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税务管理(收集5篇)
强化税务管理篇1
2018年,**税务税务局在区局党委和地方镇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局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税务局班子带领下,结合税务局工作实际,以党的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围绕“带好队、收好税”工作主线,以绩效管理为总抓手,团结一致,努力拼博,狠抓工作的落实,突出组织税收收入中心工作,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和改进纳税服务,推进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各项税收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将2018年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七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分设24年的原国家税务局、原地方税务局在完成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后正式合并。实行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进一步优化行政体制的战略举措,对整合各项资源、提高征管效率,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关系国计民生、关系税收事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之举。**税务局按照上级部署,积极配合,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关口前移,引导广大基层干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力度不减,顺利完成税务机构改革。
1、统一思想,提高思想认识。在区局召开会议后,税务局迅速召开会议,第一时间学习王军局长提出的“齐心协力
分级负责
勇于担当
抓好落实”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信心把问题虑周全,把措施想具体,把工作做到位,切实做到班子团结、带队有方、统筹有力;高度重视改革期间干部职工、协税员和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围绕“三个全覆盖”、“三个重点谈”内容,先后组织开展两轮深入的税务局“一把手”与各部门负责人一对一谈话、部门负责人与工作人员一对一谈话等,密切关注干部职工的适应情况和思想动态,确保干部职工的思想稳定,引导广大税务人员科学应对情绪问题,保持健康向上心态,为推进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2、深入贯彻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推动工作高质量开展。从“有利于优化纳税服务、整合征管资源、防范执法风险”的角度出发,积极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提高税务干部意识。在资源共享、服务联合、执法协同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互通有无、紧密合作、共同促进的有利合作氛围。
3、涉税事项“一厅通办”。科学设置窗口人员,调整窗口设置和人员配备,对办税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业务衔接顺畅。并充分利用网站、网上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公告,让纳税人了解“一厅通办”的相关情况。“涉税事项‘一厅通办’,办税事项省内通办,避免了办税两头跑。”进一步统一、简并、规范了涉税材料报送,将大大节约企业办税时间。
4、同心协力,扎实推进改革工作任务。按照“
两不误、两促进”要求,积极投身改革,严守纪律规矩,认真落实改革事项和任务,在确保自身安全平稳过渡的基础上,为此次机构改革的顺利推进作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一方面,积极配合推进区局各项改革任务,抓好税务局“三定”落实,努力保障行政运转规范高效,加快业务流程和职能整合。另一方面,配合区县推进层面改革,落实好发挥税务局党支部对改革的领导作用、新税务机构挂牌、确保税务局稳定等五项重点任务
二、牢记使命,依法依规组织收入。
今年以来,**税务局班子以及各部门负责人积极贯彻落实市局、区局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严格按照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抓好风险应对,实现税收收入量增质优”的组织收入思路,做好税源调查和税收分析,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截止到12月底,**税务局累计税收收入**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万元,增长**%。其中增值税*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万元;所得税*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万元;消费税*万元,与上年同比*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万元.
1、认真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分析。通过开展税源调查,全面了解税务局所辖区域经济情况,及时掌握各类企业实际经营特点,密切跟踪税源变化趋势。先后组织较大规模的税源调查工作,对部分重点税源企业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测算。同时,对各类税收数据分析,细化各具体税种、各具体行业税负等指标分析、纵横比较增减因素,特别加强对重点税源行业、企业税收变化的动态预测分析,提升组织收入工作的预判能力,确保税收足额、及时、稳定入库。
2、加强税源监控,夯实税源管理。为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我局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成立了以税务局长为组长的组织收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收入工作的协调,挂点重点税源企业,与企业互动,及时掌握前端信息。为夯实税源管理基础,税务局一是加强企业所得税户籍管理、税基管理和汇算清缴管理,有力有效防止企业虚假申报偷逃企业所得税。二是进一步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严厉查处和打击发票违章以及利用发票偷逃税行为。
3、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积极开展税收风险应对,加强统筹组织,积极开展税收风险分析监控和风险应对工作,不断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提升税收征管质量,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4、加强税源专业化管理,实现以管促税目标。强化税源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实现以管促税的目标。一是规范了对一般纳税人的管理,通过加强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对一般纳税人实施分类别、分行业管理,等措施,确保主要收入稳定。二是增强小规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力度。通过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变、停、注”等业户后续管理、狠抓纳税定额调整等工作措施,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
5、开展纳税评估,提高征管力度。一是加强评估成果的运用,开展优秀评估案例的选送和交流,切实发挥纳税评估在堵漏、促管、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诚信度等方面的作用。二是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有针对性的、分行业的评估管理工作。税务局对部分异常业户、零税负、退税较大所得税税负偏低的出口企业评估,使税源管理真正转化为税收收入,同时也使纳税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6、大力加强欠税清理。通过做好欠税成因分析、实施税务约谈、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和思想感化等“柔性”执法服务等多种方式,摸清了欠税户的偿欠能力、资金运转和可处置资产等情况。
7、认真做好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及出口退税工作。企业所得税管理是税种管理上的一个难点和薄弱点。为切实提高管理水平,税务局通过税收管理员专门管理,抓好所得税政策的培训和宣传、加强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和税款入库、落实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等有效措施。同时加强出口退(免)税管理,认真审核“免、抵、退”资料及供货企业发票核查。
三、坚持依法治税,扎实推进纳税服务规范
落实好国务院各项减税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强化法治税务思维,增强依法治税能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以法治化促进现代化。严格进户执法计划管理,规范进户执法行为,切实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
1、利用各种机会向社会各界深入宣传“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另一方面利用办税服务厅的窗口、宣传栏、税法资料等,开展纳税咨询和纳税辅导服务,完善窗口功能,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借助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搭建税企沟通咨询服务平台,积极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扩大税法宣传辐射面和影响力,增强税宣工作实效。在普及税法知识、倡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同时,突出税法宣传服务、帮扶工作的宣传,树立国税形象。同时通过在日常工作中召开纳税辅导例会的形式为纳税人释疑解惑,努力提高公民纳税意识,不断加大税收宣传力度,推动税收宣传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努力树立国税部门真诚服务的良好形象,构建和谐国税。
2、规范税收秩序。加大评估力度,重点打击虚开专用发票和虚假出口供货骗取退税案件,积极做好案件曝光工作,完善失信惩戒机制。
3、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及后续管理工作。通过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加强宣传和辅导、评价公开公正、及时上报评选结果等措施,并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
4、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办税流程。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总局、省局、市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系列部署,对焦纳税人需求和基层税务干部期盼,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转变税收管理方式,积极营造良好税收环境,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减轻纳税人负担。按照上级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制度,落实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制度,及时跟进下发本级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同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对涉及“放管服”改革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统筹部署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四、强化措施,打造便民办税新品牌
**税务局持续提速减负、创新服务、公正执法,合力共赢,不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遵从度,持续简化流程,推进管理服务创新,让税务机关服务品牌更响、管理效能更优、社会形象更佳。
1、重点加强“五化”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信息化、法制化),扎实推进纳税服务规范,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着力加强纳税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强化纳税人权益保护,全力推进纳税服务工作转型升级。特别在纳税人的获得感上,利用纳税服务中心这个载体“多点并发”,持续做好“纳税服务文章”。一是悉心服务直指办税痛点。把纳税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当作指路标,针对涉税业务多头跑、多头找、多头报和国地税执法不统一等问题,实现国地税互设窗口合作征税,用服务意识和行动解决办税“痛点”。二是多种平台解决宣传“难点”,拓宽与纳税人沟通的渠道和平台,在纳税人学校、税企座谈会、税法宣传月、下户走访、实地调研等基础上加强移动办税终端网络宣传平台。三是优化流程疏通办事“堵点”。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分类分级管理,管理重心有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管理转变,通过优化流程、精简征管手续、涉税事项等方式,提速办税效率。
2、加强办税服务场所日常管理,严格执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延时服务等制度,坚持落实“最多跑一次”制度,不因推行“一厅通办”弱化业务处理能力。加强导税服务,国地税共同辅导,做好现场咨询辅导。同时根据窗口业务量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窗口业务办理类型和服务人员,提高办税效率,缩短纳税人办税等候时间。“一岗多能”、“一人多技”的一窗式通办,促税收管理、服务双升级,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便民办税的和煦春风。
3、优化岗责配置。不断优化办税服务场所资源配置,优化办税服务场所布局。引导纳税人在网上办税平台申请业务,优化网上办税互动功能。开展多途径预约,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多种途径,引导代帐人员、办税大户错峰办税。继续强化导税台功能,保证导税台人员的相对稳定和业务熟练程度,能够具备咨询辅导、资料初审、简易事项快办、导税取号等职能,防止导税台流于形式。定期开展前台人员业务培新,岗位骨干轮流授课,培养“一岗多能”、全能复合型人才。创新纳税人学堂培训方式,坚持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加强税收政策宣传,拓展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继续整合办税窗口设置,设立简单事项快办窗口和复杂事项专办窗口,引导纳税人分区办税;落实号前服务制度,配足、配优、配强专职导税员,引导和辅导纳税人取号、填写涉税表证单书,开展咨询和资料初审。办税服务厅实税收工作的前沿阵地。
五、加强队伍建设,丰富创建党建工作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运用先进的思想武装广大干部职工头脑,增强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奋发有为精神状态。认真学习党的精神、系类重要讲话和税收工作新理念新思想,勤学善思,坚守使命,砺能笃行,有责任有当但,从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层次为纳税人服务好。按照区局统一部署,结合税务局实际,依据统一的专业分类、能力分级及达标要求,引导税务干部以自学为主、助学为辅方式,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促进税务干部业务能力升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使税务局全体人员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达到统一思想、明确方向、理清思路、研究对策、推动工作的目的。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一方面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另一方面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的意识,转变作风,使涉税服务事项更加简明、便捷、规范、高效,努力树立国税良好形象。做到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纪律教育、案件警示教育,并发动全体人员共同参与;以推行政务公开和办税公开为重点,加强内外部监督,实现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公开、公正、透明;以优质服务和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工作中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态度不佳,服务质量差,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3、提升内部管理效能。一是推进绩效管理的实施,着力发挥绩效管理约束和激励作用;二是组织开展巡视整改和全面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三是坚持数字人事工作,将数据记录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人文关怀等挂钩,提高干部考核管理的科学性,促进干部抓总结、找差距、补短板、求提升,增强获得感。
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动加强党纪党规和法律规章的学习,明确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要自觉接受内外监督,从自身做起,躬耕不辍种好“责任田”,坚持有为坚守“主阵地”。一是深入扎实抓好党风廉政责任落实。认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工作任务,抓好党风廉政责任书的签订,切实抓好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二是积极探索惩防体系建设新方法。做好税务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系统的监督和技术防腐作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针对惩防体系工作任务的落实进行学习和讨论,明确工作任务、内容和措施,将惩防体系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始末。同时,结合提高执行力建设活动开展,深入分析查找税收工作风险隐患,把监督制约融入日常的业务管理中,通过规范和加强管理实现预防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三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常规动作。依托税收执法考核监察系统和全国税务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切实抓好“两权”监督,防范职务岗位风险;通过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平台,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以实际案例增强反面教育效果。四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开展税务文化建设大讨论活动,利用税务廉政文化室将税务廉政文化与国税工作实际、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有利于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渗透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
过去的一年,税务局的各项工作任务繁重、阶段性紧急工作较多,工作压力巨大。但全体工作人员都能以大局为重,服从区局党组领导和指挥,按照上级局和地方党政的工作部署,凝聚力量、顺应改革大势,助推改革大业,以高度凝聚的意志、无比坚定的决心、坚韧不拔的毅力助推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同时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国税部门经济调节职能作用,维护了国税的良好形象。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来之不易,值得我们充分肯定!这是上级国税部门和地方党政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税务局广大干部职工务实创新、辛勤工作的结果。
六、2019年税务局工作思路。
2019年的税务局工作总体要求是:继续深入学习党的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和当地党政对国税工作的要求,拥护改革、投身改革,顾大局、听指挥、抓落实,切实站得出来、冲在前面、顶得上去,用实际行动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落地生根。深学笃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坚决服从、坚决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全身心投入改革,严格按照总局党组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统筹做好税务机构改革和税收工作,把改革成效体现到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上,将改革向纵深推进,夺取改革的全面胜利。
一、平稳有序推进改革
深刻认识国税地税征管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支持改革、拥护改革,不折不扣落实改革各项工作。对内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激励干部心无旁骛投身改革,确保干部队伍稳定。对外优化各项服务举措,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确保征纳关系和谐,保持良好的部门形象。
二、全力组织税收收入
始终牢记税务部门的天职,聚焦主业、担起主责,全力以赴、坚定不移抓好组织收入工作。要以加强税收分析预测为抓手,提高预测准确率,确保税收收入增长质量,切实降低执法风险。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做好催报催缴工作,完善税源管理机制,加强税源基础信息核实与采集。加强发票管理,排查发票管理风险,堵塞管理漏洞。科学组织收入,统筹均衡入库。要继续守牢法治底线,多在改革上下功夫,时刻保持责任感和危机感,抓早、抓紧、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收入任务。
三、进一步做好税源管理工作
要继续加强重点税源的管理,特别是对外来建筑业开票行为、物流和交通运输业进行有效监控;对企业法人代表与实际经营者不是同一人的加大监督力度;对顶着招商引资名义从事重点监控行业的进行重点监管;对出口退税可能出现的隐患提前预防,定期召开风险防控会议,开展风险分析。同时要做好上级推送的风险户的核查、评估、稽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税收风险识别的准确性和针对性,降低执法风险,合理利用税收管理资源。深入开展风险核查和纳税评估工作,重点开展发票风险防控工作,及时总结风险应对工作,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风险应对质量和效率。
四、扎实推进依法治税
进一步强化法治税务思维,增强依法治税能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以法治化促进现代化。严格进户执法计划管理,规范进户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任意执法。做好税收普法工作,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素养,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解读。抓好“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税收普法集中宣传活动,试点开展分类精准普法,增强税收宣传的感染力和有效性。
五、不断提高征管质效
进一步推进税收征管方式转变,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建设,抓好税源风险管理,全面推进征管体制和征管能力现代化。贯彻落实转变征管方式方案,调整完善“管事”制管理方式,优化征管资源调配,纵深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创新税收风险管理方式,健全风险应对任务统筹机制,推进国税、地税风险应对。强化数据管税,利用“金税三期”后集成融合的信息系统新格局,实现税收收入管理、税收基础管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新进展。
六、加强队伍建设
既要坚持严字当头,严管立行,又要坚持厚爱有加,善待聚心。一是扎实推进数字人事工作。坚持“数字人事是基础,党管干部是根本,量化但不唯分”的基本原则,促进干部抓总结、找差距、补短板、求提升,增强获得感。二是狠抓绩效管理工作。完善绩效运行机制和过程督导机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税收工作任务落实。
强化税务管理篇2
【关键词】证券公司;税务管理;防范;税务风险
证券公司的税务管理就是指证券公司对自身的涉税业务进行的一种计划分析、协调沟通、研究处理以及监控预测等整个过程的管理,这个过程管理存在于证券公司的整个运营过程当中,其中最不可避免地存在税务风险。税务风险不是一种人为现象,而是客观存在的,所以相关管理人员无法完全将其避免掉,只能以积极态度来进行应对,采取有效对策在一定程度上防范、降低和化解税务风险。本文对加强证券公司税务管理的作用进行了简单分析,同时对防范以及化解证券公司的税务风险的措施进行了探讨,目的是为了使证券公司涉税行为能够得到一定的规范,有效的降低其税务风险。
一、证券公司进行税务管理的作用
1.减轻证券公司的税负
在证券公司的工作运行当中,对其进行税务管理一个比较重要的作用就是减轻公司的税负负担,从而使证券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从目前的状况来看,我国证券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在不断增强,税负高低对它的业务运营的竞争力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如果证券公司通过对其进行管理而使税负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那么它的市场竞争力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增强,从而使其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也大大提升。
2.有利于证券公司合理的配置资源
证券公司加强税务管理,能够使公司快速的了解国家税收的相关政策,从而进行合理的投资、理财以及各项技术的更新等相关工作,从而使证券公司的相关资源得到非常合理的配置,使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优化的效果,从而使公司的竞争力有所提升。
3.有效降低证券公司的涉税风险
证券公司的涉税风险通常包括税收违法风险、税款负担风险等等,如果发生其中的某一项风险,那么就使证券公司的税收成本有所增加,同时还使公司的名誉遭到了破坏。所以对证券公司加强税务管理,对各项涉税的业务项目进行详细的分析、评估等等相关事宜,从而有效的使证券公司的涉税风险有所降低。
4.证券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在证券公司中,税务管理是财务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证券公司实行良好有效的税务管理,在很大的程度上可以提高公司财务管理的水平。在证券公司中进行税务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使其防范风险的效果也有所提高,最终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二、导致证券公司税务风险的原因
在证券公司进行税务管理工作过程中,税务风险是其中最为常见的问题,这也是不可避免的,主要是在证券公司的涉税行为上会影响到纳税准确性的一些不确定因素,最终也许会使证券公司交税太多,或者是少交税所受到的处罚等等,而其中任何一种状况都会对公司产生不良的影响。如果交税太多,则会使证券公司增加一些不必要的支出;而如果少交税,那么可能会使其承担税务责任,严重的可能还要按照法律来负刑事责任等等。所以在这些情况下,证券公司要对其税务风险有深入了解,查找问题来源,实施有效的措施来降低税务风险发生的概率。在证券公司当中,出现税务风险的原因很多种,主要表现为:
1.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
在证券公司内部管理工作中,在依法纳税方面的意识比较淡薄,对这方面相关知识的了解不是很深入,或者是为了追求一些小的利益等现象都会给证券公司带来一定的税务风险。在部分的证券公司当中,一些管理人员就会认为财务工作人员通过提供虚假财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税负,严重的还故意指使一些财务工作人员来以非法手段来使公司减少税负,久而久之,就会给公司带来非常严重的税务风险。
2.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在证券公司的税务工作当中,由于部分的税务管理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相对比较低下,对相关税收法规缺乏深入的理解,在纳税行为上面存在一定的疏漏,如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按照相关的税法规定来开展税务管理工作,从而导致偷税、漏税以及逃税等行为的发生,给证券公司带来了相当大的税务风险。同时,有的证券公司在涉税工作上任务比较繁重,同时加上相关的税务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够,很可能造成了纳税金额出现失误等现象,会使证券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受到影响,从而在很大程度上给其带来风险。
3.管理制度不健全
在证券公司防范税务风险的过程中,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是实现这项工作的基本前提。通常情况下,证券公司的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考核制度以及风险管理制度等等。证券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直接影响着税务风险发生的概率。如果在公司当中缺乏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就使防范税务风险的工作受到了一定的制约,不能够有效的对其进行控制。
4.国家多变的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的多变性是产生税务风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税收政策是我国宏观调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它会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它的时效性相对比较短。针对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在不同的地区以及不同的行业当中有着不同的税收的政策,所以它经常性的会发生变化。例如:2016年金融行业实行了“营改增”税制改革;2016年12月,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出台了关于资管产品要缴纳增值税的新规(“140号文”)等;如果证券公司以及相关企业对改变后的税收政策不能很好的把握,在一定程度上就带来了较大的税务风险。
三、证券公司防范、化解税务风险的措施
1.管理人员要提高税务风险的意识
在证券公司当中,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增强对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视,不仅仅只是体现在制度上面,还要形成依法纳税意识。对于这些客观存在的税务风险,相关的管理人员要时刻具有警惕的意识,通过分析造成税务风险的原因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防范风险的发生。
2.加强信息管理建设
在证券公司的日常工作当中,要加强税务风险的信息管理制度,从而使与税务相关的各种信息的搜集以及处理的过程得到规范,将相关税务信息的收集系统加以完善,通过发达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公司的内部和外部建立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使其信息传递通畅,在税务工作当中加强信息管理,使其更加有效便捷的防范风险的发生。
3.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证券公司应该建立一支专业的税务管理工作队伍,能够满足税务管理工作的高要求、高标准,自身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意识要比较强,从而不断学习税务管理相关的法律知识。还需要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对于国家所发生的税收政策变化能够及时的做出反映并且采取应对对策。对和税务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使其不断的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从而有效的减少税务风险的发生。
4.学习相关政策,适应“营改增”税收环境
国家的税收管理政策在不同的时期会有不同的改变,所以证券公司的税务管理部门要对相关的政策加强学习,实时了解税法变动的趋势。例如:2016年3月启动的金融行业“营改增”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金融行业由于业务复杂、规模庞大、没有任何增值税操作基础,税收政策变化很大,对于证券公司来说,“营改增”税收制度带来的不仅是税种、税负的变化,还对证券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业务定价模式、法律合规风险管理、内部交叉业务管理、会计核算、信息化系统建设等多方面产生较大影响。同时在行业税收的新旧制度交替时机,企业的财务及税务管理均容易出现漏洞。所以,企业必须加强管理,降低财务及税务风险。对企业而言,税收制度改变必将影响税收核算方式,必然需要企业财务人员的重视。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相关的税法制度及体系已经逐渐的得到健全和完善,在税务管理工作上也不断的加大力度,使其得到不断的强化。金税三期的上线、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为国家的税收管理机制提供了技术支持,从这种情况看,税务风险成为证券公司运营管理当中一个主要的影响因素。所以,在证券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要不断的加大税务管理工作的力度,在一定的程度上制定出有效的防范以及化解税务风险的方法。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将其正确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成本,使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不断得到增强,有效发挥证券公司税务管理的作用。
⒖嘉南祝
强化税务管理篇3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年全区地税系统要努力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全面提高地税工作水平
全区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大精神的通知》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用*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明确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切实做到“五个坚持”、“五个努力”: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税收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税收;坚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努力开创税收事业发展新局面;坚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努力建设高素质的税务干部队伍。把*大精神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全面提高税收工作水平。
(二)坚持可持续的税收增长观,不断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质量,实现地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全区各级地税机关要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完善收入任务分配机制,提高收入质量,努力做到税收增长速度与经济增长速度相协调,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系数合理适度,收入任务与税源相适应,依法治税和完成收入任务相统一,收入进度与时间基本同步,按质按量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强化税源监控。*年要以“规范采集,加强分析,突出应用”为重点,按照全区地税系统《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抓好重点税源监控,完善重点税源扁平化管理办法。要充分认识数据采集在税源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规范重点税源数据采集、录入、维护工作,确保重点税源管理数据的质量。要及时对监控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本地区税源状况和税收收入形势,分析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征收管理情况,客观反映税源变化、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要突出抓好税源监控结果的应用,针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有效措施,提升征管质量。
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建立和完善地方税源分析指标体系,坚持月、季、年收入分析预测制度,加强对影响税收的经济因素、政策因素、征管因素的分析。要突出税收分析重点,提高税收分析的质量,着重分析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区域和产业政策、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地方重大项目等因素对地方税收的影响,把握我区地税收入的发展变化趋势,充分运用分析预测结果为实际工作服务。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将税源分析预测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使其掌握当地经济税源情况,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完善对组织收入工作的考核。要坚持把组织收入工作作为地税部门的中心任务,落实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制,确保组织收入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要完善组织收入工作的考核办法,坚持好字优先,既要考核数量,更要考核质量,防止弄虚作假、有税不收或虚收,保证收入质量。
(三)规范税收执法,落实税收政策,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要求,对内、外部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把关,切实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建立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复议应诉等制度。
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及时总结在部分市、县局推行的税收执法责任制试点,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重点研究如何改进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考核手段和过错责任追究方式,逐步在全系统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案例分析制度,切实抓好税收执法检查。做好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工作,提高税收执法的规范化水平。
抓好税收政策的落实。积极稳妥地做好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的实施工作。认真做好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衔接工作,清理相关优惠政策,制定和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落实各种过渡性安排,确保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顺利实施。抓紧从财政部门接收耕地占用税的征管资料和数据信息,实施好新修订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继续做好修订后的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重新核定应税车船、应税土地、应税房产信息数据,完善车辆、土地和房产信息数据库。进一步抓好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加强对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各项税收政策落实到位。
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提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要从全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紧紧围绕经济税收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握经济税收规律,提高决策水平和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要利用新一轮税制改革稳步推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问题日益受到重视、泛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合作上升到国家战略的历史机遇,重点抓好地方税制的改革完善研究,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税收优惠政策研究,促进泛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税收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议,为税制改革提供借鉴,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要加强对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新税收政策的执行、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等政策因素对地方经济税收影响的研究分析,提出相应的措施,促进我区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增长质量的提高。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日常税务检查,督促纳税人按规定办理申报纳税及其他涉税事宜。强化税务稽查,充分发挥稽查规范内部执法和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的功能。认真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地区和行业,集中力量开展税收专项整治。研究建立日管与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将案件稽查和日常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凡涉嫌偷逃骗税的,管理部门要及时移交给稽查部门,防止以评代查;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防止以补代罚。加强稽查案例分析,以查促查、以查促管。改进和完善案源分析和选案工作,创新稽查工作方式,积极推行分级分类稽查,整合稽查力量,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化稽查人才。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协作,积极推进综合治税和协税护税工作,努力营造和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
(四)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完善管理基础,改进管理手段,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健全完善征管制度。以征管信息化为依托,以全面推行税源监控和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积极构建科学的征收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梳理和优化征管工作流程,制定相关业务需求,处理好业务需求与技术保障之间的关系。构建征管执法文书管理、纳税评估管理、纳税服务管理等信息平台,以信息化规范税收执法,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继续做好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强税控数据管理,确保税控数据准确、完整、及时采集和有效利用。对现有的征管制度进行清理和规范,及时修订或废止部分繁杂、无效的制度。修订完善我区地税系统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对基层税收管理员所承担工作职责进行合理划分,切实加强纳税评估。完善和落实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机制,努力实现以分析评估结果指导税务稽查、以税务稽查保障分析评估成果的管理目标。加强对缓税、欠税、减免税的核算管理,严格执行与国库的对账制度和会统核算制度。
加强税种管理。积极推进营业税分行业管理,推行建筑业、房地产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办法,强化货物运输业、餐饮娱乐业等行业营业税的征管。加强企业所得税分析评估和汇算清缴工作,构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信息交换平台,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健全和完善反避税工作制度和业务规程,组织力量对一些跨国、跨地区的关联企业进行反避税调查和审计,着重解决通过转让定价等方式逃避税收问题。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大力推行扣缴明细申报。继续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强化对房地产交易和拍卖等行业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管理档案。按照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加强房地产相关税种的管理。做好城建税的委托和车船税的代收代缴工作。做好工会经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代收工作,加大清理核实应缴费力度,努力提高征缴率。
加强内部行政管理。巩固作风效能建设成果,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行政管理工作。规范请示汇报制度,加强上级地税机关对下级地税机关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确保政令畅通。清理、规范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公文管理,严格审核把关,提高公文质量和运行效率。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规模,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严格部门预算管理,加强项目预算、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工程、商品、服务采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完善后勤接待制度,规范后勤接待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努力降低行政执法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现有信息系统对税收管理工作的支持和保障作用,逐步构建涵盖地税各方面工作的信息技术平台,提升信息数据共享程度和使用效果,加大数据应用力度,加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税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努力建设数字地税。积极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做好金税三期一阶段的实施工作,做好地税网络的升级改造和网络安全工作。继续做好《广西地税信息系统》功能拓展和完善工作,开发《纳税人互联网客户端申报系统》、《征管执法文书管理系统》、《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系统》、《稽查管理系统》、《减免税批文自治区局大集中管理系统》等模块,提高应用质量和效果。继续推进征管数据省级大集中处理工作,初步实现数据省级集中处理的目标。推广应用国家税务总局的《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整合完善部分市局开发的《税收票证管理系统》、《税收管理员平台》等系统,条件成熟时在全系统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形成省级集中、辐射各市、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广西地税互联网站群。完善财税库行联网功能。拓宽视频会议培训系统覆盖范围。加大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逐步建立完善技术人员全系统统一调配使用的机制。
积极推进专业化管理。要依托信息化,实施专业化,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继续抓好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的扁平化管理和报表集中编报工作。推进行业税收专业化、一体化管理和专业化稽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行按行业划分管理范围,实行专业化管理的探索,从而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能的目的。
(五)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把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内容抓紧抓好,努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领导艺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领导干部,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能力结构,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改进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监督。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巡视督查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巡视督查工作。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认真落实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分级分类开展全员教育培训,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基层业务骨干的培训,特别是要通过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培养一批能够从事反避税、税务稽查、纳税评估和财产评估以及计算机、文秘等方面工作的专业人才。抓好“五员”专业化岗位业务技能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练兵、管理业务竞赛等在岗自学活动。注意把干部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积极研究解决公务员法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机构编制人员管理办法,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使人员的配置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积极探索进行机构扁平化、人员弹性化管理,兼顾统一性和灵活性,适应全区各地不同情况和税源动态变化的需要。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办法,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干部的力度。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回避和交流等制度。要善于发现和培养人才,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和工作热情,实现个人价值和事业发展的共赢。
加强党建及群团组织建设。要按照*大关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要求,努力抓好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带工建、青建、妇建工作机制。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凝聚人心、推动工作、促进和谐的作用。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各项制度,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人人知荣辱、讲正气、比贡献、增团结、促和谐的新风尚。切实加强税务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弘扬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核心价值理念,倡导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基本内容的税务干部职业道德规范。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干部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要尽可能地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增强干部职工的组织归属感。重视和加强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现组织对老同志的关心和爱护。
(六)构建和落实惩防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要继续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工作部署,结合地税工作特点,按照“突出一条主线,抓住三个重点,整体推进各项工作”的思路,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地税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突出一条主线。就是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以建立健全地税系统惩防体系为主线,把反腐倡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抓住三个重点。一是要突出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这个重点,不断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持续抓好以领导干部、基层执法人员为重点,面向全体人员的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地税,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二是要突出日常性“两权”监督制约这个重点,构筑税收管理、内外监督、专门监察的全方位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对10个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探索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办法;全面整合内外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三是要突出处理和查办案件这个重点,坚决依法依纪严惩腐败分子。处理要做到收访登记、呈报阅批、调查回复“三及时”;查办案件要做到惩处与保护相结合,发现线索及时报告,处理问题迅速坚决,移送司法依法依规,整改教育深入到位。
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抓好制度落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薄弱环节监督,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抓住重点和热点问题,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进行风政风建设。拓展反腐败工作领域,在全系统推广税收惩防体系预警机制试点所取得的经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能力,努力提高我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
(七)加强内外沟通协调,改进税务服务,努力构建和谐地税
加强内外部沟通协作。要构建和谐、融洽、健康向上的税务机关内部人际关系,在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形成诚实守信、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要健全汇报制度,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出谋献策,赢得理解和支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政务协作,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进地税工作。
改进和优化税务服务,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一是要强化税务服务理念。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牢固树立以纳税人合法合理需求为导向的理念,公正执法是最好的服务的理念,依法、公正、文明服务。二是要丰富税务服务内容。规范服务的内容、形式、标准,强化文明服务。加强纳税咨询辅导,推进办税公开,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开展税务服务援助,对老年人员、残疾人员、下岗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个性化的税务服务。开展税收法律救济,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赔偿等工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三是要改进税务服务手段和方式。全面加强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12366税务服务热线和税务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推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务以及全程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在纳税服务方面的作用,促进税务行业健康发展。四是要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加强与国税部门在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信用等级评估、征管信息数据共享等方面的协作,降低纳税成本。推行多种申报方式,推行财税库行联网,方便纳税人缴税。五是要完善税务服务管理制度。健全税务服务岗责体系,完善税务服务考核标准。建立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对税务机关税务服务质量的评议、评价和监督制度,及时受理纳税人投诉和群众举报。
强化税务管理篇4
上述征管模式在运行中也逐渐暴露出不少矛盾和问题,特别是税源管理方面的问题。本文就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税源管理的先进经验,提出了解决税源管理存在问题的办法。
一、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思想落后。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实行“重点税源重点管理”,但重点税源不一定是重点户,重点户也不一定是重点税源。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部分重点户、非重点税源、某些行业和重要部位及环节的管理,造成税源管理基础薄弱,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从目前数起涉税案件来看,恰恰容易被我们忽视的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废旧物资加工企业等不是重点税源的“重点户”出现大的问题。
(二)部门配合不力。从外部来看,社会协税护税体系不健全,部门配合缺乏法律依据,直接导致了税源管理根基不牢、监控低效。
涉及税源管理工作最紧密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没有实现相互间的信息共享,有的制度只流于形式。造成一些办理工商登记户未能及时纳入正常管理,导致漏征漏管的存在。从内部来看,日常管理职能弱化,纳税户的控管存在问题。由于岗位、职责不够明确,各环节之间不够协调,工作脱节、互相扯皮,管事功能也没发挥出来。
如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负责受理审核的人员不了解纳税人的经营状况,只能就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数字、纳税资料等进行审核;而税收管理员了解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但不能在第一时间看到纳税人报送的申报资料,形成了税收管理员催报催缴、办税服务员审核征收脱节的情形。再如办税服务厅人员负责向纳税人发售发票,但对纳税人的情况了解不清楚,只能依据纳税人的申请发售发票,而基层分局税收管理员又不能及时了解纳税人的发票领用情况,造成发票管理脱节。
(三)计算机监控不全面。从税源管理监控的角度来看,计算机监控不全面,因为计算机内数据的采集录入是靠纳税人提供的,如果纳税人故意隐瞒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提供虚假数据,计算机本身无法发现,所以我们强调应“人机结合”、“制度管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各项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形成人管与机管脱节的现象,舍弃了原来“管户制”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使机内错误或虚假的数据不能得到及时修正,不能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忽视了在税源管理中最主要的人的因素。
(四)考核办法不完善。加强税源管理一直是各级国税机关强调和努力做的一项工作,但目前尚缺乏一个统一完善的考核办法,没有量化标准。一般是只有出现了涉税违法案件,才采用“亡羊补牢”的办法。
二、税源管理的国际借鉴
(一)税源管理法制化。绝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将税源管理的主要内容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英国、美国、法国、日本等国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写进宪法,包括国家元首在内的任何人偷、逃税都会受到严厉制裁。韩国制定了《逃税惩罚法》和《逃税惩罚程序法》。美国规定,在银行存入一定数额以上的现金时,必须提供现金来源的合法证明。
(二)税源管理层次化。针对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零散税源差异,建立税源管理机构,实行税源的分类层次化管理是许多国家的普遍做法。荷兰把纳税人分为个人、中小公司、大公司、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等4种类型,并分别设置管理机构进行管理,使管理更有针对性,强化了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巴西为加强对税源大户的集中统一管理,联邦税务总局、大区税务局和小区税务局都分别设有大户管理处,其主要职责是对纳税大户尤其是烟草、汽车、金融等行业的纳税大户实施跟踪监控。
(三)税务审计专业化。美国计算中心掌握着纳税人的全部交易和收支来源资料,一旦自行申报材料与之不符,即被确认审计对象。瑞士成立了特别税务调查处,负责实施税务调查、查核、收集凭证和实物。
(四)税源管理手段信息化。在税源管理中,实行税源的信息化管理尤为重要。从1960年开始,美国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计算机税源监控征管网络,通过遍布全国的计算机网络处理全美国上亿份纳税申报。加拿大的税收征管系统完全由计算机管理,负责全国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征管的九大征收中心已全面联网。意大利拥有ITIS数据处理中心,财政部借助ITIS对意大利全国税源监控工作进行管理,并通过意大利公用数据和欧洲公用数据网,实行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政府有关部门及欧盟各国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
(五)商品交易非现金化。韩国政府采取各种措施遏制现金交易:针对商户。韩国政府要求零售、餐饮、宾馆行业的商户要受理银行卡,若不接受银行卡将作为税务检查的重点对象,必须接受严格的税务审计。同时政府规定,年营业额超过3亿韩元的所有商户必须接受银行卡,否则将受严惩,情节严重者可被判入狱。对于受理银行卡的商户,其代政府向消费者征收的消费税可退还给商户。针对持卡人。持卡人持卡交易金额超过其总收入的10%后,其超出部分的20%可免缴所得税,申请税前扣除,年减免限额为总收入的20%或500万韩元。另外,政府还出资每月举办抽奖活动,凡月持卡消费达1万韩元者可凭刷卡回单参与抽奖,头等奖奖金达1亿韩元。奖金从政府预算中支出。针对工商企业持卡消费和采购。工商企业超过5万韩元的招待费需通过银行卡结算,方可计入成本。工商企业采购商品或服务超过10万韩元的,如以银行卡结算,可免缴采购税,税率为2%。;针对政府公务支出。韩国政府规定,单笔交易超过50万韩元的公务支出必须通过银行卡结算,否则不能入账。这无疑有利于控制政府部门的腐败。2002年韩国地下经济占GDP比重已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18%~20%降到10%左右,目前每年从持卡消费获得的税收增量部分达到6亿韩元左右。银行卡产业的发展还有效刺激了内需。2001年国内需求占宏观经济总需求的75%,比1998年的20%提高了55个百分点。同时,银行卡产业的发展对韩国IT产业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三、提升税源管理水平的路径选择
(一)实行精细化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税收征管作为一项政策性、业务性都很强的管理活动,要提高其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必然要实行精细化管理。所谓税收精细化管理就是为实现税收管理目标,借鉴精益管理思想,依托信息技术手段,运用科学的方法,再造管理流程,实现专业化分工,强化过程控制,对税收征管活动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方式。
1.目标明确。精细化管理作为一种高效率的管理方式,突出特征就是目标十分明确。税收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实现“两高两低”。即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降低管理风险和成本。(1)提高管理质量。就是要通过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综合执法水平,确保各项税收政策贯彻落实到位。结合技术变革,不断改进征管手段,切实提高管理质量。(2)提高管理效率。就是要依据税收法律法规,通过各方面管理和服务工作,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以较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3)降低管理风险。就是要严格执法程序,注重工作细节,严密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最大程度降低管理的各种风险,包括纳税人和征税人违法违纪惩处风险。(4)降低管理成本。就是要坚决摒弃过去不计成本的粗放型管理理念和方式,降低税务机关征税成本,降低纳税人纳税成本。
2.组织保障。目标明确后,必须按照管理流程,根据工作职责,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予以保障。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规范机构设置。本着依法、求实、精简、效能的原则,按照“有利于强化管理、有利于优化服务、有利于降低成本”的要求,简化和规范内外部机构设置,规范机构职能,减少管理中间层次,加大管理幅度,增强税务机关的应变能力,横向上有利于规范业务流程和保持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纵向上便于上下级国税机关职能部门信息沟通和工作联系,使税务机关对外反应时间最小,对纳税人的反应效果最大,从组织机构、征管体制上保证精细化管理的深入推进。(2)重组机构职能。把纳税人找税务机关的所有办税事项,即把“咨询、受理、核批”三个流程节点集中到办税服务厅,实现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单点接触,解决纳税人多头跑的问题。把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涉税管理事项,即“调查、评估、执行”三个流程节点,集中到税源管理部门,解决税务机关多头找的问题。鉴于税务稽查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和相对独立的法定性,“检查”工作由稽查部门专司,围绕“检查”节点展开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工作过程。(3)优化工作流程。根据税收业务和信息化的内在规律,按照办税申请“一站式”、信息采集“一次式”、办税服务“一窗式”、税务管理“一级式”、档案管理“一户式”、业务运行“一网式”的总体思路,科学设计流程,把纵向的层级审批控制转变为横向的流程控制,使流程简捷、顺畅、高效,并以流程为导向,对整个税收业务进行系统梳理整合、简化优化,寻求最短路径、最少环节、最简程序、最优方案,形成环环相扣的流水线式作业,做到事前能预警、事中能控制、事后能监督。(4)合理调配人员。设立合理的业务技术划分标准,将税务人员分为政工类、征收类、管理类、稽查类、法制类、信息类、后勤类、计统类、财务类、文秘类等10类,以满足专业化分工的需求,做到人员安排妥当,组织保障有力。
3.制度细化。税收管理主要涵盖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建立健全各环节管理制度,是税收精细化管理工作科学、规范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应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制定细化的制度和办法,全方位构建制度保障体系,使所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堵塞管理漏洞。对外要从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源监控、个体税收管理、纳税评估、纳税服务等基础工作入手,建立科学合理、重点突出、规范有效的日常监控机制;对内要在税额核定、资格认定、税收减免、税务稽查等重点工作中建立合理分工、相互监督的分权制约机制。主要做到以下几个结合:(1)实体与程序的结合。坚持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贯穿始终。既要贯彻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各项管理的实体性法律、法规,又要贯彻税收征管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程序性法律,规范征纳行为,完善执法手段,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各项配套管理制度的建立,既要注重实体也要注重程序,避免实体、程序违法或实体与程序脱节的缺陷,增强可操作性。(2)上级与下级的结合。实现管理目标是一个组织系统的共同任务,需要重新调整职能分工,上下互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提高。当前,全国税务系统正以金税三期建设思路为指导,全面实施税收信息化建设,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先进的信息技术,完善、拓展现有信息系统,深化信息增值利用,构建集中、统一、安全、网络化的涉税信息综合应用体系,全面提升税务管理现代化水平。信息的高度集中,对传统的分工体系和操作制度带来冲击。这就要求上级在实施精细化管理过程中,要统一政策、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实施。制定制度时,既要考虑上级的运行需要,也要满足下级的操作要求。对下级情况要摸得清、察得明、分析透、决策准;下级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勇于开拓,大胆创新,细化管理,规范“自选动作”。要全面、准确地采集信息,及时、高效地利用信息。对上级制定的制度、办法、措施,要逐一落实,及时反馈。(3)综合征管与专业征管的结合。长期以来,由于综合征管与专业征管部门之间职责交叉、协调不够,造成一些制度、办法互相矛盾,影响了执行效果。因此,必须理顺两者之间的关系。综合征管相对于分税种的专业管理而言,是对税收征管工作进行全面、总体和综合的管理。专业管理就是抓税种管理,必须符合税收征管的一般规律和总体要求,遵循统一的征管程序和征管制度,各项管理措施必须与统一的征管制度相协调、相融合。综合征管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都应从全局出发,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合力。(4)业务应用与技术支持的结合。细化的制度和办法涉及大量的技术应用问题,离不开信息化手段的支撑,信息化手段要为业务运行提供切实保障,业务应用和技术保障既要分工,又要合作。因此,应建立需求提交机制和系统维护快速反映机制,切实抓好需求维护和数据维护工作。业务部门制定制度需要技术支持的,应事前告知技术保障部门,在取得技术支持后方可实施。对应用系统运行中发现的问题,业务部门应向技术保障部门提交业务需求,由技术保障部门统一进行维护。
4.执行到位。管理制度制定后,需要不折不扣地去执行。执行是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精细化管理的效果。税收管理精细化要围绕征收、管理、稽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重点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1)规范征收。一要完善窗口功能。可根据涉税事项的类别,将办税服务厅窗口整合为“申报纳税”、“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三类。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受理,由办税服务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根据税务管理“一级式”要求,规范行政许可,避免纳税人多级多头办税现象。要依托信息技术,推进“一窗式”管理和涉税服务的优化,使办税服务厅在办税服务中的窗口作用充分、完善发挥。二要严格申报审核。将人机有效结合起来,加强金税工程报税、认证数据与纳税人报送的增值税申报表进、销项税额的比对,“四小票”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比对,纳税人使用发票金额与申报金额或核定定额的比对。利用金税工程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完善审核、审批制度,强化出口退税审核。通过对申报资料完整性、数据逻辑性的审核,严密监控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以便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三要严格欠税管理。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规范减免税和延期申报、缓缴税款审批管理工作,加大催报催缴的力度,提高税款的征期入库率。加强与银行、国库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利用其在税款划拨、入库中信息准确、及时的优势,掌握纳税人欠税情况,通过定期公告、严格加收滞纳金等措施,加大清缴欠税力度,控制新欠,减少陈欠。四要加强税收分析。研究税收收入与GDP、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各个税种与其相对应经济指标的相互关系,加强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分析,通过比较分析主要税种、行业和不同地区的税收负担水平及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微观分析,预测税源变化趋势,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2)严格管理。当前,要以构建新型的税收管理员制度为契机,明确税收管理员的工作内容、标准、时限、责任和行为规范,将管事和管户有机结合,突出管理的专业化和精细化,实现税收业务的“一网式”运行。按照“一户式”要求收集和整理纳税资料,掌握纳税人与税收相关的动态信息,管理税源,监控税基。一要加强户籍管理。实行全面登记制度,强化税务登记管理,准确掌握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加强对停歇业户、非正常户、注销户的管理,健全户籍管理档案,做到纳税户籍明了,税源分布清楚,源头控管有力。注重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定期交换信息,建立定期巡查制度,摸清税源底数,解决漏征漏管问题。二要实行分类管理。在准确把握不同类型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律和涉税信息变动规律的基础上,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采取不同管理方法。对重点税源企业,以掌握其基本情况,分析其物流、资金流等为主要内容,及时预测其税源变化趋势,综合评价其纳税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对小规模纳税人要依法规范征管程序,加大监管力度;对个体纳税户要按照“管住户籍、电脑定税、申报纳税、盯住大户”的要求实施管理。三要规范信息采集。按照有效管理的原则,统一采集内容、采集方式和采集标准。对法定必须实地调查的涉税申请、预计将要发生的涉税申请和各部门在同一时段找同一纳税人采集信息的,应适当合并,设计综合信息采集调查表,集中下户,进行“一次式”采集,避免多头下户,重复采集;对法定需要纳税人定期报送的信息,采用电子化处理,实行“一盘式”报送。取消非法定的事前调查环节,强化事后监督和检查。四要开展纳税评估。采取专业化与信息化结合、人机结合的方法,以纳税人信息资料“一户式”储存和信息的集约化管理为突破口,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规范统一的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和分税种、分行业、分纳税人注册类型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数学模型,选准评估对象,采取“个案评估”、“行业评估”、“专项评估”等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纳税评估,增强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找准管理的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管理基础工作,实现税源管理手段信息化。(3)强化稽查。一要明确稽查职责。将稽查局职责界定为主要负责查处偷逃骗抗税案件、虚开发票案件和牵头实施税收专项检查。不涉及立案的日常检查、发票协查可由管理部门负责,确有偷逃骗税或虚开发票等嫌疑的,移送稽查局查处。二要规范稽查程序。完善选案制,主要从举报案件、日常管理过程中移送的案件、上级交办和外单位转办的案件中确定稽查案源。建立立案制,稽查部门查处所有案件,原则上都应先立案、后检查,有问题的,依法处理;查实没有违法问题的,才可按规定的程序销案。实行全审制,已经检查的案件,要全部经过审理部门审理才能结案,重大案件要移交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改进复查制,实事求是确定复查面,按照随机抽查的原则,选择复查对象。同时,建立首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增强稽查人员的责任意识。三要明确打击重点。重点查处各类涉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和利用做假账、多套账或账外经营手段偷逃税款的案件,充分发挥稽查的打击职能。开展案例分析,发挥稽查对税款征收和税源管理的监督与促进作用,可选择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达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四要改进稽查方式。在确保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和综合征管软件稽查模块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推行稽查业务相关软件。积极拓展金税工程协查系统的功能,充分发挥发票协查的信息联动优势,为稽查办案服务。要加大稽查投入,提高检查手段的技术含量,拓宽稽查信息渠道,推广税务稽查查账软件。加强稽查人员财务电算化知识和信息技术手段的培训,实现检查手段由凭经验查账向依托信息化支撑的转变。推行调账检查,统一专项检查,实行各方参与、一次进户、票税统查。(4)推行税控收款机等税控装置。税控机不仅仅是将纳税人开票由手工改为机械而已,税务机关的管理也不仅仅局限于票上;在售新验旧时,应当对芯片的内存记录数据进行读取核对。要把精细化税源管理作为税务机关的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税控装置使用规定,督促使用税控装置的纳税人如实录入经营数据和开具税控发票。对不按规定使用税控装置、不据实申报纳税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并核定其应纳税额,以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要主动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加强与财政、工商、银行、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建立社会化的税源监控网络。(5)大力推行非现金结算。近期借鉴与我国国情相类似的韩国的做法,采取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进行非现金结算,最大限度地减少现金交易。远期向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学习,将税源管理的主要内容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从而掌握大额现金的来源、支出方向。
5.考核量化。考核是检验精细化管理目标实现过程的重要手段。加强考核必须深入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触及到税收工作的每个环节,全面评价目标实现情况,衡量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业绩和成效,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具体做到:(1)量化考核指标。按照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考核指标,逐项加以量化。执法规范可量化为税务登记率、处罚率、滞纳金加收率、许可审批错误率、复议撤销或变更率、行政诉讼败诉率等指标。征收率高可量化为税收增长率、GDP税收贡献率、税收与GDP增长弹性系数、入库率(或欠税率)、税收优惠到位率、税收流失率等指标。成本降低可量化为征收成本率、纳税成本降低率、直接征管成本降低率等指标。社会满意可量化为纳税人满意率、行风政风评议排名、投诉率、纳税成本率、网上申报普及率等指标。(2)改进考核方式。要按照“简化、量化、细化、硬化”的要求,改进考核方式,注重征管过程的考评,并通过信息手段,对业务运行过程实施动态监控和自动考核。各项指标凡能够通过计算机进行考核的,要通过计算机自动生成考核结果,保证考核口径的统一,排除考核数据等指标的人为因素,以利于分析和应用。(3)实行绩效挂钩。要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将考核结果与个人收入、能级评定、公务员考核、评先评优、职务升迁挂钩,做到奖惩分明。在完善内部考核与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制定税务人员能级管理办法,推行能级管理,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标准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税收管理精细化打下坚实的基础。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将职级待遇与能级待遇分开,规范收入分配。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
(二)改善行业税负政策。一是所得税负的行业比较。所得税是衡量企业税负的主要指标。有关报告认为,我国内外资企业的平均所得税负大约分别为22%和11%(中国税务学会,2000),但这一判断未能得到权威部门的确认。二是流转税的行业比较。从理论上讲,流转税是可以转嫁的,企业只是垫付了税款,会随着销售的实现而收回垫付款项,企业只是纳税人而不是负税人,因此流转税不应算作企业的负担。但负担并不仅指最终的承受,而且还应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承受以及由此带来的影响。三是从微观的角度来分析税收负担。我国目前对第一产业实行低税、对第三产业实行轻税,对第二产业实行适中税负的政策,但各产业之间税收负担仍不平衡,特别是第二产业与第一、三产业的税负相差依然在10个百分点以上。我国税收收入负担的重点仍然落在了第二产业。四是从同经济性质企业来看。国有企业较其他经济性质的企业税负高,内资企业较外资企业税负高,当然国有工业税负高,有高税率产值较大的因素,但国有企业总体负担偏重是事实。五是从税种负担来看。我国流转税负担占税收总负担的60%以上,其中增值税占流转税的60%以上,所得税类税种收入仅占税收总收入的15%左右,其中国有企业所得税占所得税的60%以上。从以上税负分析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的宏观税负尽管以每年大约一个百分点的速度递增,但这只是一种快速性的恢复,我国的宏观税负在世界上仍处于偏低的水平;从企业或行业的角度来看,无论是所得税负担还是流转税负担,都没有明显提高的迹象,表明我国近年来税收收入的持续大幅度增长并非依赖于提高企业的税负,而是主要基于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以及由此引发的税基的扩大;行业间税负不平衡的状况十分突出,个别行业的税负偏重,可能会影响这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如何优化我国的税制和税收负担?我们认为优化我国税制和税收负担的一个重要出发点,就是要破除原来“不挤不让,保持原有税负”的思想,分阶段分税种降低企业的税负,真正增强我国企业在复杂环境中的竞争能力。适当降低税负,可以降低价格水平,有利于消费需求的扩大,这也是做大“蛋糕”的必要途径。优化税制结构,降低流转税的比重,提高非流转税的比重,已成为许多人的共识。但如何降低流转税的比重?主流的观点是主张在税收增量上做文章,即通过非流转税的大幅增收来逐步降低流转税的比重。我们在赞同这种观点之余,并不认为在税收存量上就不能做文章。只有在税收存量和税收增量上同时进行调整,才能加快优化税制结构的步伐。具体来说:(1)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在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同时,将税率降到25%或25%以下。所得税率的降低对亏损企业无影响,但对效益好的企业则是一大利好,有助于促进这部分“优质资产”的更快发展。税率从33%降到25%,会导致企业所得税的大幅度减收,为此,应该在降低税率的同时,进行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和调整,基本的思路是按照产业政策的需要,撤消一部分,调整一部分,保留一部分。(2)选择时机分阶段逐步降低增值税税率。我们提出降低税率的建议,初步的设想是分两步走:一是在当前及五年之内,做好增值税转型的试点及推广工作,鉴于我国的增值税转型是在税率不变的前提下进行的,相对来说就是一种降低税率的举措,在转型的宣传中必须着重突出这一点,以求得人们对转型实质的理解(否则财政买了单企业可能还不领情);二是在转型平稳推行之后,根据国际国内的形势变化,考虑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的问题。因为从长远来看,将我国增值税税率确定在世界平均水平,对于减轻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是意义重大的。(3)尽快推出其它税种的改革。如修订、完善个人所得税法,调整消费税的范围和部分税率,加快地方税体系的建设等等,提高上述税种的收入比重,以缓解增值税转型给财政造成的压力,收取“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之效。(4)进一步规范、加强税收征管,加大征收力度。近几年来,随着电子申报手段和代扣代缴制度的普及和完善,以及对偷漏税行为的打击,税收出现了持续较快增长的可喜局面。但这方面的问题仍比较多,征收的潜力仍比较大。就税负而言,税负的公平不仅体现在税法、税制上,也体现在征管的公平上。应收尽收,减少偷漏税行为也是公平税负的要求。我们建议加快“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提高税收征管的技术平台,确保税制结构和税收负担的平稳调整。
(三)提高纳税遵从度。一是改进公共服务,提升纳税人的心理认同。如果纳税人感觉自身的税收负担相对其它企业过重,就会产生不公平感。在相同的公共服务提供水平下,也会产生成本收益不配比的感觉,进而产生不遵从倾向。在给定税收负担水平下,如果企业觉得公共服务水平偏低,也会降低纳税人的心理认同,进而降低主观遵从度。不断提高公共支出效率,是提高企业税收遵从度的根本要求。二是提高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操作性,降低政策的执行成本。税收政策是企业长期经营战略和投资战略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政策多变,会令纳税人无所适从。同时,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模棱两可,甚至前后矛盾,同样会加大纳税人的政策执行成本,降低税收遵从意愿。因此,税务部门在出台政策之前,一定要进行深入细致地调研,广泛征求企业意见,反复论证,降低政策执行成本,提高纳税遵从度。三是不断改进税收服务,提高征税遵从度。事实上,税收遵从问题并非局限于纳税人遵从一个方面。税收征纳双方主体决定了税收遵从的双重性,即征税遵从与纳税遵从两个方面,而这两方面又是互动的。对税务部门而言,应当将“寓管理于服务,不断改进服务,提高征税遵从度”作为自己工作的永恒主题,从而形成纳税遵从与征税遵从的良性互动,促进纳税遵从不断提高。四是完善纳税信用等级制度,健全纳税遵从奖惩机制。要从制度上保障纳税遵从,必须从“引”和“逼”两个方面入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为我们建立和完善纳税遵从奖惩机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当前,要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制度,确保指标选取和参数设定更科学,程序更规范。同时,加大对遵从纳税人的奖励力度和对不遵从纳税人的惩罚力度,完善纳税遵从的激励机制。五是完善办税员制度,进一步提升企业办税人员素质。企业对办税员制度反映的问题主要有培训内容针对性有待加强,培训机构和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另外,由于企业办税员的流动性较强,而税务部门的培训时间相对固定,因此在培训的时间和规模上增加灵活性是企业非常关心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进一步完善办税员制度,对提高纳税遵从度也具有重要意义。压缩企业涉税硬件支出,切实降低小企业的纳税成本。小企业纳税成本中最高的两块是报税的时间成本以及涉税系统和设备的购置成本。时间成本的控制牵涉到整个税务管理流程,可行的是降低购买硬件设备的支出成本。一是通过政府采购为纳税人选择质优价廉的系统服务提供商;二是整合企业现有硬件资源,以减少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四)构建新型税收管理员制度。针对税收管理中出现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等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提出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制度不是恢复传统征管模式下的专管员制度,而是在进一步加强征、管、查工作的前提下,发挥管理居中的联系职能,是对新征管模式的巩固和完善。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应从明确职责、强化职能、提高素质、加强考核等几个方面着手,防止走税收专管员的“回头路”。一是明确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目的,就是要解决干部责任心不强,税收管理有漏洞的问题,因此必须明确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税收管理员制度与专管户制度有着很大的区别,当前的税收管理员不是以往税收专管员的翻版,不再集征、管、查于一身,其工作职责被赋予了新的内容。新型的税收管理员是管理税源和为纳税人服务的工作人员,基本职责包括对纳税人的案头管理,实地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提供纳税服务和进行必要的检查,可概括为“九管三不管”。所谓“九管”是指:税收政策宣传送达、纳税咨询辅导;掌握所辖纳税人户籍变动情况;调查核实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情况;核实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进行税款催报催缴;开展纳税评估及税务约谈;开展行政许可、审批及其他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进行发票管理;向有关部门提出管理或执法意见。所谓“三不管”是指:税收管理员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从事税款征收、减免缓税审批、税务行政处罚。二是提高税收管理员工作效能。根据重新确定的税收管理员职责,税收管理员应增强工作责任感,准确自身定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效发挥税务管理员职能作用。一方面,要强化税源管理。坚持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按照流转税政策、业务流程管理涉税事务,又要针对每一户纳税人实施有效的具体控管;不仅对静态的税源进行控管,更要对潜在的、动态的、活性的税源实施控管,真正实现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质量的目标。税收管理员按属地化原则划片管事,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税务登记审核、有关税种认定、征收方式和定期定额核定等日常管理,及时了解辖区内税源变化情况,定期撰写经济税源分析报告。通过调查了解的情况,核实停业户、非正常户的真实性,清理漏征漏管户。通过发票清理、协查以及欠税、减免税的核实,未申报户、未缴税户的催报催缴等,对纳税人追踪入户,及时控管。对纳税人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提醒。对重大问题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应及时向税源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管理或执法建议。另一方面,要优化税收服务。税收管理的过程,同时也是纳税服务的过程,税收管理员把政策宣传、业务咨询、纳税辅导、经济信息反馈等服务融入到税收管理工作中,把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促进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要积极探索人性化服务方式,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开展个性化服务、零距离服务,帮助纳税人解决生产经营困难。三是提高税收管理员整体素质。税源管理质量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收管理员素质的高低。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过硬的税收管理员能够及时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动态,实施合法、有效的控管;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广泛深入地开展税法宣传,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能够以服务纳税人为已任,不断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服务质量,通过纳税服务提高管理水平。因此,税务部门要加大培训力度,培养高素质的税收管理员队伍。要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加强税收财会知识、计算机操作知识的学习,定期或不定期对学习效果进行检验,促进税收管理员提高税务审计专业化水平,增强其开展税源监控管理和纳税服务的能力。同时,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提高工作素养,增强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四是加强税收管理员工作考核监督。要防止“专管员”制度的弊端在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过程中重现,加强税收管理员工作考核监督是关键。(1)要加强内部考核监督。税收管理员岗位重要,权力也比其他岗位人员大,考核力度也要比其他岗位大,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规范和考核标准,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税源管理部门内部建立复核、复查制度,避免管理过程中出现“人情税”、“关系税”等问题;建立征收、管理、稽查相互监督机制,加强对管理工作的监督,防止随意执法、为税不廉等现象的发生。(2)要加强外部监督。向社会公布税收管理员的姓名、编号、管理范围、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等,增强税收管理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3)要实行岗位轮换制。在保证管理稳定性的同时,实行税收管理员定期轮换制度,对管理权进行制约,确保税源控管有成效。
强化税务管理篇5
以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保持地方税收收入与经济的协调增长;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建立并不断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经济全球化需要的科学征管格局;坚持科技加效率,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水平;健全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部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地税社会形象,推动岳麓地税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根据这一工作要求,分局~年将围绕一个中心,采取两个措施,增强三个意识,实现四个目标,把握五个原则的思路开展工作。
一、一个中心
(一)大力组织收入,严格依法征收
1、合理安排收入计划。牢固树立组织收入是第一要务的思想,及时做好与各级地方政府的任务衔接,努力使税收计划与地方经济发展和税源状况相适应,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力求实现税收计划的最大合理化。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组织收入工作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不断强化税收分析和预测工作,提高税收分析质量和税收预测的准确性,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翔实的参考依据。
2、加强收入任务考核。层层分解落实收入目标,严格目标管理考核,实行组织收入“一票否决制”。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原则,做好税收进度协调,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保证税收收入的均衡、足额入库,确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
(二)强化税源监控,加强税收管理
&n/>-->?臃⑵奔苹?⑷肟狻⒘旃骸⒎⑹邸⑸蠛恕⒉檠?⑾?诺雀骰方冢??秩ㄏ蓿?旨豆芾恚?迪址⑵惫芾淼姆旨都嗫兀?岣叻⑵惫芾硭?健;???狗⑵奔?姓?位疃??哟蠓⑵蔽フ麓?砹χ龋???剿鳌耙云惫芩昂驮赐房厮啊钡男峦揪丁?br>3、加强征管质量考核,提高征管水平。继续加强税收“八率”考核,把登记率、信息录入率、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处罚率和纳税服务满意率等“八率”指标作为衡量一个单位征管工作水平的主要指标,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并实行计算机自动生成考核指标,自动进行考核评价。
(四)强化税务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1、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开展欠税清缴活动,建立欠税档案,落实欠税公告制度,加大清欠力度。对拒不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户,依法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对欠税额较大、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偷、逃、欠税行为。同时严格规范减免税审批及其后续管理,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2、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层层签订税收执法责任书,分解细化税收执法权,落实执法责任,明确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落实分局下发的《税务检查处理(处罚)操作规程》,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3、大力开展税务检查。以房地产、建筑安装、饮食娱乐等行业为重点,继续大力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活动,改善税收环境,努力实现由普遍检查向行业检查、重点检查的转变和由收入型检查向执法型检查的转变,加大检查深度和广度,大力开展延伸检查,提高检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两个措施
(一)理顺征管体系,深化征管体制改革
1、按照新型征管模式,在征、管、查三大体系下科学分工,加强对纳税人的户籍管理、发票管理、征收管理和税务检查管理;加强税源分析、预测和监控,增强征、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税收计划管理和收入目标责任制,加强对税收计划进度及征、管、查等税收各个环节的工作质量考核;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执法,确保应收尽收。
2、进一步调整、理顺和规范征、管、查之间的关系,建立征管资料电子档案库,实现资源共享,加强税源监控;实行以简便、快捷、自助报税为特征的现代化办税方式,逐步由单一的申报方式向多样式的纳税申报转变,提高电子纳税申报率;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不断改进和加强征管手段,分解、制约税收执法权力,提高税源监控能力;推行纳税评估和纳税信用机制,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实行专业管理与社会化办税有机结合,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1、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能级管理、责任制考核、轮岗交流、待岗培训等制度;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继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的监督;适应形势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干部的上岗培训、任职培训、专业知识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地税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为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可靠的保证。
2、按照上级部门“统一规划,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地税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建立税源分析系统、税收收入分析系统、税收业务管理应用系统、经济与税收动态数据库及建立税务行政管理应用系统,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税收管理电子化和现代化水平。
三、三个意识
(一)增强学习意识,创建学习型机关
着重树立现代学习理念、创造良好学习条件,形成全局上下争创“学习型组织”、争当“学习型个人”的氛围,以此推进地税改革与发展。加大学习、教育、培训的经费投入,切实增强干部学习积极性;创新形式,开展各种学教活动,继续支持干部学历教育和职称考试,适时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对干部进行培训,并以此推进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增强廉洁意识,建立廉政型机关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等要求,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进一步明确内部管理职能,为监督创造有利条件;推进内部审计规范化,规范权力运行监督。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筑反~防线,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倡导“一帮一”结对活动,切实预防干部违法乱纪的机率。以人为本,以教育为主,以教育的强化来提~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增强服务意识,建立服务型机关
几年来,伴随着征管模式的不断转换及各地税务机关的积极探索,税收服务取得了明显的进步,服务形式由随意走向规范,但税收服务的观念、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都还存在明显的差距。针对这些问题,要在使纳税服务普遍化的基础上兼顾个性化,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及时解决其在纳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逐步建立税收服务标准,全面整合机关管理的各个环节,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
四、四个目标
(一)组织收入实现各级税收任务全面完成
税收是国民经济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杠杆,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作为地税部门来说,确保收入任务的全面完成,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核心内容。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组织收入是第一要务的思想,在经济持续发展、税收政策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地方税收与经济的同步协调增长,努力克服一切困难,严格做到应收尽收,确保组织收入任务的~完成,为长沙市、岳麓区的经济发展和各项建设事业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
(二)征管格局实现严密、科学、规范化
进一步完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建立以专业化、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理顺征收、管理、检查“三大系列”的关系和职能,使其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制约,逐步形成严密控管税源、自觉纳税申报、征管手段先进、税收服务优良、稽查制约有力的现代化税收征管新格局,实现税收征管的严密、科学、规范化。
(三)税收征管努力实现精细化
精细化管理是社会分工的精细化以及服务质量的精细化对现代管理的必然要求,它是建立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并将常规管理引向深入的关键一步。根据精细化管理理念,在税收征管工作中要做到精确、细致、深入,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税收管理员管理机制和税收管理员激励机制,完善对管理员下户管理,健全税收管理员的考核机制,如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机制、对税收管理员实行绩效考评。从长远来建立起两个有效机制:一是建立有效的税收管理员管户机制,解决税收管理员“淡化责任”,税务机关“疏于管理”的问题;二是对基层税务机关,直至税收管理员的考核机制,解决基层税收管理员“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四)队伍管理实现和谐化
“人心齐,泰山移”,人的因素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各部门要大力倡导和弘扬充满活力、健康向上、团结和谐的湖南地税精神,用地税精神感召人,用团队精神凝聚人,提高地税队伍的整体战斗力。一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和作风建设,提高中层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中层干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部整体素质,实施干部素质工程,重点加强对干部的税收业务技能、计算机知识等经济形势方面的培训教育。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教育、时事政治教育、党风廉政教育、纪律教育、道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不断提~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
五、五个原则
(一)依法治税原则。
依法治税是国家税收的根本基础,是税收征管的本质要求,也是税收强制性的具体表现。因此,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上,要遵循依法治税原则。无论是在对征税主体的税务机关,还是对纳税主体的纳税人,衡量其权利、义务的运用及履行,都必须以税收法律作为基本标准。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工作流程的制定,岗责目标的确定,税收征管业务的重组,以及新的征收管理、稽查机构的设备都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都应该遵守税法规定。
(二)精简高效原则。
精简原则是指按照征管集约化的要求,精简机构,压缩征管机构层次和数量,优化人员资源配置,简化工作程序,在准确把握和科学分解税收征管职能的基础上,对征、管、查职能和构架进行重新定位,优化组合。高效原则是指从征管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出一套科学、严密、职责分明的工作规程,使用先进科学方法进行管理,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三)以人为本原则。
人是生产力要素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在税收征管改革中,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要高度重视税收队伍建设,使每一个税务人员都能够得到与其知识才能相适应的岗位,并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现能和潜能,达到人事相依、人尽其才的境界,从而使人才资源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利用。
(四)稳中求进原则。
一方面抓好基础建设,在提~部基本素质,健全各项制度,夯实征管基础等方面狠下功夫,为实现有效征收管理奠定基础;另一方面要周密安排,循序前进,把握好税收征管改革的节奏,对重大改革措施,一定要充分论证,先行试点,再实施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