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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安全饮水方案(收集5篇)

来源: 时间:2024-06-26 手机浏览

农村安全饮水方案篇1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规范全市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提升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实现工程建设高标准、管理规范化的目标,确保市委、市政府要求的“*年解决300万城乡人口饮水安全”和“2012年前基本解决城乡饮水安全”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市局安排举办本次城乡饮水安全项目培训班。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全市城乡饮水安全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年调查评估,全市有1341.21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占农村总人口的55.7%。水利部确认我市纳入中央补助解决范畴为971.50万人。根据《全国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市农村饮水安全现状,我市于*年5月编制完成了《*市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确定全市“*”期间规划解决6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年百年大旱之后,市委、市政府立足“加快”和“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由此将全市“*”期间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目标调整为800万人,其中中央解决600万人,市级(信贷资金)解决200万人。

(一)进展情况

解决城乡饮水安全问题是当前民生水利工作的重点。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全市第三次党代会上向全市人民郑重承诺:在2012年前基本解决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各级水利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超前谋划前期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广泛推广“民办公助”、“先建后补”、“整村、整镇推进”等新机制,加快了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年,全市累计投入农村饮水安全资金11.17亿元,其中:中央补助专项资金7.28亿元,地方财政及受益群众自筹3.89亿元;建成各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60489处,解决了283.26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年,解决300万城乡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列入了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并纳入对区县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截至9月底,全市共计完成各类城乡饮水安全项目投资11.78亿元,其中市级以上投资6.96亿元;建成各类城乡饮水安全项目22792处,解决了212.7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占年度计划的71%。

1.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1-9月,全市共计完成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资7.32亿元,其中市级以上投资5.18亿元,解决了153.9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占年度计划(200万人)的75%。各区县*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基本完工,*年农村饮水安全国债和开行信贷项目已先后启动,目前已完成投资2.42亿元,其中市级以上投资1.81亿元,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42.03万人。

2.城镇供水项目

根据城镇供水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年全市计划建设城镇供水工程110处,其中:城镇拓展区供水工程38处,乡镇供水项目72处。截至9月底,全市已开工城镇供水项目95个,其中:乡镇供水项目72个,城镇拓展区供水项目23个。城镇供水工程完工32处,累计供水受益人口58.80万人(含城镇拓展区供水受益人口),占年度计划100万人的58.8%。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各地上报数据进行分析,并结合今年开展的专项检查、中期评估和审计调查情况,全市城乡饮水安全工作中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工程进度总体滞后,形势不容乐观。8月份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调查报告表明,全市*年下达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进度不理想,审查调查所到的万州、武隆等7个区县有30%的项目未实施完毕;部分*年下达的乡镇供水和城市拓展区供水项目尚未开工;少数区县*年农村饮水安全国债项目至今未启动。

二是规划设计思路落后,工程形象较差。部分规划设计方案不尽合理,相当一部分饮水安全工程没有按照《*市城乡供水工程设计图集》实施,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根本不考虑水处理工艺,工程运行中不添加任何药剂,连起码的消毒也不考虑,导致供水水质不达标。同时,工程形象较差、外观简陋、工艺粗糙、厂区脏乱差、管线随意等现象仍然较为普遍。前阶段为迎接中央领导到*视察,全市竟选不出几处象样的示范工程。

三是自筹资金到位差,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一方面,由于近年来人工工资和各种建材价格大幅上涨,导致饮水安全工程造价不断攀升,资金缺口问题日益突出。另一方面,区县自筹资金不到位,城镇供水项目因资本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开行资金拨付,部分规划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与此同时,少数区县随意降低农村饮水安全补助标准,致使建设标准不高,水处理工艺简化或根本不予考虑,影响了项目实施效果。有的区县没有按照要求实行专账专款专用,将饮水安全资金与其它项目资金混在一起、用于支付其它项目。

四是“三公示”制度执行差。部分区县不按照市局印发的公示范本进行公示,造成公示内容不全、效果不佳。少数区县存在虚假公示情况,即公示内容与实际实施情况不一致,或者仅仅是本着应付检查的目的虚假公示。

五是供水饮水质量缺乏安全保障。据8月份审计调查,全市93%的饮水安全项目未进行水质监测,部分工程水质较差。如永川四望山饮水工程水质混浊,武隆县部分工程水质多项指标超标,仙女山饮水工程水质发黄,群众不敢饮用。

六是工程建后管理落实差。相当一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没有落实管理主体,管护制度不健全。水价机制未形成,受益群众不知道供水价格,也未缴纳水费,致使工程供水质量无保障、运行管护不到位,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

七是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工程完工后业主单位不及时组织完善竣工资料、工程决算和审计,有的项目工程完工后两三年还迟迟未进行竣工验收。

八是信息报送差。部分区县不按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双桥区经多次催办仍不报送。少数区县进度报表质量差,不能真实反映工作动态。

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构建设

加快解决城乡饮水安全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广大城乡居民最现实的需求和最迫切的愿望。各区县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30号)的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城乡饮水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解决城乡饮水安全问题作为当前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充实人员队伍,强化技术力量,加大城乡饮水工程建设力度,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同时,要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组织一线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和技术培训班,提高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水平。

(二)抓好前期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按照市局上半年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各区县近期要抓紧完成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抓紧编制完成*-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各区县要按照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12年城乡饮水安全规划工作的通知》(渝水计〔*〕230号)的要求,组织技术力量尽快完成*-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的编制工作。纳入规划的*-2012年饮水不安全人口加上*年以前解决的人口总数,不能突破*年经市水利局复核评估确认的饮水不安全人口总数。规划编制完成并报经当地政府审批后,于11月底前主送市政府,同时抄报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备案。针对当前规划编制工作存在的重视不够、进度缓慢、质量不高等问题,各区县要切实把该项工作列入近期工作的重要日程,落实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确保在11月底前高质量地完成规划编制任务,用以指导下阶段城乡饮水安全工作。

二是抓紧完成2009年城乡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批和2009年计划申报。按照市局上半年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题工作会议部署,为提高工作时效,缩短建设周期,经市政府同意,对年度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作如下调整:将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实施方案编制合并进行,除日供水规模1000t/d或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上的项目单独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外,只按年度打捆编制实施方案。2009年全市计划解决200万城乡人口饮水安全,其中:农村人口150万人,城镇人口50万人。目前,年度指导性计划已下达各区县。请各区县按照“整乡镇推进”、“竞标”、“先水质、后水量”、“先集中、后分散”的原则,结合当地饮水安全工作总体安排,择优确定2009年实施项目,合理确定技术方案,组织设计单位完成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经水利部门审批后,于11月底前将审批文件报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同时,根据实施方案汇总编制2009年饮水安全项目计划,由水利、计委两家联合以正式文件向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申报。从2009年起,在6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饮水安全项目计划申报工作。

这里我特别要强调的是,在编制2009年项目实施方案时,各区县要暂缓实施分散式打井、建池等工程,集中财力、物力打造集中式标准化骨干项目。同时,为提升全市饮水安全工程整体形象,2009年每个区县要选择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地区建设2-3个样板工程。市局将对样板工程进行重点支持。

(三)加快建设进度,规范建设管理

各地要坚定“2012年前基本解决全市饮水安全问题”的目标不动摇,按照市局倒排工期的要求,加快实施*年已经下达计划的中央和市级信贷饮水安全、城镇供水项目,确保当年任务当年完成。目前还有少量没有动工的项目,必须采取超常规的工作举措,简化前期工作程序,尽快启动建设。年度项目竣工后,由各区县水利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情况及完工公示资料报市水利局备案。各区县要从以下两方面规范建设管理:

一是规范“六制”管理。全面执行规划建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县级报账和项目公示等“六制”。进一步规范材料、设备集中招标采购,严格选用通过质量认证的产品;全面推行施工单位公开招标制度,择优选择专业化施工队伍;对规模较小的分散式供水工程,采取打捆招标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严格工程开工前、竣工验收前和违纪违规查处情况“三公示”制度,推行阳光操作,提高项目实施的透明度。市局片区工作组将进一步强化对各地执行“三公示”和城乡饮水安全建设的巡回监督检查,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和资金筹集、使用等情况进行通报。

二是推行“整乡镇推进”,打造集中供水工程。为保证供水水质和水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城乡饮水安全工程效益,我们要本着“实事求是、先易后难、整乡推进、效益优先”的原则,以中心场镇等人口聚集地为重点,集中人力、物力打造一大批跨村、跨乡镇的规模化、集中式供水工程,整乡、整镇推进城乡饮水安全工作。农村饮水要尽可能与城镇供水结合实施,依托乡镇供水工程发挥辐射效应,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四)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国债项目中央补助标准274元/人,市级配套标准39元/人;农村饮水安全市级财政信贷项目市级补助标准313元/人。各区县要利用当前水利大发展的有利时机,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落实配套资金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六步工作法”的工作程序,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广泛发动受益群众筹资投劳,确保工程建设需求。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设管理及水源保护、水质检测或工程卫生评价等费用,可以在市县两级补助投资中按市级以上补助投资总额的7%以内列支。各渠道筹集的城乡饮水安全建设资金,要在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专户立账,按工程建设进度实行报账制。

(五)推行“竞标”,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按照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竞标”激励机制的通知》(渝水计〔*〕24号)的要求,全面推行城乡饮水安全项目“竞标”制度。一是对任务完成好、质量高的区县,增加城乡饮水安全年度计划指标;二是凡是经考核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扣减或暂停下一年度城乡饮水安全投资计划;三是鼓励各区县经市水利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或市财政局)核准后,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开展工程建设,在次年下达国家、市级投资计划时,优先满足先期建设完工、完成公示并经市级有关部门抽验合格的项目;四是从*年起,市政府将对超额完成城乡饮水安全年度目标任务的区县进行奖励,奖励办法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

(六)加强水质监测,确保供水水质达标

供水工程的水质状况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地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渝办发〔*〕230号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加强水质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将水质检测工作列入当前城乡饮水安全工作的重点切实抓好,确保供水水质达标。各区县水利、卫生部门要尽快完善城乡饮水安全监测体系,争取区县政府落实专项经费用于水质检测工作。特别要切实加强供水水质检测和水质达标验收工作,把水质检测合格作为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分散式供水工程水质达到《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要求。对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要督促管理单位建立日常水质检验制度,配备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对原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水质检验;对于分散供水工程,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水质检验行为不规范或水质不合格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七)深化改革,建立良性运行管理机制

农村安全饮水方案篇2

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XX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办法》、《XX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市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安排,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确保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加快补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施短板,2023年全市计划解决X处工程XX万农村人口饮水巩固提升任务,及时解决动态新增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健全农村供水工程“三个责任”、“三项制度”,促进工程正常运行,着力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保障水平。

二、建设内容

各县区根据经批准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等,结合自身实际,在完成省级下达计划任务基础上,可自行提高2023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和投资规模。巩固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标准偏低、规模偏小、水质不达标的农村水厂进行改造、配套、升级、联网,完善供水工程水质净化设备、消毒设施配备,建设规模水厂设立水质化验室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等。

三、资金筹措

各县区“十三五”期间控制规模扣除2016-2018年已下达的省级以上资金即为省级以上投资剩余控制规模,将分年切块下达。“十三五”期间县级以上投资控制规模已经X发改农经〔2017〕X号文明确,实行总量控制。我市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以上补助资金XXXX万元。各县区财政要按省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分担比例予以落实。各县区落实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可以通过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工程建设有效投入。

四、实施步骤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技术责任制,建设标准达到水利部、卫生部制定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水质、水量、保证率和方便程度四项指标要求;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并要落实建后管养主体。

(一)提升前期工作质量。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应由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各县区要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供水工程类型。要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关于印发XX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和年度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X发改农经规〔2018〕X号)要求,编制单项初步设计和年度实施方案。对新建或改扩建日供水1000吨或10000人以上的规模水厂应编制初步设计,报市级水利部门审批,报省水利厅备案;对规模以下水厂、管网延伸等工程应打捆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由县级水利部门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后,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年度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报市水利局备案。

(二)规范开展项目建设。

工程施工必须依据经审批的实施方案,严格项目管理,杜绝层层转包或违法分包。在实施过程中,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以县为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模式;所需管材、供水、机电和消毒设备等要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确保质量;建设资金实行报账制,专款专用。工程建设前和建成后都要进行水质化验,同时必须安装消毒设备且确保正常使用,保证水质达到农村饮水安全标准。

(三)严格把好验收关。

项目竣工后,按照《XX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办法》(X水农函〔2014〕X号)要求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对于规模水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单项工程验收;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可按年度实行集中验收。工程完工验收要有受益群众和监督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和水利部门负责人参加并签字。在完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规模化供水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各县区向市水利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市水利局主持竣工验收;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由县级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扶贫等部门对完成的年度计划任务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报省水利厅备案。要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建成的工程要设立标志,标明工程名称、建设时间、投入资金、受益范围、施工单位、监督单位、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等。

(四)完善管护机制。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一个体系、三个机制”建设,促进农饮工程长效良性运行。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体系,积极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和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创新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模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以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所有权人确定经营模式和经营者(供水单位)。所有权人与供水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各级财政投资形成的资产,由县级人民政府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国家所有权。

(五)强化行业监管。

农村饮水工程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不得改变工程用途。由个人为主投资兴建的水厂,要通过与当地政府签订合同明确权利与责任,对社会公益事业承担义务。国家投资建设的集中供水工程,可以依法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转让工程经营权,转让经营权所得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实行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管理的,要规范程序,依法签订合同,按合同办事。供水单位接受水利、卫生、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制度,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的监督、质询和评议。

供水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把职工收入与岗位责任和工作绩效紧密联系起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区人民政府是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责任主体,对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负总责。县区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明确责任分工,精心谋划,综合施策,要对受益村受益农户建立工作台帐,落实建设任务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通水验收销号。水利、发改、财政、卫健、生态环境、扶贫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行业监管,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让群众真正喝上“放心水、明白水、安全水”。

(二)加大资金投入。

多渠道筹集资金,县区财政局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资金的支持力度。各县区要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大力推进市场化运作,确保工程建设和管护资金落实到位。

(三)完善体制机制。

积极落实工程管护组织,支持贫困村内用水户协会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积极推行两部制水价制度,建立并完善三级水质检测体系,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制度,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用得起、长受益。

(四)强化监督考核。

各县区要强化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完成情况的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考核。市水利局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定期开展对各县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情况的现场督查、绩效评价等工作,一旦发现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挂钩。

农村安全饮水方案篇3

一、基本情况

为切实加强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实施工作,组建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保障组,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为攻坚战行动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在全县各乡镇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县水务部门及时开展勘测设计工作,会同乡镇专业技术人员一起到实地对各乡镇调查摸底的数据进行复核,并对确实存在饮水不安全的人口编制了相应的饮水保障实施方案。截止6月,全县实施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11个,投资9048.16万元(其中: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行动方案内项目55个,投资4149.12万元。行动方案外项目15个,投资754.41万元。谷陇极贫乡镇实施饮水安全项目41个,投资4144.63万元)。另外,6月份针对全县部分工程水质未达标、水量变小以及今年几次特大暴雨损毁等新增建设项目10个,投资1019万元,项目正在实施中。

二、工作措施

1、成立机构,落实责任。为按时同步完成脱贫攻坚“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达标任务,根据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组建XX县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组的通知》(X脱指通〔2018〕3号),切实加强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工作,确保全县2019年6月底前解决所有农村饮水安全,为我县2019年减贫摘帽工作提供饮水安全保障,专门成立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决战工作保障组,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

2、加快项目建设工作。编制了《XX县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攻坚决战实施方案》,并拟定了项目进度倒排工期计划确保所有项目6月底前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5月之前启动实施的项目已全部完工。目前,重点推进后期排查新增的项目实施进度。

3、强化工程管理。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的同时,认真对现有供水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和整改完善,并明确各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主体,健全和完善了管护机制,成立了管护组织,明确了管护方式,落实管护人员等。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管理到位。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提供保障。

4、加强农村饮水水质安全。开展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建立县级农村饮水水务部门水质检测中心自检和环境、卫生部门监测的“双监测”制度和水质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监测评估,确保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存在主要问题

1、工程项目存在“散、边、远”的状况,由于很多项目点处于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当地砂石材料资源缺乏,运输距离远,原材料倒运困难,施工难度大,且实施过程中应群众的要求,实施方案部分内容需要作部分变更调整,不同程度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2、由于农村青壮年大部分外出务工,加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较多,出现民工短缺,施工成本大。

3、工程项目运行管理机制还有待完善。在水资源条件较差的村寨项目运行管理较好,但在水资源条件较好的村寨(特别是自建自有水源较多的村寨)存在对工程管护不够重视,收费难的问题,运行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4、由于财政困难,工程进度款支付相对滞后。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克服财政困难,努力协调筹措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拨付,保障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2、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对新增的项目县饮水工作专班对每个项目均明确专人专管,过定期调度,定期摸底,及时掌握工程各个环节的实施进度,并针对各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其与各级部门对接,推动项目实施进度。

3、强化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牢固树立全过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理念,加强质量安全巡查,以质量检测和安全检查为重要手段,规范质量和安全行为,保障工程实体质量和生产安全。

农村安全饮水方案篇4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档案;管理

1引言

临汾市总人口434.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50.3万人,占总人口的57.61%。全市山多川少,十年九旱,水资源严重不足,水资源总量15.2亿m3,人均占有水资源量380m3,呈现出人口多、用水量多、水资源量相对少的特点,水资源供需矛盾相对突出。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近年来,临汾市把解决农村饮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到2010年,全市建设各类农村饮水工程3743处,基本解决了农村人口的饮水问题,实现了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之后开展了提高农村群众用水标准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水质标准,提高自来水入户率。截至目前,全市饮用自来水(包括简易自来水)人口占到农村人口的9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投资规模大、建设时间长、建设地点分散、单项工程小而多,决定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档案资料具有数量多、资料分散、收集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因此,做好农村饮水安全档案工作是一件复杂而系统的工作。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档案工作重要性分析

2.1工程档案是维护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第一手资料临汾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点多面广、战线长,全市4819处农村饮水工程,其中单村供水工程就有3519个,占饮水工程总数的73%。工程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在对其维护、维修、改造过程中,工程档案就是必不可少的依据和凭证。2.2工程档案为今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在解决农村吃水问题上,临汾市经过了人畜吃水、饮水解困、饮水安全、标准提高等几个阶段,每个阶段工程建设都有不同的技术要求和侧重点,完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档案,为今后提高工程设计质量提供了参考和借鉴,也是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学术研究、持续进行工程建设的宝贵资料。2.3工程档案是保障农村群众安全饮水的重要依据在自然和社会环境影响下,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难免发生,也可能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要避免或减少其影响,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就必须分析研究工程档案中的数据和结论,提前预防和有效解决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产生的影响。同时,工程档案还是全面鉴定工程质量、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

3主要做法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中,根据实际情况,形成了一套档案收集管理模式,力争为工程提供一份翔实可靠的档案材料。3.1工程实施前期的资料收集工程前期文件材料主要有项目投资计划、资金文件、批复、会审纪要、实施方案、变更设计及批复、法人建立文件、项目公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3.2工程施工期间的资料收集施工文件材料主要有项目划分申请、报告、批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水泥、沙、石、钢筋、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资料,砂浆、混凝土试件检测报告、施工日志,工程工艺、设备材料、管材合格证、设备合格证等。此外还包括开工申请、开工令、隐蔽工程签证、中间报量、联合计量单、完工结算书及支付证书等监理文件材料。3.3竣工验收及运行管理资料收集竣工验收文件材料主要有建设管理报告、施工管理报告、监理报告、质量评定报告、资金支付资料、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工程运行管理资料主要有受益户统计表、移交清单、试运行报告、工程管护制度、管护协议、水质化验报告等。3.4根据工程特点做好档案资料整理由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量小、数量多,单个工程很难装订成一本,因为一个批次的很多程序都是同时审批的,包括资金下达、方案审查、招标、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这些资料应批次装订,避免资料重复,但装订时注意对每个工程进行编码,一个工程对应一个编码,以方便工程准确快捷的通过编码将其找出。档案装订应按照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档案管理规定实施。同时,由于农村饮水工程档案使用频率高,不要用档案盒装,最好用硬壳纸当封面,用线捆扎封边装订。3.5严把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环节在工程档案收集管理中,要本着“对过去负责、为现在服务、替未来着想”的原则,确保各类档案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接收的建设管理类、勘测设计类、建设监理类、施工管理类、竣工验收类等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管理制度、用户协议、安全责任书等运行管理档案,工程建设、水费收缴与使用等财务档案,各类配件、管材出入库登记等物资档案,分别进行分类、整理、编目、装盒、入库,做到整齐规范,排列有序,查找方便。

4档案管理存在问题

4.1对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有关单位大多认为其重点应突出解决好工程设计、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和工程效益上,忽视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导致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相对滞后,档案的系统性、准确性得不到有效保障。4.2档案收集管理专业人员缺乏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中,档案收集管理人员一般是新参加的工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或兼职人员,有的甚至是临时抽调,身兼数职,缺乏档案专业知识,对工程档案收集管理比较陌生,不熟悉档案收集管理的法规和制度,很难适应工程档案收集管理工作需要。专业档案管理人才更是奇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工作。4.3工程档案资料不齐全由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前期工作距离实施时间跨度较大,往往哪个部门形成的档案资料就保存在哪个部门,甚至保存在承办人手中,信息不容易掌握,导致前期工作档案资料收集不齐全。而且由于农村饮水安全单项工程规模较小、施工技术难度不大,对施工单位资质要求不是很高,多为资质较低的施工企业,对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导致施工资料不规范、不完整。同时个别资料还存在不完善、不完整情况,存在以施工图、甚至示意图代替竣工图,签字手续不齐全等问题。

5思考及建议

农村安全饮水方案篇5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建设管理责任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县政府决定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局、财政局、卫生局、扶贫办、环保局、住建局、审计局、监察局、民政局、残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县领导小组下设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饮水办”),办公地点设县水利局,全面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各项工作,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资金管理等负监督检查责任。

县水利局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组织研究、制定、执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政策、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项目年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编制以及向上争取项目工作;

(三)负责乡镇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和主体工程开工批复;

(四)负责对饮水安全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五)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并负责协调参建各方及组织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努力营造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良好氛围。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加强计划指导,积极争取省、市发改部门的支持;县财政局要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加强资金运行监督;县扶贫办要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纳入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资金上予以优先安排;县卫生局要建立水质监测服务体系,提供水质检测服务,确保农村饮水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县环保局要加强水环境的监测,对重要水源地及其供水工程要制定保护措施,保证水源水质安全;县住建局要加强县城及其延伸区域供水质量的监管,保障县城饮用水安全;县民政局、残联要对农村特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的饮水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农村弱势群体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县审计局、监察局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和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工作的监督,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实行年审计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加强舆论监督。

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乡镇经济发展办、纪检监察、财政所、水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项目村委会主任为成员。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负责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

(三)负责解决辖区内饮水安全工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

(四)负责辖区内饮水安全工程检查和督办;

(五)负责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

(六)负责协调各项目参建单位。

二、科学规划设计,突出工程建设重点

要严格执行SL310-《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规定,根据水源的水量和水质、供水的水量和水质、供水可靠性、用水方便程度,坚持“集中适度规模为主、小型分散为辅”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开工前必须优化施工设计方案。项目法人按照主管部门的统一格式和要求编制《工程施工实施方案》。所有的《工程施工实施方案》必须报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一)因地制宜新建供水工程。对居住较为集中且水源条件较好的地方,推广小型集中供水水厂的工程模式集中解决;对居住分散且严重缺乏水源的地方继续推广“一管、一池、一罐”单户生物慢滤工程;对有良好地下水源条件的地方,可建集中供水井和分户供水井,也可以联户打井或新建供水池;对经济欠发达、农民收入低的地方,供水系统可先建到公共供水点,待条件好转后再解决自来水入户的问题。

(二)改造现有工程。对现有具备集中供水条件,但目前供水设施简陋的供水工程,采取新材料、新工艺、先进技术进行改造;对缺乏必要水处理设施的,要进行补建;对小型集中供水水厂,要大力推广生物慢滤水处理技术;对5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水厂要加强“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水质净化处理,确保供水水质达标;对水源遭受严重污染且恢复困难的饮水工程,要采取工程措施重建饮水工程。

(三)配套建设集中供水工程。对水源有保证、人口居住集中的地区,应新建集中供水工程。

(四)适度扩大工程受益范围。县城、乡镇集镇自来水厂要充分发挥现有设施资源优势,在保证供水安全和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可进行适度扩建、改建,向城镇近郊农民辐射延伸供水,扩大供水范围。

三、严格“四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程质量责任机制和监管机制。

(一)项目法人负责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单位,由乡镇分管领导任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和资金管理负总责。其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工程实施方案》;

2、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实施;

3、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和主体工程开工报告报批手续;

4、负责控制工程概算投资、变更工程建设内容及办理变更手续;

5、负责工程的招投标组织工作,并签订有关合同;

6、负责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管好用好建设资金,审核确认支付工程款;

7、负责编制竣工资料,组织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和竣工验收工作;

8、负责按规定收集整理档案资料;

9、负责“三通一平”和青苗补偿、工程占地、占林、拆迁等外部环境的协调;

10、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11、负责落实饮水项目建后的管理制度,加强对饮水安全工程的水源保护。

(二)工程招投标制。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投标工作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

总投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单项工程必须进入县综合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具有三级以上水利、市政或建筑资质的施工企业施工;总投资50万元以下的单项工程,采用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的方式选择承建单位。单户或联户工程可由受益农户自行组织实施。

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和设备由县集中统一政府采购。

招投标活动由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办公室、财政局、水利局负责监督。

(三)工程建设监理制。

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必须落实工程监理制,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由项目法人委托监理。其它小型工程和分散工程由乡镇水务中心技术人员进行过程监督。监督内容主要包括对工程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评价;按要求做好施工记录和月报;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按照施工计划对工程进度进行有效控制,检查工程进度实施情况,督促承建方采取措施实现合同目标;参与协商工程设计变更,调解合同双方争议;审核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完成工程监督管理报告、工程验收报告等。

(四)项目合同管理制。

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统一实行合同管理,项目法人根据工程实际和所提供的合同样本、发包形式,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合同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协议书(补充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2、中标通知书;3、开标后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往来文件;4、补充通知、投标报价书;5、专用合同条款;6、整理合同条款;7、技术条款;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补充资料;9、投标须知;10、图纸;11、确认后的投标辅助资料;12、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分散的单户工程或联户工程由受益户组织实施,由项目法人与受益户签订合同。

项目法人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同时,项目法人要签订廉洁保证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廉政制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和干部廉洁。

四、实行“一事一议”,组织受益户参与

因国家及省级投入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必须组织受益户参与工程建设。为便于建设管理,全县统一国家及省级配套和受益户承担的工程建设范围。

国家及省级投资解决的工程内容为:1、集中供水工程。解决水源至水厂的引水管网及水厂的全部投资和水厂至集中供水点引水管线及供水水池的投资;2、分散供水工程。解决引水管线及供水水池的投资;3、单户供水工程。对建“一管一池一罐”补助1700元/户,只建一罐的补助500元/户(水池容量不低于10m3)。

受益户应出资出劳承担的任务为:1、集中供水工程。水厂至集中供水点管网开挖回填及安装,供水点至受益户的管网及户表工程投资;2、分散供水工程。引水管网开挖回填,入户管道和户表安装的投资;3、单户供水工程。受益户负责承担国家补助以外的全部投入。在工程开工前,各项目村要组织受益户召开会议,广泛征求受益户意见,制定参建方案,本着“谁受益、谁参与”的原则,杜绝滥集资乱收费的行为发生。

五、严格项目审计、验收与资金管理,确保投入效益

(一)严格项目预算审计和竣工审计。单项工程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项目须进行预算审计,未经预算审计不得进行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就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编制竣工预算,并完成项目竣工审计工作。

(二)严格项目竣工验收。有关单位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县发改局、县水利局提出验收申请,县水利局商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等部门按照《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办法(试行)》的规定共同组织竣工验收,其验收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一是严格项目投资预算管理。项目要严格执行批准的投资概算和建设方案,不得提高和降低建设标准,避免形成建设资金缺口。二是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三专”要求管理。项目法人要确定专人,开设专户,建立专账,按照基本建设单位财务制度和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的资金管理办法核算、管理项目资金。三是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拔付资金时,项目法人必须提供项目批准文件、工程概算、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计量签证等相关资料,财政部门将项目资金直接拔付给中标单位的基本账户。青苗损失费、占地补偿费、单户和联户工程的国家补助款,采取一折通的形式直接支付给农户。四是规范管理农户自筹资金。对农户出资出劳部分要以村为单位建立台账,作为工程的县级以下配套依据。

六、落实管理责任,创新建设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