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学论文(收集5篇)
西方文学论文篇1
【英文摘要】Thedevelopmentofatheoryisequaltoaconsciousrepresentationunderaconditionofthecontextmetathesis.OnlyundertheconditionsofthecomparativedialoguewiththemodernWesternphilosophy,theunityandoppositesbetweenrealisticworld,logicalworldandvaluableworld,theunityandoppositesbetweenthehistoryandreality,thevalueandtruth,theidealismandtherealism,theemotionandtherationality,canMarxistphilosophybeconsciouslyrepresentedandalsocontinuouslybeenrichedanddevelopedintheconsciouslyconstructed“TensionNet”.
【关键词】构建/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与发展/理论张力/construction/marxismphilosophy/Innovationanddevelopment/Tensionoftheories
【正文】
哲学创新正是基于实践的生成过程,才是一种“情理交融”的生命冲动和理性自觉。只有自觉构建起马克思主义哲学存在与发展的“张力网”,才能使其进一步走进现实语境,并在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象的本质穿透与理性关照中得以丰富与发展。
一、比较对话:彰显理论特质
当前我国学界存在着一种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进行比较对话的观点,理由是质疑这种解读模式非但不能摆脱传统教科书体系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反注,反而可能将自己专业的“权力话语”当作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性的立足点,并武断认为,“比较对话”的方法实际上只能是以某个现代西方哲学流派、人物思想为圭臬或视野,“外在”地透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性意蕴,从而导致以现代西方哲学反注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性的窠臼,并指认这是一种方法论上的“自我中心主义”。
我们认为,进行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之间的比较对话是必要的和可能的。列宁早就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离开世界文明发展大道而产生的故步自封、僵化不变的学说。作为时代精神精华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不能无视现代西方哲学所张扬的科学实证精神、人文主体精神,不能无视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在日常生活实践中进行整合的努力,否则就谈不上创新与发展。同时,这种比较对话也是可能的。在进行这种比较对话中,不必要一定找出一个超越二者之外的某个评判标准与沟通媒介,首要的是主体的自觉。
这种主体自觉具体而言,一是认识到比较对话只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行现代解读的一种方式方法,旨在建构而不是解构。在比较对话中注重吸收利于自身发展的合理因素。如果这样就不必担心由于现代西方哲学研究视野的遮蔽性而遮蔽乃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丰富内涵。二是自觉尊重和维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党性原则和方法论特质。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一样,都是现代意义上的哲学,都关注实践活动的主体性,重关系轻实体,重生成轻先验,重影响轻体系,但也应充分认识到,二者毕竟不是可以完全通约的,而是异质性的两种理论体系:在立场上,一个基于劳动者的立场,一个倾向于为资本所有者服务;在观点上,一个是辩证的历史的实践的唯物主义,一个是形而上学的超历史的实用主义的唯心论;在方法论上,一个是历史于实践中生成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一个是日常生活于实践中生成的唯心主义的方法论。这些只有在对二者的深入比较与对话中,才能在理论上自觉地呈现;只有在以现代社会为共同视域、以反形而上学为己任、以回归现实为特征的东方与西方、社会历史与日常生活、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以及空想主义和实用主义哲学的两极对立的张力中得以实现,并进而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启发与思考。
二、体系建构:突现逻辑魅力
与上述反对对话的观点相呼应,有学者认为在反形而上学过程中建立起来的新哲学,本质上是一种历史辩证法,不再是传统的体系哲学,否则,势必带有基础主义、本质主义之嫌。因而,新时期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与发展从建构新的哲学体系着手是不可取的。对此,引发了学界的激烈争论。
我们认为,任何严肃的理论无不有严密的逻辑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逻辑体系当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体系哲学,但这不意味着没有一个严密的逻辑体系,更不妨碍以此为切入点,通过建构新逻辑体系创新与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
首先,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物质是逻辑基项,实践是逻辑始项,劳动、生产方式、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阶级斗争、劳动群众等构成了逻辑中介,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则是其逻辑终项。它们按照一定的逻辑规则,形成了一个由实践基础上有机论的自然观、交往实践论的社会观、实践唯物主义历史观、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集真、善于一体求美的自由观构成的十分严密的逻辑体系。
其次,承认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个逻辑严密的哲学体系,能否排除基础主义、本质主义哲学之嫌呢?回答当然是肯定的。因为这个体系是开放的,它不崇尚任何超验的哲学实体。具体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概念、范畴及哲学范式,实现了对旧哲学的革命性变革,是于实践中生成的,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就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来说,它不同于传统哲学(包括旧哲学和传统教科书)中的物质概念。旧哲学和传统哲学教科书中的物质是一种实体,以此为基石的哲学体系在理论上是超验的,在方法上是形而上学的,在思维方式上是追根究底的实体主义,在哲学范式上是世界论的、本体论的抑或是近代主体论的范式。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集中通过实践概念体现出来。由于实现了哲学主题的历史性转变,所以以实践为本体的新世界观认为,社会历史不过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其着力专注于经验世界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人与自我的基本关系,是一种关系性思维方式,建立起关怀人的人类学哲学范式。
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这种关系性思维、生成性思维和人类学的哲学范式的呈现,是由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以概念、范畴和理论模型之间的互动为表征的,是以物质世界、意义世界和可能世界之间的对立统一为前提和基础的。我们知道,概念反映事物的本质,求真;范畴体现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向善;模型则把概念与范畴按递归和合的原则整合起来,构成穿透现象世界的解释体系,趋美。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求真的,实践唯物主义自然观、社会观和历史观则是向善的,自由观则是趋美的。它们之间的有机统一,是三方面对立统一的结果,呈现出规律、价值观与人类学之间的互动与平衡,本质上,这是事实世界、意义世界与逻辑可能世界三极对立中所具张力的反映与观念呈现。而且,在这种逻辑体系构建中,主体越自觉,基于三个世界之上的理论越自觉,所形成的理论张力也就越强。新时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与发展,以此为切入点,不失为一种值得重视的解读模式。事实上,改革开放20余年来,学界关于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的讨论不断引向深入,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教科书的解读模式,实践唯物主义的观点也逐渐占据论坛主导,并向教坛和讲坛伸展。这一定程度上表明,新时期通过自觉建构合理的逻辑体系以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可能的、必要的。同时表明,始终关注现实是自觉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理论体系的现实起点。
三、语境置换:展示现实价值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性解读语境的话语,学界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认为“回到马克思”,通过深入、完整、准确的返本溯源为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清理地基;另一种观点则主张“马克思走向当代”,通过关注当代、实际关切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发展输血。
在我们看来,前者有重历史轻现实之嫌,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深厚的历史感,后者有重现实轻历史之虞,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强烈的现实感;前者强调以价值牵导现实,后者强调以现实规范价值。结果或者给人以空想主义的揣度,或者予以人以实用主义的直觉,不利于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与发展。
西方文学论文篇2
作文教学是语文教学的一个重要内容,写作能力的高低同样是衡量一个人语文素养高低的重要尺度,它是培养学生语文素养的必要因素。此外,写作作为一种富有创造性的脑力劳动过程,对创作者的语言组织及编排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因此,写作也是培养学生良好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的重要因素。
一、当下作文教学存在的问题
新时期以来,我国作文教学在不断完善,但是,我们也应该“居安思危”看到我国作文教学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如“教师对作文教学的困惑、学生作文质量参差不齐、作文教学不受重视”等等。
(一)从教师角度看作文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我国语文教学传统是以阅读教学为主,这一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在当下的教学中,我们一线的教师大部分精力用在了文本的讲读和阅读能力的训练上,严重忽视了作文教学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作文教学的见效慢及其复杂性使教师望而却步。写作能力的培养绝不是一蹴而就的,它和语文素养的训练一样,需要长期的积累而成。当下语文教学中以高考为指挥棒、一切量化的衡量标准,使见效慢的学科被边缘化,成了“嫌弃儿”,学科之间表现在理化压过文史,文史内部则表现为写作教学的被冷落。此外,写作教学不仅仅只包含“写”的训练,它是一个由审题、立意、构思、布局、修改、评价等一系列部分组成的完整体系,作文教学的复杂性便由此产生。加之我国教师业务素养的良莠不齐,这一复杂性着实打击了许多教师的自信心,见效慢、业务量化的压力让教师们采取了避难就轻的策略,从而使作文教学的质量提升缓慢。
(二)从学生角度看作文教学存在的问题
其一,“‘假、大、空’现象一直是学生作文存在的主要问题”[2]。“假”即指学生作文中无真情、编造素材;“大”是指学生作文一味盲目“拔高”、唱赞歌;“空”即学生作文内容空洞、无主旨。“假、大、空”主要指学生作文的内容存在的问题,此外,学生作文在语言表达与结构安排上也不尽人意,语言表达不畅、词汇贫乏、口语与书面语的混淆使用、分段不清、层次划分不详等问题都严重影响学生作文质量的提高。其二,“谈作色变”。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然而对于学生而言,写作绝不是学生的兴趣所在。写作本应该是学生表达自我、抒感最好的途径,为何学生不感兴趣?当下大部分学生表示,写作的驱动力多是外部压力如考试、作业等,而非自我意愿而为之。那么如何让学生把写作的外驱力转化为内驱力是广大语文教育者需要着力关注的问题。其三,现代应用型文章“难产”。[3]101如果说抒情文是为了表达自我感情的途径,那么应用文则是生活与生存的桥梁。21世纪是个技术横飞的时代,人与人的交流更多地被搬到了荧屏上,电子邮件成了人们之间交流的主要途径。然而,当下我们的写作教学却没有教会学生如何写好一封邮件,更不可能设想当学生踏上社会能写出一份合格的求职信,一份漂亮的工作总结。总而言之,我国当下作文教学的现状不容乐观,教师“不会教、不敢教”,学生“不会学、不爱学”的现象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作文教学前进的步伐。因此,亟需寻求切实可操作的策略去改善这一现状的恶化。
二、我国作文教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语文教育中的有志之士一直致力于寻求导致我国作文教学存在问题的原因所在,并试图探索一条作文教学改革之路。然而,这一任务任重而道远,需要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关于我国中学作文教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一直都有,“考试指挥棒的压力、成人过多的干预”[4]、教师的忽视、学生学业负担过重、课外语文活动的匮乏等等。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原因都是从我们语文教学的内部分析而来的。“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很多时候我们把眼光局限在了表面现象而忽视了本质的根源。对比而言,西方的写作教学似乎比我国要领先一些,我国语文教学传统悠久,为何在当下却在作文教学中落后于西方呢?
(一)从中外课程设置看我国作文教学存在问题的原因
以阅读为主的教学是我国语文教学的传统,从古至今,亘古不变。这种以“阅读为核心”[5]309-318的课程使听说、习作、识字写字等变为了阅读教学的附属品,而我国的语文教学则恰恰是这一典型。“而日本的课程设置则是板块式,即习作、阅读、听说、语言的并列共存”[6]。这种并列式的课程设置不仅仅是日本有,美国、俄罗斯、英国等国家的课程设置同样是阅读与语言的并列。从这我们便能看出我国在语文课程的设置上的缺陷:写作教学成了阅读教学的附庸。这种“以阅读教学为核心”的课程设置有其不可忽视的弊端:语文课容易被混淆为阅读课,人文教化刚性化,语文教学弹性化,语文课程内容不成系统,阅读和听说、写作变为主从关系。因而,我们不难看出我国作文教学落后的原因,即对写作教学的定位不准确。“写作教学长期以来都依附阅读教学而存在,得不到应有的关注与重视”,[7]因此,写作教学的质量迟迟不前。
(二)从中外课时数看我国作文教学存在问题的原因
早有人关注到中外写作教学所占课时数的差异,并做了统计:从表中我们不难得出,课程的设置便决定了写作教学的课时分配。我国以阅读教学为主,显然我们的写作教学的课时数较之阅读教学的课时是相差甚远的,而在日本、美国、俄国因其采取并列式的课程设置,因而,他们的写作教学所占得课时数也比我国多。此外,日本向来是一个非常重视教育的国家,其国文中尤为重视学生写作能力的培养,因而其写作教学的课时数在阅读、语言知识和写作等课程内容上所占比例最大。我国作文教学所占的课时数远不及国外,这也就造成了我国写作教学不受重视、写作水平不高、写作质量不好等问题。这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影响写作教学乃至整个语文教学的提高。
(三)从中外写作文体看我国作文教学存在问题的原因
在写作文体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应用文上,目前我们的作文教学过多的关注在记叙文、议论文等文体的写作训练上,而忽视了和现实生活最为密切、对学生而言最有实用价值的文体———应用文写作的训练上。“然而,在日本、美国等国家就很注重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尤其是日本,尤为重视应用文的训练”[8]。从上表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美国的写作训练在小学阶段就很注重对学生应用型文章写作能力的培养。小学生写作17种文体,属于应用文体的大约有9种,超过50%(纽约州奥尔巴尼市《小学英语语言艺术课程说明》)。前面已经提及日本是一个很重视国民教育的国家,在写作教学中也是十分重视学生应用型文章的写作能力的培养。日本教材中诸如书信、调查报告、课题报告、板报稿等成为各年段写作训练的主要文体。此外,日本还非常重视教学中的循序渐进原则,如关于书信写作则要求低年级写传达简单事情的信,中年级写感谢信,到了高年级则重点训练学生写邀请信。在日本的教学过程中,几乎每个年级都有安排写信的训练。至此,我们便可看出,日本与美国对学生应用型文章写作能力培养的重视与关注要远远高过我们。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的学生不会写假条、信件、报告等应用文的原因所在。
三、博采众长———我国作文教学的出路
我们明了当下作文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所在,那么我们应如何改善目前这种现状?
(一)作文教学改革势在必行前面通过中美、中日的作文教学的课程设置、课时数与写作文体训练的比较,我们可以明了我们的作文教学与西方发达国家差距甚远,而导致这一差距的根源便在于我们的教学制度本身。上海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吴忠豪在《中小学教材教学》中谈到“中国语文课程的现状与改革”时指出:“语文的问题不是出在教学层面,不是教师问题,不是教学问题,而是出在课程论层面。存在于课程形态、课程目标、课程观念、课程教材等根本问题上。”的确,具体到作文教学中,我国的课程设置偏离了写作的方向,语文教学不仅仅是传授语言知识,更应该是能力的培养。[9]过度注重阅读教学而忽视作文教学是我们课程设置中存在的一大问题。课程设置不当势必会导致在现实的教学活动中,教师不重视、学生不想学、课时安排少等一系列的衍生问题。因此,我国的作文教学改革势在必行,诚然,改革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这需要几代人不懈的努力与奉献,只希望有志之士能致力于此,希望我们的作文教学得到不断的完善与发展。
(二)树枝分叉法———激发学生的思维上文提到,作文教学的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那么我们是不是就坐等教学的改革而纹丝不动呢?当然这是现实不允许也是不应该的。那么在现存的教育体制下,我们如何提高我们的教学质量呢?我认为,对于学生的问题就是教会他们如何思维,让学生“有话可说”。这就需要教师帮助学生学会多角度思考问题,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激发思维法是一种灵感的突然爆发、大脑里翻腾着无数个鲜活的、不无诱人的、令人激动不已的主意、想法或细节的心智状态。祁寿华在《西方写作理论、教学与实践》一书中提到作文教学中激发学生思维的几种方法是值得我们借鉴学习的。他提到了“自由写作法”、“树枝分杈法”、“魔方六边法”以及“五个W法”等方法[3],这些方法旨在帮助学生培养从发散思维到聚合思维转化的能力。所谓“树枝分杈法”是指让学生将作文写作主题画成一棵树的主干,然后将该主题涉及到的内容按照逻辑和层次关系归类到具体的“枝杈上”。树枝分杈法用一种直观、很视觉化的方法来呈现所创造出来的内容之间的逻辑、层次关系。为了更有效地传达该方法的可行性,作者在此列举了用树枝分杈法分析“美国快餐在中国之流行”这一题目:这个图用直观的形式把与美国快餐在中国流行有关的内容及逻辑关系呈现出来,这样学生的发散思维被打开了,学生就会知道从哪些方面去思考而不至于“无话可说”。如果觉得第一次的“分杈”内容过于宽,难以在写作中驾驭,便可以同样的方法进行“二次分杈”,如多“流行原因的再分杈”等。总的来说,采用“树枝分杈法”能把内容之间的逻辑与层次关系直观地、视觉性地展示出来,有利于文章的构思。对教师而言,该方法操作性强,有明确的步骤,解决了教师无从下手“不会教”的问题;对学生而言,学生学会从多角度思考,做到“有话可说”并且可以在以后的作文写作中自己尝试“分杈”,做到“举一反三”。
四、总结
西方文学论文篇3
一
在西方中古时期,神与宗教长期以来是人安身立命的基础。尼采将此概括为:宗教对西方人来说,与其说是一种神学体系,不如说是一种心理母体,它环绕着人从生到死整个一生。然而,这种以神作为人的精神支柱,以宗教作为人的精神家园的终极神圣律法,则随着资本主义的生成,封建等级制的消亡,自然科学的发展和人文精神的高扬,遭到了启蒙运动的强烈冲击。启蒙运动强调人的精神家园不在天国,而是在人所栖居的尘世;人的精神支柱不应诉诸于一个外在的终极权威,而应立足于人的主体自身。所以,对于现代启蒙运动中的现代道德哲学家而言,首要任务是填补被人的主体理性驱逐了上帝的外在权威之后,而给道德哲学留下的价值本源空白。
如果说支撑人去践行的道德之根不是上帝或神意,而是由人的天然本性使然,那么,人的天然本性具有什么样的本质特征?什么样的人性特征才是道德基本原则的合理性基础?能否从“自然而然的人性”合理地推论出道德禁令,从而在二者之间建构牢固的关系?思考与回答这些问题,既彰显了现代西方道德哲学在突破了中世纪封建神学伦理的传统禁锢之后的道德价值取向,也构成了现代西方道德哲学的共同本质特征,同时也生成并决定了现代西方道德哲学的多元化及其相互对立的诸道德价值体系之间的矛盾与纷争,乃至走向失败与终结。
首先,从现代西方道德哲学的价值取向看,其道德改革并不在于剥夺中古时期的“道德内容”,而是它的道德根基。在这个问题上,现代道德思想家的普遍价值取向是以人性对抗神性;依据人性为现代道德的合理性基础提供一种证明和辩护,从而使道德规范的权威性在由神的外在终极律法转向人的内在本性或主体自律的世俗化基础上,在人性与道德规范之间建构一种坚实而可靠的联系。所以,尽管现代道德思想家在如何重构新的道德价值观上,表现出不尽相同的思维路向、论证方式和理论构成,但是所有这些思想家在构建新的世俗化道德有效论证运动中,都将道德法则的合理性和权威性论证建筑在人性特征的基础上,强调人的价值标准应该以人“本身的品质为标准的”绝对地位。归依人性,“不在别处而只在自身寻找合理证明原理的要求”,成了近代时代精神的最强音(注:阿莫尼克:《道德与后现代性》,哲学译丛,1992年第2期,第38页。)。
其次,揭示与描述人性的本质特征,并从其所理解的人性之“是”的前提出发,推论出人之“应该”的道德规则及其戒律的合理性、有效性与权威性,为人性的本质特征与道德戒律之间必然而坚实的关系作出合理的辩护与论证,则构成了现代道德哲学的首要任务与本质特点:即道德论证与论证道德。而这种以人为本的论证道德,在经历了几个世纪漫长而曲折的探索与嬗变、辩护与论争之后,不仅抛弃了传统伦理学的自然目的论,剥夺了宗教神学的目的论的绝对特性,而且为资本主义新道德的价值观奠定了主体范式或主体自律的基础。
第三,当启蒙运动将人之践行的应然性基础诸诉于人的主体或人性时,这场运动又归于失败。其原因在于:其一、现代道德思想家一致同意道德法则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可辩护性与合理性,应建筑在人性的基础上。但问题是,什么样的人性特征才能为道德法则提供权威性的根据并得到有效的合理性辩护?正是在对这一至关重要问题的肯认与论证上,诸家诸说各持己见,纷纭争执,陷入了多元的、相互争辩的道德体系之间的“诸神之战”。
当现代道德思想家摆脱了传统道德的外在权威而确定了现代自我主体之后,对道德前提或道德之根的认证,可以完全立足于“纯粹由主观性来证明其合理性的选择”,可以完全从自我所理解的任何观点出发,去自由地选择那种他自以为“是”的人之本质特性,从而把道德上的信奉视为对这些前提所作的无标准的选择的表达。他们或诉诸于欲望和激情(狄德罗和休谟),或诉诸于理性(康德);或将人性界定为自私性恶(霍布斯、洛克与曼德威尔等),或界定为情感性善(沙甫慈伯利和赫起逊);或将人的自爱心和怜悯心作为人性的道德之本(卢梭),或将趋乐避苦、自保自爱的天然本性作为道德的根基(爱尔维修),在无法比较的道德前提,或者说人性之根上,进行着互不相容、持续不断的对抗与论争。在这场无止境的论战中,客观的、非个人的道德标准丧失了;任何所谓道德言辞都失去了全部权威性的内容。人们不仅在理论和实践上丧失了对道德的明辨力,而且无法有客观的标准来判断和识别善恶性,导致现代论证道德的合理性运动陷入了道德“多元论”和道德相对主义的困境。
其二、现代论证道德合理性运动之所以失败还在于:其道德论证不能合乎逻辑地从其所理解的“自然而然的人性”之“是”推论出人之道德原则以及道德践行之“应该”,进而在其所承继下来的道德禁令与未经教化的“自然而然的人性”之间建立起必然而可靠的关联。因为现代道德思想家从中古时期所承继下来的道德禁令,和其所确定的人性概念这一两极因素之间,从一开始就存在着矛盾与对立。因而当道德思想家试图在其正面论证中把道德禁令置于人性基础上的同时,他们又在各自作出的反面论证中越来越趋向于一条普遍原则:没有任何有效性论证能从纯粹事实性前提中,得出任何道德的或评价性的结论。休谟以疑问而非肯定性断言的方式表达了这一普遍原则:人们“从‘是’的前提中得不出任何‘应该’的结论”(注:麦金太尔:《德性之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74页。)。换言之,即我们无权说:既然人是这样的,人就应该以这种方式行事。休谟这一著名的禁令就像中世纪的表兄弟—奥卡姆的剃刀一样,使自启蒙运动以来的一切现代经典道德哲学,都陷入他的禁令的无情砍刀之下。这一被视作无可争议、无可逃避的永恒真理,既是与古典传统道德最后决裂的信号,又是现代论证道德合理性运动彻底失败的信号。
二
现代论证道德的合理性运动的成功与失败,从正反两方面启发并影响着当代西方道德思想家,且构成其学说发展的直接逻辑起点。当代西方道德思想家承继了现代论证道德的“主体范式”,但不再热心从主体自我寻找出一种普遍的、本质的和内在的人性特征,以作为道德原则的合理性与权威性的绝对形而上学基础,即不再热心于从人的内在本性去寻求人之行为之根;而是将道德的生活方式和准则的合理性、权威性,转向诉诸于主体的选择活动,以及主体的偏爱、态度和情感描述与表达等主观心理活动。这种道德哲学的转向不仅从本质上改变了道德原则与价值判断的内在意蕴,改变了道德争执的根本特性;而且使企图维护客观的非个人道德判断标准的现代论证道德的绝对主义理想,为当代道德哲学的相对主义所取代。
当代道德哲学的相对主义分别以不同的运思路数,表现在唯科学元伦理学和非理性人学伦理学中。
唯科学元伦理学自摩尔的直觉主义开始,经史蒂文森等人的情感主义到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的分析哲学的发展,其共同倾向是:坚持将事实真理与价值观念严格区别开来,认为道德规范、价值判断和伦理概念等命题,不是知识的表达和意义的描述,而是一些存在于有限世界的彼岸,无法用经验事实证明其真假的无意义的形而上学命题。所有道德规范、价值判断和伦理概念就其本性是道德与价值而言,都不具有真理的价值,而仅仅是偏爱、态度和情感的外溢和经过乔装打扮的命令句、祈使句等。由于表达偏爱、态度与情感的道德判断,无真也无假,没有任何合理的方法来确保道德判断的一致性。所以,任何追求客观的非个人道德标准的企图,都无法得到有效的合理辩护。因此,伦理学作为“不能记述的对象”——价值的科学,其根本宗旨不在于把道德作为社会的、整体的、客观的现象去研究,而在于分析研究道德语言、概念和逻辑等。就此而言,唯科学元伦理学不仅具有形式主义的特征,而且又与传统的规范伦理学,即“实践哲学”分道扬镳了。
非理性人学伦理学从意志主义者尼采宣告上帝已死,倡导“重新估计一切价值”起,一切永恒的、绝对的传统道德价值便随着上帝的死亡而消亡了。一切新的道德价值和生活信仰,都是“超人”的自由选择和创造。超人是一切真理、价值的立法者。尼采这种拒绝一切绝对的、客观的理性论证的虚无主义、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的道德价值观,在存在主义,特别是在萨特的非理性自由人学与自由价值论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与诠释。否定上帝的存在,主张创造人的是人自身是二者共同的价值取向。人没有任何先在的本质,存在就是一切。人既没有外在的绝对权威:上帝,也没有什么绝对的内在本性或人学原理,同样人的选择活动也不受社会的制约。人,不管他作出哪种决定,都没有什么现行的普遍原则帮助他理直气壮地为其决定作辩解。人是各种价值的创造者,而人的自由则是其价值创造与选择的惟一基础。
道德相对主义同样也表现在实用主义哲学之中。众所周知,实用主义否认客观真理,认为判断真理的惟一标准是真理的实际效用。这种“有用即真理”的原则,不仅是支撑其认识论,同样也是支配人之行为、构架其伦理学的轴心。从理论构成看,实用主义兼容并蓄了西方传统中注重特殊具体事实的“唯名论”、注重实效与实利的“功利主义”、反对形而上学抽象的“实证主义”,以及强调个人的主观选择的“存在主义”等观点,主张以是否“有用”、“方便”和“有效”,作为评估一切事物和行为之道德价值的惟一标准;以是否有利于个人的“利益满足”,是否符合个人的主观经验与兴趣,作为道德评价的直接依据,从而使道德变成了一种方便有用的工具。
由上可见,“相对论的时代使人想要找到能够为之坚定地毫不含糊地献身的终身价值的希望大大破灭了。”(注:宾克莱:《理想的冲突》,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52页。)当代西方道德哲学在唯科学元伦理学与非理性人学伦理学,这二种平行发展的极化运动中的共同指向是:摈弃了传统伦理学对客观的、非个人的形而上学基础的探索,不仅从根本上改变了现代论证道德的价值取向,更加剧了道德危机。人的道德判断、道德言辞,作为人的主观偏爱、情感意志等心理状态的表达,人的道德原则、道德价值,作为主观自由选择与创造的产物,丧失了绝对的、普遍的、合理的权威性。所谓道德判断、道德原则的权威性都是个体的、主观的、相对的,而道德权威的个体性、主观性和相对性,则意味着没有客观的、非个人的道德标准可依从,没有客观的非个人的道德标准就可以自行其是,其结果必然是普遍的道德与善变得不可诠释;只有相互匹敌的道德理论之间,毫无结果的无休无止的矛盾与纷争,使道德陷入一种严重的危机之中。
三
道德权威的缺失与道德相对主义泛滥,导致了道德基础的崩溃与道德危机。这种危机,引发了西方道德哲学家对传统规范伦理学的复归与兴趣,拒斥相对主义,重新为人之行为,寻找一种绝对的、客观的、非个人的道德标准;摆脱唯科学元伦理学的形式主义和非理性人学伦理学的任意品性,重构道德价值的合理性基础已成定势。
20世纪60年代,尽管道德哲学之间的“诸神之战”并未偃旗息鼓,然而在诸如新功利主义、新社会政治伦理学、新人道主义、新行为主义、新结构主义、境遇伦理学和商讨伦理学等多元化价值取向的复归与重构步伐中,一方面显示出当代西方道德哲学并不是简单地归依传统,而是基于当代西方社会的背景条件和现实需求,以时代“开新”为其理论宗旨,从不同的层面、不同的视角,批判地继承了传统道德哲学的某些内容和观点,开创性地重构着新的价值观念体系;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当代西方道德哲学又不是在彻底地否定传统前提下的重构,如现代论证道德哲学既强调以摧毁和摈弃中古神学自然目的论为否定性前提的革命性的替代性重建,又追求以挽救和重振现代论证道德的精神为肯定性前提的再造性的承继性重构。西方道德哲学这种回归与重构趋向表明:在经历了唯科学元伦理学和非理性人学伦理学的道德危机之后,“人们又在对人的基本价值表示关切了”(注:宾克莱:《理想的冲突》,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52页。)。规范伦理学已经开始了一场戏剧性的复兴。
那么,究竟如何超越道德相对主义而建立起道德的普遍性、权威性与客观性?如何超越价值的多元论而建构一种普遍伦理或“普世伦理”,以为人类的生活提供一个指导其道德航向的罗盘呢?为此当代西方道德思想家沿着不同的路向,进行着种种努力和尝试,而其中较为引人注目的则是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阿佩尔,建构在“主体间性”基础上的商讨伦理学,对普遍伦理学的合理性基础所作的探讨。阿佩尔在《哲学的改造》一书中指出:我们这个时代,乃是以科学所致的技术成果所造就的全球一体化文明为其特征的时代,因此对某种普遍伦理学的需要,即对某种能够约束整个人类社会的伦理学的需要,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迫切。对普遍伦理学“合理性”基础的重新思索与辩解,使二者毫不犹豫地抛弃了传统道德哲学的个体“主体范式”,而代之以“主体间性的范式”。主张只有基于“规范的主体间有效性”,才能构建一种规范上中立的、客观的普遍伦理学。
道德之根—主体范式的变换,根源于哈贝马斯、阿佩尔对主体理性的重新认识。在二者看来,人的主体理性绝不是在个人意识里发展的,而是在语言对话、主体际构成的世界里发展的。每个人都不可能在私人语言框架内获得其思想的有效性,每个人的主体理性或意识活动也不可能是封闭的、个体的,而是开放的、公共的。所以,任何孤独思想的有效性,以及孤独个体的良知决断的道德约束力,原则上要依赖于人与人作为平等的对话伙伴之间的相互肯认和共识。他们认为传统道德哲学家由于拒绝系统地了解一切理性运作的语言的这种作用,因而便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限囿于心灵独白的、唯我独尊的理性观念里了。其结果势必陷入“意识唯我论”的圈套,并由此引向在孤立主体的认知理性与实践理性中,寻找道德可能性的条件。这种基于主体自律的道德观,不仅无法躲避休谟意义上的“砍伐”,而且必然发展成为当代相对主义道德观。因此,普遍伦理学的合理性基础之重构,自然应植根于交互主体的“交往理性”范式,而非个体主体的理性范式。
这种建基在“交往理性”基础上的普遍伦理学,首先能够把孤独个体的良知决断协调一致起来,从而使每个社会个体为社会实践承担共同的道德责任。因为在交往实践中,任何具有伦理意义的人类“需要”与要求,都能够凭借理性的论据来加以辩护,都能在人际间传达、交流与沟通。只要这些要求,通过理性的论辩而在人际间得到肯认,就会形成共识,构成共同意志的一致性。这种主体间的共识与意志一致性,反过来又会成为制约和指导每个社会个体行为的道德规范,从而保证着对个体主体行为的合乎规范的一致性的道德约束性。
其次,商讨伦理学所诉诸的道德之根的转换,使之所构建的伦理学,一方面,不会倒在休谟的砍刀下,即企图从纯粹事实的判断中推导出伦理规范。因为,这里制约每个人去行为的主体“人性”,已经不是那种被先行设定起来的个体主体的人性之“是”,而是在与他人的交流、理解、交往与沟通中,不断得到修正与丰富而建构起来的主体际的“人性”,即一种具有美育和道德规范慎重教化的“人性”。另一方面,克服了道德领域中“方法论的唯我论”。以往那种基于个体主体的主观“良知”的强制力,或基于个体主体的自由选择的道德责任约束性,现在凭着主体间的交往与交流,已为基于“超主观性”的主体际共识或一致性的民主意志所取代,而成为每个人的行为与选择的有效性基础。
西方文学论文篇4
关键词:学校德育;中西方比较;启示
当今世界,风云变幻,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社会领域的急剧变迁,引发出的一系列伦理道德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因此,学校道德教育已成为全人类共同关注的课题。通过中西方学校德育的差异分析,找出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借鉴西方先进的德育经验,这对于加强和改进我国学校德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中西方学校德育的差异分析
1.德育概念上的差异
“德育”,顾名思义,是“道德教育”的简称。西方国家的“德育”的确指的是道德教育,而我国则认为这只是狭义的德育,广义的德育则包括道德教育、政治教育、思想教育,甚至还包括心理教育、法制教育等等。我们知道,人类最初的道德规范同其他社会意识方面的规范是浑然一体,融于习俗之中的。西方“德育”一词(拉丁语mores)原意即近于习俗,因此道德教育最初即为“习俗教育”,也即“社会意识教育”。到了近代,西方社会随着生产领域及社会生活领域的分化,社会关系日趋复杂化,浑然一体的社会意识渐次分化,形成政治、法律、宗教、道德等相对独立的社会意识形态。道德规范成为独立的社会意识形态后,一方面同政治规范、法律规范、宗教规范并存,另一方面又渗透着政治、法律、宗教的成分,与此相应,西方的道德教育,一方面从社会意识教育中独立出来,与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宗教教育相互并行,另一方面又不可避免地渗透着政治、法律、宗教教育的成分。中国则不然。我国古代就以“道德”囊括各种社会意识,近代社会意识虽在分化中,但分化不充分,传统影响甚大,以致至今仍以“德育”包容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教育。
2.德育内容上的差异
应该肯定,中西方学校德育内容都是极为丰富的,但其侧重点不同。相对来说,中国重视家庭伦理教育,而西方重视社会公德教育,产生这种差别是因为双方的社会结构不同。
在中国,“家庭”“宗族”的地位特别突出,而“社会”意识却非常淡薄,人们往往把“社会”等同于“国家”或“家庭”,甚至把“家”与“国”也等同起来。家庭生活道德规范与社会生活道德规范相通而融为一体,因此,中国德育的内容中家庭伦理成分多一些,“家庭伦理外化”、“社会公德弱化”现象也比较严重,而西方社会中个人和团体的地位比家庭和宗族的地位要高,所以他们特别重视社会公德教育。
3.德育方法上的差异
我国有着悠久的德育传统。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我国学校德育比较重视向学生传授系统的道德知识和培养学生的道德行为习惯,并强调学生自身的“内省”和“了悟”,因此,在德育方法上比较常用说服教育、榜样示范、情感陶冶、实际锻炼、修养指导等。而西方社会由于受民主、自由、尊重人格尊严等价值观的影响,在认知发展道德教育理论、存在主义道德教育理论、人本主义道德教育理论、价值澄清理论等指导下,更加注重对学生的道德思维能力、道德敏感性的培养,从而比较推崇道德讨论、案例研究、角色扮演、价值澄清等德育方法。
二、西方学校道德教育对我们的启示
1.合理界定“德育”概念
德育即道德教育,扩大德育的外延,把政治教育、思想教育,甚至法制教育、心理教育都纳入进来,这对以上各方面的实施都是不利的。品德的形成、世界观和人生观的确立、政治觉悟的提高、法制观念的明确、心理的发展各属于不同层面的问题,其过程与机制相差甚大,不能以一样的手段、方法,通过一样的途径,遵循一样的原则来实施。如教育实践中学生的许多心理问题被冠以“品德问题”处理,不但无效,反而有害。相对而言,道德教育的研究比较深入,理论建树也比较多,而思想教育、政治教育的理论研究却几乎还是一片空白,在概念上若把它们混为一谈,这既不利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和理论建设,也不利于道德教育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此外,我国使用的是“大德育”概念,而西方国家使用的是“小德育”概念,这也不利于我国与西方国家进行交流和对话,不利于我们充分地从西方国家的德育研究成果上吸取有益的经验教训。
2.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文化的精华
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文化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繁衍发展的重要精神支柱。无论是海内外新儒家,还是阿尔多诺·汤因比、赫尔曼·卜尔等世界著名的思想家,他们都认为这种道德文化能够促进国家乃至世界的健康发展。新儒学的勃兴,除了本身在理论上进一步的深化和完善以外,很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富于儒家文化血统的日本、新加坡、韩国以及香港地区、台湾地区“亚洲四小龙”的经济腾飞,从而使新儒家在论证中国传统道德文化对经济现代化起促进作用时,获得了最有利的证明。李光耀在总结自己治理新加坡40年的经验时指出,在新加坡的总人口中76%是华人,华族文化注重五伦,他们把社会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而不接受美国人那种无限的个人主义;他们坚信教育和学业成就能为个人、家庭和国家带来好处,因此都主张培养子女,让他们接受训练和教育。这样,新加坡变成了一个凝聚力更强的社会,培养了技术和知识与日俱增的人民,有了一批最富才智、办事能力强的精英分子,加入参政治国的行列,从而加速了经济增长,使新加坡成为一个有秩序、犯罪率低的社会,这和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是—致的。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的经济发展成就,也使新儒家为自己的观点找到了新的论证材料。新儒学思想由海外波及国内,并同国内新儒学思想彼此呼应而风靡全国,归根结底也是因为顺应了国内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振兴经济的大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把儒家经典作为幼儿道德启蒙教材,可见儒家道德文化在人们心目中已重新受到青睐并有重振雄风之势。
3.吸收和借鉴当代西方德育理论、方法、模式
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说:“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式。”西方道德文化中的优秀成分无疑是人类社会创造的文明成果,所以我们应当积极地吸收到民族道德文化结构和民族道德心理结构中去。西方是在多元化政治、多元化政党和多元化信仰的社会背景下形成了以自由、平等、尊重、法制、人权等价值观为核心的稳固道德价值体系的。虽然道德教育理论派别林立,虽然也有社会危机和社会动荡,但这个体系始终没有被冲垮。我们只有在继承和发扬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吸收和借鉴西方道德中对我们有用之处,才能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稳固的德育体系。
当代西方学者在对道德教育现象进行微观研究时提出了许多道德教育理论,如存在主义道德教育理论、认知发展道德教育理论、价值澄清理论、人本主义道德教育理论、体谅关心道德教育理论等等,这些理论不仅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提出了道德教育的基本原理,而且还设计出具体的操作模式。例如柯尔伯格等人主张围绕道德两难问题组织学生进行道德讨论以促进学生道德判断力的逐步提高;拉斯思等人设计了丰富多彩的问题情境帮助儿童价值澄清;麦克菲尔、诺丁斯等人主张尊重儿童人格,引导他们设身处地地去体谅他人、学会关心,动之以情地开展道德教育;谢佛提出要形成一种与儿童道德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道德气氛;纽曼设计的社会行动模式以培养学生作用于事物、影响他人和开展公务活动的能力。
总之,当今学校德育的重心应从单纯传授系统的道德知识和训练良好道德行为习惯转向注重培养适应当代价值多元特点的道德判断力、道德敏感性、道德行为能力,从重视直接的道德教学转向强调间接的道德教育,从封闭的学科性教材转向开放的情景性教材,从以教师的教导、说服、劝诫为主转向以学生的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社会实践为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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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向阳.德育原理[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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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学论文篇5
关键词:西方学者文明问题哲学研究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国家哲学研究的重心,已经逐渐转移到文明、文化问题的研究。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和以下三个方面有直接的联系:其一,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国际政治格局的深刻变化,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将现时代人的命运和价值问题凸显出来,对文明问题的深入研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对人的现实和未来的关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和发展的国际报告》提出:要探索和阐明文化与发展的某些关键问题,研究文化因素如何决定不同的民族和国家看待自己的未来和选择各种不同的发展道路,形成一种新的以人为中心、重视文化发展的战略。法国历史学家、年鉴学派的领袖费尔南·布罗代尔认为,政治、经济、乃至意识形态的变革并不决定文明的生死,文明却暗中对这些变革施加有力的影响。“谁想认识和影响当今的世界,它就必须化点力气在世界地图上辨认现有的各种文明,确定它们的界限、中心和边缘,弄清每个文明中各地区的区划和气氛,以及那里的一般生活方式和特殊生活方式,否则那将会出现多少差错和灾难”。其二,一些西方大国极力使“西方文明”成世界的主流文明,用西方的文化观和价值观建立新的国际秩序,包括政治新秩序和经济新秩序。托夫勒认为,军事力量和经济力量不再作为衡量国家实力的主要目标,知识的控制是明日世界争夺的焦点。谁的文明成为主流文明,谁将掌握世界。美国则将新经济、高科技和美国文化三者相提并论,认为它们将共同成为美国作为世界超级大国的支柱。其三,亨廷顿“文明冲突论”的提出。他认为冷战后人类世界将进入“文明冲突”的新的历史时期。不同文明之间的差异,是最根本的差异,文明的冲突是世界政治的主要内容。距西方最为遥远的儒家文明和伊斯兰文明有可能联合起来向西方的利益和价值观提出挑战。这个理论提出后立即在世界引起广泛的反响。
20世纪初,西方学者关于文明研究的著述陆续问世。有较大影响的主要有以下著作: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卡尔·亚斯贝斯《历史的起源和目标》;阿诺尔德·汤因比《历史研究》;赫伯特·马尔库塞《与文明——对弗罗伊德思想的哲学探讨》;威尔·杜兰《世界文明史》;菲利普·巴格比《文化:历史的投影》;西格蒙特·弗罗伊德《文明及其缺憾》;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精神的重建》;威廉·麦克尼尔《西方的兴起》。日本学者的著作主要有:福泽谕吉《文明论概论》、《劝学篇》;梅棹忠夫《文明的生态史观》;伊东俊太郎《比较文明》;神川彦松《从文明的视角看世界现状和未来》;岸根卓郎《文明论——文明兴衰的法则》。这些著作大多有中文本,为中国读者进行学习和研究提供了方便。
关于文明的定义,是了解西方文明问题研究不可回避的问题。尽管在这个问题上有许多不同的意见,拉丁文中较早有“文明”一词,(civils),意思是指“城市公民的”或“国家的”。“文明”一词产生近代的英国。中世纪时的英语中没有“文明”一词,18世纪初,英国合并苏格兰后,苏格兰的民法开始与英国的普通法融合起来。产生了“文明”这个词汇,指法律或审判。1755年,《英国语言辞典》对文明作了解释,指民法专家或罗马法教授。18世纪后半叶,启蒙思想家法抨击中世纪的黑暗统治时,使用了“文明”一词,与“野蛮”相对,“法律”上的意义降为第二位。《韦氏大辞典》确定文明的定义为“教化的行为”。在19世纪,特指开化、文化、文雅,已经具有了现代“文明”的意义。20世纪以来,西方学者关于文明的概念主要有以下内容: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文明是文化的没落阶段,“文化和文明——前者是一个灵魂的活生生的形体,后者却是灵魂的木乃伊”;阿诺尔德·汤因比:文明是社会的整体。“文明乃是整体,他们的局部彼此相依为命……在这个整体里,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的因素都保持着一种非常美好的平衡关系”;威尔·杜兰:文明是社会秩序。“文明是增进文化创造的社会秩序,它包含了四大因素:经济的供应、政治的组织、伦理的传统以及知识与艺术的追求”;西格蒙特·弗罗伊德:文明是人类抵御自然和调剂人际关系的结果、以及制度的总和。“文明只不过是意指人类对自然之防卫及人际关系之调整所累积而造成的结果、制度等的总和”;菲利普·巴格比:文明就是都市化的文化。文明是“那些大规模的、复杂的、都市化的(通常是有文字的)文化。这些文化的发展进程包含了历史学家所描述事件的大部分”;塞缪尔·亨廷顿:文明是最广泛的文化实体。“文明和文化都涉及一个民族全面的生活方式,文明是放大了的文化。”“文明是一个最广泛的文化实体。乡村、宗教、种族群体都在文化异质性的不同层次上具有独特的文化”;威廉·麦克尼尔:文明是“生活方式”相同的社会群体。四种主要的文明分别兴起于中东、印度、中国和欧洲。现在,这四种文明都融于以西方为主的全球性世界主义。威廉·麦克尼尔认为各种文明是自治的社会实体,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决定了世界历史的特点;福泽谕吉:“文明就是指人的安乐和精神的进步”。狭义:单纯地以人力增加人类的物质需要或增多衣食住的外表装饰;广义:不仅在于追求衣食住的享受,而且要励智修德,把人类提高到高尚的境界;伊东俊太郎:文明是物质的,文化是精神的,应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化”二者结合起来;韦伯:西方资本主义文明,以古希腊和罗马文化为基础,以路德教和加尔文教为精神支柱,以自由市场经济、商业经营和资本核算为本质。当前西方文明研究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文明的现代转型问题,强调资本主义在欧洲产生、逐渐向全球扩展的过程,就是人类文明的现代转型过程,即现代化过程。
他们认为,东方文明是文化的先进到现代化的后进;而西方文明,则是现代化的转型:工业革命、技术革命、市场拓展、资本增值,以至社会变革等。美国左派学者伊马纽尔·沃勒斯坦近年提出“世界体系”理论。这一理论从世界历史的角度,在政治、经济、文明三个层面重新建构新的世界秩序。作者以新的历史视角研究了资本主义产生、发展、兴盛和衰落的历史,论证了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形成之后即处在剧烈的斗争和变动之中,现已进入“混乱和告终”时期,21世纪中叶,它必然被一个或多个后继的体系所取代。“我们不能预测它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体系,但能通过我们目前政治的和道德的活动来影响其结果”。而“占人类四分之一的中国人民,将会在决定人类共同命运中起重大作用”。这一理论在国际学术界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人们的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