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金融论文(收集5篇)
电商金融论文篇1
关键词:高校;互联网;金融产品;多维视角
中图分类号:F4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6)12-0120-02
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新形势下,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电子商务领域已悄然发生颠覆性变化,淘宝网自2003年建立起一直保持在中国市场上的一枝独秀。2014年,国家首次在电商立法中明确,将2014年确定为电商元年,由此拉开了互联网金融新一轮“华山论剑”的序幕。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各种电商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人们生活中,既有小红书、蘑菇街、美丽说等小而美的平台,也有京东、苏宁易购等老牌电商巨头。激烈竞争中数不清的电商平台因为不符合市场需求而被淘汰,经过惊心动魄的大浪淘沙,只有那些充分了解细分市场需求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才能逆势而上,牢牢抓住机遇蓬勃发展,其中一个异军突起的佼佼者就是分期乐。
与淘宝、京东等面向大众人群的受众群体不同,分期乐选择将高校校园和大学生人群这一特定地域和群体作为目标市场和人群。研究表明,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虽然经济来源单一,金融数额总体较少,但是消费能力相比却明显较强,尤其是对3C产品(计算机Computer、通信Communication和消费类电子产品ConsumerElectronics)的需求非常强大。但与此同时,3C电子产品的价格大多不菲,不少大学生经济来源有限,无法一次性购买这些产品,互联网金融产品――分期乐应运而生,较好地解决了这些冲突。它通过细分营销环境,精准定位大学生群体,满足这一群体特定融资需求,以分期消费作为切入点,为他们量身定做一个分期消费信贷的购物平台。因此,互联网金融产品――分期乐闪亮登场。
一、“互联网金融产品”是分期乐模式的实质
1.金融加互联网购物是分期乐模式的本质。分期乐是深圳市分期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电商网站,于2013年成立,是国内互联网小微消费金融商业模式的开创者,并通过不断的发展,成为国内最受大学生喜爱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主要提供互联网金融产品――分期付款和现金消费服务。分期乐秉承“信用改变生活,梦想触手可及”的理念,通过简单便捷的流程和用心的服务,帮助年轻消费者提前圆梦。由于分期乐购物商城的主要业务是校园分期付款和现金消费服务,买方在只支付一小部分货款后就可以获得所需的商品或劳务,但是因为以后的分期付款中包括有利息,所以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同一商品或劳务,所支付的金额要比一次性支付的货款多一些。这种“互联网金融结合电商购物”的创新商业模式,使其与一般的工商企业有所区别,而与可以进行信用贷款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有了更多相似之处。但与此同时,这种信用贷款和资金融通的方式既不同于传统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分期乐属于全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迅速发展成为一种独特的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产品。
2.金融加产品服务是分期乐金融属性的具体体现。分期乐作为一种金融服务产品,不仅具有服务产品的特性,也有更多的金融属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交易的无形性――分期乐主要提供分期付款和现金消费服务,顾客无法通过自己的触觉、味觉、嗅觉、听觉等器官去感受它们的存在,但是可以通过一些有形的物品或者线索来证明它们的存在,比如:协议、交易记录等;交易的持续性――金融产品的交易往往要经历一定的周期,比如在分期乐贷款,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才能还本付息,因此,金融服务是伴随着交易过程的长期活动;交易中的风险控制――一项金融产品或多或少是有风险的,而资金出让方往往处于风险信息弱势一方,因此,分期乐要在不断开拓发展的同时加强内部风险的控制。分期乐金融属性就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产品。
二、“7P组合”是分期乐金融产品的营销策略
“7P组合”是分期乐模式市场营销的重要策略。由于分期乐具有金融服务产品的专业性、特殊性和关系营销的重要性,传统市场营销4P理论强调制造企业的整体市场营销活动,因而不能更好地解释和服务于金融服务领域,因此服务营销学在传统的产品、价格、渠道和促销四要素的基础上,增加了人、服务过程和有形展示三个要素,从而主动适应了7P组合的全新市场营销理念。
1.4P营销理论。4P营销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随着营销组合理论的提出而出现。该理论把营销组合里面几十个要素归纳为四个核心的要素,即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和促销(Promotion)。这一理论认为,一个成功的营销组合应该包括有独特卖点和功能的产品策略,根据不同市场定位而制定的价格策略,由不同经销商和销售网络连接企业和消费者的渠道策略,以及通过销售行为促进消费增长的促销策略,通过这一营销组合的作用,企业的目标得以实现。
2.7P组合营销理论。传统的4P营销理论对工商企业有形产品的销售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但是随着世界各国进入知识型的服务社会,有形商品附加值的提高和无形服务价值的体现急需新理论来指导,因此服务营销的7P理论在传统市场营销的4P理论的基础上增加三个服务性的P,即:人员(People)、过程(Process)和有形展示(Physicalevidence)。服务营销7P组合理论应运而生。
分期乐金融产品实施“7P组合”策略,在高校市场营销中得到不断验证和收益,彰显出强大生命力和勃勃生机,构成分期乐市场营销成功的关键。
三、营销环境细分是分期乐金融产品成功的基础
营销环境是影响任何一个金融机构营销活动的外在因素和内在必然,所谓“适者生存”,分期乐金融产品密切留意和适应环境变化获得巨大成功。
1.宏观环境。由人口、经济、科技环境等三方面构成。一是人口环境。人是构成市场的首要因素,人口数量关系着市场规模或容量。全国人口环境的结构有以下特点:如人口密度分布不均,东部地区人口密度大。而人口密度是金融机构选择目标市场的首要考虑因素,因此分期乐覆盖的城市大多分布在东部这些人口密度较大的地方。再如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在不断提高。国民教育水平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也会随之改变,超前消费、大胆消费的消费理念在年轻一代的思想中成为主流,尤其是大学生群体求新、求异,具有鲜明人群特征。二是经济环境。经济环境对金融业的影响最直接、最全面、最深入。我国国内的生产总值增长率自改革开放以来,位居全球之首,同时,人均GDP也在快速增长,人们收入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居民的消费结构在不断升级,从急需解决温饱的生存型、温饱型转变为谋求更高层次需求的享受型、发展型。大学生群体尤为突出,显示出对物质成果的占有欲不断扩展,支出资金额度甚至超出家庭的供给数量。三是科技环境。由科技发展带动的互联网蓬勃发展,无线网络、移动网络的普及使得网络金融得以顺应潮流的发展,为人们提供更迅速、多功能、远距离的服务。高知识、高智商大学生群体,熟练掌握互联网的使用技巧,同时为大学生足不出宿舍就可以完成购物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宏观环境分析表明,伴随着全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进程不断推进,大学生这个消费群体数量在不断扩大,他们的消费观念也在不断转变。分期乐金融产品精准选择大学生作为目标群体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2.行为因素。分期乐的目标群体主要是大学生,要想抓住这个群体,就必须先了解他们的交易行为和消费习惯。一是文化影响。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上升、现代人们受教育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西方主流文化对年轻一辈的影响,大学生这一群体的消费观念正在逐渐发生改变,从以前的生活费用有限、不愿意超前消费,到现在慢慢接受花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心理上已经悄悄做好了借贷消费的准备。二是心理因素。由于大学生仍处在求学阶段,没有进入社会参加工作,多数人的生活费由父母提供,虽然可以保证饮食等日常开支,但无力购买高价商品如高档化妆品、电子产品等。而同学之间的攀比心理和虚荣心理,加上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和消费欲望,往往驱使大学生对提前消费更加向往。另一方面,传统商业银行因为风险控制等因素,不给没有收入和征信的大学生群体发放贷款,分期乐看准大学生这一心理特点,快速提供小额分期贷款,帮助学生们解决了需要一次付清所有款项的难题。分期乐金融产品主动迎合了大学生的交易行为和消费习惯。
3.目标营销。一是目标市场。营销者识别自己的目标市场,并为之提供有效的服务,满足其需要,才能建立自己的品牌优势。分期乐将目标市场确定为高校校园――大学生群体,虽然现阶段他们没有收入或兼职收入不高,但有学校和家长作为良好的信用担保,他们是金融机构非常有价值的潜在消费者,现在将他们的消费习惯培养起来,等他们毕业进入社会工作以后,还能继续保持品牌黏度和产品的认同感,从而继续成为品牌忠实的消费者。二是市场策略。实施差异性目标策略,即注重客户需求的多样性,顾客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还款时期和首付金额,具有差异性和人性化,对于手上资金有限,还需要支付生活费用的大学生来说非常机动灵活,因此得到了高校大学生群体的广泛认可。分期乐模式理性分析高校金融产品目标营销的市场策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是分期乐金融产品成功安身立命的基础。
四、网络金融产品――分期乐模式的风险和防范
由于互联网的出现和普及,金融服务突破了原有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改变了传统金融企业的经营模式,使金融风险更具复杂性。
如何加强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对金融企业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当前,以分期乐为例网络金融面临的金融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第一,部分大学生并不是真的消费而是恶意套现。不过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消费平台由京东提供,可以保证大学生获得的现金只能用于消费,而加上额度较小,几千元左右,在整个环节设计上,还是先消费再分期,所以基本可以杜绝骗贷的发生。第二,就是还款的坏账问题,预防措施是面签,在面签的过程,就让网络金融产品掌握学生用户几乎一切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学生证甚至是父母的资料和联系方式等等的资料。如果碰到恶意不还的情况,可以通过学生的学校和家长找到学生,由家长作为债务人替学生偿还贷款。遇到实在还不上款的,网络金融产品给这些学生提供就业机会――分期乐在校园里有很多推广需求,学生可以为分期乐服务而用劳务报酬逐步还清贷款。第三,网络金融产品采取了全程的信用记录,根据顾客的还款记录,能按时还款就可以提高信用的额度,即使是毕业了也可以凭信用继续消费,与客户建立稳固的关系。
可见,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金融风险较常规的金融业务更具复杂性,要充分认识并加以积极防范,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者立于不败之地,不断发展和壮大。
综上所述,目前高校蓬勃发展的分期乐表象上是互联网购物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实质是一种互联网金融产品;分期乐金融产品的营销策略是“7P组合”;分期乐金融产品成功的基础是对高校营销环境的细分;分期乐金融产品充分认识到金融风险并积极防范。
参考文献:
[1]杨米沙.金融营销[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2]田丽丽.校园购物网的营销策略探讨[J].价值工程,2015(18).
[3]边凌雁.4P营销组合与7P营销组合的比较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7(12).
[4]夏露,等.具有高校特色的P2P网贷平台初期经营模式的探索[J].商,2015(31).
[5]巩象忠.校园营销策略探析[J].商场现代化,2009(18).
AnalysisoftheMultidimensionalPerspectiveofInternetFinancialProductsintheUniversityundertheNewSituation
――Acasestudyofthestagemusicmodel
LIUJie
(ZhongkaiUniversityofagricultureandEngineeringCollegeofeconomicsandtrade,Guangzhou510225,China)
电商金融论文篇2
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货币作为基于网络的支付结算工具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文章从电子货币概念出发,不仅分析了它的发展情况,而且针对电子商务的业务流程,对其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进行了重点研究。最后提出了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关键词:电子货币网络金融电子商务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与电子商务相关的电子支付工具越来越多。这些支付工具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电子货币类,如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等;另一类是电子信用卡类,包括智能卡、借记卡、电话卡等;还有一类是电子支票类,如电子支票、电子汇款(EFT)、电子划款等。本文将针对电子支付的工具之一——电子货币在电子商务中的适用性进行分析与研究。
一、电子货币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形式
1电子货币的基本概念。
电子货币作为当代最新的货币形式,从20世纪70年代产生以来,其应用形式越来越广泛。电子货币是一种在网上电子信用发展起来的,以商用电子机和各类交易卡为媒介,以电子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为手段,以电子脉冲进行资金传输和存储的信用货币。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的金融电子信息交换,电子货币与纸币等其他货币形式相比,具有保存成本低,流通费用低,标准化成本低,使用成本低等优势。尤适宜于小金额的网上采购。电子货币技术解决了无形货币的存储、流通、使用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美国的MarkTwain银行是美国第一家提供电子货币业务的银行,早在1996年4月就获得了一万个电子货币客户。
2电子货币的主要形式。
电子货币有两种主要形式:智能卡形式的支付卡和数字方式的货币文件。前者主要用于网下的支付,后者用于网上的支付。
电子现金,它的主要用途在于取代日常小额消费的钞票及硬币。Mondex卡除了拥有现金的特性以外,同时还具有一个比现金更优良的特点,即是它能安全地通过电子管道(如电话、因特网等)来作为人对人、人对商家、人对银行的远距转值。我国的电子商务正在起步,网上金融服务开展较少,电子货币系统的建设进展缓慢。Mondex是目前最接近于现金的电子货币。
E-Cash是由Digicash开发的在线交易用的数字货币。它是一种数据形式流通的货币。把现金数值转换成为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数,通过这些序列数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用户在开展电子现金业务的银行开设账户并在账户内存钱后,就可以在接受电子现金的商店进行购物。
二、电子货币的发展
1.电子货币的发展概况。
电子货币的产生是经济和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成果。电子货币的使用,一是可以最大限度地取代现金的发行,使得货币的发行费用降低;二是发行主体将由中央银行向其他主体转变。
目前的电子货币主要有银行卡和网上电子货币两种。现在,银行卡已在人们的生活中得到了更普遍的应用。对于客户来说,利用银行卡购物付款、提现、存款、转账,方便快捷、安全高效,而且可以获得咨询和资金融通的便利。同时,世界上由网上电子货币带动的网上金融服务正在迅速发展。据统计,网上金融业务在2004年占传统金融业务量的10%~20%,其中美国的网上金融业务发展最快,欧洲国家也在大力发展;在亚洲,新加坡等是发展电子货币的先进地区。新加坡货币委员会的官员称,该国将力争于2008年全部改用电子化货币,货币将包括一种“电子数字脉冲”,发射装置安装在手机、掌上电脑甚至手表上,然后发射脉冲信号进行支付活动,届时所有商业和服务机构都将依法接受电子货币。欧洲央行也指出,电子货币的应用范围将越来越广,推广电子货币将成为欧洲央行未来货币政策的组成部分之一。
2.我国电子货币的发展情况。
从总体上讲,我国电子货币的发展情况相对于发达国家起步较晚,尚处于起步阶段,网上金融服务开展较少,电子货币系统的建设进展缓慢。由于国情的缘故和信用概念在中国商品经济发展初期没有市场基础,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银行被推向市场,商品经济的生存竞争意识才迫使中国的银行界开始思考电子货币的发展策略。
在我国,目前发展的重点主要仍在信用卡业务上。我国的第一张银行信用卡,是1985年6月由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发行的“中银卡”,与国外相比,银行信用卡发展历史很短。近年来我国银行卡业务发展迅速,到2001年6月底,全国共有55家金融机构开办了银行卡业务,发卡总量达3.3亿张;银行卡账户存款余额3742亿元,仅2003年上半年交易总额达4853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4%;全国受理银行卡的银行卡的银行网点12.9万个,商户约10万户;各金融机构共安装自动柜员机4.9万台,销售终端33.4万台。
3.电子货币的发展趋势。
目前电子货币的发展十分迅速。据专家预测,美国在近十年内可能有12%~15%的交易将以电子方式进行,并且该发展趋势仍将不断加快。2000年有约10%的人用电子货币进行商业交易。在我国,也有业内人士分析电子商务将会蓬勃的发展。可见,电子货币将会朝更便利、更安全、更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支付方式也会趋于简单化和统一化,电子货币必然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电子货币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面对已经到来的数字化时代,随着金融电子化和Internet的迅猛发展,网络作为一种新的贸易领域正在逐渐成为商务的一大发展趋势。电子货币系统是电子商务活动的基础,只有正确认识电子货币的优势,建立和完善电子货币系统,才能真正开展电子商务活动。
1电子商务流程的简单描述。
电子商务是一种采用最先进信息技术的买卖方式。整个电子商务过程并不是工业经济阶段商务活动的翻版,电子商务是将“通信服务”、“数据管理服务”、“安全服务”等三项基本服务融为一体的商业服务。在电子商务过程中,消费者和商家(即买卖双方)将自己的各类供求意愿按照一定的格式输入电子商务网络,电子商务网络便会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寻找相关信息并提供给消费者多种买卖选择。一旦消费者确认,电子商务就会协助完成合同的签定、分类、传递和款项收付等全套业务。同时,为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认证机构对在互联网上交易的买卖双方进行认证,确认其真实身份。电子商务实质上形成了一个虚拟的市场交换场所。
2.电子货币与电子商务。
电子货币与电子商务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电子商务中,网上银行、在线电子支付和数据加密、电子签名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作用。其中,作为支付工具的电子货币应用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影响到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通过电子商务的流程可以看到,电子商务不仅包括商品流、信息流、物流,同时也涵盖了资金流的范畴。在支付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通过网络进行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利用电子货币可以安全、灵活地把货币采用匿名的形式存储在自己的硬盘上,并在支付过程中使用。它将消费者和商家(买卖双方)与银行联系在一起,消费者可以在有关银行开立账户,在需要使用电子货币的时候,可以安装相应的软件或预存现金,但消费者与商家洽谈好以后,签定订货合同,就可以使用相应的电子货币支付所购买商品的费用。其中认证机构保证了交易过程的安全。
3.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电子货币的应用和发展使网络上现货、现金交易成为可能,促进了企业营销结构、营销方式、结算方式的创新;而方便、快捷、轻松的购物方式,也将极大地刺激消费,扩大需求,给零售商带来了无限商机;同时,由于实施开放式的网络经营,大大加剧了市场竞争,促使企业为市场提供优质价廉的商品、优质高效的服务。
在电子商务中,使用电子货币进行支付与传统的货币支付方式相比有许多的优势。首先,在同样的空间内,电子货币可以存储的面值是无限的;而传统货币面值是有限的。其次,电子货币受时空的限制比较小,能够通过通讯系统在短时间内进行远距离传递。第三,电子货币可以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弥补了传统货币管理成本高的缺憾。第四,电子货币的匿名性比传统货币要强,避免了面对面的交易。另外,作者还认为,电子货币与传统的货币相比具有信息承载量比较大的优点。通过在交易过程中使用电子货币,商家、厂家以及消费者都能够从中得到比传统交易方式更多的信息。例如,商家可以在网络上迅速、及时地统计热销产品的销售量,可以通过用户注册信息准确地看出参加浏览或购买的用户资料,甚至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后续的市场调查,以便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同时消费者也可以获得快捷的反馈信息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
但是,就目前而言,作为支付工具的电子货币应用于电子商务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在这一问题上,普遍存在着很多观点。比如,安全问题、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电子商务的发展还不很成熟、系统可靠性、安全性以及数字认证技术等,这些问题的出现都将会对电子货币的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要使电子货币能够迅速、健康的发展,必须尽快解决出现的这些问题。不仅要加强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互联网络的普及率;同时要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进而带动电子货币的发展;另外,也要尽快出台并且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给网络安全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规范网上交易程序,正确使用数字证书。
另外,作者通过对电子货币的研究,认为电子货币的产生和应用对传统的价值经济学和货币银行学提出了新的挑战。未来的发展,将会由于电子货币的应用,使得中央银行不能再通过调节货币的发行量这一手段来调节市场经济,新的价值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将会产生,通货膨胀、通货紧缩也将会有新的诠释,以适应未来网络经济的发展。电子货币将会形成一门全新的学科,冲击经济金融界的传统理论、理念。
四、结束语
拓展电子货币的业务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不断加快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以及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货币金融体系电子化的实现将是一个必然趋势。目前,与信息技术有关的电子商贸、电子商务、基于安全数据交换协议的各类网上购物系统、供应链管理以及网络营销等活动的不断兴起,使得原先的计算机应用系统、管理系统、贸易体系结构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和需求。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带动下,电子货币也将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得到更加全面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余旭涛,沙济彰.电子货币的技术问题.河海大学常州分校学报,2005(1)
2.翟凤荣.电子货币与电子支付.价值工程,2004(5)
3.白静.试论电子货币及其在我国的发展.甘肃理论学刊,2005(5)
电商金融论文篇3
Abstract:Tosolvetheproblemoffinancinginsmallandmedium-sizedenterprises,thepracticeandtheoreticalresearchfornetworkofsupplychainfinancehavedevelopedrapidly.Cloudmusterhouse,asanewsupplychainfinancefinancingmodelbasedontheconceptFTW,isthetheorysummaryforcurrentnetworkofsupplychainfinance.Thisfinancingmodelcalledcloudmusterhousebuiltuponthird-partye-commerceplatformwasbasedoncloudcomputing,cloudlogistics,networkingandothertechnologywithlowfinancingcosts,highefficiencyandcomprehensivecreditassessment.MakinguseofRAROCapproachtoestablishtheloanpricingmodelforsupplychainfinancewouldtakefulladvantageofcloudmusterhouse'powerfulinformation-gatheringcapacities,toplayapositiveguidingroleinavoidingrisksandimprovingprofitabilityoffinancialinstitutions.
关键词:云仓;供应链金融;物联网;贷款定价
Keywords:cloudmusterhouse;supplychainfinance;theInternetofthings;loanpricing
中图分类号:F2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6-0028-04
0引言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新型融资模式在理论界和实践界得到迅速发展。时至今日,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模式又有了新的变化,传统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开始向基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网络供应链金融方向发展。网络供应链金融借助物联网、云计算、云物流等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使供应链融资服务线上化,为中小企业尤其是微小企业提供了方便、快捷、低门槛的融资渠道,极大缓解了当前微小企业资金短缺的困难。同时,由于网络市场自身的特点,加之现阶段网络金融服务监管机制的缺失,以及存在借贷双方为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而进行博弈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如何既能确保收益可观又能有效控制风险就成为一个现实问题。利率是借贷市场上的价格表现,是实现金融机构收益和风险平衡的关键。那么,在网络金融市场中该如何确定利率的高低才能够实现收益和风险的平衡?本文对“云仓”网络供应链金融运作模式进行了分析,利用其大数据、云计算的特点,并借助传统利率定价模型,构建了网络供应链金融利率定价模型,以期为金融机构提供有益指导。
1文献综述
1.1网络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研究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融资实践的蓬勃发展,基于网络的供应链融资逐渐成为了理论界研究的焦点。李明锐(2007)对金银岛网交所开展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模式进行了研究,并以实例对该模式进行了盈利分析,认为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可以为企业带来可观利润[1]。吴樯等(2011)从银行如何为网络商户提供融资服务的角度,探讨了现有环境下网商融资服务模式,并提出未来配套机制建设的建议[2]。欧阳徽等(2011)从银行参与网络供应链金融融资业务的作用的视角,探讨了银行主导的电子商务供应链融资模式[3]。王敏(2012)基于第三方电子商务角度,对网络融资的含义及主要模式进行了系统阐述,并分析了网络融资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作用[4]。胡晓明等认为基于长尾理论的电子商务融资服务是一种可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状况的创新服务,指出电子商务信用融资服务模式的总体思路是线上的电子商务信用与线下的金融信用两个体系的有机融合,并结合阿里巴巴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出的电子商务融资业务为例进行了详细阐述[5]。任瑞柳(2012)通过对“E宝通”这款网络融资产品进行成本收益及风险控制分析,认为小微企业充分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息优势的网络融资模式可以帮助银行在中小企业贷款市场上纵深化发展、增加额外收益[6]。李玉学(2013)将网络融资分为三种模式:一是信息平台模式,此类服务商主要为双方构建信息平台,企业用户可以在线向银行递交融资申请。二是直接授信模式,此类服务的主要特点是银行对电子商务服务商授信,在授信额度内服务商对企业用户进行直接授信,银行对企业用户放款,银行与服务商共同分担风险。三是仓单杠杆模式,此类服务通过对企业的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的全程监控,为交易商办理全流程网上操作的短期融资业务[7]。何娟等(2012)在总结国内外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利用“云”概念,提出了基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云仓”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并初步对“云仓”的内涵及其运作模式、管理风险进行了研究和探讨[8]。由此可见,网络供应链融资模式的理论研究经历了一个从实践总结到理论升华的过程。目前,对于网络融资模式的研究仍集中在实践总结的阶段,对其内涵和内在运行机理的研究十分有限。何娟等人提出的“云仓”概念是对网络供应链金融模式的理论升华,对今后网络供应链金融的理论研究有着积极意义。
1.2供应链金融贷款定价研究贷款定价的研究和实践已经历了上百年的发展,并随着西方金融体系的成熟,发展出了一整套简单实用的方法。美国美孚银行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了RAROC模型,该模型将风险资本回报作为贷款定价的依据,综合考虑了风险和收益的平衡。Peter(1996)将西方贷款定价模式归纳为三种:一是成本加成模式,这种传统的定价模式认为贷款价格主要由成本和目标利润决定,是“成本导向型”模式;二是价格领导模式,该种模式以市场平均利率为基础,在评估风险溢价的基础上确定贷款价格,是“市场导向型”模式;三是客户盈利分析模式,这种模式考虑了中间业务收入,基于客户整体关系的视角,在综合平衡总成本、总收入及目标利润的基础上确定贷款价格,是“客户导向型”模式[9]。20世纪80年代,KMV公司在结构定价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了KMV定价模型,该模型考虑企业资产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将企业股权价值视为一种看涨期权,并利用期权定价理论构建贷款定价的计量模型。牟太勇(2007)将贷款定价的研究分为贷款定价的影响因素及贷款定价机制研究、贷款定价模式比较研究、贷款定价的实证研究和贷款定价模型研究四个方面,总结了这四个方面的研究成果与不足,并基于风险评估的角度构建了完全竞争信贷市场上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模型[10]。李彦(2007)建立了基于RAROC的客户关系贷款定价模型,认为该模型在资本配置、风险管理和利用客户关系方面存在优势[11]。于溯源(2010)从经济资本管理的角度,阐述了RAROC模型的应用,并提出了该模型的应用有利于商业银行提高收益、降低风险[12]。于辉等(2011)从物流金融的角度出发,考虑融资企业的决策行为,利用CVaR方法研究了不同风险容忍水平下的贷款利率的决策行为,并建立了基于条件风险价值最小的贷款利率决策模型[13]。王凤鸣(2011)基于仓单质押融资业务的特点,研究了不同业务模式下违约风险补偿率的确定问题[14]。孙光明等(2013)在订单融资模式下运用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分析了贷款利率对银行期望收益的影响[15]。综上所述,国内外大量学者和机构对贷款定价的机理和模型进行了研究,传统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理论已经基本成熟,但是针对供应链金融的贷款定价研究较少。由于供应链金融尤其是网络供应链金融是一种新事物,与传统融资方式相比有着不同的特点,随着供应链金融实践的不断深入,针对其特点进行贷款定价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云仓及其运作模式
云仓是借助云概念在传统融通仓基础上提出的一种集成式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其核心思想是运用云计算和物联网技术,通过专业化、信息化的服务功能以及一体化的“云交易”服务形式,将“云市场”中的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物流商和金融机构等所有节点在“云平台”直接对接,连接成一个虚拟化的商业网络集群。由此可见,云仓是借助于云计算技术,利用强大的计算机互联网将供应链中各节点的线下交易线上化,其在实践中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利用互联网、客户资信等资源开发的创新型金融服务业务,其运作模式如图1所示。
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进入“云市场”进行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的“云撮合”功能在线达成买卖协议。在物联网技术的支持下,云仓为线上交易企业提供“云物流”服务,并实现异地现货交收,同时利用标准化仓单为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担保和监管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则利用“云计算”技术获得海量交易信息,并依此为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担保。云仓供应链融资模式整合了线上信息流和线下物流,可以为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全方位的担保服务。同时,云仓可以对融资企业的资本状况、资金流量、交易信用等信息进行全程监控,有效改善银企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为金融机构实施贷款管理、控制贷款风险提供极大便利。
与传统线下供应链融资模式相比,云仓供应链融资模式具有不同的特点。一是融资成本低,云仓是对供应链交易和融资渠道的整合,可以减少贸易及融资环节外的割裂成本。此外,基于互联网的云仓融资模式操作简便,可以有效简化贷款审批程序、缩短贷款时间,而且提供了多元化的贷款额度选择,降低了人力物力成本。二是具有较全面的信用评估系统,云仓集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极大改善银企信息不对称情况,通过对融资企业交易环节、历史信用记录、资金流量的全面监控可以对其进行较全面的信用评估,有效降低信用风险。三是提供个性化融资服务,针对中小企业不同的融资,云仓可以提供多种融资方式以满足个性化需求,如直接授信贷款、仓单抵押贷款、网络联保贷款等方式。
3基于RAROC的云仓融资贷款定价模型
RAROC(riskadjustedreturnoncapital)指资本的风险调整收益率,运用RAROC构建云仓融资贷款定价模型主要是基于风险管理和绩效度量两个方面的考虑。利用RAROC指标计算贷款利率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RAROC=■
=■(1)
3.1模型假设①本模型研究云仓融资模式下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确定问题;②由于金融机构在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时的主要收入来自利息收入,因此本模型假设利息收入为全部收益。实际情况中,若存在非利息收入时,需调整模型参数;③本模型仅考虑信用风险经济资本占用;④本模型仅研究一年期单笔贷款的利率确定问题。
3.2基于云仓融资模式下RAROC模型参数的确定
3.2.1收益收益为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所取得的全部收入,本模型中收益等于贷款额度与贷款利率的乘积,即收益=贷款金额*贷款利率。
3.2.2资金成本资金成本又称资金转移价格,金融机构为规避利率风险,实现资金的统一管理,均在内部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资金转移定价机制。因此,资金成本可由金融机构内部测算得出。
3.2.3管理成本管理成本是金融机构为提供贷款所承担的经营费用的总和,通常包含人力成本、业务费用、折旧费等。管理成本可以通过以往的经验和记录计算得出。
3.2.4预期损失预期损失是金融机构事前估计到的贷款违约损失,其数学表达为:
预期损失=贷款金额*预期违约概率*既定违约损失率
预期违约概率可以利用KMV方法,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信用监控系统和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估计得出;对于既定违约损失率的计算,金融机构则可以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掌握的信用记录对融资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再根据实际情况估计得出。
3.2.5经济资本经济资本是从风险角度考虑金融机构为提供一笔贷款所必须保有的最低资本量。对于经济资本的计量可以采用CaR技术,一般情况下经济资本可以用贷款头寸与预期违约率标准差的乘积进行估计得出[16]。
3.3基于云仓融资模式下的贷款定价模型构建假设,金融机构通过云仓向某中小会员企业提供贷款,贷款额为L,利率为r,资金成本为D,为提供贷款的管理成本为C,预期违约率为e,既定违约损失率为i,预期违约率标准差为σ。
代入(1)式可得:RAROC=■
解得:r=σRAROC+ei+■(2)
由式(2)可以看出,由于D、C、e、i及σ均可以通过历史数据估计得出,L可视为已知常数,当RAROC指标等于金融机构所能接受的最小资本收益率时,就可以计算出提供该笔贷款所需确定的最小利率。当双方谈判所确定的利率大于等于该最小利率时,贷款可以被批准;反之,金融机构所获得的收益不能覆盖风险损失,该笔贷款不能被批准。
4云仓融资模式下RAROC模型应用的意义
RAROC模型通过在风险调整的基础上度量收益,使收益与其对应的风险紧密联系起来,以达到对一定风险基础上收益的客观评价。云仓运用RAROC模型进行信贷前的风险收益评价,可以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平整的信用数据对信贷业务的指导作用,对提高网络供应链融资的风险控制能力、盈利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4.1有利于风险控制和盈利水平的统一目前,由于云仓融资模式尚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和金融监管,在利益的驱使下往往会忽视风险,从而导致风险积累。RAROC定价模型的内生原理充分考虑了风险和盈利的统一,金融机构在融资过程中必须考虑经济资本回报率,将“风险补偿”这一理念贯彻到整个贷款审批和监控管理过程中,以确保通过合理的利率定价将贷款收益弥补风险准备,有利于贷款收益与风险相匹配,提高金融机构在融资过程中规避风险的能力。
4.2有利于实施全面成本管理与其他利率定价模型相比,RAROC定价模型为每笔贷款分配一种“资本费用”,将信贷业务中未来产生的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当期成本化。RAROC定价模型是基于对历史信用数据和财务数据的运算考察当前盈利,这些数据包括了信用等级、资金成本、管理成本、预期损失与经济资本,基本涵盖了经营管理中的各种成本,因此为金融机构通过成本压缩和控制,尤其是对风险成本的权衡和计量,实现成本领先战略、股东权益最大化及资本约束下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内在动力,有利于自身竞争力的不断提升。
4.3有利于细分客户群,实现差别定价由RAROC定价模型可以看出,预期违约率对最终的利率水平有较大影响。由于预期违约率的评估基于融资企业以往信用情况,同时针对不同的客户群,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可以获得海量交易信息,这些全面、真实的交易信息为评估融资企业的信用等级提供了重要依据。因此,利用RAROC定价模型确定利率水平时,充分运用云仓内生的信息收集功能,为融资过程中有效区分不同客户群的信用水平提供支持,对于预期违约率较高的融资企业提高贷款利率以弥补风险,对于预期违约率较低的企业可以适当降低利率以维持良好的客户关系。
5结语和展望
在电子商务日益繁荣的今天,网络金融实践呈现出迅速增长的态势。中国网络金融的先驱马云在一次演讲中指出,未来金融业的趋势有两种:一是金融网络化,二是网络金融化。网络金融的发展,必然对传统金融业产生革命性地冲击。目前,国内各大商业银行和网商已经开始关注这一新兴战略领域,陆续推出了众多网络金融产品,这些实践表明,基于第三方电子商务的网络融资模式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尤其是微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本文在继承和发展“云仓”这一新型融资模式的基础上,整理运用RAROC贷款定价模型,对云仓融资模式下的贷款定价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研究尚有许多不足之处,在云仓运行机制、贷款定价模型中各变量的计量及其相关的统计技术等方面需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云仓是当前网络融资服务的一次理论总结,其今后必定会在指导我国网络融资业务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李明锐.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融资模式――供应链融资[D].北京交通大学,2007.
[2]吴樯等.基于B2B电子商务平台的网商融资服务研究[J].中国商贸,2011(36):110-111.
[3]欧阳徽等.基于电子商务的供应链金融研究[J].中国市场,2011(36):14-21.
[4]王敏.基于第三方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网络融资探讨[J].中国证券期货,2012(04):242-243.
[5]胡晓明等.基于长尾理论的电子商务信用融资服务[J].第二届网商及电子商务生态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61-166.
[6]任瑞柳.面向小微企业的网络融资产品发展模式选择――基于对建设银行“E宝通”产品的成本收益分析[J].中国外资,2012(7):159-161.
[7]李玉学.网络融资业务发展中的风险[J].金融博览,2013(3):52.
[8]何娟等.基于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云仓及其运作模式初探[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2(7):5-13.
[9]PETERSR.CommercialBankManagement[J].JournalofBanking,1996,25(11):59-61.
[10]牟太勇.基于信用风险评估的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研究[D].电子科技大学,2007.
[11]李彦.基于RAROC的客户关系货款定价[D].西南财经大学,2007.
[12]于溯源.基于经济资本管理的贷款定价方法[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0):19-21.
[13]于辉等.考虑借款企业决策行为的供应链CVaR利率决策模型[J].系统科学与数学,2011(10):1269-1277.
[14]王凤鸣.我国商业银行仓单质押贷款利率定价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1.
电商金融论文篇4
[关键词]债权电子债权指名债权B2B
一、电子债权的开发背景
1.企业间结算手段电子化的要求
(1)政策的要求
B2B指的是BusinesstoBusiness,asinbusinessesdoingbusinesswithotherbusinesses,商家对商家的电子商务,即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服务及信息的交换。B2B作为一种快速的交易平台,它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垂直B2B模式。它主要是面向制造业或面向商业。另一种模式是水平B2B。它是将各个行业中相近的交易过程集中到一个场所,为企业的采购方和供应方提供了一个交易的机会和条件。
作为电子债权应用范围内的B2B可以是以上两种形式。因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结算是不能以现金的方式进行的。在传统的结算方式下,它可以票据的方式进行,此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主要体现为票据上的债权债务关系。由于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使得企业间的交易形式被无纸化,常常具有跨地域性,如果仍然以传统的结算方式进行,必然会占用大量的时间,浪费大量人力和财力。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进行结算相对传统的纸面化结算方式而言,速度更快,成本更低,但是它潜在的危险性更大,更不易被发现。所以,电子债权是为了B2B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电子结算手段而开发的。
(2)社会的要求
B2B的大致交易流程如下:
商业客户向销售商订货并发出“用户订单”,销售商根据“用户订单”的要求向供货商发出“订单查询”,供货商审核“订单查询”,销售商向运输商发出有关货物运输情况的“运输查询”,在确认运输无问题后,销售商给供货商发出“发货通知”,并通知运输商运输,运输商接到“运输通知”后开始发货,接着商业客户向支付网关发出“付款通知”,支付网关向销售商发出交易成功的“转账通知”。
从以上可以看出,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生产商和供应商或者说采购方和供应商之间最为理想的电子结算手段是在同一银行的金融系统下,并按照同一模式解决。但在错综复杂的交易情形下,他们在同一银行进行交易的可能性是很小的,绝大多数情况下交易双方或多方是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双方或多方的开户行之间进行结算就会经过很多的程序,造成时间的浪费和安全性的降低。因此,交易双方就要寻求在交易行不同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的银行共同模型,它就要求有一种相应法律制度来保护在这种结算模式下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电子债权的产生和开发关系金融系统的利益,也关系到交易主体的利益,它是全社会的要求。
2.票据缺点的克服与优点的结合
(1)连锁拒付的控制
票据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或委托他人于到期日无条件按票面金额付款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只限于汇票、本票、支票。在以前,它是一种银钱运输工具,而如今却是一种信用结算工具。它最为主要的特征就是无因性和流通性。无因性促进流通性,保障了交易的安全。商事主体在暂时没有足够资金的情况下能通过票据转让做成交易,促进商品的流通,这是票据最大的优点所在。
票据作为一种具有信用证明的有价证券,具有提示和回收两个特点。提示是指持票人在票据提示付款期限内应该进行有效的付款提示;回收是指票据债务人在付款的同时,有权将票据收回,此时,因在票据上设定的票据权利已经实现,票据关系即告终结。然而,持票人虽然进行了有效的付款提示,但是付款请求却因为票据债务人没有资金或者其他信用方面的原因遭到拒绝,票据重新退回到持票人手中,这一过程我们称之为退票或票据的拒付。如果票据上的每一个债务人或几个债务人都出现了上述的问题,就会形成连锁拒付的情况。这不仅会严重损坏债务人的信用,而且债权人的请求权和追索权也很难实现。作为一种支付和结算方式,票据所固有的这些缺点通过自身是无法克服的。因为它上面所代表的金钱债权在没有实现之前只是一种观念上的货币,并没有转变为现实的货币,就永远存在不能被承兑的风险。电子债权它是由银行通过债务人的申请发行的,同时经过严格的登记管理程序,它的发行本身就代表着一种信用。所以,电子债权具有消除这种风险的能力。
(2)伪造风险的补救
票据的伪造是指未经他人授权以他人的名义进行票据行为的行为。它可以分为伪造基本票据行为和伪造附属票据行为。前主要是指出票行为的伪造,即伪造票据的签发。后者主要是指出票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的伪造,如背书、承兑、保证等。无论什么种类的伪造,总的来说就是其上的签名是假的。
对票据伪造的法律后果而言,根据我国《票据法》第14条的规定,伪造票据者,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伪造签章的无效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那么对谁的利益影响最大呢?无疑是付款人和持票人。尤其是就付款人而言,只要它不能核实票据上的签名是假的而持票人又合法持有票据的情况下,它就必须付款。所以票据伪造的风险在传统的法律制度下是难以避免的。因为债务人的签名很难被证明是伪造的,即使证明了,以后也没有效的方法去杜绝。
在电子债权制度下,债务人的签名是以电子签名的方式进行,如我国的《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视为可靠的签名:
①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②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有电子签名人控制;
③签名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④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预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此外,本法的第十六条还规定了电子签名的认证制度。
在以上的法规中,可靠的电子签名制度从内部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像票据上假冒的签名,而电子签名的认证从外部进一步保证了签名的可靠性。所以笔者认为电子债权相对于票据而言,它是最能保证付款人的利益的,是对票据伪造风险的最有效的补救。
二、电子债权的定义
1.电子债权的推进经过
在电子债权制度的设计和运作方面,走在世界前列非韩国莫属。它曾有过两轮金融开放。第一轮金融开放后,它放松了对短期资本流动的控制,形成了大量短期债务,为金融危机的爆发提供了温床。第二轮金融开放是在金融危机以后,韩国政府加强了对金融系统的监管,同时提高了对不良债权的审查力度,它的金融危机的教训表明:金融危机后,虽然说IMF给韩国金融危机的建议是尽量减少政府对金融系统的干预,但事实证明,只有政府干预才是让韩国走出金融危机的困境,而金融信息化也是必由之路。因此,在2000年9月,韩国政府决定将电子债权的开发作为金融信息化事的一个环节。2001年2月,指定金融结算院作为委托的对象,由它具体负责电子债权的审查与登记管理工作。2001年12月,电子债权交易条款(基本条款、销售企业和购买企业用的使用协议书)开始制定。2002年3月,电子债权制度开始运作。2006年4月,韩国政府颁布了《电子金融交易法》,明确了有关电子债权的基本规定。
2.电子债权的定义:
根据韩国《电子金融交易法》,电子债权是指符合以下各要件的电子文书中记载的债权人的金钱债权:
(1)债务指定债权人;
(2)电子债权中应当记载债务内容;
(3)必须由《电子签名法》第2条第(3)项中的经过电子认证机构认证的电子签名签署;
(4)必须经过金融机构,并且依据韩国《电子金融交易法》第29条第1款规定,于电子债权管理机构进行登记;
(5)债务人应将具备第(1)项至第(3)项的所有文书,依据《电子交易基本法》第6条第1款的规定向债权人送达;债权人依据同法第6条第2款进行送达;
三、电子债权的特征
1.法理构成上的特征
(1)电子债权是指名债权
债权者,乃特定人对相对特定人得请求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之权利也。债权,依债权与证券的紧密关系可分为指名债权和证券债权。
证券债权,指债权的成立、持续、让与、行使依赖有价证券的债权,即证券化的债权。证券债权通过债权和证券的有机结合,将债权和证券一体化,充分利用证券流通性的优势,有效地促进了债权的交易和流转。“指名债权,它是从权利的角度而言的,指与证券债权相对的、普通的、一般的债权人有特定债权意义之债权”,实际上它就是指名之债,是未证券化的普通债权。例如,在借款合同约定,由甲借款给乙;或者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由乙交货给甲。债权人都是特定的,债权人只能是甲,这些债都不表现为证书形式,甲与乙之间的债即为指名之债。
电子债权是电子商务高速发展下的一种新型债权,但是它毕竟是在传统债权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仍然符合传统债权的特征。从电子债权的定义可以得知,如果要发行一个电子债权,其间的债权人是债务人指定的,也即是说电子债权中的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只向他发行的电子债权中的特定债权人履行债务,所以从传统债法理论上而言,电子债权是指名债权,具有指名债权最基础的特性。
(2)电子债权的有因性
债之发生,系指客观的新生债之关系。债的发生原因可以分为事件、行为以及其他法律规定。事件是人之行为外之法律事实。行为可分违法行为与适法行为。所以,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能否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完全取决于债产生的原因有效与否,电子债权也不例外。在发行电子债权之前,电子债权中的债权债务人之间必然有一个最为基础的合同关系,此合同关系就是电子债权了生的原因。如果合同关系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该合同关系就自始无效,电子债权据已存在的原因就消失了,即使是该电子债权已经发行了,它也是一个无效的电子债权。
2.电子债权发行上的特征
(1)变更权的行使
电子债权是指名债权,同时又与原因债权具有关联性。电子债权是通过银行发行的,在债务人与银行之间有一个使用金融系统的电子债权系统的合同。当债务人发行一个电子债权时,它必须向发行银行提出申请,这实际上是一种发行电子债权的意思表示,也要满足传统民法上的意思表示三要素,即目的意思、法效意思、表示行为。同时,这又是一个民事法律行为,又必须主体合法、意思表示真实、标的合法。由于在没有发行电子债权以前的债权是原因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用票据形式表现。而电子债权是明显的指名债权,是不能以票据形式表现的。所以,债务人在申请发行电子债权时的意思表示就是在行使债权变更权,将原因债权变更为指名债权。当然,债务人行使这种债权变更权以及所产生的电子债权能否有效,还要由发行银行和专门的电债权管理机构来进行审核与登记。
(2)承诺
根据前述的电子债权的定义中的第(5)项可知,债务人如果要发行电子债权,还必须将发行的事实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必须根据本法的相关规定接受才行。那么通知是由债务人了出呢?还是由发行电子债权的银行发出呢?笔者认为应由银行发出。因为银行同意为债务人发行电子债权时,它是基于对债务人的高度信赖。在发行电子债权的整个环节中,它承担的义务是最大的,通知义务便是它最重要的义务。反之,如果不将电子债权发行的事实通知债权人,而只进行登记,则债权人权利的行使有可能产生问题。比如说当发行的电子债权的内容与先前原因债权的内容不一致时,债权人的救济是很困难的。当通知到达债权人以后,债权人必须明确表示接受。这里的接受就是一种债权人对银行发行的电子债权的承诺,同意债务人发行的电子债权里记载的所有内容。所以,就承诺这个法律行为而言,它不是由债权人单方完成的。如果没有银行的通知,它就没有为单方做出承诺的权利。所以,承诺是由银行和债权人共同来完成的。
(3)登记
根据韩国《电子金融交易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电子债权由于它的技术要求比较高,事关整个金融业的稳定,相对于传统的债权而言,更具有风险性,所以就必须有更为严格的管理制度与更为专业的管理机构。在韩国,它是以金融结算院来完成电子债权的登记与管理工作的。由于电子债权系统是由金融系统共同开发的电子结算系统。因此,如果企业间要想用电债权的方式来进行结算,就必须接受它的管理。电子债权的登记就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最重要的环节,只有在电子债权管理机构进行了合法登记的债权才是最终发行成功的电子债权。
参考文献:
[1]美.斯雷沃斯基.《B2B电子商务》.陈运涛译.中国人民大学也出版社.2003.8
[2]覃有土:《商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12
[3][日]石井正司.“何谓拒付”[J].法学教室,1990,(122)
[4]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5.4.1颁布
[6]齐爱民崔聪聪:《电子金融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2.第一版
[7][日]于保不二雄:日本民法债权总论.庄胜荣译.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8.284
[8]林诚二:《民法债编总论----体系化解说》2003.6第一版
电商金融论文篇5
关键词:网络直播;广告;金融营销宣传
一、商业银行网络直播营销情况概述
(一)网络直播营销的概念。网络直播营销,又称“互联网直播营销”,顾名思义,是以网络直播的形式开展的营销活动,应具备三个要素:一是信息传播媒介和范围,即互联网,信息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等平台,同时必须面向社会公众。二是表现形式,即直播,结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称“网信办”)《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须是基于互联网,以视频、音频、图文等形式向公众持续实时信息的活动。内容不限于视频,音频、图文等亦可,且必须是持续、实时,与传统的录播、平面广告营销相区别。三是商业营销目的,以推销商品或服务作为网络直播的主要目标。对商业银行而言,其商业营销目的,原则上应限于其经营许可范围,即“金融营销宣传”,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所述,专指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宣传、推广。(二)网络直播营销的参与主体。根据具体分工,网络直播营销的参与主体可分为四类:一是网络直播营销平台,指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提供直播技术服务的各类社会营销平台;二是商家,是在网络直播营销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商业主体;三是直播营销人员,是指在直播时与社会公众直接互动交流,介绍、推销商品或服务(品牌)的自然人,俗称“主播”;四是网络直播营销服务机构,指专为前述三类主体提供技术支持、策划、运营、经纪、主播培训等服务的商业机构。(三)商业银行网络直播营销的主要模式。商业银行参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大致可归纳为两种模式:1.“直播+销售”模式。该模式是指为销售推广金融产品或服务所开展的网络视频直播营销活动,可支持客户在线即时成交下单,俗称“直播带货”。2023年上半年以来,许多商业银行基于电商业务所开展的网络直播卖货活动,虽然形式上与前述“直播带货”并无不同,但因所带之“货”,大多都是电商平台商户经营的非金融商品或服务,未指向金融产品或服务,故不属于本文论述的商业银行网络直播营销行为。2.“直播+宣介”模式。商业银行为扩大品牌影响力、开辟线上获客新途径,在线举办的知识讲座、产品会、财经类论坛等直播活动,本文称之为“直播宣介”。由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特殊性,此种模式一般不设置线上即时成交环节,也较“直播带货”更为常见。根据营销手段的不同,“直播宣介”可再分为直接营销和间接营销两种,前者在直播活动中直接嵌入金融产品及服务介绍推广内容;后者则是线上知识讲座、论坛等主题直播,内容广泛,可包括健康、文化、生活、财经以及投资者教育等,主要是为契合客户多方位的需求,提升客户体验,间接起到品牌营销的效果。
二、网络直播营销的法律性质
(一)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直播营销”是一类基于互联网向公众持续实时信息的活动,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前者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实行许可制,后者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仅实行备案制。而商业银行参与的“网络直播营销”,虽有商业营销目的,但提供信息的过程一般符合无偿、公开、共享的特性,故应视为“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二)与互联网直播相关的特定服务。网络直播广泛应用于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或网络视听节目等服务中,故还需进一步分析网络直播营销与前述几类特定直播服务的关系。一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商业银行“直播带货”与新闻信息服务并无明显关联,但“直播宣介”中的一些论坛、讲座直播活动,如内容涉及经济等社会公共事务或社会突发事件的评论,则很可能构成新闻信息服务。二是“互联网视听节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从上述规定以及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现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来看,此类服务涵盖的范围极为宽泛,前述两类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均可纳入其中。三是“网络表演”。《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第二条将网络表演界定为“以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即网络表演首先应当属于“文化产品”,2023年3月,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也在其官网提示,明确称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综上,商业银行目前参与的直播带货与直播宣介活动,因可归于“金融类”直播的范畴,除非包含文艺表演,不应视为“网络表演”。(三)商业广告。广告有商业与非商业之分,我国《广告法》规范和调整的广告仅指“商业广告”。一般而言,商业广告应具备以下三个要件:一是商业推广之目的;二是广而告之的形式;三是指向特定的产品、服务(或品牌)。同时,《广告法》并不限定广告所采用的传播媒介和方式。因此,尽管网络直播采用的网络传播媒介和“直播”方式,明显有别于传统媒体(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的平面或录播广告,但只要满足前述三项构成要件,即构成商业广告。从具体表现形式来看,“直播带货”构成商业广告无疑,但“直播宣介”却不可一概而论,需要再重点确定直播内容是否涉及金融产品及服务(品牌)的推介宣传,否则不构成商业广告。此外,商业广告既可按行业划分,亦可按照传播媒体分类,网络直播营销行为如构成广告,应进一步认定为“互联网广告”,若由商业银行开展,还应划入“金融广告”的范畴。因此,除需遵守《广告法》等基础法律规定外,还要落实互联网广告与金融营销宣传的特殊监管要求。
三、商业银行需要关注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