发展。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就要激发社会活力,尊重群众的创造愿望,支持他们的创造活动,发挥他们的创造才能,肯定他们的创造成果,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

经济发展不仅要持续快速,而且要协调健康,这就要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的群众的利益,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在坚持全国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妥善协调各种具体的利益要求,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重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从法律、制度、政策各个方面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而切实维护和实现了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就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就能协调,人们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能充分发挥出来。

归结起来,只要我们按照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和具体部署,妥善协调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我们就能有力地促进一个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作者徐崇温,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三大理论基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一种什么关系,这是理论研究一个深层次的重大课题。这里,仅从理论支撑角度,谈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三大理论基石。

一是社会形态理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创立了社会形态理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第一个理论支撑。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代替资本主义对抗性社会形态的共产主义社会发展到高级阶段时,消灭了阶级和阶级差别,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们的精神境界极大提高,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将是一个和谐社会。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马克思的设想提前到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认为我们经过长期努力,现在已经具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条件,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思想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而不是标新立异和离经叛道。需要注意的是,我们提出的是“构建”,“构建”不等于“已是”;我们构建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不是共产主义和谐社会,二者在和谐度上有差别。

二是社会主义矛盾理论。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篇划时代的著作中,创立了完整的社会主义矛盾的理论。这个理论可以说是打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门的一把钥匙。

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认为在革命时期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基本结束以后,大量的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要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他还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些具体方针方法。这些观点,对于我们理解党中央的战略举措大有帮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运用正确的方法不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

所创立的社会主义矛盾的理论,因为受到“左”的指导思想的干扰,在实践中未能贯彻,但它却对后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社会主义矛盾论和社会主义和谐论虽然不是一回事,也不是“一步之遥”,但前者为后者提供了足够的思想理论准备。

三是以人为本理论。这个理论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什么关系?可以说既是理论支撑又是理论指导。以人为本不只是指导方针,更重要的是科学理论。我认为,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真正构建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为这里说的“人”是人民,人民包括各阶级、各阶层和各群体,只有各方面的利益都兼顾到,而不是关心一方、排斥另一方,这样才能实现社会和谐。当前我们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把着力点放在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身上,维护他们的权益,切实解决他们的困难,亲民爱民,才更能体现和显示“以人为本”的价值。

总体来说,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论、社会主义矛盾论、以人为本论这“三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为建构这座宏伟大厦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作者赵曜,中共中央党校教授、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会长)

社会管理、社会自治与社会和谐

随着社会的现代化和分工的复杂化,这种社会多样性和差异性以及人们的独立性、自主性将不断地得到发展。于是在承认和发展社会多样性的基础上,怎样正确认识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在人们之间建立起与过去不同的和谐的社会关系,就成为我们所面临的重大任务。我们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就是建立在对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这一本质属性的清醒认识的基础上。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社会主义处于从阶级社会走向无阶级社会的历史阶段,国家的权力在这个过程中将逐步地向社会回归。这具体地表现为两个大的历史趋势:一是国家权力自身结构的变化。国家从诞生的时候起就具有双重的职能:一个是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政治职能,另一个是进行公共管理的社会职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随着阶级对抗和阶级斗争的消失,国家机器将越来越失去其政治性质,而更多地发挥其公共管理的职能。二是国家权力向社会组织转移。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人们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大大增强,文化水平、管理能力普遍提高,必然要求自己管理和处理自己的事务,适应社会发展的这种历史趋势,国家把愈来愈多的社会管理职能交给社会组织,由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在这两种趋势的作用下,人民群众的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社会管理中占据日益重要的地位。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要求人们之间建立独立自主、互相尊重、彼此服务、平等互惠的和谐关系。社会主义社会越是向前发展,社会管理和社会自治越变得重要,社会和谐这个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将愈加充分地显现出来,成为社会关系的基本形式,并为共产主义社会国家职能的完全消亡和取而代之的“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出现准备条件。(作者闫志民,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市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会长)

从“三位一体”到“四位一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全面发展、全面进步、全面现代化的社会。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了“三步走”的现代化建设战略部署,并且提出了包括经济富强、政治民主、精神文明在内的三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总体格局。党的十五大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基础上,设计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纲领,从而使“三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格局更加明晰而深入。

进入新世纪,我们党正式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命题,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三位一体”深化拓展为包括和谐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决定》指出:“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这不是简单的增加,而是认识上的一大飞跃。和谐社会的提出,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在执政50多年之后,更加关注社会建设,更加注重社会和谐、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决定》指出:“必须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由此拓展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格局和总体布局,进一步充实创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为我们从更广阔的视野来审视和处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各种问题提供了新的更完整、更科学的坐标系。这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认识的新发展,也表明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进一步深化。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将全面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前进。(作者秦宣,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要多研究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生产关系问题

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受其肩负历史任务的影响而变动。当中国二十八年前把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上,并开始探索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时,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开始突破生产关系,更多地转向关注生产力,关注财富的增长,关注经济运行机制和资源配置方式以及经济增长模式,正是这一历史任务使得西方经济学被大量引入。

应该说,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这种变化有其历史必然性。改革中,这一学科的理论探索和中央决策互动,不但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理论认识,而且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但是,令人担忧的是生产关系的研究逐渐淡出,或只是作为制度的规定,教条地搁置,并不作深入的剖析。以至最近有人提出政治经济学应该退役,让位于经济学。

无疑,以市场经济运行为对象的经济学还要继续深入、丰富和发展,但政治经济学真的应该“退役”了吗?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课题,指出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这些都呼唤着政治经济学新的理论创新。

随着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经济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在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必然带来种种矛盾和问题,而这些矛盾和问题,大都集中在生产关系上。如,我们承认并且培育、发展了资本,就不能不正视资本和劳动的关系,科学分析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这些问题的分析都需要政治经济学来回答。

因此,我认为,政治经济学不仅不能退役,而且政治经济学应更多关注生产关系,积极应对构建和谐社会提出的新课题,科学分析现阶段矛盾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必须改变原有从原则、定义出发的生产关系分析方式,加强对现实经济关系问题的实证分析,推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创新,从而为把握改革方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及时的理论指导。(作者文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长、教授)

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归属感、幸福感

学习好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深刻体会其精神实质,提高认识,是当前我们理论工作者的首要工作。同时,作为理论工作者,不应仅停留在一般性的学习上,应发挥自身的优势,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的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实践上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其理论也会随着实践而不断完善、发展。中央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述,这既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基础和方向,又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动力和广阔的空间。我们理论工作者应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自觉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纳入我们的研究范畴,在学习中研究,在研究中学习,多推出有深度、有分量、有价值的新的研究成果。

学习、宣传和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对于高校的理论工作者来说,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教学中,要下大功夫推动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要观点和论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工作。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吸取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进”工作的经验,充分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和其他课程的渗透作用,通过不断创新方法和手段,加强对青年大学生和谐观念的教育,培养他们的和谐精神,切实提高他们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使他们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觉实践者。(作者傅华,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教授)

要让和谐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学习好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深刻体会其精神实质,提高认识,是当前我们理论工作者的首要工作。同时,作为理论工作者,不应仅停留在一般性的学习上,应发挥自身的优势,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的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实践上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其理论也会随着实践而不断完善、发展。中央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述,这既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基础和方向,又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动力和广阔的空间。我们理论工作者应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自觉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纳入我们的研究范畴,在学习中研究,在研究中学习,多推出有深度、有分量、有价值的新的研究成果。

学习、宣传和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对于高校的理论工作者来说,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教学中,要下大功夫推动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要观点和论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工作。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吸取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进”工作的经验,充分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和其他课程的渗透作用,通过不断创新方法和手段,加强对青年大学生和谐观念的教育,培养他们的和谐精神,切实提高他们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使他们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觉实践者。(作者艾四林,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教授)

理论宣讲要与推动实践相结合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在党的历史上,以全会决议的形式,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作出战略部署、明确奋斗目标,制定遵循原则,这是前所未有的。《决定》充分体现了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切实代表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在全社会已引起了广泛反响和高度关注。由市委讲师团主办的“宣讲家”网的六中全会辅导报告专栏,这几天的日浏览率都在1万多人次以上,连台湾地区的网民都上网观看有关辅导报告。

根据的要求,我们在宣讲报告别要注意把握好以下问题:一是深入宣讲十六大尤其是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帮助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认识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新成就,党的建设取得的新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的新进展,是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结果,是党中央坚强有力、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奋发努力、艰苦奋斗的结果。二是深入宣讲《决定》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决定》是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集中全党智慧的结晶,体现了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阐述理论与推动实践相结合,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和实践性。三是深入宣讲贯彻落实好这次全会精神的重要性。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拥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利条件,但也有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从而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重要任务上来。(作者崔耀中,中共北京市委讲师团团长)

建设和谐文化需要处理好三种关系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为适应这一要求,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必须正确处理和认真把握好三方面的关系。

第一,先进性与广泛性的关系。建设和谐文化,需要考虑先进性,没有先进性,就没有感召力、引导力,就不可能带动整个社会和谐思想观念的不断提升。另一方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又不能脱离现实,不能超越社会发展阶段和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要把握好基础性和广泛性,照顾多数,区分层次,对多样化的群体分别采取相应的对策,这样才能增强和谐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