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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总结(收集5篇)

来源: 时间:2024-07-13 手机浏览

反洗钱总结篇1

为全面推进××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打击一切涉毒、走私及恐怖组织的不法洗钱犯罪活动,纯洁社会风气,保持社会安定,提高信用社信誉,保证信用支付的稳定,促进信用社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了解反洗钱知识,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根据人民银行××市支行《关于开展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要求,××联社于200×年×月×日—×日在全市所辖网点开展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周活动,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确保了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学习,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熟悉程度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熟悉程度,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

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我们注重了治理人员的学习,于200×年×月×日召开了由联社领导、中层干部、及各网点主办会计参加的反洗钱宣传活动动员会,会上分管主任强调了此次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性,学习了人民银行××市支行《关于开展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反洗钱知识,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的熟悉。

二是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首先,联社充分熟悉到金融机构是控制洗钱的第一道屏障,要确保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就必须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了解客户的优势,提高其反洗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强化了临柜人员反洗钱方面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重要职责,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通过与各商业银行及公安部门的合作,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点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培训班,强化了反洗钱意识,初步形成了一支反洗钱工作队伍。培训过程中,请资深人士向农村信用社反洗钱一线工作人员讲授当前国内外反洗钱形势与任务的同时,还传授了反洗钱的操作技术与方法。

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承担此项工作职能之初,市联主党组就明确要求全系统各级分支机构务必从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高度来熟悉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条件适合的干部配置到此项工作岗位上,并提出了“加强信合系统反洗钱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培养出一批专业化、知识化的反洗钱专家的人才战略和长远目标。为此,联社在会计科设置了反洗钱工作治理处,各社也按要求设置了工作岗位。为保证反洗钱队伍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联社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审议有关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并对全系统的人员培训计划作出了明确部署。

四是认真选配工作人员。联社要求,各社应注重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专业知识对口、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业务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青年干部充实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各社均按要求认真选配人员,逐步充实反洗钱工作岗位。目前,全系统的反洗钱工作人员中,71.68%为中青年干部,67%以上人员在经济金融、法律、会计、计算机等专业获得专科以上的学位。

二、精心组织,确保反洗钱宣传周活动的有序开展

为确保反洗钱宣传周活动有序开展,××联社从构建组织体系、健全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治理等方面入手,全力构筑反洗钱安全防线。

一是精心构建完善的组织体系。对活动的时间、形式和要求进行了安排,并成立了相应的反洗钱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接通知后,迅速成立了××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和分管主任任正副组长,设立反洗钱科;同时,各社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从而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与此同时,还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反洗钱工作的支持,全面加强与公安、其他金融机构等部门反洗钱工作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增进共识,形成合力。

二是抓紧进行一系列制度建设。建立了反洗钱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合理,责任到人,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抓,部门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业务人员各负其责的分级负责制,确保反洗钱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同时,结合××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反洗钱操作相关规章制度细则。

三是通过现场及信息化手段展开专项检查,并以此进一步推动反洗钱工作。针对在检查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检查摸清情况,积累经验,锻炼了队伍,增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责任意识。

四是着力培养一支综合业务能力强的反洗钱专业队伍。××联社以开展“创建学习型单位活动为契机,利用每周三下午,采取自学、座谈以及聘请专家授课方式对辖内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反洗钱知识重点培训。此外,根据反洗钱工作的职责要求,认真拟订了全市反洗钱工作培训方案,在抓好联社机关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和协助辖区各社分层次、分批次完成反洗钱业务培训。

三、周密实施,做到了宣传活动形式与内容统一

一是在所辖各网点悬挂反洗钱宣传周活动横幅和张贴标语。主要向社会公众宣传反洗钱知识,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不知道什么是“洗钱的社会公众对反洗钱有了进一步的熟悉,更使他们熟悉了洗钱对社会的危害以及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是组织辖网点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我们于×月×日先后组织30名干部职工通过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展反洗钱、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宣传,解答疑问,普及反洗钱知识,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

三是组织临柜人员系统地了解了反洗钱的操作程序。在加强对外宣传的同时,我市农村信用社财会部门还组织临柜人员系统地了解了反洗钱的操作程序,把握了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学习了反洗钱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防止了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

四是通过对各类客户在信用社开立帐户的审查,大额和可疑资金的及时报告,组织职工了解和把握反洗钱的操作程序,把握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加强柜面宣传,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级人行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防止了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使本次“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周活动取得了实效并获得了圆满成功。

反洗钱总结篇2

为全面推进XX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打击一切涉毒、走私及恐怖组织的不法洗钱犯罪活动,纯洁社会风气,保持社会安定,提高信用社信誉,保证信用支付的稳定,促进信用社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了解反洗钱知识,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根据人民银行XX市支行《关于开展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要求,XX联社于20__年__月6日—12日在全市所辖网点开展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周”活动,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确保了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

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我们注重了管理人员的学习,于2004年__月2日召开了由联社领导、中层干部、及各网点主办会计参加的反洗钱宣传活动动员会,会上分管主任强调了此次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性,学习了人民银行丹江口市支行《关于开展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反洗钱知识,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二是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首先,联社充分认识到金融机构是控制洗钱的第一道屏障,要确保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就必须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了解客户”的优势,提高其反洗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强化了临柜人员反洗钱方面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重要职责,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通过与各商业银行及公安部门的合作,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点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培训班,强化了反洗钱意识,初步形成了一支反洗钱工作队伍。培训过程中,请资深人士向农村信用社反洗钱一线工作人员讲授当前国内外反洗钱形势与任务的同时,还传授了反洗钱的操作技术与方法。

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承担此项工作职能之初,市联主党组就明确要求全系统各级分支机构务必从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条件适合的干部配置到此项工作岗位上,并提出了“加强信合系统反洗钱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培养出一批专业化、知识化的反洗钱专家”的人才战略和长远目标。为此,联社在会计科设置了反洗钱工作管理处,各社也按要求设置了工作岗位。为保证反洗钱队伍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联社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审议有关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并对全系统的人员培训计划作出了明确部署。

四是认真选配工作人员。联社要求,各社应注意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专业知识对口、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业务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青年干部充实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各社均按要求认真选配人员,逐步充实反洗钱工作岗位。目前,全系统的反洗钱工作人员中,71.68%为中青年干部,67%以上人员在经济金融、法律、会计、计算机等专业获得专科以上的学位。

二、精心组织,确保反洗钱宣传周活动的有序开展。

为确保反洗钱宣传周活动有序开展,丹江联社从构建组织体系、健全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全力构筑反洗钱安全防线。

一是精心构建完善的组织体系。对活动的时间、形式和要求进行了安排,并成立了相应的反洗钱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接通知后,迅速成立了丹江口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和分管主任任正副组长,设立反洗钱科;同时,各社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从而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与此同时,还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反洗钱工作的支持,全面加强与公安、其他金融机构等部门反洗钱工作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增进共识,形成合力。

二是抓紧进行一系列制度建设。建立了反洗钱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合理,责任到人,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抓,部门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业务人员各负其责的分级负责制,确保反洗钱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同时,结合丹江口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反洗钱操作相关规章制度细则;

三是通过现场及信息化手段展开专项检查,并以此进一步推动反洗钱工作。针对在检查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检查摸清情况,积累经验,锻炼了队伍,增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责任意识;

四是着力培养一支综合业务能力强的反洗钱专业队伍。丹江联社以开展“创建学习型单位”活动为契机,利用每周三下午,采取自学、座谈以及聘请专家授课方式对辖内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反洗钱知识重点培训。此外,根据反洗钱工作的职责要求,认真拟订了全市反洗钱工作培训方案,在抓好联社

机关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和协助辖区各社分层次、分批次完成反洗钱业务培训。三、周密实施,做到了宣传活动形式与内容统一。

一是在所辖各网点悬挂反洗钱宣传周活动横幅和张贴标语。主要向社会公众宣传反洗钱知识,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不知道什么是“洗钱”的社会公众对反洗钱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更使他们认识了洗钱对社会的危害以及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是组织辖网点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我们于__月6日先后组织30名干部职工通过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展反洗钱、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宣传,解答疑问,普及反洗钱知识,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

三是组织临柜人员系统地了解了反洗钱的操作程序。在加强对外宣传的同时,我市农村信用社财会部门还组织临柜人员系统地了解了反洗钱的操作程序,掌握了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学习了反洗钱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防止了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

四是通过对各类客户在信用社开立帐户的审查,大额和可疑资金的及时报告,组织职工了解和掌握反洗钱的操作程序,掌握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加强柜面宣传,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级人行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防止了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使本次“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周”活动取得了实效并获得了圆满成功。

总之,通过反先钱洗钱活动的宣传,使反洗钱工作达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公众认识到了洗钱是经济领域一种常见的犯罪现象,不仅影响一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也威胁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增强了公民的责任意识,打击洗钱犯罪已成为共识。但是,举办这次“反洗钱知识宣传周”活动在我市还是第一次,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距人民银行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使命感不强、操作困难,公众在办理业务时,不理解业务处理程序,不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等。当然,反洗钱工作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反洗钱的法定义务,维护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

20__年,我行在人行的正确领导下,站在20__年累积的宝贵经验上,持续完善反洗钱工作,脚踏实地、勤奋进取,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打击洗钱活动。现将全年反洗钱工作汇报如下:

一、注重领导,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一是行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总行行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办公室,领导全行的反洗钱工作。同时,各支行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反洗钱工作。

二是结合我行实际,会计结算部特增设反洗钱主管一名,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

二、注重学习,提高反洗钱工作认识。

一是邀请人行领导现场指导。

3月召开了“__银行20__年反洗钱工作会议”,特邀__市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科__科长、__副科长莅临指导。会议传达了全市金融机构反洗钱会议精神、回顾20__年我行反洗钱工作、安排布署我行20__年反洗钱工作。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总行领导班子成员、总行高管、各经营单位负责人)、营业室经理、市场营销部经理共XX人次参加了会议。

二是夯实理论基础。

我行统一征订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实用手册》、《金融机构如何识别、分析和报告重点可疑交易典型安全解析》、《中国洗钱犯罪案例剖析》、《反洗钱调查实用手册》等书,并对“一法四规”进行了汇编印刷,全行员工人手一册。

三是学习形式多样,总行集中培训和支行分散培训相结合。

要求总行按季、支行按月至少进行了一次学习培训。支行经常利用晨会时间向全体员工灌输反洗钱知识,力图使每位员工都能够深刻地领会反洗钱的精神和意义

三、注重执行,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

一是制度先行。出台了《__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实施细则(试行)》、《__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关于规范核验客户身份证件的通知》、转发《关于加强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二是执行至上。如认真落实人行__号文件,重新印制了.《个人开户申请书》与《个人客户基本信息修改申请书》,加了职业、身份证有效期、国籍等要素,并对必填项作了星花标注;不断进行客户身份持续识别与客户信息补录工作;账户年检工作中对账户资料过期的账户,限制其账户使用;对公账户开户时,对法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进行联网核查后,并将核查结果打印在身份证复印的背面;认真做好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数据报送工作,人工甄别后,可疑上报数量较同期明显减少;认真做好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的报送工作等。

三是检查落实。5月份及12月份会计结算部组织进行了两次反洗钱专项检查;20__年5月12日到20__年6月18日内控稽核部对四家支行反洗钱相关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等进行了一次反洗钱工作专项审计

四、注重宣传,增强民众的反洗钱意识

一是定点宣传。20__年我行分别在__广场与步行街等地进行了7次大的反洗钱宣传,其中__支行在

__路时代广场开展的打击洗钱宣传活动,刊登在了20__年8月13日《__日报》周末版上,对提高社会的反洗钱认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二是全面宣传。各营业网点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图片,摆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开展《反洗钱法》宣传。据统计,宣传活动共发放《反洗钱法》知识宣传资料7500多份,各网点门前悬挂《反洗钱法》宣传横幅25幅,营造了浩大的反洗钱宣传声势,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市民对反洗钱认识。

三是联合学校开展反洗钱宣传。我行针对小学生流动性强、分布广,接受知识快的特点,与学校共同组织学生开展有关《反洗钱》的课外活动。并深入__小学开展广播讲座,动员学生将在校学会的反洗钱知识传授给家庭成员。

为提高社会公众防范洗钱意识,遏制洗钱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打击涉毒、走私、贪污贿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及恐怖组织等的不法洗钱犯罪活动,保持社会安定,提高商业银行信誉,促进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使社会公众广泛了解反洗钱知识,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我行在接到天津农商行关于开展《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后,积极开展了反洗钱宣传月活动。

在接到天津农商行关于开展《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后,我行上下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行长为组长的反洗钱法宣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支行风险管理部,由风险管理部经理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开展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

反洗钱法宣传领导小组成立后,利用晨会时间,组织学习《反洗钱》法,积极组织实施反洗钱宣传准备工作,向所属二级支行了《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通知》、《反洗钱知识问答》等有关反洗钱宣传资料,要求支行深入学习《反洗钱法》。

在反洗钱宣传月准备阶段,我行定制统一了“实施《反洗钱法》遏制洗钱犯罪”宣传条幅,到总行领取《反洗钱法》宣传手册并将宣传条幅和手册按时下发到支行,要求各支行成立相应的宣传领导小组,学习反洗钱法,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悬挂“实施《反洗钱法》遏制洗钱犯罪”宣传条幅、在各营业网点营业厅内大屏幕内循环播放“实施《反洗钱法》遏制洗钱犯罪”、“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防止被用于洗钱活动”宣传标语,在网点营业场所柜台和大堂经理桌面摆放宣传册、页,向客户积极宣传反洗钱法。

20__年11月15日,我行营业网点在网点醒目位置悬挂《反洗钱法》宣传条幅,向客户及社会公众发放《反洗钱法》宣传手册,开始进行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同时,支行反洗钱宣传小组对各支行开展反洗钱法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抽查。

__农商行相关领导给予我行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大力支持和关怀,在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期间通过多次指导我们工作,20__年11月19日我支行风险管理部人员和

行营业部反洗钱宣传小组在户外举行了一场大型的反洗钱宣传活动,本次户外反洗钱宣传活动主要是向镇附近街区居民进行一次反洗钱教育宣传,加强居民反洗钱意识,普及反洗钱基础知识。重点面向公众宣传反洗钱基础知识、公民反洗钱义务、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打击洗钱犯罪活动、商业银行合规经营与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意义等。

工作人员分批在人流量大的街区派发宣传资料,形成宣传辐射效应。宣传当天,相关领导亲临我行营业部宣传现场,和营业部宣传小组人员一起在营业部营业场所公共区域发放《反洗钱法》宣传手册,向过往公众宣传反洗钱知识,使广大群众了解洗钱的危害,呼吁社会公众自觉加入到反洗钱行列,活动中为过往群众提供咨询150人次,发放反洗钱宣传手册260册,其他宣传资料420张。

在宣传月活动中,我行各支行都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支行长为组长的反洗钱宣传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县二级支行、营业部、分理处内勤负责人参加的反洗钱宣传动员学习会,会上科长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相关《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个人存款实名制规定》《反洗钱知识问答》《反洗钱手册》等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学习了《中国反洗钱犯罪案例剖析》中的典型案例,和一线基层业务负责人探讨了在工作中怎样早发现、识别涉嫌反洗钱的情况。

在反洗钱法宣传月开展过程中,我行各支行积极动员一切可以动用的人力,利用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全力进行反洗钱法的宣传。如我行

行利用优越的地理位置,利用农村村民农闲赶集的时间,在支行门前摆放反洗钱宣传台,为过往村民提供反洗钱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认真向公众解答洗钱的概念,反洗钱的作用及意义,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时客户需要提供的身份证明,以及银行依法保护客户个人隐私的义务,使客户和公众了解参与反洗钱的意义和社会职责;在营业网点设立“反洗钱宣传咨询专柜”,结合当地农业特色,近期农业购销现金业务频繁的特点,及时向广大社区居民进行宣传,提高客户和社会公众反洗钱意识;有些支行不但在营业网点外进行宣传,而且还在营业网点公共区域开展宣传。如我行营业部、支行等都在营业网点公共区域布置宣传台,向来行办理业务人员进行宣传;支行根据本行客户特点,以个体经营者、企业单位人员为主要宣传对象,走进企业和社区进行宣传,提高广大企业从业人员和普通市民的反洗钱意识,同时利用上门营销这一工作特征,积极向客户单位员工宣传反洗钱法。

反洗钱总结篇3

洗钱的概念

不同的国家、组织对洗钱有不同的定义。洗钱的正式概念最早出现在1988年12月19日《联合国反对非法交易麻醉药品和精神病药物公约》里,该公约对洗钱定义为:“为隐瞒或掩饰因制造、贩卖、运输任何麻醉药品或精神药物所得之非法财产来源、性质、所在,而将该财产转换或转移者。”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作为全球性的反洗钱国际组织,将洗钱定义为:“凡隐匿或掩饰因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的真实性质、来源、地点、流向及转移,或协助任何与非法活动有关系之人规避应负责任者,均属洗钱行为。”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从金融角度将洗钱定义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可能无意间被利用为犯罪资金的转移或存储中介。犯罪分子及其同伙利用金融系统将资金从一个账户向另一账户作支付和转移,以掩盖款项的真实来源和受益所有权关系;或者利用金融系统提供的安全保管服务存放款项。此即常言之洗钱。”尽管不同的组织对洗钱有不同的定义,但洗钱实质上可归纳为将非法收入合法化的过程。不同的组织对洗钱定义的差异主要是因其对“非法收入”和“洗钱的手段”规定不同而产生的。

虽然各国对洗钱的定义有所不同,但洗钱一般包括以下三个阶段:一是放置,即通过初加工把非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混合;二是离析,即通过复杂的金融操作进行再加工,模糊非法收入的来龙去脉;最后是归并,即将洗白了的非法收入转移至个人或合法组织的名下。

洗钱在我国的主要特点

与国外相比,洗钱在我国的主要特点表现为:

1.职务犯罪是洗钱罪的重要基础犯罪之一。

洗钱是将非法收入合法化的过程,洗钱罪是涉嫌洗钱行为的犯罪。洗钱涉及两个过程:一是获取非法收入,二是将非法收入变成合法收入。其中,获取非法收入所犯的罪行是上游犯罪,称为基础犯罪。虽然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洗钱罪的基础犯罪只有毒品、走私、恐怖和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四种,但从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来看,一切能产生收益的犯罪都应规定为洗钱罪的基础犯罪。

一些公职人员贪污受贿后,自己“下海”或通过亲属“下海”成立公司,或与勾结,将非法收入转成企业账户上的“合法”收入,实现对“脏钱”的清洗。据对广西成克杰贪污案件的报道,成克杰就是通过香港的渠道洗钱,实现对4100万元财产的非法侵占。

2.存取、搬运和藏匿大额现钞是洗钱的重要渠道。

经手大额现金是洗钱犯罪的一个突出特征。对犯罪分子来说,用不具有个人特殊标记、无法追索交易的现金漂洗非法所得,在实现财富占有的同时能掩盖犯罪痕迹,不失为洗钱的便利渠道。在国外,现金的使用受到严格的限制,如在美国,大面额现钞基本不在国内的零售渠道流通,涉及大额交易的大件购买或大额消费多采用信用卡结算。在我国,虽然人民银行大力推广以“三票一卡”为主的银行结算方式,但现阶段,现金结算还是个人之间使用最多并乐于接受的结算方式。而且,我国的结算制度主要是针对现金支取,现金收存几乎不受限制。储蓄存款实名制的实施虽然对犯罪分子有一定威慑作用,但是,由于个人使用现金所受限制极少,从而使得存取、搬运和藏匿大额现钞成了洗钱的重要渠道之一。

3.洗钱有愈演愈烈之势。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报告,全球的“黑钱”经过慢慢累积,至今已达1兆亿美元,且每年还以1000亿美元的速度增加。报告显示,全世界每年洗钱金额已高达4000亿美元,相当于全球贸易总额的8%,占全球国民生产总值的2%。

我国洗钱的繁衍与国际相比,也存在愈演愈烈之势,其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缺乏健全的反洗钱机制。为了打击洗钱犯罪,国际尤其是发达国家纷纷建立了反洗钱和机构,而家在这方面刚刚起步。并且;发展中国家一般由于发展的需要急需外资,对外国资本投入限制较松,洗钱分子为了规避法律,有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洗钱行为的倾向。有关资料显示,洗钱行为正在向中国、菲律宾、缅甸等对交易控制较松的国家转移。我国尚未加入任何反洗钱的国际或区域性组织,也没建立独立的反洗钱机构,且对外资投入采取了较为宽松的政策,这几个方面的合力给洗钱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是外汇管制的逐步放开为洗钱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以前,我国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跨境的洗钱活动受到一定的限制,表现尚不明显。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金融领域必将全面开放。而在外汇管制放开、资本流动自由化的环境下,各种违法犯罪资金的洗钱活动会活跃起来,有可能扰乱我国金融市场,甚至可能带来毁灭性的风险。

4.通过银行的支付结算体系洗钱是洗钱在我国的发展趋势。

现实生活中,大量的现金使用不仅带来较大的流通成本,而且还担负着较高的风险。更多地使用票据结算和转账结算是结算发展的趋势。我国目前间除小额零星收支采用现金结算外,其他一律采用票据和转账结算。随着个人支票的推广使用以及社会整体信用水平的提高,现金结算将会逐渐减少。中国人民银行2001年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就更加严格地限制了现金的使用,银行支付结算将成为社会资金流动的主要渠道。另一方面,贩毒、走私等犯罪收入一般表现为现金,在现金的使用愈来愈受限制的将来,通过银行的支付结算系统短期内转移巨额资金并使之从形式上合法化,无疑是洗钱分子的首要选择。这就是说,通过银行的支付结算进行洗钱是洗钱在我国的发展趋势。反洗钱的国际实践也表明,金融系统是洗钱犯罪分子利用的主要通道。

洗钱对我国的主要危害

洗钱不仅破坏我国的金融体系,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还会对我国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的破坏作用。

1.动摇社会信用,为金融危机埋下祸根。

反洗钱经验表明,通过金融系统洗钱是犯罪分子惯常使用的伎俩。当一家银行被发现被洗钱分子利用时,消息的公布会使公众对该银行甚至整个银行系统的信用产生质疑,动摇银行的信用基础。而商业银行作为自主经营的企业,信用是其重要的“生命线”。另外,由于洗钱活动的资金转移完全脱离了一般的商品劳务交易的特点,其资金转移完全受洗钱的需求所制约,因此,资金的流动毫无可循,洗钱很可能成为金融危机的导火索。如国际商业信贷银行(BCCI)被关闭,其广泛地参与洗钱活动就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2.巧取豪夺,使社会财富大量流失境外。

美国的非法收入经过清洗之后,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汇集在美国境内。而我国的非法资金经过清洗之后,有相当一部分单向流向境外。国际上资本外逃的最普遍方式是贸易顺差加资本净流入与外汇储备总额增加值之差。而在我国,这一差值常常被理解为误差或遗漏。我国的资金严重匮乏,大量的资金外逃给我国的经济建设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我国,贪污腐败和洗钱有着密切的关联。从一些已经暴露出的案例来看,腐败分子侵吞社会财富的途径为:把贪污腐败得来的钱转移至境外,再利用我国对外资的优惠政策,以外商的身份回国投资。这样,形成一个权力与金钱互相依存的、里应外合的洗钱链,从而实现对国家和社会财富的赤裸裸的循环侵占。

3.包容、袒护和怂恿刑事犯罪,破坏社会稳定。

如果洗钱过程非常顺利,将会进一步刺激犯罪分子的犯罪欲望,为犯罪分子的下一次犯罪提供资金支持,这样就容易形成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从而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安定因素,扰乱社会秩序。

我国反洗钱的对策

由于洗钱的巨大危害性及在我国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我国宜尽早采取对策,以应对各种洗钱活动。

1.完善反洗钱制度。

我国尚无专门的反洗钱法,有关反洗钱的法律制度散见于各法规和规章中,如2000年4月国务院颁布的《个人存款实名制规定》要求个人在机构开立储蓄存款账户时必须使用其法定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制度》规定大额提现采取预约、登记和备案制度;人民银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居留1年以上的个人,短期出国留学、访问人员,中国境内的法人机构和外国驻华机构与非中国居民、机构之间发生的收支交易,均应向国家外汇管理机关申报。

一方面由于反洗钱法律的制定可能与我国《商业银行法》中有关为客户保密的条款相冲突,另一方面由于国际金融的一体化,跨国的洗钱活动日益猖獗,反洗钱的实施可能涉及到各国的司法协助。因此,提升反洗钱的法律层次,建立专门的反洗钱法有助于反洗钱的贯彻实施。

2.建立独立的反洗钱机构,下设金融情报中心,直接对反洗钱机构负责。

我国目前反洗钱的工作机制实行的是公安部牵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会议议定事项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范围内实施,不单设办事机构。由于反洗钱工作涉及多个部门,任务比较繁杂,为切实加强统一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形成一致的对外策略、口径和合力,并借鉴国外成功的反洗钱经验,建立独立的反洗钱机构很有必要。

在独立的反洗钱机构下设金融情报中心,直接对反洗钱机构负责。反洗钱机构的主要职责为:提出完善反洗钱立法和司法工作的建议,向政府提出反洗钱斗争的方针、政策建议,部署和协调处理全局性的反洗钱斗争,参与国际反洗钱工作等。金融情报中心的主要职责为:收集、汇总、和甄别金融信息,监督有法定报告义务的机构和人员遵守法律规定,向相关执法部门报告可疑支付交易,向反洗钱机构提供反洗钱对策建议,执行反洗钱政策并协调反洗钱政策的实施,负责反洗钱的对外数据交流等。

3.尽快加入反洗钱的国际组织,争取在反洗钱领域占据主动地位。

反洗钱总结篇4

关键词:基层央行;反洗钱;困境;路径;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31(2009)05-0055-04

洗钱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它不仅危及一国的金融安全,而且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全球每年非法洗钱的数额约占世界各国GDP总和的5%,达1.8万亿美元,且每年以1000亿美元的速度递增。[1]而每年发生在我国境内的洗钱规模则在3000亿至4000亿元之间。在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融合加深,经济环境发生新的变化的形势下,加强反洗钱工作,有利于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维护社会公正和市场竞争,打击腐败等经济犯罪,营造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因此,对于作为反洗钱监管部门的央行来说,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国的反洗钱工作,加强对基层央行反洗钱监管工作的研究,探讨基层央行反洗钱监管工作困境和相应的突破路径,显得尤为必要。

一、基层央行反洗钱监管困境

目前,我国的反洗钱监管体系日趋完善,已搭建起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和行政调查三个框架的监管监测体系,能够全面评估各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合规情况以及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行为。但由于反洗钱工作涉及面广,面临的形势错综复杂,各项制度又是初步建立,在实际工作的开展中,基层央行的反洗钱监管工作在制度和现实层面都存在一些困境。

(一)制度困境

1.部分反洗钱法律条文缺乏司法解释,基层央行执行中存在一定困惑。一是在行政处罚方面。《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金融机构有符合该条规定的七种行为之一,而且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该条列出了七种应处罚的行为,但如何判断情节严重,并以上为处罚依据未有详细的规定与解释。二是在行政调查方面。《反洗钱法》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洗钱活动,有权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对没有调查权的地市和县市级人民银行来说,在履行反洗钱职责过程中有义务接受群众的举报,但如何证实举报信息的可信度?是不管可信度大小都向人民银行省会中心支行或分行移交,还是先行调查,觉得特别可疑后才移交?前者没有鉴别,人民银行省会中心支行或分行据此开展调查可能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工作实效;若为后者,地市和县市级人民银行没有调查权又如何进行调查分析?对此,反洗钱法律法规并未明确。

2.跨区域反洗钱调查程序存在时效性约束,有待完善。目前跨区域的调查程序是:人民银行省会中心支行或分行向总行提出协助调查申请,总行批准后将协助调查申请转到异地人民银行,异地人民银行再据此开展工作。这种程序的优点是具有权威性,有总行的督促能使异地人民银行更好地予以协查配合,缺点是程序复杂、时效性差。案件调查对时效性的要求较高,很多调查都希望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关协查的资料,而人民银行总行对协查申请的批准有一个时限,若批准时限较长将直接影响到调查的效果。

3.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不够顺畅,影响工作效率。一方面,反洗钱行政调查要涉及很多的单位和部门,尤其是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目前虽然人民银行与这些单位有“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但平时的运转并不是很顺畅,如基层央行向公安报送的案件中,公安由于各种原因立案率不高,这给基层央行的反洗钱工作带来很大的影响。另一方面,反洗钱案件调查也经常需要借助支付结算系统、征信管理系统等人民银行内部的管理系统,但受制于各种原因,目前反洗钱尚未与这些系统进行联网,直接影响了基层央行反洗钱工作开展的效率。协调机制运行不畅,将很大程度上牵制基层央行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4.反洗钱监管体系存在风险漏洞,有待进一步整合完善。我国金融行业实行“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体制,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管银行、证券期货和保险类金融机构日常的监管,人民银行负责所有金融机构反洗钱方面的监管,由于反洗钱工作与金融机构的其它风险合规工作有着紧密的联系,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有效监管必须与其它风险合规工作相结合,鉴于权限所限,基层央行在反洗钱工作中对金融业的监管难免出现漏洞。

(二)现实困境

1.反洗钱社会基础和政策环境滞后,制约了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首先,公众没有充分认识到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社会参与反洗钱的良好环境尚未形成。由于洗钱犯罪缺乏可识别的受害者,一般难以引起人们的注意,加上反洗钱举报带有很大的危险性,使得社会公众参与反洗钱的积极性不高。其次,由于消费习惯、社会信用状况等因素,公众依然偏好现金结算方式,为正确识别洗钱活动设置了障碍,给利用现金进行洗钱的活动留下了可乘之机。再次,部分财政、金融等政策的滞后甚至缺失成为反洗钱的障碍。近年来地下钱庄的洗钱行为增多,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反洗钱与金融改革没有同步进行而造成的。最后,由于个人及企业的外汇需求受国家有关政策的限制,而地下钱庄换汇和转款手续相对简单、快捷且费用较低,不少企业和个人成为地下钱庄的主要客户和供汇群体,导致地下钱庄洗钱犯罪活动屡打不绝。[2]

2.金融机构有效地识别客户身份存在一定困难,反洗钱监管实效受到影响。在日常反洗钱工作的开展中,金融机构在核实客户身份证件的真伪上遇到较大的困难,使基层央行的反洗钱监管实效受到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有效身份证件种类繁多,而且大部分未公开防伪标准,金融机构一线员工辨别难度很大。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多达11种,但仅有居民身份证有公开的防伪标准,其他的都未公开或未完全公开,金融机构一线员工难以辨别。二是证件鉴别渠道较为单一。除居民身份证可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核实外,其余证件的甄别只能到发证机关进行核实,在实际操作中带来很大的困难。如目前利用虚假士兵证开立个人借记卡账户的情况时有发生,对于士兵证的真伪辨别,就给金融机构的一线员工带来很大的困难。

3.基层央行反洗钱专业人员不足,反洗钱手段较为落后。一方面,反洗钱工作需要一批具有专业反洗钱人员,对各种洗钱行为有较深入的了解,能对可疑交易数据进行精准分析和判断,而当前央行反洗钱工作呈现一种自上而下的组织模式,越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基层越缺乏,直接导致基层央行因缺少专业人才难以有效开展工作。同时,由于反洗钱范围的广泛性,基层央行反洗钱人员也需具备证券、保险等方面的金融知识和对先进金融科技的跟踪掌握能力,对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要有全面的了解,熟悉各类金融业务,特别是各种交易行为和流程,这对基层央行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现行反洗钱手段不能适应反洗钱工作需要。目前,基层央行的反洗钱手段较为缺乏,面对金融机构日益采用的电子交易难以进行有效监管,而且具体操作起来也只能采用手工方式进行统计、搜集、检查,工作量大且效率低,监管的时间跨度和检查面也较狭小,时效性较差,难以有效防范洗钱行为。[3]

4.非现场监管项目填报存在理解差异,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我国的非现场监管工作已经开展六个季度了,但是部分金融机构还是对非现场监管报表中的项目填报有认识上的偏差,如在“重新识别客户”表中,对于“行为异常”下“其中查实的”一栏,部分金融机构反映不明白其查实数目应是查实为“行为异常数”还是“所查实过的数”。此外,对于“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情况统计表”中“新客户”数量的统计,有些保险公司按《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达到识别标准的才统计,而有些保险公司则统计所有新发生业务的客户,从而导致数据填报不准确。

二、基层央行反洗钱监管困境突破的路径选择

(一)突破制度困境的路径选择

1.完善反洗钱法律法规,实行调查人员的派驻制。首先,针对基层央行在反洗钱日常监管过程中存在的困惑,人民银行可建议全国人大或最高法院尽快出台关于《反洗钱法》的司法解释,彻底解决行政处罚和行政调查中存在的法律理解问题。其次,针对地市级及以下人民银行没有调查权的问题,人民银行可探索建立一支专业的反洗钱调查队伍,在地市中心支行实行派驻制,每个中心支行选拔两名以上懂金融、熟悉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人员作为省会中支或分行的派驻人员,负责反洗钱的调查工作。

2.完善跨区域的调查机制,简化协查程序。跨区域调查机制的建立可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由人民银行总行负责组织全国性和涉外的反洗钱调查,并协调跨省际的调查。人民银行各分支行需要跨省协查的,可由省会中支或分行相互直接请求办理,并同时将请求协查情况报总行备案,便于总行及时掌握和协调。

3.充分发挥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化与公安部门在线索核查上的合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基层央行应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工商、海关等与反洗钱工作密切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并建立定期情报和案件会商机制,共同研究反洗钱战略,磋商反洗钱工作的重大问题,形成强有力的部门分工合作的反洗钱机制。二是加强与公安部门在线索核查上的合作。人民银行与公安部门可成立反洗钱联合调查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可疑交易线索联合进行分析,确定调查的方向和要求,有重点地对可疑交易线索进行调查,确定公安部门提前介入线索调查的时机,并通过及时有效地行政调查获取涉嫌洗钱犯罪的证据,便于公安部门及时立案,防止洗钱资金及犯罪嫌疑人的转移或逃脱。

4.完善基层央行反洗钱监管体系,加大反洗钱监管工作力度。一是加强与地方银监、证监和保监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各自的权限内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或其相关工作的监管,有效堵塞监管漏洞。二是健全基层央行反洗钱监管体系。根据反洗钱工作的需要和特点,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建立事中控制与事后监督相结合的防范体系,制定健全的执法检查制度,有效提升反洗钱监管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大反洗钱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工作力度。基层央行应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树立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认真开展反洗钱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确保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屡查屡犯的金融机构,要依法查实取证,按照《反洗钱法》从严处罚,切实推动金融机构做好反洗钱工作。

(二)突破现实困境的路径选择

1.营造良好的反洗钱社会和政策环境,规范民间融资。首先,要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打击洗钱的良好氛围。反洗钱离不开社会公众的参与和支持,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必须提高全社会的反洗钱意识,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洗钱线索。其次,应加快金融改革,规范民间融资。金融监管部门应通过多种途径充分满足民间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进入各种所有制商业银行或组建民营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要面向市场,满足民间资本的投资需求和金融服务需求,从而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再次,应建立与金融机构反洗钱制度相衔接的政策体系。针对某些财政、金融等政策的滞后甚至缺失的问题,结合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经济发展的新特点、新变化进行系统的修改和完善。[4]

2.创建统一的客户信息管理服务中心,提高客户身份识别的有效性。具体可由人民银行牵头,协调反洗钱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个人身份联网核查系统、账户管理系统、征信管理系统、工商登记管理系统、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系统、税收征管系统等进行资源整合,实时互联,建立统一的客户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实现基本信息资源共享,并持续、及时地更新有关信息。同时,建立反洗钱“黑名单”系统,收录联合国安全委员会、国际反洗钱组织以及我国的名单、高风险人员名单、高风险机构名单和高管政要名单等,并按规定授权给各反洗钱义务主体查询,以有效解决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信息核对方面的问题。

3.加大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提高基层央行反洗钱监管水平。一是要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基层央行内部管理资源,选拔一批既懂金融、管理又懂法律、计算机、外语的人才充实到反洗钱队伍,建立定期业务培训和人才交流机制,提高基层央行反洗钱监管人员工作水平;二是对于目前的反洗钱从业人员,不仅要加强反洗钱法规、业务操作方面的培训,而且还应紧盯网络前沿技术,增加电子支付、计算机、英语等方面的培训,以实现对可疑交易数据的精辟分析和准确判断;三是要适时引进先进的管理手段,配备先进的技术设备,完善反洗钱软硬件设施;四是要通过加强内控建设推进管理创新,规范基层央行反洗钱工作流程,提高基层央行工作科学性。[5]

4.分行业设立非现场监管报表,细化报表各项目的填报说明。由于目前的非现场监管报表是统一的格式,未区分银行业、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的不同行业特点,这样设计报表固然方便于我们统一的分析和汇总,但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并不能在该表上得到完整的体现,而且统一报表下的部分填报项目不同行业会有不同的理解,导致数据填报的不准确,影响非现场监管的实际效果。因此,建议人民银行总行按照银行业、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的不同行业特点,分别设计非现场监管报表,同时对报表的每一个项目进行详细地填报说明,从而有效解决项目理解和填报上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郑申.反洗钱主动出击反客为主[N].金融时报,2007-06-13.

[2][4]山东省金融学会秘书处.采取积极措施应对金融业反洗钱的制度困境和现实难题――“反洗钱:金融业的风险防范与社会责任”学术研讨会综述[J].济南金融,2007,(5).

反洗钱总结篇5

一、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银行机构缺乏开展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有很大一部分公民都觉得反洗钱工作是各银行机构的责任,缺乏反洗钱意识,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金融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有很多银行机构担心反洗钱工作会影响自己银行的经济效益,从而对我国反洗钱工作的号召充耳不闻,或者只是走走过场,一点力度也没有,更不用说效果。如果是这种心态下,主动询问客户的个人信息都十分有难度,更不用说对客户进行深入调查,严重缺乏开展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流于形式

由于担心对自身企业的经济利润造成损害,当银行管理者或者国家机构了反洗钱工作信息时,有很多基层商业银行都是应付了事,并没有真心实意地参与到工作中来,对于客户信息资料不仅不全面,甚至还有虚假的,导致自反洗钱工作开展以来至今,银行总部一份有问题的交易报告信息也没有收到。

3.反洗钱工作人员不足,组织机构形同虚设

在国家的大力号召下,大部分基层商业银行都不得不参与进来,设立了反洗钱机构,但是事实证明这只是为了应付差事,走个过场,做给别人看的,反洗钱机构里面的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银行人员客串的,对于反洗钱工作的详细情况一问三不知,再加上平时繁重的工作负担,也没有更多精力去对反洗钱知识进行学习,严总阻碍了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4.反洗钱职能部门独立性不强

有很多基层银行是不存在专业的反洗钱部门机构的,甚至人民银行也不例外,所谓的反洗钱工作小组只是一个挂了一个招牌,连独立的办公环境都没有,很多都是挂在会计,或者营业部门。但现实是,反洗钱工作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不受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而且各部门之间关系十分紧密,各个部门、各项业务都必须要配合反洗钱工作的进度,仅仅只凭一个部门是不可能完成这一系列的工作的。

二、应对措施

1.提高认识,增强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的自觉性

各金融机构都要明白,洗钱是一项危害社会安定和谐,危害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我们必须要时刻谨记以维护国家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为首要任务,以维护金融行业的安全为己任,对于洗钱活动的危害有清楚的了解,正确处理反洗钱与业务发展的关系,断绝洗钱犯罪分子的后路。

2.健全机构,加强培训,造就一支专业化的反洗钱工作队伍

要想将反洗钱工作做好,必须具备熟练的业务能力,以及十分强的分析能力,所以,在反洗钱工作的工程中,必须有专业的反洗钱工作人员参与进来,不能只依靠临时的银行前台人员,相关的工作岗位和部门也要尽快建立完善,保证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此同时,也要重视对相关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保证所有的反洗钱工作人员都能够熟充分掌握与反洗钱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并能够在工作过程中熟练运用,定期开展培训班,使工作人员对于自己的责任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从而增强自律意识,提高业务能力,使银行机构的整体工作能力和效率得到提升。

3.完善检测手段

各人民银行的首要任务就是支付交易监测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对一系列有助于反洗钱工作开展的设施设备建设。在工作过程中,检测系统是一个十分有效的途径,不仅检测结果清晰准确,而且对于一些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信息都能够及时检测并报告出来,使得反洗钱工作开展得更加方便,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4.加强现金管理,大力推动转账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