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风险论文(收集5篇)
融资风险论文篇1
关键词:项目融资;风险管理;bot方式
一、国外研究现状分析
项目融资作为一种筹资方式,在国外的研究中,对项目融资也只是进行了一种方法的介绍。而对项目在融资过程中,如何去志别、分析、控制、管理风险,没有做出系统、深入的研究。
在国际上,对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学术机构和学术会议很多,但最重要的也最有影响的国际项目管理机构是国际项目管理协会(ipma,internationalprojectmanagementassociation)。该协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世界项目管理大会,出了论文集《managementbyprojects》,收集大量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文章。在出版论文和专著方面,英国的学者j.p.turner的著作《thehandbookofproject-basemanagement》专辟一章讨论风险管理问题,最具有代表性的期刊是英国的《internationaljournalofprojectmanagement》。
n.kartam与s.kartam从项目订约人角度对科威特建筑行业的风险及风险管理进行研究,在问卷调查基础上探讨如何评估、分散以及管理科威特建筑项目的风险,并提出了两种风险管理方法,即预防风险措施与缓和风险措施。
patricktilam指出电力、交通、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方面要考虑潜在的风险影响,并以bot这种融资方式为例,通过实例分析指出风险因素的种类以及相应的规避方法。
jyotipgupta和anilksravat通过分析印度电力项目中融资和建设方面的关键因素,其中包括相关的政策、电力交易、风险因素和融资等,介绍了外国投资的第一个ipp项目,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mansoordailami和dannyleipziger提出了在bot融资方式中通过特许权协议降低风险的一些策略,如控制关键风险因素的变化,通过法律手段固定项目参与方和贷款银行之间的义务和权利等,并且运用实例进行了分析。
二、国内研究现状分析
我国风险管理教学、研究和应用也是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可惜系统地研究项目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的不多。文献首次对项目风险管理作了理论综述,文献详细介绍了风险管理体系,文献论述了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体系及各种风险评估定量方法,另外文献引进了重大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的综合集成方法。
近年来,我国已经在项目风险管理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中国(双法)项目管理委员会发起并组织开展了中国项目管理知志体系研究,于2001年5月推出了中国项目管理知志体系,建立了项目风险管理的框架结构。目前在国内开展的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项目管理学术研究与培训等工作,使项目风险管理得到了普遍的重视。
目前,国内对项目融资风险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对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研究还不很成熟,主要是一些较为初步的定性分析。
田琦、赵凤(2004)对scert在项目融资风险评估中的应用进行了研究。范小军、王方华、钟根元(2004)分析了大型基础项目融资风险的动态模糊评价方法。张建坤、张璞(2004)对房地产投资项目融资风险的灰色模糊评判进行了研究。屈哲(2003)对项目融资风险引入了动态分析的定量评估。王上铭、李树丞、王贵军(2002)对ahp法在项目融资风险管理中的应用进行了研究。李汉军、何亚伯(2000)、张曼、屠梅曾、王为人(2004)提出了项目融资风险动态管理方法。袁业虎(2004)对融资风险测量方法的进行了探讨。钱春沁、孙晓安(2004)建立了项目融资指标体系及其风险评估方法。
徐大鹏、赵梅(1999)、王晶(2000)、李云磊(2000)、薛桦(2001)、屈哲(2002),尹昱、吴旭光(2003)对项目融资的风险规避与控制的措施和技术进行了研究。尹昱(2001)、陈赟、张凤明(2004)\范小军、钟根元(2005)、侍玉成(2008)对项目融资中风险分担与博弈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了项目融资的风险分摊和控制机制以及项目融资风险的最优分配模式。
邱晓晨、张颖(2004)对公路建设项目融资风险及其特性进行了分析。丁莉(2002)、王准、彭新民(2004)对水电项目融资的风险进行了分析。袁俊霞(1999)研究了项目融资在煤炭领域中的应用及其风险分析。
参考文献:
[1]王卓甫.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理论、方法与应用[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3.
融资风险论文篇2
一、债务风险的影响
由于高校债务的单一性,当高校发生债务风险时,常常会直接影响到银行的安全,导致银行坏账增多,对银行的发展带来消极的影响,金融风险的传递效应势必会影响到整个金融的稳定性。虽然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但是也不能不警惕高校债务风险的破坏性。对于我国的高校债务来说,由于贷款基本用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当债务风险存在并且发生时,会对地方相关产业带来不利的影响。高校为了维持其基本的运行,所需要的资金相对比较稳定,当高校发生财务风险时,会影响到高校的科研经费投入,导致教学质量和科研能力的下降,最终影响到高校的发展水平。同时部分高校为了减少债务负担,增加学校的收入,往往通过扩招和增加学费来应对财务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会违背高校公益性的要求,也不利于高校人才的培养。
二、高校债务风险控制的策略研究
1.努力拓宽融资渠道。目前高等教育已经成为了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源头,反映了国家的综合实力。高等教育的发展需要足够的资金投入,因此对于高校来说应当努力开辟新的融资渠道,改变单一的负债方式,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降低债务风险。我国高校应当努力借鉴美国高校的发展模式,美国高校在融资渠道上多元化而且方式也非常灵活,在高等教育投资中位居世界高位。美国高校政府财政投入比例比较低,其中的捐赠收入是其筹集经费的重要渠道,同时美国一些私人高校还成立了专门的基金来合理地实现学校资金的增值,提高了资金的利用效率。在美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捐赠制度,在税法中规定向高校捐赠可以得到相应的减税,提高了人们捐赠的热情。通过研究世界其它国家的高校资金投入可以看到其经费来源除了有政府财政资金之外,主要依靠学杂费收入、对外服务收入以及捐赠收入等,这些资金来源在高校资金的比重中比较高,而我国高校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不利于分散债务风险。因此为了控制高校的财务风险,应当努力从多方面来筹集教育资金,例如通过向社会提出有偿服务、接受社会组织或者私人的捐赠、招收留学生等措施来拓宽高校资金的来源,减少对政府资金的依赖。高校也应当发挥自己在科研方面的优势,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实现科研成果的产业化,从而增加高校的收入。高校还可以和企业进行合作,为社会组织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来获得收入,这样不仅会增加高校的收入,同时还能够促进高校的发展。
2.加强财务管理。要加强高校的财务管理,可以通过设立总会计师的方法来完善对高校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财务部门应当加强会计制度建设,实现预算的精细化,做好财务审计工作。高校负债融资是教育发展中所采取的必要手段,通过合理利用能够改善学校的基础设施,提高高校的综合实力。高校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内部资金的核查工作,建立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资金用途的追踪。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效果的分析,建立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积累资金使用的经验,从而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高校财务部门要树立财务风险意识,加强对高校债务规模、债务偿还情况以及债务期限等进行清查,熟悉学校的债务情况。高校还应当准备相应的债务准备金,降低高校负债融资的风险,防止资金链断裂。为了应对举债财务风险,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融资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在内部建立严格的风险评价机制,及时分散融资风险。财务部门应当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对风险的识别和分析,降低高校的融资风险,同时提高融资效益。财务部门在进行风险管理时应当设立相应的举债警戒线,当达到警戒线时应当制定具体的还款方案,并且停止举债。财务部门应当对贷款规模进行控制,防止出现债务到期不能够还款的财务风险。高校举债是为了其发展的需要,财务部门要加强对负债融资项目的论证和审核,防止出现盲目举债的现象。只有做好项目的评审,才能有效保证项目的建设质量,也提高了资金的利用效率,防止出现重复建设的现象。财务部门要按照勤俭办学的方针,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节约公用经费支出,防止出现资金的铺张浪费现象。
3.从多个方面加强对债务风险的防范。高校财务风险管理需要多方面的参与,仅仅依靠高校自身难以满足债务风险的管理要求。政府作为高校的管理机构,要严格控制高校的发展规模,严格审查高校的发展规划,使高校的规模和债务规模相适应,加强政府对高校举债的控制。在市场条件下可以适当放宽高校的自主办学权利,提高高校的还款能力,降低债务风险的压力。为了控制好高校的财务风险,政府应当按照高校债务的大小做好分类管理,例如加强对高校负债融资的摸底工作,详细了解高校的债务情况。按照高校债务的大小和风险系数的高低对学校进行分类管理,对于财务风险比较大的高校要进行严格管理,加强对高校支出的控制,严格要求专款专用。高校运行中的资金规模比较大,种类比较多,为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可以建立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降低高校财务风险,这样能够提高高校经费分配的科学性。
三、结束语
融资风险论文篇3
关键词:金融危机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
在2007年8月,美国全面爆发次贷危机,引起了美国及全球金融市场的强烈震荡,最终演变为现在的金融危机。同时与金融危机密切相关的资产证券化也受到广泛置疑,那么,在美国金融危机中,资产证券化到底扮演了一种什么样的角色呢?其风险应该如何规避?是本文探讨的重点。
资产证券化与美国金融危机
在美国房屋贷款市场个人客户信用评级等级标准,分为三个层次,其中次级客户指信用等级低、缺乏收入证明、负债较重无法达到普通信贷标准的次级客户。所谓次级贷款(sub-premiummortgage)指银行或贷款机构提供给次级客户的一种贷款。这种贷款通常不需要首付,很适合次级客户,但是利息会根据市场进行调整。美国次级贷款到2006年左右,达到6000亿美元,房屋次级贷款证券化也迅速膨胀,到2006年CDO(房地产债务抵押债券)增长到2895亿美元,与此同时其风险也在增加。美国于2007年终于爆发了次级贷款危机并演变为金融危机。一般认为此次危机发生有三方面的原因:
次级贷款本身的缺陷。次级贷款的客户收入不稳定,缺乏可靠的信用记录,经济形势恶化、房价下降、银行利率上升时,次级贷款客户的还贷能力下降,违约率迅速增加,2006年初次级贷款违约率开始显著上升。
美国金融体系监管存在漏洞。美国目前存在联邦、州两级监管机构,联邦级监管机构有美联储等5个负责对联邦注册银行和跨州银行监管的机构,州一级注册的银行受各州银行监管局监管。这种金融监管体制属于多头监管,不可避免的存在监管重复和监管空白,次级贷款领域就处于监管的空白。
资产证券化扩大了次级贷款危机,最终演化为金融危机。投资银行在购买了次级贷款机构的次级贷款抵押债券后,根据偿付的优先秩序将其与其他债券组合带来的现金流进行分割,发行不同级别的债务抵押凭证(CDO)。这些债务抵押凭证被商业银行、大型投资基金和外国投资机构等购买。次级贷款风险爆发时,市场出现恐慌,集中抛售,危机从住房抵押贷款机构迅速蔓延到美林、花旗和荷兰银行等的投资银行及其他机构,最终酿成金融危机。危机所造成的损失远远超出了次贷本身,2008年5月,国际货币基金会组织(IMF)最新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估计,美国金融危机在全球范围造成的金融动荡将带来高达近万亿美元的损失,危机正波及优质房屋按揭、消费信贷等领域。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始于1992年,当年海南三亚市定向发行地产证券,1995年第一只资产支持证券开元证券公开发行,至2007年共有15只资产支持证券公开发行,总发行量为400多亿元人民币,总的来看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规模不是很大,而且仅限于银行之间,但是近两年来发展非常迅速,仅2006-2007年就有近300多亿的发行量,那么,美国金融危机后如何审视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将是一个急迫而重要的课题。
资产证券的风险
美国资产证券专家shenker&colletta提出,资产证券化是指股权或债权凭证的出售,该凭证代表一种独立的、有收入流的财产或财产集合中的所有权利益或由其所担保、基本价值是实现资产收益风险的隔离。它的操作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构建资产池;设立特殊的目的载体SPV;信用评级与加强;资产转移与发行证券;资产池管理和证券清偿。
资产证券化虽有效地将原始权人的风险隔离开来,但这并不意味着资产证券就不存在风险,资产证券仍存在风险,按其与资产的联系可分为:资产风险;证券化而带来的风险。
(一)资产风险
资产风险主要源于资产本身,而与证券化无关,不管有没有证券化,这类风险都将存在。这类风险主要与资产质量有关,即与资产未来产生现金流的确定性、稳定性及现金流数量有关,比如债务人违约可能性的高低、债务人行使抵消权可能性的高低,资产收益受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的影响程度,资产收益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的相关性等,债务人违约、行使抵消权的可能性低,资产受自然灾害、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等的影响程度低,则资产质量高,风险小,反之则风险高。
(二)证券化风险
证券化风险,这类风险与资产本身无关,主要是在证券化过程中产生的。它主要表现为:风险没有完全隔离,发起人仍然控制资产,导致投资者由于发起人的原因而无法及时获得资产收益;信用评级风险,评级机构存在着道德和执业能力风险,可能经不住利益的诱惑,放弃职业道德,与原始权益人一道弄虚作假,欺骗投资者,也可能由于知识、经验的欠缺,无法保证其所提报告、意见等的质量,同时,由于主观能力与客观事实间存在差距,评级机构报告、意见总与客观事实有差距;证券化法律文件失效的风险,资产证券化交易过程中要签署大量的诸如陈述书、保证书、评级报告、评估报告、转让合同等法律文件,而这些法律文件在一定程度上游走于法律的边缘,当这些文件与某些法律条文发生不合时,法院会重新解释文件内容或宣布文件失效;法律缺位和不确定的风险,由于资产证券化的创新性,相关法律制度并不完备,在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法律专家对法律的理解并不等同于法官、行政官员对法律的理解,因此有可能存在行政官员的干预或者法官对法律的解释而使相应的法律文件被撤回或者被宣告无效,使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法律冲突的风险,由于资产证券化要求其资产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并且其地理、人口分布要具有广泛性,因此会涉及达到大量的部门法律和地区性法规,而这些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又不可避免的存在。
资产证券风险防范的法律设计
(一)对于证券化风险的防范
在传统上对于资产证券风险关注的焦点是如何防范资产证券化所带来的风险,而其中又特别注重于对于风险隔离不完全风险的防范,对于这一风险主要通过以下法律设计来防范:
对于风险隔离不完全,主要是通过规范资产转移行为以尽量达到资产风险的彻底隔离,特别强调SPV的设立,要求其既能保持独立性免于发起人的干预和影响,又能避免自身的主动破产。这样资产转移后,原始权益人无法对其进行控制,原始权益人的破产也不会波及到已转移的资产,从而达到将证券的风险基本上只与资产的自身风险挂钩,而与原始权益人无关,使风险客观化的目的。这种资产转移既可以采取出售的方式进行所有权的变更,也可以采取信托方式进行不发生所有权变动的转移,我国采取的是信托方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颁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办法》对此类资产控制权的转移作了具体规定。对于其他证券化的风险在英美国家主要通过事后诉讼的方式解决,在大陆法系国家主要通过制定、修改相应的法律法规解决。我国主要对于资产证券化品种申请报批、严格审查的方式解决。
二)对于资产本身风险的防范
对于如何防范因资产而带来的风险,相对规定较少。但是从美国金融危机来看,实际上资产证券化的风险主要还是资产本身的风险,这类风险本来影响有限,但由于其证券化后,其破坏力、影响面已有很大变化,容易引发金融危机。因此对这类资产本身的风险应当特别注意。那么如何防范呢?与股票、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的价值与资产产生的未来的现金流相关,而与发行企业的状况、未来盈利能力无关,也就是说资产支持证券的价值仅受资产未来收益情况和其现值的影响,而资产的情况在资产证券化时即已确定,未来几乎不会有什么变化,变化的是未来外部经济环境,其变化影响未来收益,而影响未来收益的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则主要依赖于专业机构的分析,因此资产支持证券严重依赖于信用评级制度,同时对资产证券的评级与其他证券相比也更具有现实可行性。但是,恰恰信用评级机构在这方面做得很差,此次危机中信用评级机构便因出尔反尔而饱受指责。很明显,资产支持证券风险的防范核心便是建立一套有效的信用评级监督管理制度,尽力保证评级的有效性以防范资产证券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监督管理制度应体现如下要求:
1.对于证券化的资产应确定统一的评级标准。这一标准至少应包含以下几方面要求:评级公开透明,对于资产证券的信用评级过程、基础数据和评级方法要公开透明,对于组合资产要公开内其部结构,资产证券化作为公开发行的的证券,在信息公开与商业秘密保护天平上应当倾向于公开,不能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资产证券的基本信息,这样做可以尽量减少评级机构的道德风险,也有利于监管机构监管;密集跟踪评级,由于资产收益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应当对评级机构跟踪安排做出具体要求,由于政府相应信息以月为单位,因此跟踪期限以月为周期较为合理;评级等级进一步细化,评级标准由九等分可扩充为15等分,评级级数越多,越具有动态性,越能及时精确的反映证券风险的变化情况,当然级数的多少受评级技术、方法的影响,并不是越多越好,人为的增加评级级数是毫无意义的,但是就目前对于计量经济学的发展,作到15等分应该是可以的。
2.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责任和审查。信用评级机构作为一个中介机构是通过其评级而获取报酬,其对证券的评级就是其向社会出售的产品。因此不管信用评级机构向谁收取费用,有没有收取费用,其的评级报告并不仅是观点,不属于言论自由范围,而是一个产品。因此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防范金融风险,政府应当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可以考虑由证券交易监管部门承担起这一监管任务。此外,应当明确评级机构的法律责任,评级机构承担的应当是一种侵权责任,在举证责任上应当实行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评级机构能自证其无过错,否则就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责任。
融资风险论文篇4
经营城市,就是以城市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对城市空间构成和城市功能载体的各类自然资本、人力资本和延伸资源等进行市场化运作,最终建立完善的城市建设管理投融资体制。城市经营者必须依据市场经济规律,将城市整体进行市场经营和包装运作,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搞活增量资产、激活无形资产,逐步建立多元化投资、多样化融资、市场化运作的城市建设新机制,以此带动基础设施建设的经济投入,实现以城养城、以城建城、以城兴城的城市可持续发展道路。确立经营城市的理念,围绕经营城市战略加快创新投融资体制,对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城市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经营城市理念要求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反映市场运作规律和市场机制。一般的观点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和大规模城市建设所需巨额资金相比,财政收入和政府投资往往捉襟见肘。因此,必须树立市场观念,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市场手段运作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转变以往由政府各部门管理政府各类资产的程序,实行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的新路径。吸引民间资本的参与,转变政府统筹建设的固有模式,实行社会共建,充分吸收社会资本的力量,形成城市建设合力。
2.经营城市理念要求构建城市建设融资平台。要解决传统城市建设融资中存在的机构职能重叠、资源分散交错、多头利益难以协调的结构性难题,就必须打造多重类型的融资平台。如无锡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就逐步形成了城市投资发展公司、建设发展集团、交通产业集团、市政产业集团等多个投融资平台。这些融资平台的建立,有效拓宽了融资渠道,改变了政府财政出资的单一模式。
3.经营城市理念要求解决融资中的法律问题。城市建设管理,经常和土地、房产、动迁相联系,有时会面临诸多法律问题,如土地招拍挂如果不能取得国土部门颁发的权证,就不能获得银行贷款等融资。因此,需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进一步破解土地融资等融资难题,灵活采用“熟地出让”、“生地出让”和自主开发等模式,有效规避融资法律风险。
二、传统融资模式和政策性融资模式的特点概述
传统的城市建设融资模式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较大,一般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资金来源均为财政自由资金;二是政府一方面扮演了融资与被融资的角色,另一方面又成为了投资主体;三是中央和省、市级层面的政府紧紧把控了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和审批权限;四是项目规划、融资和资金使用、项目投用后的运营管理主导权也高度集中于各级政府。此模式虽然具有统一性强、集中度高等优点,由于政府可支配的收入和资金有限,而对市政道桥、公路水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认识不足,导致城市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服务水平落后,使社会经济发展受到一定影响。随着20世纪末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大中型城市纷纷组建基础设施投融资公司,政府财政部门将资产注入并委托其进行融资,这一般也被称为政策性融资模式。为了方便运作,政府财政部门一般会现将资金、存量和增量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委托其进行资本运作和投资管理,随后通过融资中介和金融机构接触,以抵押变现、贷款、转让等方式扩大融资。在融资决策中,政府决定具体投资项目,政策性投融资公司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由政府比选决定。在项目建设期间,投融资公司负责融资管理,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投融资公司进行监管和管理。在项目获得回报后,收益返还上缴至政府。该模式灵活引入了市场理念和投资收益机制,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弊端:一是融资风险和收益不统一。此类融资平台多采取国有独资公的结构,政府仍实际掌握融资和市场管理的主导权,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决策权一般又被多个政府部门掌握,因此,并没有实现融资主体在风险与收益上的统一。二是融资渠道过于集中。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出资、银行贷款以及基金国债等途经,通过市场扩大融资的比例依然很少。三是建设管理职能缺乏。政策性投融资公司只负责筹集资金和支付资金,扮演了政府的出纳角色,在建设前期没有项目决策权,在项目建设中也缺乏对全方位参与和管理能力。经营性项目收益和公益性项目支出均由政府进行使用和调配。
三、关于城市投融资模式的创新方向
随着国内大多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有的投融资模式也逐渐无法适应资金需求,创新城市建设融资模式,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能力和灵活程度也逐步提上了议事日程。创新投融资模式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第一,一些地方政府财力不足、财权有限而事权繁重,地方融资平台出现了过度负债、资不抵债的情况。第二,地方政府长期隐性负债和政府下设的融资平台过度负债的问题,可以通过疏导和调整的方式得到彻底解决。第三,可适度采用资产证券化、PPP等新型融资工具,并允许地方政府适度举债。通过加强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管理与资本运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创新,就能实现在适度债务的情况下,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的合理运行。目前城市投融资模式的创新一般有以下几个渠道和方向。一是建立完善的融资偿债机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的偿债机制,设立地方政府偿债基金,压降融资平台的资产负债率。通过财政专项预算、土地出让收益、国资收入统计、已有经营权转让等途经筹措偿债专项资金,在平台债务偿付与地方财政间设立了一道债务风险防火墙。二是引进民间投资。通过BT、BOT及PPP模式在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进行项目合作,通过相关融资中介和金融机构引入战略投资人进行股权交易。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广泛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建、管全过程,可有效缓解政府及其融资平台的融资压力,实现良性示范效应和项目的滚动开发。三是重组各类经营资源。地方融资平台应实施项目差异化战略,根据经营性、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项目的不同特点,采取针对性强的差异化运作模式,优化各类资源组合,逐步打造自己的品牌、业务优势。四是综合运用各类金融工具。地方融资平台目前的筹资渠道较少,多数情况仍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资金渠道单一、资金结构失调、抵御风险能力薄弱,对金融市场各类工具熟悉程度较低。应进一步增强对资本市场常见的IPO、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等直接融资杠杆的运用能力,并适度尝试和运用信托、票券等创新型融资工具。
四、项目投融资创新的具体模式分析
1.BT模式。目前,BT模式是运用比较广泛的政府投融资创新模式。BT是英文Build-Transfer的缩写,即项目发起人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投资承包人,由投资承包人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发起人回购,并由发起人向投资承包人支付回购价款的一种融资建设方式。由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负责建设的北中路大型互通立交、惠山隧道、杨胡路、刘闾路即采用了此种建设模式。在北中路大型互通立交的BT融资过程中,承包人上海建工集团组建了项目公司,并利用其自有资金筹集资金进行项目的投资建设。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按合同约定移交,由回购人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支付比例支付相应的回购款。在双方的合同约定中,对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公司的经营范围,建设期、回购期与回购宽限期、回购比例等、投资回报款等均予以了详细解释。与传统的建设融资方式相比,BT模式可以有效缓解建设期间的资金压力,可以降低工程实施难度,提高投资建设效率,可以减少发起人融资、投资、设计和施工等工作量,可以减少投资风险。而且BT方式一般采用固定价格合同,通过锁定工程造价和工期,可有效降低工程造价。然而,BT模式也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项目监管难度大、回购费用高等问题。
2.BOT模式。BOT由BT模式演变而来,准确的解释为“基础设施特许权”模式,该模式将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合为一体。地方政府在和民营资本达成协议后,向签订协议的民营资本颁布特许,允许其在特定期限内筹集资金建设大型基础设施,并负责管理养护和经营该设施,提供相应的产品与服务,获得合理回报。如杭州湾大桥在建设过程中,即采用了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开发建设项目并在有限的时间内运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的BOT模式。宁波市和嘉兴市共同出资组建了大桥项目公司,相关民营企业各自出资成为股东。在大桥建设期间,各股东按既有比例逐年增资,大桥运营期间,将通行费收入按比例分成获得现金收益。使用BOT模式,可有效利用私人企业投资,减少政府公共借款和直接投资,缓和政府的财政负担,可以避免或减少政府投资可能带来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可提前满足社会和公众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益,缩短项目建造期。
3.市政债券。市政债券主要是指以筹集资金进行市政类项目和公益项目建设为目的,由地方政府和政府授权者主导发行的有价证券。受《预算法》等我国法律的约束,目前地方政府在法律上还不被允许发行债券。然而,随着城镇化浪潮的不断前行,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市政类项目的不断增多,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缺口越来越大,而传统的投融资体制又无法解决这一难题。2014年,国家财政部出台了《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对发行地方债进行试点。可以预期,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发行市政债券将有可能成为一种融资新渠道。目前,国外发行市政债券已成为政府筹措资金并有效配置资源的常用方法。如美国地方政府就通过政府、政府机授权机构和直接使用债券机构这三大主题发行市政债券,积极介入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发行市政债券不仅可以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动力,而且由于发行监管严格、披露信息全面,可以很好地提高地方财政的公开透明程度,有效约束预算,同时还能为市民和金融投资机构的资金保值增值提供更多选择,完善市场交易品类。
4.PPP模式。PPP模式英文为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政府部门与私人资本进行合作的模式,在公路、铁路、地铁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在PPP模式中,政府为达到加快项目建设及有效运营管理的目的,赋予私营资本长期有效的特许经营权和运营收益权。该模式一般采用政府采购的形式,由政府部门与中标单位组成联合体签订特许合同,并由该联合体负责融资、建设及运营。政府通常与计划出资的金融机构达成书面协议,在不对项目作担保的前提下,方便联合体较为顺利进行融资、获得贷款。PPP模式是在国内项目融资的普及程度正不断提高,这得益于其突出的优点。PPP模式可以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的利润率,让私营资本充分参与到项目全过程,督促私营资本提高效能并平衡风险。同时,该模式在减轻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政府基础设施服务质量。2009年建成运营的北京地铁4号线采用了特许经营类PPP模式并收到了预期成效。在此模式中,北京市政府负责地铁4号线A段的投资建设。特许公司负责4号线B段的投资和建设。地铁4号线整体投用验收后,市政府将A段使用权交给特许公司,由特许公司在规定期限内负责4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含A、B两段)维护和站内招商经营。市政府牵头制定票价并对运营进行监督。该模式弥补了建设资金的不足,且投资、运营、建设的主体明确、权责利清晰,通过适度竞争提升了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能力。
5.资产证券化。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与上述融资创新模式不同之处在于,它并不属于新增资产的融资路径,而更多地是通过整合、盘活已有的存量资产筹措资金。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模式一般仅限于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以该项目所属资产收费权为依托,通过发行证券来实现证券化融资。该模式有其独特的优势,是近几年来资本市场比较重要的融资创新。诸如收费高速公路、水运设施、市政公用类厂房等基础设施存量资产,享有收费与财政补贴等现金收入且现金流十分稳定,对此类资产,可通过资产证券化的途经,变现和盘活流动性较弱的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并为新项目建设融资创造有利条件。
6.收益债券。项目收益债券一般适用于市政道桥、发电厂、学校宿舍、医院等项目,这些项目通过经营融资,获取一定收入,以此向债权人进行抵押。相比较传统融资对政府财政评级的高度重视,该模式有效回避了评价等级的影响,以项目投资的收益率和远期现金流进行定价和议价。同时,收益债券的融资不能用来进行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用途,只能用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从而对项目的运行产生了有效监管,杜绝了出售套现的投机情况。但收益债券的每个项目均需要单独发行,从项目论证、审批到发行等一系列工作均需逐项完成,因此发行成本普遍较高。在国外一些地方高速公路的融资建设中,该模式的运用较为普遍。
五、防范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可能出现的风险
不可否认,在坚持政策性融资模式为主的情况下,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选用合适的融资模式,可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融资建设创造十分有利的条件。地方融资平台的有效运作,不仅使银行贷款产生了杠杆效应,同时有效利用了市场化机制,吸纳了大量闲余的社会资金,对解决地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瓶颈成效显著。然而,过度融资也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一些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已颇具规模,风险和隐患不断积累,对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也产生了一顶影响。2010年6月,国务院正式出台《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督促地方政府尽快排查清理地方融资债务,有效压缩清理不规范的融资平台。2014年,国家财政部又颁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要求各地清理存量债务,甄别政府债务,加强对地方债务的审计和风险评估防控。防范融资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合理评估并做实地方融资公司。为切实减轻政府负担,主动把成本收益相当的项目交办私营企业实施。对于收益无法还本付息,需要地方政府支持或代为付息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应统筹考虑平台的财务能力和政府债务承担能力,将政府信用支持形成的公司债务归入政府债券的范畴;而对于超出政府债务风控能力的,要限制债务性融资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负债。最后,对现有城市基础设施融资平台进行全面重组和针对性的收缩,把存留公司平台的资金做实。通过加强对平台高管、财务人员的管理培训,完善平台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建立融资平台信息公示制度,将平台的负债情况、项目效益、融资来源以及资金流向等公之于众,接受社会公众和投资者的广泛监督评议。
2.科学确定融资计划,动态监管融资风险。地方财政应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实际偿还能力,结合基础设施融资平台具体情况,详细比选各种融资方式和成本收益,科学确定平台的融资额度,确定融资期限、形式、规模、成本、还贷资金来源,确保融资计划的可行性。长期监控项目进展,定期计算资产负债率、现金流情况和还本付息金额,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有效防范、及时预警并化解市场风险、利率风险等各类金融风险。
融资风险论文篇5
当前我国大型体育竞赛的融资途径
(一)商业银行贷款融资。大型体育竞赛可以通过向商业银行贷款的方式能快速筹集满足举办所需的资金。银行贷款融资比较灵活,主要体现在:一是申请贷款类型灵活,既可以申请短期流动资金周转,也可以申请具有专项用途的长期发展资金;二是贷款担保灵活,可以让信誉较高的赛事组织开发公司做担保,也可以用体育场馆等固定资产以及赛事直播权等做抵押。举债经营也要求企业具有更高的运作及战略管理。(二)债券融资。大型体育竞赛债券融资是体育竞赛组织公司在证券市场上公开对外发行的借款凭证。债券融资一方面筹资成本较低,使用期限较长,来源比较稳定;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企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加强社会对企业的监督,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在国外体育竞赛的发展中,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融资方式,譬如,国际奥委会曾公开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用于确保每届世界杯赛的前期开销等。①1993年8月2日出台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为我国企业融资市场的发展带来新的空间,奥运经济给我国大型体育竞赛融资市场的发展带来无限商机,体育竞赛通过发行债券融资将是中国体育竞赛市场化融资的选择。(三)体育赞助融资。体育赛事赞助是现代企业营销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扩大产品销售,提高市场竞争力。体育赞助将体育和经济联系在了一起,成为他们之间的一个平等互助的结合点,能起到促进体育和经济共同发展的双重作用,因而备受青睐。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办,主办单位从“合作伙伴”及“赞助商”获得的商业赞助,金额高达7.4亿美元,创下奥运会的最高纪录,几乎和2002年美国盐湖城举行的冬季奥运和2004年雅典奥运两大赛事得到7.96亿美元的商业赞助总额相当。②当前,体育赞助在我国体育竞赛发展中越来越发挥重要融资作用,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四)体育融资。体育融资效率非常高,各国融资市场实践表明,发行体育专项开展活动,既有效利用社会闲置资金,也利于加大体育宣传,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如足球,除了融资以外,还有利于宣传足球赛事以及带动体育消费,培育体育市场。据统计,2011年世界收入达4190亿美元,已有30多个国家发行100多种竞猜型体育。仅足球的年销售额就近50多亿美元,占世界总销售量的10%左右。
当前我国大型体育竞赛融资存在的风险
风险分为两种:一强调风险为不确定性,只表现出损失,没有获利的可能性,属于狭义风险;另一强调风险的损失不确定性,产生结果可能带来损失、获利或持平,属于广义风险。融资风险是由于投入到赛事中的货币资本市场价格波动而引起未来损失或收益的可能性。一般将赛事金融市场风险分为:利率与汇率两种风险。④利率风险指由于利率的变化给交易带来的收益波动。汇率风险是由于汇率变化给交易带来的收益波动。利率、汇率的变动都会影响着赛事投资整体情况。大型体育赛事的国际化、商业化、技术化、综合化和风险集中化特点,使其面临资金风险越来越多,在融资过程中主要体现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一)大型体育竞赛融资的外部风险。大型体育赛事融资过程中的外部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利率风险、外部环境风险、市场风险等,其特点是不易控制、难以预测。政策风险,主要指突然性的政策转变,对投资方产生不利,使很多已经加入或准备加入的投资者信心不足;利率风险,由于利率经常性变动导致投资收益率的变动,使许多投资者蒙受损失;环境风险,大型体育竞赛融资的外部环境是复杂多变的,任何外部变化都可能给赛事主办方及投资方带来不确定因素,形成风险;市场风险,大型体育竞赛的可观赏性直接影响了观众对体育赛事的需求,观赏性差、市场需求不足,直接制约融资进一步发展。(二)大型体育竞赛融资的内部风险。大型体育竞赛的内部风险主要来自于赛事组织者本身,是一些可以通过改善管理和赛事自身特性等能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规避的风险。管理风险,管理风险是指大型体育竞赛主办方因管理不善而导致的风险,它也是大型体育竞赛融资风险的核心问题之一。大型体育竞赛主办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企业破产、亏损等,大大地打击了赛事投资者的信心,他们往往会出于谨慎的考虑,这在一定程度直接阻碍了他们对大型体育赛事的投资;技术风险,是指在赛事组织或经营过程中因项目自身特性而导致技术层面的风险。①大型体育受其自身特性的影响,如举办的次数、项目自身的运作特征等,从而给大型体育赛事的运作带来了一定的技术风险。如美国NBA正常年份(停摆除外)每年每支球队打满82场比赛,我国CBA正常年份每年每支球队打满34场比赛等。如果缺少对其进行系统深入研究,往往在技术上出现问题,从而给大型体育赛事的运作或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影响投资回报率,降低投资者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