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整改计划(收集5篇)
安全隐患整改计划篇1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州直范围内集中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全力消除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州直火灾形势稳定好转,为“春节”和全国、自治区“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领导机构
(一)州人民政府成立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开展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消防局,具体负责州直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的信息上传下达和汇总上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州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潘伊新担任。
(二)各县市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宣传、公安、消防、安监、经贸、建设、工商、文化、旅游、卫生、广电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组织并督促所属各乡镇、各部门按计划、分步骤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
(三)州经贸、教育、民政、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体育、文物、人防、民航、交通、广电等行业主管部门应成立本行业、本部门的领导小组,组织、督促所属单位和下级机构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
三、专项行动的范围、重点和主要内容
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重点是人员密集、商业物资集中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排查主要内容是“六个必查”: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识是否符合要求。二查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机械防排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三查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性能是否完好。四查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道是否畅通。五查公众聚集场所是否违章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饰装修。六查单位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工作措施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六条铁规”:一是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二是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三是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四是凡公众聚集场所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现场予以拆除;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高层建筑外墙严禁采用可燃苯板作为保温材料,严禁采用铝塑板等可燃材料进行室内、室外装修,已经使用的,必须责令限期拆除。五是凡公众聚集场所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消防登高面、消防车道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临时搭建的违法违章建筑一律予以拆除。六是凡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强制实施清除。各县市、各部门要切实采取强硬措施,加大隐患整改和违法处罚力度,做到“关停一批、整改一批、拘留一批、处罚一批”。
五、工作步骤和职责
专项行动分查改、整治、督查验收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查改阶段(1月5日至29日)
各县市要统一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工商、文化、旅游等有关职能部门,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对辖区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按照“六个必查”的内容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或责令限期改正,整改期限一律确定在1月29日之前,对违反“六条铁规”限期内未整改合格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逐一填写《火灾隐患登记表》登记造册(附件3)。对于符合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的,要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销案、挂牌公示、跟踪督办等工作程序,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提高隐患整改效率。各县市要根据第一阶段火灾隐患检查和摸底情况认真填写《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统计表1》和《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统计表2》(附件1、2),于2月1日前上报州直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各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及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务必于1月10日前上报州直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阶段检查情况请于2月1日前上报。
(二)第二阶段:整治阶段(1月30日至2月27日)
在第一阶段隐患查改工作基础上,各县市要加强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全面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坚决彻底的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隐患问题。对违反“六条铁规”限期内未整改合格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协调建设、工商、文化、旅游等部门,督促火灾隐患单位及时整改,同时要加强监管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等场所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防火间距不足的建设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未经消防验收的竣工工程不予备案登记交付使用;对检查发现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消防登高面、堵塞消防通道的临时建筑或严重危及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予以。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注销、变更其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尤其是要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文化部门要依法对已核发的相关证照予以吊销,符合取缔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旅游部门要依法吊销有关证照或降级处理。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致使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经营管理人员,公安部门要依法实施拘留处罚。广电部门要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为专项行动提供有力的宣传平台,义务刊播专项行动通知、公告,义务刊播消防公益宣传广告,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对典型火灾案例和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各县市要根据第二阶段火灾隐患治理情况认真填写《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统计表2》,于3月3日前上报州直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第三阶段:督查验收阶段(2月28日至4月5日)
各县市要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工商、文化、旅游等部门,对隐患整改完毕的公众聚集场所按照“六个必查”的要求,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全面评估。对于隐患整改不合格的单位,一律禁止恢复营业,并将《火灾隐患登记表》保存备案,落实隐患跟踪督办,直至隐患整改完毕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方可允许其恢复营业。
第三阶段结束后仍未按要求整改完毕的公众聚集场所,各县市要按《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汇总后统一上报州直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各县市、各部门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总结和《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统计表2》(附件2)请于4月7日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市、各部门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为确保完成严查隐患、不留死角、重点惩治、彻底整改、逐一验收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州人民政府建立州直、县市、乡镇三级严查彻改隐患责任机制。各县市既要认真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隐患问题,更要重视解决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规划性、区域性、机制性问题,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形成长效机制。特别是伊宁市、奎屯市大型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较多,霍尔果斯口岸新建大型项目较多,霍城县清水河镇物流较多,是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强力推进、严查彻改,有效消除各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主动协调,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对隐患问题涉及多方职能的,要联合执法、通力合作,彻底消除火灾隐患,避免出现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等现象发生。教育、民政、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文物、人防、工商、经贸、国有资产管理、建设、交通、民航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发挥行业监管职能,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孤儿院、文化娱乐场所、医院、疗养院、体育设施、宾馆饭店、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人防地下工程、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清查和整改工作。对于行业监管职能不落实、专项行动开展不力的单位,监察部门要严肃予以处理。
(三)强化宣传,增强意识。各县市、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和消防常识的宣传报道力度,切实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单位要及时曝光,让社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预防火灾的紧迫感和主动性。
州直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县市、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凡发现在专项行动过程中组织不力、工作不实、的,将严肃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责任。凡不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总结和统计表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附件:1.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统计表1
安全隐患整改计划篇2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媒体信息越来越发达,每一起重大火灾都会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同时火灾形势也随着社会财富积累的迅速积累而愈显严峻,火灾防控问题已成为当前消防工作的重点。建筑重大火灾隐患极大地增加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风险,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有效控制和消除,但是对建筑重大火灾隐患的科学判定,进而及时得到整改,一直是消防工作面临的现实难题。本文分析了重大火灾隐患的特性,总结出重大火灾隐患的形成原因和整治方法。
二、重大火灾隐患的特性
(一)危害性
重大火灾隐患的危害性显然比一般火灾隐患更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的群死群伤和财产的巨大损失,《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已作了具体的定性表述,即“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重大或特大重大火灾事故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二)不确定性
重大火灾隐患会随时间、空间变化而变化,它的产生、存在和消除是个动态的过程。主要表现在三种现象,一是技术规范修订后,防火要求提高;二是随着场所规模的逐步扩大,要求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而未及时配套;三是改变场所的使用功能,降低火灾危险等级,火灾隐患有时可随之消除。
(三)复杂性
主要是指形成的过程比较复杂,整改的涉及面广,产权多家,协调工作大,需要投入大量的经费,甚至有重大火灾隐患一旦形成就很难整改到位。
三、重大火灾隐患的成因
火灾隐患的形成有主观的因素,也有客观的因素;有先天的因素,也有后天的因素,剖析每一处重大火灾隐患的成因,“对症下药”才是有效整改隐患的根本途径。
(一)部分建筑消防安全“先天不足”,存在火灾隐患硬伤。随着社会经济建设迅猛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扩大,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量增多,加上区域发展不均衡等现状,使得部分老式建筑仍在继续使用。“老建筑”由于建设年代早,设计存在缺陷等原因,与现行规范技术标准存在一定差距,常表现为耐火极限、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不能达到要求。上世纪90年代前后,出现的边设计、边施工、边营业的“三边工程”建筑,此外有部分地区招商引资过程的时候,由于考虑不周和措施不力,致使建筑及场所在消防安全方面“先天不足”。同时,随着部分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的转租,原有非经营性质发生改变,被用作公众聚集场所,而安全设施却没有相应增设,平时聚集的人员较多,增加了致灾因素。
(二)部分单位责任意识不强,存在酿成大灾的风险。一些单位的领导不能正确看待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过度追求经济利益,没有给与消防安全工作足够的重视,消防设施投入不足,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组建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与此同时,为了获得利益最大化,很多地方在出现明显的火灾隐患后,仍旧不能引起足够重视,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致使隐患进一步发展扩大,加上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高,宣传面相对狭窄,加之社会消防教育、培训机制不健全,公益宣传载体有限等多方面原因,致使一些场所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
(三)消防监督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存在隐患督促整改难问题。目前在工作中,消防警力严重不足,派出所民警日常工作繁杂,消防业务水平有限,易在消防执法中出现查不全隐患现象。同时,“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等消防行政处罚难,当事人拒不执行后强制执行难,社会影响广,执法压力大,使隐患整改一拖再拖。
(四)消防设施建设达不到规范要求,存在防火灭火功能缺陷。自《消防法》颁布实施后,城市消防规划逐年完善,但无论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西部地区,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普遍滞后于经济发展,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更为滞后。而城市中的违反规划、违法建设等大量存在,设计施工人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为抢夺业务而妥协于建设单位的“无理要求”,往规范最低标准靠,导致工程建设时自动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固定消防设施存在缺陷。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在后期维护不足,建筑出现防灭火功能丧失问题;加上消防产品市场无序竞争,假冒消防产品进入市场,对火灾事故的防范也增加了风险。
(五)现行法律法规体系惩治操作性不强,存在强制执行难问题。重大火灾隐患因其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的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或重大政治影响,区别于一般火灾隐患。在消防监督检查实际工作中,大多数重大火灾隐患需要综合判定,定性需要一定的检查、调查和集体讨论时间。其次,对同一种火灾隐患,由于存在的环境、场所不同,最终定性也不同,即使定性为重大火灾隐患,它的产生、存在和消除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还有许多重大火灾隐患存在于多产权建筑,整改涉及面广,协调工作量大,经费分摊难度大,整改责任不落实,如果强制执行关停,社会影响大,实际操作存在较大的困难。
四、火灾隐患整治措施
(一)火灾隐患整改的法律措施
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执法既是其职责也是消除火灾隐患的法律手段。强化隐患整改的法律手段,首先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认真履行法律职责,同时应对法律规定的处罚种类、处罚程序等方面加以改进,使之成为固定的、长期有效、便于操作的隐患治理手段。
(二)采用消防安全评价机制
采用消防安全评价机制,解决社会单位消防责任制不落实的问题。多年来,单位的消防意识薄弱是火灾隐患大量存在一个主要方面。借鉴易燃易爆单位的安全评价机制的经验,我们可以将消防安全评价机制纳入到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程序中来。这样一是可以实现隐患判定客观准确;二是可以使隐患整改有效及时;三是有助于实施责任追究机制。
(三)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资金是能否落实隐患整改最主要因素。整改火灾隐患的资金投入是一项隐性投资,无直接经济效益可言,造成一些需要大额投入和经济效益较差单位的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因此必须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采取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通过各种专项基金、单位自筹、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解决资金问题。目前,最具操作性的方法还是由各业主单位按使用面积进行平均筹集。
(四)加强督导、落实责任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由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的负责制,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部门进行联合督办指导,隐患单位所在街道具体落实整改的机制。责任部门定期对隐患单位所属街道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街道要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整治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通过县级以上政府挂牌,上级政府督促下级政府的办法,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定期通报整治进程,狠抓隐患整治工作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安全隐患整改计划篇3
第一条为了排查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总煤矿字〔200*〕134号《煤矿隐患排查和整改实施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133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全面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和治理以矿井为单位进行,各矿矿长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各矿井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煤矿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三条矿井有重大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本实施办法所称重大隐患是指《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详见安监总煤矿字〔200*〕133号文件《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以及*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资料汇编中所列的重大隐患。*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资料汇编中所列的主要隐患,按一般隐患的要求进行排查、整改。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安全监察部,以及集团公司驻矿(处)安全监察处,对所属矿井的重大隐患负有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的职责。
第二章隐患排查
第五条各矿井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健全各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的责任制,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
1、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各矿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当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要定期听取有关人员及部门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汇报,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组织制定岗位责任制,主持召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办公会及工作会议,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
2、集团公司和矿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配备技术力量,确定岗位责任、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组织安技措资金计划,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3、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各矿的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矿分管副矿长协助矿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对此项工作的开展负有同等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4、集团公司和矿分管的副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和落实整改隐患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5、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部长和驻矿安全监察处副处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监察责任;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分管副部长、总工程师,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有安全监察直接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参加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跟踪落实隐患的现场整改情况,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闭合管理,并建立和保管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台账。
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总工程师、驻矿安全监察处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监察责任。专兼职安监人员要按三大规程及有关文件规定,认真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跟踪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认真检查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执行情况,严格把关。
6、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和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实施整改的主要机构,对隐患排查、整改负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指导整改方案的实施以及现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7、基层区队的区队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责任。每天组织一次对本区队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登记建档,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
8、基层区队的技术负责人,对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管理直接责任。负责编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9、基层区队的班组
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负直接责任。作业前,必须认真排查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提出在工作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依靠本班组力量无法进行整改,或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及时向区队以及矿调度室汇报。
10、基层区队的现场作业人员,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必须每班排查本岗位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必须及时向班组长和区队带班干部进行汇报,同时,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接受各级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交办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任务,并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第三章隐患的分级管理和监控
第六条对煤矿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监控。
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在每月5日前,各矿井分管部门要在每月25日前,按照以往对十害专管的要求,从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和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管理、水文地质、冲击地压、其它等十大方面,对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所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按照下述方法进行分类和定级,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即:需要地方政府或省政府及部门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为a类,需要集团公司帮助解决的安全隐患为b类,属于矿安排解决的安全隐患为c类,属于区队自身解决的安全隐患为d类;按照其危害程度和隐患的性质不同,分为:特别严重、严重、中等、一般、较轻5个等级。在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汇总表时,要按照隐患的类别、危害的程度和隐患的专业类别,依照a类、b类、c类、d类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填报;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分别填入各自的汇总表,以明确区分。煤矿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汇总表,要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并及时下发到基层相关单位。对不属于上述两类煤矿安全隐患的其他安全生产关键问题,仍按现行的相关规定,经梳理后专门填写安全生产关键预报表,分别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属于基本建设工程的,要同时报送规划部。
集团公司安监部负责跟踪督查b类隐患,并协调省或地方政府及部门解决a类隐患。
一般隐患由矿长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矿长审核签字备案。
重大隐患由各矿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项目结束后,由矿长按照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
矿井重大隐患自检合格后,要及时向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进行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项目和自检结果,并有煤矿主要负责人签署的验收意见。
第七条集团公司和各矿井必须建立正常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活动制度。集团公司和各矿井按照季度和月度分别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分析会,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可将季度和月度排查分析会合并进行。各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水文地质、冲击地压及其它相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周要与安监部门一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分析会;区队每天要分析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每次会议都要有原始记录。
第八条集团公司和各矿两级安全监察部门要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对各类隐患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闭合管理。
每月底,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安全监察部门,以及驻矿安全监察处,要将本单位当月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以及本单位的相关领导和部门。对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按期进行整改的,先停产整顿,再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第四章隐患的建档和上报
第九条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驻矿安全监察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安全监察意见书,并跟踪落实隐患整改的情况;对未按期完成隐患处理或因安全隐患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的,要依照责任追究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所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跟踪落实,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实行档案化闭合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安全隐患的名称和种类(类别)、危害程度、产生的原因和现状、所采取的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整改的单位和整改责任人、组织和参加整改验收的人员、整改结果等内容。
第十一条各生产矿井、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应当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以及所排查出来的下个月的安全隐患,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提交书面报告。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要将上季度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本季度所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报告。上述报告均要经矿长签字。报告的主要内容要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重要情况应当随时报告。
安全隐患整改计划篇4
Abstract:Coaloccupiestheveryimportantpositionintheenergyproductionofourcountry.Duetovarioushistoricalreasons,thesafetyofcoalproductionhasbecomeoneofthenationalconcernedmostimportantproblems.ShaanxiCoalGroupHuanglingMiningCompanytakestheleadinthedevelopmentandapplicationofcoalproductionsafetyandhiddendangerpreventionmanagementsysteminChina.Thissystem,whichhasplayedanimportantroleintheproductionandreceivedagoodbenefit,isakindofcoalproductionsafetymanagementsystemwithlargepopularizationandapplicationvalue.
关键词:煤炭企业;安全隐患;预防管理系统
Keywords:coalenterprises;safehiddentrouble;preventionandmanagementsystem
中图分类号:TP31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6-0197-02
0引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而煤炭生产在其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1]。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煤炭生产的安全问题[2]一直是举国上下关注的重大问题。据统计2000~2009年我国煤炭企业共发生安全事故30541起,死亡人数多达52202人。其中尚不包括为逃避责任,谎报、瞒报的死亡人数。其中百万吨死亡率从2000年的5.07人下降到2009年的0.892人。但是,与工业化国家相比较尚有极大差距[3]。究其原因大部分为人为因素的事故。我国所发生煤炭生产的重大事故,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高达97.67%。为此,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及安全隐患预防已成为煤炭行业十分突出[4],必须加以解决的重大关键课题。
陕西煤炭集团黄陵矿业公司自2008年以来,在信息化、数字化基础上研究开发的煤炭安全隐患预防管理系统,已在生产中得到应用,收到了良好的效益。本文希望通过对该系统的介绍,能够对我国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起到借鉴作用。
1煤炭企业安全隐患预防管理系统的结构及主业务流程
如图1所示,黄陵矿业公司煤炭生产安全隐患预防管理系统的结构及主业务流程图。
2系统功能
系统主要功能介绍如下:
①基础信息管理。包括安全规章制度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种岗位职责描述;安全隐患分类与级别定义、安全监控点信息维护、安全巡检路线信息维护、职业病分类信息、井下定位坐标信息等。
②安全隐患信息隐患编码。对检查和验证安全隐患信息进行隐患编码,便于对隐患统计查询和管理。
③安全隐患信息录入。下井前从数据库下载需要验证的隐患消除结果信息,在井下检查记录隐患问题和隐患编码,通知整改和记录、验证隐患消除情况,录入隐患和处理信息。
④安排隐患消除工作。按照隐患级别制定隐患排除工作计划,按照计划进行消缺。
⑤对安全隐患进行统计分析,制定预防措施。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对隐患统计分析,找出隐患共性和凸显的安全问题,制定预防措施;提取典型隐患案例,对案例和预防知识进行管理,为班前会和安全教育提取素材。
⑥班前会安全教育。对隐患进行分析、教育和部署改进措施。
⑦安全培训。建立安全诚信档案,记录个人有关安全问题、培训记录;通过对隐患信息综合分析与数据挖掘,对问题进行分类,对凸显的人员进行筛选,作为制定培训计划的依据。
⑧制定重点安全工作计划。对隐患进行综合分析,制定重点安全工作计划,对重点问题督查,对安全技术进行整改。
⑨安全稽查。安监部门稽查矿区隐患检查数据,对安全制度、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状态进行评估。
⑩考核管理。制定安全绩效考核办法,按照检查情况进行考核。
{11}事故管理。对事故进行记录,事故处理过程进行管理。
{12}统计分析。提供数据挖掘、对比、发展趋势、综合统计等分析,及时了解安全状态。
3安全效益明显
黄陵矿区是一个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毒俱全的高瓦斯矿区,自建设数字矿山和安全管理系统以来,使得不安全因素变成可检测、可控和可预知,取得了很好的安全效益。百万吨原煤死亡率是衡量煤矿企业生产自动化水平和安全管控水平的重要综合指标,2010年至2012年,我国、美国和黄陵矿业的三年均值分别为:0.562、0.026和0.024。
4结束语
煤炭生产的安全问题是举国上下全民关注的重大问题之一。黄陵矿业公司开发的煤矿生产安全隐患预防管理系统已在该矿运行,获得了良好的效益。笔者希望通过对该系统的介绍,对提升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水平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赵歌今.关于加强煤矿安全信息化工程建设的思考[J].中国煤炭,2003(3).
[2]闫海英,郭德勇,武豫鲁.基于Web和DW的煤矿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J].煤炭科学技术,2005(6).
安全隐患整改计划篇5
企业面临新形势新问题
美国绝大部分企业均已在1989年版指南基础上,建立了自身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但随着经济发展、传统制造业向服务业结构性转变,工人流动性加大,自动化水平提高、工作场所分工细化、员工老龄化、临时工与合同工大量增加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1989年版本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新版指南中综合考虑了上述因素,更加注重员工参与,倡导管理层与员工密切合作,共同辨识与解决[患,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7要素及其具体行动事项
管理层领导力
管理层应设定安全健康管理愿景并确保资源。制定安全健康政策,设定承诺,一把手签字,与所有员工及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设定安全健康管理目标,聚焦工作场所改进与工伤预防;确保资源,将安全健康融入到整体工作计划与预算中;明确责任,指定专人主导体系设计、计划制定、协调行动和进度跟踪。
员工参与
确保员工参与工作场所安全健康方案的制定、实施、评估和改进全过程。采取激励措施,提供充裕时间,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鼓励员工主动报告工作场所中的安全和健康隐患,保护其免受打击报复;保证渠道畅通,为员工及时提供安全资料表、事故调查报告等信息;员工参与体系制定和设计过程;为员工参与扫清障碍,消除不利因素,提高其参与热情。
隐患识别与评估
多途径收集既有隐患信息,明确已知隐患;检查工作场所,定期查找安全隐患;结合员工医疗记录,工作场所进行检测,查找化学、物理、生物及人机工程健康隐患;对工伤事故、职业病与未遂事故进行调查,找出根本原因,预防同类事故复发;识别可引发紧急情况与非常规情况的隐患并制定预案;对已识别隐患进行分类,确定内部控制措施并确定优先顺序。
隐患预防与控制
列举控制措施,由员工评估其可行性和有效性;按可行性、有效性和长期性确定控制措施;制定隐患控制方案并及时更新;制定可引发紧急或非常规情况的隐患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按优先顺序落实隐患控制措施,资源不足时优先落实重大隐患控制措施;跟踪控制措施,确保有效性。
教育培训
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知培训,包括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结构、流程和计划;对企业主、经理和监管员进行体系角色培训,提升其领导力;对员工进行体系角色培训,确保安全健康责任的落实;进行员工隐患排查能力培训,提高其发现问题的能力。
评估改进
跟踪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运作状况和进展,确立运行状况和进展的评估指数,包括后果性指数和预防性指数,前者主要包括工伤与职业病数量与严重度、工人接触危险物质监测值、工伤赔偿费用等,后者主要包括企业安全管理计划的员工参与度、员工安全建议数量、隐患与未遂事件报告数、员工接受安全健康培训的人数、安全隐患与事故后整改措施、预防性维修活动的完成数量、工人对于安全体系有效性和企业安全文化的评价等;确保管理体系的落实与良好运行;及时修正体系不足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