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解决办法(收集5篇)
安全隐患解决办法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稳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是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三、对象和范围
区域范围内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开发区实际重点针对建筑施工、冶金、机械制造等生产经营企业。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域、本行业特点,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向社会,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8年全年):对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要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建立事故隐患库。
(三)隐患整改阶段(2008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要逐级上报,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督查验收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11月底前,认真做好准备迎接市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检查和督导,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员工,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创新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
安全隐患解决办法篇2
但是,我区仍有些单位和场所,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改变性质、投入施工、使用,一些单位从业人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消防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管理混乱,部分场所消防设施不完整或损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存在着严重的火灾隐患。为持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市新光影剧院、市群众艺术馆等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自即日起限期4个月内整改完毕。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等消防法律法规为指针,以确保全区的消防安全为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依法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集中消除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确保我区火情安定稳定,为“以港兴区、工业强市”建设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年5月日至9月20日。
三、治理对象
第五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见附件)。
四、领导小组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公安、监察、安监、建设、文体、教育、卫生、工商、消防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五、方法步骤
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联合整治、分类处理、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辖区政府负总责、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安监和公安消防部门依法督促指导”的办法,按组织部署、集中治理、检查总结、督查验收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日至6月10日)
组织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以及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召开专题会议,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确定各单位整改工作的责任督促部门,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集中治理(6月10日至8月31日)
1、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疑难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方案的论证,为火灾隐患的认定和整改及时提供技术支持。
2、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按照自身隐患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由各地消防部门进行审核把关,遇有疑难问题,由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依据审核或论证同意的整改措施和方案进行整改。
4、根据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三)检查总结(9月1日至10日)
1、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集中治理阶段的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方案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
2、组织当地主要媒体对存在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其他严重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单位予以通报曝光。
3、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改。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及时书面报请区政府依法决定。
4、撰写专题报告,认真总结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原因,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逐家认真剖析,提出具体对策,确保安全。
(四)督察验收(9月11日至20日)
1、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督查验收,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对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政府及其部门主要领导予以行政处分。
3、做好准备工作,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是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在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对火灾隐患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保障公众消防安全知情权,推进火灾隐患整治活动取得成效的必要手段,是新形势下加强消防工作现实斗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从我区这2家单位来看,重大火灾隐患多发生在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对公共消防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因此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平安,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重点,以整改火灾隐患为目标,加强对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明确责任,扎实整改。根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及其工作职责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此次整治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制。相关镇(街道)分管领导作为本辖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督办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落实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问题,跟踪问效。二是严格履行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监督执法责任。区公安、工商、建设、文化、安监、消防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治。区公安部门要严格依法查处逾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单位;区工商、建设、文化、安监等部门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和投入使用形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依法予以查封、取缔、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执照。同时要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建立防范重大火灾隐患的长效管理机制。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联合检查督查等制度,完善对火灾隐患的防控体系,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建立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示机制;二是建立重大火灾隐患举报机制;三是建立政府对行政区域内重大火灾隐患的挂牌督办机制;四是建立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度;五是建立对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机制,提升辖区的消防安全水平。
安全隐患解决办法篇3
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多发的势头,防范较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街道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消除隐患就是保护生命”的观念,深入开展以“生命工程”为载体的专项治理行动,着力深化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为街道经济“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三、排查治理对象
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危化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船舶修造)、建筑施工、冷冻制冰、电力等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和设施;农机、水利等单位;医院、学校、宗教、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四、工作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一)农机、水利由李欠方副组长组织实施。
(二)宗教场所由叶秋娟副组长组织实施。
(三)烟花爆竹、文化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由陈永斌副组长组织实施。
(四)建筑、道路交通由应普才副组长组织实施。
(五)医院、学校、文化娱乐场所由洪昌直副组长组织实施。
(六)危化企业、冷冻制冰、电力、船舶、机械制造由虞哲贤副组长组织实施。
五、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有主要负责人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动员全体员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全面排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对本单位重点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确保做到动态管理。
2、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隐患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3、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监控和整改。对一般隐患应做到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下一季度3日前向街道安监中队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上报至街道安监中队和主管部门。
(二)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责任
街道各相关部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指导主体。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切实组织、监督、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街道安委会要结合责任制考核工作,认真查找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整改,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及时加强沟通和联系,建立和完善“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安全管理体系;同时,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街道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领导、协调、信息报送、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齐抓共管、攻坚克难、形成合力。
3、街道安委会严格落实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制度,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加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和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档案。
(三)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改督办力度
街道安委会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一般隐患;对重大隐患应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治理目标、治理经费、治理机构、治理时间、安全措施“五落实”,加强对隐患整改的过程监管,实行跟踪问效、问责,并根据情况责令企业全部或局部停产进行整改;对整改无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区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规定上报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以及未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生产经营单位的督促检查,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给予处理。
街道安委会要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记录规模上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五落实”和整改销号情况;完善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台帐建设。街道要建立公共设施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加大投入,督促相关主管部门落实隐患治理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打“三非”、反“三违”工作力度
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三非”行为,对发现的“三非”行为,必须立即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督促和引导企业开展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消除事故隐患滋生根源。对存在“三违”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责令其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五)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安全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事故隐患;要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认定、验收标准,建立隐患登记和销号制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深化、取得实效。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4月)。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基础上,街道各有关部门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排查、再治理。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5月至10月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进行隐患排查。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并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和建档。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全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排出整治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治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隐患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督察验收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
街道安委会应组织由安全监管和其他有关部门参加的督察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等。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办事处成立主任任组长的“*街道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街道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及时研究和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按照职责分工,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每一项工作落实到村居、社区,分解到各行业直属部门,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街道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集中攻坚整改,着力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强化行政许可,严格依法监管,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要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与建立和完善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结合起来,夯实街道、村居两级安全管理基础。要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积极推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评估分级分类管理,切实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
安全隐患解决办法篇4
【关键词】安全隐患;护理管理;分层管理
【中图分类号】R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5-0880-02
医院护理工作中存在诸多安全因素,护理安全直接关系着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也关系着患者及医护人员的安全。为维持医院医疗工作的正常秩序,维护患者及医护人员的安全,我院于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期间,在护理管理中介入安全分层管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流程,规范安全管理机制等,取得了满意的效果。现总结报道如下:
1一般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与研究方法
于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期间,在我院全院范围内实施护理安全分层管理,收集并统计安全隐患事故,并进行归类和分级。
1.2安全分层管理办法
1.2.1组建安全分级管理机构
组建一各由临床科室、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安全管理委员会所组成的护理安全分级管理机构,并下设办公室,由专职人员进行护理安全隐患的信息搜集、整理、汇报、反馈以及跟踪检查。并制定医疗安全质量考核标准,编制医疗风险方案以及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
1.2.2明确安全分层管理职责
由各科室的一线人员对岗位安全隐患排查卡的内容进行核对,并作岗位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由各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每天对科室隐患排查卡的内容进行核查,全面排查科室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反馈。由职能部门对隐患进行收集整理,以书面形式通知隐患排查整改,由医院主管领导对隐患排查表内容进行排查。
1.2.3安全隐患的归类分级和分层管理
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安全隐患分类,主要内容为:医疗、护理、设备、药剂、后勤、消防、电梯、运输以及其他。分级:A级:医院无法解决,需由集团公司协助解决和整改;B级:医院住院领导无法解决,需由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整改;C级:职能科室无法解决,需由主管领导负责组织整改;D级:各科室无法解决,需由职能部门负责解决;E级:科室可现场整改。
1.2.4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
充分利用护理安全隐患排查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包括人员、设备、药品和环境4方面。药品及设备排查主要是:药品及设备的数量、规格、标识、质量的检查。特殊药物及设备应放置在规定位置,由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或维护。人员及技术安全隐患排查主要是检查人员到岗情况、核心制度及工作流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病区环境、临床护理操作水平等。同时,还应加强日常安全隐患的排查,检查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以及消防器材和设备的完备情况。此外,各科室的负责人应每天对科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同时根据安全隐患分级标准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级,并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或者层层上报,尽量将问题当日解决。并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对于重大问题,应积极组织讨论和分析,以及时得出有效的解决对策。
1.2.5安全管理流程的运行
由病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台账进行上报,或者由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定期督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分析安全隐患的具体性质、级别,并据此启动安全预警机制,进行安全干预。
2结果
2012年3月-2013年3月期间,我院上报安全隐患时间230起,其中,0起A级,8起B级,1起C级,79起D级,142起E级。C、D、E级隐患均解决,3起B级隐患限期整改。
3讨论
医院护理工作中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安全事故的诱发因素主要可以分为两类,即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外部因素包括团队因素、组织因素、患者因素及环境因素,而内部因素主要指人员自身因素。其中,环境因素可分为人文环境和物理环境,医院内的物理环境主要是指医院建筑、病房条件、硬件设施、各类器械以及后勤供应等,而人文环境则主要是指医院的医护服务理念以及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等。医院物理环境直接影响着安全管理的质量,如院内环境嘈杂、拥挤等容易导致管理混乱,进而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同时,患者自身因素也是导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应充分尊重患者的权利,并积极与患者沟通交流,耐心倾听患者的主诉,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从而有效地避免或者减少不良医疗事件的发生。医院人员流动大,管理范围广,影响因素众多,护理安全质量管理难度大。实施安全分层管理,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安全隐患排查和管理,可有效增加医护人员实施安全隐患控制的主动意识以及危机意识,并通过不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可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以便将安全事故避免在发生前。
实施安全隐患分层管理,并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和特点等逐层解决和控制,确保流程的科学合理性。在安全分层管理中,实施责任追究制,并明确分工和各岗位的责任,避免因责任不明晰而导致纠纷。同时,还可有效缓解临床一线护理管理压力,通过科室自行排查,并及时解决或上报,能够更好地防止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医院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医院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在所有科室功能的基础之上,全面提高医院的安全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每一个科室的功能。因此,在院内倡导良性的安全管理文化,并增强各科室的分工合作意识,是护理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实施的保障,是维护医院医疗工作秩序的关键,同时也是确保患者安全的前提。
参考文献:
[1]廖全全,邹红梅,王从华等.组长负责制分层管理模式在急诊护理管理中的应用效果评价[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9,25(7):1-4.
[2]王东禹,李佳慧,姜楠等.护理人员的分层管理与护理管理质量之问的关系分析[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11,27(14):66-67.
[3]于晓初.探索护士分层管理提升护理管理科学化水平[J].中国医院,2012,16(5):9-11.
安全隐患解决办法篇5
一、组织领导
县委常委、副县长赵泽琼任组长,县政府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公安局副局长董金虎任副组长,县消防平安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消防大队大队长刘占发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
二、整治范围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汽车加油加气站(点)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等易燃易爆单位;
(三)建工程和施工工地;
(四)高层、地下建筑;
(五)文物古建筑、风景名胜区等旅游景点;
(六)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七)九小”场所及其他隐患突出的单位或场所。
三、整治措施
严格执法,治理工作中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高压态势,依照“十条刚性措施”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一)未经消防平安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依照《消防法》第五十八条。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平安的予以查封。
(二)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平安入口和消防车道。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经营管理人员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处五日以下拘留。
(三)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四)存在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经营管理人员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处五日以下拘留。
(五)违法使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资料的责令撤除。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对直接负责的经营管理人员处五日以下拘留,不能保证消防平安的予以查封。
(六)违法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或者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人员密集场所的依照《消防法》第六十二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七)违法使用明火、违反禁令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消防法》第六十三条。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八)违反规定设置员工宿舍、留宿人员的立即清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经营管理人员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处五日以下拘留。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九)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装置、使用及线路的设计、铺设、维护不符合消防平安技术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十)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依法提请当地政府予以挂牌督办。
四、工作方法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一)层层发动。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落实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即:组织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设施建设责任、检查考评责任。要结合外地实际。明确排查整治的重点和要求,通过召开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要坚决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火灾隐患排查责任制,把工作任务和责任切实落实到各级政府各部门、落实到每个社会单位、落实到每个环节。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二)单位自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平安主体责任。广泛开展达标建设。各级消防平安重点单位要在显著位置悬挂张贴“四个能力”宣传挂图,各类小场所要悬挂张贴“一懂三会”宣传挂图。要对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通过排查,及时发现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存在问题,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三)全面排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属于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严排细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全面提升“四个能力”建设水平。乡镇政府、社区办要组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和巡防队员、保安队员对辖区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检查到位,不留死角。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四)政府督查。行动期间。对各地消防平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4月28日前,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对外地消防平安工作进行一次督导检查,要将重点集中到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火灾高危场所上来,通过实地督导、现场办公等强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火灾隐患,有效降低外地本辖区火灾风险级别。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一)提高认识。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去冬今春,县遭遇50年以来最严重旱情,风干物燥,各类致火因素显著增多,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时逢“五一”踏青旅游、人流密集高峰,全县火灾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和改善民生的高度,清醒研判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针对防火工作存在单薄环节,组织实施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二)协同防控。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通气会通报整治情况,协调解决部门配合中存在问题;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十条刚性措施”对不符合消防平安条件、严重威胁公共平安的单位和场所,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该关停的必需关停,该取缔的必需取缔。公安局要充分发挥整体合力,组织消防、治安、法制、督察等警种和公安派出所实行多警联动,联合开展行动,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三)立足实战。加强技战术训练和综合演练,提高实战能力,要按照《2011年消防平安责任状》要求,本着“利于当前,兼顾久远”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举高车、大功率消防车等特种消防车辆和抢险救援、攻坚组装备器材建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公安消防部队要合理调整一线执勤力量,确保正常执行灭火救援任务。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现火情按规定及时上报,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确保各类火灾信息及时疏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