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企业发展规划(收集5篇)
光伏企业发展规划篇1
关键词:光伏产业;分布式光伏发电;可持续发展;中国
作者简介:吴琦(1981-),男,山东莱芜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北京100053)
中图分类号:F407.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3)36-0197-02
自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爆发以来,能源的重要性逐步显现,成为备受世界瞩目的焦点问题。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能源需求大幅增长,随之而来的是煤炭、石油等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枯竭以及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1-2]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IPCC)自1990年起了四次关于全球气候变化的评估报告,认为气候变暖是当今世界最主要的环境问题,而能源消耗排放的大量温室气体则是引起全球变暖的重要原因,[3]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构成严重威胁。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经济增长最快的发展中国家,目前已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费国。[4]在当前以及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中国以煤炭为主体能源的格局不会改变,这将严重制约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发展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成为我国调整能源结构、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战略举措。[5]
光伏产业作为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是我国新能源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光伏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产能和产量均已位居世界第一,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也进入世界前列。但由于当前欧美市场需求增速放慢、国内应用市场开发不足、企业产能严重过剩、技术创新能力较差等问题,我国光伏企业普遍进入了生产经营的寒冬期,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面临严峻形势。分布式光伏发电作为一种新颖的能源供应模式,将会有效缓解这一问题。光伏发电的优势与制约因素,也决定了光伏发电发展应用更适合分布式。[6]我国对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也为分布式能源发展提供了机遇。同时,我国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能源需求仍面临刚性增长,同步进行的区域总体规划和分布式能源规划,将使建设更多的区域型或大规模的分布式能源系统成为可能,为实现能源体系变革和节能减排目标提供更有利的条件。因此,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将推进我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概念及特点
1.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概念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建在用户需求侧,通过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的发电方式。有别于集中式光伏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当地发电、当地并网、当地转换和当地使用,有效解决了光伏发电的并网问题,以及长距离输电的损耗问题。但大多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也需要公共电网的支撑,否则就无法保证供电可靠性和电能质量。
2.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特点
作为一种新型的发电方式,分布式光伏发电具备如下特点:
(1)较小的输出功率。光伏发电的模块化特点,决定了光伏电站的规模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灵活调整,同时项目经济性却不受影响。相对于动辄几十万千瓦乃至几百万千瓦的集中式光伏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大都控制在在数千千瓦以内,但投资收益率并不会低于集中式项目。
(2)较轻的环境污染。除了需要考虑分布式光伏与周边环境和景观的协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发电过程中不产生噪音,也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3)可部分缓解供电紧张。分布式光伏发电在用电需求最高的白天出力最高,但是由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装机规模较小,因此分布式光伏发电仅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地的供电紧张状况。
(4)可实现发电用电并存。集中式发电是升压接入输电网,仅作为发电电站而运行。而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接入配电网,发电用电并存,且要求尽可能地就地消纳。
二、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现状及面临问题
1.发展现状
我国从2009年开始启动了“金太阳”工程和光电建筑示范项目,明确规定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补贴。在相关政策的激励下,我国分布式光伏呈现出爆炸式增长的态势。据统计,到2011年年底,我国光电建筑示范项目装机规模已达30万千瓦,“金太阳”工程的装机规模也已超过117万千瓦。而根据《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我国201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装机规模要达到1000万千瓦。2013年,国家电网继2012年启动分布式光伏发电支持政策之后,再次《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用户自己装置光伏发电设备,国家电网可以为其接入电网,发电量可以自用,多余部分也可以上网卖给电网。据统计,截至目前,国家电网已受理分布式光伏报装业务119件,发电容量33.8万千瓦。
2.面临问题
现阶段,我国分布式光伏的发展仍面临很多问题:
(1)从分布式能源供应系统建设及应用情况来看,供能企业若依赖单一能源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会受到地域、环境、成本等方面的限制。
(2)从运营方面来看,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规划设计、施工规范和运营标准等尚不健全,可能会导致后续问题的集中显现。
(3)在并网和配电方面,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和配电均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分布式供应与集中式供能之间调配困难,难以解决分布式光伏发电不稳定的缺点。
(4)在发电业务许可方面,按照国家规定,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尤其是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存在法律规定与现实需要不符甚至相悖的问题。家庭分布式光伏主要用于自发自用,项目容量小且分散,不具备成为从事发电业务的法人主体的资格。因此,如果套用集中式发电的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尤其是家庭用户可能会因为经济性和便捷性的考虑,放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三、我国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对策措施
1.开拓国内分布式光伏市场
鼓励各类电力用户积极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做到“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优先支持在电价较高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建设大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支持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和居民社区等建设小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加强分布式光伏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
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的发展需要,编制并执行国家及地方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的发展规划。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全国规划与地方规划、发电与配电的协调发展。根据当地电力市场规划和能源结构调整的需求,合理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
3.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的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
制定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行业规范,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市场秩序,避免恶性无序发展。健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构建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的监测体系,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监管力度。
4.加强与分布式光伏发电相适应的电网建设
督促电网企业加强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配套的电网改造和建设,提高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网接纳能力。对于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负责接网及公共电网改造。对于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电网企业负责公共电网改造。
5.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并网运行服务
督促电网企业简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程序,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及运行的监管力度,构建简捷高效的分布式光伏并网服务系统,保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及时并网。
6.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价和补贴政策
根据当地的光照资源禀赋和生产建设成本,分区域制定分布式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建立并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支付制度,电网企业按月向项目转付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7.建立健全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金融机制
鼓励金融机构出台适合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信贷政策,创新有利于分布式光伏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的技术创新。
8.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土地政策
对利用建筑物等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满足国家相关要求的情况下,简化项目申报和建设管理的相关程序。对未利用土地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土地主管部门可以在土地规划、计划安排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
9.促进分布式光伏产业的技术进步
通过加强与国内外研究机构的合作研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等途径,解决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配电等方面存在的技术难题。
参考文献:
[1]MohanMunasinghe.SustainableEnergyDevelopment(SED):IssuesandPolicy[C].Washington,D.C.:theWorldBank,1995.
[2]LiZhidong.QuantitativeanalysisofsustainableenergystrategiesinChina[J].EnergyPolicy,2010,38(5):2149-2160.
[3]Bwo-NungHuang,M.J.Hwang,C.W.Yang.CausalrelationshipbetweenenergyconsumptionandGDPgrowthrevisited:Adynamicpaneldataapproach[J].EcologicalEconomics,2008,67(1):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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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江林.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的国内外政策分析与启示[J].江苏电机工程,2013,32(3):66-68.
光伏企业发展规划篇2
关键词:光伏发电发展前景
中图分类号:TM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2(a)-0128-01
最近这些年,能源危机、环境污染等问题越来越严重,人们不得不去寻找一中新型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太阳能和水能。现在的太阳能发电主要有两种形式,其中光伏发电因其规模可大可小,建设时间短,维护简单,被各国争相研究。但是我国的光伏发电仍处在起步阶段,发展水平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光伏发电的发展也尤为重要,所以我们必须认清光伏发电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该产业健康发展。
1目前光伏发电的大趋势
环境问题在最近几年变得越来越突出,多以绿色发展理念的倡导越来越刻不容缓,全世界已经将低碳经济定位经济发展的方向和导航标,也越来越重视太阳能光伏产业。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例如节能环保、新能源等,在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里被提出,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中点也转向太阳能热里利用以及光伏光热发电、生物质能等。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收到各方面的的重视,目前我国的太阳能光伏产业链已经趋于完整。
随着我国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大规模应用以及快速发展,多晶硅大规模产业化生产及应用技术形成了较为成熟,从现有的生产工艺水平看,我国已可实现整个多晶硅生产产业链和系统内部的封闭运行,排放水平已接近零。各国的光伏发电规模不断的快速增长,但是我国光伏发电的增速必将将远高于其他各国的平均水平。
在光伏发电大国调控措施下,其成本下降迅速,光伏产能普遍过剩,而其市场面临的发展环境较为复杂。在这样情况下,世界及我国光伏发电规模仍会快速增长,且我国光伏发电的增速将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目前来看其持续增长不会改变。最近几年各个光伏发电的国家纷纷调整电价补贴政策。这些国家实行这些目的就是为了避免由于其本下降太快而引发市场过热和行业暴利。最近的一次事件:在日本的福岛,其第一核电站核泄漏,这起事件引发了部分国家对核电前景的担忧,但是同时推高了政府对其发展的预期。
2011年12月18日,在召开的太阳能光伏市场与装备制造论坛上,我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讲话,呼吁光伏企业需要在根据市场情况,在适时的调整企业发展战略,预计2011年光伏产品可能出现阶段性产能过剩,在2011年的高速增长之后,2012年可以看作是光伏产业的调整年。
2我国光伏发电的前景
近日国务院出台《“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2015年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2100万千瓦以上,建立适应太阳能光伏分布式发电的电网运行和管理机制,光伏发电系统在用户侧实现平价上网。2023年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系统在发电侧实现平价上网。
为了扩大内需,各企业纷纷投向国内市场。成本的降低,国家政策的推动,使得国内光伏发电产业,技术不断进步以及规模化不断扩大,而且国家出台特许权招标、光电建筑补贴等多项激励性政策,这使得国内的光伏发电市场预计会出现出现爆发式的增长。
根据实际数据,我国光伏发电现在占据世界主导地位而且设备制造也不断的快速发展、增长,我国的光伏发电前景一片大好。
3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制约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的主要有以下两点。
(1)我国的技术标准不太完善。
我国进入光伏发电技术领域比较晚,目前并网电站现在都还处于试验性并网状态,并网易产生谐波、三相电流不平衡,输出功率不确定性易造成电网电压波动、闪变,因此需要满足一定的并网技术标准。
在2005年的《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为指导性国家标准,且已超使用期限。2009年,国家电网公司了《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试行),但该标准对光伏电站分类较为粗放,缺少有针对性的细化条款。千瓦级小型屋顶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可能是未来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重要发展方向,但该标准并没有对接入220伏居民电压的技术要求作出相应规定。
(2)我国的管理办法不太统一。
国际市场上,国外的设备价格比较高,而且远高于国内。同时特许权招标项目业主为了压缩成本,也倾向于采购低价设备,所以国内市场上以次充好的问题屡见不鲜,没有好的设备,工程的质量就难以保障。随着我国科技的不断发展,现在我国已经具备检测光伏产品和入网的能力,不过在检测认证管理办法上还是有所缺失。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没有出台强制性的办法。
4光伏发电之我见
为了更好的发展我国的光伏发电产业,使其健康协调发展,所以需要电力系统和国家的各方共同努力。
首先要完善其相关政策法规,光伏发电产业在国家政策的驱动下,其产业的发展有赖于稳定的市场预期和发展前景。特许权招标项目执行招标电价,价格竞争导致中标电价大幅低于实际成本,通过总结,应尽快确定光伏发电上网的分区标杆电价政策,并建立滚动调整机制。而且还应拓宽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发展资金来源,适当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电价附加水平,确保财政支持到位。
其次要科学制定规划,规划以后必须严格执行。为了防止无序发展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应严把规划关,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地制定光伏发电发展规划。以中长期规划指导年度规划,以年度规划指导项目核准。规范项目核准程序,避免“一哄而上”。
最后全力做好光伏并网服务工作电网企业应该以严格的要求和积极的姿态对待光伏发电并网的问题。一方面,要从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国家能源战略大局出发,积极推动光伏并网工作;另一方面,要以严格的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抓紧研究相关技术标准,填补标准与规定的空白,滚动修订完善现有标准。
5结语
我国资源辽阔,但是人均资源占有的少,而太阳能资源相当丰富,现如今全球进入能源危机,所以发展可持续、可再生能源尤为重要。根据国家政策,必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从我国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看,太阳能光伏产业必将是我国能源的保证。是我国更好的建设低碳社会,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
参考文献
[1]李南翔,赵勇.关于低碳经济的几点思考[J].能源技术经济,2010,22(8):1-3.
光伏企业发展规划篇3
关键词:太阳能光伏行业;建议
去年下半年以来,受欧盟光伏政策补贴标准下调、美国“双反”调查影响,我国光伏行业发展遇到一些困难。为积极应对光伏产业面临的严峻复杂局面,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3月份,我们以问卷方式对全省太阳能光伏企业进行调查,了解重点光伏企业现状,征求意见建议,共发放143份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12份,占总发放问卷的78%,主要涉及晶硅材料制造、光伏电池片、电池组件、终端光伏产品和光伏配套产品等领域。从调查情况看,我省太阳能光伏产业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态势,但也存在一些发展隐忧,应当引起充分重视,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积极加以应对。
1、光伏产业发展现状
1.1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基本概念。太阳能光伏发电是指利用太阳能光照射晶体材料后产生电子跃迁这一现象进行发电,是一种方便、清洁、安全的可再生能源。目前,普遍使用的光伏元件由硅材料制成,利用太阳光照射时硅元件内的点和分布状态发生变化而产生的电动势能和电流的效应发电。通常情况下,我们将基于硅材料应用开发所形成的太阳电池相关产业链称之为光伏产业。光伏发电产业链主要包括晶体硅原料生产-硅片切割-电池片制造-系统封装与应用四个主要环节。
1.2太阳能资源概况。我省总体属于太阳能利用条件较好地区,太阳能资源理论总储量居全国第17位,具有较大可开发利用价值和节约常规能源潜力。全省三分之二以上的面积年日照时数在2200小时以上,太阳能可开发利用总量年折合标准煤超过1000万吨,其中,技术上可开发的光伏装机容量超过2000万千瓦,较为丰富的太阳能资源为光伏发电提供了广阔前景。
1.3产业发展现状。“十一五”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将其摆上突出位置,不断加大措施,狠抓政策落实,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省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有力地促进了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为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一是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我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和《关于扶持光伏发电加快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光伏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政策环境。2011年,全省规模以上光伏及相关企业达到200多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1亿元,光伏电池及组件产量672兆瓦,同比分别增长19.7%和20%;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3.7万千瓦,同比增长94.7%。二是技术创新能力逐步增强。坚持将政策引导与市场相结合,通过引进外资和自主投资,光伏电池组件制造能力快速提升,技术创新不断加快。在硅材料、晶硅电池、薄膜电池、光伏电池组件、光伏发电系统、光伏逆变器、太阳能灯具、城市照明及景观应用等领域新上了一批项目,形成了以东营光伏、孚日光伏、力诺光伏、威海中玻光电等骨干企业为主体的企业集群。三是薄膜光伏电池实现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五代太阳能光伏薄膜电池组件,大中型薄膜电池玻璃广泛应用于现代大型建筑装饰领域,进一步拓宽了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领域。目前,薄膜电池产能已超过150兆瓦,产量和技术水平位居全国前列,薄膜光伏发电最高光电转换效率可达10%左右。预计到2015年,全省薄膜电池年产能将达到2000兆瓦。四是建成了一批光伏发电项目。目前,在建太阳能光伏电站54个,建设规模147.4兆瓦,建成太阳能光伏发电站43个,发电能力100.6兆瓦,同比增长110%。先后有20个项目被列为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装机容量30兆瓦。青岛、烟台、威海、德州等四市和沂水、即墨、兖州、垦利、巨野等五县先后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一批太阳能光电建筑投入使用。五是骨干企业保持较快增长态势。2011年,东营光伏公司电池组件产量220兆瓦,增长39.5%,主营业务收
入30.22亿元,增长58.49%;埃孚光伏电池组件产量50.88兆瓦,增长128%,主营业务收入5.17亿元,增长50.02%;商河晟朗、禹城汉能建设的光伏电池生产线,新增产能500兆瓦。今年1季度,全省光伏行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1亿元,光伏电池及组件产量达到197兆瓦,同比分别增长16.7%和19.8%,光伏发电并网容量超过10万千瓦。其中力诺光伏公司产、销量分别增长10.07%、35.32%。
2、主要困难和问题
2.1重点光伏企业生产经营逐渐出现下滑拐点。去年10月份,美国对我国输美光伏产品展开“双反”调查。受此影响,部分重点企业从12月份开始出口订单减少,后续负面影响正逐步显现。今年1季度,被调查光伏企业产品产量和销售量增幅明显回落,销售收入和利税严重下滑。光伏电池产量同比增长17.25%,增幅比上年回落4.1个百分点;光伏电池销售量增长24.9%,增幅比去年回落5.1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下降了48.5%,利润和税收分别下降了61.3%和31.7%,个别企业出现亏损。同时,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供给不足,银行等金融机构严控贷款规模,光伏企业融资难度加大。
2.2光伏产品产能扩大与市场需求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随着一批中小型光伏企业发展壮大,光伏产品产能迅速增长。我省光伏电池片及组件产能由2010年的不足600兆瓦,增长到目前的1000兆瓦。由于太阳能光伏发电社会认同度低、发电成本高、技术标准建设滞后等原因,国内市场发育不成熟,部分企业市场开拓力度不够,导致市场需求不能适应产业发展需要。此外,针对光伏产品出口的贸易壁垒增多,受欧盟经济萧条、部分国家降低光伏电价补贴标准影响,欧州光伏市场需求逐步降低。继美国“双反”调查后,印度也提出对我国光伏产品进行“双反”调查,部分欧洲国家目前正在酝酿通过“双反”调查保护国内企业,给我省光伏产品出口欧美等传统市场带来严重影响,也不利于开拓东南亚、非洲等新兴市场。新能力不强。光伏电池的制造,是一项比较复杂的高新技术,对原材料、技术要求很高,涉及多门学科的综合技术。我省太阳能光伏产业起步较晚,对关键技术、工艺的研究基础比较薄弱。我省虽然已经有一定的产业规模,但多数企业仍停留在对光伏电池的制造和使用上,布局松散、规模较小、且缺乏统一规划与引导。光伏企业相对集中于整个产业链条的下游,与一些先进省份相比尚有差距。没有形成一整套完善的产业链和配套的技术服务体系,企业、研究院所各自为战,联合发展意识不强,技术发展层次、人才能力培养相对滞后,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光伏产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关键设备没有获得应有发展。同时,光伏发电系统的配套技术还不成熟,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差。
2.4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89%的被调查企业认为,尽管国家和我省出台了扶持光伏产业发展的财税、价格等优惠政策,但光伏上网电价标准仍然较低,比欧盟国家低一倍多,光伏电站利润率较低,影响了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扩大产业规模的积极性。71%的企业认为,我省应加大对整个光伏产业链条发展的支持力度,目前的财政奖励政策,投入较少,而且主要集中在示范项目建设等终端应用环节,针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实验室保障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链条式综合扶持力度不够,在企业利润空间较小的情况下,仅靠企业自我造血投入进行基础研发能力建设,很难与欧美等光伏产业强国相抗衡,导致光伏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67%的企业认为,太阳能光伏产业标准和认证体系不健全、行业准入门槛较低,是造成产品质量低下,光伏市场无序竞争的重要因素,亟需加强光伏产业标准化和认证工作。由于我国的标准制定、产品认证和检测实验能力落后于国际水平,国内光伏市场的标准要求不如国外严格和规范,使国外低水平光伏产品进入中国市场,而目前我省光伏产品销售主要依靠国际市场,产品进入欧美市场须经过严格检测并取得认证资格,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3、政策建议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对温室气体排放的严格要求,可再生能源获得了越来越多的重视。从欧美等国的实践来看,光伏发电产业都是在政府实施了“强制回购”和“电价补贴”等政策措施后才得以迅速发展,德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等国的电价补贴均持续20年以上。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行之有效的鼓励措
施,是推动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3.1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坚持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一起抓,更多地关注国内市场。抓住国家援疆、援藏机遇,组织光伏企业抱团开拓西部市场。稳定欧洲传统市场,大力开拓南非等新兴市场。建议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引导光伏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太阳能展会,展示技术产品,提高市场影响力。开展“山东太阳能品牌创建活动”,提高企业营销创新和品牌培育能力。指导企业做好“双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积极在国外寻找代工,实现产地销,避开关税等贸易壁垒。
3.2加大科技攻关力度。我省光伏电池生产中核心技术、设备和主要原材料依赖进口,不掌握核心技术和先进工艺将付出巨大的代价。应充分发挥各类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联合,支持企业在太阳能光伏生产技术、管理模式、运营方式、产学研结合等方面开展自主创新活动,争取在高效晶硅以及非晶硅薄膜电池研发应用关键技术方面实现突破。依托省太阳能行业协会,打造行业创新服务平台,建立行业专家团队,为企业提供咨询、诊断、评估、辅导、营销策划等一体化服务。
3.3扩大光伏产品应用。我省日照条件好,但土地资源相对紧张,实施建筑光电一体化和建设屋顶电站能有效缓解这一矛盾。新建企业达到一定条件的,在厂房规划设计和施工阶段,应利用车间屋顶同步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同时,鼓励既有企业车间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电网企业按照固定电价全额收购光伏电站的上网电量。据测算,1.5万平方米的车间屋顶可建设1000千瓦的太阳能光伏电站,我省每年新建厂房面积超过300万平方米,如同步建设光伏电站,年发电量可达150万千瓦时。鼓励企业通过自筹资金、厂房租赁、合同能源管理运营和政府直接投资等多种形式建设屋顶电站。
3.4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财税、价格等政策,推动实施光伏研发应用项目。对利用重大创新技术建设的示范电站,提高电价补贴标准。拓宽太阳能光伏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各类金融、担保机构和风险投资公司加大对太阳能光伏产业投入,建立多元化投融资长效机制。加强与世界银行、亚洲银行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电网企业应积极为光伏电站并网发电创造条件,搞好电网规划和输电系统建设,增强电网输配能力,保障光伏电站稳定充足供电。
3.5大力发展薄膜光伏电池产品。太阳能光伏发电主要依靠晶硅电池和薄膜电池两类产品,晶硅电池所使用的半成品材料在生产过程中能耗高、污染重,技术要求复杂,江苏、河北等省在晶硅太阳能电池制造方面已经形成了较大优势,我省优势不大。而我省在薄膜电池研发方面居于全国领先水平,产能保持全国前列,应用前景广阔,并且具有强大的发展后劲,这是我省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优势所在。“十二五”期间,建议整合节能和新能源方面的各类政策,重点发展薄膜电池技术产品,巩固优势地位,增强国际竞争力,将我省打造成世界一流的太阳能光伏薄膜电池研发生产基地。
3.6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落实好山东省太阳能行业自律公约,探索建立光伏行业联盟,开展行业自律活动,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提高市场准入门槛、规范行业发展,严控行业盲目扩大产能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推行光伏产品认证工作,鼓励光伏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各类产品认证,提升产品质量,扩大市场影响力。强化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抵制无序恶性竞争。
3.7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太阳能光伏产业不是局域性的单一产业,各级主管部门应从战略和全局高度,统筹考虑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探索解决制约光伏产业发展的新思路、新方向。加强太阳能光伏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中介机构作用,鼓励发展太阳能光伏工程建设、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为主的中介服务。充分发挥省太阳能协会作用,加强行业指导和服务,推进企业间资源共享,加强技术交流,推动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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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企业发展规划篇4
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印度是全球最受瞩目的光伏市场。得益于政府宏大的太阳能发展计划,印度的光伏装机规模正呈现指数级增长。
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数据显示,2015年印度新增光伏装机1.905GW,同比增长141%,在全球各国新增光伏装机中排名第五,次于中国、日本、美国、英国。
印度光照资源丰富,同时又能源短缺,2014年印度新总理莫迪当选后,将太阳能视为印度能源供给的“终极解决方案”,提出了到2023年实现100GW光伏装机的远景目标。政府有形之手的刺激下,印度的光伏市场正在急剧扩大。第三方咨询公司BridgetoIndia预测,2016年印度新增光伏装机将达到4.8GW。
业内公认,印度是一个潜力巨大的光伏市场,而作为一个区域市场,印度对中国光伏产业也越来越重要。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太阳能光伏产品分会秘书长张森预测,到今年底,印度很可能超越日本,成为中国光伏电池、组件出口的第一市场。转战印度
中国光伏企业进入印度,与印度光伏市场的成长相匹配。另一方面,原来中国主要的出口市场如欧盟、美国相继对中国光伏企业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后,中国光伏企业加大了开拓印度市场的力度。
南京中升电子科技公司国际营销经理汪小娟回忆,她在印度做第一个光伏项目,是为一个离网抽水项目提供电力,这与中国早期光伏市场类似。
2009年,印度政府开始鼓励发展光伏产业。首先是位于印度最西部的古吉拉特邦推行地区太阳能激励政策。到了当年的11月,印度光伏业迎来了第一个转折点,印度政府颁布《国家太阳能计划》,目标到2023年实现光伏装机22GW。
这对印度光伏业的发展是一个巨大的刺激。2000年,印度光伏装机仅为0.001GW,到2010年末,印度光伏装机也不过0.189GW。要实现印度的国家太阳能计划,意味着要在未来的12年里,每年新增超过1GW的光伏装机。
随着印度市场的增长,一些具有国际眼光的中国光伏企业开始在印度开展业务。典型的如天合光能(TSL.N)。今年6月,天合光能对外宣称,其在印度累计光伏组件销售已达到1GW,2015年在印度市场份额约为20%。天合光能在2010年底进入印度市场,是最早进入印度光伏市场的中国光伏企业之一。
中国光伏企业海外市场布局普遍转向印度是在2013年,导火索是2013年欧盟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反倾销、反补贴终裁。欧盟对中国光伏双反最后以达成“价格承诺”的形式终结,即中国企业不得在欧盟以低于承诺的最低价格销售,同时也设定了中国光伏企业在欧盟市场份额的上限。
另外,由于欧盟各国削减光伏补贴,欧盟光伏新增装机逐年减少。2011年欧盟新增光伏装机达22.4GW,2015年则降到了8GW。中国光伏组件厂商选择开拓海外新兴市场。日本、印度成为中国光伏企业布局的重要区域市场。
类似中升电子科技这样的二三线的光伏电池、组件生产商多数选择放弃了欧盟市场。汪小娟解释,一是加入价格承诺需要经历相应程序,成本不菲;另一方面,在履行最低价格承诺的前提下,一线光伏厂商可能还有竞争力,二三线小厂更难再有市场空间。
2014年5月,印度人民党候选人莫迪当选为印度的新一任总理。人民党在竞选中就承诺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莫迪推动修改了印度的国家太阳能发展计划,将装机目标扩大5倍,到2023年实现装机目标100GW。印度飞速增长的光伏市场,吸引了中国新兴的光伏组件厂商加大在印度的布局。
比如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公司(300118.SZ),2015年才进入印度市场,屡屡斩获组件大单。东方日升总裁王洪介绍,东方日升在印度主要做了两件事,第一是招募当地人成立本土化的销售团队,来推动东方日升在印度的业绩;第二是与印度的各大金融机构沟通,获得它们的认可。
“去年底今年初,我们陆续获得了印度几大银行的认可。”王洪说,现在东方日升在这些银行那里,待遇与知名的一线组件大厂如天合光能、阿特斯等相当。
王洪解释,获得银行的认可对在印度开展组件销售非常关键。光伏电站建设依赖银行融资,如果银行不认可组件商,那么会影响到电站融资,所以也很难最终中标。他预计到今年底,东方日升在印度市场的销售量,将占到东方日升海外市场销售总量的七成以上。印度生意经
印度光伏市场对中国光伏企业是一个市场机遇,但多数企业面对这个机遇,普遍选择了更为谨慎的态度。
首先是印度客户的信用风险。天合光能首席运营官朱治国透露,五年前,印度一家本土组件制造商向天合购买组件,货款长期不到账,天合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直到今年,货款才全部结清。
“和印度人做生意,千万不要等到后面再要钱。”朱治国说,一开始大家不清楚,现在行业里已经悟出了这个经验。
如今天合光能与印度客户做生意,除先期预付款外,一旦正式发货,就要求对方先结清货款,或提供银行信用证。
这一点在中小光伏企业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汪小娟告诉《财经》记者,大的光伏企业,抗风险能力强,可能还会给印度客户账期,对中升电子来说,“可能1MW的生意(成为坏账),就会把公司拖死”,所以中升电子在印度销售电池、组件都不给账期。
海润光伏(600401.SH)副董事长徐湘华介绍说,海润在印度开展业务的经验是,第一,海润建立了一套评价体系,会选择与规模较大、信用记录好的客户打交道;第二,合同内容要细致考虑,避免留下漏洞,给对方可乘之机;第三,即使是银行的信用证,也要尽可能选择那些较大规模的银行。
印度提高国家太阳能计划的装机目标后,多家中国光伏企业均宣布了在印度的投资计划,但印度薄弱的产业基础限制了中国光伏企业在印度的投资。
比如,去年5月,在印度总理莫迪的见证下,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同印度Welspun公司首席执行官VineetMittal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合作拟在印度建设1GW电池、1GW组件制造基地。
朱治国告诉《财经》记者,这只是代表了天合的意愿,目前在印度投资建设生产基地还没有时间表。这是因为光伏组件整条产业链,从上游多晶硅到硅片、电池再到最后的组件,以及配套的辅材,印度本土生产能力薄弱,中国光伏企业在印度设立工厂,所需要的原料,还是需要从中国运过去。
“在目前的市场价格下,在印度设厂肯定会亏损。”朱治国说,在印度设厂,比从中国出口光伏电池、组件,成本至少要高5%-10%。朱治国表示,天合看好印度的前景,在合适的时机下,会在印度投资设厂,“但目前还没有看到”。
徐湘华表示,印度光伏市场很大,本地化是一个趋势。海润正在考虑把在印度设厂和国内产线升级结合起来,将国内相对落后的产线搬迁到印度去。
印度光伏市场跃进带来的另一个投资机遇,是印度光伏电站的投资机会。相比组件销售,光伏电站需要长期持有,相应也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徐湘华透露,海润在印度投资电站的策略是,与当地的电站开发商合作,只占据小股份,做一个财务投资者,同时也是为了能和客户绑定在一起,“促进组件的销售”。
多家光伏企业都在印度寻找光伏电站的投资机会,但进展都不大。
王洪介绍说,东方日升也在寻找相应的机会,但目前还没有找到。印度光伏市场发展迅速,光伏电站的竞争也很激烈,“真正好的项目并不好找”。贸易保护风险
随着中国光伏产品出口印度市场的规模激增,中国光伏企业遭遇贸易保护的风险也越来越大。
早在2012年,印度就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到印度的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2014年5月22日,印度商工部就该案最终裁决,并建议征收0.11美元-0.81美元每瓦的反倾销税。
根据印度法律规定,财政部若对本案决议征税,应当自印度商工部终裁之日起三个月内,即2014年8月22日之前,在其官方公告上相应反倾销税令。
印度财政部最终选择不执行印度商工部的裁决,印度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最终以无税结案。
张森认为,印度双反得以无税结案,与印度新政府宏伟的太阳能发展计划相关,印度本土光伏产业弱小,印度的太阳能装机计划,需要借助国际尤其是中国的光伏产能。
莫迪的太阳能发展计划需要中国的光伏企业,但另一方面,发展本国制造业,也是莫迪力推的执政理念。
印度政府一直在努力扶持印度本国的光伏制造企业。印度国家太阳能计划将光伏电站分为两类,一类将受到本地生产配额要求限制,只能采购本土厂商的光伏产品;第二类则没有此类限制。
张森认为,印度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无税结案后,二次“双反”的风险始终存在。一是中国对印度出口光伏产品的规模正在激增;二是光伏企业在印度市场价格竞争激烈,印度是世界光伏产品平均市场价格最低的国家之一。
2014年底,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得到情报,印度可能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二次“双反”,商会对中国光伏企业了预警,好在事后只是虚惊一场。
光伏企业发展规划篇5
1元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够不够?
我国是一个光伏产品制造业大国,却是光伏发电市场小国。2009年太阳电池产量约占全球产量的40%,但光伏系统安装容量仅占全球总量的2.4%。我国早在本世纪初就启动了“西部省区无电乡通电计划”和“光明工程”,利用太阳能技术解决农村边远地区供电问题。2009年,国家财政部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太阳能光电建设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办法》等办法又相继出台,启动了“太阳能屋顶计划”与“金太阳示范工程”,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原则上定为20元/瓦,并要求地方也要制定标准给予配套补贴。因可再生能源配额机制缺位,光伏发电补贴基本只有金太阳工程与光伏上网电价两个来源。因金太阳项目申请程序的复杂性,成功申报并非易事。事实上,政策也规定了两项优惠政策中企业只能取其一的原则。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的《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对非招标光伏发电项目实行1元/千瓦时的统一标杆上网电价。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光伏发电的内部收益率达到8%才合理,相应电价在1.5元/千瓦时左右。根据经验统计,随着技术与规模俱进,光伏产业规模每翻一番成本大约下降22%。即使考虑近年光伏组件成本快速下降因素,企业实现微利的价格应在1元以上。在新的标杆电价下,能否实现8%的收益率要打个问号。
统一标杆上网电价有积极的一面,为光伏发电企业提供了短期比较确定的收益预期,对高成本企业有降低成本的激励。但是,新政策对于价格补贴年限、电价的调整办法都未明确规定,光伏发电企业的长期收益并不确定。统一标杆电价还可能造成两个问题:第一,民营光伏企业逐渐向光伏产业链上游聚集,其机会主要在光伏产业链的原材料和设备环,很难参与下游发电市场竞争。只有资金压力较小、融资便利的国有企业才敢牺牲短期利润来换取市场份额。第二,因太阳能资源条件和运营成本的地区差异性,统一电价很可能使光伏发电企业向西部聚集,如果差异比较大,布局失衡问题也会比较大。
建筑光伏发电:中国刚刚起步
与建筑相结合的光伏发电技术,是规模利用光伏技术的热点之一,该利用形式目前约占全球并网光伏发电系统的90%。很多发达国家制定了“太阳能屋顶计划“,如英国“绿色住宅”建筑计划,美国“百万太阳能屋顶计划”及欧洲百万屋顶计划及其框架下的德国“十万太阳能屋顶计划”等。我国现有房屋建筑中,可利用的光伏发电系统面积约186亿m2。与建筑结合的光伏发电市场中,最具潜力的领域是农村屋顶,其次是南向墙面和城市屋顶。考虑到对高成本的承受能力,光伏发电应首先在经济承受力强的城市区域发展,再推广到农村区域。
继财政部2009年推出“太阳能屋顶计划”与“金太阳示范工程”,很多地方也制定了配套的太阳能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和屋顶计划,表1列出了一些主要相关政策。政策利好,使光伏发电建筑市场发展迅猛。江苏淮安楚州开发区1.5MW太阳能光伏屋顶项目、全球最大单体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项目――南京南站10.67MW光伏屋顶项目、天津滨海新区首个光电一体化建筑――北塘社区服务中心25.1MW光伏发电建筑示范项目、北京市“阳光校园”光伏屋顶项目相继开始实施。截至2009年底,全国与建筑结合的光伏发电累计装机约34.2MW,占光伏发电总装机的20.1%。(见表1)
他山之石:国外光伏发电产业政策
要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建筑市场,在设备安装、电价和电网准入等三个环节都要有相应的政策保障。由于发展初期的市场劣势,没有强有力的政策干预,光伏发电技术可能永远没有机会规模化发展。各国激励光伏市场的措施大致有三类:一是公共财税政策和法规,如可再生能源组合标准、强制购买、税收抵免;二是技术研发公共投资;三是为光伏发电项目提供融资便利。电价制度方面,以德国为代表的固定电价制度;以英国为代表的招标电价制度;美国的“净电量”制度。其中的“净电量”制,即允许光伏发电系统向电网供电,此时电表倒转;如果没有太阳,电网向家庭供电表正转,用户只需交纳“净电费”。固定上网电价(或者溢价电价)、投资补贴最是比较常用的补贴政策。从实施效果看,固定电价推动光伏发电市场的效果最直接、政策成本也较低。
德国是可再生能源发电固定上网电价政策的倡导者和代表性国家,其推动光伏发电市场的主要经验可归结为:恰当的发电模式辅以健全的政策体制。针对自身特点,德国选择以光伏屋顶为切入点来推动光伏发电市场,通过10万屋法案和不断完善的政策体系促进光伏内需市场成长。1991年,德国开始实施《强制购电法》,明确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执行“强制入网”、“全部收购”、“规定电价”等三项原则,解决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入网难题。1998年开始推行10万屋顶计划,资助10万户家庭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并规定电网必须高价回购居民自费安装的光伏屋顶所发电量。2000年,德国颁布世界上第一部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优先法》(EEG),并在其后几年对EEG多次修订。2004年的修订案规定,光伏并网发电可享受20年固定电价补贴,并按装机容量和装机方式对上网电价做了更详细的划分。后来几年,又对上网电价和年递减比例进行了数次调整,主要趋势是根据技术进步逐步减少补助。不断完善的EEG法案已成为各国制定可再生能源法的经典模板。
日本光伏发电技术应用始于上世纪70年代的“阳光计划”,1995~2005年期间实施了“新阳光计划”,政策核心是为光伏发电系统提供初始投资补贴和固定上网电价。2004年,随着日本光伏补贴政策到期和欧洲光伏市场迅速崛起,日本保持多年的全球首大光伏市场的地位被德国取代。2009年,日本重启光伏补贴政策,实行“初投资补贴为主,净电表制为辅”的扶助模式,为居民和公共建筑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提供投资补贴,并允许光伏系统向电网逆流馈电,电网收购价格高于居民购电价格。
美国应用光伏发电技术较早,但商业化进程较慢。依照实施层级,美国的可再生能源政策分为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两部分。联邦政府最主要的法案为布什政府的“阳光美国计划”(SolarAmericaInitiative(SAI),通过各种财税激励措施来推动能源资源多样化。各州也有自己的可再生能源政策,主要是强制性可再生能源组合标准、技术研发公共投资、税收减免和抵扣等。对于光伏发电的支持政策,主要实行初始投资补贴和净电量结合。奥巴马政府2009年经济刺激法案中,适用于太阳能光伏的政策主要有:可再生能源项目享受30%的初始投资补贴,代替原来的税收抵免;可再生能源贷款担保计划;可再生能源相关制造业可享受30%的税收抵免。2010年,美国参议院又通过“千万太阳能屋顶提案”,计划在2023年之前安装1000万个太阳能系统。
西班牙对光伏发电的补贴政策主要是始建于1998年的可再生能源溢价电价体系,2004年调整为电价双轨制,即可再生能源固定电价和补贴电价并行,发电企业每年底都可在两种方式中任选一种作为下年电价的确定方式。2005年始,执行新的固定上网电价政策,有效期25年。固定电价制度极大地激励了西班牙光伏发电市场的发展,其光伏市场在2008超过德国而跃居全球首位。2008年,西班牙光伏发电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包括大幅下调固定电价,限定单个屋顶光伏系统和地面安装系统的规模,规定补贴限额。政策突变不但使本国光伏市场立即陷入低谷,对全球光伏市场也产生了巨大冲击,这充分说明了光伏市场对于政策的敏感性。
光伏发电市场化之解:长期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