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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精选8篇)

来源:网友 时间:2023-07-26 手机浏览

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篇1

关键词:依法行政;法治政府;海西建设

依法行政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遵循的法治原则,也是现代政府管理模式和行政观念的重大变革,要求行政机关的一切权力的来源、运行及其监督都要有法律依据。这里的“法”主要是指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行政监督法。加快海西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把握两岸关系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完善沿海地区经济布局,推动海西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加强两岸交流合作,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战略部署。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监督为重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为海西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当前依法行政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党的十五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针以来,我国依法行政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是成绩与问题并存、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阻力并存、紧迫性与长期性并存。要在2013年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是相当困难的。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依法行政体制不顺,与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形成全方位的对接;对依法行政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认识不清,甚至认为依法行政会妨碍改革开放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依法行政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嘴巴上“法治”、实际上还是传统的“人治”套路。

(二)对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和科学性重视不够,决策程序不完善,决策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出现“做决策、拍脑袋;做事情、拍胸脯;出问题、拍屁股”的不良现象。行政决策失误频频发生,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三)行政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订中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化倾向,制订程序不规范。有的没有重视重大事项决策前的社会公示,未经公开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和座谈会,违背民主立法原则,缺乏公开透明和公众参与度,缺乏充分的专家论证。对这些“土政策”、“土办法”,受处罚的管理相对人意见较大,一定程度上伤害群众感情。

(四)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牟取私利现象普遍存在,缺乏严格的执法责任制度。个别执法人员习惯于抖威风、耍特权、牟取个人或部门利益,甚至在少数地方和部门形成了以案件为资源,以执法为手段,执法护违法,违法养执法,执法与违法互相依存、恶性循环的黑色“执法产业”。大搞权钱交易,大肆收受贿赂,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执法部门违反执法程序,雇佣没有执法权的农民当诱饵,搞“钓鱼执法”。

(五)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机制不够完善,相关部门缺乏沟通协调、各自为政。信访、调解、复议等纠纷解决方式缺乏衔接和整合,制约着政府化解社会纠纷功能的全面发挥。有的地方对社会治安综治维稳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行政首长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的能力不强;有的行政权干预司法权,对人民法院已经判决生效的案件重新予以处理解决。

(六)违背法制统一原则和政令不够畅通问题比较突出,如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同一位阶的法律规范之间互相冲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原则损害法制权威。有的部委规章违反国家法律。如2000年,国家质量监督总局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出台对食品免除检验的部门规章,导致发生“三鹿毒奶粉”的严重事件。

(七)行政权制约、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导致行政权力在行政决策、行政立法和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行政司法等方面相当程度地被滥用。行政立法比较注重设定公民责任,忽视设定政府责任;一些规范政府行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综合性法律法规难以及时出台,一些单行法律法规中对政府责任的规定处于空白状态或者过于虚软不具有威慑力。有的行政执法过于重视行使行政权力,不重视承担行政责任。单位内部监督由于受部门“利益关联”影响而形同虚设;外部监督尽管主体多,但难以形成监督合力,效果欠佳。

(八)公务人员的法律素质参差不齐,依法行政观念不强、执法水平和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有的人平时不注重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没有树立远大理想目标,宗旨意识不强。在“主人”与“公仆”问题上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有的领导滥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贪污受贿、包养情妇;在“法治”与“人治”问题上,台上讲“法治”,台下搞“人治”;而且对法治认识不足,错误认为法治是治民、治事,不是用来治官治权的。在“政策”与“法律”关系上,没有从过去单纯“依政策办事”,过渡到既要“依政策办事”也要“依法办事”而主要是依法行政,因为法律比较明确具体,又注重程序。有些执法人员工作方式简单,态度粗暴。

以上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碍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推进依法行政、服务海西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围绕海西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主动对接、力求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立足实际,依据海西建设的总体布局,集思广益,高屋建瓴地谋划发展蓝图;切实发挥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的辐射带动作用,要加强对省级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的指导,深入调研交流,推动示范县大胆创新,辐射带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继续强化推进依法行政绩效评估工作,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探索开展市县政府法制建设的理论研究,理论联系实际,对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和对策性研究,通过理论创新进一步指导和推进工作。

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篇2

一、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

1、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我们知道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它是自主的经济,是契约经济,也是自由的经济,要充分发挥法治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通过法律来规范政府和企业、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来更好的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来更好的发挥市场在配制资源方面的基础性的作用,来更好的为市场主体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是建设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我们知道,政治文明的主要方面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党的领导在中国实际上就是党的领导下的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这样来促进我们执政党的依法执政。另外,发扬人民民主也必须需要政府依法行政,为其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条件。同时,我们法治政府建设也是依法治国很重要的内容,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是国家的主要执法活动。所以这也是建设我们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3、是加强自身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我们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建成法治政府,所以对各级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公务员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在2013年3月23号下午,国家主席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上,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了重要讲话。他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二、建设法治政府任重道远

当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和政治参与积极性日渐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日益强烈,这些都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战。对照新形势、新要求,当前,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还存在一些瓶颈。

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少部分地区领导干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深刻,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缺少系统规划,对如何实现阶段性工作目标缺少研究和部署。一些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和能力素质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筹划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地区至今尚未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决策的范围没有具体、明确界定。重大决策程序制度还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的范围和领域还比较窄,一些事关民生、群众关注的重大决策事项尚没有组织听证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一些重大决策项目论证不充分、评估不够全面、审查不够严格,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决策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重大决策的监督和跟踪问责还需进一步加强。

制度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地方制度建设特别是规范性文件制定缺乏计划性,政府立法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立法质量及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都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地方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管理制度没有得到全面落实,该听证的没有组织听证,该公开的没有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后评估工作都需要进一步加强。

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少部分地区在对行政执法主体公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以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方面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的情况,在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尚存在较大差距。

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少部分地区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有名无实,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些地方依法行政考核的压力没有真正转化为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动力,依法行政示范点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基层政府法制机构人员力量普遍比较薄弱。

三、依法行政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

法治理念是法治的灵魂,体现了法治的精神实质和价值追求。各级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要牢牢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树立对宪法法律的尊重和敬畏,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和带头守法,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增强忠于、遵守、维护和运用宪法法律的自觉意识。要始终坚持执法为民。

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篇3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依法行政,是正确处理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把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法律制度落实到基层和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平衡好各种利益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种利益冲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根本途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处在行政工作的第一线,具体承担着社会管理职责和公共服务职能,直接面对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依法行政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它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我市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

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二)正确履行职能。树立有限政府理念,正确理解管理与服务的内涵和关系,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的关系,逐步解决政府管理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三)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大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努力做到“三集中”,即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所有的行政审批权限向一个科室集中,所有的税费收取向一个窗口集中。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推行“网上审批”,整合行政服务中心各部门职能,优化我市投资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四)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时信息。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公开本部门执法活动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

(五)健全行政决策机制。科学合理界定市政府及各地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及其部门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前交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社会涉及面、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泛听取意见。改进政府行政决策工作方法,扩大公众参与程度。

四、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制度

(七)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规范性文件网络查询平台,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自年1月1日开始,除具体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性文件外,市政府及各部门制发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都应当明确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没有明确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为2年。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之日起15日内上报市政府备案;各地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自之日起15日内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八)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和定期清理制度。各地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凡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行政机关每隔2年要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清理后要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九)坚持严格执法。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依法加强对社会监管的力度。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敢于面对各种矛盾,敢于碰硬,勇于承担责任,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要建立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增强政府依法履行社会监管职能的权威性,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十)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依法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幅度,保障行政处罚公平、公正,防止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其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本部门行政执法和实施处罚具体情况,依法对行政处罚的条件、程序、罚款幅度进行细化和量化,将细化量化标准对外公布,并报本级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基本标准行使自由裁量权。

(十一)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建立以教育为目的的预警执法制度,对于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的,应先下达行政执法提示单或者口头教育进行预警,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视违法情节轻重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要坚持说理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防范和化解行政执法争议。

(十二)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制度。行政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必须在作出之日起15日内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市政府法制办要严格履行审查职能,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的事后监督,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公开通报案卷评查结果,纠正案卷评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六、建立健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三)积极探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机制。建立舆情分析制度,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解决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努力把行政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十四)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政发〔〕38号),积极推行行政复议首长负责制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要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对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市政府法制办要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该变更的坚决予以变更,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要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鼓励、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市政府根据各地各部门提出意见作出裁决的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由相关乡镇、部门负责出庭应诉,市政府法制办积极配合。影响较大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亲自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七、大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十五)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健全政府例会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和集中培训制度,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十六)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各地各部门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市政府法制办要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要定期组织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

八、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十七)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市政府成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各地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

(十八)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和定期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的考核作为各地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每年都要开展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检查,依法行政考核结果要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对不履行依法行政领导职责,导致本地区或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严重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两起以上案件的,其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监察部门依法追究责任。各地各部门每年12月20日之前要向市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十九)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确定各地各部门中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明确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和要求,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探索推进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机制。

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篇4

今天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五年来取得的成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纲要》精神,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市和政府工作基本准则的头等大事来抓。20*年3月《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后,市人民政府及时成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意见,分解细化了市级各部门的34项具体任务。市县(区)通过开展师资培训,举办依法行政讲座,修订政府工作规则,加强制度建设和法制机构建设等多项措施,全面抓好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20*年5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下发后,进一步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五年来,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各级政府认真贯彻《纲要》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成为行政机关工作的基本准则,成为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自律行为。坚持政府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涉法事项法制审核把关制度,部分县(区)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部分行政机关聘请了法律顾问。通过逐步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社会公示和听证、决策跟踪与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有效防止了政府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推进了科学民主决策。

(二)政府法制建设得到加强,规范性文件质量不断提高。《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后,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登记、备案、审查制度,市政府共处理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报送登记的规范性文件94件,准予登记89件;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并登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7件。由于严格坚持法律把关和纠错制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质量明显提高,有效防止了抽象行政行为不合法、不适当情况的发生,同时坚持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五年来,全市清理公布县(区)政府有效规范性文件378件、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78件。

(三)严格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管理方式创新加快推进。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四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健全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配置资源,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着力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依法推进土地、矿产、林业、水务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大资源整合和市场优化配置力度,有力促进了产业的发展。茶、林、电、矿四大支柱产业的产值由20*年的18、24亿元,增加到20*年74、71亿元,年均增长32、6%;四大支柱产业在全市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20*年的60%提高到20*年的81%。

20*年7月《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全市组织开展了行政许可项目、规定和实施主体清理工作,积极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和审批公示制度。市政府公布行政许可事项227项,其中:县(区)政府实施许可事项34项,市直部门实施许可193项。县(区)政府确认行政许可事项1840项。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完善行政许可相关配套制度,行政许可公开、公示制度更加规范,行政许可投诉渠道更加畅通。同时,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及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制定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市直有关部门对照法律法规规章564部,梳理执法依据1830条,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职责。对全市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主要执法依据、职权、职责进行了公告。认真执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普遍建立了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监察和法制的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受理行政投诉,认真开展执法检查,纠正了一批矿业、林业、土地、企业改革等领域的违法行政行为。

(五)认真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行政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按照省政府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四项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抓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各项工作的落实。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首问负责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标投标、窗口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全市行政机关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有所提高。

(六)加大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得到加强。严格按照全市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检查。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五年来,全市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70件,其中:经审查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178件,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及其他处理92件。行政复议工作的加强,进一步规范了全市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行为,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各类矛盾和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去年,市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中,对全市贯彻《行政复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纲要》颁布实施的五年,是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五年,也是政府法制建设长足发展的五年。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尽到位,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的力度不够,存在越位、错位、缺位和不到位的现象;三是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有待加强,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二、深化认识,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依法行政是宪法和法律对国家行政机关的最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我市和全国、全省一样,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期,改革创新的攻坚期,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期间,发展中的问题不断显现,如果处理不当,一些局部问题可能演变为全局问题,个别问题可能演变为普遍问题。妥善解决好发展中的各类矛盾问题,需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更需要通过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加以解决;需要公民讲法律、讲责任、讲秩序,更需要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善于引导群众以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坚持在法律的框架内处理矛盾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创造规范、公正、透明的法制环境,进而建立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抓好依法行政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一要继续抓好法制宣传教育。把《纲要》、《决定》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培训总体规划,切实抓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把依法行政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要尽快研究制定《全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规划指导和推进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县(区)和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导,做好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抓好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的落实。

三要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与贯彻落实部门法律法规结合起来,通过加大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宣传教育,使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解决好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各级行政机关既是法规政策的执行者,又是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裁量标准。

(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今后五年是我市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抓住机遇,认真解决依法行政进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一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按照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制度。

二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深入实施。

三要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行政监督、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政府投资管理和重点建设项目、政府基金管理、国有企业及税收征管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问题。监察部门要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督促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保证政令畅通。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工作,依法接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

四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不断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意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关系,按照《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的要求,将政府机构、编制和职责的法定化,切实解决部门职权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项目,改革行政许可方式,强化行政许可监督。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

五要大力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基层政府是否严格依法行政,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和政府的公信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把推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五)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政府的各项工作中。要结合地方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办法和配套措施,切实抓好《纲要》和《决定》的贯彻落实,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和安排,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篇5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大《纲要》的实施力度,围绕“奋战五年、再造”总目标,全面实施“生态立区、工业强区、城市兴区”三大战略,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着力推动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着力规范行政行为,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着力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解决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推进我区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惠及全区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2、稳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认真贯彻实施《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深入推进扩权强区改革。加快中心镇发展改革,推进强镇扩权。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综合执法,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减少行政执法层次,提高基层执法能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坚决纠正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等行为。

3、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着力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强面向基层和群众的服务与管理。健全社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探索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深入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加强群众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加强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健全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公共安全体系。加快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主体公共信用数据库,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共享。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管理、引导和培育,完善和落实设立登记、备案等管理和服务制度。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建立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建立有序竞争和多元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完善公共服务项目特许经营机制和民间投资公共服务的财政资助机制。

4、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继续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深入推进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备案制,健全投资项目联动审批机制,推广行政审批服务全程制。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健全网上信息服务平台、便民服务网络平台,积极推行网上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降低行政成本。积极探索民主协商、公众参与的管理机制,重视运用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实施行政管理。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三、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5、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区、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其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不得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公开征求意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施行。逐步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制度。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6、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市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重点防止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以及地方或者行业保护等内容在规范性文件中出现。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和方法,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备案工作信息化建设。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研究办理。加大规范性文件纠错力度,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权机关要依法及时予以撤销或者改变,并向社会公布。备案监督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7、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坚持立改废并重,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完善制度、改进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有关单位予以落实。

四、坚持依法科学决策

8、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区、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其部门要科学、合理界定本机关重大决策范围。对属于重大决策范围的事项,必须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对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不得公开的外,事先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有重大分歧或者依法应当听证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组织听证;对专业性强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重大决策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

9、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以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为重点,实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

10、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指标考核等方式,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据此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1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各行政机关要强化程序意识,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健全执法调查和取证规则,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做到职责分明、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集体讨论决定、案例指导、行政决定公开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加强执法协作,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

12、切实规范行政裁量权。深入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按照平等对待、教育与处罚并重、过罚相当的原则,合理设置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避免轻过重罚、重过轻罚。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废止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形势变化,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说理性工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就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以及最终选择处罚种类、幅度等情况作出详细说明。积极探索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裁量权规范化工作。

1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明确行政执法依据、职权、事项、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建立行政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行政行为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必须及时启动监督程序。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行政机关内部行政执法责任不明确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单位和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加强行政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六、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5、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要高度重视行政调解工作,加快建立由区、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各行政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行政调解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明确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落实调解责任。对环境污染、自然资源权属、土地承包、公共安全事故、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民事纠纷,以及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主动进行调解。积极指导、支持和保障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仲裁的衔接与互动,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

16、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建立健全与行政复议相互衔接、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依法不属于复议范围的事项,要认真做好解释、告知工作。对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要坚决纠正。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完善行政复议案件调查、调解、和解机制,积极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坚持有错必纠,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要及时撤销或变更。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监察协作机制,对不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充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承办。建立健全适应行政复议工作特点的激励机制和经费装备保障机制。

17、强化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建立健全政府与法院预防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复议机关与审判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中反映的共性、疑难问题。各行政机关要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完善和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自觉履行生效判决和裁定。对司法建议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并反馈。

七、切实推进政务公开

18、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为社会监督创造便利条件。政府信息公开要及时、准确、具体。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拆迁安置、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管理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依法及时予以答复、提供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依法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建立相关保密审查和签批制度。

19、推进办事公开。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拓宽办事公开领域。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要规范和监督所有面向基层服务的医院、学校、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八、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33、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按照规定做好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任职前的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工作。完善公务员录用培训制度,注重对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要按照规定组织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考试。

25、健全公务员学法长效机制。完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定期安排专题法制讲座、政府学习会或者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形式,学习依法行政、重要法律制度等方面的知识。区人民政府每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公务员培训机构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26、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要认真贯彻《纲要》、《意见》、《决定》以及《省实施意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各行政机关要建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行政首长要对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将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区、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每年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政府部门每年要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班子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或相关事项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对成绩突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27、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行政执法经费要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行政管理职能有效行使,不得自筹和变相自筹。认真贯彻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法规,实行政府非税收入分类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防止和纠正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行为。要组织开展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使用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和审计监督,对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违反罚缴分离规定以及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业务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挂钩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篇6

今天召开这个会议,主要目的就是全面部署2009年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刚才,会议对20*年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与个人进行了表彰,再此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同志回顾总结了20*年我县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并对今年依法行政考核办法作了说明;*同志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和规范工作进行了布置;*同志对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进行了总结和,讲得都很好、很到位,我都同意。下面,我就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切实增强依法行政工作信心

去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市有关要求,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周,省司法厅厅长在我县调研时,对我县依法行政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知法(去年共举办干部法制培训班43期,培训人数达1500人次,*县长还亲自组织召开各单位正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工作讲座),推行法律知识考试,逐步实现了干部法制教育、培训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各单位、各部门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

二是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健全。先后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公共政策实行事前公示的通知》、《*县实施行政审批一审一核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决策逐步走上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轨道,确保了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三是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制定下发《*县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涉及的细化标准、适用规则、内部程序、监督规则等作了明确,确保了行政执法行为的不断规范。

四是行政监督工作有效改进。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完善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实施方案》、《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目标》等,对32个部门进行了依法行政责任制评议考核。同时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制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等方式,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效能监察,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五是执法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加大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力度,把一批懂政策、通法律、熟业务的人员充实到各级行政执法和监督部门,使队伍整体结构日趋合理。加强执法人员素质考核,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培训和法律素质教育,全面落实了法律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新增的117名行政执法人员经培训合格,获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行政执法队伍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还不够高;执法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重处罚、轻教育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执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比较突出;执法监督力度不够,责任追究难以落实;等等。这些问题表明,我县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今年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线,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创造严明规范的法治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具体讲,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培训,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推进依法行政,前提是学法懂法。尤其是当前,法制建设深入推进,群众法制意识日益增强,如果我们的执法部门和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吃不透,推进依法行政只能是一句空话,甚至使工作陷入被动。为此,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把学法懂法作为一种必备素质和应尽义务,要重点学习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与政府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学法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学法计划,确保学习实效。同时要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要通过学习培训,使各级领导干部对分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了解,机关工作人员做到熟知能用,切实提高各单位的依法行政能力。

(二)完善机制,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各单位要按照县政府《开放式决策程序规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公共政策实行事前公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相应的决策办法,不断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一要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合理界定行政决策权限,重大问题必须坚持集体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坚决杜绝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断和滥用权力的现象,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要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明确决策的步骤、方式和时限,确保决策的各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要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严肃查处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三要进一步完善纠错机制,采取民意测验、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

(三)深化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改革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途径。一要继续深入落实《行政许可法》。重点是继续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确保已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落实到位;同时要根据省市的要求,按照清理到位、规范到位、集中到位、效率到位的总体目标,加快推进行政权力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健全和完善行政许可程序。二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优化发展环境、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深入实施“扩权强县”工作,深化行政审批职能归并、一审一核工作,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建立相关证照“多证联办”行政审批运作新模式,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缩短审批时限,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三要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各单位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重点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措施以及征地补偿、房屋拆迁等人民群众关注的敏感事项,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严格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行政执法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关键环节。各单位必须把行政执法放在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位置,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规范自由裁量权。深入实施《*县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总结借鉴外市、县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县行政执法部门探索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切实减少行政处罚“弹性”,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完善行政处罚程序。要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健全和完善行政处罚程序,落实听证和集体讨论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要建立备案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三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认定。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实施动态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五)强化监督,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一是继续做好依法行政检查、考核工作。依法行政考核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前面,王玲玉同志对今年依法行政考核方案进行了说明,考核方案对依法决策、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受理和查处对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的投诉、举报,及时通报行政执法举报案件查处情况,彻底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要深入实施《*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加大行政复议制度宣传力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办案方式,推行公开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县法制办要切实发挥好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调解工作的作用,力争把行政纠纷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和行政运行程序中。三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要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有效期和公开公布制度的落实,各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县法制办前置合法性审查后方可实施,同时要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和审查,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三、强化保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要明确责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加强各单位、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全县依法行政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政策措施,强力组织推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专责,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领导责任体系,切实做到目标分解,责任到人,监督到位,保障有力。同时要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因违法行政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要加强督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各行政执法单位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承担着经济社会发展的管理职责,直面广大人民群众,直面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能否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改革深化,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逐渐提高,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也了新的要求。县法制办要按照县政府的工作规划、目标要求和工作进度,抓好督办落实,年底前组织开展全县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要强化对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加查研究和监督检查,提高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篇7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8〕6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国务院、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决定》和《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

市、县、区两级政府(以下统称市县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市县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落实,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来,我市各级政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有了较大进展,维护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法制环境有了新的改善。但是,与新时期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仍有不小差距。一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个别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亟须改变;依法行政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我们必须把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精神,切实落实《决定》的安排部署,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广泛宣传、深入贯彻,确保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大力提高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市县政府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并负责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市县政府每年至少安排4次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及相关知识、举办2次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安排2次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并把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任职的依据之一。加大公务员录用考试法律知识测查力度,定期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培训情况、学习成绩应当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逐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进一步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根据需要分别实行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公开形式向社会征求的意见,或组织听证中征求的合理意见,要积极予以采纳。加快完善行政决策的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根据需要建立咨询专家库,决策前注重听取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议事协调机构、部门派出机构、部门内设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对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事项,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不再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经政府法制机构实施合法性审查后,由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施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后,应当自之日起15日内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市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后,应当自之日起15日内报本级政府备案;垂直管理部门应同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机关应当对收到的规范性文件予以登记,并及时审查。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相抵触或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制定程序的,备案机关应通知制定机关在30日内自行修改或撤销;制定机关逾期未修改或撤销的,由备案机关予以撤销或废止,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逐步建立受理、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建议的制度,认真接受监督。

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市县政府每隔两年要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要适时进行专项清理;对上级机关认定或经投诉、举报查实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废止。清理后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指定报刊及时向社会公布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五、严格行政执法,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要按照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脱钩、与责任挂钩的原则,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减少行政执法环节,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行政机关之间发生职权和管辖权争议的,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涉及职权划分的,由具有管辖权的编制管理部门协调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涉及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发生争议的,由具有管辖权的政府法制机构协调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市县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要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严禁以收费、罚款等方式筹措行政执法经费。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必须全额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对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违反罚缴分离的规定以及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业务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挂钩的,要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县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为民理念,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的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认真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进行梳理,根据各地实际,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能够量化的予以量化,并将细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标准予以公布、执行。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者征用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每年要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

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制度。市县政府法制机构每5年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具有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将合法的行政主体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对拟上岗执法的人员要按照《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经考试合格的才能授予其行政执法资格、上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要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禁止合同工、临时工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依据定期梳理和分解执法职权制度,明确行政机关之间和行政机关内部不同机构、岗位的执法职责。健全民主评议制度,重点加强对市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依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通知》(豫政〔2007〕1号)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市县政府要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有条件的,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直接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执法,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做出处理。要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六、创新行政复议机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依法梳理职权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责任制。逐步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创新行政复议机制,努力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充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保证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必须有2名以上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参加,承办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不少于3人。积极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素质。

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利益协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坚持便民原则,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做到有案必受,公正审理,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注重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理、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办案。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该变更的坚决予以变更。

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参与涉及社会稳定或社会关注的重大行政争议案件协调工作,及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鼓励和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或者旁听行政诉讼案件。进一步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确保行政赔偿依法及时兑现。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

加强对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领导。市政府将按照《决定》要求,把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任务来抓,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按照省政府要求,从2009年起,市政府将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把是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职责作为衡量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各项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公正执法和加强监督、是否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等作为考核内容,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一并纳入县区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依法行政考核结果要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加快实行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县区政府不履行对依法行政的领导职责,导致本行政区域1年内发生多起严重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该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培育依法行政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市县政府要狠抓落实。市县政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依法行政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市、县、区依法行政工作加强领导和协调,狠抓落实。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予以解决。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对下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违法行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该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健全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市县政府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积极为政府法制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确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市县政府所属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指定专人负责政府法制工作。加大对政府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切实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高法律素质的政府法制干部充实到基层行政机关领导岗位,充分调动政府法制干部的积极性。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素质,创新工作思路,切实担负起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的职责。

完善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市县政府要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每年12月31日前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要逐步建立依法行政统计制度,定期对行政决策、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估,及时掌握本地依法行政进展情况。

市政府各部门要带头依法行政,督促和支持县、区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并为县、区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解决困难。县、区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具体任务和要求,着力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区、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政府。

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篇8

同志们:

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工作的生命线。今天,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近年来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刚才,张力常委宣读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会议表彰奖励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宁安镇分别作了大会[!]发言,国土资源局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同志们学习和借鉴,公安局、宁安镇的发言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希望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共勉落实。下面,我就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依法行政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成绩,研判形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新认识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常规管理,狠抓重点工作,依法行政工作在创新中突破,在拓展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制度建设不断加强,社会法制保障更加有力。修订完善了《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程》等,制定了《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涉及城市拆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采暖费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关系民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实现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健全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备案制度,强化文件公布及监管,大力维护了法制统一。3年来,全县共清理历年来政府规范性文件342件,继续执行121件,废止173件,宣布失效29件,修改19件,为规范政府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政府职能切实转变,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修订完善了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程序的规范化和监督结果的透明化;加强了重大行政行为的报备工作,对全县各部门的审批、许可、服务事项进行了动态清理,尤其是去年以来,变更、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4项,极大简化了政府各部门的办事程序,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编写了《县各部门行政执法依据及行政执法职责汇编》,制定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标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管理制度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意识明显增强。

三是政务公开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制定完善了《县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县人民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制度》等十项制度,建成启用政务服务中心,将全县34个部门、单位的282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集中办理,全面实施“阳光透明化服务”。设置开通领导干部勤政公示屏,改版更新“中国阳光政务服务网”,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四级联网,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更加健全完善。结合“五五”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县”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

四是行政复议扎实开展,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围绕近年来出现的土地、林地、拆迁补偿、房屋登记等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环节,畅通渠道,公正裁决,勇于探索,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适时引入调解机制,尝试后期跟踪处理机制,行政复议工作成效显著。近五年来,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72件,受理61件,其中撤销、调解、终止、责令履行44件,维持17件,不予受理11件,及时纠正了一批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化解了行政争议,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齐抓共管、不懈努力的结果,也是全县广大执法工作者团结拼搏、辛勤工作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全县32万回汉各族人民群众,向今天受到表彰的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执法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依法行政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法制宣传

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二是个别领导干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还不够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还不够强,仍然习惯于凭经验或以简单的行政命令开展工作;三是行政执法中既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又存在越权执法、程序违法、的问题,个别执法人员执法的随意性较大,甚至存在以权代法等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充分说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依然任重道远,还需要付出坚持不懈的努力,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同志们,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政府活动的基本准则。总理强调:“各级政府和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自治区政府组织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我县而言,经济社会已进入提速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不论是进一步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维护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扎实推进和谐富裕新建设,都需要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需要政府各执法机关依法实施管理,需要广大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办事、推进依法行政。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快依法行政进程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奋力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今后一个时期,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推动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重点,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加快建设和谐富裕新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纲要》、《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特别要在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要突出重点,继续把领导干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健全完善各级党委、政府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和任职前法律考试考核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制教育,积极探索对外来宁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扩大教育覆盖面。要创新载体,寓教于乐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六五普法”,通过法制宣传日活动、法制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专题讲座、送法下乡、以案说法、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通过形象生动、通俗易懂的方法送到社区、送到基层、送到群众之中。要注重实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并重,让广大公民通过参与行政执法活动,通过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学好、用好法律知识,从而使“要我学法”逐步转变为“我要学法”,把普法的单项灌输变为双向互动,使法律知识与法治观念深入人心,逐渐养成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进而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要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要围绕构建“县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重点健全完善四项制度:首先,要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听证和公示制度。凡涉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其次,要健全完善专家论证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都要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第三,要健全完善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今后,县政府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都要经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或由县法制办组织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事先由县政府法制办审查把关,真正从源头上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的问题发生。第四,要健全完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促进行政决策机关和决策人员审慎决策,防止随意性,避免盲目性。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决策造成重大失误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今后,我县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方面,要切实做到把握合理性、合法性,体现科学性、民主性,坚持经常性、时效性。全县各级行政机关要遵循合法、适当、协调的原则,以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摒弃部门的利益倾向和主观臆断的色彩,杜绝地方保护主义,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不与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机关的文件相抵触。要建立和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法制审查、集体审议、公开等制度,通过政府常务会讨论、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要坚持“立、改、废”并重的原则,加强对已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凡国家和自治区已经做出修改或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的,要适时进行修改或废止;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对因制定规范性文件不适而强化部门权力和谋求局部利益的,要及时修改或依法予以撤销,从根本上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

四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工作是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载体,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近三年来,我县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逐年上升,行政复议案件涉及到劳动保障、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处罚等多个领域。这充分说明,随着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今后,我们要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责令受理和处理、行政复议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公正合理、高效便民、监督到位、保障有力的行政复议运行机制,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要努力提高解决行政争议的效率,以周到、严谨、专业的态度办好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好每一起行政争议,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要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法,采取当面审理、公开听证等方式,适时对涉及面广、反映社会热点和难点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公开处理,让更多的老百姓参与到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增强案件处理的透明度和社会影响力,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五要进一步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

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关键。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授予的权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当前尤其要下大气力整治行政执法失之于乱、失之于软的问题,一方面要严肃查处乱审批、乱处罚、乱收费的行为,另一方面要切实解决在生态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建设、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领域存在的执法缺位、监管不力问题,真正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特别要积极探索在城市管理领域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明确执法职责,落实执法责任,建立和完善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奖励等制度,把本部门、单位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的职权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人员,明确执法任务、标准和奖惩规定,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六要进一步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建设法治政府,确保执政为民,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约束。我们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自觉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做出的行政判决和裁定;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做出处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同时,县审计局要集中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有效防范和纠正各种违规行为;县监察局要着力强化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尤其对影响发展环境和政府形象、侵害投资者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以此教育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高效服务。

七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条例》和《规定》,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县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通过阳光政务服务网、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让群众知道决策的程序、决策的内容,保障公民参政议政、知情出力。同时也要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要深入推进办事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市政等公共事业领域,都要在办公场所公开办事依据、流程和结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逐步公开财务预算,加快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同时,要把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推进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集中办理和“一站式”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三、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实效

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80%以上的法律、90%以上的法规、几乎100%的规章都是由行政机关负责执行和落实的。这充分体现出依法行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也说明我们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的繁重而艰巨。因此,推进依法行政,关键在领导重视,重点在抓好落实。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把依法行政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切实抓紧抓好。行政一把手要当好第一责任人,既要带头依法行政,做到心中有法,又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指导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整体水平。要强化目标责任,特别要结合贯彻《实施纲要》和《五年规划》,将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任务逐一分解,细化落实到相应工作部门,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同时,要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作为干部述职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要强化协作配合,形成依法行政工作合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不是一项具体业务工作,而是涉及政府方方面面的全局性工作;不单是法制部门的事,而是政府所有部门职责内的大事;不仅是分管领导干部的责任,也是所有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必须统筹安排,协力推动。县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贯彻国务院《纲要》和县政府《五年规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各乡镇、部门、单位不仅要积极履行职责任务,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还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协同执法,共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