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建议(收集5篇)
对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建议篇1
本次会议的议程全部结束,这次会议虽然时间不长,但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安排紧凑,富有成效。
上午蒲部长的讲话从服务党委中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对社区远程教育以及终端接收站点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宏观深入的分析,对2009年自治区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建设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同时对今年的几项重点工作作了明确的要求。蒲部长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对我区今后一个时期的远程教育工作,特别是社区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建设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同志们回去以后要及时向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并将讲话精神尽快传达到基层站点去,要切实把蒲部长的讲话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
下面,就开展社区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建设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我谈几点意见:
一是关于站点建设数量的问题。这次会议之前,我们已经要求各地上报了需要建设的站点数量和需要配置设备的情况,今天会上同志们也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比较充分的讨论,站点的数量原则上就以本次会议确定的统计数据为准。考虑到今年底我区将完成所有社区、农村终端接收站点建设,今后将不再进行大规模集中建设。如果还有与本次会议确定的站点建设数量有出入、需要调整的,必须于本月24日前调整完毕,对调整站点的相关情况要作出书面说明,报自治区远程教育管理中心。一定要确保今年所有的站点建设工作如期完成。
二是关于配置远程教育设备的问题。各地州市要根据本次会议确定的《建设计划》,尽快制定出本地的社区远程教育设备配置方案,要严格按照全国远程办和自治区远程办制定的技术标准开展终端接收站点建设。电视机、计算机不符合要求的要全部重新配置,其中需要置换投影机或液晶电视机的,一定要根据本地配套资金的情况尽快将置换的项目和数量确定下来,这项工作也必须在本月24日前完成,并书面报自治区远程教育管理中心。
三是关于站点建设配套资金的问题。这是我们开展终端接收站点建设工作的前提条件和基础,自治区的专项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各地州市的配套资金也必须及时跟上。各位主任回去以后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今天的会议精神,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尽快将配套资金筹措到位,5月底以前必须将全部配套资金汇入自治区远程教育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确保今年社区远程教育站点配套设备能够顺利招标、采购、安装并如期投入使用。
四是关于站点建设进度的问题。在配套资金全部到位的前提下,各地州市社区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建设工作原则上从7月份正式开始,9月底必须全部完成。站点建设工作由各地州市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规划,切实负起责任,科学安排进度,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社区终端接收站点建设。要主动与电信等部门协调沟通、密切配合,确保如期完成终端接收站点建设任务。
五是关于站点管理员、操作员培训的问题。按照我们以往的工作经验,要确保站点设备安装后能正常运转,站点建设和人员培训必须要双管齐下,培训工作最好是提前安排、先走一步。我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已经开展了多年,曾经多次举办过站点管理员、操作员的专题培训班。目前,各地远程教育管理中心也都已经具备了相应的培训条件和经验,这次自治区就不再专门举办培训班了,对站点管理员、操作员的培训由各地州市远程教育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可以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进行,同时也要结合社区终端接收站点建设进度,对站点管理员、操作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全部培训工作要力争在今年7月底以前基本完成。
六是关于社区远程教育播出内容及栏目设置的问题。这次社区终端接收站点的播放接收采取的是电信模式,IPTV数据存储中心建设、终端站点的建设和社区远程教育教学资源的播放工作由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具体负责。终端接收站点建成后需要向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提供什么样的教育内容,采取怎样的播出形式、如何合理设置栏目等,是我们必须要提前考虑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对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实际需求要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这些基础工作做好了,对于最大限度的发挥终端接收站点作用、更好地满足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居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一定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各地州市远程教育管理中心要广泛征求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可以采取下发征求意见表、座谈会等形式,把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收集上来,及时进行梳理,形成汇报材料,于5月20日前报自治区远程教育管理中心。我们将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社区远程教育教学资源的播放形式、栏目设置和播出内容进行调整和编排,使终端接收站点真正发挥作用。为配合站点建设,我们还将在新疆昆仑网上开辟社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专栏,各地州市分站也要及时设置相应的专栏以满足社区远程教育学用活动的需要。
最后,是关于“七一”展播的问题。上午蒲部长在讲话中已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里我不再重复,我只想强调一点:就是时间不等人。据我们了解,已经确定选题的地州不多。最基础的工作都没有完成,留给整体策划、案头工作、采访拍摄、编辑制作等环节的时间就非常有限了。大家一定要增强紧迫感,把“七一”展播片的制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抓紧实施,力争在6月10日前,报送第一部展播片,确保“七一”展播如期开播。
今天的会议上,同志们就《2009年自治区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建设计划》进行了座谈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在这里我代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同志们,今年的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希望大家继续发扬组工干部的优良作风,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开创自治区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新局面。
对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建议篇2
XXX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X
2019年6月10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暨对口联系单位座谈会,主要目的就是加强纵向沟通、横向联系、互相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更好开展,共同服务好巴州社会建设工作大局。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从国家层面到省、市、县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均增设了社会建设委员会,履行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我们巴州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在3月初的人大四次会议上组建成立。4月25日,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了《工作职责》,讨论决定了《2019年工作计划》,表决通过了《工作规则》。这标志着区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在新形势下按照新要求迈开了新步伐。刚才,大家在交流发言中,就社会建设工作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建议意见客观实际,体现了大家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在此,我强调几点:
一、站在新起点,肩负新使命
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促进社会管理,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县级以上人大有史以来首次就社会领域设立专门委员会。这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改革的重大举措,标志着社会治理将更趋向法治化,将极大地保障和促进社会建设的发展。通过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服务,优化社会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改进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秩序来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这是我们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所肩负的新使命。大家必须从这个高度来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高起点站位、高标准要求、高规格谋划全盘工作,紧紧围绕区委“七大创建”决策部署,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助推建设全市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贡献力量。
二、探索新举措,展现新作为
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都是新设的专门委员会,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和学习,基本都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大家都还在探索中前进。人大工作既要讲究程序的合法性,更要注重工作的实效性。社会建设领域宽广、内涵丰富,大家要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求实求效,真正做到探索创新,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具体把握三点:一要探索为民行权新举措,展现增进人民福祉新作为。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二要探索依法行权新举措,展现顺应人民向往新作为。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方式,着眼于着力于法治引领,促进和保障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特别是要结合人大职能定位,更多地依靠法治的手段和途径,从长远的制度安排上考虑问题,真正做到统筹兼顾、综合平衡,标本兼治、持续发展。三要探索善于行权新举措,展现回应人民关切新作为。坚持系统思维,强化大局意识,立足巴州发展的历史方位,把握社会建设、民生保障等工作的基本规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以敏锐的目光及时发现问题,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分析研判问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推动解决问题,真正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2019年,是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的第一年,必须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社会建设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使命担当意识,主动作为、积极作为,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到新的工作中,确保开局良好,起步稳健。具体做到三点:一是做深专题调研。调研非常重要,是掌握实情的最佳手段。今年社会建设工作的两个监督议题涉及多个对口联系单位,都需要深入开展前期调研,调研中要采取解剖式调研、蹲下去调研等方式,找准间题和症结,把第一手资料全部掌握起来,着眼于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提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较强的建议意见,争取形成较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二是做细执法检查。即将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开展执法检査,要实行集中明查和分散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形成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我们的执法检查才有说服力和震慑力,才有实际效果。三是做实审议意见的督办。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最终成果,都体现在审议意见的办理效果上,所以要加强审议意见办理的跟踪督查力度,不定时抽査检查,发现问题要一追到底,必要时可以给政府或者职能部门发出督办通知,以提高办理实效。
三、增强新意识,谱写新篇章
人大对国家机关的监督,就是实行对权力的制约。监督者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被监督者要把接受监督、向人大负责作为一种自觉行为,从思想上确立依法行政理念。一要积极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人大与“一府两院一委”从法律上讲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从工作上讲绝不能完全割裂,虽然分工与职责不同,但目标一致,都在代表人民利益,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宪法对政府行为规定的一项基本义务和责任。人大对国家机关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更是支持和推动,有助于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把各项工作做得更扎实,更富有成效。为此,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有效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推动工作。二要善于开展监督,务求监督实效。监督,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不是个人恩怨行为;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既不能滥用,更不能弃之不用。这应当成为大家应有的“权力观”,要依法理直气壮大胆开展监督工作。要紧跟时代步伐,全面认识社会建设的内涵和特征,掌握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和新时代人民群众的主要需求及社会建设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模式、新业态。作为监督者,只有把自己变成社会建设方面的内行,对全区社会建设领域情况准确掌握和把握,提出的建议意见才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以学习好、运用好、监督好社会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为着力点,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弄清楚社会建设方面哪些事情可为,哪些事情不可为,并能自觉用法律规范个人行为,从而做到监督不越权、不缺位。三要强化人大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宪法规定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由同级人大选举任命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依法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是督促和支持政府更好履行职责,防止决策和工作失误,确保行政行为公平公正的一种有效手段。被监督者对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确保落到实处。对人大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集中视察、调研等工作,要提前准确,主动配合,确保顺利实施。开展的重要工作要主动向人大报告,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与,广泛征求意见。
对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建议篇3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79件,经审查,将25件议案在大会闭会后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并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书面意见817件,比去年同期的732件增加了85件,其中54件为议案转作书面意见处理。
凸显年度特点
代表“开方”建议勇走新路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代表们围绕大局,关注深化改革、制度创新,提出许多意见建议。自贸区建设毫无疑问是本次大会上的热议话题。代表的“创新”建议集中在自贸区软环境建设方面。杨浦团的童丽萍等15名代表联名,建议在自贸区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建立完善的破产清算和破产预防制度。有13名代表建议,加快制度创新,鼓励跨境投资自由化,便利融资租赁企业海外融资。有10名代表联名建议在自贸区内设立优先调解制度,建立有效的商事争议解决方式。还有代表针对自贸区内企业结构问题、金融市场配套等提出书面意见,建议加强顶层设计、优化产业空间布局、营造各要素市场等。
如何才能少产霾?如何才能治霾?治理雾霾可有时间表?一个个问题,在现场办理时从代表口中抛向市环保局负责人,同时也在代表议案和书面意见中冒出思路。徐汇团的10名代表、虹口团的30名代表都建议通过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狠抓工业结构调整、控制机动车排放等手段控霾、治霾;有代表提出书面意见,建议加快科技创新,实现长三角地区联防联控防治雾霾;还有代表建议将车牌拍卖所得用于治理环境污染。春节将临,不少代表将意见矛头直指每年一次的烟花爆竹“狂欢”。厉明代表在会议期间不仅与130多位代表联名发出倡议不放烟花爆竹,还与杨浦团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建议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对违规行为加强执法和处罚力度。
合理控制城市人口规模也成为代表议案集中关注的一个话题。李贻明代表早在几个月前,便开始酝酿起草议案,为将议案写得有理有据,还多次联系有关部门调研有关情况,摸准相关数据,为提交高质量的议案打下基础。会议期间,杨浦、虹口、闸北等代表团共135名代表联合提出议案,建议堵疏结合,把控制人口增长与开放包容相统一,合理控制城市人口规模。
民生心头最重
服务群众抓好“最后一公里”
每年在代表书面意见中反映民生问题的最多,今年代表们在深系人民群众基础上,提民生建议更为务实。不仅有建议通过“连廊”等多种方式破解社区“最后一公里”交通难题,还注重每项民生工程的“最后一公里”落实。
今年有40多件议案和书面意见与养老事业发展相关,其中有不少代表长期关注养老问题,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很强。比如,有代表注意到尽管目前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工作得到重视,但现行的民事诉讼制度尚未充分考虑到老年人的诉讼特点,没有制定专门的涉老诉讼程序,为此建议尝试设立涉老诉讼制度;有代表在联系社区时了解到,在一些无条件设助老就餐点的社区,居委干部热情组织送餐登记服务,但对双方来说都有一些不便,因此建议利用好社区单位的食堂资源,把助老送餐这一政府实事办得更到位;有代表认为目前养老护理人员的资源并未综合运用好,建议推出养老护理人员流动服务机制和平台,由医院确定失能老人名单及需要上门服务老人名单,将名单提交给养老护理人员服务平台,由服务平台根据失能老人区域分布,就近安排护理人员提供服务;还有15名代表联名建议,将医保扩大至养老护理院,拓宽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医养结合”关心失智失能老人等。
大型居住区的建设和管理问题也是今年不少代表书面意见关注的内容。郑惠强代表就提升大型居住区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大型居住区社会治理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吴大器等代表连续提出关于大型居住区管理模式、物业管理、社区菜场土地供应、配套建设标准等4件书面意见;嘉定代表团11名代表、金山代表团11名代表都建议完善本市大型居住社区的交通配套问题。
此外,食品、消费者权益保护、院前急救……都一个个进入了代表的视野。
追问只为实效
办成了事才能“翻过这一页”
今年是代表履职的第二年,一些代表持续关注去年提出的老问题,不断跟踪落实。回民公墓续建工作多年来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在市人大常委会持续监督和市政府大力推进下,目前选址、土地规模等工作基本确定,金宏伟代表今年通过书面意见继续督促市政府加快推进速度,尽快落实回民公墓续建工作。周卫杰代表对于前两年提过的“关于尽快解决降低上海长江隧桥通行费问题”的书面意见办理推进情况不甚满意,要求今年继续跟踪推进落实。
曹兆麟代表去年提过“关于把政府投资预算提交人代会审查的建议”,市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在办理工作中就此问题进行调研作出答复,曹代表今年提出了更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唐曙建代表去年提出“关于尽快研究解决医院内弃婴问题的意见”,三个承办单位合办效果不理想,今年唐代表再次提出书面意见,名为“关于切实解决医院滞留患儿的意见”,从“弃婴”到“滞留患儿”,所指更为明确,他在书面意见中的建议也更具针对性,要求政府部门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和时间节点,优先解决临时监护问题。
政府职能转变
瞅准“一件件”献改革智慧
杨雄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政府工作人员要“通过一件件小事的办理、一件件实事的落实、一件件难事的解决,赢得人民群众的更多信任,获得人民群众的更大支持”。代表们的议案和书面意见也针对“一件件”工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积极出谋划策。朱红代表在书面意见中提出,市政府每年的实事项目很好,但是这些实事项目的公开不够深入具体,建议能够明确实事项目具体内容,并在“中国上海”网站上披露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方便广大市民查询,也更好接受市民的监督。有代表建议提高政府财政与管理透明度,建立公职人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有代表针对关于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中,行政机关的专业水平、应对技巧和答复能力存在业务不精、重视不够的问题,提出了加大培训力度、完善考核机制等建议。长宁代表团的15名代表、浦东新区代表团的13名代表联名提出成立市级工作机构、主导发展信息时代大数据战略的建议。
当前很多工作之综合性现状注定其难以由一家部门或单位独立完成。牵涉多部门的事情,就要形成多部门合力来推进解决,“各扫自家门前雪”要不得。代表们在议案和书面意见中对整合政府行政资源推进有关工作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无证餐饮、群租,治理这些社会顽疾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有多位代表建议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老城区的无证餐饮进行有效整治;建议强化源头治理,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加强群租治理。
当面沟通交流
代表奔走“摊位”问长道短
为便于代表当面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咨询了解相关政策制度等,1月23日上午在世博中心二楼举行现场办理,39个单位派出652名干部参加,有615人次代表来到各“摊位”前反映意见、提出问题,短短一个半小时,各单位现场办理书面意见6件,回答代表口头咨询318项。
对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建议篇4
【关键词】“4+1”工作法三站式直通车社区自治民主化管理
一、城市社区自治与民主化管理
什么是城市社区自治?有学者指出:“所谓城市社区自治,是指不需要外部力量的强制性干预,社区各种利益相关者习惯于通过民主协商来合作处理社区公共事务,并使社区进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秩序的过程”[1],他们所提出的多方合作共治的社区自治概念比较能反映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在基层政府的实践中,上海市五里桥社区也提出,民主化管理,就是在充分了解民情民意的基础上,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要求,以民主协商、多方联动的方式,调动和发挥社区各方积极性,共同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社区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衡量一个社区自治程度的高低和好坏,主要的标准就是这个社区居民和组织广泛参加社区建设的程度,也就是民主化管理的程度。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经济社会发展等外在条件,也需要公民有效行使民利的内在条件[2]。通过社区自治的民主化管理,使公民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实践中培育公共意识、参与意识和合作精神,为社区自治提供坚实的基础。
在城市社区实行民主化管理已成为当下中国的实践创新社会管理的趋势,但如何在城市基层构建良好的社区自治运行体制,在实践中还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具体而言,我们面临的问题包括:如何在当前中国城市建设逐步实现社区自治,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如何让城市基层社会民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成为实现基层民主的重要方式?民主并不只是理念,而是需要在实践中真正将民主通过管理来运作起来,才能使民主更具有具体的意义,使得民主建设更加成熟和健康。社区自治的实践将扩大民主自治精神,使民主思想和理念成为全体市民普遍遵守的运行规则[3]。只有将民主管理具体化、操作化才能真正建立为民服务的制度,才能使城市基层组织通过民主管理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才能使居民感受到民主带来的好处,才能形成一个高效的民主管理制度。
基层社区自治的开展是和中国基层民主治理的发展相契合的。按照民主化管理的理念,社区自治的关键在于居民有效参加,这是社区基层民主的生命所在,因此在贯彻社区自治民主化管理时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将居民的民主参与和自主管理作为核心,民主和自主管理的实现是完善社区自治民主化管理的手段,而实现社区居民利益又是基层社区民主自主开展的最终目标,无论是哪一个团体都不能够损害这一基本理念。
二、社区自治民主化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目前中国的城市社区自治民主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立法和各地推进社区自治的实际进程来看,社区自治的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1]第一,人事选免自治;第二,财产财务自治;第三,社区教育自治;第四,社区服务自治;第五,社区管理自治;第六,社区居民委员会通过自治的办法和形式,协助政府管理社会事务。这些都体现了城市社区自治民主化管理的宗旨。而我国的基层民主,无论是村民自治还是居民自治,都包含四大民主[2]: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其中民主管理是四大民主之一。推行基层民主自治,不仅有利于发展民主,而且表示着整个治理模式的转换。下面结合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社区(街道)的实践分别阐述。
(一)民主化管理的内容
具体而言,城市社区的民主化管理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社区事务公开
每个居民都享有获得自己利益相关信息的权利,有了具体的知情权,居民才有可能参与民主的监督和评议,因此社区事务公开是实现民主化管理的首要环节。在合理的期限内,每一位居民都必须有平等的机会了解有关的政策以及政策所带来的后果,特别是在涉及到居民个人自身利益的时候尤其如此,这样的透明化才能在资金和财务方面进行真正意义上实质的监督和管理。在实践中,上海市五里桥社区(街道)通过在居民区层面的所谓“三会”机制达到社区事务公开的目标,所谓的三会即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其中的听证会和协调会就比较有效地达到了社区事务公开的效果。听证会是涉及社区实施的项目或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居委会在做决策前,由居委会组织部分社区成员代表召开会议,广泛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的会议制度。由居委会组织成立听证小组,居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在收到政府有关部门书面听证通知的7日内,决定召开听证会;在安排听证会之前,必须要对听证事项的群众意见进行广泛的搜集;在程序上,听证会也必须合法合理;听证结束后的7日内,再将听证会的表决结果公示。这样公开公示的方式也将矛盾解决在前端。协调会是对涉及社区成员间的公益性、社会性事务以及一般矛盾、利益冲突,进行协商解决的会议制度。在召开协调会前的7日内,列出需要协商的事宜,准备好必要的材料;由当事人在现场陈述事实和理由,工作人员当庭记录并归纳好矛盾和冲突的关键焦点;各方协调一致后可制作协调文书由当事人和协调会的人员签字盖章,产生一定的约束效力;若不能协调一致的,协调会在事后也尽力化解矛盾。
2.社区责任感
社区责任感不仅仅只是社区街道党员干部及社区工作者自身对社区的强烈责任心,更是要注意到培养社区广大居民对社区工作的高度责任意识和参与社区自治活动的热衷程度。首先,党员干部应该认同民主化管理的积极意义,为每一位有心参与的居民提供这样的条件和环境;其次,每一位居民都尽可能地参与到社区的活动,积极响应社区的号召,不要让这些只是流于形式,应当对社区工作和事务提出有效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干部能够更好地发挥带头作用,也将社区自治的规制更加完善。
3.居民监督评议
社区自治本就包括了居民的监督管理权,虽然理论上来说,民主监督机制是管理者的工作,是上级监督下级是否正确处理好国家、社区、居民的三者利益关系,有没有真正落实民主化管理的方针政策,但对于不断进行历史更新的现代城市的社区自治来说,居民参与监督评议行使监督权是一种下级对于上级的新型有效评价,其实更能体现居民的参与和自治。因为只有来自群众居民的声音才能更好地反映整个社区自治的方向。上海五里桥社区(街道)居民区层面的“三会”之一的评议会,就很好地保障了居民的监督管理权。他们将评议会作为居委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对被评议的机构、事件、对象的工作进行考核考评的会议制度。被评议的对象是公安、工商、税务、环卫、市容监察、房管、卫生等区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也包括物业公司、社工工作站等居民区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年底召开评议会前的15日内,会议小组会要求被评议对象提交工作总结;以全年工作计划为考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综合评议工作绩效和存在问题,形成书面的评定意见;会议后的7日内,将书面评定意见对被评议对象和上级进行一个反馈处理。目前来看,卓有成效。
(二)民主化管理的方法
从实践中看,以下的社区自治的民主化管理方法被证明较为有效的:
1.明确社区管理职责,加强分工
分清职责、统筹合作,有利于调动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这样同时也会感染到居民自身的工作积极性。而且分工合作、职责划分有利于居民更好地行使自己的监督管理权,可以更快地向上级反映诉求和建议也有利于上级更快地启动程序处理这些建议,这样也有效地推动了民主化管理的进程。
在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社区(街道),提出“五会”配“五制”的方法来达到明确社区管理职责、加强分工的目的。他们在实践中,以“现场办公会”配套“领导包干制”,“社区事务综合调处会”配套“诉求转接制”,“服务群众和谐议事会”配套“社情民意月报制”,“民生实事提议会”配套“民生实事项目征询契约制”,“矛盾排查分析会”配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上述方法有效地达到了分清职责、加强分工的目的。在居民区层面无法解决的,由街道统筹办理,选择协调相关部门、召开现场办公会、通过综合调处会整合资源参与解决或纳入下阶段实事工程立项解决。
2.建立有效信息反馈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只有建立起社区与居民之间的互动机制,才能保证信息收集和反馈渠道的畅通,以及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1]。要更好的实现民主化管理,克服针对性不强的状况,必须建立有效的社区自治的信息反馈机制,必须以居民能够充分参与到社区公共事务和相关公共服务的决策为前提,这种参与不仅仅让居民表达了意见和建议,更重要的是这些建议可以影响到社区自治整个体系的规划、实施和结果。
在实践中,上海市五里桥社区(街道)在最基层的责任区层面实行“短、平、快”工作法,就是一个很好的信息反馈机制实践。他们认为在责任区可以解决的,依托组团力量,开展自住互助服务或利用团队资源,将能够解决的问题在责任区以“短、平、快”的手段加以解决。所谓“短”,即短距离、面对面,直接了解回应诉求。通过建立零距离走访机制和面对面反馈机制,将走访范围扩大到每户家庭,建立零距离诉求反映渠道,将走访了解的问题、要求和困难即使反映解决,缩短群众和党组织之间的距离。责任区服务团队在了解到群众诉求后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告知等方式及时消除群众疑虑。所谓“平”,即平民化、邻里商,推动群众民主自治。通过弄堂议事会和民情议事日等形式,定期召集责任区服务团队的参与,开展内部交流或者团队群众互动。通过“草根会议”,快速高效地解决实际问题;每月还确定一天为责任区民情议事日,参加对象为责任区服务团队和居民群众代表,研究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使居民诉求件件落实。所谓“快”,即快回应、巧化解,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形成了诉求快速回应的模式和工作流程:简单问题现场解决、突发问题即刻上报、复杂问题汇总研究、疑难问题及时上报的诉求快速回应,尽力保证走访时当场解决、走访后及时呼应。
还需要提及的是,建立长效的信息反馈机制方面,上海市五里桥社区(街道)的社情民意月报制也值得借鉴。他们坚持在街道每月定期汇总走访收集到的社情民意,形成《社情民意报告》,作为群众诉求向上传递的一种有效渠道,一方面让民情畅通,另一方面通过报告有针对性的了解社区居民集中反映的问题,并对成因、现状加以分析,提出建议,便于有关部门早日应对,尽快找到解决方法。从统计数据看,《社情民意报告》已经颇见成效。在2011年5月,入户走访共9210户,收集意见建议共345件,非入户走访共2293人,征询问题共221件。该报告还同时公布责任区和居民区解决问题的信息,比如5月份责任区解决问题信息,当月解决问题共371件,其中公共服务类166件,综合管理类60件,矛盾协调类100件,民情建议类45件;5月份居民区解决问题信息,当月解决问题共126件,其中公共服务类53件,综合管理类24件,矛盾协调类23件,民情建议类17件。同时《社情民意报告》还精选出解决问题的案例以便进行以后的指导和参考。
3.制定社区自治规范,坚持有据可循
社区自治是城市和社区成员依照法律,对本社区事务进行自我管理的制度[2]。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社区自治进行宏观上的把控和指导,无论是地方政府决策,还是社区委员会选举,又或者是非政府组织的活动都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同时社区自治的其他有关部门,例如社会团体、基金会、非企业单位和志愿者组织都要遵循规范从事服务工作,完善规范体系,建立监督和保障机制。在这一方面,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社区就在他们的“三站式直通车”中予以了特别重视,他们引导制定了居民公约,以居民公约的自律形式,增加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培养社区共同意识。居民公约是针对社区实际,以订约践约为载体,吸引群众参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制定的具体行为规范和社区自律意识有助于增加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更益于居民不断提升自身道德素质。
4.提高居民的素质,增强责任心
居民素质的整体提高和责任心的增强是实现社区自治的根本保障,要让居民不但参与到社区自治中来,也让居民以社区自治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大力提高居民的素质,增强居民的自治意识,是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目标得以顺利实现的最重要、最根本、最具有战略意义的举措,也是一项艰巨、长期的任务[1]。提高居民的觉悟,增强他们的责任心也是社区自治的保障方法。在目前的情况下,为逐步提高居民素质,实行社区事务制度,也是一个较为可行的渐进式途径。比如,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社区(街道)在居民区层面推行的群众事务制度,这一制度是由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群团组织等出面,帮助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针对突出、重大的矛盾纠纷可能引起社区工作不稳定的事务和相关政策中涉及到群众利益群众不满的事务中,制度进行一个前期的事务排查,坚持便民利民、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事务中坚持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依据法律法规为民排忧解难。这一制度有助于居民通过实践提高民主素质与社区管理的经验,值得推广。
三、社区自治民主化管理的实践探索: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社区(街道)的“4+1”工作法与“三站式直通车”
(一)“4+1”工作法与“三站式直通车”
在前文中我们多处以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社区的社区自治民主化管理实践作为分析对象。应该看到,在应对上海城市社区建设和发展的历史背景和条件下,五里桥社区(街道)经过长期的摸索和提炼,最后逐步形成完善了“4+1”工作法,提出了实践型的城市社区自治民主化管理工作模式。五里桥社区(街道)党工委按照中央提出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的要求,结合多年的党建工作经验,努力“虚心问政于民、真心问需于民、诚心问计于民”,逐步探索形成了“组团式服务、民主化管理、区域化支撑、群众性评议”+“社区队伍建设”的“4+1”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方法。实践已经证明,“4+1”工作法在基层社区自治的民主化管理过程中是行之有效的。
在“4+1”工作法的指导下,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社区提出的三站式直通车机制是该社区党工委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在责任区、居民区、街道三个层面[即责任区层面实行“短、平、快”工作法,居民区层面的“三会一一公约”自治管理方法,街道层面以“五会”配“五制”方法,相关内容前文已述,在此不赘。]建立上下联动、各方参与的回应诉求、解决问题机制。这一机制充分保证社区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各方对社区事务进行沟通分工、统筹协调、化解矛盾,完善社区自治共治体系建设。这一机制以金字塔的形式逐层负责,在责任区、居民区、街道形成三站式直通车,快速、有效解决问题,把绝大多数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力求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化解矛盾,对政府的创新社会管理而言,这也是其实行社区自治民主化管理的重要目的。
(二)五里桥社区实践成效及其意义
对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建议篇5
一、明确社区“四会”制度的涵义
社区“四会”制度是指社区居民(成员)采取会议制度的形式,对本社区公益事业、社会事务和社区发展等事项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参与,旨在拓宽社区参与渠道,增强居民自治意识,强化社区自治能力而建立的一种制度。主要包括社区民情恳谈会、社区事务协调会、社区工作听证会和社区成效评议会等四个会议制度。
二、规范社区“四会”制度的内容
(一)社区民情恳谈会
社区民情恳谈会是指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就社区当前和今后的各项工作倾听和征求居民意见、建议,了解和掌握居民需求、呼声,宣传和解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是社区居民(成员)共谋社区发展的一种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成员,社区成员会议、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社区辖区单位的代表,可邀请社区中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其他居民代表参加。
2、召开方式:原则上采取座谈的方式,一般每季度举行1次,也可不定期地召开专题恳谈会。
3、恳谈内容:
(1)通报社区、街道正在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
(2)收集社情民意和居民需求;
(3)讨论社区建设有关工作目标;
(4)商讨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有关事项。
4、一般程序:
(1)会议公告。召开社区民情恳谈会3日前,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和各主要出入口张贴告示,告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主要内容,参加和邀请的人员等。
(2)会议召集。由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负责人主持,会议应有专人记录。
(3)情况分析。根据会议形成的意见,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并提出落实方案。
(4)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后15日内将会议意见和落实情况反馈给相关人员并上报有关部门,在社区居务公开栏予以公开。
(二)社区事务协调会
社区事务协调会是指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对社区成员之间的矛盾或利益冲突,采取协商、调解等办法进行协调处理的一种会议制度。主要是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区稳定。
1、参加人员:社区居委会治保调解委员会成员,矛盾双方当事人。必要时应有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警务室民警、街道(乡镇)司法工作人员等参加。
2、召开方式:社区事务协调会一般由社区居委会下属的治保调解委员会负责召开,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由社区居委会负责治保调解工作的成员具体监督落实。必要时,政府有关部门应提供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服务。
3、协调内容:
(1)涉及社区成员共同利益的有关事项;
(2)社区成员间的民事纠纷;
(3)社区成员间的利益冲突;
(4)当事人愿意协商解决的其他事项。
4、一般程序:
(1)会议公告。召开社区事务协调会3日前,由社区居委会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协商和调解的事项等书面告知参会人员。
(2)会议召开。一般由社区居委会负责治保调解工作的成员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先由当事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分别就矛盾冲突或分歧的焦点进行询问,并据此进行协商、调解,提出解决方案。会议应有专人做好记录。
(3)协调结果。协调会如达成一致意见,由会议主持人当场拟定书面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核对无误后在书面协议上签字盖章,由社区居委会治保调解委员会存档。协调会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会议主持人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确定是否再行调解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4)事后监督。社区居委会治保调解委员会应对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督促落实。
(三)社区工作听证会
社区工作听证会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或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在社区组织实施某项工作或活动前,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组织相关社区成员就该项工作的可行性、必要性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充分论证的一种会议制度。主要是听取居民对社区公益性事业、公共事务实施项目决策的意见,以确定较为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实现民主决策。
1、参加人员: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成员会议和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的代表,辖区单位代表以及有关政府部门、街道(乡镇)负责人等与听证主题相关的人员。具体人选由政府有关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商定。
2、召开方式:对主要由社区实施的项目,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组织听证;涉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事务,由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乡镇)会同有关社区组织听证。
3、听证内容:
(1)社区建设的近、远期规划;
(2)涉及本社区成员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乡镇)在社区组织实施的某项工作或活动;
(4)其他需要听证的内容。
4、一般程序:
(1)会议公告。召开社区工作听证会3日前,由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参加人员进行公布,并落实参加听证的代表。
(2)会议召集。听证会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会议应有专人做好记录。
(3)会议议程:
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宣布听证会议程;
听取有关听证项目的情况介绍;
会议代表发表意见和建议;
听证项目的责任单位或部门解答有关问题,必要时应准备相关书面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听证会主持人进行小结。
(4)会议结束后一般应在1周内完成《听证会议纪要》,并报街道或相关部门备案。
会议纪要应包括听证会的基本情况、听证代表意见的扼要陈述、听证会形成的倾向性方案等内容。
听证会形成的倾向性方案应充分考虑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作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社会单位的决策参考。
(5)结果反馈。听证后的有关结果,社区居委会应当在居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布,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
(四)社区成效评议会
社区成效评议会是指社区成员代表对社区居委会全面或某一单项工作、政府在社区的有关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的一种会议制度。主要是听取社区居委会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接受居民对社区工作的审查,推进民主监督。
1、参加人员:社区居民、社区党员、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社区辖区单位和街道(乡镇)的代表。由以上代表组成考核评议小组,组长由各代表推选产生。
2、召开方式:原则上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一般于每年年底或某项工作终了时进行。
3、评议内容:
(1)完成社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
(2)履行工作职能、完成专项工作任务情况;
(3)完成其他社区建设任务情况。
4、一般程序:
(1)由考核评议小组在举行社区成效评议会议15日前,通知社区居委会在10日内向考核评议小组提交全年或某项工作总结。
(2)考核评议小组接到书面材料后5日内,结合工作计划和任务完成情况,对社区居委会工作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调查材料。
(3)会议召集。考核评议小组负责组织召开评议会议,听取社区居委会对本年度社区工作情况的报告,然后由考核评议小组进行点评,并提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的书面评定意见,评定意见须经考核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4)结果反馈。考核评议小组应当在评议会召开后的3日内将评议结果反馈被评议对象及上级主管部门。评议结果作为工作考核和奖惩的依据。
三、加强社区“四会”制度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