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学安全预案(收集5篇)
体育教学安全预案篇1
一、基本概况
我园始建于2014年9月,学校占地面积705平方米,生均8.2平方米,建筑面积257.3平方米,生均2.99平方米。学校设有幼儿小班、中班、大班,在校幼儿共86人,共有教职工8人,其中园长1人,保安1人,厨师1人,专任教师6人,是独资兴建的民办幼儿园。本园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教育支部,本园有入党积极分子1人。
二、园所场所及设施
通过不断努力,我园的办园条件有了很大的提高,幼儿园的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户外有大型玩具和大量的幼儿操作性玩具。室内有多媒体电视机、图书四百册。幼儿园卫生间、幼儿宿舍、活动室等布局比较合理,适宜幼儿生活学习。积极为幼儿创造良好的环境。园址附近无污染,噪音及危险,日照充足,排水通畅;建筑设施,布局合理,园内环境达到净化,美化,儿童化,教育化。
三、教育教学开展情况
1、近些年来,我园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儿童成长、幼儿园保教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是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准绳,同时也是处理有关意外事故的法律依据。幼儿园的园长和教职工们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与幼儿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法规武装自己,增强法律意识。幼儿园非常重视教师的培训工作,各类人员培训有计划。幼儿园的教师培训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明显,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培训。教师队伍稳定,整体素质较好。
2、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时检查幼儿鞋带、衣物,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解决。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在教学、安全、卫生、后勤等方面都有专门的教职工负责,做到各负其职。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幼儿园的教师能较好的内化《纲要》新理念,以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组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具体体现在保教管理工作组织有序,教养常规良好,教育目标明确具体,各项计划、总结齐全。
四、安全管理和安全演练情况
1、成立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由园长负责,制定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教职工,要严肃追究有关老师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签订责任书。幼儿园和老师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
3、不断完善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幼儿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严禁组织幼儿从事危险性工作,严禁教师个人利用假期私自带幼儿外出,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根据幼儿年龄段组织了“火灾逃生演练”、“地震逃生演练”,制定了包括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被盗案件应急预案、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危险药品安全应急预案、校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外出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应急预案、实发地震应急预案、突发暴凤雨雪应总预案、踩踏事故应急预案、其它实发事故应急预案,共十三个应急预案。
五、办学成绩及存在问题
我园按季节组织各种适合幼儿的文体活动,如:春运会,六一文艺汇演、母亲节和父亲节感恩教育活动等,都受到了广大群众、幼儿家长的喜爱和教育机构的认可。我园还帮助给贫困学生减免学费、取暖费等价值2000余元。
幼儿园的孩子在老师和家长的精心教育下,身体健康、活泼愉快,各项身体指标均达到正常标准,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动作灵敏协调,对周围事物和现象感兴趣,有好奇心和求知欲,喜欢动手动脑探究问题,大胆表现自己的情感和体验。要求幼儿坚持讲普通话,教育幼儿讲话要有礼貌,加强对幼儿口语表达能力的培养。培养幼儿不怕困难和初步的责任感。教师重视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幼儿在园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有基本的礼貌、品德教育,有说普通话意识。作为幼儿园的工作人员,从幼儿的自身出发,从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出发,为幼儿的全面发展做好周密的计划,采取相应的措施,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为幼儿的全面发展提供机会和空间,使幼儿园更高更快的发展。
体育教学安全预案篇2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全区学校重大突发性安全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稳定和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市编制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基础教育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所称重大突发性安全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的重大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及各直属单位若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应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区教育局要按照规定时间向区委、区政府、市教育局报告。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由区处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置。各相关责任单位派专人迅速赶赴现场,积极协助指导处置工作。
2.“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原则
学校发生重大突发性安全事件后,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要立即深入现场开展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中小学、幼儿园的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紧急行动,各年级、各班级负责同志要按照学校应急预案的要求深入一线,积极做好事件、事故的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安全隐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校内。
4.“措施得力、救人第一”的原则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采取一切得力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发生火灾、地震、校舍坍塌等事故,在迅速报警的同时,应紧急组织师生安全有序地疏散,救护受伤学生;发生食物中毒、卫生防疫等事故,在迅速报告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同时,应紧急将受伤、中毒学生送往医院抢救;要坚持“救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在组织抢险救灾时,严禁中小学生参加。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区政府成立区处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和局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区食品药监局、区政府新闻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和当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全区教育系统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做出决策,根据突发事件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部署实施应急救援,并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负责定期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做好校园安全稳定的有关工作。
4.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
5.负责对事故的原因、责任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经区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审查后适时予以公布。
6.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事机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主任由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和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副局长和区政府总督学、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担任,成员由教育局各科室科长组成。
办公室主要职责:
1.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各学校的预防和处置方案,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2.负责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
3.当事故发生时,负责做好校园的秩序维护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4.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全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总结、报告及信息工作。
6.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四个工作组:值班管理与信息报送工作组、校舍安全检查工作组、学生及教师管理工作组及应急抢险队。
1.值班管理与信息报送工作组
组长由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办、行办、电教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党办、行办、电教中心等科室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安排局机关安全值班工作,加强对值班的管理与监督,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迅速传达安全工作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教育局及时报送学校突发事件、紧急险情及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对突发性安全事件的处理情况等。
2.校舍安全安排检查工作组
组长由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计财科、安保科、勤俭办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计财科、安保科、勤俭办等科室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全面排查突发性安全事件后学校校舍出现的安全隐患,认真登记、统计房屋、围墙等校舍受损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对校舍安全隐患进行勘察、鉴定、分析评估;加强陈旧房屋及损伤教室的管理,及时拆除存在严重险情的校舍,彻底消除校舍安全隐患;进行受损校舍修复、重建等工作。
3.学生及教师管理工作组
组长由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基教科、人事科、成职科、督导室等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基教科、人事科、成职科、督导室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引导师生正确面对学校突发性安全事件,做到提高警惕不慌乱,有力有序保安全;指导学校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完善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时开展疏散演练和自护、自救能力训练;当发生突发事件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组织学生分流,统筹调配师资力量,在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恢复上课,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4.应急抢险队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三、预警与报告
(一)加强监测预警。区教育局要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影响因素进行有计划、系统地长期观察,积累第一手资料,认真研究随时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及社会稳定的言论、动向或事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区教育局要在各学校确定信息联络员,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由学校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并随时保持密切联系。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突发紧急情况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四、实施步骤
(一)突发性
1.信息报告
若发现学校有突发性的苗头,学校应立即向区教育局报告。区教育局接到报告后,要加强对事件的严密监控,做好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情况通报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在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理。在此期间,区教育局要处于戒备状态,保证联络畅通。加强校园网络管理,防止有害信息传播,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离校出差。
2.应急处置
若校内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时,区教育局要及时深入事发学校,采取措施,有效处置,化解矛盾,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同时,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信息,并要防止不实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在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及时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各学校要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学校党政领导、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若突发事件已出现在部分学校且已激化,有串联、集会、到校外示威、游行的迹象时,区教育局要迅速深入事发学校,了解情况,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工作,及时反馈给区委、区政府。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时,要派人劝阻和随队维持秩序,防止学生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各学校要进一步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团员骨干队伍的作用,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班、班不漏人。同时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二)突发性安全事故
突发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突发性校舍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食物中毒等各种校园群体性伤亡事故。
1.事故报警
各学校若发生事故要及时报警并传递事故信息,通报事故状态,为果断处置事故赢得最佳时机,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应引导教育每个师生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及时、正确报警。在学校内部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在积极做好师生自身保护和救护工作的同时,立即报警并向学校领导及区教育局报告。
报警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危险程度、师生伤亡情况、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紧急疏散和现场急救
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根据现场事故发生情况,设立事故现场警戒区,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控制事态发展,抢救受伤师生;现场救助人员在施救前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措施,施救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措施进行。
3.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即刻赶到事故第一现场,指挥或指导、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各工作组应结合本小组业务特点,稳定师生情绪,做好财务保障、人力和车辆保障,以及信息报送工作,科学、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
(三)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
1.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学校要迅速向区教育局报告信息。区教育局要同时向区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2.应急处置
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预案,指挥、部署应急处置工作,防止疫情蔓延、控制事态发展。卫生主管部门要迅速联系和配合医疗机构开展对中毒、患病师生的救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进一步扩大。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封锁和保护现场,排查致病因素,消毒污染区,隔离接触者,做好对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和自我保护意识。配合教职工做好安抚慰问工作。
(四)应急结束
在实施应急救援后,险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清除,事发地人员和遇险对象已全部脱离险境,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应急响应结束。
五、总体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本预案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学校要不断完善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学校安全的工作机制,健全制度,落实措施,按照突发性事件处置程序制定详细的应急反应工作流程。要做好处置学校应急突发事件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及时有效。
(三)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本预案,制订本学校、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同时,区教育局要督促区属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管理。
六、奖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市区总体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对本预案实施中的行为进行奖惩。对参加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者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区教育局负责牵头编制,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预案修订和管理
区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的部门预案,并报区政府备案。
根据《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若本预案出现不能与上级或者同级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应急指挥体系或者职责调整;相关单位或者人员发生变化;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或者应急演练结束后,发现应急预案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等情况,由牵头编制单位及时进行修订。
体育教学安全预案篇3
为认真落实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有效的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把学校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主要工作与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制,做到“四落实”、“四到位”。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各中层领导组成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进行责任分工,定期研究和检查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做到“四落实”、“四到位”,即:学校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保证措施落实及安全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到位、检查指导到位、防范意识到位及防范措施到位。
组长:校长
副组长:书记、副校长
组员:中层干部,学年组长。
2、与班主任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实行安全工作“考评制”。凡发生重大事故的班级,一律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发生责任事故,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制定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预案,使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制度了如下工作制度:学校安全保卫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学校消防工作制度;出入学校登记制度;学校财会安全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饮用水管理制度;校舍安全检查制度;更夫岗位责任制度;司炉工岗位责任制;集会、集体活动安全预案;卫生防疫工作预案;防火安全预案;交通安全教育方案等。并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完善,使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运做有序。
(三)、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宣传网络。
1、每学期开学前召开一次全校教职员工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利用宣传教育材料及课本中的安全知识,利用课堂、学校的宣传场所和设备,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每个教师都是安全教育宣传员,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3、开展“一检、三前、五个一”活动。每学期开学初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师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在开学第一天及出行前、大型活动前、寒暑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宣传月要悬挂横额或宣传板;每周班级出一句安全警示语;每月出一期安全教育板报;班级的黑板报每期要有安全教育角或法制教育角;每学期班级出一期“安全教育知识小报”。
(四)、抓重点,重实效,通过“预防、检查、维护、整改”等四项措施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订防火安全预案,防止火灾的发生
(1)楼道及专用教室(上下楼道、图书验室、科学器材室、微机室等)、安装灭火器,各办公室、宿舍、门卫室安装断电自动开关。
(2)楼内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指示标记,加固楼梯防护栏栏、楼内教室前、后窗户防护栏。
(3)改造教学楼供电系统,将原有的搬动开关更换成板式开关。
(4)学校还做出了禁止违章用火用电的规定,如出现违章事件,轻者批评教育,重者行政处分,造成后果者追究法律责任。
2、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1)定期对校内各种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理。
(2)财会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等重点部门安装防盗门和加固门锁。
(3)学校建立“出入校人员登记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更夫岗位责任制度”、“学生请假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把校门关口。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并说明原因方能入校,学生必须有班主任或德育处出具的假条、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后方能出校。
(4)学校要求学生在教学楼内要做到慢步轻声、右侧通行,严禁跑跳打闹,学校德育处对此按照“达标班考核方案”进行严格考核。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文明素质
(1)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学校通过召开主题班团会、广播板报宣传、升旗仪式、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认真执行“交通三项”教育制度,每次在出行前、大型活动前和寒暑假前都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在各项活动中都要委派专人负责学生的安全工作。
(3)每天带班领导、值周教师放学时在校门前开展交通协勤,帮助学生安全通过马路。上学、放学时有次序进出校门,保证师生出入安全。
(4)加强学生骑车安全管理。,学校与学生家长,采取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禁止小学生骑车上下学,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学校卫生防病、防疫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疾病的发生
(1)加强卫生保健常识宣传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非典”“禽流感”等传染病及学生常见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做好预防和控制工作。
(2)学校经常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将常见病、多发病控制在指标之内。
(3)定期对学生进行身体检查,建立身体健康卡,建卡率达了100%。
(4)要求学生做四勤:勤换衣服、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每天要按时、按要求刷牙、漱口。
(5)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作息时间,要求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时间习惯。
(6)教育学生不购买无证商贩的食品,不到不卫生的饭店就餐,不饮用不卫生的水。
(7)不断提高眼保健操、间操的质量,增强体质,预防近视。
5、加强法制教育,抓好校园的综合治理工作,预防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1)、学校聘任了法制校长及法制辅导员,与隆湖派出所配合严抓校园周边的治安,预防校产和外界学生违法犯罪,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利用法制教育报告会,法制教育课,校园宣传手段(小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班级周报、电视等)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依法治校。
(3)、不断强化“后进生”的帮教转化工作。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的帮教体系,每名领导、党员教师都有帮教对象,开展帮教工作,控制学生辍学,不让学生流入社会,成为安全隐患。
(五)、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每年为学校的“安全教育活动月”,以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主线,突出活动主题,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集中开展教育活动。
1、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出黑板报、班级周报、校园广播,召开主题班会、主题升旗等活动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2、有效利用安全教育课,向学生传授火灾、爆发传染病等紧急情况时学生的自救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救能力。
3、通过家长学校、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安全教育报告会等形式,与社会、家庭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排除隐患。
(六)、加强集会和集体活动的安全保障,建立安全工作事故报告制度,
1、学校建立集会、集体活动安全预案,在组织师生集会和户外集体活动时,落实责任,加强领导。活动中要按预案的要求行事,主管领导、班主任必须亲自到场组织活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2、建立学校安全工作事故报告制度。班级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师生非正常伤亡及综合治理案件等重大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学校在2小时内向区教育局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体育教学安全预案篇4
按照《》()精神要求,市教育局结合本市教育系统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定《市教育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市政府等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2010年“教育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创造出安全稳定的环境。二、工作目标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学校人员聚集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为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摸清各类安全隐患底数,不断加大对校园安全问题的整改力度,保证资金投入。彻底整改学校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进一步加强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监控技术建设,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一)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员参与的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的责任体系。实行学校安全和稳定属地化管理,各级各类学校为本单位安全和稳定工作的责任主体,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范畴,堵塞安全漏洞,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稳定责任体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发生的事故,实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安全监管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式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学校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加强日常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建立安全、稳定工作档案,监督定期记录日常安全、稳定工作。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1、进一步完善预案体系。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据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照上级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继续完善本系统各专项预案,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加快新制定预案的审核、工作。2、加快基层预案编制工作的进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督促、组织学校等基层单位,本着简便、实用、易操作的原则,抓住预案编制工作的薄弱环节,扫除预案制定工作中的空白点。3、积极组织和参加预案演练。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实战性强、广泛参与的综合演练、专业演练。加强对演练的业务指导,积极组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参与较大规模的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演练的水平。及时发现预案不足进行合理修改,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重点检查排除隐患1、重点检查内容:(1)学生宿舍、校外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餐厅、实验楼、图书馆、教室、教学楼、礼堂、体育场馆、会议室、锅炉房、配电室等学生聚集区域和要害部门;(2)消防安全;(3)食品卫生及饮用水安全;(4)交通安全;(5)放假前开展的安全、健康和法制教育情况;(6)假期学校的值班、值宿、巡逻等安全保卫情况;(7)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情况;(8)保持联系畅通以及学校信息报告制度落实情况。2、具体内容包括:(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2)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问题;(3)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的安全问题,对可能受到塌方等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4)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5)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6)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情况。(7)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8)节假日间的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性,将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并通过各科课堂教学进行渗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全体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特别是在开学初、寒暑假及重大节假日前,要专门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学校要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安全自救自护演练活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对本部门及所分管的学校、幼儿园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其中包括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及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识,保障其知情权。建立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学校的积极性,使其自觉参与到隐患排查工作中来,对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和严肃处理。(五)重点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校园周边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设施,以及影响师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的隐患,及时报告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摸清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数量,统筹兼顾做好与学校和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学校周边安全隐患工作。(六)依法维护校园稳定要始终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妥善处理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把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认真处理好群众初信初访,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如果出现上访事件,各级教育、公安、信访部门要密切合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对合理的诉求,一定要依据有关规定尽快解决;对不合理的诉求,要做好思想教育和政策解析工作;对个别违反《信访条例》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实施步骤(一)第一阶段(2月22日—4月30日):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抓紧整改XX年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要在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落实。并加强监控。第二阶段(5月1日—8月31日):围绕汛期安全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全面排查治理容易由暴雨、洪水、雷电、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隐患点。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2、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加快除险加固近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3、检查建立防范严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及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抢险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4、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和暴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要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防洪防汛、防高温、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引发事故灾难。5、以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和夏季易引发的流行病为重点排查对象。建立食品、饮用水卫生检测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检查、抽查,为学校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体检,严格管理健康证,保证学校食堂卫生环境。对夏季流行病、常见病,要长期监控、随时抽查,及时处置。6、“奥运会”期间,重点强化学校稳定工作,及时发现隐患,讲究方式、方法妥善处理。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出发点,把影响学校稳定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第三阶段(9月1日—10月15日):围绕“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做好假日前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2、对学校要害位置,学生聚集场所进行重点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假期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第四阶段(10月16日—12月31日):针对冬季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以防火、防煤气中毒、交通安全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隐患治理,防范遏制发生安全事故。1、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寒、防冰雪灾害、防冻列泄漏、防煤气中毒及道路防滑等措施。2、认真检修供热系统,重点排查锅炉房及供热管道,确保供热质量与供热安全,保证教育教学正常进行。3、定期维护和监测校车、通勤车,禁止使用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汽车。严格审查驾驶员具备的合法资质情况。联系交通等部门疏导好放学高峰期校门拥堵人员、车辆。4、认真总结一年来隐患排查工作的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符合实际的改进措施,健全教育行政部门和基层学校两方面排查治理及对危险源的监控制度,使全市教育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五、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专项行动中,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加大整改资金投入,学校要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时进行彻底整改。对因资金困难一时解决不了的历史遗留问题,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六、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各单位要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
体育教学安全预案篇5
某县教育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xx年9月)
为了建立我县教育系统重特大事故及重大突发事件救援应急体系,提高重特大安全事故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反映能力和救援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重特大事件及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发生的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的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安全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一)学校(幼儿园)的建筑物倒塌及走廊、通道、楼梯道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二)学校(幼儿园)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学校(幼儿园)建筑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四)学校(幼儿园)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五)发生的造成师生伤亡和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六)学校(幼儿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七)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学校安全事故;
(八)学校(幼儿园)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九)学校(幼儿园)发生的重大群体性传染性疾病等事件;
(十)学校发生的学生重特大溺水死亡事故;
(十一)校外集体活动、集会、演出等发生师生伤亡的事故;
(十二)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等大型考试活动中发生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实施原则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旬阳县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组织指挥下和旬阳县教育局特重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重大安全事故抢救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县教育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各学校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启动应急预案。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理指挥机构及职责
县教育局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书记、考试管理中心主任、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办、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教育股长、行政股长、人事股长、计财股长、督导室负责人分别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教育办主任、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长)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责任人,直接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现场保护等前期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督促指导县直学校(幼儿园)和乡镇教育办制定各自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定期指导预案的演练;
(三)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时,快速向县委、县政府、市教育局汇报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
(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快速开展现场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五)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事故现场。
(六)组织有关学校、幼儿园和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快速开展抢险救援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八)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九)做好伤亡师生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十)大型考试活动,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加强对事件的严密监控。若校内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其股办室要及时深入事发学校,现场指挥,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
(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将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分别报告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
县教育局值班电话:xxxx
(二)事故发生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
(三)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时间和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所采取的措施;
5、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四)县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重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报告后,除了向局长报告外,须立即向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报告,同时报县委办室和报市教育局、县安监局和相关部门。并根据重特大事故的实际情况,请公安、消防、卫生监督、环保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保护和证据收集。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群体性事件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教育局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实施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情况和应急处理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教育局。
(二)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立即请交通、水电、电信等公共设施管理部门快速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讯等设施。
(三)请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保护。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防疫工作。
(四)事故发生后,各学校党政领导、幼儿园园长要亲自挂帅,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七、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要求
(一)各乡镇教育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要牢牢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当前和今后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要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各项安全制度。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并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教育办要加强对所属村小、教学点的安全管理,经常性地检查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