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台风工作要求(收集5篇)
防台风工作要求篇1
夏季防台防汛工作总结范文
当前,我区已全面入汛,根据自治区防汛指挥部的要求,为扎实做好xx区水产畜牧兽医系统汛期防汛防台工作,我局积极采取切实有效工作措施,认真抓好防汛防台工作,截止目前,全区水产畜牧业平安渡汛,渔港、渔船平安防台,确保了渔牧业增产增收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今年防汛防台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强化值班责任。X月初,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防汛防台工作预案,层层落实各项防汛防台工作责任,做到“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负。同时建立起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带头轮班。另外每个工作人员确保通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通报及时到位。
(二)加强宣传,建设信息平台。充分利用防汛防台日宣传活动等有利时机,精心组织、广泛发动,深入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防汛防台工作氛围。每年台期汛来临之前,专门下发渔业防汛防台工作通知,做好渔港渔船分布、渔船日常锚泊避风情况和沿海养殖业分布情况的调查摸底,积极营造渔业防台氛围。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气象信息、台风动态和通报各地组织防台、灾情统计以及灾后自救进展情况,传达上级部门有关防台的指示精神,下发本局有关抗台救灾的文件、通知。
(三)防患未然,开展汛前检查。汛期前,我局根据市局和区防汛指挥部有关工作要求,主要围绕4个方面进行巡查和督导:一是检查本系统各项防汛防台工作责任制、安全台账及值班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基层一线的水产畜牧企业、经营单位的落实情况;二是检查防汛组织机构、抢险物资、经营单位的落实情况,并积极督促渔政船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其能正常投入防汛防台期间各项抢险救灾工作;三是加强渔船避风xx、锚地的检查;四是加强水产畜牧养殖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进一步了解掌握各镇(街)水产畜牧业防汛防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强化落实,抓好重点防御。一是渔业捕捞。接到台风警报后,立即根据市防指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通知各地海上作业渔船在规定时限内回港避风或就近xx避风;在修的渔船,对可下水而无动力渔船,要及时拖带到安全地带,不能下水的渔船要做好加固工作。渔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渔船避风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归港渔船要采取应急措施,并保持通讯联络;二是养殖基地。指导帮助养殖渔牧民做好养殖设施的加固工作,及时起捕养殖成品,并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养殖人员的撤离工作。此外,还要做好海上应急抢险救助。以渔政船(艇)为主成立海上应急抢救救助小分队,接到台风警报后,渔政船提前24小时待命,应急小分队成员随船到位,一旦接到有关海上抢救的指令,立即开赴现场执行抢险搜救任务。几年来的抗台救灾实践表明,区渔政大队在指挥协调港内渔船锚泊避风、海上抢险救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强化人员物资储备。为加强防汛防台工作领导,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文件要求全面做好人、财、物储备,动员镇村两级动物防疫员组成的应急队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和养殖行业动态,由村级防疫员不定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抓好汛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格检疫,发现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在动物监督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厂、点)、畜禽及产品交易市场、冷库、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工具等关键场所和环节建立严格的消毒制度,不留死角,彻底消毒疫情隐患。建立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健全疫情报告制度。做好处置重大动物疫情的组织准备、人员准备、资金准备和防疫物资准备工作。
二、存在困难
一是防汛防台资金不足,待积极向上争取;二是应急预备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个别防汛防台工作人员防灾减灾意识、服务意识不强;三是个别养殖户依赖上级防汛防台救助过多,而自身早预防、早避免意识淡薄。
三、汛期下一步措施
(一)加强和防汛办联系,密切注视汛情和台风动向。
(二)及时了解我辖区渔排渔船情况,汛期要求渔船及时回港避风。
(三)渔政大队进行监控,做好迎接渔船进港避风的准备,疏导渔船进港,并加强巡查确保航道畅通。
(四)办公室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了解、掌握未回港避风渔船和渔排上未撤离上岸人员的情况,并及时报告市局请求通知当地政府采取措施救助。
(五)时刻准备,一旦险情出现,立即配合其他部门组织抢险救灾队伍投入抢险救助工作。
(六)通过汛期排查,发现尚有部分养殖场户棚舍老化、防灾能力弱,存在灾害安全隐患;部分养殖者防灾意识淡薄,未能真正认识到危险,存在侥幸心理。下一步要建立防汛长效机制,将重点围绕问题开展教育和监督,督促养殖户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产畜牧业安全度汛。
夏季防台防汛工作总结范文
在环卫处领导和机关的指导下,我所上下一心、认真应对,目前抗击今年第17号台风“纳沙的任务已经顺利完成。这次台风来势汹汹,持续时间长,破坏力大,其威力之强为北海历年所罕见。台风来袭大大增加了环卫工作的难度,然而,由于各级领导重视,准备工作充分,台风过后我所干部职工出动迅速、配合密切,保证了我所卫生清洁工作的顺利完成,让台风过后的城市迅速恢复了整洁美观的面貌。我所的主要做法是:
一、做好动员,充分准备
根据上级的指示和要求,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我所对台风来临前后的问题和困难做了充分预估,启动了二级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做好了打硬仗的准备。
在节前我所召开防台防汛工作会议,向全体员工传达了上级的指示精神,强调了这次防台抗汛工作的严峻性。对防台防汛期间的工作进行了严密部署,要求大家在台风来临之前备齐车辆、工具,确保一声令下能拉的动用的上。为加快台风过后的工作进度,会议还分析了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要求大家提高戒备,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严防各类问题和事故的发生。
二、上下一心,行动迅速
“十一凌晨4点,“纳沙逐渐撤离北海,在大家依然享受着长假的惬意流连在梦乡的时候,我所的环卫工人们已经迅速投入到城市清洁工作之中。越是艰苦的时候越能考验人,在防台风期间许多同志表现出了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崇高的个人觉悟,其精神十分令人感动。
虽然台风中心离开了,但风雨依然没停,这也大大增加了工作的'难度。工人们的衣服被淋湿了,但他们全然不顾冒着风雨工作。台风过后整个城市一片狼藉,由于任务重、人员少,全所职工加班加点,许多同志下午两点多了才吃午饭,在路边和着风雨草草吃过盒饭后又开始忙碌,大部分同志从早上四点开始一直忙碌到晚上九点,我所车辆严重不足,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这所还特地外请车辆加入这个队伍进行全天连续作业,确保了工作的圆满完成。
台风过后所长一直身先士卒、风尘仆仆的工作在一线,在路面带领大家干活,跟日工一起在街上铲着垃圾装着车,为给大家鼓劲,嗓子都喊哑了。上门收垃圾队队长龙启俊是个80后小伙子,在工作中,他勤勤恳恳认真负责,从早上4点一直忙碌到晚上11点,带领员工圆满完成了任务,忙碌了一天之后,嘴上都起了好几个泡。
防台风工作要求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___市处置洪涝和台灾重大应急情况工作预案》,为认真做好城市防洪防台工作,避免或减少台风、洪涝对我市带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城建工作职能,特修订编制本预案。
一、工作任务
负责城区排水、排涝和城市防洪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建筑工地和城市园林的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理;提供建设系统灾害损失情况,做好施工人员转移组织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城建系统防台防洪工作的领导,便于统一指挥,局成立防台防洪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局下属各单位应根据工作职能,相应部署防台防洪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准备好各类物资,并制订防台防洪措施。
三、职责分工
根据各单位职能分工,现将防台防汛工作中各自职责和责任人明确如下:
(一)城建科:负责望江门大桥栏杆起放;兴善门、小南门、望江门、西门等四座城门的闸板起放;负责城市雨水、污水管网疏通,保证雨水从水磨坑、东大河、大庆河等河道快速下排,确保行洪顺畅;做好市政重点部位的排查,包括道路重点低洼积水区域5处,落实人员重点防守,准备好疏通工具,随时排除影响城市交通积水状况。负责市政建设工地的防台防洪安全工作。负责指导自来水公司落实小(一)型水库——狮子山水库安全防洪工作,保证防台防洪期间全市正常供水,及时抢修发生的险情,确保人民群众用水安全以及饮用水水质的合格率。负责指导燃气供应单位的防台防洪工作。第一责任人为王建华,第二责任人为项建平、潘帮剑。市政设施抢修值班电话:5382139;自来水公司抢修值班电话:5281479。
(二)建筑业科:负责全市建筑工地的防台防洪工作。重点负责各建筑工地深基坑开挖支护、高空作业设备塔吊、井字架、物料提升机、脚手架的加固;切断临时施工用电;并按照要求将临时工棚所有人员转移到指定安全地点休息,人员逐一进行登记,指定专人管理。做好防台防洪中房屋倒塌抢险准备工作,发生险情,根据指挥部指令迅速调集抢险人员和机械设备,立即投入抢险工作。负责指导下属施工企业的防台防洪工作,做好相应抢险机械的准备工作。第一责任人为李春,第二责任人为龚朝晖、卢厉兵。建筑业科值班电话:5382169。
(三)住宅与房地产业科:负责做好拆迁范围内危房、拆迁房和其他腾空房栖息人员的安全转移,落实转移地点,认真做好人员登记,指定专人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做好防台防洪工作。做好有关镇危旧公房的安全检查,并进行登记造册,摸清情况,开展正常维修。第一责任人为邵敏彪,第二责任人为曾国栋、徐回飞。值班电话:5382361
(四)城管局(监察大队):负责城区有碍行洪的临时建筑物的清理拆除和松山垃圾填埋场安全渡汛工作。在台风洪涝前,组织人员对市区广告进行检查,通知有关单位采取拆除、加固措施,确保过往人员安全。做好垃圾填埋场有关人员疏散工作。台风洪涝过后,立即组织市容环卫部门清理垃圾,通知有关单位修复广告牌,恢复城市容貌。在防台防洪过程中,要预留好突击队员,随时准备处理突发事件。第一责任人为李华国,第二责任人为杨晓强、詹海、程伟达。值班电话:5382100。
(五)园林绿化局(园林管理处):负责防台防洪期间城市树木修剪加固。台风到来前,组织对市区行道树检查,对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与易倒伏行道树要及时予以加固。对群众房屋、人身安全产生威胁的树木及时采取措施,对易发生危险的地点,必须设立必要的隔离设施和明显的禁令标志。随时清理因台风吹倒影响道路畅通的树木。台风过后,立即组织人员对所有倾伏的乔灌木进行清理恢复。第一责任人为丁宏友,第二责任人为陈善华、庞万青。园林值班电话:5382113。
(六)机关其他人员:规划科负责组织镇村规划员积极配合各镇(街道)做好农村危旧房中村民转移安置,其他工作人员参加局总值班安排。台风来临时,所有人员在大楼内集中待命,准备应付各种突况。
四、启动程序
根据气象情况,在市防汛指挥部发出防台防洪警报后,局防台防洪应急预案自动启动。
(一)预防阶段:汛情正在发展,并有可能对我市造成灾害。
1、局里召开防台防洪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传达市防台防洪工作要求,立即部署防台防洪各项工作。局设立防台防洪指挥部,丁美华任总指挥,马亦良、厉维军任副总指挥。
2、局指挥部下设总值班室,成员由
办公室、计财科、规划科、房产科人员组成。值班地点设在三楼小会议室,值班电话为5382625。值班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指示精神送交局指挥部领导批阅,并将局领导批示下传各单位。并收集好各科室实时工作情况汇报。3、局设立后勤保障组。成员由办公室、计财科、后勤中心等人员组成。负责准备防台防洪中照明、食品、雨具及必要的设施保障。
4、各科室应安排值班人员与局总值班室保持联系,晚上安排中层干部在办公室轮流值班,以便及时将局指挥部有关防台防洪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同时,各突击队应启用防台防洪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有人接听,随时向局指挥部汇报工作情况,并及时处理群众投诉的应急事件。
5、在台风洪涝发生前,各科室要按照上级指示和职能要求,按时完成各项防台防洪检查准备工作,并将进展完成情况向局值班室汇报。
(二)抗灾阶段:台风七级风圈或密蔽云团已近我市,我市即将遭受较为严重的灾害。
1、全局所有人员进岗,由局指挥部指定在三楼多功能厅或各自办公室待命。各类防台防洪预案中所要求的机具、物料到位。局指挥部根据市防汛抗灾总指挥部的部署,随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2、城建科除留好值班人员受理群众市政抢修服务电话投诉外,其他所有队员在望江门城楼上集中,注意观察望江门水位变化。当洪水水位达到吴淞高程8.9米时(即望江门进水10公分),迅速组织人员拆卸望江门大桥栏杆,并将兴善门、小南门、望江门、西门等四座城门的闸板放下,阻止洪水进入市区。同时组织人员检查城市下水管道,水磨坑、东大河、大庆河等河道的泄洪情况,城市道路低洼区的积水情况,发现险情,立即报告指挥部,并及时进行清理。
3、发生下列险情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发生自来水停水事故时,由城建科迅速联系自来水公司,抓紧时间进行抢修,确保全市供水正常。
②当发生房屋倒塌人员伤亡时,建筑业科迅速派出人员,一方面到现场了解情况,制定解决办法;另一方面从下属公司抽调人员、施工机械进场清理,减少损失。
③当发生危旧房屋倒塌人员伤亡时,住宅与房地产业科人员迅速出动,与有关镇、街道一起做好处置工作。
④当发生大型广告牌倒塌影响道路畅通和群众安全时,城管局立即派人进行清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市管理正常秩序。
⑤当发生园林树木倒伏或折断影响道路畅通情况时,园林绿化局立即组织人员,带好电锯、斧头等工具赶赴现场进行清理,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排除障碍。
⑥如建设大楼发生洪水倒灌,影响到地下室设备工作时,由监察大队20人和留守大楼所有人员立即在所有进水口设置沙包,阻止洪水进入,确保设备安全。
(三)灾后自救阶段
台风已过境,市防台防洪警报解除后,全局立即进入灾后自救、恢复城市正常秩序工作阶段。各科室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力量,深入一线,抓紧对台风洪涝造成的损失进行修复。规划科做好农房损坏情况统计,局办公室将各线损失情况汇总上报有关部门。各单位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面完成灾后自救工作,恢复城市面貌和各项秩序,保证人民群众生活不受影响。
五、工作制度
(一)请示汇报制度。在防台防洪中,出现较大灾情和工程出险时,及时向局指挥部请示报告,由局指挥部统一向市防汛办和市领导请示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值班制度。各科室要合理安排好防台防洪值班,中层领导要自觉带头参与,并做好与局值班室联系。
(三)安全检查制度。台风洪涝发生前,各科室根据工作职能开展检查,对影响工作正常运行情况要及时进行检修。台风洪涝过后,要对所有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地的安全及危旧房的安全进行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而不产生安全隐患。对渡汛有问题工程,应登记列册,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四)人员安全转移制度。对因受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袭击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危险区域的人员,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转移方案和相关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的安全。
防台风工作要求篇3
根据市三防办《关于开展对签订“安全度汛责任书”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我委对照市政府与**管委会签订的《200*年度安全度汛责任书》的内容,进行了认真地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全度汛责任履行情况
200*年度,**“三防”指挥部在
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舟山市年度“三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深化监管、以防为主”的“三防”工作方针,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思想,按照《200*年度安全度汛责任书》的要求,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防汛防旱防台工作。经全山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确保了来山香游客和本山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今年“三防”工作的全面胜利,经过自评,基本达到满分。
二、年度三防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防汛防旱防台工作形势总体比较平稳,未受到重大自然灾害的影响,一方面得益于天气的帮忙,另一方面与我山认真抓好各项防御工作是分不开的。我们主要从组织、责任、措施等方面着手抓早、抓紧、抓实各项工作,为年度“三防”工作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一)落实责任,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加强对“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方面,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省是台汛影响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由台汛引起的灾害种类多,频度高,分布广,危害大。因此,做好灾害预警和防汛抢险工作,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山已逐步完善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三级“三防”责任制体系(管委会、镇、社区),年初我们又根据人事变动,对三级“三防”指挥体系进行了调整补充,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同时,我们为了进一步完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重新编制了《**防汛防旱防台工作预案》,对相关内容作了进一步细化完善。并在汛期来临前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对**现有海塘、水库(山溏)、河道、矸闸等相关水利设施的责任单位、监管单位、责任人重新进行了定位,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了我山在防汛防台工作中的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危不乱。
(二)周密部署,狠抓信息保障工作。信息的畅通及时是快速反应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们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筹集建设资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信息化建设步伐大为加快。入汛前,我们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召开年度三防工作会议,总结回顾上年度三防工作,分析今年工作形势,对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入汛后,各级三防指挥机构和相关管理单位都进行24小时昼夜值班。各值班人员严阵以待,密切注视汛情动态,及时掌握风情、汛情、雨情和灾情,随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畅通。今年,我们充分依托**防汛会商系统这个工作平台,发挥其在“三防”工作中的预测、分析、沟通作用,特别是在遇到台风、汛情时,为进一步做好实时指挥决策,由“三防”指挥部随时召集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商,直接听取省委、省政府和省、市防总对抗台防汛工作的指示,并根据灾险情的变化研究部署抗洪救灾对策,组织评估、核查和上报灾情,指导有关单位、部门开展组织转移安置、灾民救助和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
(三)落实措施,及早做好防灾准备。我山历来高度重视防汛基础设施建设和抗台抢险应急物资准备及管理工作。今年,我山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对存在问题的“三防”设施进行了修缮,对司基畈长河重新进行了疏通、清淤。同时,我山还投入10余万元,积极开展农村住房防灾能力数据普查,全山共普查房屋1563户(除旧庵堂及未批自建房外),普查率72.9,查出较差的81户,差的23户。邀请市房屋鉴定委员会对我山的防台避险场所重新进行了,落实防台避险场所3处。并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总体要求,精心布置,严格督促,从早准备,从严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了物资储备工作。按照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指导方针,我山已落实“三防”指挥部物资储备点3个,常年储备相当数量的麻袋、编织袋、帆布、木板、救生衣、安全帽、尼龙绳、油毛毡等防汛物资和救生抢险应急器材,遇到险情时可由“三防”指挥部直接调用。在物资管理调度上,强调规范化、制度化,形成了以管委会、镇、社区、村分级储备、分级保管、分级调度、分级补充的新的管理体制,应急运作的效率大大提高。
(四)加强督查,切实做好隐患整改。汛前、汛中,我们根据上级要求,及时下发检查文件,要求各有关单位、部门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管委会领导亲自带队,分头组织全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全山水库、海塘、防浪堤、在建工程、“三防”物资储备等有关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今年汛前、汛中,管委会三防办组织开展“三防”安全检查15余次,发现各类隐患25处,均已落实。与此同时,管委会领导也高度重视,入汛前后,蒋书记、薛主任、徐副书记、周副主任、章副主任等领导先后深入到重点水利工程和社区
,多次检查指导防汛防台工作。
(五)众志成城,全力做好防台工作。今年汛期内,台风对我们地区的影响比较晚,但强度都比较强,且时间跨度大,在10月份还有超强台风(罗莎)对我们舟山地区造成较大的影响,这是历年来少有的。每次台风来袭,我山都紧紧围绕“不死人、不伤人,少损失”的目标,积极应对,认真宣传,广泛发动,精心部署,迅速行动,全力做好防台各项工作。
以13号超强台风(韦帕)的防御工作为例。由于今年13号台风生成时间短、发展快、风力强、降雨量大、预测正面袭击的可能性大等特点,管委会党委、领导高度重视这次防台工作,时刻关注分析台风发展动向,并根据省、市防指通知要求,分别在9月17日、18日连续4次召开全山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台紧急视频会议,认真听取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及防指成员单位的台风形势分析和防台工作部署,管委会党委书记蒋宝华、副主任章毓法也分别对防台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落实各项防台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责任。管委会主要领导带领全山“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分3组对全山各重点部位检查指导工作,并到各自联系的社区督促抓好各项防台工作,各有关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责,迅速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台风临近期间,指挥部总指挥坐阵指挥防台,其它领导每人分片包干一个社区范围的防范工作,各成员单位一把手都在岗到位,镇、社区、村负责人各自进重点区域检查部署。当晚全山有1500余人参加防台值班。
根据台风发展动向,我们及时启动防台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工程及财物安全。一是组织转移危房、地质灾害下游的民房、建筑工地、临时工棚等各类人员,转移人数639人;安全疏送离山游客11600人。同时做好滞留**约1500人香游客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了滞留香游客的安全。期间,管委会蒋宝华书记、薛剑波主任、章毓法副主任等领导还多次到现场指挥人员转移工作,并到社区、单位等避险场所看望、慰问转移的群众、民工和外来人员。
二是组织交通船只和民用船员回港避风,安全转移船上人员73人。三是已明确的山塘、水库、码头、海塘巡查人员全部到现场巡查。四是根据各在建工程实际,落实专职值班人员,并采取相应保安措施。五是及时关闭了千步沙、百步沙公园、浴场、潮音洞、梵音洞等4处危险景点。五是组织抢险队伍,落实管委会机关、驻山海陆部队、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行政执法分局、房地产管理处等8支抢险突击队伍,共有抢险队员240余人,在原地随时待命。这次台风最终虽然没有对我山造成大的损失,但可以说检验了我们的指挥系统、应急能力和工作措施,特别是大规模的人员转移,在我山也是少有的,可以说是一次防台应急大演练,为以后的防台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200*年,我山的三防工作虽然取得了全面的胜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人员转移难度日益增加。在每次台风警报后,我山根据上级防指的统一部署,提前组织人员对居住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旧庵堂和临时工棚内的本山居民及民工进行转移。但对在什么情况下居住在什么等级房屋中和那些地段的人员必须转移不够具体,多次转移后,很多群众和民工认为台风不会真正登陆,不会对其有影响,政府部门是为了转移而转移,逐渐产生了抵触情绪和逃避方式,思想工作难以做通,人员转移难度日益增加。
二是游客疏散受地域条件限制。首先是交通条件限制。**是海岛,如遇十级以上风力,至外岛和大陆的客运船只将全线停航。特别是在台风期间无法及时将急重伤病员运送出山抢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其次是场地限制。**客运码头虽经改造,但在重大节假日遇到台风天气,客运站室内候船场所容量远远不能满足游客的需要。
三是老庵堂防御能力差。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一部分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还继续居住在老庵堂中,老庵堂都已年代久远,且都是土石、木质结构,防御能力差。管委会近几年虽投入资金对个别老庵堂进行了整体改造,但大部分老庵堂还未列入规划,未进行过改造,如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容易产生土石流失,墙体、屋顶倒塌,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隐患。
四是水库监管责任还未完全落实。**目前有小二型以上水库3座,其中合兴水库、天竺水库已纳入了市水务局的监管范围,而龙沙水库是由我山的一个职能部门进行日常管理,由于缺少相关设施、设备及专业人才,监管工作还比较滞后,还不能适应水库专业化、安全化管理的需要,须进一步理顺监管单位,来减少管理盲区。
防台风工作要求篇4
这是一个光荣的集体,2009年和2011年汕头榕江海事处两次被部海事局党组授予“直属海事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12年被部海事局命名为“全国海事系统文明执法示范窗口”。
在防抗台风的工作中,他们同样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他们坚持“重预防、抓监管、管长效”的九字方针,在历次防抗台风过程中构建了一张严密的水上交通安全网,在一次次防抗台风的攻坚战役中取得了胜利。
“防”更重于“抗”
“对于防抗台风,我们认为‘防’更重于‘抗’,如何在台风来袭之前做好各种预防和准备工作,这是我们一直研究的课题。”榕江海事处陈宇翔处长说。
汕头地处东南沿海,每年夏秋季节都会受到台风严重影响。每年五六月份,在台风频繁“骚扰”之前,榕江海事处即未雨绸缪,多管齐下做好防台前期工作。一方面加强通航环境维护,对辖区航道、锚地、桥区水域等重点水域进行巡查监管,及时清理碍航渔网、渔栅等碍航物,确保水域安全畅通。另一方面及早摸查在港船舶,对辖区的闲置船、施工船、无动力船、扣押船等常驻船舶进行逐一摸查登记,详细掌握在港船舶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结合实际提出防台落实意见和建议。
此外,每年榕江海事处都会提前开展防台专项检查。通过船舶安检,对航行设备、锚泊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确保防台重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同时强化防台工作的督促落实,提前走访辖区码头、船公司、海上施工作业单位等,了解有关情况,明确防台工作要求。对长期停泊、无动力锚泊船等存在防台安全隐患的船舶进行重点督促,要求船舶单位提前考虑并抓好落实,切实制订相关安全措施。榕江海事处还派出人员深入船运公司、水上作业工地开展防台宣传,多层面提高从业人员的防台安全意识。主动走访汕头市东部经济带、南澳大桥施工单位,就海上施工船舶安全防台问题进行认真调研,了解服务诉求,明确防台工作要求。组织业务骨干为从事海上施工作业的施工船船长、工程安全管理人员介绍热带气旋知识,组织他们察看榕江水域,现场介绍榕江通航环境。
来不得半点马虎
汕头榕江海事处辖区是中小型船舶防台的主要水域,水域通航环境复杂,每年防台到港船舶多、现场疏导压力大。
“防台是一场攻坚战,防台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这是汕头榕江海事处处长陈宇翔经常强调的一句话,榕江海事处的干部职工把这句话深深地记在了心里。
2010年10月20日,第13号太平洋超强台风“鲇鱼”在汕尾市偏南约595公里的海面成型,并持续以每小时8~10公里的速度向偏北方向移动,逐步靠近汕头市。气象部门估计,“鲇鱼”是继1979年最强台风“泰培”和1987年“贝蒂”之后西北太平洋最强的台风,强风、暴雨、高潮、巨浪将“四碰头”。鉴于“鲇鱼”这个超强台风风力非常强劲,影响范围广、路径复杂多变,登陆时可能适逢天文大潮,汕头海事局即时将防台III级响应升级为II级,一场艰苦的防抗超强台风正面袭击的战役正式打响了,榕江海事处全处人员也进入了防台的紧张状态中。
罗有才是汕头榕江海事处执法大队大队长,干了20多年海事工作的他,对这次即将到来的超强台风也心存危机感。按照处里的安排,从20号下午开始,他和执法大队的同事们就兵分两路,每4个小时出海巡逻一次,通过高音喇叭喊话,告诉还没有进港的船舶进港避风,这样的喊话榕江处的执法人员一天要喊上百次,一天下来嗓子都喊哑了。但是他们依然坚持。
10月22日,“鲇鱼”位于北纬20.4°东经117.8°,中心风力15级,将对汕头辖区造成严重影响。当天晚上,汕头海事局防台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防热带气旋Ⅰ级响应。榕江海事处再次召开防台会议,对防台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处领导亲自带班,靠前指挥。
一个个指令迅速传达,一支支队伍深入现场,一项项措施严格落实,筑起了一道防抗超强台风的安全线。
10月23日12时55分,强台风“鲇鱼”在福建省漳浦县沿海登陆,汕头海事局宣布关闭防热带气旋应急预案。宁静的汕头港慢慢变得喧嚣,经过70多个小时坚守和连续奋战,还来不及喘口气歇一歇,巡逻艇又一次出海,榕江海事处的干部职工又投入到台风过后船舶进出港疏导的工作中。“台风过后的安全同样重要,事前事中事后的工作都要认真做好,来不得半点马虎。”陈宇翔认真地说。
在这场与自然的较量中,榕江海事处全体干部职工众志成城,连续奋战,辖区没有发生船舶事故,没有人员失踪或死亡,船舶进港避风井然有序,防台工作取得全面胜利。“我们经常说尽人事,听天命,但是我认为人的工作做好了,老天也会帮忙的。”陈宇翔说。
事后分析总结很重要
每次台风过后,榕江海事处都会召开防台工作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此次防台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加强监管的对策、措施。”
防台风工作要求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做好__区城市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城市防汛防台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__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防台应急预案编制大纲》、《__市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实际进行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__区城市规划区内突发性暴雨、洪水、台风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军民联防的原则;坚持以防为主、防排结合的原则;坚持专群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2城市防汛防台概况
2.1城市概况
__区地处__市西南部山区,城区三面环山,一水穿城,地势坡度较大,孝妇河为主要排水通道。全区面积698平方公里,辖6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一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46.3万。
2.2洪涝台风风险分析
__地处暖温带,属半湿润、半干旱的大陆性气候,四季特征分明,春季风大干旱,夏季酷热多雨,秋季晴朗多旱,冬季干冷少雪,降雨主要集中在6月至9月。汛期降水频繁,局部性暴雨时有发生,且突发性强降水时间集中,可预报时效短。虽然每年都有台风登陆我国,但能直接登陆本地区的台风较少,更多时候都是台风的云系影响到__,带来不同程度降雨。__区地处山区,地势两边高中间低,孝妇河从城区中间自南向北穿城而过,易受山洪、客水威胁,防洪的重点是防山洪和城区内涝。
2.3洪涝防御体系
__城区的降雨主要是通过道路上的雨水管网、城区河道排到孝妇河后出城。经过多年建设,__区为抵御洪涝侵袭修筑了大量的防洪设施,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逐步完善,并多次在抗击暴雨、台风等突发性灾害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4防洪排涝体系存在的问题
城市防洪排涝体系经过多年的规划建设,虽已初具规模,但部分路段现有排水管道仍存在雨污混流、管径偏小、老化严重等问题;城区部分河道、沟渠未经整修疏浚,淤积严重,行洪排涝能力较低,一旦遇到暴雨、洪水,就有可能给城区造成危害。
总的看,__城区排水系统现有排涝能力仍不能满足防大汛要求,强降雨仍易造成道路行洪和低洼地区内涝。同时,我区几乎没有经历过强台风的直接影响,城区台风防御体系相对薄弱。
2.5重点防护对象
(1)重点单位:城区内党政机关驻地、学校、医院、城市商业区、重点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部门、单位。
(2)市政公用设施和建筑工地: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公用行业和建筑、拆迁工地。
(3)城区低洼积水区域:城区内低洼区、沿河道路是城市防洪排涝的重点。
(4)地下工程设施:已建、在建人防工程、大型地下商场和地下停车场(库)、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库)等地下设施。
(5)危旧房屋:城区内直管公房、小区住房、简易房屋、危旧房屋和学校内的校舍、围墙等。
(6)地质灾害: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7)其它:高空构筑物、广告牌、空调室外机、室外娱乐设施、大型树木、公园内的山体、树木等。
3组织体系及职责
3.1城市防汛防台指挥机构
3.1.1__区城市防汛防台指挥机构
__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下设__区人民政府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城防指),负责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城市防汛防台工作。区城防指由指挥、副指挥、成员单位和办事机构组成。
3.1.2区城防指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区防指的命令;
(2)负责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全区城市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3)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区城防指指挥、副指挥的主要职责
区城防指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全面负责区城防指的领导工作。副指挥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区气象局局长、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协助指挥做好城市防汛防台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或受指挥委托,行使指挥职权。
3.2办事机构
3.2.1区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__区人民政府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城防办)作为区城防指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和区市政园林局局长兼任区城防办副主任。
3.2.2区城防办的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区委、区政府、区防指、区城防指下达的各项指令;
(2)具体负责区城防指日常工作。研究部署城市防汛防台工作,开展城市防汛防台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
(3)根据区城防指指令,向各成员单位预警信息,启动响应等级和局部应急响应,并进行现场指挥处置;
(4)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汛防台工作检查,督促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做好城市防汛防台工作;
(5)负责全区城市防汛防台奖惩工作;
(6)负责推广城市防汛防台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
(7)做好其他有关城市防汛防台工作。
3.3区城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防汛防台规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负责城市防汛防台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组织城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以及抢险工作;负责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的防汛防台安全;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各通信企业做好汛期防汛防台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设备,保证防汛防台指挥通信畅通;负责监督检查工矿企业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抢险物料准备和大型抽水泵、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落实工作。完成其他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城区教育系统的安全度汛、抗洪抢险和防台工作,做好各类学校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研究安排好暴雨、台风期间的作息调休;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确保学生和教师人身安全。完成其他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负责维护城市防汛防台抢险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疏导受灾地区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巡查、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负责查处破坏防汛防台救灾工作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负责组织指挥消防官兵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民政局:负责洪涝灾害调查,做好灾情统计;接受、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其管理和使用;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善后事宜;组织救灾捐赠等。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和落实城市防汛防台经费;负责协调筹集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资金,做好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和安全有效使用。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运行工作;做好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防台安全工作;备足防汛防台抢险车辆;做好城区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和防台工作,紧急情况下依法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阻碍泻洪的设施;组织运力做好防汛防台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抢修公路、桥梁和路面设施。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水务局:做好所辖河道维护、清淤工程管理;确保内河、水利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及时提供水情和险情信息;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做好暴雨洪水测报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区城防指提供孝妇河河道水情信息。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抢救伤员,建立防汛防台卫生救援应急小分队,做好汛期及洪灾后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汛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在汛期要特别加强对有防汛防台任务的部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擅自占压、篷盖河道,清理拆除河道上乱搭乱建的临时设施;负责户外广告牌、有关高空悬挂物的防汛防台安全;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人防办(民防局):负责人防工程的险情处置、应急救援和积水排除,确保人防工程安全度汛;根据需要,城市防汛防台红色预警和一级应急响应启动信息。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做好汛期宣传报道工作;根据区城防指的部署,安排有关雨情汛情、防汛防台预警等重要信息的播发。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商务局:负责全区商场的防汛。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房管局:负责汛期校舍、民宅等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申请和直管公房的维修管理;负责组织、指导灾后倒塌直管公房的抢修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共同做好住宅小区内地下设施(停车场)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的排水除涝、道路行洪和水毁工程、市政设施、道路的修复,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桥梁、河道排水口的安全防护,负责挡土墙维修及管理,负责雨后垃圾清运、路灯的检查维修等,特别是防止路灯线路短路、漏电现象的发生;负责做好公园及城区园林、绿地的安全防汛工作,负责城区范围内枯、倒树木的伐、运及园林用电、用水,负责广场、园林内挡土墙、山体的安全防护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热力公司:负责做好汛期供热设施的维护、抢修工作,对所属的检查井、井盖等加强检查并及时维修、更换。制定应急情况下的工作预案,组织实施水毁、风毁工程的修复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等工作,及时准确的提供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规划分局:负责审核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符合城市防汛防台要求;配合区城防指及区城管执法部门认定影响城市防汛防台、排洪的违章建筑等。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气象局:负责及时向城市防汛指挥机构提供暴雨、台风预报预警和雨情分析等气象信息,并提出汛情、台风预警和应急响应建议;及时暴雨、台风预警预报,做好预防宣传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__供电中心:负责保障汛期电网安全可靠供电,做好城市防汛防台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应急电力保障;负责确保城区所管辖路灯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__港华燃气公司、__国能燃气公司:负责做好汛期燃气设施的维护、抢修工作,确保汛期正常供气。制定应急情况下的工作预案,组织实施水毁、风毁工程的修复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开发区、白塔镇、山头街道、城东街道、城西街道:
(1)执行区城防指的各项防汛防台指令;全面负责本辖区城市防汛防台相关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2)成立相应固定的城市防汛防台指挥办事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做好辖区的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组织工作;
(3)负责辖区内各行业、驻地各单位、各部门城市防汛抗洪的宣传、组织、动员、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4)制定辖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组建防汛防台抢险队伍,加强对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5)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管理的道路、房屋、构筑物、挡土墙、河道、山体、排水设施及其它防汛设施的养护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度汛。
(6)负责辖区内地下工程设施、户外广告、高空悬挂物等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负责所辖滞洪地区、受灾地区群众避险转移和安置;
(8)做好城市防汛防台其他相关工作。
3.4会商机制
成立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气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会商小组,在可能发生重大汛情灾害时,由区城防指指挥、副指挥或区城防办负责人主持,进行集体会商。
4预防与预警
4.1信息监测与报告
区城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关于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并负责各自职责区域内各类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单位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区城防指,并通报相关部门。
4.1.1气象信息
区气象局做好气象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必要时,根据区城防办的要求,建立实时联动机制,做好雨情、台风信息的收集上报和临近短时预报以及发展趋势分析;当出现达到预警级别或者需要改变预警级别信息时,立即将信息报送区城防办。
4.1.2水文信息
区水务局、区气象局负责城区降雨量和对孝妇河进行水文监测。及时提供、报告城区的雨情、水情等水文信息,并根据汛情变化提出建议或相应措施。当出现达到预警响应或者需要改变预警响应级别信息时,及时将雨水情通过短信或传真方式报区城防办。
4.1.3地质灾害信息
区国土资源分局应加强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道路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将信息及时报送区城防指,并向社会公众。
4.1.4工程信息
河道管理部门应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和水利工程的巡查和监测,及时将河道、防洪闸、橡皮坝等城市防洪工程设施的运行、出险和防守等情况报区城防办。
当城区排洪河道和水利工程出现漫溢、河岸坍塌、大型阻水物或溃坝时,区水务局应迅速组织抢险,在第一时间向区城防指报告,并向可能被淹没的有关区域发出预警。
4.1.5雨情信息
区城防办要建立汛期雨情收集、报告制度,按要求报送汛情信息。要及时了解、准确掌握雨情、水情,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当城区内24小时降雨量达到45毫米以上时,要将雨情信息1小时内报区防指。
4.1.6灾害信息
洪涝、台风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灾情发展趋势、要求提供的支援和帮助等内容。
洪涝、台风灾害发生后,区城防指成员单位应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灾害动态灾情,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告区城防办,由区城防办在1小时内上报区防指。
4.2预防与准备
(1)思想准备:各城市防汛防台机构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市民的暴雨、台风灾害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灾、防大风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城市防汛防台组织指挥机构,完善防汛防台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城市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综合队伍与专业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河道管理部门要加强汛期城区河道管理和执法检查,按照防洪标准及时对河道进行清淤、除障,及时塌放橡皮坝预排河水,确保行洪畅通;建立和落实汛期值班、巡视检查制度,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安全隐患。区城防指成员单位要按时完成水毁设施修复和防汛防台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隐患的防汛防台设施及时进行应急除险加固;加强对城区排水管网的维护、维修和清淤,确保汛期正常运行,排水畅通。
(4)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物料,并合理配置,明确调度方案,确保物资运得出、供得上,特别是要在防汛防台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防汛防台物资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等多种储存方式。在重点防汛防台区域,做好救援设备、排水设备及防汛防台物资的预置,以应对突发性暴雨及洪水。
(5)抢险队伍准备: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组建足够数量的防汛防台抢险队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对防汛防台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演练和培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6)防汛防台预案准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区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本单位城市防汛防台预案、应急排水预案、低洼地区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等,主动应对洪水、台风可能造成的危害。各成员单位根据区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反应机制,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区城防办备案。
(7)防汛防台日常管理:城市防汛防台部门要重视防汛防台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各类城市防汛防台设施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汛防台机构、工程、预案、物资、通信等主要内容,发现漏洞和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对重大问题,要按照权限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4.3预警
4.3.1预警级别
区城防指负责防汛防台预警级别的确定。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雨情、台风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预警的可以针对本区全境,也可以针对某一区域。预警启动条件:
(1)一般(Ⅳ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蓝色预警。
收到暴雨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2)较重(Ⅲ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黄色预警。
收到暴雨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3)严重(Ⅱ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橙色预警。
收到暴雨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4)特别严重(Ⅰ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红色预警。
收到暴雨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4.3.2预警启动
(1)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
随着情况演变,区城防指组织实时会商,对汛情台风波及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作出判断,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应的预警级别。
(2)预警
Ⅳ级、Ⅲ级预警:由区城防办负责向区城防指副指挥报告请示,经区城防指副指挥签发后。
Ⅱ级预警:由区城防办负责向区城防指指挥报告请示,经区城防指指挥签发。
Ⅰ级预警:由区城防办负责向区防指请示,经区防指指挥或委托区城防指指挥签发后。
4.3.3方式
城市防汛防台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方式应具有多元性和针对性。由区城防办组织区广播电视局、区气象局、区公安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成员单位按照区城防指指令及时预警信息。
城市防汛防台预警信息应通过多种途径。区广播电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利用广播、电视、短信、信息网络、电子显示屏、内部有线等方式进行;公安交警、人防等部门通过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
车站、公交车、重要路口、广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设置并利用电子显示装置及其它设施播放预警信号。对人群高度聚集的地下商场、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采取有针对性的方式。
4.3.4预警行动
防汛防台预警信息后,城市防汛防台各级机构和相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立即到达各自岗位,做好应急准备。
(1)蓝色预警响应(IV级):
各成员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相关成员单位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
重点防汛防台部位抢险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加固门窗、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2)黄色预警响应(Ⅲ级):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重点防汛防台部门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
区城防指根据情况,调度和督察城市低洼地区、交通干道及地下空间、城区河道等重点防汛防台部位的应急准备情况;
区城防指与各主要成员单位开通会商系统,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
有关成员单位要做好群众安全避险准备,加强对重点防汛防台部位的抢险救护准备;
新闻单位加强社会宣传,对汛情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播报;建议市民减少外出,行人、车辆远离危险设施(如危房、危墙、广告牌、高空悬挂物等)以及带电设施,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遇低洼积水或已实行交通封闭的路段应绕行,不得强行通过;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3)橙色预警响应(Ⅱ级):
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成员单位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防汛防台专业抢险队伍全部在一线待命;
停止户外的集会、体育、娱乐、商业等活动;及时组织重大险情区域群众安全避险转移;
相关单位密切监视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等重点要害部位,应急处置专业队伍集合待命;停止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就近妥善处置;
做好军地联合抢险的准备;
提醒市民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户外人员就近躲避;车辆选择安全行驶路线或就近在安全场地停放;车辆被淹时,驾乘人员离车迅速到达安全场所;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4)红色预警响应(I级):
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单位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防台抗灾工作,确保重点防汛防台部位安全;
除政府部门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学校及其他单位视情况采取停课、停产、停工、停业等紧急措施;
紧急疏散低洼地区居民及大型公共场所公众;
沿路临街各单位应无偿提供避雨、避险场所,开放停车场;
建议市民留在家中或就近避险,行驶车辆紧急就近到安全场所停放,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驾乘人员离车到达安全场所躲避,同时注意收听有关防汛防台信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洪涝灾害、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实行分级应急响应。进入汛期,各级防汛防台机构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风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洪涝灾害、台风发生后,由各成员单位向区政府和区城防办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任何人发现堤防、河道、桥梁、水闸等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3)洪涝灾害、台风发生后,由区政府及区城防指负责组织实施防汛防台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5.2分级应急响应
防汛防台应急行动依据汛情可能发生灾情并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区城防指负责确定应急响应的级别。根据有关规定,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应急(Ⅳ级)响应、较大应急(Ⅲ级)响应、重大应急(Ⅱ级)响应、特别重大应急(Ⅰ级)响应四个级别。
Ⅳ级响应由区城防办报区城防指副指挥批准;当汛情、灾情发生变化,需要由Ⅳ级响应升级到Ⅲ级响应时,由区城防指副指挥批准后启动响应;当灾情继续扩大,需要由Ⅲ级响应升级到Ⅱ级响应时,由区城防指指挥批准后启动响应;当灾情继续扩大,需要由Ⅱ级响应升级到Ⅰ级响应时,由区城防指指挥批准后启动响应,由区防指组织指挥全区的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对于突发的区域性灾害情况,由区城防指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区城防指成员单位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有关成员单位也可根据区域内气象变化或相关信息资料,启动应急响应,到岗到位进行指挥调度,并将处置结果及时上报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应急预案及时响应。
5.3Ⅳ级应急响应
5.3.1Ⅳ级应急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城区部分铁路立交通道和道路出现积水,造成交通拥堵;
(2)城区部分低洼地区积水,部分房屋进水;
(3)因突降大雨发生局部险情,影响正常生产生活;
(4)对城区有影响的水库发生险情;
(5)台风、热带风暴影响我区,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8级以上。
5.3.2Ⅳ级响应行动
(1)指挥到位。区城防指副指挥在城市防汛防台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向各成员单位部署任务。
(2)会商研究。根据情况,召集各成员单位会商,或开通会商系统,分析汛情,研究工作对策。
(3)防汛防台抢险。根据会商结果,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和灾情的变化,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向有关部门下达命令,指挥抢险工作。
(4)信息报告。出现各类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区城防办。
(5)各成员单位要密切注视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等,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接受区城防办的指挥调度,实施防汛防台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
5.4Ш级应急响应
5.4.1Ш级应急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城市低洼地区积水,威胁市民安全;
(2)城市道路大面积积水,铁路立交通道引道积水严重,部分路段出现道路行洪现象,造成短时严重交通阻塞;
(3)城区内主要排洪河道出现漫溢,且呈继续上涨趋势;
(4)对城区有影响的水库发生较大险情;
(5)台风、热带风暴影响我区,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10级以上。
5.4.2Ш级应急响应行动
(1)指挥到位。区城防指副指挥在区城市防汛防台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2)会商研究。会商小组成员全部到位,区城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有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做出相应工作部署。
(3)下达命令。根据会商结果,区城防指按照有关防汛防台专项预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险情区域有关部门下达命令。
(4)现场指挥。区城防指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进驻现场,或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5)信息报告。区城防办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区应急办和区防办报告汛情及救灾进展情况。
(6)各成员单位要密切注视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等,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接受区城防办的指挥调度,实施防汛防台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
5.5Ⅱ级应急响应
5.5.1Ⅱ级应急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城区发生较大洪涝灾害,城区低洼地区严重积水,出现多处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进水,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城市道路大范围积水,部分地区出现严重道路行洪,造成城市主干道中断等重大险情和灾情,主要道路交通瘫痪;
(3)对城区有影响的水库出现重大险情,造成城区受淹;城区内主要排洪河道大范围漫溢,河水严重倒灌;
(4)台风、强热带风暴严重影响或正面袭击我区,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
5.5.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指挥到位。区城防指指挥在区城市防汛防台指挥中心进行指挥决策。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
(2)会商研究。区城防指指挥在区城市防汛防台指挥中心主持会商,分析灾情,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按程序向区政府汇报,区政府根据情况决定向市政府报告。
(3)下达命令。根据上级指示及会商结果,区城防指按照防汛防台预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险情区域的相关部门下达命令。
(4)现场指挥。区城防指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进驻现场组织指导,并根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应急队伍的救援行动。
(5)信息报告。各级防汛防台机构和部门要密切注视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
(6)各成员单位要密切注视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等,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接受区城防办的指挥调度,实施防汛防台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
5.6I级应急响应
5.6.1I级应急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城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城区大范围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被淹,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城市道路大面积积水,造成大范围交通瘫痪等严重险情和灾情,严重影响要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和市民正常生产生活;
(3)对城区有影响的大中型水库决堤;
(4)强热带风暴、台风将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我区,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已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5)极端天气导致的其他突发性重特大事件。
5.6.2I级应急响应行动
(1)指挥到位。区防指指挥、区城防指指挥到达区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或区城市防汛防台指挥中心,统一领导指挥全区抢险救灾工作。
(2)会商报告。区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分析灾情,决策部署,并向市政府报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请求指示。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援。
(3)下达命令。根据上级指示和会商结果,区防指指挥按照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险情区域的相关部门、单位下达命令。
(4)进驻现场。区防指指挥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组进驻现场组织指挥,并根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各相关部门应急队伍的救援行动。专家组应根据报告和现场收集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和灾情评估,及时提出处置措施意见,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5)启动应急联动机制。根据汛情与灾情演变情况,请求当地武警、驻军或其他城市的帮助和支援。
(6)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地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并随时向市政府报告灾情和抢险动态。出现各类重特大防汛防台突发事件,由区政府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Ⅰ、Ⅱ级应急信息由区应急办、区防办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市防指报告,由区委、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
(7)各成员单位要密切注视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等,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接受区城防办的指挥调度,实施防汛防台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
5.7应急响应结束
当重大险情基本消除、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视情况,终止应急响应。
Ⅳ级、Ⅲ级由区城防指决定或报请区城防指指挥批准同意,签署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向社会公布。
Ⅱ级防汛防台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区城防指指挥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向社会。
Ⅰ级防汛防台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区防指指挥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向社会。
6应急保障
各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和资金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应急交通运输畅通、供电持续安全、社会秩序稳定、医疗卫生满足应急需求、社会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确保城市防汛防台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防台信息畅通的责任,对城市防汛防台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区城防指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在进入汛期后,应确保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沟通,应使用手机、电话、对讲机、网络平台等通信工具进行信息交流,并保持24小时畅通。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城市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城市防洪的重点险工险段或容易出险的防洪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相关单位应立即派出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和加固。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储备常规的防汛防台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救灾急需。
6.3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防台抢险的义务。驻博部队、武警及民兵预备役部队是防汛防台抢险的重要力量。
防汛防台抢险队伍分为综合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专业抢险队伍。综合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全力参加专业抢险和技术处置。
紧急抢险队伍根据指令迅速到达险情现场,对险情进行紧急处置。开发区、白塔镇、各街道按规定保证综合抢险队伍到位,预案规定的相关单位保证专业抢险队伍到位,驻博部队、武警根据要求保证部队到位。
6.4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
供电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安排抗洪抢险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临时供电任务,确保供电的持续性和安全性。及时调度应急电力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电力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根据灾情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开通应急通道,确保抢险救灾车辆畅通;对于已经形成道路行洪和被淹没的路段、立交引道实行封闭,保障行人车辆的安全。出现大面积交通瘫痪时,公安交警按照预案规定进行紧急处置,疏导交通。必要时,保证防汛防台指挥车辆的使用。
交通运输部门应准备足够的车辆和设备,随时待命启动,优先保证防汛防台抢险人员、防汛防台救灾物资运输;负责抗洪抢险救灾车辆调用。
6.5治安与医疗保障
汛期的治安管理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要依法打击破坏城市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和城市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障抗灾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组织好防汛防台抢险现场的、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医疗卫生部门负责洪涝、风毁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处置;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检,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6.6物资与资金保障
防汛防台物资筹集、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各单位、各部门和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防汛防台需要,储备充足的防汛防台抢险物资,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区城防办。储备物资一旦有所耗用,各储存单位必须及时补足、更新。
各城市防汛防台机构日常运行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落实。当启动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时,财政部门负责及时筹集落实抢险救灾专项资金。
6.7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防台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防汛防台工程设施和参与城市防汛防台的责任。
区城防指根据灾情,及时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洪防台。
要加强对防汛防台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洪除涝工作。在城市防汛防台的关键时期,各防汛防台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指挥广大干部群众抗灾减灾。
7善后处置
区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所需资金由区、镇(开发区)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安排。
7.1损毁设施修复
防洪市政设施、公路、铁路、供电、通信、供气、供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等水毁、风毁设施分别由各相关产权部门负责修复、重建。
7.2社会救助
灾后灾民生活救助由区民政部门负责,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妥善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7.3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工作由区政府、所在镇(开发区)、街道负责。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4保险理赔
受灾地区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各保险公司按照“援助优先、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的原则,及时进行核实、理赔。
7.5其他工作
其他如疫情病情处理、污染物的清除、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补充等善后处置工作由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解决。
8监督管理
8.1宣传教育
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公众防护宣传教育,组织应对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培训,编制应对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的公众应急手册,全面提高居民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对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防台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管理。一般公众信息由区城防指通过媒体向社会。电台、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应做好防汛防台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防汛防台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8.2应急培训
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8.3应急演练
区城防办应当定期组织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各职能部门和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举行1—2次的防汛防台抢险演练。演练的同时发动公众参与,普及减灾知识和技能。
8.4责任与奖惩
城市防汛防台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区城防指对在城市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在城市防汛防台工作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不服从命令、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延误、妨碍城市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工作评价
每年由区城防办组织,针对各部门在防汛防台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促进城市防汛防台应急工作的开展。对防汛防台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台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9附则
9.1名词术语
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对暴雨、洪水、台风等可能引起的灾害进行防汛防台抢险、减轻灾害的对策、措施和应急部署,包括预案启用条件、安全保障体系和组织指挥体系等内容。
暴雨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热带气旋:是在热带海洋上生成,绕着自己的中心强烈旋转,同时又向前移动的空气旋涡。热带气旋经过时常伴随着大风和暴雨天气。
热带气旋分级:热带气旋按中心附近地面最大风速的大小进行分级。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0.8至17.1米/秒(风力6-7级)为热带低压;达到17.2至24.4米/秒(风力8-9级)为热带风暴;达到24.5至32.6米/秒(风力10-11级)为强热带风暴;达到32.7至41.4米/秒(风力12-13级)为台风;达到41.5至50.9米/秒(风力14-15级)为强台风;达到或大于51.0米/秒(风力16级或以上)为超强台风。
台风蓝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橙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红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9.2预案管理
9.2.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区城防办负责编制和解释,区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区防指备案。
各城市防汛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报区城防办备案。
9.2.2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