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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间医疗管理制度(收集5篇)

来源: 时间:2024-08-09 手机浏览

日间医疗管理制度篇1

[关键词]医疗器械;S修;问题;管理策略

中图分类号:R197.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8-0104-01

1引言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各种医疗器械在诊疗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医疗器械的性能将对医疗工作的质量产生直接影响。各大医院纷纷引进先进的医疗器械,积极对患者进行治疗,并取得了显著效果。目前高、精、尖医疗设备是多学科技术的结合,复杂程度高,维修和维护起来存在一定难度,这就给医疗设备维修和日常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怎样强化医疗器械维修和管理队伍是医院管理工作所面临的重要问题。

2医疗器械维修中存在的问题

2.1维修人员素质不高

很多医院没有充分认识到医疗器械维修的重要性,所以在医院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时,启用的维修人员的准入门槛较低。使得维修人员的专业素质普遍不高。且没有加强培训,导致维修人员没有掌握基本的医疗器械维修知识,维修技术逐渐落后。同时,我国从事医疗器械维修的人员基本为中等学历,且其维修经验大多是从实践中获得,掌握技能相对单一。因为维修人员很少受过专业的教育,在进行维修时,思维方式也相对落后,难以发挥更大的维修潜能。

2.2维修技术落后

由于经济发展较快,对于技术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在医疗领域,先进的技术设备可有效提高患者的治愈率,因此,各大医院纷纷引进先进的医疗器械。然而新的医疗设备与电子、机械等各个学科实现了有机结合,所涉及的内容也越来越多,自动化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这无疑给医院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目前,大部分医院的维修技术还停留在传统医疗器械的维修层面,检测器械故障的仪器也相对落后。因此在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时,就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找到出现故障的地方,效率低。

2.3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

目前,很多医院对于其医疗器械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国内并没有专业的维修机构对医院的医疗器械进行维修,因此,仅靠医院进行医院医疗器械维修管理制度的制定存在片面性。虽然一些医院采用规范化对医疗器械进行管理,但实际上,大部分规章制度只注重形式,而没有对其进行深入管理。尤其是在维修人员的管理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如对维修人员的学历、构成以及其上岗能力等均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医院医疗器械出现问题时,难以及时、有效地解决。

2.4忽略日常维修和保养

如果不能对医院的医疗器械进行及时的维护和保养,医疗器械很容易发生故障。从目前情况看,很多医院没有做到对医疗器械进行日常保养。虽然会有维修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测,但是也很有可能造成检测设备存在遗漏问题,使得医院医疗器械的使用寿命大大缩短,甚至会留下故障隐患。

3医疗机械维修管理的对策

3.1加大对维修人员的保障与支持力度

医疗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医疗仪器设备在提高医院的诊疗水平中作用巨大。因此,各医院会设法筹集资金添置必要的大型医疗设备。然而引进大型医疗设备的同时还应重视设备维修队伍的建设,应该把设备维修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纳入医院总体建设的轨道。使装备、人才、管理三者成为医院设备建设的三大支柱。另外,医院还应对维修部门给予财力、物力、人力等多方面的支持,为其正常运行及学习发展提供保障。

3.2提高设备维修人员的业务水平

现代医疗设备的多学科结合在维修过程中会遇到诸多困难因此应加强对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计算机技术、现代仪器原理及构造、大规模集成电路应用等高新技术依靠维修管理的系统工程来解决所对应的技术挑战。

3.2.1强化维修人员的专业学习培训

想要获得扎实的专业基础就需要不断接受新专业知识的培训。维修人员应自觉地努力学习有关医疗器械原理、构造和维修等各方面的知识,了解业内相关情况,通过多种方式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医院也应尽量为相关技术人员提供继续教育、专业培训的条件,组织学习交流活动,使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开阔眼界,增长见识。

3.2.2使维修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

现代医疗技术依赖于先进的医疗仪器和设备,因此当仪器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准确地解决。但医院常因维修工作量大、涉及问题复杂等现象,造成维修人员不足,影响维修工作。所以维修工作要求维修人员具备精湛的专业技能、强烈的责任感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医院也要对设备维修工作进行实质性的支持。

3.3尊重教学差异,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

许多大型医疗器械维修的主体是生产厂商或售后服务部门,其具备技术优势和维修经验,因此,医院可以签约的方式要求厂家或商提供一定时间和范围内的维修、维护技能培训,并提供在一定时间内的技术支持或维修服务等。

3.3.1重视设备启用前培训

在开展医疗设备招标时,将技术培训纳入到采购的必要条件中。与厂家协商,共同制定日常操作、使用者和医院维修工程师的培训内容,防止因为操作不当造成设备使用性能下降。医院维修工程师可向厂方工程师学习、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和工作流程以及日常保养、常见故障判断及维修方法等。

3.3.2设备使用中要定期保修

医疗设备保修期间,维修人员应经常深入到各科室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厂方反映,并利用医疗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由厂方工程师负责保修的有利条件观摩、学习,为日后保养及维修工作奠定基础。

3.4完善维修管理制度

随着医院医疗仪器装备规模的扩大,要不断制订、贯彻各项医疗装备维修管理制度,对维修工作要有严格的维修登记制度,将个人工作量记录与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的维修记录相结合,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及原因,将更换元器件或部件名称、数量及准确位置,维修时间、维修人员及维修效果等信息全部登记在册保证各项维修管理制度能够贯彻执行。

4结语

医疗设备在现代医院工作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先进的医疗设备能大幅度提高医院的临床诊治水平,促进医疗工作效率的提高。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发展,许多医院陆续引进先进的医疗器械为患者进行临床诊治。正确运用医疗器械,不仅提高了患者的治愈率,也提升了医院的经济效益。但是在日常医疗器械的维修与管理中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鉴于此,应改革维修管理措施,加大医院对医疗器械维修的重视程度,不断完善维修管理制度,提升对维修人员的培养等,尽最大可能延长医疗器械的使用寿命、减少医疗器械故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医院工作的顺利进行,能够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参考文献:

日间医疗管理制度篇2

关键词: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价值理念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最为艰难的部分。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世界卫生组织“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作课题的研究报告正式公布。报告中将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比作了“夹生饭”,对我国医改的现状作了深刻分析,明确提示我国的医改已陷入政府、医患不满意;中高低各收入阶层均不满意的窘境,深戳我国“看病难、看病贵”的社会现象。实际上,这些问题的症结全在于不科学的制度设计,重点是还未形成一套基本的医疗保障价值理念。社会价值理念的确定有助于把握公共管理制度设计的大方向。科学的制度规划源于科学的价值理念。

1我国保障制度设计应当体现公平优先原则

具体、有效地推进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全面贯彻和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步骤,也是保障全体国民基本医疗费用支出安全的客观要求。

其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要求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公平和效率间关系与社会制度密切相关,考虑到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程度,公平和效率间就不存在单一的对应关系,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关系往往存在明显差异。就当前的医疗保障市场形势来看,我们应该坚持公平有限,效率兼顾。其二,医疗机构经过市场化改革后,在市场的导向下,大中医院的硬件条件和医疗技术不断提高,而乡村医院始终在艰难维系,有的甚至濒临倒闭。国家医疗保障政策也向大中型医院倾斜,使城乡医疗资源分化更加明显。当前,国内大城市承担着80%的医疗资源,其中30%的医疗资源被大医院占据。其三,近几年,政府逐渐缩减对医疗机构的投入,低价药开始提价,但政府并未增加药品涨价的补偿,医疗机构自负盈亏,不得不将利润放在运营目标的首位。而医疗机构不同于其他经济主体,市场化运作势必使医疗服务提价。比如,部分医院为提高医疗利润,纷纷购置最好的医疗设备。而设备到位后为了回本,又相继推出各种不必要的医疗服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医疗资源浪费现象,并且使原本紧张的医患关系更加僵化。

鉴于此,政府如何在医疗保障方面发挥主导作用,贯彻公平优先的价值理念,构建公共保障体系,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呢?笔者认为:医疗保险工作是医疗保险政策的核心,缓解了我省城乡居民特别是特困群众“因病返贫”和“因病致贫”的问题。医疗保障行业应该着力抓好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补充具有医学专业背景,有医学临床工作经验,通晓医改政策的人员作为医保工作的专业审核人和经办人,并加强对他们的培训。要加快节奏,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尽快完成管理“六网合一”和就医“一卡通”工作。要定期对医保费用和不合理医疗行为进行结构分析,并上报相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制约,规范医疗行为。要形成合力,规范各级医疗机构。加强对诊疗、用药等行为的检查,提高抗风险能力,增强医疗保险制度的公信力和可持续力。同时,鼓励更多的医疗机构参加医疗保障,鼓励医务人员参与购买个人医疗责任保险;积极探索完善医疗保障的产品,鼓励、引导医疗机构集中投保医疗场所公众责任险、医务人员意外伤害险、医疗意外险、财产险、火灾公众责任险等保险,形成综合性的风险保障计划;完善保险经办机构尽早介入医患纠纷处置的机制,加快医疗保障理赔体系建设,但个人仍需少量付费,以免浪费。特困群体自付部分可减免。

医疗领域市场化改革进程中,仍需要政府的行政干预,以保证市场秩序有条不紊。政府应该坚持“公平优先、效率兼顾”的基本原则,巧妙地平衡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为确保公众公平地享受医疗保障,政府必须利用行政手段适当干预药价调整,投资建设平民医院,照顾特困群体,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的问题。

2医疗保障制度设计应当遵循利益均衡性原则

2.1医疗保障制度设计应该更多的关注各主体的需求,合理的平衡各个主体的利益,争取各主体的理解和支持。由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出,医疗机构和医患之间实际是一种供需关系,或者说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我们在设计医疗保障制度时,“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主要基于医疗机构有效的工作来实现。换而言之,在医疗保障体系中,医疗机构属一个主体要素。在医疗保障服务项目中,医疗机构是提供服务的一方,而医患则是接受服务的一方。医疗保障制度顺利实施,是医药企业维系日常运营活动的一个重要前提。惟有医疗、医患和医药行业正常运作,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才有一个稳定的环境,才有可能实现医疗保障基金收支平衡。由此可见,协调好各方利益应该是医疗保障制度设计必须考虑的问题。

2.2医疗保障制度设计应该能对各个利益主体有制约作用。医疗保障行业市场化改革中难免出现诱导逐利行为。市场上医疗服务需求越来越大,医疗服务行业对效益的需求日益膨胀。医疗机构、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供方诱导需求的现象普遍存在,可见医疗保障行业要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仍面临诸多考验。但是,对医疗保障行业的投入不能中断,医疗技术应该朝着低成本方向发展,这样才能在现有经济发展水平上最大限度满足医疗行业的需求。

2.3医疗保障制度设计要体现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主导作用。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建立之初到现在,参保人数稳步增加,截至2012年末已经覆盖了96%的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体上实现了全面覆盖。

基本医疗保险整体上实现全面覆盖,并不意味着基本医疗保险能够保障国民的全部医疗费用支出安全,这是由基本医疗保险的定位决定的。国民就医的部分费用还没有被基本医疗保险所报销,部分人群的特殊医药服务需求的费用还不能被基本医疗保险所报销,部分人群因病致贫、返贫的情况依然存在。因此,国家应该在保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覆盖的同时,倡导全社会大力发展补充医疗保险。我国的补充医疗保险发展历史较短,但是种类较丰富,目前主要包括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职工互助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这五种形式。在基本医疗保险全面覆盖的情况下,补充医疗保险的发展将有助于直接减轻参保人员的医药费用负担,间接地减轻基本医疗保险的压力,推动医药产业的发展和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的形成。

3医疗保障制度设计应当推动诚信体系的建立

坚持诚信体系建设与责任体系建设相结合,在全市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切实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充分发挥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在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偏远地区假劣食品药品案件举报等方面的作用。坚持诚信体系建设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研究制定餐饮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日常监管“黑名单”制度,逐步完善了信用体系评价。建立“黑名单”企业市场退出机制,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黑名单”企业每两个月曝光一次。

同时,该市还通过公布12331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聘请社会监督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采取有力举措加强对监管人员和经营者、消费者的教育引导,努力做到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工作标准化、宣传经常化。

建立稳定的医疗保障诚信管理制度。坚持诚信体系建设与责任体系建设相结合,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医疗保障责任体系,同时配套完善“黑名单”制度,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和群众举报,对发现的“黑名单”的当事人每两个月曝光一次。同时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聘请社会监督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采取有力举措加强对监管人员和操作者的教育引导,努力做到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工作标准化、宣传经常化,让“失信成本”远远高于“守信成本”,让失信者承担相应的风险。

从本质来讲,医疗保障诚信缺失属于违约操作。在市场经济运作中,当违约效益高于守约效益,有不少经济主体往往被利益驱使而选择违约操作。而我国现行的法制体制仅仅以补偿损失来处罚违约行为,对毁约者或违约者缺少威慑力。鉴于此,在设计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过程中,应该建立相应的体制机制来倡导诚信经营,并对诚信缺失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严厉处罚,弘扬正气,运用法律武器为医疗保障制度正常运行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张梅红.试析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J].科协论坛(下半月),2007(01).

日间医疗管理制度篇3

【关键词】医疗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监管力度预算管理基础管理

一、引言

随着我国医疗保险参加人数的增加,我国医疗保险基金的规模也逐渐扩大。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作为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正常运转的核心内容,对于完善我国公民基本医疗、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2015年3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我国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建成。虽然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在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是我国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在保值增值、监管力度、预算管理以及一些基础管理工作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我们思考和解决。

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面临的困境

1、医疗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措施有待多元化

负债经营一直都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经营的特点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医疗保险基金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目前,我国一些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单位的保值增值意识不强,在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时积极性不高。根据社保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社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每天收纳的保险基金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专户储存账户。然而,在目前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专户储存账户活期资金较多,定期资金较少。我国社保基金财务制度还规定:存储在财政专户的社保基金除了预留相当于两个月的周转金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定期。在实际执行中,医疗保险基金购买国债的较少,多数转存为定期,这种单一化的保值增值方式严重影响了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此外,政府给与医疗保险基金许多优惠的利率政策,但是这些优惠政策的具体落实情况并不乐观。

2、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有待提高

2014年末,苏州某公司收购五家医保定点药店,通过雇佣群众演员空刷医保卡的方式,利用五个月的时间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近20万元。这类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也反映出我国在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上存在的漏洞。定点医疗单位作为医疗保险的载体,受到利益的驱使,通过各种不正当的手段(如虚假延长住院时间、医保定点药店偷卖各种不符合报销规定的生活用品等)来谋得自身的经济效益。相关单位在这些问题的处理和监管上缺乏强有力的措施,没有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此外,从医疗保险基金内部管理来说,欠缺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一份近期的调查报告显示,65.7%的基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单位的内部控制流于形式。比如,有些单位存在着一人多岗的现象,有些单位则没有具体的量化考核措施等。从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外部监管来看,目前对于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呈现出“轻外部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的现象,医疗保险基金运作的透明度问题正是这一现象的具体体现。

3、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实施

至2010年,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基金管理也逐渐向综合性管理发展,预算管理的重要性也就凸现出来。在整体管理过程中,医疗保险单位的预算管理缺乏明确、详细的管理细则,使得预算管理的具体工作缺乏方向性。在具体工作中,预算编制往往缺乏一定的政策性和预见性,对于我国公民收入分配等各方面数据的考虑较少,因此呈现出粗放式的编制思路。在执行过程中,随意性较大。有的单位随意变更预算科目或者资金用途;有的管理单位违反财会相关规定,延缓收入或支出的确认等。由于不重视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其管理效果更是大打折扣。

4、医疗保险基金基础性管理工作有待完善

医疗保险基金的基础性管理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内在的员工专业素养的提升,一个是外在的管理制度的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基金运作的不断改革都需要参与基金日常管理的员工能够及时接受新的思想以及操作知识。但是,由于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单位的工作性质较为稳定,一些员工忽视了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一些单位也缺乏对相关方面素质的针对性培养,无法为基金管理提供全面的人才。在日常管理中,一些基层单位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无法为日常基金管理信息公开、来访人员咨询、办理报销手续等各项工作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导致一些社会人员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制度产生误解,同时也降低了基金管理工作的效率。

三、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思考

1、组合医疗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渠道,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

医疗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对于提高基金本身的抗风险能力以及保证医保体系的正常运作有着重要的作用。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单位应当在解读国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不断探索稳妥的保值增值渠道。首先,遵循安全性,进行多元化的投资。根据现资组合的相关理论来看,多元化的投资组合可以达到“既定收益水平下承担风险最小”的状态。医疗保险基金的投资要大胆实现低风险低收益(国债、银行存款等)以及高风险高收益(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金融债等)的投资方式的组合。同时,不断拓展基金投资渠道。有的单位提出可将基金投资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者购买地方政府发行的基建债券等。其次,遵循流动性,合理控制各投资方式之间的比例。以某基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单位为例,该单位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等各种数据为基数,通过方差模型等经济分析方式来计算出各种投资之间的比例。结合单位的具体运转需求,合理分配投资比例,以获取股息、利息为收入,而不是以买卖差价为投机收入。最后,要充分利用国家对于医疗保险基金各种投资方式的优惠利率计息政策,在计算收益或者进行投资组合时,不能忽略该因素在其中的影响。

2、从定点医疗单位、单位内部监督及外部监督三个方面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

首先,要加强对定点医疗单位的监督。政府应当加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完善对违规操作行为的处理程序,并加大处罚力度,不能仅仅停留在经济处罚上。此外,还要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以河南省某县级市为例,为了治理医保定点药店违规刷卡的行为,构建“大众监督员监督管理体系”,不定期对其工作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并通过暗访买药人员了解药店是否存在违规刷卡现象。在近一年的检查过程中,发现11.5%的药店违规操作,对其进行了严厉的处罚。为了调查医疗单位收费情况,组建了“专家审核监督管理体系”,定期审核病人病例以及相应费用,并将结果在医疗单位之间进行公示,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其次,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单位要不断完善基金监管制度,规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以及使用的制度化、规范化。通过严格构建支付、使用等程序的内部控制制度(如严格行政审批、合理进行岗位安排等)来做好单位内部的基金监管活动,并就可能发生违规现象的工作环节设置风险评估环节,将违规支付、使用或者挪用基金的行为扼杀在行为开始之前。最后,实行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信息公开制度。欧美一些国家在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的公开方面做的相当完善,它们有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也有完善的信息公开平台。我国可以借鉴这些国家的信息公开体系,从信息系统、公开平台、举报反馈等方面构建医疗保险基金信息公开体系,保证社会监督的威慑性。

3、规范化、精细化的开展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工作

健全的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可以合理的反映出一定时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计划的规模,也是控制医疗保险基金收支以及考核基金日常运营业绩的具体依据。从规范化的角度来看,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涉及的部门较多、程序复杂,管理部门应当将预算管理的具体执行程序进行规范化,通过文件形式来呈现,给员工的具体工作形成指引,避免出现执行过于随意的现象。从精细化的角度来看,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应当涉及到每一个基金管理环节。有的基层单位在具体开展预算管理工作中,按照单位内部各管理部门的工作来划分,针对每个部门不同的工作来设置预算编制、监督和控制预算执行、制定预算考核与激励机制,并进行事后的预算差异分析,逐渐自成体系,形成良性循环。值得注意的是,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涉及到国民的基本医疗质量,因此精细化工作开展的前提是要有科学、准确的预算数据。单位要充分收集和细化指标数据,进行多角度的数据统计(如可以以不同的分析指标作为角度;也可以从宏观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参保结构以及微观预算编制科目的需求、费用组合等作为统计角度),为预算管理后期精细化工作开展奠定科学的基础。

4、加强基础性管理工作,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提供坚实的保障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单位应当重视员工专业素养的提升,为员工知识更新和技术更新提供良好的氛围,为单位管理提供全面发展的人才。某市为了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单位的工作效率,全面开展员工培训工作,使员工对基金筹集、使用、支付等各个流程有一个综合的把握,并对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投资分析、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配套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剖析,旨在使得员工打破工作的局限性,对整体工作进行综合把握,提高管理工作效率。一些基层管理单位则通过与专家、学者进行沟通来解决管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构建管理人才库。在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当秉着“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进行严格管理,对一些常见的咨询问题或者新的政策法规要及时进行整理和公示,将服务反馈以及投诉工作切实付诸实施,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四、结论

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不仅关系着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的进程,更关系着国民的基本医疗水平以及基本生活质量。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单位应当重视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在做好基础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组合投资渠道、加强基金监管以及完善预算管理等各种措施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助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参考文献】

日间医疗管理制度篇4

【摘要】预收医疗款作为医院的无息负债,主要以现金和银行转账的形式流入,涉及资金量大,h节众多,参与的经办人员也较多,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差错,给医院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因此,为了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性,加强预收医疗款管理的风险把控和监督管理工作,本文从管理审计的角度切入,重点关注预收医疗款的增加、退费控制、稽核以及财务核算流程,并对预收医疗款票据申购、领用、核销和销毁管理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有效性进行测试分析。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流程、维护资金安全、提升资金营运效率,促进廉洁文化建设和降低医院经营风险。

【关键词】医院管理;预收医疗款;内部控制

一、前言

随着改革的深入,医疗控费、分级诊疗、药品零加成政策的实行,以及国际资本以及民营资本入进医疗行业,公立医院面临的发展压力和竞争风险逐渐加剧。这迫使公立医院必须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来有效应对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风险。

现金作为各项资产中流动性最强的资产,风险最高、诱惑力最大、极其容易被挪用或侵吞。鉴于预收医疗款业务办理过程中涉及的现金和银行存款额度较大,且预收医疗款退费环节是舞弊的易发点,如果退费流程设计不合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退费路径管理不恰当,极易滋生舞弊。因此,为确保医院资金安全,加强预收医疗款管理的重要性显得日益突出。本文将结合工作实际对医院预收医疗款管理做一些探讨。

二、审计范围及方法

(一)审计对象和范围

以预收医疗款票据申购、领用、核销管理,预收医疗款的收取、退费控制、稽核流程以及财务核算为重点,从相关科室获取审计资料,对预收医疗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二)审计方法

我们在遵循重要性原则、充分考虑审计风险、保证审计质量的基础上,针对预收医疗款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如下主要审计方法:采用查账、核对等方法,将HIS系统的预交金金额和财务入账金额进行核对,是否及时上交并一致。

利用穿行测试法对预收医疗款收款全过程进行测试,检查预收医疗款收款业务流程的合理性、内部规章制度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内部稽核、审批是否有效落实。医院预收医疗款收款票据量大,对票据进行检查,是否专人管理,票据的领用、核销、销毁管理制度是否执行。退费是舞弊的易发点,重点对退费流程和稽核管理进行检查,抽查退费原始单据,审查退费相关科室医生签字退费情况。

三、管理现状及隐患

收费人员在办理入院手续时根据入院通知单上的预交款金额向病人收取住院预交款,开具预交款收据;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对病人住院期间所有费用进行审核、结算,根据实际医疗费用以及所交预交款金额多退少补,并开具出院结算票据。每工作日结束收费员在信息系统中打印住院预交款报表,并根据报表金额上交现金。

目前,医院预收医疗款管理相关制度较为完善,内控基本有效。但还需要加强信息系统收费的管理,落实岗位负责制、计算机操作制度等,规范会计核算和退费管理流程,加强资金流转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性。

(一)内部控制管理

1.不相容职务相分离

人员岗位安排不符合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要求。票据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兼收费岗位。门诊、住院收费处人员岗位未实行账、钱分开管理,即收费岗位兼做日报表。存在套打报表和虚报预收款金额的风险。

2.票据管理内控

(1)预收医疗款专用收据的申购控制

医院预收医疗款专用收据由财务科收费室申购,申购单上无经办人员签字,无财务科长审批,且未对购印票据的名称、日期、数量和票据起、止号码进行详细登记。

(2)预收医疗款专用收据领用控制

票据管理员收到印制好的收据后,未按起、止号统一录入医院网络系统。票据管理员也未将票据发放情况录入医院网络系统。信息系统中的流水号码与收据的原始号码不一致,这不便于票据审核、注销和管理。

(3)收费票据作废管理

部分作废的预收医疗款未注明“作废”字样并无审核人员签字,未见退费授权限额管理规定。

(4)票据核销、保管、销毁

票据存根未按年、月份有序保管,并且无票据销毁报告及清单。

(二)预收医疗款退费管理

1.退费管理

退费管理制度有待改进,目前制度规定财务部审核人员对收款员退费操作的审核是在每日该收款员交账后执行的,对于个别收款员的不规范操作的事后管理,起不到根本性的作用。

2.退费流程执行不到位

退费原始单据签字不齐全。由于退费涉及多部门,部分收费员因担心患者往返有怨言引起投诉,导致一些退费单只有退费原因没有退费科室医生签字确认,或有的即无退费原因也无医生签字,收费人员只要看到有退费申请单、患者提供的票据齐全,直接给予退费。且部分退费原始单据上未见审核人员签字,收费室对退费单证审核不严。

3.退款路径管理不到位,退款套取现金风险较大,现金安全受到威胁。办理退费业务时,医院大部分退费业务是采用现金方式退款。

(三)预收医疗款财务核算管理

预收医疗款入账不及时,现金日记账记录与实际现金流入流出状况不符,不能如实反映现金情况。

四、预收医疗款管理措施

(一)内部控制管理

完善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明确规定各个岗位的职责与权限,使不相容岗位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从源头上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执行预收医疗款管理制度和医疗收费票据管理内控制度。

(二)预收医疗款退费管理

建议在信息系统中将收费室管理人员审核前置,收费人员在收到病人提出的退款申请后,审核原始单据并在信息系统中发起一条退费申请,收费室管理人员实时在系统中做退费审批操作后,收费人员方可退费。通过将退费审核控制内嵌到系统中,不仅从原来事后审核改为实时审核,而且在系统中留下审核痕迹,方便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复核。

(三)预收医疗款财务核算管理

严格执行内控应用指引相关规定,出纳岗逐日、逐笔及时地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每日结账、盘点,做到账款相符,并填写现金盘点报表。

参考文献:

[1]罗宁e.医院预收医疗款管理及内控措施研究[J].中国经贸,2016,(15)

日间医疗管理制度篇5

以日本为例,1922年,日本颁布了《健康保险法》,成为亚洲最早实行医疗社会保险的国家,并在1961年建立了“全民皆保险”的医疗保险制度。日本健康保险由职域保险和地域保险两大体系构成。“政府掌管的健康保险由社会保险厅负责运营,组合健康保险由单一企业或同类复数企业主组织的健保组合负责运营,2007年共有1561个保险者。市町村国保由市町村负责运营,2007年共有1835个保险者”﹝6﹞。由不同经办机构运营的医疗保险制度,不仅保险费率有差别,而且财政收支状况也有差异,同时,也带来了财务风险增加、多头管理、制度不公平等严重问题。日本政府遂通过历次修法予以改革以实现一体化,具体改革内容包括:(1)提高国民健康保险待遇。降低个别组织的健康保险待遇以缩小不同组织间的差距,如1984年修订了《健康保险法》,将被雇佣者的待遇给付从发生额的100%降为80%,对健康保险相比国民健康保险过高的医疗给付待遇进行了重大修改﹝7﹞。(2)对都道府县的保险机构进行整合以提高基金运营效率。如鼓励组合健康保险在全国范围内通过合并与改组以建立跨行业、跨企业的地区性组合健康保险机构。市町村国家健康保险在地区内进行业务扩展,以实现资源共享,发挥整体管理和运营优势﹝8﹞。(3)建立保险财政调剂制度。1988年,日本修订了《国民健康保险法》,建立了保险财政调剂制度,从各市町村提取相当于医疗费发生额10%的资金建立调剂基金,平衡地区间的财务负担﹝9﹞。从实际效果来看,日本的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虽历经半个多世纪,但效果不是十分明显﹝7﹞。

我国医疗保险基金及其经办机构一体化一直采用的是行政干预路径,即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合并不同的医保项目,如天津、重庆、青海、宁夏等地先后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合并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建立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制度。这样做虽然提高了基金的集中度,增强了基金的稳定性,但集中在两个、甚至一个经办机构中,使经办机构在医疗服务市场和法定医疗保险市场中就形成了双重垄断地位。由于组织的自利性、信息不对称以及契约的不完备等因素,使其可以通过费用转嫁等方式维护自身利益以实现巨额基金结余,进而将费用控制难题交给患者,或者控制医疗服务价格,最终影响医疗水平的提升。而一旦出现亏空,无异于“将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大而不能倒,最终将国家或地方财政拖入“福利泥潭”。另外,从给付行政的发展方向看“,相对于传统上国家、权力及阶层制为其特征,行政改革之趋势向市场交换及追求利润、连带或相互援助为特色之非营利组织,或政府与民间共同出资成立之事业体发展。供给体制亦朝向市场化、契约化,使供给主体不限于古典公营造物之组织形式,组织上及任务上,采取与私人协力之模式而呈现多样化”﹝10﹞。因此,笔者认为,引入经办机构竞争机制,允许参保人自由选择医保基金组织,建立多元自治的经办体制,应作为我国医疗保险一体化路径的选择之一。

突出强制参保,不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

我国《社会保险法》在第84条规定,对用人单位要求强制参加社会保险,但对于无用人单位的非正规就业人群是否强制参保并未涉及。从政策上看,非正规就业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采用自愿参加的方式,符合其收入不固定、来源多样化的实际。然而,在自愿参加逐年缴费的原则下,健康的居民多不愿参保,而疾病风险大的居民则踊跃参加,进而产生严重的“逆向选择”问题,这就为基金安全留下隐患。从征缴程序上看,基层政府逐年动员宣传、上门收缴,不仅工作难度大而且筹资成本高。因此,虽然近几年参合率一直在稳步上升,但并没有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强制参保还是自愿参保的争论不绝于耳。

在社会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中,最早的“俾斯麦式”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以“团体性”为特征,仅以职业团体的在职员工作为强制保险对象,于是,国民中若干个体一开始就成为医保制度的漏网之鱼。因此,保障遗漏在医保体系之外的未加保人群就成为医保制度一体化过程中的主要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方式则是由政府通过补贴强制保障全民参加医疗保险,使医疗保险制度的社会适当性性格愈形增加,这就在整体的保险制度运作上转向强烈的福利倾向。“一方面在避免保险产生‘逆选择’的情形,避免形成弱势保险的现象,一方面借此达到风险分摊以及所得重分配的理想”﹝11﹞。如德国在2006年之前,法定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都没有向因失业、离婚等原因丧失医疗保险的人群提供保障的义务,因而无医疗保障人群数量逐年增加,到2006年9月,德国约有二十万人完全没有医疗保障。2006年10月,德国通过了《法定医疗保险强化竞争法案》,强制德国所有人均月收入低于4050欧元,或者年收入低于48600欧元的公司雇员或其他领域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法定医疗保险﹝12﹞。2009年,德国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全民疾病保险,对已有一百二十多年历史的俾斯麦模式来说是一次革命性举措﹝13﹞。而在此之前,日本于1958年修改了《国民健康保险法》,将任意保险改为强制保险,至1961年4月,实现了国民皆保险的目标。韩国在2000年7月开始实施强制性的全民健康保险。而荷兰则根据新修订的《医疗保险法》,从2006年1月1日起,除拒服兵役者以及现役军人外,荷兰所有公民以及主要收入来源于荷兰的非荷兰公民都要参加医疗保险。对于推行商业医疗保险型医疗保障模式的美国,根据2010年《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每一名美国公民必须投保,否则将面临每年至少695美元罚款;雇用超过50名员工的企业必须向员工提供医保,否则处以每名员工2000美元罚金。2012年6月28日,联邦最高法院对全国独立企业联盟诉西贝利厄斯案以5∶4投票结果作出判决,明确了强制参加医保是合宪的。综上可见,强制参保是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的大势所趋。从社会保险法的学理来看,强制参保的依据在于社会适当性原则,所得多者多缴费,低收入者则由政府转移支付来平衡此项负担。笔者认为,由于我国非正规就业人群、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三者本身非法律概念,其中既有高所得者如华西村民,其收入远胜过城镇职工,亦有广大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无力负担保费的,因此,在没有准确收入界定下补贴抑或强制势必两难,所以,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收入的合理界定。而在现行团体性医保向全民性医保过渡阶段、收入界定机制不完善情况下,为避免强制参保误伤弱势群体,可参考《刑诉法》“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采用有利于弱势群体的自愿参保原则,随后逐渐过渡到强制参保,不断扩大医保覆盖面。

整合部门资源,明确主管医保事业的责任主体

在我国,根据国务院的“三定”方案,新农合由卫生部门管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两个部门职能相似,却分别管理着城乡医保,这不仅造成了管理资源的浪费,而且还造成了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的不良后果。据2012年审计署的《新农合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截至2011年年底,547.64万人在三项居民医保间重复参保,财政多补贴了9.23亿元。由此,成都、重庆、宁夏、天津等地开始整合管理资源,将卫生部门的管理职能合并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主管机构。然而,卫生部门和人社部门在医保管理方面各有优势,人社部门管理的优势在于在保费的征缴、管理和运行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卫生部门的优势在于长期从事医疗系统的管理和卫生政策的制定,掌握着医疗服务相关专业知识,便于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服务质量。由哪个部门主管更有利于医保的发展,理论上仍是各执一词,争执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