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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校园欺凌的总体看法(收集5篇)

来源: 时间:2024-08-13 手机浏览

对校园欺凌的总体看法篇1

学校还是净土?

校园欺凌案例不断出现在公众视野,诸如不堪入耳的谩骂侮辱、手段残忍的撕扯打斗,发生在中小学生之间的暴力事件频繁被曝出,并引发舆论哗然。

2016年4月,重庆彭水一初中生被同学持刀捅死的事件,就引发社会持续关注。据当地官方通报:4月28日13时许,桑柘中学学生沈某(男,14岁)与同校学生赵某(男,15岁)在校内因同学间纠纷发生争执。争执中,沈某持刀刺中赵某胸部,赵某被送桑柘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4月22日晚,有网友视频,内容为数名女生掌掴一名女生。在不到100秒的视频中,女生被掌掴32次,其间一直没有反抗。事件一经媒体报道,便引发公众热议。4月25日,湖南永州市道县政府官网通报称:“掌掴女生事件系琐事引发。目前已对涉事的多名学生进行处理,其中,3人被处以治安拘留,另4人管教。”

上述校园欺凌事件并非偶发。近年来,校园暴力呈次数增加、结果恶化、涉事人员低龄化等趋势。有媒体统计,仅2015年,媒体报道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校园暴力事件就有近百起,其中以发生在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暴力行为居多。

2016年4月,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的《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6)》曾根据2015年被媒体报道的校园暴力案件,对中国校园欺凌现象进行了综合分析:近年来,校园欺凌现象在中国发生的地域范围十分广泛,覆盖了绝大多数省份,且城市、农村均在其内,频次十分密集,绝对数量巨大。现有案例大多数发生在学校外人烟较少的地方,在学校内的多在教室外,如操场或走廊。发生时间是课间或者放学后;绝大部分的欺凌案件均为多(欺凌者)对少(一两名受欺凌者),受欺凌者在曝光视频或文字描述中多选择沉默和忍受,不告诉老师,也不求助于家长。

校园暴力最终引起了教育部门重视。教育部统计,2016年5月至8月间,共有68起欺凌事件发生,这些事件都已处置完毕,相关责任人都作了严肃处理,欺凌事件频发的势头得到了遏制。为进一步遏制校园暴力事件,教育部会同中央综治办等八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于2016年11月出台。同时,还将对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根据相关要求,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欺凌者心态

在中学时期遭遇校园欺凌,对于被欺凌者来说,其后果有时是毁灭性的。邢佳怡小学毕业后,从城区学校转到了城郊的机关子弟学校。因为成绩好,被老师选为课代表,每次会登记不交作业的同学。这样的身份,使得邢佳怡不到两个月,就成了几个学生的欺凌对象。

扯头发、扇耳光、被关进厕所里,男生打,女生骂,在寻求老师的帮助时,老师却说“一个巴掌拍不响”。邢佳怡在最绝望的时候甚至写了一份遗书。最终,邢佳怡用自己的方式结束了这场欺凌。在她长高了10公分,又长胖了10斤之后,她选择了反击。在又一次被群殴之后,她举起石头,打破了其中一个人的头。当时她想:“要死也要一起死。”这之后,没有人再敢打她。但让她痛苦的是:只有和加害者一样施暴,才能保护自己。

邢佳怡说:初中被欺凌的经历,让我整个人生都被毁了。我没有办法恋爱,看见异性就恶心反胃,当与人对视时,我会下意识地想: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遭遇校园欺凌的受害者有可能是一辈子的噩梦。但欺凌者又是怎样的哪?早已走出校园的杨阳称自己读初中时是“班霸”:拉帮结派,恃强凌弱,如果遇上心情不好,恰巧在路上碰到同校平时“不喜欢”的同学,上前就打。他说:“被打者通常都是好欺负的‘老实人’。第一次打人,我是被高年级的一名同学叫去‘凑人头’打群架的。后来,成天和那帮人混,耳濡目染,对施暴渐渐变得麻木,根本就不会考虑对方的感受。现在回想起来,完全没法理解当初自己的行为。”当别人问杨阳,那时候为什么要放纵自己成为“班霸”时,他说:“那个年纪的想法总是很幼稚,或许初中坏男生都和我当年一样,喜欢打架斗殴,以为欺负弱小就“酷”,像古惑仔一样;总觉得出手越狠就越帅,打得越凶就越有魅力,越能被同伴认可,甚至是崇拜。尽管后果是被学校处分,甚至开除。”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副院长童小军表示:成人对校园欺凌现象很少能看到位。在面对校园欺凌时,成人的观点往往集中在两个方面:对于受欺凌者,“打回去”;对于施暴者,以后不许这么做了。然而,对于受欺凌者来说,很少能够“打回去”的;对于施暴者,一句“以后不许欺负人了”,也难以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如何打破“僵局”

对校园暴力的治理,从2016年5月就已开始。5月9日,教育部网站消息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16年4月至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2016年9月至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专项治理预期达到的效果是“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此次专项治理包括多方面的措施。诸如,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此外,学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术预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国务院印发《通知》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校园欺凌进行治理。湖北省襄阳市诸葛亮中学,装了108个摄像头,覆盖了校园各个角落。一旦发生欺凌或其他事件,校方就能立即发现。诸葛亮中学保卫科长刘作明表示:保卫科和派出所城管社区、联防队一起,净化学校周边环境,每周排查一次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预防校园欺凌。

浙江省平湖中学多次开展关于“预防校园欺凌”的主题班会活动,使学生们认识到欺凌行为给他人带来的伤害,引导学生通过换位思考去理解被伤害者的内心感受,讲解校园暴力的定义和类别。为了让学生在遇到校园欺凌时懂得如何求救,教师鼓励学生开启头脑风暴模式,进行小组间的讨论和自救知识比赛。宁夏银川唐徕回民中学下发一份关于校园欺凌的调查问卷,根据问卷的反馈,分班级确定问题和解决方案,通过班级安全队,化解可能存在或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学校每周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疏导,此外,还定期与家长交流。

《通知》特别指出: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针对日趋严重的校园欺凌现象,官方就校园欺凌出台防治“组合拳”――包括了三大方面的11个举措,涵盖了预防、处置和远期的防治部署。重点针对群殴、辱骂、拍、持刀威胁等校园欺凌事件做出治理要求。

“从我做起”就是防范

九部委联合发出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提出:“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

很多校园欺凌事件并非发生在校园内,学校周边多是这类事件的频发地。在这次官方打出的“组合拳”中,强化校园周边治理的举措颇为重要。《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示范工作的重要内容,推进校园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此外,公安机关要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密切与学校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并及时预防处置。要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2016年11月21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双沟镇中学开展了“学法知法懂法,杜绝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制教育专题会。该校法制副校长、襄州区双沟镇派出所副所长李永新,引用实例,以事论理,以案释法,针对近年全国各地发生在学生间的校园欺凌事件所产生的诱因、性质、特点和带来的危害,进行了解剖和分析;同时,就同学间如何和谐共处,如何化解矛盾,如何远离违法犯罪,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等向同学们提出了建议,互动环节一一解答了同学们的困惑。秋季开学以来,双沟镇中学协同当地派出所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纳入警校共建工作。学校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校园广播、主题班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宣誓承诺、法制教育、家长会等方式加大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宣传和教育,组织人员在学生上放学路上、课间校内校外巡查同时,充分发挥班主任、学生干部及广大学生的作用,把学生间的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采取一对一的教育和帮扶,心理教师跟进进行心理辅导。

据甘肃省教育厅披露,近年来,临泽县紧盯校园欺凌现象,大力实施阳光教育,认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营造了稳定的校园环境。组织全县中小学教职工认真学习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全县规模以上校园均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相关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通过校园电视台、电子屏、宣传栏等公开校园欺凌救助和监督举报电话。依托家校联系平台,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相关培训,宣传国家、市区关于校园欺凌的相关政策要求,形成家校教育合力。

陕西省柞水县制定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全县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全县完小以上学校、幼儿园,均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相关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该县要求:以校为单位,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相关政策和治理措施;利用升旗仪式、法制教育大会等形式,邀请公安、司法等部门人员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发挥心语室作用,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016年11月1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86团二中利用大课间时间进行宣传,并开展“杜绝校园欺凌、从我做起”签字仪式。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校园欺凌事件,加强自我防范意识,预防欺凌事件的发生。

专家观点:依法明确惩戒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表示:“不论从前期的观念培养,还是后期的惩治措施,我国对待校园欺凌事件的水平都有待提高。”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则认为:“中国校园欺凌事件之所以高发,与多方面教育缺失有关。针对目前的校园欺凌事件,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在处理时,采取内部处理方式,有的甚至在涉事学生家长出面摆平的情况下不了了之,这助长了欺凌者的气焰。另外,校园暴力多发还与学校心理教育薄弱有关,一些校园欺凌事件就是由于学生的心理出现问题。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会在遇到问题时采取极端手段。”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吴宗宪表示:“首先应该要加强学校法制副校长的责任。虽然法制副校长制度在各地施行已有一段时间,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建议把社区民警作为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人选,并将学校工作纳入到社区民警的本职工作。”

西安市教育心理学会会长尚华表示:“没有惩戒的教育不是完美的教育,说服教育不是万能的,应该赋予教育部门应有的惩戒手段。”尚华说,国家应针对校园恶性事件专门立法,细化解释鲜有法律,案发后强调施暴者父母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新闻链接:美、日、韩应对原则

美国:50个州全部具有反校园霸凌立法,πT鞍粤璨扇×闳萑烫度。校园霸凌所有参与者包括围观者都要承担最严重的惩罚,即便未满18岁的青少年,也可按成人犯罪定案。

对校园欺凌的总体看法篇2

一、检查评价形式:

检查小组先后检查评价了大坞镇中心小学、大坞中学、和福小学、峄庄小学和峄庄中学五处学校的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检查小组严格按照滕州市教体局制定的《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评价计分表》所列评价要点及评价内容逐项考核评价。检查小组采取以下检查方式进行评价:

(一)听取并查看了书面汇报材料。

(二)查看了相关文件、通知、会议记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台账等档案资料。

(三)实地查看。实地查看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主要检查工作部署情况、欺凌治理情况(包括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及时消除隐患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置、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全面加强教育引导、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和工作推进情况等。

(四)总结反馈。检查组向被检查单位反馈了检查情况。

二、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优点:

(一)加强领导,科学部署。大坞镇教育联区特别重视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督导小组,指导各校加强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所查学校都能认真学习省市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领导,学校成立了专门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责任分工明确部署科学,

(二)强化源头防范。采用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三)强化风险防控。所查学校加强了风险隐患排查和预防,着力加强了对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高了会议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强制报告制度以及承诺书制度等制度防范措施。

(四)强化责任落实。学校成立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明确各体责任,扣紧依法、依规、依纪校园欺凌处置链条,强化措施保障。

(五)加强舆论引导,严格落实值班巡查护卫制度。

(六)形成特色模式。为正确引导学生健康发展,把学生的主要兴趣和精力引导到有意义的学习活动中,个别学校成立学生活动社团,减少了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形成特色教育管理模式。

三、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不足:

(一)个别学校档案盒的横竖签设计不美观,没按照评价项目命名。

(二)个别学校开展的活动档案缺少活动方案、领导小组。

(三)个别学校制定的制度中,责任落实情况方面,责任人分工不明确。

四、五所被检查学校的具体评价:

大坞中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评价情况

大坞中学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若干措施》,根据市教体局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马兆亮校长任组长,其他校级领导以及法治副校长黄伟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级部主任、宿管科科长、心理健康教师为成员,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指导和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安全办、政教处、教导处、团委、级部主要领导组成,地点设在安全办,具体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推进和实施。

二、精心组织实施。

1.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了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

2.精心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学校通过主题升旗仪式、班会、观看校园欺凌防治警示教育片、1530模式等方式、安全教育课及道德与法治等课程,定期对学生进行校园欺凌防治专题教育。通过宣传橱窗、黑板报、通告、校园广播、显示屏等媒介积极营造舆论氛围。

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须知》《案例警示》等方式,压紧压实监护人责任,实现家校共育。

3.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学校加强了对教职工、家长、学生的培训学习,落实监护责任。

4.加强校园欺凌的预防。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监管措施,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工作。

5.加强警校联动,延伸工作外延。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巡逻防控,落实上下学高峰期“护学岗”制度。

6.及时处理,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

7.全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落实校园欺凌信息逐级及时报送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切实维护安全稳定。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培训机制、考评机制、问责处理机制。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班主任、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把校园欺凌治理工作作为各级部、班级考评重要内容,纳入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级部、班级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大坞镇峄庄中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评价情况

一、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活动。

大力宣传普及反欺凌法治知识,充分认识开展学校反欺凌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对校园欺凌危害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和全体学生“反校园欺凌”的意识。

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防欺凌安全管理模式。

纵向到底,即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责任分解,明确到人。积极推进“一岗双责”和安全首遇制。学校健全“反校园欺凌”管理体系,加强法治教育,发挥法治副校长和道法老师的作用,注重心理咨询工作正常开展,每一个班级设立学生安全委员,各科任教师明确教育分工,班主任及时沟通掌握情况,特别关注少数人群,学校定期召开相关学生会议,有效疏导并及时处理问题。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优秀教师在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横向到边是以创建和巩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为契机,加强包括校园欺凌防治、消防安全、饮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交通出行、卫生防疫等工作,全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范围,形成全覆盖、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体系。

三、构建学校安全文化。

1、校园安全文化

⑴观念文化: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我校微信平台、校会、班会、宣传语、板报、网络宣讲法律知识、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形成“反校园欺凌”震慑力,营造安全教育氛围,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安全观念,使其入脑、入心,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⑵管理文化:

①健全“反校园欺凌”管理体系,加强法治教育,发挥法治副校长和道法老师的作用,注重心理咨询工作正常开展,每一个班级设立学生安全委员,各科任教师明确教育分工,班主任及时沟通掌握情况,特别关注少数人群,学校定期召开相关学生会议,有效疏导并及时处理问题。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优秀教师在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系统的防欺凌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使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

⑶安全行为文化

①通过各种形式、各种载体进行安全教育、法治教育、文明素养教育,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明礼,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持续规范学生安全行为。学校聘任大坞派出所李波同志担任我校法治副校长,学校多次邀请公安系统同志到校送法到课堂,以案释法,让学生近距离接触和感受法律的尊严。开学以来继续加强法治教育,邀请法治副校长、公安民警进校园、进课堂,联合公安局、派出所、交警大队、巡警大队等单位开展好各种法治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全国法治网络大赛、禁毒教育知识大赛、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知识大赛。

②联合大坞派出所、交警大队大坞中队对校园周边进行安全检查,为学校师生保驾护航。下发防侵凌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宣传到位、坚决禁止和杜绝校园侵凌。

④加强校园保卫安全管理,严格进出门管理。

5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四、建立长效教育机制。

结合实际把“反校园欺凌”教育立足于长期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反欺凌宣传教育活动,并逐步构建“反校园欺凌”教育与师德教育、学生德育教育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教育机制。

大坞镇中心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评价情况

为贯彻落实《滕州市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相关精神,根据旗教育局相关要求,大坞镇中心小学围绕制定校园欺凌相关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举行多种形式法制安全主题教育、开展按照要求全面自查自纠、进行家校联系及校内外安全秩序状况调查几个方面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治理。

一、领会精神,明确目标。

该校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领导,科学部署。

学校成立了专门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组及具体工作小组,责任分工明确,科学部署,各司其职,确保学生安全无事故。

三、多措并举、专项治理。

1.完善制度。学校制定了完善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了《大坞镇中心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大坞镇中心小学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2.开展活动、加强教育

该校邀请公安干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制安全报告会、开展校园安全专题讲座、召开校园欺凌防范主题班会、加强家校联系及校内外安全环境状况调查,多措并举保障学生安全。

四、制度齐全,措施得力。

学校还制定了相应的防校园欺凌制度及措施。具体如下:

1.相关岗位教职工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实行全体教职工一岗双责制,对玩忽职守,对学校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2.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的建设,如有丢失、损坏、不健全的相关器械总务处要及时配备。

3.班主任要经常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多观察、勤关心,发现学生有异常情绪及时询问调查。

4.当天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对学生厕所、宿舍等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段要做好巡查工作。

5.学校利用主题班会、教育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6.如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保安员要及时到位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大坞镇和福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评价情况

为有效预防、彻底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全力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营造温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大坞镇和福小学五措并举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源头管控作为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重要保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做好预防校园欺凌的工作局面并把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同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认真开展法制教育。

学校联系社区派出所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紧密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引导学生明辨是非、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持强凌弱;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做到珍爱生命;密切家校联系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行为的发生。

三、扎实进行专题教育。

学校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体活动、编发手册等形式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教育提高学生认识校园欺凌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大力开展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的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预防校园欺凌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为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教育提供理论支持。

四、规范学校日常管理。

学校制定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制度并统筹学校安全工作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校园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和事后干预的机制;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校园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要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并加强管控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在课间休息及放学时段等教学管控空白期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及定时巡查制度。

五、联合校园周边治理。

学校联系协调社区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防范校园欺凌方面的深度融合及时发现并遏制苗头性、倾向性等具有社会性欺凌事件的发生。

大坞镇峄庄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评价情况

为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积极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维护学校的稳定,大坞镇峄庄小学认真贯彻落实《滕州市教育系统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一系列校园防欺凌工作。

一、加强学习宣传,深刻领会精神。

利用教师大会、德育例会、班主任例会、广播会、学生班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师生学习有关防治校园欺凌文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学校防治欺凌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1.建立领导责任制。成立预防和应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重大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建立责任追究制。实行全体教职工一岗双责制,学校与科室,科室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责任书,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将安全工作列入教师期末考核内容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3.制定处置预案。制定《防止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彻底消除各类诱发校园欺凌事件的安全隐患,对可能发生的欺凌事件的处理方法,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及应对措施。

三、开展主题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1.加强三观教育。通过电子屏、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安全教育课、黑板报宣传、主题征文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学生综合素养。

2.加强法制教育。定期邀请派出所所长举行防治校园欺凌的法制专题报告会。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利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团队,加强对特殊学生教育,建立特殊学生档案,跟踪特殊学生,关注这些学生的身心健康、思想动态,及时化解矛盾。

四、强化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1.完善技术防范。学校建立监控中心,从到校至学生全部离校时有专人值班,全校现有探头近50个,做到公共区域、重点区域、教室全覆盖;在校门安装防撞装置,确保校门安全、校园安全。

2.畅通信息渠道。学校在校门设立了1个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学校办公室18063220990;安保处13561164126。

3.加强校园巡查。定期对管制刀具等各种危险物品进行清查,每天班主任负责检查、每周班级自查、每月学校抽查,对学生间的纠纷及时发现和化解。加强谢校园上、下午课间负责对全校全方位巡查,学校行政人员负责早上、中午、放学后的检查督查,发现校园欺凌倾向及时制止。

五、加强综合治理,建设和谐校园。

1.充分利用社会综治力量。加强与大坞镇派出所沟通和联系,净化学校周边环境,防止社会青年、辍学学生欺凌,确保学生安全。

对校园欺凌的总体看法篇3

关键词:校园暴力;行拘年龄;刑事责任

1引文

2017年1月16日,公安部公布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一条取消了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限制性规定,同时将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年龄范围从之前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修改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将行拘执行年龄从16周岁降低至14周岁,引起了社会各界的讨论。网上也大多是两种意见,一种就是反对或者说这种将行政拘留的执行年龄降低至14周岁值得商榷,是侵犯人权;另一种认为降低行拘年龄又不是降低刑拘年龄,这种做法可取,可以适当约束哪些行为危险的未成年人,尤其是那些社会危害性大,但是又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公安部之所以这样的举措,应该是与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的频发有关。

2何为“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准确来说应该叫“校园欺凌”,严重的就叫“校园霸凌”。它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的行为,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由于很多国家实行多是九年制的义务教育制度,受害者会长期受到欺凌。欺凌过程,蕴藏着一个复杂的互动状态,欺负同学会对同学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

3我国有关“校园暴力”事件的现实状况

早在十余年前,据有关调查,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就较20世纪90年代提前了2-3岁,18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上升约120%,14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上升约280%。[1]10-13岁的低龄犯罪占了未成年人犯罪的70%。[2]

2015年4月20日北京的《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5)》(2015年《教育蓝皮书》)指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一项对14-18周岁犯罪人群的调查显示,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从2001年的12.3%上升到2014年的20.11%。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18日公布了共计67起校园内发生的刑事犯罪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件所涉及的地方包括北京市、四川省、河北省以及福建省,这67起校园刑事案件发生的时间分布从2007年至2014年之间。就犯罪人的年龄跨度而言,被告人平均的年龄分布是15岁到17岁之间。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中小学在校学生之间实施的暴力犯罪案件6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9人;受理移送审查160人,经审查,117人。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成年人组织、教唆、胁迫、引诱、帮助中小学生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犯罪案件30人,逮捕14人;受理移送审查25人,21人。

现如今,你随意在网站搜索“校园暴力”一词,便会看到满眼的新闻以及令人发指的视频。如:7女3男扒光一女生、重庆女生太邋遢被5同学围殴打成十级伤残、江西永新女生遭围殴1人被刑拘、四川一未成年女生被同龄人扒衣拍、福建南安两初中女生暴力3分钟、小学女生被扇25巴掌、福建永泰初三男生遭围殴脾被切除、安徽怀远火星小学副班长逼同学喝尿事以及女生99秒被扇32记耳光等等。如果不是看到这些孩子稚嫩的面孔,你无法想象这是一个未成年孩子做出来的事。

4“校园暴力”事件的现实解决办法是否有效

我认为如果仅仅定义为“暴力”,那么就是客观行为所造成的伤害。[3]但是这类事件往往造成受害者的精神伤害更为严重。由于受害者正处于青少年期间,本身心理与精神都比较脆弱,有些所谓的暴力事件已经不在事件的的殴打,而是变成了辱骂,精神伤害,这应该叫“欺凌”。因为现在只要出现这种校园事件,我们一般都会想到是校园暴力事件。所以才给了校方、施害人家长等监护人、施害人钻了法律的空子,他们可以将此客观行为定性为理性不足的孩子们的嬉闹、打闹,所以大多是批评教育为主,并没有实质上的解决,最多也就是施害人及其家L的赔礼道歉和一些赔偿金的支付。但是,问题真的解决了吗?看似皆大欢喜,其中隐藏的问题却值得人深思。

首先,如果遇到哪些本来就对孩子管教不当的家庭,此类事情发生后,似乎对施害者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也许事情风声结束后,他们还会继续施暴。其次,受害人会认为他受的伤害并不是所谓的赔礼道歉或者支付一些赔偿金就能弥补的,他可能会认为社会的不公,校方与施暴者的草草了事,他今后的生活该如何继续,身体上的伤害可能很快痊愈,那心灵上的伤害呢?可能他本来是个成绩优秀的孩子,经历了这件事后,他一蹶不振,前途无限渺茫......

中国人自古以来的对待“坏人”的做法就是将坏人绳之以法,当然这里的坏人可以理解为“违法者”。但是对于这方面行为事件的“法”都没有,何来以法绳之?你可能会说,站在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角度说,他们还是个孩子,他们还没有较为健全判断力,他们的心智还很不健全。可是近年来持续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现在这种视频也比比皆是,似乎那些施暴的“孩子们”觉得是欺凌别人并拍下来上传到网络是一件很值得骄傲的事,这真的很令人寒心。再次就是一些潜在施暴者的青少年,在看到之前的施暴者的行为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学校对其的处罚也是很轻微的,所以他就会形成一种潜意识,反正我还没有到法定的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甚至是在年龄处于14-16周岁的青少年认为只要自己不实施故意杀人、故意重伤害、、抢劫、放火、爆炸、投毒、贩卖这八种犯罪行为的,就可以逍遥法外,肆意妄为。这是一种很可怕的想法。他们中的很多人已经不是无意识的行为,而是带有主观恶性的想法施暴,他们就是想要欺凌这些受害者。

5总结

纵观各国关于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界限,由于德国刑法的影响,几乎整个欧陆法系国家都采纳了14周岁作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界限,但是“已满14不满16的人只为故意杀人、故意重伤害、、抢劫、放火、爆炸、投毒、贩卖八种犯罪承担责任”却是中国特色的规定,在德国刑法第19条、日本刑法第41条,中国台湾刑法第18条都仅规定不满14周岁者,不承担刑事责任。我认为,时代变了,我们并不是要改变刑法的基本原则,而是适时修改其中的一些法律规则。好像只要说到修改法律,很多人都认为这会使法律的稳定性遭到破坏。我认为这其实是一种偏见,会故步自封,有些法律规则是从前立法者根据当时的国情制定的,如今国情变化了,难道不应该改变法律中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部分吗?从《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可看出,降低承担刑事责任年龄势在必行,只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

参考文献

[1]李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立法建议[D]西南政法大学,2011.

对校园欺凌的总体看法篇4

之所以提起这个话题,是因为近期日本国内出现了几起较为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和这些事件导致的诉讼,这些诉讼直指学校和教育部门,继而引发了新一轮的社会关注。

事实上,校园暴力问题在日本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对于校园欺凌现象的调查始于1985年,最初日本全国曾报告校园欺凌事件达15万之多。文部省在乎成年间两次修改校园欺凌现象的定义。第一次改动以当时的爱知县初中二年级少年自杀事件为契机,原来要求“经过事实认定”改为“从受欺凌的学生的立场判断”。第二次改动则是受当时北海道发生的小学六年级女孩自杀事件的影响,将“发生件数”改为“认知件数”。这两次改动放宽了对于校园欺凌事件的定义,其后对于实施校园暴力的学生也提出了新的处理措施。

即便如此,根据文部省的调查数据显示,日本依然每年有大量的校园暴力发生,仅2007年文部省获知的件数已经达到了84648件,平均每1000名在校儿童中就有7件,发生过校园暴力的学校占学校总数的40%以上。让人难以释怀的是,这些数字仅仅显示了文部省获知的校园欺凌事件,如同冰山的一角,无法了解水面下隐藏的确切情况。

冷酷的事实

在来日本前,我和其他人一样仅在漫画和日剧里见识过校园欺凌,对于里面发生的情节,例如涂画教科书弄坏书包,动辄打骂或用语言侮辱,手机群发关于某学生的伪造色情照片之类的事情,一直都认为是“艺术的夸张”,如有雷同实属巧合。可到日本后才非常震惊地发现,原来所认为的虚拟情节在现实中均有据可循。因为受到长期的欺凌暴力而自杀,或是不堪受辱溃而杀人,一件件都是血淋淋的事实。看看校园欺凌的高发生率,再看看大学里熙熙攘攘的日本学生,有时候我会想他们大学以前是不是曾经有另一张脸孔,无情的加害者,痛苦的受害者,或是勇敢的反抗者,怯懦的旁观者。

最近引起话题的自杀事件实际上发生在2011年,滋贺县大津市的一个初中二年级的少年,因为不堪忍受数名同级生的长期欺侮,从一幢公寓跳楼身亡。受害学生的父母向当地提讼,状告三名加害学生、监护人和大津市市政府,并提出了7720万左右日元的赔偿请求。在调查过程中人们发现,这个少年不仅多次被同级的几名学生殴打、辱骂,文具被毁坏,还遭遇了被要求吃下死蜜蜂等等令人匪夷所思的欺辱。在针对其同校学生所做的问卷调查中,甚至有学生写道,“他被要求在每天的午休时从台阶上跳下做自杀的练习”。尽管大津市教委对于这一情况做出了“没有证据可以证明”的说明,但这些问卷调查所得到的答案简直让人毛骨悚然。加害学生那种对于他人生命和尊严的漠视,以及以通过对弱者实施暴力来取乐的冷酷,细思恐极。

让人齿冷的不作为

作为加害方的个别学生的行为令人愤怒,受害者身边袖手旁观的老师更让人齿冷。学生们由于同伴压力(peerpressure)或害怕被校园欺凌所波及而保持缄默或许还能理解,但职责在身的教师却没有理由不去阻止校园欺凌乃至校园暴力的发生。在上述调查问卷中,有14名学生先后提到学校的正规老师对于欺凌现象早已知情,但却没有很好地应对,反而“看见了假装没看见”,“和他们(欺负人的学生)一起笑了起来”,也有学生提到“老师虽然知道但好像很怕他们”。作为在校园欺凌事件中最接近真相、最应该保护学生的老师如果都不作为,那么可以想见作为受害者的学生究竟会有多无助。

大津市的女市长越直美在记者见面会时流下了眼泪,表示这是一个令人十分痛心的消息。越市长出席过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学校的毕业典礼,也曾提起自己在学生时代两度遭遇校园欺凌并考虑过自杀。越市长还表示,在这起事件中,学校和教委的调查不够充分,应该更早开始调查,对自杀学生的父母公开地表达了歉意,希望能够和解。

然而越市长治下的大津市市教委显然与她的想法不同,主持自杀事件调查的市教育长泽村氏始终表示,欺凌事件和少年的自杀行为间的因果关系不明确,摆出的是继续诉讼的姿态。除了教育部门,滋贺县警察署的处理也在这次的事件中造成了一定消极的影响。自杀少年的父亲曾经三次向警察署的相关部门咨询,表示想要提出关于孩子的受害报告,但每一次警察方面的意见都是被害者已经去世、调查将非常困难等等。

以暴制暴,一种悲哀的轮回

这位初中二年级年仅13岁的少年在纵身一跃时究竟在想着什么,人们已无从得知,但指向加害者、漠视者、和管理者的愤怒,却如同关西地区夏目的骄阳,迅速升温。根据产经新闻等多家媒体的报道,目前,一名大学生闯入大津市政府,用锤子袭击了前文提到的教育长泽村,导致他头部骨折。该名学生在接收警方调查时表示,他觉得教育长对于校园欺凌问题进行了隐瞒,无法原谅。在此袭击事件之后,大津市政府接到了日本全国各地的电话和信件等,来信来电的日本民众大多表示,之前的袭击事件大快人心,直言“打得好”。来信来电中还有不少恐吓电话,内容诸如要在市政府安装炸弹,或是要让相关责任人和家人都付出代价,有一个恐吓电话直言,“现在要开始对你们的欺凌”。大津市政府一时间风声鹤唳,警戒指数迅速提升,警卫人数大幅增加,工作人员个个提心吊胆。

我并不认为袭击教育长是对自杀少年的慰藉,任何理由的暴力,其本质终究还是暴力。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只停留于惩戒而非解决问题之道。如果调查最终证明了少年是因为遭遇了校园暴力而选择自杀来获得解脱,那么通过愤怒民众的恐吓电话等暴力威胁才迫使相关人员更重视这个问题的过程,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的轮回。最近大津市政府终于有所行动,应自杀少年家人的多次提议,对于该自杀事件成立了新的外部调查组(与市政府市教委的内部调查组相对),请到了日本现在非常有名教育评论家尾木直树和两位对校园欺凌问题十分了解的学者和律师共同参与到调查之中,以期获得更加公正的调查结果。

对校园暴力现象应加以足够重视

对校园欺凌的总体看法篇5

面对日益蔓延的校园欺凌现象,作为一线教育工作者,我认为可从学校的日常管理中入手。

教师心态务求阳光

这样说绝没有指责教师的意思。但是毋庸讳言,我们相当一部分教师心态不够健康阳光,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校园欺凌的主角基本都是“双差生”,面对这样的学生,中老年教师往往有意无意地会拔高对他们的要求,却总也收不到理想的教育效果。青年教师通常会以极大的热情和“潮”“酷”的方式来教育这些学生,而学生则多报以冷漠和反叛,导致教师心理产生极大的落差。久而久之,教师们无法以积极、宽容的心态去教育这些学生,用有些教师的话说,看见这些学生,心理上就要经历一场“折磨”。教师缺乏阳光心态,师生敌对情绪严重,教育就很难收到预期的效果。

为此,教师要有正确的教育理念,有足够的爱心与宽阔的胸襟,要像对待自己的子女一样对待那些“问题学生”。山西康杰中学的一条标语很值得我们反思:“要用欣赏的眼光看待学生的优点,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的缺点。”陶行知先生教育学生的“三块糖的故事”,至今仍值得我们借鉴。要充分发掘我们的爱心和智慧,探索育人艺术和技巧,尽量使我们的孩子在校园生活中多一些阳光、少一些乌云。只有我们教师的心态阳光了,学生的心态才不至于冷漠。阳光的教师肯定能教出阳光的学生,阳光的学生自然不会去欺凌他人。

学校发展务求多样

近年,河南省提出了学校发展多样化的战略思想,并推出了十大示范校,这是一个很好的举措。对于普通中学来讲,由于学校定位的原因,整体发展不可能从根本上走向多样化,但丰富学生在校生活,使学生日常生活多样化,应是遏制校园欺凌的良策之一。在抓好学生学习、确保其成绩稳定的同时,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可以使学生有充实感、幸福感。例如,“阳光大课间”“五分钟展示”“周末社会实践”,以及社团活动、学校开放日、校园艺术节等大型活动,都可以使学生对学校产生“家”的感觉,对团队产生认同感和依赖感。学生如果能在充实愉快的环境中成长、进步,精神充实、丰富了,自然就不会有那么多无名之火,也就不会无事生非、随意欺凌他人了。

学校管理务求精细

有些学校强调精细化管理,把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安排精细到时、分,每个时段都有充实的内容,都有落实主体和监督主体,使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有节奏、有秩序。虽然这种精细化管理颇受诟病,但确有实效也是不争的事实。因为学生每个时段都有具体的任务和严格的要求,也就无暇去实施欺凌行为了。例如,林州一中《学生日常管理制度43条》极为精细,把学生的日常行为纳入一个完整的管理机制之内,学生时时都有必做的事和必守的规矩。这看似“严酷”,却杜绝了可能发生的欺凌现象,也最终造就了这所豫北名校。

自主管理务求创新

高中生正处于青春叛逆期,总想摆脱大人的管束。针对这种特点,我们要因势利导,重视学生的自主管理,使之在教师的精心指导下大胆参与学校日常管理。学校的大型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实践活动可以完全交由学生来组织实施,对于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处理也可让学生参与。可以有意识地培养一支品质好、有能力、有热情的志愿者队伍。一方面,志愿者可以及时察觉、反馈校园欺凌的讯息,用他们自己的方式有效预防、化解校园欺凌事件;另一方面,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自定班规、自定违纪惩戒方式、相互间交心互助、定期组织家访、推出和培养不同类型的典型等,可以使班级充满凝聚力,把班级打造成令人留恋的大家庭。如此,校园欺凌现象也就失去了滋生的土壤。

心理教育务求实效

参与校园欺凌的学生心态多有问题,性格也不健全,急需心理指导及矫治。当前,不少学校都设有心理咨询室,配有心理指导教师,也经常请专家做专题报告。而事实上,有些心理咨询室形同虚设,有些讲座往往过于“高大上”,解决不了真正的难题。因此,我们的心理教育必须开阔视野,创新思路。其一,充分利用家长资源。可以邀请有素质、有思想、有丰富教育子女经验的家长参与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在家长会上交流家庭教育经验,对问题学生进行开导、劝说。这些“身边人、身边事”能起到更好的教育效果。其二,培养“学生专家”。可以在学生中选拔一批有爱心、善思考、会沟通、有威信的学生,对他们进行一些基本的心理知识培训,更好地发挥他们与学生天然亲近、易于沟通的优势,及时处理学生中的一些心理问题。这些工作如能融入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且长久坚持,定能收到那些“高大上”的心理教育所收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