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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个人作文字(11篇)

来源:收集 时间:2023-12-05 手机浏览

他这个人作文500字篇1

我想每个人上学的时候都会对某个男生有过悸动的心,关注着他的一切,在他面前表现得唯唯诺诺,担心自己的形象在他眼里不好,也不希望他与别的女生过于亲密。他身上无处可放的魅力深深的吸引着我。

他很高,喜欢打篮球,学习成绩不仅好人还乐观,缘分让我们聚在一个班级里,我处处都留意着他的一举一动,他是否开心是否难过。有一次数学课的时候,老师抽签点名回答问题,偏偏就抽中了我的号码,那道题我还不会,这下难堪了,我心想。他就坐在我旁边,因为作为比较靠后,说话声音小一些老师是不会听到的。我慢吞吞的站起来,犹豫了很久还没答,老师以为我在思考,就等着我的答案,其实我是真的不会写啊!天啊,这时候多么希望有人能帮助我。

“这道题是错误的,因为……”旁边有一个声音说道,吸引了旁边同学的目光,齐齐的看向我们这里,我就想赶紧结束这个尴尬的场面,就顺着他的答案说了,这才结束。坐下来的时候松了一口气,内心十分感激他的帮助,在我心中的形象加分。

上学的时候一直保持着暗恋的心,到毕业了也没有说破,一直默默的喜欢着,像朋友打听有关他的消息,想知道他最近的生活过得如何。或许我该放下了,说不定人家也有自己喜欢的女孩子,有自己的梦想去追,就把他当做是自己的白月光吧,编织一个美好的梦想,不然它破灭,至少还有一个努力的动力支撑着我前进。

那个少年,出现在我的青春里,最后,我们为了各自的梦想分道扬镳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个时间里,我们终将会相遇的,带着彼此慢慢的祝福。

他这个人作文500字篇2

每当我听到“大腹偏偏”这个成语的时候就会想起我学校的一个同学,也是我的同桌——陈欣阳。

陈欣阳长得又高又胖,小小的脑袋上一对绿豆小眼时不时射出贪婪的光,一个大肉瘤似的又圆又大的小丑鼻子长在眼睛下面与眼睛显得非常不协调。整张脸上最“出名”的就是那张血盆大口了。这张嘴巴一天可以吃很多东西呢!

陈欣阳常常穿一件蓝底白花纹的衬衫,一条宽大的运动裤,脚踩一双黑色运动鞋,那件格子衬衫紧紧套在他那肥胖的身体上,就像穿了一件不合时宜的披风。宽大的运动裤大人穿仍很宽大,在他身上却像脱水的裤子显得紧巴巴的。

陈新阳这张嘴,可是我们四、二班的一块“金字招牌”,让我们班在全校出名得不得了呢!

记得有一次上课的时候,陈欣阳目不转睛地盯着黑板,我从没见过他这么认真,顿时心里疑窦丛生。我悄悄看着他,发现他正痴痴地望着老师手中的粉笔,嘴边时不时有几串口水从嘴巴里溢出来掉在地上,真所谓“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啊!下课的时候,只见他偷偷摸摸地迈着小步溜上讲台把老师放在讲台上的粉笔藏在手心,心虚地瞟了瞟就一个大步蹿下讲台把粉笔拿在手里,张开大嘴正准备吃,我见了急忙拍拍他的背说:“陈老爷,你得了好吃症吗?”他回头一看,马上换了副讨好的表情可怜巴巴地说:“我今天早上没吃饱,我想吃薯条。”他一边说一边指着粉笔。我听他这么说笑得都快喘不过气了,指着他说:“那是粉笔!”他如梦初醒,慌忙地把粉笔扔进粉笔盒。

我已经劝过他很多次了,他仍改不掉贪吃这个习惯,真拿他没法子!

他这个人作文500字篇3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秦朗,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

秦朗在我印象中是一个爱看书,但很挑食,又骄傲的让人无可奈何的小胖墩。你瞧,他又抱着他的小平板一蹦一跳地来补习班了。他有着拱桥般的眉毛,眼睛看起来只有一条缝,乌黑的头发中间的部分高高地立了起来。看着他蹦来蹦去的样子,我想起电视上胖化版的小红帽,真是可爱啊!

秦朗慢慢地走进教室,看起了平板,这时秦朗的爸爸来了,帮他买了一个手抓饼。他迫不及待地跑了过去,高兴地说:“耶!我的手抓饼来了。”他双手接过手抓饼,急不可耐地一口咬了下去。这时,我清楚地看到了他的表情变化,他的眉毛竖了起来,嘴巴也嘟了起来,很不开心地大声叫道:“这手抓饼里有生菜,有生菜,我不要生菜,我不吃了。”他满脸委屈,嘴巴嘟得更高了,手舞足蹈起来,把手抓饼往桌上一扔,又开始扔铅笔,他爸爸只好把生菜挑掉,他才吃。

更有趣的还在下面呢,像秦朗这么一个嗜书如命的人,上课都要抱着一本动物小说,即使不听课,也要看书,结果被老师抓到了好几次,每次他都保证不看了,结果老师一不注意,他又在看了。老师要采取强硬的措施了,秦朗也使出了他的大招,双手死抱着书,躺在地上打滚。这下子,老师也无可奈何了,还得哄他:“秦朗,好好好,我不收你的书了,你先起来,老师是希望你写快一点,写完再看书,好不好?”在一番劝阻之后,他终于起来了。

这就是秦朗,他这个人,就是这样,有些可爱,又有些让人无可奈何。

他这个人作文500字篇4

我们班上有一个同学,他很开朗,也很调皮。一张瓜子脸上,一双水灵灵的眼睛。他的眉毛又浓又弯。人长的很瘦。说他大方,也还可以;说他小器,也不小器。有时大方,有时小器,常常让我摸不着头脑。他是我们班的开心果。每当,他在课上说出一句话,都会让大家哈哈大笑。让无聊的课堂都变成有趣的了。

那天,是星期4,下午有一节体育课,教我们的是一位上了年纪的男老师,这个老师很凶,每说一句话,都会使人发抖。所以我们给他取了个外号“地狱老师”,这节课上,地狱老师说话的声音一会儿高一会儿低,让人受不了,那声音真像是催眠曲。当老师说到一句"你们的家长是靠什么吃的”我听出来这是在批评我们的家长。突然,从第1大组的角落里传出一个响亮而又干脆的声音“当然是吃饭长大的呗,老师好笨哦!”这一说,让同学们哄堂大笑。

他也是学校的奥数小能手的其中一位。一次,我们奥数班要讲评试卷。老师边讲边问我们问题,当老师问我们一道题的答案时,他脱口而出“9分之2”老师马上请他教教大家。只见,他轻轻的说"我不会做”。原来,他本来是想恶作剧一下,瞎说了个数字。没想到瞎猫碰上死耗子,蒙对了。大家都哈哈大笑。

同学们,你知道他是谁么?小声的告诉你,他叫刘宇航。

他这个人作文500字篇5

我们班有个著名的吃货,戴胖胖。他身上总是散发着一股可疑的臭味,让人敬而远之。他滚圆的肚皮如怀胎十月,仿佛要从衣服里挺出来。所以,他衣服总是绷得紧紧的,像一身铠甲。他有个咬东西的癖好,手指头,笔盖,衣服,书本,在他的眼里都是美食,照啃不误,啃起来津津有味,口水横流。一次学校举行活动,他甚至把金黄色的运动服抱在怀里当成炸鸡啃了起来。

一般大家都会离他远远的,因为他亮晶晶的口水,鼻涕,长得让人不禁念起诗句:“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恶心得没话说。一次口风琴考试,他边吹,边流口水。琴上,讲台上,脸上,衣服上全是口水,大摇大摆行走后,留下的场面,害得老师受不了,只给他打了合格。

更让人头疼的是戴胖胖中午吃饭的时候,哪个人要是不给他盛很多饭,双倍的菜,他就会大发雷霆,一边用力跺脚,一边大吼道:“给我!给我!给我!”,然后一把抢过饭勺,盛了一勺又一勺,把饭碗拍成鼓鼓的小山包,才依依不舍地离开饭桶。桶里添完不够,又大叫着让别人到食堂里去添,他最喜欢自告奋勇去帮大家添饭。路上还要偷吃许多菜。如果到了他还桶,那桶里的菜可就要遭殃了,无一“幸存”。显然,他吃那么多饭,肯定很胖!都有100多斤了,饭量都快赶上鲸鱼了!如果有大胃王比赛,他非去不可,且必胜无疑啊!

这就是我的同学:“饭桶”戴胖胖!

他这个人作文500字篇6

他,年龄不大,才12岁,身高只有1米4多眼睛总是半睁,这其中充满了奇怪的神情,似幸福,又似悲伤;似高兴,又似伤心,总是让人感到奇怪。嘴巴不爱说话,也不善于表达,总是无语的坐着,但事实上,他有千万的话要说,可总是说不出口。他的身材较瘦、较矮。头发几乎只梳小平头。

他,最喜欢的事情与众人也许大有差别。也许你们都喜欢笑,可他却喜欢默默地走在一边,仰望天空,俯视大地,去思考着这世界的真理,他要有比别人更奇怪的想法,总是在不断地创新、创新.……噢!他喜欢独自一个人,没有人来打扰他,也没有任何矛盾的地方。

他,最厌恨天真、麻烦。他对此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天真,是一个对他极为致命的错误性格,会使人变傻,把一切事物全都看得简单,不明白世道是怎样生活,不明白这个世道是怎样复杂,那要怎样闯世界呢?在这世上,做任何事都得仔细地分析,做好准备才可。而麻烦则是说无必要做的事,如果废话过于多,人便会认为此人能力很差,只会多用废话来补充。因此,他这个人讨厌天真与麻烦。

而他这个人的梦想也异于他人,他的梦想是将他的思想传遍世界,他认为世界上的大部分人都不会去细细的观察微小的东西,会将它们视而不见,所以才要将他传遍世界。他还想当一个哲学家,想要悟出发展的规律,当世界上的指路灯。

他这个人就是与众不同,他总有一番异常的行动。想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我。

他这个人作文500字篇7

上二年级时的那一天,云朵软软的,像是棉花糖的糖丝,太阳姐姐早早起来,织起月亮小妹留下的绸布,这条绸布厚厚的像一条被子一样盖在大地上,暖暖的。

“叮铃铃”下课了,我坐在位置上,拿起我那支新铅笔。这支新铅笔可漂亮了,天蓝色的外衣上点缀了点点星光,顶上还有一个漂亮的小小的拇指姑娘。这支铅笔全班就只有我一个人有。我同桌上课的时候一直盯着我的铅笔,老师要求记笔记的时候他对我说:“能不能借给我用用?”我递给他,小声地告诉他:“可别掉地上哦!会摔坏的!”

下课了,他问:“可以送给我吗?”我摇摇头:“这是我最心爱的铅笔。我舍不得送。”

他不知怎么了,重重地把铅笔甩在桌上,扭头留下一句:“哼,小气鬼。”

我把我把铅笔一支支都削好,把它们放到铅笔盒里,只留一支在桌上,当准备好下一节课的书,就跟小伙伴朋友们一起出去玩了。

“叮铃铃”上课了,一回来座位,发现我最喜欢的那支铅笔不见了,我慌忙地拿出另一支铅笔。心里想:铅笔去哪儿了?突然看见孙豫尧手上拿着我的铅笔在跟别人炫耀,我气得像吃了火药一样,破口叫道:“孙豫尧,那是我的铅笔!”

“它不是你的!”他比我的声音还要高,也大声叫起来。

“那是谁的?”

“是……是我的!”他结结巴巴地叫起来。只记得我们吵了很久,窗外的天空稍稍暗下来,同学们一个个过来帮腔,老师过来帮我们解围了。

他居然没经过我的同意拿走了我的铅笔,哦!他这个人,我不能和他成朋友。

他这个人作文500字篇8

哇!这谁的Q啊?你看他的好友印象,猪八戒、肥班长、veryfat……怎么全带“肥”啊?哈哈,他就是我的肥伙伴——黄一力。

他这个人,什么都好,字写得好,品德又好,又有礼貌,长得又帅……不过,一百多斤的体重那是太……唉——

别小看他,他虽然肥,但要说到体育我可远远不及他。我跟他打篮球那可真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我们俩在同一个位置上投球。你看他,手中的球在地上拍打着,眼睛充满杀气,像一匹饿狼,目光凝聚在篮板上。突然,他一跃而起,双手抱着篮球,把它扔向球筐,篮球像一支离弦的箭,飞快地“跑”向球筐……球进了!我可就惨了,一连几发都没中!Oh!Mygod!太尴尬了!我竟然连个胖子都不如!他虽然肥,但他的乒乓球、羽毛球、象棋的水平远远超过了我。所以我平时都喜欢跟他一起,学习更多,他也很乐于帮助我。

他不但体育棒,学习也好。把他的楷体字和我的“狗爬体”相比,形成一鲜明的对比,靓的丑的都在了!他的作文水平相当好,在网上发表了许多篇文章,这可能跟他的爱好有关。他喜欢读书,就像一条巨大的“书虫”。他的书柜堆满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书,我的书柜里,只有廖廖无几的几本书,内容也很狭窄。正因为这样,我的知识远远不及他。他以丰富的知识,强壮的身体和大胆果断的处事能力当上了一班之长。而我呢,只是一名小组长。我是时候要向这位“肥伙伴”好好学习了!

他是我最要好的伙伴,你是我的体育教练,你是我的好榜样,我很想告诉他:黄一力,能做你的朋友,是我的福气!在你的影响下,我暗下决心:我一定要不断的攀登,做一个优秀的人。

他这个人作文500字篇9

此人姓苗,名李阳,身高一米六五左右,瓜子脸,毛寸头,小眼睛,大嘴巴,小耳朵,他长得与平常人没有多大的区别,唯独不同的是他那满脸的“痘痘”。因为那些痘痘极像筛子上的点,所以他的“人送外号”就是“苗筛阳”。

他现居在乡下,所以在他的身上你很容易就可以找到一种独特的乡村气息。他这个人十分爱笑,会后我都不明白他到底是为了什么事而笑。他那张小嘴能说会道,所以我们两个是班里响当当的“相声演员”。每逢班里的联欢会,我们两人都要在台上过把瘾,把大家逗得前仰后翻是常有的事。别看他是个男生,可他是我们班出了名的“娘娘腔”,他不但说话娘声娘气,就连走路也是走“猫步”,我时常提醒他,可他就是“走自己的路,随别人说去”。

在他那“毛寸头”底下的头骨里,住着一个智商高达200的大脑,不论是难题,更难题,最难题他都能够想出方法并解答出来,这使他成为了我们班里的“尖子生”,每次考试他都能轻松进入“前十强”。他不但学习好,而且能够写出一手的好字。不论是毛笔、钢笔还是粉笔,他都能写的如同行云流水般的舒畅,让人看上去心旷神怡。在我们班的“优秀书法作品展示栏”中,他的字总会出现在上边,供我们全班人观赏。

他有两大爱好:看书,唱歌。他看书特别的入迷,不论是散文、报刊、报纸,还是小说、故事、作文,他都可以看上个几遍,直到看透为止。他还喜欢唱歌,每天下课的十分钟都是他“练声”的时间,虽然说唱的每一句的调都没有在正确的调门上,虽然说唱的每一句的词都不是完全正确的,可他唱出的歌依然是融入了自己感情。

哇,他这个人,这个幽默,可爱优秀的人。

他这个人作文500字篇10

他,胖胖的身体,圆圆的脸,小小的眼睛,粗短的四肢,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圆,远处看,就像一个长着四肢、脑袋的大球。

他,非常好玩。电脑游戏是他的最爱,他能坐在电脑前打上十几个小时的游戏。听大伯说,暑假时,他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每天天刚蒙蒙亮,他就起了床,他要干什么呢?答案很简单,当然是起来打游戏啦!晚上,他玩到夜里十二点钟才去睡觉,第二天早上同样早早地起床玩电脑,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的时间,其余的时间他都在玩电脑,真是个名副其实的“小网迷”。

他,非常好吃。零食是他的.最爱。有一次,我们一家人去逛商场,进去的时候是两手空空,出来时可以说是满载而归,我们每个人的手里都多了一个大包。里面装的是什么呢?简单一想就知道,里面除了几个日用品以外,其余的全都是零食,而且是一些容易使人发胖的油炸类膨化食品。刚出商店大门,他就抓了一包可比克薯片,拆开包装大口吃了起来。回到家,他抓过零食,坐到电脑前,一边玩着《植物大战僵尸》,一边吃着零食,我走到屋里,刚要拿起一包零食,他就一把抢过去,说:“你先答应我一个条件,你帮我收集阳光。”无奈,为了能吃到零食,我只好答应了,他却跟个没事儿人似的,抱着一大包零食到客厅里吃去了。过了一会儿当我走出房间拿零食的时候,鼓鼓的袋子早已空空如也。唉!真是个“小馋猫”。

他,有一个克星,那就是爷爷。只要他见到爷爷,马上就会变成“小乖猫”。每当爷爷去他家里的时候,他就会规规矩矩的做事,只要爷爷一走,他就会像一匹挣脱缰绳的小马驹一样,撒起欢儿来。

他是谁呢?他就是我可爱、幽默、好玩、好吃的堂弟——豆豆,大名张昕宇。

他这个人作文500字篇11

他这个人,没啥特别的。他那略秃的脑袋,像是收割机压过的麦场,夹杂灰白,猜不出他的年龄。他到底多大呢?看着这张有着狰狞伤疤的脸,怎么也想不出他才三十岁。都三十啦,他自己有时都感叹道。是啊,三十年对于一个吸毒者是太长了。

他叫啥呢?谁也不知道,连他自己都忘了。应为长时间在外地畏罪潜逃,各种名字他都叫过:王跑,林千,李大等等,都是自己瞎起的,也没啥意义。他在不同的城市之间穿梭着,身份在不停地变换着,但这一切都是为了一件事——吸毒。

说起吸毒这事,还得追随到他十六岁那年。农村的孩子早当家,这话一点也不假。本身家境不好,再加上自己也不努力,一个小伙子的大好青春就这样荒了。他也知自己不对,便和同村的小伙一起去城市打工。初次接触,还是他第一次去酒吧的日子。

那时他也攒了不少钱,口袋里怎么也有个五六百。朋友兴致高便邀他去了。在那交错的灯光中,他渐渐的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就在她喝着调酒师为她调的“红灯绿酒”时,一个男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扭头一看,是个男的——头发染得乱七八糟,嘴里还叼着香烟。他礼貌地问他找他什么事,那个男人说:哥们,想不想来点新鲜的。就在那晚,他尝试到了摇头*给他带来的快感,于是,他变得越发的不可收拾。为那零点几克的,他花光了所有的积蓄。

一发不可收拾的他,被法律摇醒。当他从警察局中出来后,才意识到自己玩大了。他进了监狱,呆了五年。出来后,就三十了。无妻无儿,便又回到了农村,拾起了锄头,下田干活。

他这个人啊,唉,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一失足则成千古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