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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例(3篇)

来源:收集 时间:2024-03-01 手机浏览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篇1

关键词:高速公路;通车前;安全生产

1引言

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随着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不断增扩大,生产安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从2002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开始,国家和交通运输部陆续与施工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法等,包括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并出台相应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一直以来,我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生产安全工作,不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在隐患治理、安全防护、应急工作、安全教育方面成效显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明显加强。效果虽然明显,但是问题依然存在,通过近几年的调查我们发现,高速公路建设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越来越全面,然而在建成通车的前期,由于交叉施工多,施工车辆混杂,交通管制和安全监管难度大,反而成了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期,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教训惨痛。

2管理办法

通过一系列调研我们发现如果在建成通车前期采取合理的管控方法,是可以有效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的。具体为:

2.1加强中央分隔带、桥梁桥头开口处管理

(1)完善临时封闭措施。已铺筑沥青路面ATB基层和沥青面层的路段,中央分隔带和桥梁桥头开口处应用隔离栅、水(竹)马等进行临时封闭,不得仅用少量安全锥隔离。(2)加强左右幅变道通行管理。确须经分隔带或桥梁桥头开口处左右幅变道通行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交通管制。前后应用安全锥引导交通,引导长度不得少于30米,且应设置交通诱导标志牌和安全警示牌。

2.2完善主线限速降速措施,降低行车速度

已铺筑沥青路面ATB基层和沥青面层须开放交通的通行路段,主线必须每500米设置一道“S”或“品”字形水(竹)马路障。每道“S”或“品”字形路障水(竹)马间距不宜超过25米(否则降速效果不佳),以确保小车时速控制在60公里内,重(大)型车时速控制在40公里内。在开放交通的主线,还应每隔1公里设置限速警示牌。

2.3加强其它交叉施工区域安全管理

(1)桥梁伸缩装置安装应封闭施工。安装伸缩缝桥梁的前后中央分隔带必须封闭,并在距伸缩缝20~50米范围设置水(竹)马进行二次封闭。(2)防护、排水、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作业区及材料堆放区域,通车侧前后20~50米范围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用安全锥等进行隔离警戒。(3)隧道进、出口应24小时封闭管制,洞口设置门禁系统或值班岗亭,非施工车辆和无关人员不得入内。不论隧道路面摊铺与否,洞内均必须设置反光安全警示标志,每500米设置一道水(竹)马路障。(4)施工设备和半成品原则上不得摆放在主线路面上。路面摊铺、碾压设备等必须摆放于主线路面上的,必须设置完善的反光安全警示、警戒标志。

2.4加强路口进出人员和车辆的管理

(1)加强施工车辆的动态管理。各项目办应对各参建单位施工和管理车辆进行动态登记,统一核发通行证;核发通行证前,应检查所有施工车辆特别是绿化、交安设施等标段施工车辆年检手续等证件,杜绝非法车辆参与施工;针对运输原材料、半成品和绿化用土等地方车辆的管理难题,各项目办尤其要高度重视,落实有效的统一协调管理措施,实施有效监管。(2)加强出入口管理。除互通、路面施工单位黑、白站等出入口外,其它上主线的便道原则上应全面封闭,个别确实需要保留的,须经项目办批准;所有出入口必须设置值班岗亭,安排专人值守;路面标段标头、标尾应设置检查站;检查站和岗亭应做好车辆验证、登记等工作,制止人货混装等严重违规行为,禁止附属工程施工人员和地方人员驾驶摩托车上主线。

2.5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司机等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各项目办应组织部署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岗前安全培训,特别是针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发放安全行车提示资料。针对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施工人员,也应按照《江西省交通建设一线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教材》,安排专人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2.6开展安全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项目办和监理、施工单位均应配置安全巡逻车,安排专职人员,履行各自职责,全天候巡查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纠正,落实整改。(1)巡查封闭交通的中央分隔带开口处临时封闭措施和通行管理措施落实情况(2012年奉铜“10.12”、抚吉“11.25”车辆相撞事故均发生在中央分隔带开口左右幅变道通行处)。(2)巡查主线水(竹)马、安全警示标志等限速降速、封闭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恢复被车辆碰倒的设施,及时对间距过大的水(竹)马进行调整,确保安全设施能真正起到限速降速作用。(3)巡查车辆通行情况,严防车辆超速、超载、人货混装及疲劳驾驶、酒驾和摩托车、非施工人员上路等行为。(4)巡查施工作业区域安全管理情况,严禁不穿反光服作业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确保安全作业等。

3结论

通过这几年高速公路通车前期安全管理的实践证明,只要各参建单位高度重视,严防死守,切实加强通车前的交通管控,项目通车之前汽车相撞、撞人(摩托车)和伸缩装置安装施工人员死亡等事故完全能够杜绝的。

作者:谢艳单位: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影响中心城区道路交通隐患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安全为本、防控为主、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原则,科学管理、落实责任、重点整治,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转型发展,为建设幸福、平安赣州提供扎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现“一杜绝、五明显”的工作目标,即:按照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的要求,坚决杜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实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道路路况和标志标识设施明显完善,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环境明显优化。

三、职责分工

(一)市公安交警直属大队:牵头做好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和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强对各镇(街办)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指导与协调。组织警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路面管控,突出对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城区各出入口和各镇中心城区出入口设立检查点,从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打击非客运车辆非法载人行为,坚持“罚、记、吊、拘”并处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处的高压态势,震慑交通违法,遏制事故发生。

(二)区交通运输局:强化区属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各运输企业认真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司机和车辆的管理;开展整治非法营运专项活动,严厉打击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规范运输企业经营秩序;认真排查镇、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三)市公路局直属分局:做好区内市养公路及桥梁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尽快启动对沙峰线、219省道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治理。

(四)农机部门: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管理和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对挂农机号牌车辆的安全监管和农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督促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查处农机车辆非法载人行为。

(五)区教育局:健全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审批程序,加强审批管理。督促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加强管理,杜绝校车超员、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督促做好专用校车使用资格认定、喷涂专用校车外观标识、安装GPS安全服务系统等工作。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家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六)区文广局: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落实交通安全公益宣传义务,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行为要及时公开曝光。要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群众遵守和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自觉性。

(七)各镇(街办):

1、牵头组织区交警、交通、安监、城管、工商、农机等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联合执法。

2、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本辖区综治办、农机、交警中队、交通管理及派出所等部门(单位)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3、建立和健全各行政村的交通安全监管员队伍,迅速落实其工作职责和工作补助;做好辖区各类农用车辆及车主排查登记工作;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制作板报、设置永久性宣传设施、广播车等方式,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4、对本镇内平交路口按规定要求安装减速设施,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梅林大桥连接线区域的沙石镇、沙河镇、沙河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要切实做好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在大力配合业主单位进行隐患整改的同时,对因本单位新开、新设设施等导致的一些安全隐患,必须积极主动地自行整改到位。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集中力量,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迅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大警力执法,强化路面管控,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对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二是由各镇(街办)牵头,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监、农机等部门参加,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行动,集中整治非法载人行为,并做好记录备查。三重点加强对安全隐患较多、车流量较大的重点区域和接送学生的各类校车的整治行动,特别是在时间上要打破常规,利用早、晚时段,国庆假日等重点时段扩大整治成果,防止出现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四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抽检抽查,对违规运输的,要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处罚并予以纠正。

(二)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以中心城区“三城同创”和“三治”工作为契机,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要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交通安全示范村、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社区为载体,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要以南康“8·28”较大交通安全事故为反面教材,镇、村联动,深入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要通过制作、展出典型事故案例展板,散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悬挂交通安全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三)加强源头监管,保障县乡道路交通安全。

各镇和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对桥梁、隧道、高边坡、易滑坡、易坍方等高危路段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对路况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消除路面隐患和路障,及时修复影响行车安全的破损路面;加强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按规定设置交通安全标志。交警部门要在做好城区交通安全管理的同时,科学调配警力,将管控触角延伸至农村边远地区,切实加强乡镇机动车特别是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加强逢圩赶集、婚嫁丧娶等重点时段的行车秩序管理,加大对低速载货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的打击力度,切实做好县乡道路的管控。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王世忠,1957年生,现任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指挥调度中心主任兼路政处处长,主要负责全省高速公路指挥调度、路政管理、超限治理、行政执法等项工作。自1996年从事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事业以来,他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不断创新,在高速公路管理这一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受到省交通系统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好评,曾荣获全国交通行业文明职工标兵、全国交通系统“二五”普法先进个人,多次被省交通运输厅、省高管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等荣誉称号。

自参加工作以来,王世忠始终把学习作为不断前进的动力之源。多年来不断进行学习和深造,分别获得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吉林大学研究生结业证书、长春地质学院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合格证书、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岗位培训证书等。

深厚的功底为他在高速公路管理事业中不断开拓进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开始,按照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建立全省高速公路快速反应体系的指示精神和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领导的指示要求,王世忠承担了建立高速公路指挥调度体系的任务。他积极主动与吉林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等相关单位、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组建指挥调度中心相关事宜,并严格按照“合联值守、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快速反应”的原则,组建了吉林省高速公路指挥调度中心,在全国率先实现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与高速公路交警部门的“两个联动”(即:巡逻联动;接警、调度、处理联动);“六个统一”,(即:统一共享使用资源;统一设立全省报警、救援电话;统一值班和指挥调度;统一协调巡逻时间;统一指挥调度程序和工作纪律;统一对路面施工作业进行审批)。

从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实践出发,省高管局提出实现从“小路政”到“大路政”理念的转变。按照这一要求,王世忠又带领路政处全体职工,与局人事处积极协调、配合,全面开展高速公路管理局行政执法改革各项工作。一是在全局范围内公开组织了两期行政管理大讨论,就高速公路行政管理的目的、意义、如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以及好的意见和建议等与局属各管理处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积极的探讨,为行政管理工作在全局的全面铺开奠定了理论基础。二是从明确行政管理职责入手,深化行政管理的“一岗多责、综合管理”的管理理念。根据《吉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和其他法规规章的规定,他力主对权力趋同、处罚相近、领域接近的同类职责权限进行合并,深化了行政管理的“一岗多责、综合管理”的管理理念。三是完善行政管理的制度建设,促进行政管理的规范化。他主持制定了行政管理工作细则、公共、专项案件处理程序、案件处理时限表、行政管理责任制度、行政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吉林省高速行政管理工作手册》,形成了行政管理制度体系,促进了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四是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他力主创设了首办责任制,明确了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即办人、转办人、承办人的报告或处理职责权限,实行全程追踪,全面负责;建立了连带责任制,明确了领导者和具体工作人员之间、转办人和承办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实施行政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认证制度、末位淘汰制度、等级管理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岗位竞争、工作绩效挂钩。五是组织对全局行政管理机制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采取路面抽检、随机提问、业务检查的方式,对各单位进行联检,并将联检中存在的问题及评分情况进行通报。通过检查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了行政管理人员对改革的认识,规范了行政管理行为。

为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王世忠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的“一切为了行车人,一切为了行路人”和省高管局“管理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带动广大职工利用法律手段,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真正意义上体现了“以人为本,服务至上”。

一是以《吉林省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办法》为基本规范,强化高速公路安全管理,提高对外服务水平。随着高速公路经营行为的多样性和养护生产市场化程度的增加,在高速公路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明显增多。为了加强对这些行为的规范,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服务社会的思想意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王世忠制定了《吉林省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办法》。该《办法》对路面巡查、超限检测、清障救援、施工作业、服务区安全等业务安全管理均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客观上,提高了对社会各界人士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积极协调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对《吉林省高速公路路产赔(补)偿、占用计价收费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从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实利益出发,删除了部分不适合实际和社会公众有歧义的标准,细化了自由裁量权较大的标准,合理设置占用费的收费标准,全面体现“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

三是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解决实际问题,为社会群众服务。针对我省高速公路应规范地名线路标识的建议等,在实地踏察的基础上,在沈哈高速公路k139处设置了2处跨线龙门架式指示标志,为群众出行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