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原则自查整改措施(收集5篇)
放弃原则自查整改措施篇1
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为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府和环保局通知,我公司结合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特制订以下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1.1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1)我单位的环境保护方针为:
节能降耗,预防污染,常改永新,生活和谐。
(2)环境保护目标
①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国家标准;
②控制重要环境因素达标率100%;
③生产及办公共场所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率100%;
④实现施工作业无环境污染事故;
⑤节能降耗保护资源;
⑥提高预防污染意识、塑造绿色施工工地。
(3)环境保护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环境保护主要依据法规和标准(不限于):
招标文件以及施工现场环境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嗓声污染防治法》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2环境保护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责
(1)环保施工组织机构
按招标文件及相关法规关于环境保护施工的要求,同时为了提高办公效率,精减机构设置,在项目部设置一个安全、文明、环保施工领导小组,同时负责领导项目部的安全监察工作、文明施工工作、环境保护工作。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环境保护施工的各项管理工作。
环保施工组织机构见下图:
本工程设环保领导小组:
组长:先子福副组长:仁明学监察员:吴宗州
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组织机构
注:图中虚线表示监督关系,实线表示直接领导关系。
(2)环境保护施工主要职责
本工程环境保护的主责部门为工程技术部,负责整个项目部的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对重大环境因素进行控制,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行技术交底等工作的同时作出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要求,其下设环保监察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的巡察,对现场发现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生活区的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工作;物资装备科负责对机械设备、原材料的采购、使用时,按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提供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机械设备及原材料。
1.3重要环境因素的运行控制
为保证环境运行控制有效实施,依据GB/T24001—2004idt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标准,制定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在本工程施工期间,项目部将严格按体系文件运行,使本工程的重要环境因素严格处于受控状态。
对本工程重要环境因素的运行控制见下图:
重要环境因素运行控制流程图
在管理体系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施工特点还编制了以下程序及管理规定对施工场所的环境进行管理:
(1)《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更新控制程序》
(2)《能源、资源管理规定》
(3)《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品管理规定》
(4)《废水管理规定》
(5)《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6)《施工噪声管理规定》
(7)《扬尘、遗撒和水土保持管理规定》
(8)《食堂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9)《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10)《对相关方施加影响控制程序》
(11)《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2)《环境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
(13)《记录控制程序》
1.4项目部环境保护一般规定
(1)项目部建立环境保护机构,配备专职环境保护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对环境保护规定的检查、监督。
(2)加强环保教育,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3)遵守国家、行业和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按照合同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4)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5)与施工区附近的居民和团体建立良好的关系。对于受噪声骚扰的居民及团体,在施工作业前予以事前通知,并提供投诉热线电话。
(6)加强水、陆生物的保护,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人员保护岸边水生生物特别是水、陆珍稀物种的宣传教育,若发现珍稀物种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7)加强施工、生活区域的绿化。制定各种有效措施,针对施工和生活废水、施工弃料和生活垃圾、施工粉尘、施工噪音、施工排
放废气污染制定相应处理措施,不向流域内排放污水和污物。
1.5本工程重要环境因素
根据实际施工环境,确定以下项目为本工程施工的重要环境因素(不限于,在实际工程施工中再对其进行完善)。
(1)施工和生活废水
本工程施工废水主要有:混凝土仓位的冲洗、混凝土养护、土石方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钻孔和灌浆施工产生的废水、机械设备的冲洗、其它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产办公、生活污水。
(2)施工粉尘
压力管道、厂房土石方开挖过程钻孔、爆破产生的粉尘,砼拌和楼及分筛系统产生的粉尘,开挖产生的土石料、砼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
(3)废气污染
运输汽车、挖机、装载机、电焊等机械的使用,产生尾气等有害气体。
(4)施工噪音污染
碎石系统、砼拌和楼、钻孔作业、爆破及排渣作业、各类施工机械、运输设备运行产生和其它施工生产的噪声。
(5)弃渣和固体废弃物污染
压力管道、厂房土石方开挖施工中产生的弃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6)水土流失
土石方开挖和植被剥离将产生局部水土流失。
(7)油料滴漏污染
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冲洗所产生的废油,施工机械运行时油料滴漏对水源及土地产生的污染。
1.6环境治理措施
在工程施工中,项目施工人员将严格按国家、行业和当地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积极配合工程环保水保综合监理的监督和技术指导,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有效治理。
(1)废水污染防治处理措施
根据有关要求,本工程施工所产生的污水应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要求,为达到上述标准,在生产、生活区布设相应的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系统,将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利用排水系统收集到各自的污水坑及化粪池中进行处理。
①施工区生产污水处理
(1)废水污染防治处理措施
本工程施工所产生的污水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本工程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废水、污水的排放控制指标为: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应控制在70mg/L以下;生活污水的BOD5和CODc5的排放浓度分别达到20mg/L和100mg/L以下;含油废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石油类控制目标为5mg/L以下;基坑废水中SS排放浓度控制在70mg/L以下。
为达到上述标准,在生产、生活区布设相应的排水系统和相应的污水处理池,将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到相应的污水处理系统中进行达标处理。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将未经处理的超标废水排入任何公共设施、任何水体。
①生活污水处理
在生活区设污水池,生活区产生盥洗污水、厨房污水、洗涤污水等生活污水通过排水系统汇至污水处理池再进行净化处理,待污水的BOD5和CODc5的排放浓度分别达到20mg/L和100mg/L以下,达到排放标准时,优先用于道路除尘等用途,或按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区域进行排放。
生活区的厕所配置化粪池,粪便经化粪池液化、消毒处理后定期运到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处理。
②施工区污水处理
产生污水的施工厂区主要有:砂石生产系统、砼拌和系统、钢筋加工、模板加工等临时污水,在相应区域施工边界线以外合适的部位布置污水处理池进行处理,生产的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在易产生油污染的机修、设备停放场设置油污分离池,对设备维修、清洗产生的污水进行油水分离、沉淀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处理池大小根据估算相应的施工排水量进行设置。
(2)施工粉尘污染处理措施
①施工期间遵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标准,见下表,保证在施工场界及敏感受体附近的总悬浮颗粒物(TSP)的浓度值控制在其标准值内。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TSP)的浓度限值
②在制定施工计划、施工方法、除尘措施以及进行施工时,充分考虑TSP对环境空气的污染,委派环保专职人员定期对大气质量监测,监测悬浮颗粒含量项目,发现施工粉尘污染超标,马上查找原因,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保证施工场界和敏感受体附近的TSP浓度能达到
国家控制标准。
③拌和站应具有较好密封性和并安装防尘、除尘设备,确保除尘设施与拌和设备同时运行。对拌和楼场地局部进行硬化并经常进行洒水处理,并及时清理,避免产生扬尘。
④用以运输可能产生粉尘物料的敞蓬运输车,其车厢两侧及尾部均配备挡板,可能产生粉尘物料的堆放高度不高于挡板。行驶中车速控制在20km/h以内,减少扬尘。
⑤安装冲洗车轮设施(在开挖施工之前准备就绪)并冲洗工地的车辆,确保工地的车辆不把泥土、碎屑及灰尘等类似物体带到公共道路面。在清洗设施和公共道路间修建一段用以过渡的硬地路面。
⑥加强道路维护,经常清扫工地和道路,保持工地和所有场地道路的清洁,配备洒水车,定时向多尘工地和路面洒水,以减少扬尘。
⑦尽量避免将易产尘物料储存或堆放在施工场界和敏感受体(如居民住宅等)附近。布置车辆运行路线和施工工地时尽量远离这些敏感受体。
⑧对处于产尘量较大的现场作业人员,如拌和楼操作人员、砂石料筛分系统操作人员、手风钻操作等人员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发放防尘用品。
⑨对压力管道土石方爆破易产生粉尘的特点,我公司特制订松动爆破、草莲湿润覆盖和高空喷洒水为一体的施工方法,来降低粉尘对空气的污染。
(3)施工排放废气污染处理措施
①优先选择性能优良、尾气排放指标小的机械设备进场施工。②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保证发动机在良好状态下工作。
③使用燃烧值高、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以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④定期对项目部施工设备进行检测,如有超标设备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
⑤施工场地和居住区应尽量选择使用清洁、少污染的能源,在取得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许可前,不任意安装和使用任何对空气可能产生污染的锅炉、炉具等,以及产生烟尘或其它空气污染物的燃料。不随意焚烧废物和垃圾。
(4)施工噪音污染控制措施
①施工期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工场界噪音限值》(GB12523-90),对施工场地产生的噪音加以控制
②在制定施工计划、施工方法及降噪措施时,充分考虑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委派环保专职人员进行监督,发现超标,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使施工场界和敏感受体附近的噪音水平能达到国家噪音控制标准。
③积极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在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下,采用低噪声的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逐步淘汰落后工艺和陈旧设备。根据具体情况对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可安装消声设备、隔音装置,各种动力机械设备暂时不用时关掉或减速运转。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在施工时段安排上尽量减少夜间施工,防止干扰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合理分布施工场地的动力机械设备,减少在同一地点集中分布或同时运行多套动力机械设备;尽量避免在施工场界或敏感受体附近同时布置或运行多套动力机械设备,且尽可能远离敏感受体。
⑤施工期间,由于砂石生产系统与砼拌和系统产生噪音持续时间较长,噪音强度大,故考虑在施工场地与居民住宅这些敏感受体之间
合理安装声障设施,有效阻隔噪音向施工场地周边和敏感受体的方向传播。采用的声障设施做到设计合理、性能优良、坚固耐用。
⑥按照《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加强劳动保护,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减少接触噪声的时间,改善施工人员作业条件,对一般距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戴防护耳塞等劳动保护用品外,适当缩短劳动时间。
(5)施工弃料和生活垃圾污染处理措施
①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善的施工弃渣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并采取碾压、挡护或绿化、在其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等保护措施,避免弃渣受径流冲刷侵蚀,造成水土流失。
②弃土运输采取防泄漏措施,弃料在运输过程中注意不撒落到道路、桥梁上,保持所经道路、桥梁的清洁。
③保护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在现场和生活区设足够的卫生设施,安排人员定时定期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垃圾分类后集中运至批准的地点掩埋或焚烧处理。
④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6)水土保持措施
①在永久性建筑物部位土石方开挖施工过程中,如遇松动和容易跨塌的地方,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保护好施工开挖边坡的稳定,避免开挖面受到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同时要防止开挖弃渣冲蚀河床或淤积河道。
②自觉保护施工场地周围的林草、水土保持设施,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在施工过程中因工
程施工使植被受到破坏的,采取措施恢复表土层和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③不任意堆放弃渣,不向河道乱弃渣以免降低河道的行洪能力、污染水环境以及影响其他承包人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④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方案不能满足水土保持的要求或与水土保持有冲突时,积极主动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协商,共同解决好水土保持的问题。
⑤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并清理施工期内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并及时恢复植被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7)油料滴漏治理措施
在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时,注意对产生的废油进行收集,设立专门的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场所,对保养场所浇筑砼地面,设集油池,设专人对集油池定时清理。在临时维修地点作业时,用薄膜对地表进行覆盖,防止漏油进入土体。平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防止机械运行中油料滴漏对水源及土地产生污染。
(8)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根据本工程环保的特点,本着“不达标不排放”的原则,制定一系列具体的环保措施并加以认真贯彻落实。防止任何污染物质直接或间接进入耕田、河道、水源等。
②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③在施工期间做到“三个统一”,即污水统一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统一排放。教育职工明确生产、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划分明确其职责范围。
④各种施工用的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碱类的材料等要做到严
格管理,特殊保管,材料储存地远离地表水源及地下水源,距离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⑤对储存仓库要做特殊性防护,如仓库地面设砼地坪、设防渗较强的集油坑等。
1.7施工期环境监测
施工期间,项目部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部分环境保护监测设备,如噪声监测仪、有害气体浓度监测仪、激光粉尘浓度监测仪等设备,对于检测难度较大的检测项目,将委托当地有资质的环境保护部门对施工区域的环境指标进行监测。
(1)施工期水质监测
施工中定期对各部位的施工污水排放水质进行监测。
主要对处理过的施工污水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PH值、悬浮物、SS、BOD。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环境保护计划规定的时间进行监测,施工高峰期增加测次,严格控制排水口水质。
(2)施工期噪声监测,定期由环保督察员进行监测。
(3)施工期大气质量监测,监测项目为:总悬浮颗粒TSP、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环境保护计划规定的时间进行监测。
1.8景观与视觉保护措施
(1)对施工临时建筑物和施工场地精密布置、精心施工,尽量减少林地、草地的损失。
(2)对各种临时停放的机械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3)对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如临时住房、仓库、厂房等)在设计及建造时考虑其美观和与周围环境协调的要求。
1.9生态保护措施
(1)尽量避免在工地内造成不必要的生境破坏或砍伐树木,不在工地外砍伐树木。施工场地结束后,及时恢复原来用途或恢复植被。
(2)在施工场地内砍树和清除植被工作前,征求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意见。
(3)教育全体员工严禁打猎、捕猎及扰动野生动物;严禁野外用火;严禁下河捕鱼。若在施工场地内发现受保护动物,妥善保护并立即报告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请求指示,并遵照执行。
(4)在施工场地内发现正在使用的鸟巢或动物巢穴,妥善保护并立即报告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请求指示,遵照执行。
(5)在施工场地内标示出有特殊意义的树木以及野生动物生境,并且设置必要的围栏提供的临时保护,临时性保护措施根据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而撤消。
1.10文物保护措施
文物是国家的宝贵财产。响应业主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本标工程施工中,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来保护文物:
在现场发现的所有化石、文物,以及有地质或考古意义的结构物和其他遗迹或物品时,首先划定保护区,派专人保护现场,尽快通知监理工程师;执行监理关于处理文物的指示,并协助文物保护部门和考古人员搞好文物的挖掘、防护及保护工作,确保考古工作的顺利进行。除此之外,我们还将对已建具有工程纪念意义的标志物进行保护。
1.11卫生防疫措施
根据需要在项目部设医务室,设诊疗室和药房,配备专业医务人员和常规医疗器械、药品、救护车辆,负责一般疾病的治疗、传染病的预防以及意外受伤人员的抢救及紧急处理工作。
(1)对新进入施工区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检疫,检疫项目为:(但不限于)肝功能、乙肝五项、胸透、肺结核、疟疾等传染性疾病。在施工区疟疾、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等传染流行时,服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统一安排,为所属人员提供传染病预防药品或疫苗。
(2)加强施工区卫生宣传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环境卫生工作。利用讲座、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和免疫接种知识,提高施工区人群卫生知识水平和健康保护知识,降低施工人群发病率。
(3)发放常见病的预防药,进行如乙肝疫苗类预防接种,提高人群免疫力。
(4)服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监督检查,做好以下工作:
①及时将施工区内甲、乙类传染病疫情及时上报当地卫生离疫部门。
②所属食堂办理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上岗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岗位培训证,上班时间必须穿戴白衣帽及袖套。洗、切、煮、卖、存等环节设置合理,生、熟食品严格分开,餐具用后随即洗刷干净,按规定消毒。
③医护人员全天候值班,对施工人员作定期健康观察和抽样体检,施工班组配备医疗急救箱及常用急救药品。在施工区疟疾、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等传染病流行时,服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统一安排,为所有人员提供传染病预防药品或疫苗。
(5)施工现场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定期喷洒药物,严格控制“四害”孳生,服从业主灭蚊、灭蝇和灭鼠的统一安排。
(6)制定规章制度,严禁将生活垃圾弃置于江中、排水沟和自然冲沟。在办公生活区设置足够数量的活动垃圾箱(桶)或固定垃圾
收集点,设置专职清洁员,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
(7)定期对饮用水和食品进行卫生检查;
(8)在施工区、办公生活区设置的公共厕所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5-79)的规定进行设计和修建。指定专人定期对公共厕所进行清扫、消毒,并妥善处理粪便。
1.12配合环保监理进行监查
积极配合工程环保水保综合监理的监督和技术指导,接受地方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监督,大力协助监理人及其委派人员进行施工场所的环境监察。对于检查中发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1.13完工清场和撤离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根据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工程师指示在工程完工后的规定期限内,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除施工区和生活区及其附近的施工废弃物,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完成环境恢复。对合同规定由我施工方负责养护的施工道路、永久建筑物以及要求保留的临时设施进行清洁,将损坏部分修整完好。在规定时间将人员和设备撤离。
文明施工措施
2.1文明施工的目标
通过我集团公司在以往工程施工中的实践,充分认识到文明施工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一是文明施工改变施工现场面貌,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提高工作效率,使施工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二是文明施工不仅可以促质量、保安全,而且能够提高经济效益;文明施工注重规范,各项目施工管理工作严谨,减少了工、料、机无效投入的浪费;文明施工讲究工艺,减少了大量原材料的消耗。三是文
明施工可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施工水平提高,增强企业竞争能力,逐步和国际接轨,尽快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
项目针对本工程确定的文明施工目标为:创建安全文明工程。
2.2文明施工的组织机构和实施方案
2.2.1文明施工组织机构
工程开工的同时,组建由项目经理直接领导,项目副经理亲自抓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工程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对现场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环境监察小组及质量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工区、作业生产班组安全员同时兼文明施工监督员,负责本工区、班组的文明施工监督。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图。
图2-1文明施工组织机构框图
2.2.2文明施工的实施方案
(1)建立创建安全文明工地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做到“两通三无五必须”,即: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施工现场排水畅通;施工中无管线高放,施工现场无积水,施工道路平整无坑塘;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严格分离,施工现场必须挂牌施工,现场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工地生活设施必须文明。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对文明施工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文明施工意识,使文明施工逐步成为全体施工人员的自觉行为,讲职业道德,扬行业新风
(3)在制定安全、质量管理文件时,一并考虑文明施工的要求,将文明施工的精神融汇于安全、质量的管理工作中去。
(4)由安全副总经理组织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部、办公室、机电物资部的有关人员制定文明施工的管理实施细则,每周由管理监督机构按实施细则进行检查并把文明施工检查情况在生产会上向各有关单位通报,提出进一步的整改措施。
(5)注重施工现场的整体形象,科学组织施工。对现场的各种生产要素进行及时整理、清理和保养,保证现场施工的规范化、秩序化。
2.3文明施工实施措施
(1)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成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小组。对参与施工的队伍签定文明施工协议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把文明施工落到实处,提高全体施工人员文明施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创建美好环境。生产生活营地房屋建筑布置应合理紧凑、整洁美观;风、水、电、通讯管线布置整齐有序,尽量不损坏周围树木、植被以及河道,并在生活区进行花木、草坪绿化,创造优美、赏
心悦目的生产生活环境。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每天清扫处理;在生活区开辟宣传园地,表扬好人好事,宣传国家政策、施工技术和规程规范等;开展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如晨练、羽毛球、乒乓球、扑克、象棋等,严禁黄、毒、赌和打架、斗殴事件发生。
(3)施工机械设备以及进场材料停放、堆存整齐划一;对炸药、油料、化学药品等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专门堆放。
(4)生产及生活废水、废料应进行处理,做到“三个统一”即废水统一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统一排放,经检测合格后才能排放至规定地点。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全面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均要办理暂住证。严禁接受三无盲流人员。落实防范措施,做好防盗工作,及时制止各类违法行为和暴力行为,并报告公安部门,确保施工区域内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尊重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支持,自觉遵守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和规定,搞好文明共建工作。
(6)正确处理与当地政府和周围群众的关系,并与当地派出所联合开展综合治安管理。
(7)施工过程中搞好“落手清”,对于完工的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清理、处理;
(8)工区内设置醒目的施工标识牌,炸药雷管及油库设立警示牌;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佩戴证明其身份的标识牌,标识牌应标明姓名、职务、身份编号;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
(9)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工序相互干扰,凡下道工序对上道
工序会产生损伤或污染的,要对上道工序采取保护或覆盖措施。
(10)现场材料分类堆放整齐,并做好标志,废旧器材及时回收。现场的的钢材、水泥等能入库的尽量入库,不能入库的进行上遮下垫、防雨淋、防日晒等处理措施。
(11)重要施工场地应设有操作规程、值班制度和安全标志。
(12)遵守当地政府的各种规定,与当地政府和居民友好相处,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
(13)与其他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关系,服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协调。
项目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
公司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进行安全与环保的管理。
以上文明施工考核标准将对项目部及施工班组进行不定时检查,并建立评分档案。当各大项分数扣完时,将对班组进行再教育,其他单项仍在总分里扣,并要求限期整改,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整改完成,将实行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如一次性检查评分不及格的,将实行1000~2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进行再教育和限期整改,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整改完成的,将停工整顿或解除劳动合同。造成重大事故或经济损失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水电站工程项目部二〇一〇年五月二日
**水电站压力管道工程
厂房土建工程
编制单位:
环境保护与保证措施
****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丹巴县南街水电
站压力管道、厂区土建工程项目部
放弃原则自查整改措施篇2
关键词:市政工程;施工;环境保护
近年来,市政工程建设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更是促进城市发展的重要内容。目前,市政工程在施工时出现的环境问题所给予的重视程度不够,不仅会对市政工程的施工产生直接影响,而且还会对城市环境产生较为严重的污染,对城市的建设和发展都会产生一定阻碍,所以需要采取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对城市环境产生污染。如此,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同时降低市政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确保市政工程能够顺利进行,促使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之间能够保持平衡稳定的关系。
1市政施工中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在市政工程施工当中,其与普通工程建筑类似会对周围环境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不仅会对自然生态环境产生污染,而且还能够影响到人们日常生活。因此,为了能够降低市政施工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相关施工人员应当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由于市政工程在施工时会产生废弃物、噪音以及废气等污染物,每一项都是影响到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不利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当污染过于严重时甚至还会极大的影响城市城市形象和居民身体健康。然而,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大大改善因市政工程施工所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其对于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环境的改善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市政施工中所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
2.1废弃物污染
市政工程在施工时涉及了多个领域,难免会产生废弃物,如果不能够对这些废弃物进行有效处理,那么将会对自然环境产生非常严重的污染。例如,建筑材料这一类废弃物,如果没有对废弃物进行处理,将其随意堆放在施工现场,那么经过一段时间以后便会出现难闻的臭味,从而对周围环境造成较为严重的污染,甚至还会对工程是否能够顺利完成施工产生不良影响。另外,废弃物还根据其本身的化学性质,可将其分为有毒和无毒两种,无毒的废弃物在处理上相对较为简单,而且对生态环境所产生的影响也相对较小,而对于有毒的废弃物来说,不仅在处理上变得更加麻烦,而且对环境所产生的污染也较大,如果没有经过处理便将其排放到自然环境中将会威胁到城市居民的人身健康。由此能够看出废弃物污染对于环境所产生的污染是非常严重的,需要采取措施对废弃物进行处理。
2.2大气污染
大气污染是市政工程中所产生的重要污染类型之一,也是影响城市居民生活最为直接的污染问题。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将会产生非常多的扬尘,而且很多设备的使用也会产生大量尾气,其在空气中的传播速度非常快,在短时间内将会对其周围产生严重污染。而且施工中所使用的涂料等也会产生废气,从而对大气造成较为严重的污染。空气本身是没有任何颜色和形状的,人类的生存十分依赖氧气,也是人类发展最为重要的保障,但是市政工程将会对空气造成较为严重的污染,当大气遭受到较为严重的污染时,那么人类在呼吸时便会将这些废气吸收到身体中,从而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大气污染是市政工程环境问题中最为重要的,也是对人体产生影响最为直接和严重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市政工程中的大气污染,为人们生活提供一个良好的大气环境。
2.3噪音污染
市政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十分容易产生噪声污染,而且引发噪音污染的原因有很多,噪音大小和层次也不相同。从对噪音来源所进行的分析我们能够了解到,噪音最主要的来源便是施工过程中各类设备使用所发出的声音,如挖掘机、切割机等,这些设备所产生的噪音将会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休息。另外,市政工程开展焊接工作时也会产生不同的噪声污染。不论市政工程产生噪音的原因和噪音程度的大小,都属于噪音污染,严重的将会使周围居民无法进行正常的生活。噪音污染和大气污染相类似,都会对人们的生活产生直接影响,是人们无法通过个人采取措施所能够避免,所以需要施工企业能够在市政工程采取措施来避免噪音污染的出现,从而降低对周围环境所产生的影响。
3市政施工中环境保护的有效措施
3.1废弃物污染防治
在对废弃物进行处理和防治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认真辨别和检查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并对其来源进行详细分析,以便能够从源头上处理掉废弃物。其次,对这些废弃物进行详细勘察,针对于能够二次利用的废弃物,需要将其和其他废弃物进行分离,单独放置在某一地方,如此一来相关工作人员便能够对这些废弃物进行二次利用。如果在废弃物上的安排不够妥当,对其进行随意堆放,那么不仅不利于废弃物的二次利用,而且还会对施工工作产生阻碍。而对于无法再次利用的物质,此时则需要对其进行处理,并按照一定规律对其进行划分和处理,例如是否为化学物质,当废弃物为化学产品时,则需要进行特殊处理再排放到自然界中,从而降低降低废弃物对环境所产生的污染。
3.2大气污染防治
空气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针对于市政工程施工中所出现的大气污染问题,应当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首先,针对机械设备在施工时所产生的废气和灰尘,应当在正式挖掘之前向地面喷洒适量的水,如此便能够有效降低所产生的扬尘量。其次,如果市政工程在施工时需要先设置相应的通风管道,需要根据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较为科学合理的设置,利用通风管道排除出去。例如,在进行地铁建设时,由于其都是在地下进行施工建设,此时则需要设置通风管道将地下瓦斯等气体排出出去,从而降低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概率。另外,针对于含有污染废气的材料,采购人员在采取时应当选择绿色环保材料,或是选择正规厂家所生产的材料,如此便能够降低市政工程施工对大气所产生的污染。
3.3噪音污染防治
要想對市政工程中的噪音污染进行有效控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入手:第一,降低噪音的出现最为直接的方法便是对机械设备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设备所发出来的声音。例如,在混凝土的选择上可以使用商品混凝土来代替传统混凝土,如此便能够有效降低和避免搅拌机在搅拌混凝土时所产生的噪音,而对于切割机所产生的噪音,可以在切割之间对需要切割的材料进行调整和整理,然后再对这些材料进行统一切割,切割时应当在隔音棚中进行,这对于噪音的降低能够产生积极作用。第二,需要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如果检查时发现了问题,那么则需要对其进行及时更换,这对于避免因机械故障而产生的噪音污染有着积极作用。第三,在市政工程还会使用大量的运输工具,这些工具在启动和鸣笛时都会产生非常大的噪音,所以施工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有效处理措施(如可以采取隔音板将施工现场包围起来),从而有效控制噪音污染的产生和出现。
4结语
总之,在现代城市发展当中,市政工程一直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项目工程,通过观察一个城市市政工程能够了解到城市经济的发展情况。但是,市政工程的施工将会出现环境污染问题,从而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发展。为了能够有效解决市政工程施工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文章就针对此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探讨,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能够重视市政工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减少所产生的环境污染,促使我国市政工程行业能够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吴非.市政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论述[J].门窗,2015(12):212.
[2]徐啸龙,于秋波.市政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研究[J].民营科技,2016(5):234.
[3]陆晨源,陈龙.市政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J].住宅与房地产,2016(36):259.
放弃原则自查整改措施篇3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灵裕承”为你整理了这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和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大力实施新一轮“158”碧水蓝天工程,高标准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打造“世界五金之都品质活力永康”提供更优质的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地表水水质稳步提升,全市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PM2.5年均值稳定达到3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天数比例稳定在90%以上。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治水、治气、治土、治废各项工作任务。
(二)高标准整改督察反馈问题。根据督察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牵头部门,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目标、倒排进度、落实责任、限时销号,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取得实质性成效,高质量完成整改。
三、主要措施
(一)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担当,坚定不移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1.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推动各部门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面实施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形成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常态化机制。
2.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考核机制。健全完善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纳入绩效考评,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二)以锲而不舍钉钉子的精神,用最坚决的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1.持续打好治水攻坚战。坚持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大力实施治水工程,强化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发挥治水办牵头抓总的作用,全面深化“河长制”,继续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深入开展生态廊道建设。开展章店国控断面走航分析,制定“一点一策”治理方案,继续开展入河排污口和不稳定支流整治。定期对镇(街道、区)水环境质量状况进行预警。加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容和清洁排放改造。
2.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综合施策、重点突破,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整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发挥蓝天办统筹抓总的作用,建设蓝天保卫协同指挥平台,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全面实施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巩固蓝天保卫三年行动成果,争创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重点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出台实施《五金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严厉打击污染物直排、偷排漏排和不按规定使用废气治理设施等违法行为。健全施工场地扬尘管理机制,推广装配式建筑,着力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完善“秸秆换肥”收贮运服务体系,加强禁焚宣传和执法力度。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保障油品质量。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柴油货车超标排放治理,加快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
3.持续打好治土清废战。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进一步发挥治土办牵头抓总的作用,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分类实施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用途管控和治理修复。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形成动态更新的全市污染地块名录,开展重点污染地块修复。扎实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五步法”模式。全面提升垃圾处置能力,提高餐厨垃圾终端处置利用率,提高农村生活垃圾“三化”处置中心和资源化处理站处置效率,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项目。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和监管,深化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方式方法改革,推广小微企业危废处置“12369”模式,在城西新区区块、古山区块新建2个收运中心,建设覆盖全市的小微企业危废收运平台。
4.大力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建好用好“智治”平台,加快推进全市蓝天保卫综合指挥应用建设,完成空气污染智能预警、工地扬尘联网监管、秸秆焚烧高空瞭望等功能模块,力争生态环境数字智治。深化“智慧环保”综合运用,以“四个一”工程推动审批、执法、监管、信访等数字改革,提高工作效率。
5.深化环保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制度。紧扣“一窗受理”,落实“代办制”。强化环评中介机构管理,实施信用评价和量化考核。
(三)以最强硬的整治手段,坚持不懈走绿色发展之路,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1.持续推进“美丽工厂”创建。在原创建基础上,再完善、再提升,全面推进“美丽工厂”创建,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全市工业企业环境面貌有效改善。
2.加快小微企业园区建设。全面实施“低散乱危”块状行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大力推动小微企业园区建设,培育形成产业特色明显、规模效益显著、资源利用高效、功能配套完善、服务管理规范的小微企业园区。
3.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要求,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采取污染整治、生态修复与建设、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等综合性措施,有效改善水源水质,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开展8个“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治理,提高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定期进行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入库河流水质考核,落实生态补偿制度。
(四)以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全面建设美丽永康。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规范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开发管理政策。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谋求发展与生态的平衡。
2.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的创建。着力于“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生态制度”六个方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到2023年底,力争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到2024年底,全市生态文明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永康市迎检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下设协调联络组,负责协调推进、督促落实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各镇(街道、区)及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以“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为原则,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整改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联络组统筹、各部门配合”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问题导向,实施清单化管理,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坚持效果导向,逐项明确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实行表格化、清单式闭环管理。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问题复杂一时无法整改的,明确阶段性目标、限时销号;对需长期坚持整改的,持续发力、务求实效。注重举一反三,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着眼常态长效,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形成制度规范加以落实,切实提升工作成效。
(三)严格专项督查。建立层层跟踪督办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无死角、零盲区。市整改协调联络组倒排时间,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回头看”等工作措施,强化跟踪问效。
(四)严肃责任追究。强化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对整改措施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切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五)强化信息公开。全市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格局。
永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一、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显著进展和成效,但对标对表生态文明思想的根本要求,对标对表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殷切期待,工作仍存在短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一)浙江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放松心理,有的工作抓得不够紧,有的工作推进不够实,有的“新官不理旧账”。特别在统筹协调、严格要求、责任担当和久久为功方面还存在差距。(二)近年来,浙江省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治水治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但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尤其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一些地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成为美丽浙江大花园建设的突出短板。(三)浙江省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机制尚未真正落地,一些领域和行业生态环境问题亟待引起重视,特别是部分生态涵养区毁林垦地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严重,必须严肃查处,加快推进整改。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区)。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府办综合督查科。
整改时限:持续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补齐存在的工作短板。
整改措施:
(一)出台《永康市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各相关部门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二)全面深化治理涉气涉水环境问题,取得污染防治攻坚战新胜利。全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美丽工厂”创建等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环境幸福指数。
(三)依据《永康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行为督查机制,加强行政督察、执法检查,通过畅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建设环境损害曝光平台、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等,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行为的监督。
二、近年来浙江省城市用地普遍紧张,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面对这种矛盾,有的地方不是在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上下功夫,而是瞄上生态用地,既降了成本,又走了捷径,但牺牲了环境。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街道、区)。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府办综合督查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加强日常监管,严格用地审批。
整改措施:
(一)加大低效用地改造力度,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缓解用地矛盾。
(二)推进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
三、浙江省地少人多、产业发达,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为主的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整治不彻底,一些新的违规倾倒问题仍在发生。2017年以来,国家多次出台文件,要求彻底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但浙江省有的地方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甚至瞒报历史形成的垃圾堆放点,导致污染问题解决不到位。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卫健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区)。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府办综合督查科。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整改目标: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建设正规垃圾堆放点。
整改措施:
(一)全面完成本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发现和信访反映并核实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并加强事后跟踪督查,防止反弹。
(二)深化推广一般工业固废“五步法”和小微企业危废处置“12369”模式,进一步推进工业固废、危废规范化处置。
(三)畅通处置渠道,新建2—4个垃圾处置点,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处置。
四、浙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进入深水区,留下的多是难啃的“硬骨头”,需要各方面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强化责任担当。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攻坚克难的决心不够,导致一些重点难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明确,对已关闭废弃矿山进行生态治理,到2017年底,治理率达到90%以上。但原国土资源厅以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未征询意见为由,两年多时间没有推进落实矿山治理任务。直到2016年10月,才对废弃矿山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并将治理范围擅自降低为“铁路、县级以上公路、河道两侧可视范围现存1223个废弃矿山”。即便如此,任务完成情况也不乐观,应于2018年底前完成的531个重点治理废弃矿山,至检查时仍有164个未完成治理,其中33个尚未开工。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镇(街道、区)。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府办综合督查科。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整改目标:根据《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3年)》,完成已关闭废弃矿山的生态治理。
整改措施:
(一)根据《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3年)》,对废弃矿山治理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
(二)邀请专家对未治理的废弃矿山进行实地踏勘,对符合自然复绿要求的出具自然复绿意见,需工程治理的编制治理方案,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治理。建好“一矿一档”档案。
五、毁林垦地严重破坏生态。2015年4月,浙江省《关于切实加强涉林垦造耕地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发改农经〔2015〕252号)明确了涉林垦造耕地的有关要求。但检查发现,近年来,全省部分县(市、区)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还不够坚定,违规在省级以上公益林、生态保护红线、高山顶部等禁止选址范围立项审批涉林造地项目,导致大量林地破坏,局部水土流失严重。省市两级自然资源部门验收抽查复核把关不严。2018年9月,浙江省原国土资源厅、原林业厅发文要求对涉林造地项目开展全面自查清理,对2018年8月31日前已经立项且已动工但不符合选址要求的涉林造地项目,要予以撤销并做好复绿和生态修复工作。但两部门对清理整治工作督导不够,部分市县继续我行我素。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镇(街道、区)。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府办综合督查科。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整改目标:对2015年以来立项的涉林垦造耕地项目进行清查梳理,完成问题项目整改。
整改措施:
(一)对照《关于切实加强涉林垦造耕地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发改农经〔2015〕252号),对2015年以来立项的涉林垦造耕地项目进行自查。对不符合“十个范围”的项目,未动工的调整立项范围;已实施的分类完成整改方案的编制,进行生态修复,恢复森林植被;已验收入库的核减新增耕地指标。
(二)严格垦造耕地项目立项选址审查,加强项目实施监管,科学施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
六、随机抽查衢州、金华、丽水等地33个涉林造地项目,26个项目部分区块位于禁止选址范围。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镇(街道、区)。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府办综合督查科。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整改目标:对2015年以来立项的涉林垦造耕地项目进行清查梳理,完成问题项目整改。
整改措施:
(一)对照《关于切实加强涉林垦造耕地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发改农经〔2015〕252号),对2015年以来立项的涉林垦造耕地项目进行自查。对不符合“十个范围”的项目,未动工的调整立项范围;已实施的分类完成整改方案的编制,进行生态修复,恢复森林植被;已验收入库的核减新增耕地指标。
(二)严格垦造耕地项目立项选址审查,加强项目实施监管,科学施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
七、金华157个和丽水444个造地项目在清查过程中无一因不符合选址而撤销。随机抽查发现,金华市磐安县尖山镇新宅村等7个项目和丽水市庆元县五大堡乡北坑村等14个项目,均存在违规选址问题,部分项目已通过县级验收。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镇(街道、区)。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府办综合督查科。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整改目标:对2015年以来立项的涉林垦造耕地项目进行清查梳理,完成问题项目整改。
整改措施:
(一)对照《关于切实加强涉林垦造耕地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发改农经〔2015〕252号),对2015年以来立项的涉林垦造耕地项目进行自查。对不符合“十个范围”的项目,未动工的调整立项范围;已实施的分类完成整改方案的编制,进行生态修复,恢复森林植被;已验收入库的核减新增耕地指标。
(二)严格垦造耕地项目立项选址审查,加强项目实施监管,科学施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
八、减肥减药不严不实。2015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发文,要求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2018年国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太湖流域等重点区域“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3%以上”。但检查发现,浙江省取土检测数量明显不足,除少量配方肥通过政府招标统一采购供应外,大多数农户仍可购买非配方肥。2019年全省配方肥及按方施肥覆盖率不到50%,但各级农业部门上报覆盖率普遍在90%以上。另外,农药减量工作缺乏资金保障,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数量大幅萎缩。一些地方在上报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时还偷换概念,以规模种植大户自主防治代替专业化统防统治,数据严重失实。2019年,杭州市萧山区水稻种植面积10万亩,由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实施病虫害防治的不足5000亩,实际覆盖率仅5%,但上报覆盖率却为60%。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区)。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府办综合督查科。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整改目标:加大减肥减药工作力度,深入开展“肥药两制”改革,提高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覆盖率。
整改措施:
(一)深入开展“肥药两制”改革,推行肥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实行农资购用回全程闭环管理,努力实现减肥减药的既定目标。
(二)扩大“浙样施”规模主体覆盖率,全域推广“浙样施”智慧施肥APP,增加按方施肥、科学施肥覆盖面,转变农户施肥习惯。
(三)出台完善相关补助政策,推广秸秆换肥、水肥一体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等技术,实施省沃土工程项目及标准农田地力培肥项目。
(四)强化农田末端减排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不断提高建设水平和运维质量。
九、浙江省部分区县统计部门在统计化肥、农药数据时未按要求开展“全面统计”,也未会同农业部门组织村级调查,仅由区县统计人员根据农作物播种面积进行估算,省市统计部门对异常数据也未开展有效审核,导致减量数据长期虚高。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街道、区)。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府办综合督查科。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整改目标:按国家统计制度,根据省、金华市统计工作要求,实施化肥农药全面统计,科学研判化肥农药增减变化走势。
整改措施:
(一)落实化肥、农药统计制度方案。严格执行国家全面统计报表制度以及省、金华市统计局工作要求,布置落实农业农村统计2023年年报及2023年定期报表制度,扎实推进基础数据村级起报工作。
放弃原则自查整改措施篇4
一、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原则。进一步完善优化镇区总体布局,重点做好农民进镇集中居住点规划,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吸引农民进镇居住,进一步控制点外违章建设。
2、自愿流转原则。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实施积极的政策引导,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进镇居住的积极性,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农民进镇居住营造良好的环境。积极探索土地“有序流转、集约经营”的路子,引导农民自愿放弃住宅地和承包地到镇区创业、就业、居住,整体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土地集约率和产业效益。
3、为农服务原则。镇区农民集中居住区,一律建设多层农民公寓,向应享有宅基地权利的农民开放。严禁建设各类别墅,严禁搞变相房地产,不得向不享有宅地权利的农民或城镇居民销售。
二、相关措施
1、镇政府成立“鼓励农民进城进镇及狠刹点外违章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农民进镇居住和狠刹点外违章工作,组长:许薇,副组长:贾根建、刘慧勇、刘正友、丁帮宏、钱吴明,办公室设在镇建设服务中心,郭新民兼办公室主任,建设服务中心、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建立“镇集体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办公室设在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主要从事农民进镇居住后放弃的“包园丈”住宅地、承包地的收储、流转;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计划。协助相关单位解决自愿放弃住宅地、承包地经营权的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事宜,推进农民进城进镇居住。
2、过渡房建房审批。原则上不再审批小区点外建房,一律进村(居)集中居住区建房和进城、进镇购房。低保户等确无能力进镇进区居住的或老镇区控制范围内填平改造建设的经审批方可建设。可审批对象:一是家庭特别困难的低保户、烈军属户、重度残疾人家庭且所住房屋确属危房的;二是老镇区填平改造户。标准:过渡房建设标准一律为一层平房,不得二层向上。范围:过渡房审批范围是除镇区和工业园区的规划控制以外的居住线(复垦地块除外)。审批程序:须户申请、村书记审核、片长把关、分管领导每周会同相关人员集中讨论并向镇长报告批准。申请建房户一律到镇建设服务中心交纳违章拆除保证金(违章拆除保证金待建设结束后报经镇建设服务中心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镇建设服务中心开具过渡房建设审批三联单,村(居)、镇建设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各存一份。且审批后各村(居)书记为建设监管第一责任人,必须全程控制,不得超标准建设。老镇区填平改造房建设按原审批程序和标准执行。村负责监管责任,负责违章建设信息提供,原则上当天发现,当天制止,当天报告,违章必须控制在萌芽状态,从拆房开始村干部就必须到户予以制止,违章建设必须在一米以下报告,镇建设服务中心和镇城管中队负责违章建设的查处,做到每天巡查,接到村级违章报告及时处置不过夜,对违章建设将依据《城乡规划法》相关条款严肃查处到位。各村(居)必须做好群众工作,农户拆房过程中未制止的扣村考核500元/户;开金沟未处置、未报告的扣1000元/户;一层以上未报告的,扣村2000元/户,同时,村支部书记须向片长说明情况,有两户以上的须向党委书记说明情况,对违建现象严重的村(居)相关责任人采取组织措施。镇建管、城管人员考核另行行文。
3、发放购房补贴。对进镇居住的农民自愿放弃原住房和住宅地,采取鼓励政策,凡购买我镇规划区内的商品房,按二轮土地承包核定人口每人40平方,每平方补贴80元(不超过购房面积);已经享受拆旧复垦补助的不得重复享受。
4、多层安置房低价安置,凡进入镇区多层农民集中居住区居住、自愿放弃原住宅地的,参照享受镇镇区规划范围内搬迁安置实施意见的内容(不含搬迁补偿),磨居集中居住区多层安置均价1280元/m2,邓高集中居住区多层安置均价1180元/m2,塘湾集中居住区多层安置均价1080元/m2,占用土地另行计算。
5、农民自愿放弃的住宅地和承包土地由镇集体土地储备开发中心统一收储后,委托相关村(居)发包经营,形成发包收益,确定收益分成比例,上述宅基地、承包地优先发包,宅基地、承包地以后被国家征收时,原土地所在的村(居)农民不再享受此地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主动自愿放弃宅基地、承包地进镇居住的农户,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可享受城乡低保待遇。
6、镇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各村(居)进镇居住农民的原住宅地的复垦进行考核。经省国土部门验收达到标准的,按每亩1.2万元予以奖励,面积抵算村(居)拆旧复垦任务,奖励资金的5%用于奖励村班子成员和有功人员,其余资金用于补助给进镇农民,鼓励农民进镇。
7、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进镇居住农民凭《房产证》或镇审核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审批手续以及镇国土所、建设服务中心原住房拆除验收手续办理登记户口,实行一体化管理。
8、进镇居住的农户子女,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9、凡进镇区居住,享受进镇补贴和领取住宅地复垦补助费的农户,今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建房。
10、各村(居)农民进镇居住任务明确,专项考核完成任务的村(居),在年终责任制考核中加5分,完不成任务不得分。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认识,各村(居)相应建立组织,落实责任,明确目标。把农民进镇居住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农民进镇居住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举措,各村(居)思想上要高度统一,统筹兼顾,协调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求真务实,扎实推进,确保完成任务。
放弃原则自查整改措施篇5
【关键字】河道整治;水土流失;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河道整治工程的建设,对提高堤围的防洪能力,减免堤围内洪涝灾害,保护当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然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水土流失,以及对工程周边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破坏,因此,在工程建设的同时要建全水土保持防治体系,确保水土保持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
1水土流失预测
1.1水土流失预测时段的划分
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及工程运行情况,工程带来的地面扰动、植被破坏、取土、弃土等造成的施工面而新增水土流失主要集中产生于施工期。生产运行期内由于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已开始发挥相应的功能,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因此,水土流失预测时段选择为施工期,结合施工组织安排,预测时段如下:排渠区为7个月,箱涵区4个月,施工临时设施区10个月。
1.2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
1.2.1扰动原地貌、破坏土地及植被面积预测
主要是工程占地、开挖等引起的,根据主体工程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扰动原地貌、土地及植被总表面积1.22hm2,主要为耕地、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
1.2.2弃土量的预测
弃土主要来源于老堤防铲除土方、堤外侧表层清基土方等,弃土总量为1.59万m3。
1.2.3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情况
工程建设中,对征、占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设施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工程区域实地查勘,工程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0.10hm2,为草地等。
1.2.4水土流失量的预测
根据对项目区及周边水土流失状况的分析和实地调查,参考当地气象、水文资料,综合分析得到项目区各土地利用类型条件下工程所在区域现状平均土壤侵蚀模数经加权平均计算为368.9t/km2・a,属微度侵蚀。经计算,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65.73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63.35t。
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2.1原则[1]
(1)结合工程实际和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因地制宜、因害设防、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配置。坚持分区防治原则,在分区防治的基础上,加强临时堆土的拦挡,注重临时排水设施的布设,预防不良地质灾害的发生。
(2)坚持“三同时”制度原则,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确保本方案顺利实施。
(3)坚持方案优化的原则,防护措施在满足防治水土流失的要求下,对其施工工艺、方法及时序进行分析评价,进行多方案比较,优化设计方案,以取得最佳防护效益。
(4)尽量减少对原地貌和植被的破坏,合理布设施工临时设施,并注意生态环境保护,设置临时性防护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为扰动及产生的废弃土(石、渣)。
(5)坚持可行性原则,注重借鉴、利用当地和国内外该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对防治措施反复调查论证和分析,使水土保持措施技术可靠,切实可行,具有经济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2目标[2]
在坚持防治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的建设特点,建立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其目标为:
(1)从保护水土资源角度出发,尽可能减少损坏原有的水土保持设施,由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区域,根据主体工程的水土流失特点和预测的危害程度,采取不同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并对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予以补偿。
(2)工程弃土堆放于指定地点,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证不发生大面积的水土流失。对于临建工程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减少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止水溅冲蚀流入周边沟、河道,以免危害下游。
(3)按设计所列各项措施治理后,使工程建设区和管理区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的改善,使水土保持生态、社会效益有所提高。
(4)在工程建设期对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进行适时有效的监测,为水土保持方案的合理性提供科学依据,并为全面减少工程区水土流失服务。
2.3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2.3.1工程中已有的水土保持措施
在分析主体工程设计资料的基础上,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但不计入水土保持方案投资的措施主要包括硬化地表。
2.3.2工程措施
土地整治:施工后期,施工临时设施区要及时清理并进行土地平整,对施工临时设施区进行硬化和绿化恢复,土地整治面积0.10hm2。
2.3.3植物措施
主体工程设计中,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施工后期施工临时设施区将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后进行覆土绿化;总绿化面积0.10hm2。
2.3.4临时措施
(1)施工期临时排水沟、沉沙池等。
(2)泥浆沉淀池
本项目施工期设置1座泥浆沉淀池,在河道清淤施工中,淤泥由沉淀池固化,固化后淤泥原则上就地处理,即固化后泥浆用于河道边坡绿化。
3水土流失监测
根据工程总布置,确定工程水土流失监测区域包括:排渠防治区、箱涵防治区、施工临时设施区。监测时段为工程施工期及自然期第一年,监测项目包括水土流失因子(降水、土壤条件、地形地貌、植被覆盖等)、水土流失形式、水土流失量、水土流失危害及水土保持效益,监测以定点监测为主,分别在排渠防治区、箱涵防治区、施工临时设施区布设监测点。
4结束语
水土保持在河道整治工程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发挥河道治理工程作用有力的保障,在河道整治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考虑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现象,要认真贯彻“三同时”和“先拦后弃”的原则,按照批复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切实做好水土保持设计和实施工作。
[参考文献]
[1]GB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