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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下乡扶贫工作总结(收集5篇)

来源: 时间:2024-07-26 手机浏览

护士下乡扶贫工作总结篇1

前营村位于濉溪县百善镇西,距离百善镇4.5公里,从百宋路穿越而过,下辖前营、后营、闫庙、史庄,胡楼,陈老家,6个自然庄,29个村民小组,全村共有人口7645余人,耕地将近19340.36亩,现有小学1所,社区医疗服务站2个。目前全村共有党员183人,设有1个总支和3个支部,党小组10个,共建成党群联心站3个,理事会5个。村班子和配套组织健全,各项工作开展扎实高效。农业种植物主要为小麦、大豆、玉米、等,以及蔬菜和大棚种植,村基础设施完成村村通和自然庄内道路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新农村将呈现在人们面前。

全村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7户131人,贫困人口占全村人口数比为1.7%,2015年脱贫3户10人,2016年脱贫16户65人,2017年脱贫12户40人,2018年计划脱贫3户7人,2019年计划脱贫3户9人。一般贫困户18户72人,低保贫困户18户56人,五保贫困户1户3人;因病致贫17户55人,因残致贫18户69人,缺少劳动力2户7人。

前营村2018年的扶贫工作是扎实的,以村党总支为战斗堡垒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要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精准扶贫与精准脱贫相结合,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促进,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动员各方力量,确保决胜脱贫攻坚战”。

前营村委会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明确精准扶贫工作任务,绘路线图列时间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精准建档立卡。在建档立卡“回头看”的基础上,把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到村到户扶贫项目、帮扶单位和责任人等相关信息全部录入电脑形成电子档案。目前村贫困户分为低保贫困户、一般贫困户、五保贫困户三类,都为扶贫开发对象,每个贫困户都有一本扶贫手册、一个帮扶计划(一户一方案)、一套帮扶措施(一人一措施)。

(二)精准动态管理。认真制定扶贫对象和需求清单、脱贫时限清单、扶贫措施清单、脱贫责任清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调查评估和数据更新,上年度脱贫和存在返贫风险的贫困户按程序核定,严格做到“两公告、一公示”,落实动态管理。

(三)精准分类扶持。加强“双基建设”,提高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利用当地交通便利条件,综合市场需求状况,加快产业发展,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对贫困户,通过发展生产和促进就业、发展教育、小额信贷、土地流转、社保兜底、生态保护工程等措施,实现稳定脱贫。

前营村委会同时制定了完善的主要措施,切实落实到实处。

(一)产业脱贫工程。重点推行“四带一自”,贫困户自主发展、龙头企业+贫困户、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经营大户+贫困户,帮扶到户到人,实现抱团发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引导本村在外能人及事业有成人士回村投资创业,成立相关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大户带动模式,鼓励全村农户参与,逐步形成规模,增加农民收入。对贫困户通过流转土地等方式,发展规模种植、养殖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二)就业脱贫工程。制定培训计划,针对性的开展贫困户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安排公共服务岗位,增加贫困户收入;利用好农家书屋,拓展群众知识面,培养致富能人,发挥双带帮扶作用,引导村民积极实施农业实用技术和农业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协助实施好“良种工程”和“科技进村入户工程”,使农民科技意识明显增强,利用科技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农村劳动力从事第二、三产业人数比例逐步提高。

(三)智力扶贫工程。积极推进教育扶贫,完善小学、幼儿园,配套设施,促进基础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保障学生就近上学,整合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政府资助、“春蕾行动”、国家助学金、”雨露计划“、阳光工程等政策扶持资金,扩大资助覆盖面,提高资助标准。落实贫困户子女教育扶贫各项政策。实施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加大对贫困户大学生的救助力度,对贫困户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

(四)健康脱贫工程。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通过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民政救助等三重医疗保障制度,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有效衔接。继续实施参合资金财政代缴制度,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

(五)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

着力实施村组道路畅通工程,对标准较低、路况较差的村组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实施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加强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助力脱贫攻坚。改建为民服务大厅,满足日常办公和为民服务需要。

(六)生态保护扶贫工程。加强环境整治,改善人居环境、改变村容村貌,提升生活质量,结合“三线三边三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以”脏、乱、差“治理、垃圾污水处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为重点的环境整治。

(七)金融扶贫工程。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络,创新金融产品,增加区信贷投放。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授信评级,大力发展免抵押、免担保、政府贴息扶贫小额信贷,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积极推动创业担保贷款与扶贫小额信贷对接,提高扶贫小额信贷额度,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

(八)社会扶贫工程。建立健全年初“建账”、年中“对账”、年底“查账”制度,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在县商务局帮扶单位的指导下和镇包保帮扶下,逐户逐人落实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做到帮扶人员落实,帮扶项目落实,帮扶资金落实,帮扶时间落实。依托社会资源,鼓励能人大户、外出创业成功人士结对帮扶。

在保障措施中,前营村落实四个措施。

(一)落实领导责任。村第一书记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包村、帮扶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各方资源,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落实精准扶贫。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统筹用于扶贫开发,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进一步优化规范项目验收、监督等程序,完善扶贫对象、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制度,切实加强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三)加强基层组织。将村党组织建设和“两委”干部建设与扶贫开发工作相结合,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两委”班子团结协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带头模范作用。加强“两委”班子建设,着重从政治理论、思想、文化、工作作风等方面拉近干群关系,加强“两委”战斗力。完善村规民约,健全村民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制度,进一步落实村民自治、“一事一议”和“四议两公开”(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公告决议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让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护士下乡扶贫工作总结篇2

——贫困人口持续减少。10年来,按照原贫困标准测算,全县农村贫困人口由1.4万人减少到3700余人;人均纯收入983元(2001不变价)以下的低收入人口由2001年的2.8万人减少到2010年8960,年均降幅6.9%。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400元增加到3600元,年均增加220元。在贫困乡村新建公路109.2公里,村道硬化及砂石路改造168.2公里,新建公路桥8座,受益人口达10万余人;维修水库15座,维修灌溉坝9座,改造维修灌溉水渠35200余米,新建护河堤3400余米,新建电灌站3个,改善灌溉面积1.7万余亩;新建饮水工程27处,解决了2万余群众饮水难问题;新建和修缮学校3000余平方米、卫生所500平方米,方便了1000余名学生就学、4万人就医,贫困群众民生状况进一步改善。

——整村推进富有成效。10年来,全县着力实施了以改善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的整村推进,按照“扶贫资金整合到村、扶持项目整合到村、帮扶力量整合到村、技术服务整合到村”的原则,全力推进重点村建设,共完成12个“十五”重点村、15个“十一五”重点村的整村推进任务,有10多万群众直接受益,有力推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有效提高了贫困群众生活质量,重点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群众精神面貌发生明显变化。

——产业扶贫不断深入。10年来,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大力扶持保护地方特色产业,不断增加贫困人口经济收入,加快建立群众增收长效机制。共发展扶贫龙头企业8家,参与扶贫产业贫困农户2000余户。重点培育壮大了大禾谷、双孢蘑菇、特种水产、畜牧、雷竹、毛竹、林果、蜂业等区域性扶贫产业,基本形成了“一村一业”、“一林一品”的扶贫主导产业格局,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乡村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扶贫搬迁扎实开展。从2008年起,全县坚持把移民扶贫作为加快山区库区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移民形式、安置途径和工作机制,确保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全县共投入移民财政扶贫资金678.3万元,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等形式累计搬迁移民1938人,建成移民集中安置点16个,配套了一大批基础设施,带动了当地人口结构、就业能力及经济社会环境的深刻变革,极大改善了居住在“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地区的贫困群众生存发展条件。

——扶贫培训力度加大。从2005年开始,弋阳县正式启动实施“雨露计划”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迄今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9.736万元,培训农民1738人,转移就业1738人,其中中高级技师60人。“雨露计划”的实施,对提高我县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能力、促进富余劳动力转移、增加贫困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基本实现了“就业一人,脱贫一家”的目标。

护士下乡扶贫工作总结篇3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的迫切需要。

第三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将民政、扶贫、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人口信息与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学生信息实行定期比对、动态调整,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机制。

第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坚持阳光操作,以相关部门核定的信息和学生家庭真实经济状况为基础,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各个环节和认定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认定对象

第五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本办法中的学生包括根据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幼儿;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学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六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对象包括以下8类:

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学生;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7.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

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章认定原则

第七条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第八条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第九条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第十条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第四章认定依据

第十一条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第十二条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第十三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第十四条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第十五条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第十六条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第五章认定办法

第十七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秋季学期认定一次。每学期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八条设区市、县(市、区)所属学校本地户籍的第1至7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由设区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人社部门于每年秋季开学后将在籍在校的学生信息提交给同级扶贫、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最新家庭经济困难人口信息库进行比对后,于15个工作日内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确认类别盖章后反馈到教育部门、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及人社部门将学生名单分发到相关学校。

第十九条普通高校、省属中职学校第1至7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以及设区市、县(市、区)所属学校非本地户籍的第1至7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由学生向就读学校提交户籍所在地扶贫、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城乡低保证、烈士证、残疾证(残疾人子女还需提供户口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之一核验。

第二十条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由学校(含幼儿园,下同)组织学生填写《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须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并承诺所填写资料真实准确,学校根据学生特点及实际情况可以分别采用或综合运用实地家访、个别谈话、电话访谈等有效方式逐一核实其家庭经济真实情况后再进行认定。

第二十一条在校学生因其家庭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可及时向学校提出认定申请,学校应及时对其进行认定。

第六章认定程序

第二十二条提前告知。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第二十三条个人申请。普通高校、省属中职学校的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申请表》,其中:第1至7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扶贫、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城乡低保证、烈士证、残疾证(残疾人子女还需提供户口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之一核验,第8类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

设区市、县(市、区)所属学校的非本地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申请表》,其中:第1至7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同时提交户籍所在地扶贫、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城乡低保证、烈士证、残疾证(残疾人子女还需提供户口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之一核验,第8类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本地户籍的第8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申请表》,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第1至7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须填写《申请表》。

第二十四条认定审核。对经扶贫、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职能部门确认或提供了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的学生,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由学校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按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资助档次。学校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

第二十五条结果公示。学校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档次,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学校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第二十六条建档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连同学生的申请材料统一建档,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技工院校按要求录入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以及江西省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

第七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十七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残联根据工作职责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第二十八条各地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工作协同,进一步整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资源,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技工院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与民政、扶贫、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部门有关信息系统对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信息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第二十九条各高校要健全认定工作机制,成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院(系)成立以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年级(专业或班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第三十条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成员一般应包括学校领导、资助工作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

第八章工作机制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育、财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二条各级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部门要为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实认定工作提供必要依据和支持,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信息真实有效。

第三十三条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不得泄露学生资助信息。

第三十四条各学校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学校要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

第九章附则

护士下乡扶贫工作总结篇4

县2016年统战工作总结:

2016年,全县统一战线以凝聚政治共识为引领,以“四同创建”为抓手,服务大局,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过去的一年,我们开展各类活动,增进共识。通过抓学习、抓培训、抓教育、抓调研、抓交友等活动,组织引导广大统战干部及统战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定动作扎实有效,创新动作特色突出;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组织非公经济人士赴清华大学、无党派人士赴省社院、市委党校集中培训,特别是聘请省社院、湖南师大等院校的专家、教授到我县举办了培训班,参训人数达130人次,拓宽了广大无党派代表人士和非公经济人士的视野,提高了他们的综合素质,凝聚了改革发展的共识。

过去的一年,我们打造“同心乡村”,助推发展。我们制定了《中共绥宁县委统战部关于深入开展“四同创建’’活动的实施案》,统战系统干部每人参与一项“同心园区、同心项目、同心社区、同心乡村”创建工作。寨市乡西河村成功创建成为市级“同心乡村”。一是整合资源,彰显民族文化。利用寨市古镇全国历史文化名镇这一统战要素,整合挖掘民族文化底蕴,以寨市商会牵头,打造同心乡村特色文化,建设民族文化广场、民族文化街和同心教育基地、“同心书屋”等。二是发挥统战优势,共同创建。在创建活动中,利用统一战线联系广泛的优势,呼吁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如:湖南德庆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绥宁县工商联名誉会长杜勤德先生捐资按原貌恢复的西河民族风雨桥,已成为苗乡群众休闲、娱乐的中心。三是立足实际,发展绿色产业。由金水湾生态休闲山庄董事长、县工商联常委龙文琼女士投建在该村的生态休闲旅游产业基地,首期投入近200万元,采取“山庄+基地+农户”的方式,在该村建成了“一地三园”(即有机稻生态种植及水产家禽套养基地、有机蔬菜种植园、生态休闲观光果园、生态休闲观光水产园),既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也使该村群众一起走上了生态农业发展之路。省市领导多次亲临现场视察指导,特别是去年9月1号,省委常委、统战部长李微微,在市委郭光文书记、王昌义部长等领导陪同下亲自到我县视察创建工作,对我县统战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过去的一年,我们抓好经济统战,服务社会。一是壮大工商联基层队伍。全县25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工商联分会,会员队伍规模不断扩大,新发展企业会员两家、个体会员19家,会员企业发展到2254家,并将全部会员企业资料录入全国工商联数据库。二是继续深入开“千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建立了“县级干部联点、乡镇试点、企业办点”的工作模式,全面推进“千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在职的每名县级领导联系一个点,规模以上企业与多个行政村建立长期互利合作关系目前,共有19家企业与68个村结成了帮扶对子,实现了项目对接。三是开展定向服务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定期走访企业制度,积极为非公企业解决生产、生活和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组建了企业法律顾问团,定期为企业开展法律讲座和咨询,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服务。通过与县工商银行、农发行等开展“银企合作、服务中小企业”活动,为企业解决资金3200多万元。多次到省委统战部、省扶贫办联系项目资金,帮助丰源公司、金水湾休闲山庄争取到“万企联村、共同发展”省财政扶持资金50万元。四是加强异地商会建设。我们在北京、上海、长沙、广州、深圳、珠海、惠州建立了6个绥宁商会,异地商会会员企业达107家,通过定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及时向绥宁老乡商会代表通报家乡经济社会建设方面的情况。加强和绥宁老乡商会代表的感情联络,引导他们为家乡发展和建设做贡献,如:长沙商会会员杜勤德先生出资100万连续10年资助绥宁县考上重点本科的贫困应届毕业生,上海商会会员于教清先生出资修建县实验中学教学楼、奖励为绥宁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五是助推光彩事业发展。积极引导广大非公企业参与扶贫帮困,去年引导非公人士资助贫困学生100余人。争取到爱德基金会瓦屋塘乡农村社区综合发展项目资金267万元和救灾资金45万元,到目前为止,爱德基金会在我县的援助金额已达到700多万元。

过去的一年,我们坚持民生为重,维护稳定。一是积极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发展。加大了争取民族政策的工作力度,全力争取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待遇、《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的修订和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政策。去年共争取省民委下拨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39万元。为少数民族群众更改少数民族成份198人,办理民族证300多份,为1500多名少数民族考生落实了加分政策,发放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20万元,教育助学金40万元。上堡、大园两村成功入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组团参加了全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取得了一金三银五铜的好成绩。二是促进了宗教和谐稳定。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建立每月召开一次宗教人士联系会议制度,每周末去各宗教活动场所了解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宗教人士座谈会、宣传学习党的有关政策。组织了各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教职人员开展爱国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和财务培训,强化了宗教人士的教育和宗教事务管理,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三是认真落实照顾统战成员利益。从财政、民政争取资金,过年过节对还健在的黄埔老人、抗战老兵、起义投诚人员、困难台属侨眷等统战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困难补助8万元。

过去的一年,统战系统各单位和各乡镇勇于担当、尽职尽责,优势充分发挥。县工商联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等学习实践活动,促进非公经济“两个健康”;县民宗局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调处民族宗教矛盾纠纷,促进了民族团结和宗教和顺,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县侨联组织开展侨务维权活动,从实处为侨胞侨眷解决具体问题;县台办主动对乡镇基层台联小组进行培训指导,进行走访调研,做到信息及时、准确、数据可靠;各乡镇统战工作注重落实、主动作为,特色、亮点频现,都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过去的一年,我们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是县委坚强领导、省市统战部门精心指导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广大统战干部和统一战线成员团结协作、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委统战部,向关心、帮助和支持统战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统战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统战工作基础依然比较薄弱,进一步加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也比较艰巨;统战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我们会积极面对,妥善解决,争取在新的一年里有更大突破!

乡镇2016年统战工作总结: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帮助下,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战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紧扣“思想再解放,项目大突破”,城建新提升”的总要求,深入开展“重大项目推进年”活动,以“团结、稳定、发展”为目标,以加强团结合作,促进经济发展为总抓手,强化统战工作,狠抓统一战项工作的落实到位,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新的跨越。

一、基本概况

城东镇地处兴化市东郊,辖16个行政村,172个村民小组,1个居委会,2个市级养殖场,1个市级脱水果蔬产业园,1个循环农牧产业园,9501户,31737人,总面积55.2平方公里,是著名的“脱水果蔬之乡”。我镇现有少数民族43人,共有10个少数民族种类,少数民族扶贫基地1个,现有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个(湖民寺),从事佛事宗教活动人员36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32人。我镇统战工作连续4年被市委统战部表彰为先进集体。

二、主要工作

1、强化领导,加强学习,将统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建立健全镇、村两级统战工作网络。为加强对统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把统战工作纳入镇党委年度工作计划中,做到有计划、有措施,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为统战工作的开展在组织领导上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各行政村也都按要求成立了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统战信息员队伍。二是建立健全统战工作基础台帐。今年我们在原有的基础上,对镇区内的统战资源认真开展了调查摸底,主要是调查摸清在外创业能人、海外人士、从事佛事宗教活动人员、少数民族家庭的情况,为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并建立了台帐,夯实了工作基础。三是坚持统战理论学习。镇党委十分重视统战理论学习,把统战理论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并组织非公制经济代表人士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达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目的。四是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积极向上级统战部门和宣传媒体、报刊撰写稿件,加大统战宣传力度,为促进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全年统战信息被市级以上媒体报刊报导共20多篇次。

2、加强队伍建设,发挥党外人士作用做好非公经济人士、在外能人等统战人士联系沟通工作,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我镇党委、政府对统战人士采取政治上高看一眼,待遇上厚爱一层,生活上给予关心,个私经济发展上给予政策倾斜等措施,镇党委领导经常登门拜访并保持与他们通信或电话联系,定期向他们通报全镇经济发展情况,请他们为家乡经济发展献计献策。通过联系沟通,激发了广大在外能人回家乡办厂兴业的积极性。特别是招引了以吕文道为代表的26名城东温室人联合投资5亿元,创建了温室材料产业园,为我镇今后经济快速发展注入动力。今年上半年,我镇特邀常州大学与本镇部分列统企业举行产学研合作签约仪式。下半年,又组织了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到苏南和先进发达地区参观学习。1-10月份,新招引项目10个,计划总投资10.18亿元,投资亿元以上项目2个,实际完成据商引资额2.09亿元,实际完成利用外资300万美元。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我镇多次组织统战人士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了他们为全镇社会经济发展提出好的思路与建议,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3、积极做好非公企业服务工作,推动全镇经济发展

发挥商会正确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富民政策,引导广大非公企业走科技创新之路。会员积极参政议政,商会会员中有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党代表9名,其中泰州市人大代表1名,兴化市政协委员2名。针对我镇脱水果蔬行业在宏观形势仍未好转的情况下,一年来,镇党委、政府积极支持和帮助企业攻克难关,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了工业经济稳步发展。联发食品走精品化、小包装之路;嘉禾食品从山东引进了两名高层次人才,分别负责团队销售和产品控制与供应链建设;诚信塑业改变原有低水平的塑料加工,从事汽车安全座椅生产;金达电器成功与上海大学举行了产学研签约仪式,投资1000多万元实现机械人智能操作。此外,东奥食品、瑞盛食品、星源渗铝等非公企业先后进行了技术改造。积极引导非公有经济人士投身新农村建设和光彩事业,先后为镇慈善分会、新农村建设和教育事业爱心捐资100多万元。为了强化党的领导,促进非公党建全覆盖,建立了16个非公企业党支部和1个园区党总支,在非公企业中认真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提高了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多着并举,深入开展少数民族扶贫活动

为了进一步提升少数民族家庭的总体生活水平,我镇多方并举开展少数民族扶贫帮困活动,将献血与造血相结合,大大提高了少数民族人员的生活水平。一是结合“三解三促”活动,采取“多对一”结对帮扶。一名镇领导、一名单位负责人和一名企业家分别结对帮扶一位贫困人员,对贫困人员给予思想、生活、工作等多方面的帮助。二是发挥产业优势,助推少数民族开发式扶贫。我镇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扶贫工作,创立少数民族扶贫基地,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关于少数民族扶贫工作有关要求,以开发式扶贫为主要方式,通过建立兴化市嘉禾食品有限公司扶贫基地,帮助10户少数民族建立香葱和胡萝卜基地,帮助5户在苏南建立调料销售点。

5、切实抓好宗教工作,倡导文明新风

根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方针,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尊重信教群众自由和引导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指导思想,我镇着重在完善宗教管理上下功夫,围绕进一步推进民族宗教领域“安全年”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重点引导信教群众发扬“爱教守法、崇尚文明、科技致富”的精神。一是积极组织我镇宗教界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以《宗教事务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教育活动,从而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二是做好宗教领域稳定工作。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对当前各团体和各场所中是否存在不稳定的因素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和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基督教活动场所、佛教活动场所的调查统计,加大从教人员规范管理的力度,把各种宗教不隐定因素扼杀在萌芽之中。

三、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1、部分基层党组织对统战工作的重视不够,精力不够集中。

2、农村中封建迷信活动有所蔓延,部分党员的党性意识比较淡薄。

3、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管理难以到位。

4、农村乱建寺庙的现象较为严重,在管理上很难有抓手。

5、少数民族人员的流动性较大,在服务管理上还有一定的难度。

四、几点建议:

1、出台相关的制度文件,从根本上扼制各村乱建寺庙的现象。

护士下乡扶贫工作总结篇5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开展“双千帮扶”活动的重要性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着力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了社会建设的突出位置。开展帮扶活动就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举措,省、市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多年来也始终把民生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明确提出了“十个一个不漏抓民生”的奋斗目标,先后组织实施了“五个全局抓”、“双千”工程、“三联共建”等系列帮扶活动,取得了显着成效,极大的推动了县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11年到2013年,在全县开展千名干部送温暖、千名老板献爱心的“双千帮扶”活动,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充分调动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职工、广大私营企业老板和社会爱心人士关注民生、关爱贫困弱势群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强大合力,以加快县域经济社会突破发展。

1、开展“双千帮扶”活动是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就是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开展“双千帮扶”活动,让每名干部职工、企业老板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自主自愿交穷朋友、找穷亲戚,就是要求各级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在社会实践中创先进、争优秀,在帮扶工作中,放下架子,沉下身子,做出样子,真正把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里,拿到手里,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大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之风,大办凝聚民心、惠及民利之事,以贫困群众、贫困职工的逐步富裕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的和谐进步。

2、开展“双千帮扶”活动是实现“十个一个不漏抓民生”工作目标,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十个一个不漏抓民生”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展部门联乡包村、“双千”工程、“三联共建”等扶贫帮困工作,极大地改变了乡村贫困面貌,促进了经济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岚皋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由于历史、自然等因素影响,我县依然属于贫困县,全县依然还有2.4万户6.6万农村贫困人口和2000余户困难职工还在温饱线上苦苦挣扎,城乡差距、贫富差距依然很大,关注民生、帮扶贫困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这不仅需要广大贫困群众自身的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开展“双千帮扶”活动,就是为了认真落实“十个一个不漏抓民生”工作目标,让全社会参与扶贫帮困,让社会各界关注民生,让贫困弱势群体得到帮扶救助,不断缩小城乡差别,缩小贫富差距,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3、开展“双千帮扶”活动是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密切党群干群企群关系的重要途径。开展“双千帮扶”活动,既是进一步深化“三项活动”,促进机关事企业单位工作作风转变的一个有效载体,也是检验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的一次重要实践。活动的开展不仅为各级机关干部职工提供了直接深入基层、接触群众、实践锻炼的机会,也为各企业、各老板和社会各界人士搭建了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的实践平台。在帮扶过程中,各帮扶主体既能从贫困群众身上学到一种精神,又能激发自己为困难职工、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激情和热情,更能进一步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转变企风、行风和作风,积极当好贫困群众的“贴心人”。

4、开展“双千帮扶”活动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县域经济社会突破发展的现实需要。围绕县委提出的“一体两翼三大抓手四项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今年以来,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出色地打赢了上半经济强劲发展、7.18抗洪抢险救灾、9.27陕西主会场活动承办三场硬仗,极大地鼓舞了士气、坚定了信心,但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还需要进一步凝聚全县人民的思想、意志、智慧和力量;还需要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但由于7.18洪灾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一些群众的生活还很困难,一些职工因下岗、灾害、疾病等原因而返贫,一些不稳定因素日益凸显,越级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已成为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给社会稳定造成了很大危害。如果这些困难群体的生活得不到基本保障,社会秩序就不能够保持稳定,改革、发展就无从谈起,实现突破发展就成了一句空话。如何解决这一瓶颈问题,已成为当前社会共同关心的焦点。当前,立足这个大局、服务这个大局、实现这个大局,是全县各级各部门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应有之义、应尽之责,我们必须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努力把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关心好,把困难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才能保证经济的长足发展,才能真正实现县域经济社会的突破发展。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好“双千帮扶”活动

这次参与“双千帮扶”活动的帮扶主体共1398人,其中干部职工1238人,规模以上企业老板9人,中小企业业主35人,个体工商户100人,社会爱心人士16人;涉及的帮扶对象共1456人,其中城镇下岗、失业贫困职工252人,农村、社区贫困群众1204人。活动涉及范围广,跨度时间长,帮扶任务重,标准要求高,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大家一定要从大局出发,从今天开始,从细节做起,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1、明确目标任务,服务科学发展。开展“双千帮扶”活动,主要是通过生活上扶贫、精神上扶志、能力上扶技、经济上扶业来改变他们的贫困面貌,为群众既要送温暖、献爱心,更要送政策、送技术、送项目、送资金、送信息、送岗位。因此,帮扶活动不能仅仅只停留在向帮扶对象给点钱、给点物上,一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立足帮扶对象实际一户一策,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渔则渔、宜林则林、宜商则商。帮扶农村、社区贫困群众的,重点要帮助他们选准1-2个稳定、长远且易于发展的增收项目,从信息、技术、资金、物资等各方面加强帮扶,使他们逐步脱贫致富。帮扶城镇下岗、失业贫困职工的,要把帮扶的重点放在解决困难职工的急难问题上,落实在就业再就业上,通过为他们提供就业创业信息,安排创业就业岗位,传授创业就业经验,帮助他们实现转移就业和自主创

业,最终脱贫致富。同时,大家在开展帮扶工作中,还要注意针对困难群众思想上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释疑解惑、凝聚人心、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工作。

2、灵活方式方法,真心真情帮扶。思路决定出路,方法决定成效。在开展帮扶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服务群众”的民本意识,不歧视、不抱怨,真心交穷友、实心找穷亲、真情帮困苦,多策并举、多管齐下,从根本上帮助困难对象实现脱贫解困。一要搞好调查摸底。帮扶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深入调研,弄清基本情况,做到有的放矢,掌握工作主动权。要深入帮扶对象家中,了解贫困根源,掌握第一手资料,选准帮扶的路子,找准致富的办法。二要制定帮扶方案。要在调查摸底、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立足帮扶对象的区位、人力等资源优势和不同的经济状况,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理清帮扶思路,明确帮扶步骤,夯实帮扶措施,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帮扶方案。三要加强协调沟通。大家在开展帮扶工作中要注意多汇报、多请示、多沟通、多衔接,做到帮办不包办、支持不干预、参谋不添乱,遇事不纷争、不斗气。对遇到的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部门汇报,以求获取更大的支持和帮助。要多引导帮扶对象克服“等、靠、要”思想,更新观念、艰苦创业,通过借助外力、激发内力,加快自身发展,早日脱贫致富。

3、转变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开展“双千帮扶”活动,要牢固树立发展经济、服务群众的奉献意识,把服务群众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问题。从近年来全县组织开展的各类扶贫帮困活动看,绝大多数都能倾其所有、尽其所能,真抓实干,保证实效,干部作风和行风、商风、民风主流无可非议。但也有少数干部职工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只求索取不求奉献,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工作敷衍、作风漂浮,走过场、搞形式,败坏形象;少数企业老板和工商个体户只索取、不回报,只求“一路绿灯”、不思济贫帮困,扎势子、搞欺诈、搞投机,影响极坏。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商群关系,破坏了投资环境,损害了县委、县政府形象,如果不及时纠正克服、抓紧治理,必将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大家一定要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为困难群众着想,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的工作,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坚持每月至少与帮扶对象沟通联络一次,每季度至少到帮扶对象家中开展一次帮扶工作,努力用一流的作风树立一流的形象,用一流的作风开创一流的业绩,用一流的作风赢得广大群众一流的赞誉。

4、坚持统筹兼顾,实现互动双赢。这次参与“双千帮扶”的各帮扶主体既要搞好各自的本职工作,又要完成帮扶目标任务,事情头绪多,任务重。因此,大家一定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方法,克服就帮扶论帮扶的思想倾向,统筹安排好帮扶工作与本职工作,注意找准着力点,找好结合点,做到人力合理调配、工作合理搭配、时间合理分配,统筹推进,互利双赢。当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逐部门逐单位逐乡镇逐行业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帮扶主体迅速入户对接,与帮扶对象面对面、零距离加强交流沟通,摸清底子、找准原因、了解愿望,理清思路、确定目标、选准项目,在春节前力所能及地送去温暖。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确保“双千帮扶”活动取得实效

帮扶目标能不能实现,任务能不能完成,关键在于帮扶措施得不得力。各级各单位和各牵头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确保帮扶活动取得实效。

1、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要切实履行职责,总揽全局;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有序推进;各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稳扎稳打、取得实效。各级各单位要把帮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健全机构,明确责任,确保有人管事、有人谋事、有人干事、有人成事;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持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了解帮扶情况,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结对帮扶工作。

2、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综合组要适时调整工作部署,整合各方力量,强化效能意识,及时上传下达,分年度下达考核指标,逐年考核奖惩到位。各职能主管部门和牵头单位要加强与派出、派驻单位以及帮扶主体帮扶对象之间的联系,相互补位、相互衔接,形成合力。各派出单位要把“双千帮扶”工作作为单位目标责任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尽可能地为帮扶主体提供人力、财力、物力上的支持。各帮扶主体要严格遵守帮扶工作纪律,不提额外要求,不给派驻单位和帮扶对象增加负担;要加强与派出单位、派驻单位以及帮扶对象的沟通、交流,争取理解和支持,争取主动与信任。各帮扶对象要牢固树立不等、不靠、不要的思想,抢抓帮扶机遇、巧借帮扶之力,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改变贫困面貌。通过上下联动、内外互动、有序推动,努力形成各界关注、全员参与、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强大合力。

3、要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岚皋县“双千帮扶”活动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帮扶实绩与各单位、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创先争优相挂钩;与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晋职晋级、评优树模相挂钩;与各私营企业和业主评优树模、相关优惠政策兑现等方面相挂钩。各级各单位要及时建立帮扶活动管理台帐,切实按照《管理考核办法》加强监督管理。“三办”、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县“双千帮扶”督查组要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加强跟踪问效,要实行不定期抽查暗访通报制、督查排名通报制、进度滞后督办追究制和末位淘汰制,对帮扶工作突出的帮扶主体及其派出单位进行表彰,对行动迟缓、简单应付和无帮扶成效的在全县进行通报,并实施效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