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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收集5篇)

来源: 时间:2024-06-17 手机浏览

医疗服务篇1

【关键词】移动医疗;移动互联;医疗改革

移动医疗(MobileHealth),国际医疗卫生会员组织(HIMSS)对其的定义是指“通过使用掌上电脑、移动电话和卫星通信移动通信技术,提供医疗服务和信息”[1]。移动医疗包括软件和硬件两个部分,二者往往配合应用。软件是指基于安卓/IOS等系统的各类APP应用;硬件是指移动医疗设备,可具体划分为移动通讯设备(智能手机为主),移动便携设备(PDA/平板电脑/血糖仪等),移动可穿戴设备(智能腕带/睡眠监测手环等),一过性的体内探查/治疗设备(智慧胶囊),以及智能医疗植入设备。

1移动医疗应用进展

1.1国内方面

1.1.1移动医疗软件。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的《2014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发展状况蓝皮书》中指出:“中国移动医疗App目前已达2000多款”。按照服务对象的不同,国内移动医疗APP可以被大致分成四个类型:医生服务类,患者服务类,健康人群服务类和医院服务类。医生服务类APP主要围绕医生这一群体的工作需求展开,功能以建立医生交流平台、医学资讯与讲座会议信息、为医生提供进修学习机会、提供病案交流学习平台和科研文献检索服务等为主;患者服务类APP以解决患者“看病难”问题为主,主流产品以向患者提供医药相关信息查询、在线咨询、预约挂号、手机支付、候诊排队提醒、院内地图引导、满意度评价、随访指导等服务为主;健康人群服务类APP以向用户提供生命体征监测、饮食运动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为主,由于该类APP应用的政策与技术门槛较低且受众广泛,所以最早得到快速发展;医院服务类APP大多为医院信息系统从固定端向移动端移植的产物,功能以辅助医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率、实现数字化/精细化管理为目的,例如通过移动工具和物联网技术监控医院药品/耗材/医疗废弃物流向等。

1.1.2移动医疗硬件。

国内的移动医疗硬件产品可以划分为院内产品和院外产品两部分。在院外应用的移动医疗硬件操作人员往往为患者本人或其家属,主要产品有智能血糖仪、血压仪、智能腕带等健康管理设备,测量所得数据往往可以被上传至特定APP软件使患者本人或其家属了解患者的相关体征,但目前鲜有专业医生参与其后续的健康管理;在院内应用的移动医疗硬件操作人员主要为医生与护士,例如在国内医疗机构已得到广泛应用的移动查房与移动护理,医生通过手持移动设备(例如平板电脑/PDA)进行病房查房、随时调取患者的病历、并可远程开具医嘱,护士也可通过手中的移动设备实时查看并执行医生开出的医嘱更新信息,并通过扫码技术对患者的身份等信息进行核对确认,以确保医嘱被准确执行。医生护士避免了携带大量纸质材料的负担,也节省了医院成本。还有医疗机构利用智能眼镜进行手术实况播放,为远程会诊和远程教学提供了有效工具。

1.2国外

1.2.1移动医疗软件。

移动医疗作为远程医疗的一部分,在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已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全球一半以上的移动医疗服务应用在美国,欧洲约占1/5[2]。2013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移动医疗应用监管指南》,对移动医疗应用进行风险评估和重点监管,并对从业企业准入审批、经营范围等做出标准化要求。在美国,医生通过iPad观察患者辅助检查结果早已十分寻常。而WHO在2011年的一份报告显示,美国58%的地区有手机就医提醒服务。此外,由于美国各州对医患远程医疗行为早已形成相应规定,所以当移动医疗兴起后医生所需要做的就是把原本在电脑上进行的医患沟通转移到自己的智能手机上。由于国外与我国的医疗环境不同,故而其产品的功能设计也与国内存在一定差异,但我们仍可以从其中获得一定借鉴。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欠发达国家,通过移动医疗向特定人群推送医疗信息都对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和医嘱依从性产生了显著的效果。例如在医疗欠发达的肯尼亚,当地医疗机构便通过SMS提醒艾滋病患者按时服药以提高艾滋病治疗效果。而我国的SMS服务已被应用在恶劣天气预警、交通路况提醒等市政服务中。未来我国也可以在卫生服务方面加强与移动运营商之间的合作,向人们推送健康教育信息和疾病防控知识,并为特殊人群(孕产妇、老年人、疾病高风险人群等)定向推送疾病筛查、合理用药、复诊提醒、健康宣教等信息。

1.2.2移动医疗硬件。

在移动医疗硬件方面,发达国家通过其强大的科技水平和制造能力不断地研发出内容丰富、功能强大的医疗级产品,也从很大程度上带动了移动医疗在全球的发展。例如在移动便携设备中,有只需将其对准额头10秒便可测出心率、血压等7项体征数据的体征扫描仪。在移动可穿戴设备中,日本某公司开发了一种可佩戴于皮带与内衣内侧的可穿戴设备,通过发出超声波来探测用户膀胱和肠道情况,并通过蓝牙将数据发送至用户手机以提醒用户上厕所,此款应用可为失禁患者和老人带来极大益处。在医疗可植入设备中,某公司开发了一款可被移植在用户臀部、上臂、腹部皮肤下通过每日遥控释放避孕激素的避孕装置。此外,还有被用户吞服后可将其体内信息以短信形式发送给医生的网络药丸等移动医疗设备。此种案例不胜枚举,且在以越来越高的频率出现在我们的身边。

2移动医疗的发展趋势预测

2.1向专科方向发展

经过2年的发展,目前国内的大多数移动医疗企业已迈过品牌推广和用户积累阶段,却苦于迟迟找不到合适的盈利方式。主流移动医疗设备厂商仍以出售硬件赚取价值,而借助APP软件以出售服务为主的移动医疗企业则主要靠从海量用户中挖掘潜在客户并为其提供衍生服务(例如注册成为VIP会员)来获得盈利。已有移动医疗企业尝试对健康咨询这类服务面向所有用户收取服务费用,但用户的付费意愿还有待观察。针对目前很多移动医疗企业迟迟无法找到稳定的盈利模式这一问题,与其把问题推给用户粘性和政策限制等外部原因,不如从自身产品/服务设计上寻找出路。目前国内医疗的痛点在于“看病难和看病贵”,所以大家纷纷围绕解决这一问题设计产品和服务,各种预约挂号、在线咨询服务应运而生。但应认识到医疗卫生服务的关键始终在于让健康的人少生病,让得病的人重获健康或至少减轻其痛苦,这才是移动医疗应涉足的核心。所以,未来移动医疗发展的出路一定是向专科发展,移动医疗企业通过与医疗机构合作,针对具体的疾病防治开发灵敏可靠的医疗级应用,从医院40余个临床医技科室上万种疾病中寻找机会。例如国内某医疗机构与国外知名互联网公司合作开发出围绕帕金森患者病情监控的移动医疗产品就是一例。通过上文对国外移动医疗应用的介绍我们便可以发现,只要能够开发出真正有利于某种疾病防治的医疗级应用,那么患有这类疾病的人群与其背后的保险公司一定愿意为之付费,盈利模式是显而易见的。

2.2向硬件方向发展

同样,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也可以发现单纯依靠移动医疗软件所能解决的医疗问题是极为有限的。由于医疗服务的特殊性导致其技术门槛更高,受到的政府监管更多,所以目前我国移动医疗发展大多选择绕过诊疗行为等医疗核心问题而从寻找切入点,例如提供预约挂号、线上咨询等服务,而提供这些服务仅通过智能手机和相应APP软件即可完成。但要解决更深层次的问题,正如要向专科发展一样,移动医疗也必将从软件发展逐步走向硬件发展。而发展医疗级的移动医疗硬件就对一个企业的产品设计、制造工艺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需要与医疗机构展开密切合作,还要按照与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同样严格的规范来进行移动医疗产品的研发。

2.3向慢病管理发展

慢性病已经成为中国居民健康的的头号威胁。在每年约1030万各种因素导致的死亡中,慢病所占比例超过80%。此外,慢病在疾病负担中所占比重也高达68.6%[3]。慢性病不仅为患者本人带来痛苦,也会由于其病程长、并发症多、易致残等特点为患者家庭乃至社会带来沉重负担,且这种局面还会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而更加严峻。针对慢性病发展逐渐加剧这一现状,积极治疗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改变患者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对饮食、运动和作息进行合理规划和控制。患者主动参与程度、自我管理能力和依从性将极大影响其疾病发展。在移动医疗兴起之前,由于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医生无法对慢病人群的疾病发展进行有效监督和及时干预,仅靠患者自觉的防控方式使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的防控效果一直不佳。有研究显示:高血压的平均控制率不足5%,并发症发生率高达70%;糖尿病的控制率仅6%,并发症发生率高达80%[4]。而随着移动医疗的介入,慢性病防治的被动局面将有机会得以扭转。一方面,随着医生渐渐接受移动医疗,其服务效率和服务范围将得到极大的提升,借助患者身上的移动医疗设备和APP等工具,医生可以及时对患者的病情发展进行有效干预;另一方面,随着越来越多质量精良价格合理移动医疗设备被投向市场,患者将可以更方便地了解自身的疾病健康状况,提高自身的健康维护意识,实现从“就医治病”到“自我防病”的观念和行为转变。鉴于我国目前慢性病发展为社会带来的巨大压力和移动医疗的应用特点,笔者认为慢性病防控一定是移动医疗下一步发展的蓝海,且移动医疗在慢性病防治方面的应用也很有可能撬动社会医疗保险的转型。

2.4向商业保险发展

经过多年探索,发达国家移动医疗发展已经形成了稳定的盈利模式和多元化的盈利渠道。服务方可以根据其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的不同向医院、医生、药企、保险公司和消费者等一方或多方收取费用。而我们的问题在于我国最大的医疗服务付费方——社会医疗保险对移动医疗的付费意愿不高。而其参与意愿不高的原因一方面在于移动医疗目前着力解决的领域本来就是目前社会医疗保险支付的盲区,例如健康咨询和慢病管理;另一方面在于移动医疗投入带来的健康产出不好计算增益;且社会医疗保险严控医疗卫生支出的意志也与以盈利为目的的移动医疗服务方存在一定冲突。不仅如此,社会医疗保险对移动医疗的慢热也影响到了医院和医生的行为。以慢性病管理为例,借助移动医疗工具可以减少患者前往医院的次数,从而减少医疗开销,但这与以盈利为目的的医疗机构的利益相左,所以,在社会医疗保险明确表达愿意为医疗机构的移动医疗行为付费之前,医疗机构并没有发展移动医疗的动力。同样,目前虽已有部分医生采用移动医疗管理自己的患者,但由于时间精力有限且无明确的收益,其行为多属于志愿服务或为科研目的,难以持久。相信随着医生自由职业政策的逐步放开,医生出于品牌和收入的考虑,未来会有更大的动力将“医院的患者”变成“自己的患者”来对其进行长期管理,但目前让医生应用移动医疗对患者进行健康管理的条件还未成熟。针对这一现状,笔者建议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能否尝试以某疾病的防治为试点,将一定时期该疾病的社会医疗保险支出以打包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第三方(例如商业医疗保险机构)来进行管理,由第三方负责该时期内该疾病的全部防治支出,同时以居民相关健康指标来对第三方的疾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管评价。而第三方经办机构出于对成本的考量,必将有动力和精力来发展移动医疗,以更为高效的方式加强对患者和疾病高风险人群的健康管理工作。而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在此过程中不仅实现了自身的管办分离,也改变了以往“以治疗过程”为付费依据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转变为“以治疗结果”为导向的中国式价值医疗道路。

3讨论

近两年,在医疗改革进一步深化、国内外移动互联技术与市场不断发展、人民健康观念与消费水平稳步提升等多重因素促进下,移动医疗在国内得到了快速发展。移动医疗在提升医疗服务效率与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分布、降低医疗开支和强化政府监管等方面所蕴藏的潜在变革力量也越发得到各方的关注。虽然目前仍面临政策法规/行业标准/产业规划缺失、支付方缺位致使投资变现难、缺乏跨界人才、优质医疗资源参与度不高、患者对第三方机构缺乏信任等诸多困难,但已有越来越多的人看好其发展前景并为之埋首努力。相信在不久的未来,移动医疗一定能为医疗服务带来更多的惊喜,一切未知都值得期待。

参考文献

[1]吴元立,杨宏桥,吴飞,等.电子病历在移动医疗中的研究与发展[J].计算机与现代化,2012(11):162-166.

[2]王海燕,郭珍军.海外移动医疗信息化进展[J].现代电信科技,2011(4):10-14.

[3]创建健康和谐生活:遏制中国慢性病流行[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2(2):29.

医疗服务篇2

实施精细服务[1]狠抓医疗建设,按需求开设门诊,坚持每周8个半天的门诊;为确保24h不断线,在非门诊时间设立值班,负责日常诊疗和急诊处理。为方便科研人员,坚持开设办公主楼医疗点,并派专人巡诊,送医送药上门。对干休所门诊部进行技术帮带,定期组织专家会诊。急救工作做到组织、人员、技术和装备4完善,并制定急性心肌梗死、高血压危象和休克等21种疾病的抢救预案,做到有备无患。严格药品采购和管理药品采购坚持通过主渠道供应,充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供应品种,满足临床的日常需要。建立规范的药品日常管理制度,如入库验收、在库保管和出库验收等,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实行首诊和三级医疗责任制首次接诊患者,医务人员从问好第一句话开始,负责到底,努力做到不误诊、不漏诊。抓好综合预防保健工作坚持预防、保健和医疗一体化的原则,强化科研人员的预防意识,提高防病能力。根据科研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年龄结构特点,制定健康教育方案,通过讲课、上网和发放书籍等形式,重点进行亚健康防治教育。做好健康体检工作为适应不断增加的健康保健需要,结合我院科研人员发病的特点和需求,除做好正常的医疗保障和查体任务外,2012年首次将师职干部健康体检转到309医院体检中心,同时还免费为优惠医疗家属和中级士官进行了查体,受到广大科研人员的一致好评。

多措并举,夯实医疗服务保障基础

要提高为科研人员服务的水平,高标准地履职尽责,医务人员首先要有良好的工作愿望和热情,更需要过硬的专业技能,同时还需要配备优良的医疗设备[2]。提高服务本领按照在职学习为主,外出学习为辅的原则,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在抓好医务人员自学业务知识的基础上,每年选派1或2名有发展前途的医师到大医院深造学习,每周抽出半天时间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每月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进行1次典型或疑难病例讨论,每半年组织1次业务考试,每年组织1次急救抢救综合演练,确保随时能够拉得出、救得好。改善就医环境对门诊部大楼进行了装修改造,更新了基础设施,努力营造宽敞明亮、干净整洁和温馨舒适的就医条件和环境。

医疗服务篇3

一、规划背景

(一)基础现状

经过长期发展,我市医疗卫生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实力不断增强,已经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15年底,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736个,其中,医院7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621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4个;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5.16张、执业(助理)医师数为2.31人、注册护士数为1.65人;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就诊人次为2103.5万人次,住院患者52.5万人次,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的病床周转次数分别为27.6次、28.7次、18.6次,病床使用率分别为90.8%、89.5%、59.1%,住院率分别为3.8%、2.8%、1.1%,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分别为11.9天、11.1天、9.8天。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亟需研究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医疗机构就医吸引力不强,医疗服务有待提升,致使本地大量患者外溢;二是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不合理,现有专业技术人才老龄化趋势加剧,专科医院、康复疗养保健机构少,重点学科建设薄弱,无法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就医、保健需求;三是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供给与合理利用不足,医疗服务利用主要集中在高级次、高成本的医疗机构,大部分基层卫生机构和专科医院的病床使用率较低、门诊量不足;四是我市仅有5个专业精神病诊疗机构指导全市236个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病防治服务,精神卫生诊疗网络尚不健全,精神卫生疾病防治力量不足;五是民营医疗机构规模小,未能发挥有益的补充作用,未形成多元化的办医格局。

(二)面临形势

从规划远景目标看,党的十提出了2023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健康梦,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调整面临新的更大挑战。

从人口结构层面看,到2023年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预计将达到7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8%,老年人口快速增加,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增长。同时,随着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大量青壮年劳动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提高了农村实际老龄化程度。老龄化进程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与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相交织,医疗服务需求将急剧增加。老年人口医养结合需要更多医疗卫生资源支撑,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环节更为凸显。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后,新增出生人口将持续增加,对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公共资源造成压力,特别是妇产、儿童、生殖健康等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从居民健康需求层面看,社会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居民生活方式迅速变化,疾病传播速度加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负担日趋加重,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约束与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将持续存在。

从技术和协同发展层面看,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推动与京津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协同发展提供了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和“健康中国”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3年)》、《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3年)》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要求,以维护和增进全体人民健康为宗旨,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核心,立足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科学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及自然地理环境条件,充分考虑协同发展前景,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构建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基本适应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基本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医疗卫生服务要求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3年,我市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职能及布局。

坚持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当前,着眼中长期,科学优化、合理调整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与群众服务需求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

坚持保障公平与提高效率相统一。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协调性,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强化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办医,多渠道筹集医疗卫生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坚持区域整合与协同发展相融合。统筹城乡、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优化整合和均衡调配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功能。紧紧抓住协同发展重大历史机遇,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健服务、群众健康水平的同质化、一体化。

坚持内涵建设与转变发展方式相协调。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尤其是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的资源规模,坚持走精细化内涵发展之路。转变公立医院发展方式,建设高水平市级区域医疗中心,着力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快提升服务能力,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医疗卫生保障。

坚持中西医并重。遵循中西医并重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好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政策,切实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力度,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

三、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及资源配置标准

根据本规划指导思想和医疗机构设置原则,以人口数量、患病状况及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状况为主要依据,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设置。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数量与规模,对于需求量大的专科医疗服务,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相应专科医院。鼓励引导社会办医,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根据省与北京市卫生合作框架协议,适度承载北京医疗卫生资源溢出和服务。

(一)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1.医院

(1)公立医院。

——省办医院。设置省办综合医院1家,即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到2015年底床位数为1690张,按照“增加总量,调整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在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增加其单体医院的床位规模。

——市办医院。分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专科医院。

综合医院。设置市办综合医院2家。承接首都医疗机构外溢,按照每年新增人口与医疗需求相符的原则,以引入社会资本为主,在市区北区(双峰寺空港区)新建三级综合医院1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相关政策,部分县级医院可逐步升级到三级医院标准;鼓励二级以上医院逐步向中心城区外迁移;严格控制一级医院数量,中心城区不再新增一级综合医院,市域内不再新设置50张床位以下的一级综合医院。

中医医院。设置市办三级中医医院1家。鼓励社会资本根据市场需求建设中医医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健康需求变化,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医院设置进行调整。

专科医院。主要包括:

市第三医院。由市肿瘤医院和新建的市传染病医院合并而成,建设成为集医疗、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市级肿瘤和传染病专科医院。

市妇幼保健院。迁址新建市妇幼保健院,承担全市妇儿医疗、保健和指导任务。

市儿童医院。新建市儿童医院,以儿童疾病防治为主,承担全市儿童重大疾病防治及指导工作。

市精神病医院。设置市精神病医院,以精神疾病治疗和心理咨询为主,承担全市精神疾病防治及指导工作。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有条件的可设立精神科病房。

市口腔医院。迁址新建市口腔医院,改善现有医疗条件。同时分别在市区北区(双峰寺空港区)和西区(双滦区)建立4-6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口腔医院门诊部,开展口内、口外、牙周、儿童牙病、口腔种植、修复等口腔诊疗项目,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口腔医疗保健需求。

——县办医院。依据县域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县办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各1个;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每个县至少有1家县级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有条件的县可单独设置精神病医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相关工作。

——市级区域医疗中心。根据我市实际,依托市中心医院和技术力量较强的专科医院,建立区域市级综合性医疗中心和市级专科性医疗中心,主要面向辖区居民提供代表本地区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性医疗服务,并承担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一定的医学科研任务。

(2)社会办医。社会办医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卫生服务需求状况,鼓励以社会资本举办为主设立特色专科医院,重点建设骨科、心脑血管病、老年病、康复、精神病、眼科、耳鼻喉、肿瘤、皮肤病、烧伤、整形外科等专科特色突出的医院,与公立医院形成相互补充、错位发展,力争建成和发展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有一定社会影响和品牌特色的社会举办医疗机构,实现社会办医床位数占全市总量的比例有所上升,办医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到2023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政府举办为主,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10万服务人口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可根据需要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补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人口一般在1万人左右。随着城镇化加速和人口增加,可在符合条件的城市新区和街道办事处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城市一级和部分二级公立医院可依据需要,通过结构和功能改造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域内可依照市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原则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主要面向县域内居民提供初级医疗卫生保障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由辖区政府解决,对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地点与所属街道不符的重新规划设置。

(2)乡镇卫生院。分为一般乡镇卫生院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每个乡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山区等交通不便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分支机构,同一乡镇不能同时设立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选择1/3左右的乡镇卫生院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成中心乡镇卫生院。支持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为县办医院分院。

(3)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按照基层医改的要求,继续强化集体产权村卫生室建设任务。

(4)个体诊所等其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鼓励发展特色专科诊所,新设置诊所以本辖区服务人口数和卫生服务需求为依据,原则上一定区域范围内不重复设置同一类别诊所。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市、县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设置公共卫生科为补充,构筑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体系。

市级设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所。各县区分别设置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中,未设置疾控预防机构的承德高新区在“十三五”期间规划新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所,保障全区国家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对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公共卫生科。每个乡镇卫生院设公共卫生科。

(2)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县市合、乡增强、村共享”的原则,积极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机构职责整合,理顺服务职能。

整合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组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整合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组建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其中,未设置妇幼保健机构的承德高新区在“十三五”期间规划新设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所,保障全区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技术、妇女健康检查、孕前优生检查等服务项目落到实处,为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整合乡镇卫生院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组建新的“乡镇卫生院”,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接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保留村卫生室和计划生育服务室,场地资源共享共用;保留村医、计划生育村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

(3)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整合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和计划生育执法机构,组建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整合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和计划生育执法机构,组建县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局。其中,未设置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局的承德高新区规划“十三五”期间新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1家。将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做好域内监督执法和卫生监督等工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协管,承担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村(居)计生专干兼任村(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员。

(4)精神卫生专业机构

——精神卫生工作管理机构。设置市精神卫生工作办公室,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各县区均设置精神卫生办公室,负责领导和协调县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乡镇(街道)设置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负责辖区精神卫生健康教育、知识宣传、病人线索摸查、建档立卡、免费发药、社会康复、技能训练和定期家庭随访、转诊等工作。

——精神卫生防治中心。设置市级精神卫生防治中心1家,承担患者的紧急住院治疗任务及由县区转诊而来的疑难病例的治疗任务;协助市卫生计生部门规划并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定期统计、分析、评估、报告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指导县级精神卫生中心工作;承担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各县区分别设置1家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有精神专科医院的设在精神专科医院内;无精神专科医院的至少在县办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承担专业技术指导工作。

(5)紧急医学救援体系。依托市中心医院(120急救中心)设置市紧急医学救援中心,指挥调度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急救资源,承担全市急危重症病人求救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的应急反应、现场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宣传急救常识,开展急救知识、技能培训、急救医学的科研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收集、报告和传递急救信息,参与维护急救“绿色通道”。各县区根据需求科学设置紧急医学救援机构和紧急医学救援平台。到2023年,基本建成以市紧急医学救援中心为龙头、县区紧急医学救援机构为依托的全市医学救援网络体系。

(6)中心血站。设置市中心血站1家,难以覆盖的县区可依托县办综合医院规划设置供血点。

(7)卫生信息化机构。将市医学情报站更名为市信息中心,相关职责由信息中心承担;各县区设置专门的卫生信息化机构,实现以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为基础和以居民健康卡为介质的六大业务协同应用。到2023年,我市全面实现市域内“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互联互通”的卫生计生信息化构架。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1)医养结合医疗服务机构。融健康理念于养生养老服务之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加快建设医养结合医疗服务机构,实现医疗卫生与养生养老深度融合和良性互动。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采取医务人员定期巡诊、派人员驻守、开设“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为医养结合医疗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撑,确保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诊疗和急诊急救服务。“十三五”期间,在全市实施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双十”工程,规划建设10个富有地方特色、体现医养结合的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园区,满足10万老年人群体的健康养老需求,为承德及京津地区群众提供良好的健康养老服务。

(2)健康养老照护机构。根据全市老龄化状况、两周患病率、慢性病患病率、疾病谱、就诊模式及市场需求,规划建设一批集养老、医疗、康复为一体的健康养老照护机构,相关机构床位及人员设置依据市场需求调整。支持依托综合医院建设高标准、高水平的健康养老照护病区。鼓励有条件的的二级综合医院转型为以健康养老照护服务为主的综合医院。市区与县区健康养老照护机构的数量按照1:1的比例设置。

(3)健康管理机构。设置市健康管理机构,满足居民相关健康需求。县区健康管理机构按照区域发展和保健需要进行建设。

(4)美容医疗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设置。

(5)临床检验诊断机构(医学检验所)。可根据全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结合当前临床检验能力和水平,设置一定数量的临床检验诊断机构(医学检验所)。市级与县级临床检验诊断机构(医学检验所)的数量按照3:1的比例设置。

(6)加强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机构建设。在市、县中医院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工作,加强市中医院治未病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抓好信息化管理、人员培训和项目评估工作。大力发展基层治未病医疗队伍建设,原则上每个乡镇卫生院新增1至3名治未病巡诊中医人员,定期进村入户为群众提供免费服务。

(7)其他诊疗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根据社会需求合理设置其他诊疗机构。

(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1.床位配置。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现有病床使用率及医疗机构级别、功能等相关指标,依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3年)》和《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3年)》规划床位配置标准,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床位规模,县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5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可适当增加;市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以800张左右为宜;省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0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500张。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在严控公立医院单体规模的同时,对公立医院实行动态调控。医院病床使用率低于90%、平均住院日高于同类医院平均水平20%、疑难重症患者比例及手术难度低于平均水平、床护比配置不达标时,一般不得新增床位编制;医院病床使用率低于80%、平均住院日高于同类医院平均水平20%、疑难重症患者比例及手术难度低于平均水平时,应适当减少床位编制。

2.人员配置。人才队伍培养是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医疗卫生服务的根本。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人员的学历层次、技术职称和服务能力。鼓励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参加相应的岗位培训并获得执业(或职业)资格(合格)证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全科医生和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医生制度。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使其在流动中优化配置,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公共医疗卫生人员的专项能力建设。

(1)医院人员配置。到2023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2.50、3.10人。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配置。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每万名居民配置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按全科医师与注册护士1:1的比例配置社区注册护士;其它卫生技术人员不超过9人;非卫生技术人员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总数的5%。

——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配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应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

——乡镇卫生院人员配置。乡镇卫生院人员本着精干高效原则,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交通等因素配备80-90人。在人员配置总量中,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90%,行政后勤人员比例不得超过10%,公共卫生人员不低于3-4名;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医师。

——村卫生室卫生人员配置。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以上资格医师)执业;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卫生室或联办的村卫生室,每增加500-1000名服务人口应增加1名乡村医生。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置。到2023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到达0.83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配置。根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实施办法》要求,按常住人口0.3/万的比例,核定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按常住人口1.35/万的比例,核定设置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常住人口少于15万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数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现有人员编制标准高于本标准的,可暂维持现有人员编制总数不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公共卫生人员3-6人。

——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置。根据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因素合理配备人员。市、县、乡级机构中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均不得低于总人数的80%。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人员配置。综合考虑区域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合理配备人员。

——血站人员配置标准。根据年采供血等业务量合理配备卫生技术人员。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人员配置。按照区域人口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合理配置公共卫生人员。

——紧急医学救援中心人员配置。按照区域人口及承担的紧急医学救援任务合理配置人员。

3.设备配置。根据医疗机构服务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结合全市医学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大型医用设备实行总量控制,按照“规划、论证、申报、审批、采购、反馈、评估”程序,办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严格控制利用贷款、融资、集资等形式购置大型医用设备,严禁单位擅自购置或无证使用大型医用设备。对社会举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预留一定配置额度予以支持。鼓励在医疗机构分布密集区域,设置影像、病理、检验中心等机构,整合大型医用设备资源,提高设备阳性检出率和设备利用率。

4.技术配置。健全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负面清单制管理。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协同研究网络建设,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快推进适宜医疗卫生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以发展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为目标,立足我市实际,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指导,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临床重点专科,形成以市级为主体、县级为基础的临床重点专科新体系,逐步缓解地域、城乡、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促进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协调可持续发展。

5.资源信息配置

(1)积极应用新技术。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推动“互联网+医疗卫生”发展,促进智慧医疗服务和健康大数据的应用,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2)创新人口健康信息化投资建设新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到2023年,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项业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3)积极推动移动医疗、远程医疗服务等发展。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可及性和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效率。鼓励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和远程会诊,缓解边远地区和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降低就医成本,缓解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问题。

(4)大力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居民健康卡覆盖率达到100%。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就医“一卡通”。

(5)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构建与互联网安全隔离、联通各级平台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高效安全稳定的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网络。建立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

6.经费配置。规划期内,按照“两个提高”(即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要求,逐步提高政府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医疗卫生事业,进一步形成投入主体多元化、投入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的政府补助政策。重点加强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基层卫生机构和信息化建设等领域的经费投入保障。

四、保障政策

(一)完善医疗卫生资源调整机制

拓宽医疗卫生费用筹资渠道,提高财政和社会投入比例,降低个人卫生支出比例,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在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等系列改革基础上,按照“科学调整存量、严格规划增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区域内公立医院的数量和布局,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设备配置,严禁举债建设和装备,着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公立医院资源过剩的县区,要进一步优化结构和布局,根据需要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和人才定向培养的支持力度。新建居住小区和社区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设施配套,逐步实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公平性和均衡性。

(二)构建多元化办医新格局

以政府为主导,动员多方面力量参与,多渠道筹集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对新建城区,政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满足当地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重点加强中医、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康复等薄弱领域建设;优先加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县域医疗能力和水平;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3年达标率95%以上。加强社会举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率。推进区域注册及医生多点执业备案,鼓励医生到基层多点执业。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支持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等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探索公立医院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科学评估办法,形成多元化、多样化的办医格局。

(三)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以居民健康需求为依据,合理确定各类人才队伍规模,制定有利于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重点加强护理人员培养,促进医护队伍平衡发展。强化医教协同发展,推进院校医学教育与卫生计生行业需求紧密衔接,加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体系,培养合格临床医师。

以卫生计生人员需求为导向,改革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提升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到2023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加快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切实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加强对医药卫生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推动医药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创造良好职业发展条件,鼓励、吸引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发护理、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大力支持中医药人才培养。

健全以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事业岗位的7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医疗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和社会资助为辅的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为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规范医疗服务价格

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监管,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保护患者合理就医。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推广开展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建立合理的价格补偿机制,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资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降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等价格,同时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五)推进防治结合与中西医协同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综合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强化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工作职责,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要承担起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患者的治疗任务,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中西医综合服务能力。市办、县办中医院及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国医堂。

(六)推动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加快发展

进一步转变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方式,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全面推动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加快发展。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大数据应用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和健康信息共享、智慧医疗、远程医疗等服务,不断丰富和完善医疗服务内容和方式,拓展健康服务范围和空间。加强现代信息手段在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方面的应用,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管理的精准化,提高服务能力和防控重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制定并落实支持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发展的政策,对非政府办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位、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对待。鼓励以多种方式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中医医疗保健、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多样化的大健康新医疗产业,支持发展大健康新医药产业集群。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是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重要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建立问责机制,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本规划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明确责任。市卫计委依据本规划组织实施,重点规划市办及以下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将床位配置标准等卫生资源细化到各县区,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县区卫生计生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地方实际,编制县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逐一细化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明确各项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标准、配置规模,对村级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统筹规划。县区规划编制要根据群众健康需求,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合理确定各类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目标;要与新型城镇化及区域发展布局相结合,做好与本规划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合理控制资源总量标准及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县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经市卫计委组织专家论证、县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及时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三)协调联动。卫计、发改、编制、财政、人社、国土、住建、规划、民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卫计部门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部门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依据本规划对新改扩建医疗卫生建设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编制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设置;财政部门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人社部门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住建、规划部门依据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将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预留医疗机构规划用地;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医疗服务篇4

1兵团团场医疗卫生事业的现状

近年来,国家及兵团各级对团场医疗卫生的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团场医院的医疗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条件进一步改善,医务工作者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师以上医院对团场医院采取“一帮一”的形式,师以上医院经常到团场医院做医疗、服务指导,团场医院选派医生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师以上医院支持团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机制已经建立,并坚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兵团团场的医疗卫生事业虽然有了进一步发展,但与职工群众的医疗保健和医疗服务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仍面临诸多矛盾和困难。三是仍有患者不相信团场医疗卫生人员的医疗服务水平,或者对团场医疗卫生工作者的服务不满意,造成许多负面影响。1.1市场原因分析。1.1.1职工群众盲目跟风。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各大电视、网络媒体对医疗保健的宣传增多,媒体的宣传很多情况下是为了宣传某样保健品,或者某种治疗方式,有些很大程度上不系统,加之职工群众文化水平以及对医疗保健认识的不足等方面的影响,盲目就医。1.1.2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各团场医院、连队卫生室的发展建设状况参差不齐,多数连队医疗卫生条件十分简陋,基础设施较差,连队多是一些日常用药,如治疗感冒、发烧、咳嗽,以及降血压、降血脂等方面的药物,药品数量也十分有限;医疗器械欠缺,如连队卫生室没有大型医疗设备,中小型医疗设备种类也十分有限。1.1.3医疗卫生方面人才短缺,服务水平难以提升。团场医院医疗方面的人才严重短缺,团场医疗技术条件有限,医疗服务水平仍较低,难以满足职工群众的需求,一部分患者无法就地、就近治疗,加之大部分团场医院距离师以上医院距离较远,一些急性突发病的不到及时治疗而延误病情。1.2患者消费行为分析。一是在患者消费时不能直观地展示服务产品和它的使用价值,增加了医疗工作者与患者进行沟通的难度;二是患者在购买服务产品时无法预期其消费效果,无法估计其成本与收益,从而增加了患者的购买风险。

2医疗卫生领域发展策略SWOT分析法

近年来,医患矛盾逐渐增多,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因病致贫现象仍存在,但由于医疗保障、患者消费行为、医疗行业竞争等因素影响,医疗卫生未达到预期发展效果,现通过strength(优势)、weakness(劣势)、opportunity(机会)、threat(威胁)等四方面因素对兵团团场医疗卫生领域发展提出营销策略,进一步提高团场医疗卫生发展建设,建立和谐医疗卫生环境。2.1团场医疗卫生优势分析及对策。兵团团场近年来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职工群众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目前,团场医院和连队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能力有所提高,电视、网络等的普及,使团场职工群众接收信息的范围增大,疾病预防能力有所提高。道路交通不断发展建设,职工群众看病更加便利。因此,在发展过程中,我们要加大医疗卫生优势资源的便利,提出营销策略。第一,加快经济发展,提高生活水平。生活水平的提高,职工群众更加注重身体健康,促进自觉就医。第二,提高人口素质。随着人们知识层面的提高,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增强,更能学习、理解医疗卫生知识。第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职工群众防病治病意识。采用多种方式,加大对健康保健知识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对常见病、多发病的宣传。每年世界和国家有多个宣传日,如:母亲节、艾滋病日、高血压日、糖尿病日等等,相关部门以及团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社区服务室、连队卫生室等把宣传服务工作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宣传于群众,而不是为形式而宣传,从而提高团场居民对健康保健知识的知晓率,增强职工群众防病治病的意识。2.2团场医疗卫生劣势分析及对策。兵团人口数较少,且相对分散,大多数团场处在沙漠边缘、西北边境线或是戈壁和盐碱滩中,自然生态环境恶劣。兵团27%的城镇人口有70%的卫生资源,而73%的团场职工群众却只有30%的卫生资源,存在明显的资源分配不均。团场医院及连队卫生室医疗设施的落后与不完善,加之医护人员水平有限,导致许多病症无法诊断明确,造成很多患者都倾向于到师级以上的而医疗机构去诊断治疗。因此,加强对团场医院及连队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团场医院及连队卫生室硬件的设备水平,促使团场职工有更多的医疗资源可有效利用。加强二、三级医院对团场医院、连队卫生室的对口支援力度,选派优秀的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团场医院进行工作指导。团场医院可选派优秀的医护人员到上级医院进行学习与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团场医务人员整体的医疗保健与服务水平,使职工群众在团场、连队等基层医疗机构可以诊治一般疾病,真正患有较重、较复杂的疾病再到上级医院诊断治疗,从而提高团场医院的就诊率、诊断率、治愈率,并且能够减轻上级医院医护人员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上级医院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2.3机会分析及对策。目前兵团响应国家政策,大力发展团场医疗卫生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促进团场医疗卫生的建设发展。一是各团场医院加大了对医疗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力度。二是发展“互联网+”现代医疗新思路,依托“标准化建设、标准化管理、标准化发展、标准化运行”的现代经营理念,提高团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是各团场医院更加注重医患关系的建立,进一步促进了各团场医疗行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2.4威胁分析及对策。随着经济发展,科学技术的提高,人民群众可以多方面学习医疗卫生保健知识。有的媒体注重对保健品的宣传,造成消费者对医疗卫生用品效果的质疑,加之医疗体制存在的缺陷和人民群众对医疗体制的不了解,以及媒体对负面新闻的大力报道,如医护人员收红包等,造成很多人对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的不信任,认为不给红包就不会认真看病,还有的认为医生过度检查。因此,增强医患的信任,广大群众学习医疗保健知识,熟悉医疗体制,尤为关键,3经济评估了解并掌握患者对团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满意,针对七团、八团、十六团、六团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发现,多数患者对团场医疗卫生技术不满意,多数患者认为团场医疗资源缺乏。为更好更快发展医疗卫生,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因此,我们在进一步探寻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过程中,要根据团场实际,因地制宜,提高团场医疗卫生技术,合理分配资源。

作者:张欢欢单位:塔里木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田志龙,戴鑫,黎樊帅.服务营销研究的热点与发展趋势[J].管理学报,2005,(2):217.

[2]赵宪军.农产品市场营销组合策略[N].湖北科技报,2004(005).

[3]刘文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医疗卫生现状及对策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0,21(7):24-26.

[4]杨洪昌刘金星.服务营销理念的再思考[J].商业研究,2000,(3):120.

医疗服务篇5

关键词: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制衡;监管

作者简介:申曙光,中山大学岭南学院、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双骋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广州510275)

魏珍,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军事经济学院军队财务系讲师(广东广州510275)

一、引言

医疗服务市场同时具有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外部性、政府干预及非营利性五个特征。①为克服这些天然缺陷,在医疗服务市场中引入医疗保险作为第三方购买者,是世界上很多国家采取的做法。社会医疗保险作为第三者,不仅内在地具有对医疗服务供方和需方的制衡作用,而且可以对医疗服务行为与就医行为主动地进行监管。与普惠制的福利型医疗保障服务模式相比较,社会保险模式具有更强的适应性,因此不管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有实践。

在1998年之前,中国长期实行的是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为主体的医疗保障模式。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医疗保障体制也由国家承担主要责任的公费医疗与劳保医疗转向了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社会医疗保险模式。1998年中国建立起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覆盖城镇就业人员;2003年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以覆盖广大农村居民;2007年建立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覆盖城镇非从业人员。再加之医疗救助制度,中国用三大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医疗救助制度实现了全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制度全覆盖。可见,我国医疗保障的发展之道在于“全民医疗保障”②。

全民医保大大拓展了国民医疗保障的覆盖面,且医保支付水平不断提升。但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是:随着全民医保的发展,医药费用快速增长;并且在医疗卫生费用快速增长的同时,医疗服务的质量却并未因此而得到同步提升。长此以往,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会入不敷出,全民医保体系将遭遇严峻挑战。因此,在全民医保制度框架基本建成的今天,我国医疗保障与医疗卫生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协调好医疗保障之需求方、供应方和支付方三者之间的关系,③使医疗保险作为支付方起到制衡和监管医疗服务行为并控制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的作用,以促使医疗机构和医生作为供应方为作为需求方的参保者提供性价比更高的医疗服务。换言之,从医疗保险的发展阶段来看,我国医疗保险建设的重点应发生改变,将从以制度推进与扩大覆盖面为建设重点,转向以强化管理、提升服务为重点,以加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给方的制衡与监管。由于理论上缺乏对医疗保险制衡作用机理与机制的系统研究和探讨,难以对实践形成指导意义,使得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尽管采取了一些监管医疗服务的措施,但效果有限,且缺乏持续性。因此,探讨医疗保险如何通过完善第三方制衡与监管机制、以达到控制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并同时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目的,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意义。

二、医疗费用支付方与医疗服务提供方之间的关系

一个国家医疗卫生体系的模式决定着医疗卫生体系功能的发挥。从世界范围来看,根据政府和市场在医疗卫生体系中的作用范围及其具体实现形式,各国医疗卫生体系模式主要可以分为垄断整合型(英国为代表)、市场主导型(美国为代表)、公共合同型(即社会保险型,德国为代表)、公私互补均衡型(新加坡为代表)等,各种模式都有自己的优势,也有自己的缺陷。④由于医疗市场的特殊性,无论实行那种模式,都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问题:如何控制“供方诱导需求”或“过度医疗”。世界各国都在进行这方面的实践和尝试。如英国在其全民免费医疗体系中将医疗付费者与医疗提供者分开,然后让政府专门设立的付费者模仿商业医疗保险公司的运作方式,采用多种新的方式为医疗服务提供者(包括家庭医生和医院)付费。⑤而德国作为典型的社会保险型国家,其措施主要有:一是医疗保险机构和医疗服务提供者分离得比较清晰,两者是合同关系。二是从服务提供方来看,医院所有权清晰,分为公立医院、私立非营利性医院、私立营利性医院。且其医院补偿机制主要采用“双重补偿”的方法,即医院的投入成本和运营成本各有其补偿来源。⑥三是从费用支付方来看,德国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是公益法人,实行社会化的专业管理,在坚持政府主导之下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强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的竞争。医保经办机构为了争取更多的参保人,进而获得更多医疗保险资金,就会为参保人选择优质的医疗服务供方,有动力加强成本的控制,降低卫生费用的支出。德国的医保经办机构已经达到专业化、竞争化和法人化的标准。⑦可见,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卫生体系模式,厘清费用支付方和服务提供方的关系,通过内在机制加强两者之间的制衡,以达到费用控制和质量保证的双重目标,是国际上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

反观我国,2009年的新医改明确规定我国将采取社会保险的卫生体系模式。而当前,国内无论是公共政策部门,还是理论界,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认识多偏好将其作为资金筹集及风险分担机制,强调其医疗费用支付功能。然而,从比较卫生体系的角度来看,社会医疗保险是一种代表性的卫生体系模式,其制度设计不只是包括资金筹集,还有服务提供与管制方面。并且,更为关键的是,社会医疗保险实际上对服务提供与管制有着自己的要求与特色。⑧我国全民医保时代已经到来,并形成了基金管理人、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患者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制衡的新格局。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卫生体系中的重要一极,其行政与市场方式相互渗透的规制特点,为其在信息不对称的医疗市场发挥独特作用提供了基础。⑨而要发挥医疗保险的这种作用,实现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制衡与监管,必须建立起长效机制。2010年5月,同志在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建机制是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的关键。必须建立有激励、有约束的内部运行机制,推动提高服务效率和运转效能。”⑩2012年5月,同志在医改领导小组第九次全体会议上再次强调,医改的核心就是转换机制、建立机制。也正因为如此,新医改方案从谈判机制、支付机制等方面规定了如何加强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制衡作用。如第十一条: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第十二条: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完善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机制。11

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制衡与监管贯穿于两者互动过程的始终。好的制衡机制通常具有激励功能、约束功能和协调功能。要具备这些功能,有效发挥医疗保险内生的制衡与监管作用,应该构建包括事前的谈判机制、事中的支付机制、以及事后的考核评价机制的系统、全面的机制体系,以平衡各方利益关系,达到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目的。12

三、谈判机制的构建

如前所述,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的建立被纳入新医改方案之中。这为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提供方建立制度化的谈判机制,开展医疗服务谈判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重要契机。13可见,谈判机制的构建是必要的,今后的医保改革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在综合考量各个利益相关者的立场、利益、改革的空间和手段,以及自身的制约因素的前提下,搭建一个平台,导入参与者相协商、平衡和讨价还价的过程。14同时,谈判机制的构建也是可行的。当前,医疗费用的补偿者(提供者)主要由医保机构来承担,这为买方主导奠定了“资本”及“话语权”优势。此外,经办能力的提高为买方主导提供了人力基础,医保信息优势为买方主导提供了较多的知情权。因此,为了实现医疗服务适度让利的经济效应,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医疗费用,让参保者得到更多的实惠,医疗保险有必要也有可能与医疗服务及药品提供方进行服务质量、服务价格等方面的谈判。实质上,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购买过程是一个市场交易过程。市场性质的平等协商谈判应该成为处理他们之间利益协调的主要手段。但是,由于受到管理体制层面因素的制约,谈判机制的建立并非轻而易举。

一是部门权力的钳制。目前医疗保险的管理体制还没有理顺,有些地区医疗保险有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两个行政部门管理。建立完善的谈判机制,前提是出资方和提供方都是独立的市场法人主体,政府管理部门与它们实现了管办分开。15而我国的医疗服务提供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都未成为独立的法人,仍然是行政主导。他们还不能适应角色和管理理念的双重转换,开展医疗保险谈判的动力不足。推进医疗服务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法人化是改革的方向,但这在短期内难以实现。目前我们只能做到政府职能相对分离,不集中在一个政府实体。16由一个部门组织出资方,另一个部门组织服务提供方进行谈判,以抵消政府部门权力干预导致的利益偏向。因此,在卫生体制改革中,要实现医疗保险管理职能与医疗服务管理职能分别由人社部和卫生部两个部门分管,形成部门间权力制衡机制。

二是部门利益的协调。谈判机制的建立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发改委、物价部门、卫生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险谈判定价是一种类似于市场议价的定价方式,与我国现行的医疗服务(包括药品)实行政府定价相矛盾。当前,我国主管医疗服务(包括药品)价格的制定的行政部门是发改委与物价部门,如果全面开展医疗保险谈判,势必会弱化物价部门医疗服务价格制定权力。另外,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实行由卫生部门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组织和管理药品招标采购是卫生部门的一项权力。而如果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议价来进行药名采购,势必会弱化卫生部门的权力。因此,要加快医疗保险谈判机制构建的进程,必须适当改变现有的政府组织结构,以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利益关系。

在谈判机制构建过程中,一方面首先要明确谈判主体的角色定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医疗服务提供者应以平等的购买方和提供方的身份进行谈判。而由于医疗保险的谈判机制主要涉及的是价格问题,鉴于目前的价格管制机制,有必要让各地政府的物价管理部门参与谈判。物价部门可以做为中立的中介者参与到谈判的整个过程中来。不仅可以扮演协调者,而且还可以积极主动地推动价格管理体制的改革。17另一方面是要明确谈判的主要内容。谈判一是围绕医疗服务支付方式、价格以及服务质量来进行。既包括单项支付价格,也包括医疗服务整体的支付方式与价格,更重要的还包括医疗服务范围和质量,以及对医疗服务的评价标准;二是具体的分担机制,医保机构的拒付标准以及拒付依据的监测方法,均是医保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的内容,而且都应该载入协议。

四、支付机制的改革

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走向全民覆盖之后,医疗保险将成为参保者医药费用的主要支付者。正因为医保付费是医院的主要补偿资金来源,医保付费机制事实上就成为了医疗服务和药物的定价机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性日益显现,被赋予合理使用医保资金,甚至监管医疗机构行为的重任。2011年6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的方向,并强调改革的原则:在不增加参保人员负担的情况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增长。182012年的医改政策,将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放在了相当重要的位置。国务院的《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提出把改革补偿机制作为此次公立医院改革的切入点,同时明确把“发挥医疗保险补偿和控费作用”作为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首要措施。19

所谓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是指作为付款方的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代替被保险人支付因接受医疗服务所花去的医疗费用,并对医疗机构因提供医疗服务所消耗的经济资源进行一定补偿的支付方式。20当前国际通行的医保支付方式主要有:项目付费、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以及按服务单元付费等。由于各支付方式利弊不同,国内外均表现出单一支付方式向多元化混合支付发展的趋势。而究竟选择哪些方式、并如何加以组合,才能有效地调动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引导医生的诊疗行为,促进其合理诊疗,使之一方面控制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服务或遏制过度医疗,另一方面确保医疗服务的基本品质,这正是医保机构的专业服务内容。具体到哪种类型的医药服务应该选择哪些付费模式的组合,则需要医疗机构与医保机构的反复博弈并谈判才能最终确定。

支付方式改革的核心是在协商谈判、科学测定的基础上,通过经济杠杆的调节功能,达到促进医院加强内部管理并合理配置资源的目的。其顺利推进可以引导转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不正当趋利行为。实际上每一种付费方式都有其利弊,必须因地制宜,综合采用。如实践已证明,如果医保机构采用“按项目付费”方式主导,必然会导致供方诱导过度消费的概率大增。但项目付费也有其优势,对于一些费用较高的特殊医疗服务,医保机构可以依照其开支项目逐项进行审查。而如果采取单一的总额预付制,虽然管理成本低、控费效果明显,但由于总额预付在实现控费的基础上,并没有进一步形成其对医疗机构长效的激励机制,医疗机构迫于控费压力,在其医保基金剩余不足的情况下,容易出现推诿医保患者的现象。当前,国际上公立医院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主要将预期付费支付方式尤其是总额预算制结合按病种分组付费(DRGs)作为改革取向。21我国各地也在探索改变单一的按项目付费的模式,拟尝试采用总额预付制、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并存的全新付费模式来支付医药费用。其中最主要的是:一是采取“预付制”(prospectivepaymentsystem);二是采取集团购买、打包付费的机制,打包的标准可以如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这两种付费方式各有不同的优劣,其正常运行也需要不同的支撑条件,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医疗服务。两者的共同点在于均是针对某一类人群,为医疗机构提供一笔协商好的费用,医疗机构超支自理,结余归己。总的来说,当前支付机制改革的方向是通过不同支付方式的科学组合,建立激励与制约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向参保者提供高成本效益比的医疗服务。

五、评价机制的建立

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参保人员很难对医疗服务提供方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评价,医疗服务提供方也不会对自身进行客观评价。而医疗保险机构则可以凭借其信息、规模、专业优势建立对医疗服务提供方的考核评价机制,发挥医疗保险制度的监督功能,引导医疗服务供给方提供合理诊疗,从而达到控制医疗保险费用,并保证服务质量的目的。22评价机制的建立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是建立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具体可包括控制医疗费用的评价指标、医疗质量的评价指标以及参保人员满意度评价指标等。评价机制的建立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具体可包括医疗服务质量的评价指标、控制医疗费用的评价指标及参保人满意度评价指标等。二是建立定点机构医疗保险信用等级制度。定点机构医疗保险信用等级制度的核心在于通过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赋予医院自我管理的空间,促进医院间的良性竞争,以达到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目标。它依据考核指标标准,对定点机构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执行谈判协议的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再将定点机构划分为不同等级进行分类管理。相关研究证明,医疗保险信用等级制度的实施对于不同信用等级医院的经济收益和社会声望均具有显著影响,并能达到费用控制的目的。23三是建立定点机构的奖惩机制。对于合格的定点机构,可采取提高其信用等级,延长合同期限、经济奖励等措施进行鼓励;而对不合格的定点机构,可降低其信用等级,甚至取消其定点资格。

其次,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制衡监管不能仅仅停留在医疗机构,还应该延伸到医疗服务人员。医保不能决定医生的行医资格和行为,但医保可以从“是否及如何付费”的角度对医生的服务行为和质量进行监管,由此,医疗保险应该能做到引导医生的医疗行为,促进其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以及合理治疗。2012年4月,国务院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已正式提出要“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24。目前已有8个省、57个统筹地区探索建立“医保医生”管理制度,许多地方采取实名制、实时监控医生医疗行为,这样就不会因为个别医生行为而处罚整个科室乃至医院,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疗保险机构和医院的关系紧张态势。25这说明医保管理部门不仅有将监管延伸到医保医师的理念,更要有监管医疗行为的能力和经验。26而要真正达到对医保医生行为的有效监管,实现费用和质量的双重控制,必须明确各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使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以及物价部门协同工作;对医生行为评估体系建立起具体考核标准,落实医生信用管理的有效性;建立信息化监测手段,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全方位监测医生的医疗行为等。

再次,加快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建设,以实现医疗保险精细化管理是实现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制衡与监管的技术支撑。必须有一个能够支持全天候对就医和记帐数据进行大规模和全面处理并能够进行医疗费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的信息系统为依托,才能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保费结算、支付监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六、结语

在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过程当中,如何处理好医疗保险与医疗服务的关系,是必须面对的核心问题。在目前实行的社会保险型卫生体系模式下,医疗保险内生地具有制衡与监管医疗服务的职能,而全民医保的推进,更对这一职能的实现提出了战略要求。它要求医保的制衡与监管能达到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以及确保参保人就医满意度的目标。在其中,更要处理好费用控制与医疗服务质量控制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有所偏失。而要有效发挥医疗保险的这种职能,必须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以确保制衡与监管的科学性与高效性。如构建合理的谈判机制、支付机制、评价机制、医保医生的管理机制以及精细化的信息系统管理等,使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制衡与监管贯穿于医疗行为的全过程。此外,这些机制的建立并不是孤立的,需要宏观体制的调整与之配合;其发展也并非一蹴而就的,需要在医疗保险与医疗服务提供方之间的不断互动与博弈中日益完善。

注释:

①Pauly,MarkV:“EconomicsofMoralHazard:Comment”,AmericanEconomicReview,Vol.58,1968,pp.531-536.

②申曙光:《中国医疗保障体制的选择、探索与完善》,《学海》2012年第5期。

③何佳馨:《法、美健康保险法之模式及中国的借鉴》,《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12期。

④⑥张录法:《医疗卫生体系改革的四种模式》,《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5年第1期。

⑤顾昕:《走向公共契约模式――中国新医改中的医保付费改革》,《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2年第7期。

⑦顾昕:《走向有管理的竞争――医保经办服务全球性改革对中国的启示》,《学习与探索》2010年第1期。

⑧彭宅文:《卫生体系模式之社会医疗保险》,《中国社会保障制度》2013年第4期。

⑨傅鸿翔、陈文:《行政管制抑或市场规则――探索合理化医疗服务的监管之路》,《中国医疗保险》2013年第7期。

⑩见,2013-08-05。

19资料来源:《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2013-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