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工作方案(精选8篇)
经营管理工作方案篇1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经营管理工作方案篇2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经营管理工作方案篇3
当前,市场经济的大潮冲击着社会的每一个层面,企业的档案工作也面临着一场挑战。面对挑战,企业档案工作应如何加快步伐,改革究竟如何入手;档案工作新的管理模式包括哪些内容;什么是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档案馆(室)藏体系怎样布局才有利于档案作用的发挥?
一、建立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而采取的重大举措。建立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是企业改革的一项配套措施,是企业档案工作保持健康发展的必然阶段。因为企业制度的创新与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是双方需求和互相补充的。
1、企业改革需要档案管理制度的创新。在企业改革过程中,无论是转变经营机制,还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档案为企业调整组织和产业结构,对外经济合作、清产核资,进入市场成为具有独立法人权力竞争者提供重要的信息和依据。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也对档案工作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为档案事业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机遇。经济体制的改革,使我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过渡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继而进入市场经济。由于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转换经营机制是企业改革的重点,这便预示着企业档案工作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方面也必将进行一场深刻的变革。
3、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对档案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企业档案工作还停留在目前管理状态,将很难有大的发展。因此,作为企业科技信息管理的组成部分,档案部门要积极探索档案工作发展的新思路,着手进行改革,实现档案管理制度的创新。
二、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特征
何为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表述,这里试对其基本特征做些描述。
1、经营机制的转变,将企业推向市场,为了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都要高速运转,要求档案以情报、信息的形态出现,比较强的表现在为企业现实活动服务等方面。档案利用的周期普遍缩短,发生作用的机遇有很大提高,利用方式要求简便,快速灵活。
2、企业经营范围的拓宽,使得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也使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不断采用新的管理模式和方法,新的档案成分便与之俱生,档案的归档范围发生很大变化,需要档案人员广泛收集,科学管理,有效地提供利用。
3、统一指导、分级保管是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根本原则。企业的商品经济属性和独立的法人地位确定后,企业便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档案作为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真实记录,从内容上看,是企业各种实践活动的结晶,是企业产品更新换代,扩大再生产,增强企业竞争机制不可缺少的信息财富。
4、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将更多地引入效益观念,实行对内以价值计算服务水平,对外走经营之路,向实现档案信息商品化过渡。
5、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基本条件是档案部门能够真正独立地拥有和行使监督、指导、检查的权利。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档案资料信息的属性和流向趋于复杂,档案的收集保管与利用的矛盾也日益突出。
综上所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是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具有法人权力的经营实体。因此,与之相适应的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基本特征便可以表述为:统一指导、分级管理、职能独立、讲求效益。
三、如何建立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容之一,因此,建立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应遵循企业生产经营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把企业自主经营、自我约束机制同企业档案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结合起来,既做到档案信息资源的合理布局,又实现档案工作科学化、标准化管理。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1、调整组织结构,设立宏观指导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其任务包括:(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2)制定并完善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制约手段,对企业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3)制定本企业档案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4)加强档案管理现代化培训,全方位提高档案人员素质。(5)开展档案科学研究,积极探索、总结、交流企业在加强管理、深化改革、促进档案工作持续发展的新思路和新成果。(6)加强档案宣传出版工作。(7)加强档案科研项目的立项、研究、申报、评比、奖励、推广体系。
2、调整档案馆(室)布局结构,实行分级保管。档案的布局结构是关系到档案信息资源能否合理配置和最大限度开发利用的重要因素。所以,调整布局结构事关重大,“牵一发而动全身”,是建立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难点,必须解放思想,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正确理解和分析“集中统一管理全部档案”的含义,树立档案直接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观念,为档案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企业档案实行分级保管的范围应该以独立法人实体单位为界限。
3、尽快建立和完善新的服务机制,使企业档案工作向经营方向发展。实行新的服务机制,是企业员工和档案人员面临的一次思想变革,是提高企业整体档案意识的必然过程。其关键是解决好档案形成和利用的矛盾。应认识到:档案是形成者在其正常工作期间形成的,对档案形成者来说,“档案形成价值”已在其工资奖金中体现出来,归档后代表“档案形成价值”的只能是企业,决不是形成档案的某个具体部门或个人。而利用价值是再生产过程产生的,与形成者在经济上也不再发生任何关系。因此,只有企业才能决定档案的存毁、出售或转让。档案部门实行新的服务机制,就是代表企业来实现档案信息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经营管理工作方案篇4
一、民营企业档案管理的分类
第一种是骨干型的民营企业,这类企业的法人代表非常重视档案管理的工作,在企业内部有专门的人做这方面的工作,也设有专门的综合档案管理室,并实行三室分开,关于档案管理这方面的综合设施也比较齐全,并制定了一整套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种是中小型民营企业,这一类的企业存在着一定的档案意识,他们也有固定的工作人员和档案室,在日常的运营过程中,也做一些文字的归档工作。他们也知道档案在企业经营中的主要作用,但是他们和缺少系统的理论学习,也没有接受一些专业性的指导,在平时的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也不知道关于档案管理的一些技术和标准,缺乏现代化的档案管理手段,档案信息量的应用也得不到有效地利用。
第三种是个体、私营者,这一类的企业对待档案管理的态度是可有可无。在企业内部既没有固定的人员也没有专门的档案室,并且他们还对档案法规了解的比较少,也不知道《档案法》规定的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更没有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二、民营企业在档案管理方面的问题
第一,民营企业对档案管理不太重视。一个东西只有有价值,才会有地位。档案管理工作的地位,是由档案管理的服务价值确定的。但是,现实的情况却是很多的企业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只是停留在收与管的层面。
第二,民营企业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比较松散,这方面的材料也不太安全。现在的很多民营企业把大部分的精力放在了生产经营以及产品销售上,这就会导致很多的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档案管理比较松散,甚至有些没有依照相关的法定程序进行管理。
第三,民营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比较陈旧,管理意识也比较淡薄。民营企业内部档案管理部门没有改变自身的管理职能,还是采用原来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并没有真正从陈旧的工作方式和思维中走出来。这样并不能适应新时期的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步伐。
三、民营企业档案管理问题的解决方案
1、运用和新时代相适应的档案管理办法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民营企业也面临着复杂多变的环境,这时候就要求民营企业要有新的思路和方法去面对这些。他们要学者运用档案学最新的理论,提出新的观点和问题,开拓一个新的领域。和要结合民营企业在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做好服务机制的创新,刺激他们工作的活力,充分的适应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现状的需要。
2、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在民营企业内部,我们可以依据档案工作的特点,需要我们配备一定的专业档案的人才,并且还要对这些人员进行档案专业知识的培训,同时要组建档案专业队伍,加强企业档案管理团队工作建设。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去做:一方面我们要为民营企业管理者的决策服务,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要能准确把握党和国家的政治大局,紧紧抓住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重心,及时的为领导提供各种方针政策和资料。另一方面还要为企业各个部门工作,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自身的服务意识和与各部门的联系,了解各个部门所需要的档案信息,积极主动地提供优质服务。
3、要做好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为企业更好的服务
现阶段,民营企业内部面临着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和任务即怎样更好的利用企业档案。我们企业实施档案管理的目的就是开发和利用企业档案信息资源。因此,这就要求企业的档案管理人员要根据企业的发展,利用检索工具,关注市场信息,开发企业所需要的新产品和新技术,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4、民营企业要找到最佳的档案管理模式
民营企业要选择一个合适的档案管理模式,最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而企业档案管理模式就是指为了实现科学管理的利用档案的目标所采用的基本方法方式。档案管理模式按照管理对象分为:档案综合管理,文档一体化管理,信息一体化管理。档案综合管理就是依据统一管理的原则,借由专业的结构实施统一的开发。文档一体化管理是指企业内对文件、档案实行统一管理。信息一体化管理是指对企业档案、资料、情报工作实行一体化管理。
经营管理工作方案篇5
一、科学的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包括对形成的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归档保存以及价值利用,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模式的构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是民营企业档案管理部门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的规章制度,科学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应包括: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收集归档制度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会源源不断地形成大量的文件资料,而这些文件资料在时效期,即相应项目结束以后,应及时移交档案部门集中统一保管,在建成以后,及时归档建设资料,并定期对经营资料进行归档。在文件归档制度中,主要强调归档时间、范围和移交程序等。档案保密制度指的是,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具有涉密性,如果泄密将会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对于公司而言,档案信息就是企业的生命线,因此要明确档案资料的机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在档案形成、归档、整理和利用的过程中,要注意保密,确保资料的安全。档案保管制度,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档案是否保存完好,影响企业对于档案的利用,该制度主要对档案保管环节进行规定。档案利用制度,就是规范使用档案而制定的制度,要为民营企业在未来利用档案提供依据。
(二)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机构
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机构,根据企业类型、规模和特点,有不同的形式,一般主要三种档案管理机构的设置类型:独立的档案管理机构、隶属于某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联合的信息中心。其中,独立的档案管理机构是指,有条件、有基础、有自主理念与能力开展档案管理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档案馆,一些大规模的民营企业都已建立企业档案馆,以丰富的馆藏资源、充足的人才精英、高端的机器设备,处于档案管理的领先地位。隶属于某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民营企业将档案管理机构设置于企业办公室下,由办公室统一领导监管,这种设置体现了企业文件与档案的统一,能够促进文档一体化。联合的信息中心,是一种新型的信息机构,体现了民营企业对信息资源和信息开发的重视,其对信息资源的收集管理包括了图书、情报和档案等各方面。
(三)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方式
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与企业的发展密切相关,企业档案管理方式的选择正确与否,关系到企业对档案资料的利用,影响企业的效率。在早期的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中,企业对于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企业档案管理的重心也主要集中于企业人事方面的文件,并且对此没有深加工,不利于以后生产经营中进行利用。而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档案管理重心有了很大转变,更多的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等核心档案进行管理,并且在完成初步归档之后,也更多的将精力投入到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中。此外,科学技术的进步,也使档案存放的载体发生了改变。虽然大多数民营企业的档案仍然是以纸质状态来呈现的,但将档案储存于磁盘、光盘等电子产品里,这种档案管理方式,也对企业的人员、设备和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
本人在房地产企业工作,房地产公司档案方面应着重保管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工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现(预)售证明、竣工验收意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拆迁许可证、拆迁补偿协议书等政府部门认可的档案,包括从设计到报批报建,验收,预结算,销售,产权证办理、售后、物业服务等等内容。
二、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模式构建的途径
(一)提高企业整体档案意识
档案管理工作要在民营企业发展中作出应有的贡献,首先就必须对档案管理工作予以充分重视,没有领导的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很难开展起来。要想让民营企业的领导重视档案管理,就要让企业领导看到档案对企业发展的价值,通过具体的案例来让企业领导感悟档案的魅力,如某集团公司已有南宁雅客大酒店、靖西雅客大酒店,而欲新建天成国际大酒店,在这期间原有建成酒店的档案资料就发挥了作用,能够进行参考,为新项目的造价管理提供依据。民营企业领导对档案管理的重视,一方面能够提升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在企业内部完善档案管理机制,明确责任。要组织专门的工作小组,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中的疏漏和隐患要督促管理人员及时解决,并建立相关考核机制,对档案管理工作实施定量考核,使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档案管理前端控制
从民营企业的档案管理流程来看,多数企业的项目文件在形成档案之前仍然是现行文件,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收集、归档。在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模式的构建中,在项目文件处理完后到档案归档的这段时间内,对文件的收集与整理是企业每个员工的责任,而并不仅仅是档案工作者的任务。每个部门、每个项目都要重视每一份文件存在的价值与意义,管理者要督促该部门及时将文件归档,如上述集团公司,有房地产企业、酒店、休闲文化产业、长冠贸易公司、君紫澜园林绿化公司等,产业相对较多,各下属企业在新项目实施以后,应及时将项目文件收集归档,重视文件档案的前端控制,做好前期工作。
(三)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是民营企业发展中占据主动性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方面,为了应对民营企业对档案需求的多样化,以及提高工作效率,首先应加强信息化建设,使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如扫描仪、计算机等,将实体化的文件档案数字化,使保存困难的纸质档案以多媒体的方式在管理软件中存档,实现文件档案纸质与数字形式并存的局面;另一方面,要加强推进文档一体化的是实现和图书、情报、档案一体化的信息资源建设,在档案管理的基础上,对档案知识进行加工整合,实现资源创新与共享,满足企业各方面发展的需求。
(四)加强档案灾备系统建设
在民营企业构建档案管理模式的过程中,要特别注重防范各类不可预见的灾难,其会给企业纸质档案和数字档案带来损失,因此要加强档案灾备系统建设。对于纸质档案的存放要加强放水、防火等警报系统的建设,提高档案库房的环境质量;而对于电子档案,要启用异地实时多重备份,这样即使电子档案受到破坏的威胁,也可即使的恢复档案系统,避免企业档案受到毁灭性的档案损失,而完善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的双重灾备系统,是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模式中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
(五)落实档案利用制度
民营企业的档案管理模式中,除了要对档案管理进行规定以外,还需要落实档案利用制度,以解决档案利用不积极不充分的问题。民营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发展情况,制定出可行的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哪些档案可以供员工查阅,什么级别的员工有权查阅具体哪些档案等问题。表面看民营企业档案所有权归企业所有,但是《档案法》中另有规定,一些相关内容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国家应注重对此部分档案的监管,如重点项目的档案,有关国家领导来视察企业,省市主要领导来企业开会等,还有企业上市等涉及公共社会利益及安全的档案。在档案管理模式中,落实好档案利用制度,能够最大限度的提高档案利用率,使民营企业在源源不断的档案资源中获取最大的价值。
经营管理工作方案篇6
――社会服务化商品产业化
电子信息化和管理多元化
一、 发展与困惑
民营企业档案是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所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是民营企业的真实记录,是民营企业的重要资产和信息资源。
然而相当于民营经济迅猛发展、民营经济已占到国民经济关壁江山,档案工作对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的作用愈来愈大的状况而言,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却发展十分迟缓。一是从国家管理层面来说。直到2005年,才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发改委、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联合首次召开“全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座谈会”,会上明确民营企业档案须纳入国家档案资源建设范围,纳入国家档案事业宏观管理范畴。在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操作层面,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也几乎“无章可循”或操作针对性不强,民营企业事实上成为国家现有档案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之外的档案群体。二是从档案学术理论探讨层面上来说。对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学术理论探讨也是在近几年才开始的。至今还没有形成系统的、权威性很强、能够指导实际工作的理论体系。如有的认为,档案部门有指导民营企业的责任,而企业没有法定的整理和保管的义务,如此等等。可以说,我国目前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还缺乏正确的理论指导。三是市、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工作艰难,成效甚微。除少数发达地区之外,绝大部分市县的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基本上没有开展起来。相当部分档案工作人员认为,民营企业档案属于企业主的私人财产,不受行政干预,档案部门无权过问,也无精力过问,只要抓好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档案工作就可以了。故而忽视了对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基层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已经习惯多年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靠红头文件”、“靠国有性质的行政隶属关系”开展工作,“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档案工作模式,对无主管上级、享受充分自的民营企业,一时还很难适应。四是从民营企业自身而言,目前大体有三种状态:第一种状态是极少部分快速发展、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等,因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的需求,对企业自身档案十分重视。无论是档案管理人员素质,还是档案管理设施,都比较先进。但与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档案专业机构联系不够,基本上处于自成体系、自我管理的“封闭”管理状况。第二种状况是大量的民营企业,特别是规模不大的,“家族式”民营企业,对档案管理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大量档案文献资料处于分散、无序、流失状况。第三种状况是相当部分民营企业,懂得档案整理和利用的重要性,但考虑降低成本及具有安全、快捷等功用的档案社会服务化不完善因素,因而没有花精力批评家好档案管理工作,企业档案材料收集不齐全,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 思索与剖析
造成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推进迟缓的原因何在。人们对此提出许多看法,其中较为集中的看法是:“新时期民营企业在兴起和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大量档案资料”,被民营企业有意识或无意识淡化而不注重收集整理,缺乏建档建制的意识和法规意识。也就是说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迟缓的主要原因是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意识和档案沅规意识淡薄。笔者不赞成这种观点。民营企业建立之初,确实大多数民营企业不了解档案对企业的作用,不太注重档案收集与管理,也不愿意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监管和指导。但这都是表面现象,不是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迟缓的根本原因。否则我们无法解释以下几种现象:一是部分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在树立品牌、市场开发、技术进步、处理国内外市场纠纷的实践中,不断加强档案工作,尤其是部分民营企业已经达到目标管理省级或部级标准。在档案管理的技术手段方面也大大超过以往国有企业档案管理水平。二是随着民营经济对档案需求的多样性,已经出现一些新型的社会化民间服务机构,如文件档案寄存中心、档案事务所、档案咨询服务中心等,实行服务、有偿提供存储空间、档案管理(包括档案整理、价值鉴定、保管修复、电子文件技术维护)等等,甚至在上海还出现外国文件管理中心,承揽上海外资企业档案的代存代管服务业务。这些社会服务中心就是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需求而产生的,具有较强的生命力。这些都使我们不得不进行深层思考。笔者认为,造成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相当迟缓的根本原因,是目前我国档案管理体制和动作管理方式。
1、 我国目前档案管理体制和动作模式,突出在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和国家档案资源建设。而民营企业则注重企业档案自身的实用价值及经营,竞争的成本。这两者目的是一致的,但实际操作上很难达成一致。
2、 我国目前档案管理体制和动作模式,基本上还是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动作的成效是靠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具有国家行政隶属关系的力量。而民营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因而档案部门的现有的行政管理模式,很难适应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进程。
3、 我国现行档案机构网络是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的,各级国家档案馆归党中央或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直接管理,部门档案馆、企事业单位档案馆和机关档案室是本单位的内部机构,同时接受所辖区域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指导。这是一个整齐划一、有很强行政约束力的档案工作体系,具有“封闭、半封闭”的管理特色,政治任务色彩较浓,许多普通人对档案部门还有一种“神秘感”,这各档案管理体制对于保证国家档案财富的齐全完整发挥很好作用,但与民营企业需求多样式相矛盾。
4、 以“封闭型、行政管理约束型”为主要特色的档案管理体制和动作管理方式,造成档案管理和利用的手段相当落后,基本上还固守在“归档”位置上,与目前国际上已经出现的“文件生成处理信息化”、“文档一体化管理”等信息化管理的发展趋势不相吻合。笔者认为民营企业特别是发展较快,竞争力较强的新兴民营企业不是不重视档案工作,而是不要仅仅是“归档”的档案工作,它们需要的是能帮助企业改善管理,提高竞争的、以信息化、网络化、方便快捷为主要特征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 对策与趋势
1、 社会服务化主要是指导建立社会共享的档案资源。一是要突破“国有”与“非国有”传统档案工作概念,将民营企业档案工作作为我国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二是强化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各项服务。主要是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提供档案业务咨询、档案代存寄存、档案技术和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及输送等等,特别是在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客户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应诉反倾销案的档案管理和应用,资产重组及电子文件的惧管理等方面要给予重点服务指导。三是向社会开放档案资源,提高档案资源的利用率。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扩大,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生产经营的风险加大,非公务利用档案的需求不断攀升。民营企业急需了解和掌握有关经济贸易、经营管理、知识产权及国际国内政策等方面的事实记载。这都需要档案部门提供丰富及时实用的档案信息,民营企业也正是在查询、使用档案信息的过程,逐步增强档案工作意识。加强和提高档案工作水平。四是档案工作机构要改变现有工作方式,即由现在的各类文件收集归档的“后台”工作方式,转变为开发各类文件的生存、处置“文档一体化”的“前台”工作方式。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对这方面的需求日趋增多。
2、 商品产业化
就经济活动而言,档案就是一种以文字或电子媒介记载并保留的信息资源,档案信息的利用或交流就是资源的利用和资源交换。而且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断扩大,档案住处资源的价值也不断增值。商品产业化,就是把档案资源作为一种商品,按照产业化要求布局规划,发展档案事业。一些民营企业为什么不重视档案工作,就是没有认清档案资源的商品价值;一些档案管理工作机构或档案工作人员为什么对迅猛发展的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就是没有注意到民营企业档案资源的价值。我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迟缓,也是因为没有发现或没有确定这是一个很大很有前景的信息资源产业。(1)针对民营企业一切活动都是以增效蠃利为目的特点,要宣传管好、用好档案产生效益的典型,使更多的民营企业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要紧紧围绕民营企业经营与发展,围绕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开展档案工作。(2)要按照“档案资源信息产业化”的要求,重新布局和构筑我国档案事业发展空间。包括档案学术理论上突破,观念更新、职能转变,业务拓展,多层次多领域档案工作机构布局,档案信息产业集团聚以及筹资融资等等,都需进行反思和研究。
3、 电子信息化
电子计算机的出现,办公自动化、无纸化及网络的形成和发展,使档案生存方式和档案资源的整理利用等都发生深刻的革命性的变化。(1)要加快“国家数字档案建设与服务工程”项目建设进程,以国家综合档案馆为重点,以档案数据库为核心,建立适应所有经济组织需要的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体系,从而高起点提高电子信息化水平。(2)要重点选择发展较快的民营企业进行以电子信息化为主要特色的档案工作,迅速提高民营档案工作水准。(3)要加快培养电子信息化档案管理专业人才。
4、 管理多元化
经营管理工作方案篇7
论文摘要:在分析我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全面、健康发展的对策:一是开展心理引导,激发建档热情。二是勇于开拓创新,实现多元服务。三是坚持依法治档,注重监管方式。四是拓展管理范围,推行多元模式。
1正确认识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现状
从笔者所在的福建省晋江市了解的情况和河南开封市非公有制企业档案工作情况调查结果来分析,我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现状大致可归结为两点。
1、1我国民企档案工作处于自发的状态,部分企业已有相当的发展水平。据笔者对福建省晋江市的恒安纸业集团、亲亲食品集团、七匹狼集团、凤竹集团、福马食品集团等10余家民营企业的调查中发现,这些企业均已开展了不同程度的档案工作,特别是凤竹、七匹狼和恒安三家集团公司的档案工作虽然管理模式各不相同,但其工作都已达到相当的水平,恒安集团公司因已在香港上市,注重汲取和采用国外的管理模式,凤竹集团公司在国内上市,许多档案业务在借鉴国企的管理模式上有所创新发展,其档案管理已通过国家二级标准的验收。七匹狼集团则采用与国企截然不同的分散式管理模式。而据河南开封市的调查结果表明,在被调查的82家企业中,已开展档案工作的68家,占被调查企业的83%;尚未开展档案工作的10家,仅占被调查企业的12%;未说明是否开展档案工作的4家,占被调查企业的5%。库房、档案专用设备的设置情况也较好,在调查的企业中,明确有档案库房的占90%,未说明库房情况的只占10%。这些企业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分别为加工业、制造业、流通业、服务业、房地产业及其他行业。这说明当前民营企业对于开展档案工作已有相当的自觉性和发展水平。
1、2民营企业的整体档案管理呈橄榄形状,水平不均衡。一般而言,规模大的企业好于规模小的企业,明星企业好于一般企业,创立时间长的企业好于创立时间短的企业,效益好的企业好于效益差的企业。从开封市调查中可以发现,随着企业资产的增加,企业规模的扩展,已开展档案工作企业的比例数量也随之上升,显示企业规模与企业资产情况对档案工作有非常直接与重要的影响,同时,调查结果也表明未开展档案工作的企业比例很少,仅占12%,加上未说明开展档案工作的企业也仅有20%,而档案管理已达到较高水平的示范企业也是少数,所以,从总体上看,民营企业整体的档案管理呈现出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状,水平不均衡。我们业界一些学者将当前民营企业的档案管理状况,分为四个类型。一是“重视型”。档案工作被企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专门的宽敞的库房和档案人员办公室,档案阅览室;有专职档案人员,管理设施设备齐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整套档案管理制度,各类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归档及时,保管科学、利用见效。其中,少数企业的档案管理甚至通过了部级标准的验收。二是“上进型”。企业主有一定的档案意识,配备了档案兼职人员,设置了档案室,也开展了一定的档案工作,但档案人员素质不高,兼职过多,档案工作未能有效地全面开展起来,档案的效益也未能充分地发挥出来,三是“随意型”。企业主的档案意识还不够强,对档案工作的关注还不到位,急需用时强调要管一管,平时对档案持可有可无的态度,无专门的档案室和档案人员,档案工作只是办公室、行政部或相关部门的一个末位的工作。工作随意性较大。四是“不管型”。企业主没有档案意识,企业一些重要证件、核心文件零散地放在企业主或部门负责人手里,档案管理处于“三不管”和“五无”的状态,即“档案部门不管、工商部门不管、企业主自己不管;无机构、无人员、无库房、无设备、无经费”这种类型在小型企业中比较多见。
从我国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出现的这两种状况中可以看出,以往很多业内人士认为我国民企档案工作总体上处于一种无序的,混乱的状态的看法是片面的,是认识上的一处误区。福建省晋江市和河南省开封市这一南一北的情况颇具代表性。从调查分析中,我们可窥见我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发展现状。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的民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在国际市场的博奕中,已逐步成熟起来,企业主的档案意识被不断唤醒,特别是一些规模企业,明星企业的老总们,对档案已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福建凤竹集团公司年产值5亿多元,利税9400多万元,是全国同行业的明星企业,该公司陈澄清董事长认为档案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市场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企业文化的竞争,而档案是企业文化的重要基础,企业文化提升取决于企业档案作用的充分发挥。所以,他除亲自带队到晋江、泉州市档案局争取业务上的支持外,并经常过问和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人、财、物问题,公司早在1991年档案管理就通过省级先进标准的验收,2001年通过了企业档案目标管理“国家二级”评审。目前,有2名专职档案人员,并形成一个严密有序的档案管理网络,有1个综合档案室和4个档案分室,档案在公司上市和经营管理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凤竹公司并非只是我国民营档案管理的一叶“诺亚方舟”。很多规模~,Ak的企业主已经具有相当的档案意识,在实践中认识到档案是企业极为重要的核心资源,并已经开展档案管理工作,但没能得到及时的指导。其水平有很大的局限性。忽视档案工作的大多数为小型企业的企业主,对企业开展档案工作的心态复杂,认为档案室工作增加小企业的负担,怕在外部人员的指导下泄露商业秘密,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在认识上把建档工作与企业利益对立起来,这其中与档案部门的宣传与服务的缺失不无关系。所以,客观地、全面地认识当前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现状、将有助于我们有针对性地推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
2推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全面发展的对策
2、1开展心理引导,激发建档热情。从以上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企业主的档案意识是决定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能否开展的关键所在。所以,要树立企业的档案观,必须进行积极的心理引导。一是管理意识引导。大量事实说明,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是没有很好的管理。民营经济要想在“二次创业”中得到发展,就必须尽快实现从无管理的经营向现代化管理的经营方式的转变。对此,企业主应该有清醒的认识,新形势下民营经济只有加强管理,企业才能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立足。民营企业的档案意识也只有植根于宏观管理观念的土壤,才可能生长发育。因为档案管理本身是企业管理的重要一环,而档案又为企业的各项管理提供了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忽视档案工作,民营经济的管理便成了无本之木,所以,企业主还有什么理由可以忽视企业的档案工作呢?二是逆向思维引导。我们很多时候无法正确估计出档案到底为企业产生了多大的直接效益,但却能从反面告诉企业主,滞后的档案工作必定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短板”。所谓“短板”是指决定整体效益的关键制约因素,没有完善的档案管理,民营经济的发展就会留下致命的管理漏洞,滞后的档案工作就会成为制约企业整体效益的关键性制约因素。民营企业在决策上的特点使它在投入和自身建设中具有排他心理,因而档案部门不能一味地急于去作正面的宣传灌输,有时可以从侧面、甚至反面逆向思维的角度来激发民营企业的建档热情。
经营管理工作方案篇8
[关键词]民营企业;档案管理;问题对策
随着时代的发展,档案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但是,现阶段我们国家民营企业的档案管理水平不容乐观。民营企业在经营模式以及他们的经济基础决定了他们在管理水平上的不同,在管理过程中也会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就是针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且提出对策。
一、民营企业档案管理的分类
第一种是骨干型的民营企业,这类企业的法人代表非常重视档案管理的工作,在企业内部有专门的人做这方面的工作,也设有专门的综合档案管理室,并实行三室分开,关于档案管理这方面的综合设施也比较齐全,并制定了一整套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种是中小型民营企业,这一类的企业存在着一定的档案意识,他们也有固定的工作人员和档案室,在日常的运营过程中,也做一些文字的归档工作。他们也知道档案在企业经营中的主要作用,但是他们和缺少系统的理论学习,也没有接受一些专业性的指导,在平时的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也不知道关于档案管理的一些技术和标准,缺乏现代化的档案管理手段,档案信息量的应用也得不到有效地利用。
第三种是个体、私营者,这一类的企业对待档案管理的态度是可有可无。在企业内部既没有固定的人员也没有专门的档案室,并且他们还对档案法规了解的比较少,也不知道《档案法》规定的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更没有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二、民营企业在档案管理方面的问题
第一,民营企业对档案管理不太重视。一个东西只有有价值,才会有地位。档案管理工作的地位,是由档案管理的服务价值确定的。但是,现实的情况却是很多的企业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只是停留在收与管的层面。
第二,民营企业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比较松散,这方面的材料也不太安全。现在的很多民营企业把大部分的精力放在了生产经营以及产品销售上,这就会导致很多的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档案管理比较松散,甚至有些没有依照相关的法定程序进行管理。
第三,民营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比较陈旧,管理意识也比较淡薄。民营企业内部档案管理部门没有改变自身的管理职能,还是采用原来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并没有真正从陈旧的工作方式和思维中走出来。这样并不能适应新时期的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步伐。
三、民营企业档案管理问题的解决方案
1、运用和新时代相适应的档案管理办法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民营企业也面临着复杂多变的环境,这时候就要求民营企业要有新的思路和方法去面对这些。他们要学者运用档案学最新的理论,提出新的观点和问题,开拓一个新的领域。和要结合民营企业在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做好服务机制的创新,刺激他们工作的活力,充分的适应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现状的需要。
2、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在民营企业内部,我们可以依据档案工作的特点,需要我们配备一定的专业档案的人才,并且还要对这些人员进行档案专业知识的培训,同时要组建档案专业队伍,加强企业档案管理团队工作建设。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去做:一方面我们要为民营企业管理者的决策服务,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要能准确把握党和国家的政治大局,紧紧抓住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重心,及时的为领导提供各种方针政策和资料。另一方面还要为企业各个部门工作,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自身的服务意识和与各部门的联系,了解各个部门所需要的档案信息,积极主动地提供优质服务。
3、要做好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为企业更好的服务
现阶段,民营企业内部面临着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和任务即怎样更好的利用企业档案。我们企业实施档案管理的目的就是开发和利用企业档案信息资源。因此,这就要求企业的档案管理人员要根据企业的发展,利用检索工具,关注市场信息,开发企业所需要的新产品和新技术,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4、民营企业要找到最佳的档案管理模式
民营企业要选择一个合适的档案管理模式,最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而企业档案管理模式就是指为了实现科学管理的利用档案的目标所采用的基本方法方式。档案管理模式按照管理对象分为:档案综合管理,文档一体化管理,信息一体化管理。档案综合管理就是依据统一管理的原则,借由专业的结构实施统一的开发。文档一体化管理是指企业内对文件、档案实行统一管理。信息一体化管理是指对企业档案、资料、情报工作实行一体化管理。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们国家的民营企业要寻找自己适合的档案管理模式,在寻找过程中,要依据四个原则:第一,档案管理模式要和企业自身的规模形态相适应;第二,档案管理模式要和企业自身的需求相适应;第三,档案管理模式要与档案法律法规相符合;第四,档案管理模式要考虑企业自身的成本效益。只要依据上述的几个原则,就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档案管理模式,更好的促进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
[1]黄项飞、我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探析
[2]宗培岭、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模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