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精选8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篇1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自查,消除安全隐患。按照文件规定,要求各学校及托幼机构在3月5日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并填报《2021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将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精心安排,落实整治效果。为确保此次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此次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与“春雷行动暨三月重点工作安排”紧密结合,联合教体局、卫健局、公安局等部门召开了工作部署会议,明确了检查对象、时限、范围、检点和问题整改及工作要求。
(三)严格执法,落实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执法力量迅速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要点表》,从十个方面入手,对照46项内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动态风险分级评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学校分管领导和食堂负责人反馈问题,并就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了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要求限期整改。对校园周边经营店重点检查资质情况、是否存在经营过期、霉变、“山寨”和三无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共计检查学校食堂34个,其中中学食堂10个,小学食堂13个,幼儿园食堂11个,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32户。共出动执法人员37人次,执法车辆9台次,对34个学校食堂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均为d级。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将所有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经营店全部录入系统。
(四)创新监管、推行智慧管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州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督促学校加强阳光餐饮app学习,强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截止目前,34个学校食堂均完成明厨亮灶工程,其中32个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均已入驻阳光餐饮app,迈入了线上线下双监管模式(其余2个幼儿园食堂阳光餐饮摄像头正在采购安装中)。
(五)宣传培训,强化防患意识。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规范食堂从业人员操作流程,消除食品安全隐患。3月19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堂负责人60余人进行了培训。通过多媒体教学的方式,结合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典型案例,主要针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地培训讲解。并要求参会人员及时向未参会员工传达会议精神,做好二次培训,确保做到培训全覆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督查情况来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率100%。但检查中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学校索证索票不完整,存在大宗食品检测报告与批次不一致的情况,食品安全专卷资料混乱;二是部分学校仍存在加工食品的工具、容器未加标识,操作中存在交叉使用的现象,未区分使用、未定位存放;三是部分学校散装食品标识不全,成品、半成品混放,未使用食品专用包装袋盛装食品,库房通风、防潮设施不全,食堂内存放有杂物或私人物品;四是部分学校留样记录、消毒记录不规范,未及时开展从业人员培训;五是部分学校老旧食堂布局不合理,备餐间未封闭,墙壁和屋顶未做防水处理,墙壁有霉斑,需改造;六是阳光餐饮部分摄像头无法正常使用。七是部分学校食堂水质检测报告中的大肠菌群超标,存在极大食品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篇2
二是要集中开展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要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以“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为重点,突出抓好对节日性食品以及季节性食品的检查,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节日食品和季节性消费安全。四是要集中开展对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和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自查自纠和自律工作,认真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由基层工商所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五)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在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中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加大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____年底全市每个社区(村)评选考核确定一户食品安全示范店。
(六)开展《食品安全法》行政指导工作。制定《××市工商局食品安全法行政指导工作指南》,对流通环节食品行业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指导,避免触犯《食品安全法》的雷区。____年_月_日前对全市流通环节食品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行集中行政指导,此后将不间断地对各类群体轻微违法行为分别开展形式多样的行政指导,全面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七)加强对集贸市场、生鲜超市巡查。指导扶持××市重点项目玉湖果蔬批发市场建设“无公害食品示范市场”及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按照“超市化”的标准提升农贸市场的档次,并以此为样板促进全市农贸市场的全面改造,促进农贸市场超市化。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市场开办者的责任,查主体是否合法,____年上半年前对全市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市场主体无登记的农贸市场要责令限期补办,不补办又不配合整改的应抄送××市经济局,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关停,并立案处理予以取缔。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继续牵头整治禽类定点屠宰扫尾工作,推行禽类经营户挂牌经营,督促市场活禽经营户按照安全卫生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无害化改造,杜绝无检疫禽类流入市场。
(八)彻底取缔食品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把好流通环节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审批工作,坚决查处食品市场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杜绝食品行业无照经营现象。____年底市区、镇区食品经营户持证照率达到___%,农村__%。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篇3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乐至县食品安全“除隐患、早防范”“四个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乐食安委发〔2021〕1号)文件要求,我镇持续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问题进行“除险患,早防范”全覆盖检查,做到全面到位,不留一丝隐患,在此期间,我镇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着力推进“除险防患”工作进程。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领导重视,准备工作充分
通过镇党委会、镇村干部大会,书记、镇长亲自部署食品安全自查相关工作,对自查内容和方向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做到了职责分明,奖惩有度。每季度研究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确保党政同责贯彻落实,及时充实调整组织机构,完善了镇、村、组三级网格化体系建设,全镇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宣传到位,让群众入脑入心
我镇在多个集市场镇上通过经常性宣传点位对群众进行食品安全的知识宣传及问答,旨在增大宣传力度、逐步提升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知晓程度。除拉横幅、发放宣传单页外,我镇制作了食品安全相关音频、视频短片、食品安全简要知识库微信网页版等有效宣传资料,通过音箱、电视、手机微信浏览来达到宣传目的,确保食品安全知识能够有效传播,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入了解、学习。
(三)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与南塔市场监管二所联合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执法,针对过期变质食品、食品原材料、违禁食药品等展开专项检查,确保全镇食品安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全镇所有中小学校进行了重点检查,都能够做到明厨亮灶,无一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确保了学校食品安全。
同时,对我镇11个村(社区)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查阅各村(社区)会议广播记录、家宴备案资料,听取汇报,问题交流,走访群众等形式,重点检查各村(社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组织领导、宣传培训、“双申报”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均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四)聚餐管控,落实申报备案制度
根据《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文件要求,要求做到一摊贩一证件。农村家宴集体性聚餐严格落实双申报制度,提前两天备案,同时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聚餐疫情防控工作,现场监督指导工作,积极主动履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二、不足之处
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村(社区)干部对《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政策学习力度和重视程度不够,需要专业人员多加培训。村一级对食品安全应急综合处置水平较为单一,有待改善和加强。
三、下步打算
(一)继续加强农村集体性聚餐管理
1、严格管控群体性聚餐。结合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安排,落实备案和申报制度,做到未备案不审批,未申报严格禁办,并要求承办者、举办者签订责任书。
2、加强坝坝宴承办者资质检查。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检查餐饮经营资质、经营条件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加工制作、清洁消毒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并且需要到镇政府办理食品摊贩证。
(二)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日常检查
1、每月逐一摸排辖区内餐饮店、副食店、校园及周边经营店,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2、摸排结果做好记录台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好复查。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篇4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整顿,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实现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行业诚信经营意识和自律机制得到显著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得到有效规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基本建立,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加强高危领域、高危环节、高危企业和品种的风险控制,确保全市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
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开展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研制管理。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
深入开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黑窝点”。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打击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
严格办理进出口食品海关相关手续,打击食品、食用农产品特别是疫区产品非法进出口行为。对已经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养殖场进行全面清查。加强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重点加强对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检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企业不良记录制度,将逃避检验检疫的企业一律列为不良记录企业。建立和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完善风险预警和控制措施。
(五)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六)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
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清理、修订餐饮消费环节相关食品监督管理规范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制定并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七)加强畜禽屠宰整顿。
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大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
(八)加强保健食品整顿。
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责任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
(九)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制定并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地区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快速、方便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网络平台。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报告,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机制,构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信息采集网络,建立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加大对食品特别是乳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检验人员管理,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
(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制定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四、主要措施
(一)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二)加强检验检测。
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加大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完善检验检测手段,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严格资质审查,加强检验检测人员管理,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水平。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
(三)强化行政执法。
保障基层执法单位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经费,提高执法能力。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评议考核,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等问题。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大刑事处罚力度,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一经发现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从严处理。
(四)加强食品行业自律。
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安全诚信管理体系。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要根据年整顿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整顿工作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整顿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将集中整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鉴定程序,加大力度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认真做好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信息向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要统筹和规范食品安全整顿信息工作,对影响仅限于本行政区域的信息,由市政府授权有关职能部门。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做好信息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篇5
为认真贯彻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查漏补缺,强化措施,使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违法案件得到有力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继续集中执法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各科室队所要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规范,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注册科依法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等办法依法实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存在食品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认真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继续突出对食品总经销、总、批发市场、批发兼零售(连锁配送)企业、商场超市以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对象进行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高度重视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性食品和季节性食品的专项检查。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法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把经营者落实“进货检验记录、索证索票存档、台账记录规范、食品留样备案、不合格退货拒收”五项准入制度作为基本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实物查看、台账记录、进货票据”三者对应,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实现可追溯管理。检查中要注重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认真开展对重点食品、食品添加剂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一是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4月份,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精神,深入开展乳制品行业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1——2月份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开展两次集中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三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围绕酒类经营主体准入和进货渠道,依法监督酒类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检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坚持与厂家联合开展节日性和日常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四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肉类、醋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肉类要重点检查入市销售的病死肉、传染病肉、注水肉、变质肉、无检肉等问题,认真检查、验证质量准入制度的落实,做到有检上市、无检退市,合格上市、不合格退市;对醋类重点检查假冒产品、乱用添加剂和小作坊生产的无标识、无厂址等不合格产品。五是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3月和8——10月开展两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重点抓好食用油、米面、奶制品、副食品、烟、酒、糕点、调味品、儿童食品等农村日常生活必需品种的质量监管,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乡村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杂店)、送货下乡、连锁配送等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加大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质量,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六是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2——3月、10——11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等八部门《关于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组织力量对辖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等重点商品市场进行重点巡查和执法检查,对销售假冒伪劣家电、以旧充新家电、非法翻新废旧家电以及违法印刷、销售、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商标标识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严厉打击违法宣传、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等不法行为。二要以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手机、儿童玩具等为重点商品,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三要大力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和创新,进一步强化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入市、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与贯彻实施,切实提高依法履行食品市场巡查和规范管理的能力水平。
各科室队所要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活动,从理论到实践全面彻底掌握,切实把《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的内容要求融会贯通到我们的执法实践中,做到上墙、入脑、见行,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工商干部和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能力水平。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基层的要求,采取学习、培训、岗位练兵、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大执法人员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监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力度,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提供人才和素质保障。要深入开展对食品经营者进一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以及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的宣传培训,采取灵活便捷的形式,突出宣传培训重点,注重实际效果,提高经营者自律和管理水平。
2、严格市场主体准入管理,依法规范证照核发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坚持先证后照,对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切实规范证照核发行为。对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必须先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食品准许生产证》,再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再办理《食品准许生产证》,生产加工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必须到当地质监部门备案后,持备案资料方可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工商注册登记。食品摊贩必须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城管部门核发的《占道经营许可证明》,且具备《办法》规定的经营条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还应当依法取得清真食品准许经营证和清真标牌。
3、严格食品市场巡查,依法规范食品市场监管和案件查办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落实“六查六看”工作制度。工商所要突出巡查检点,提高巡查检查效能,着力解决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责任明晰、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把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任务,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并把巡查记录纳入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信用分类管理体系,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和创新监管手段,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要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制定下发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创新。二是要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关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指导意见》,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步伐,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标准和评定管理规定,扩大覆盖面,提升影响力。三是要依法规范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立足现有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检测,有计划的组织分批抽样送检,对经法定检验机构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退市下架,依法立案处。
5、进一步加大对食品销售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力度,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依法监督食品经销户建立并执行“三合一”台账制度,监督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监督其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经营环境、条件、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要监督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食品退市等制度。要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解决“诚信通”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食品信息及时全部录入系统,对未及时录入的经营者,加强督促和检查,拒不改正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使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的查询、追溯等功能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从而提升辖区食品安全电子监管水平。
6、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力度,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及食品批发企业,重点监督其落实进货查验和购销台账制度等法定责任和义务,鼓励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协议准入、质量自检、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和保障销售食品质量。全面推行食品从业人员“实名登记”、熟食制品“证明登记”、“标牌公示”、食品经营户“信用分类”四项制度和食品配送企业“配送主体准入备案、配送车辆备案、配送品种备案、配送仓贮备案、配送联动监管”五项制度。对食品店尤其是农村食品店,重点是监督其落实进货台账制度,仔细查验和妥善保管食品批发和配送经营者出具的销货单据,引导其积极参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配合商务部门推进食品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确保食品质量合格、经营行为规范。要加强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的食品小作坊和餐饮类以外的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7、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过期、霉变等不合格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和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查处一批与群众生活和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案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批,打击一批,震慑违法分子。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8、加大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关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反应的要求,以及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区局《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对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的规定,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畅通信息,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要利用12315行政执法网络,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共享应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采集和综合分析利用,及时消费提示、警示,努力做到事前预警、事前监控,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切实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形成“一把手”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和工商所按职责分工协作具体抓的良性互动工作格局。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岗位责任制,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工作要求,把监管任务明确到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篇6
我国在食品流通环节开展检验工作的现状
一直以来,我国在食品流通环节开展检验工作的方式都是采取抽样检验,因为市场上每天流通的食品种类繁多、而且数量非常大,而且对商品的检验项目很多,每件商品都检查显然不可能。为了保证食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并且尽量减少监管成本,抽样检验成为了监管部门开展食品检验工作的最佳选择。采用抽样检查的步骤就是从一批同种类的商品中随机抽取出固定比例的商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的内容通常都是与食品质量紧密相关的内外包装、保质期、生产日期、商标、各种物理化学微生物的指标等等,看这些产品的各项指标是否达到了我国对此类产品做出的质量规定。抽样法是数学上常用的一种调查方法,它具有很强的灵活性,而且操作简单合理,而且得出的数据基本可以算是真实可靠的,所以抽样法在社会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
当前我们国家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都是各级工商管理部门与食品质量检测机构合作开展的。首先,工商部门会对与之合作的食品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法定授权,得到授权的机构会对需要进行检验的食品制定详细的抽样检查方案,之后由工商部门把在市场上抽样选取出来的食品送到得到授权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的结果最终由工商部门告知给广大群众,对外消息。同时,对于检验中出现问题的食品工商部门也会立即进行下架、召回、命令厂家停顿整改等后续工作。
我国在食品流通环节开展检验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近些年来我国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在逐渐增加,也出台了很多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对那些非法生产有害食品的不良企业的打击力度也在加大。但是由于市场上流通的食品种类和数量实在是太过庞大,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足,很多时候都无法把食品监管工作做的面面俱到。在食品流通环节开展的检验工作也依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法律法规依然不够健全。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出台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但是对食品流通环节检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还处在初级阶段,对如何有效开展食品安全的检验工作并没有具体化,已出台的法条也缺乏可操作性。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具体实施环节的有效性两个方法,我国还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食品安全的监管队伍建设薄弱。食品安全的监管队伍既包括工商部门开展食品检查工作的专业人员,也包括实施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人员。当前,在食品流通环节开展食品质量检查工作的这两种专业人才的数量都比较缺乏,现有的工作人员很多技术水平都不能达到标准要求,无法准确的发现食品是否真的质量过关。
食品安全检查的技术有限。当前我国对食品安全能够检查的项目并不多,受到技术水平的限制,有很多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还无法实现精准检测,而且可以对食品进行快速检查的仪器设备种类也比较少,所以检查的技术限制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一大难关。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开展检验工作的有效策略
舌尖上的安全是关系着我们每个人人身安全的大事,我们每个人每天都不得不吃到市场上流通的各种种类的食品,对于个人来说食品安全是我们防不上防的大事。所以工商管理部门身上承担的是我们亿万群众的身体健康,可谓责任重大,在食品安全的检验工作上容不得半点马虎。
完善选用食品安全检验机构的制度。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在整个检验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角色,是保证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有效性的核心力量。所以,如何选用第三方食品安全检验机构需要经过慎重的考虑,制定出一套科学完整的选用标准,并严格按照标准来执行。在实际的选用过程中,一定要保证选用的公开公正性,可以先根据普通标准选出具有足够检验能力的一些检验机构,之后明确这些机构所擅长的不同检验指标,取各个机构的技术长处进行结合,这样才能保证最后的检验结果具有专业性、权威性和准确性。
提高检验工作的覆盖面和针对性。要让检验工作具有广泛的覆盖面,首先要做的是使用好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安全进行初步检查,因为这种检查方法具有较高的检查效率,但是检查结果并不是十分准确,所以只能作为食品安全检查的初步方法。其次是要对食品经销商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让他们对自己的产品进行自检,这样能很大程度上减轻工商部门的工作量,而且真正做到扩大检查的覆盖面。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是指在检查过程中,要对食品的种类和指标有重点的进行检查,一定要保证对人们必须的食品种类和对人们的健康影响最大的指标进行严格检查。
对食品安全检查的结果充分重视。食品安全检查的结果是以后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依据,工商部门一定要对记过进行仔细研究,总结出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食品种类和指标,这些都可以作为下次的工作重点,而且对出现问题比较多的地区还可以进行实时监控,在平时工作中加大监管力度。还有就是对检查结果一定要进行公示,让消费者拥有知情权。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篇7
同志们:
今天这个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这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在开局之年要着力抓好的一件大事。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群众要求抓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呼声非常强烈,在今年人代会上代表提出这方面的议案和建议也很集中;二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人大要认真检查监督法律的实施情况。下面,着重讲三点问题。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
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重点工作。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这次执法检查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吴邦国委员长也指出,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制度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日益完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逐渐增强,但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上海的“染色馒头”、广东的“墨汁粉条”、北京、重庆等地的苏丹红辣椒粉、沈阳的“毒豆芽”,还有双汇瘦肉精、三聚氰胺、水果膨大剂、台湾塑化剂事件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些案件的发生骇人听闻,令人震惊,发人深省。从我市的情况看,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食品安全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这次执法检查,就是要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消除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积极推动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方位的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是推动依法行政、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水平的需要。
“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发展进入加速转型期,社会建设进入整体推进期,体制改革进入攻坚突破期,总体上处于全面快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不断拓展,食品安全问题应当越来越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等问题,一直是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难点,监管效果不能尽如人意。《食品安全法》在吸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做了很大的改进,为法律的有效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我们开展这次执法检查,就是要更好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整改,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构建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从城市到农村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风险评估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是坚持监督为民、履行人大职责的需要。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食品安全问题始终是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卫生的呼声一直不断。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目的是切实改进中国的食品安全状况,让人民群众满意和放心。我省和各市、县人大常委会也积极开展这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于今年5月下旬向社会公布了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草案,并在第25次会议上进行了审议,进一步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因此,市人大常委会把这次执法检查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就是要进一步牢固树立监督为民的思想,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把人大工作与人民群众需求和人大代表的呼声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使人大工作更加富有生机和活力。
二、全面部署,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
(一)这次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监督法》、《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的,通过执法检查,推动《食品安全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督促解决法律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切实构建起完善的食品安全体系,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情况;
二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检测体系,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情况;三是规范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监督企业落实保障食品安全措施的情况;四是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及时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情况;五是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情况。
(三)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这次执法检查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当地实际,对本辖区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作出部署。
这次执法检查共分五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准备部署阶段。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并印发执法检查方案,这项工作已完成。今天组织召开这个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时通过人大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执法检查的监督电话,动员全社会来参与开展这项工作。6月中下旬,围绕这次执法检查内容,组织执法检查组成员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个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7月上旬,市政府及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市贸粮局等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于7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送市人大常委会。
第三个阶段为执法检查阶段。7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各县(市、区)开展执法检查,全面了解掌握《食品安全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7月底,执法检查组汇总意见和建议,研究起草执法检查报告。
第四个阶段为审议评议阶段。8月中下旬,执法检查组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执法检查报告,市政府及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市贸粮局等职能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自查自纠报告,同时安排部分市人大代表对上述这6个部门作评议发言,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有关市人大代表对这些职能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工作进行量化测评,并提出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办理。
第五个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9月至11月,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进行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书面汇报,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通报全体市人大代表。
三、精心组织,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进行
这次执法检查是全面检验各级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效果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和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方式。各级人大、政府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协调好这次执法检查。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的稳定和谐。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切实担负起执法检查的重任,制定好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组织足够力量,有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推进有力,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金华经济社会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全身心投入执法检查工作。市和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自觉接受执法检查,在整个检查过程中坚持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切实履行好各自的监管责任。金华日报社和金华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主要新闻媒体要根据这次执法检查的方案,研究制订宣传报道计划,积极整合力量,主动参与执法检查全过程,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辟专栏,全面详细地报道本次执法检查工作,并探索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通过执法检查提升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增强全社会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意识,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体系。
(二)要认真把握三个关键环节。
一是要认真学习法律。《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统一制定等有关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权力和责任进行了规范,在监管体制、监管依据、监管内容、监管手段、监管信息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从食品标签制度、索票索证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召回制度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对此,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做到了然于胸,为开展好执法检查奠定知识基础。二是要深入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对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只有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才能寻求到对应之策,探究到化解之道。如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如何履行法定职责、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如何在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过程中,既有利于企业发展,又保证食品安全,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如何从体制和机制上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守法经营、严格自律;如何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社会环境等等。在执法检查中要带着这些问题,深入到基层,深入到企业,认真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促进执法检查深入开展。三是要完善执法检查方式。在执法检查中,除了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现场外,还应该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和暗访,以便更加全面、更加准确地掌握情况。
(三)确保执法检查的实际效果。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篇8
自治区人大、政协两会即将召开,*年春节也将要到来,为了切实抓好自治区人大、政协两会及春节(以下简称“自治区两会及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市人民政府决定在自治区两会及春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确保全市在自治区两会及春节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检查时间
*年1月16日至*年2月28日。
三、检查内容
在自治区两会及春节期间,加强对食品安全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
重点单位是食品加工企业(包括食品冷冻贮藏企业)、集贸市场、年货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及餐饮企业。
重点环节是着重抓好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三个环节的食品安全。
重点品种是粮油、肉类、蔬菜、酱油、醋、酒、禽蛋、水产品、豆制品、水果、乳制品、熟肉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
四、检查措施
(一)市政府领导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节前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检查,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市药监局)牵头组织。
(二)种植环节的专项检查由市农业局牵头,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配合。重点加强对农资市场禁用农药经营、投入品的监管,强化对基地、市场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检)测。
(三)养殖环节的专项检查由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牵头,市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配合。重点加强对家禽畜的防疫、检疫,加强屠宰检疫管理,强化对养殖基地及上市肉品、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检)测。
(四)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专项检查由市质监局牵头,市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配合。重点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乳制品、酒类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
(五)食品流通环节的专项检查由市工商局牵头,市质监局、卫生局、商务局配合。重点加强对年货市场、综合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
(六)食品消费环节的专项检查由市卫生局牵头,市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配合。重点加强对大型餐饮企业、指定接待宾馆以及旅游景区的小餐馆的监督检查。
(七)生猪定点屠宰及酒类流通管理的专项检查由市商务局牵头,市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对自治区两会及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尽快制订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职能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和范围,制订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各部门要结合前一阶段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各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要加强相互间的协调和配合,避免出现监管漏洞。
(三)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在自治区两会及春节期间,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对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餐饮企业的检查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
(四)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沟通和向市食品安全协凋委员会办公室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信息,要落实好自治区两会及春节期间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确保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投诉的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