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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发展规划(收集5篇)

来源: 时间:2024-08-01 手机浏览

制造业发展规划篇1

ConstructionundertheBackground

OfTwo-orientedSociety

摘要:从2007年底,国家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开始,全国规划界整体设计理念发生较大的转变,“两型社会”与生态型城市成为城市规划与建设中的主流思想。本文通过对二者的比较分析,重点介绍了“两型社会”背景下生态型城市的相关规划内容。从“两型社会”与生态型城市的相关性角度,阐述了二者的相互关系,后以生态型城市规划为主要分析内容,对其规划要点及适用性进行了论述,明确生态型城市规划的规划原则及主要内容,希望对城市的未来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两型社会;生态城市;规划内容;适用性

Abstract

Fromtheendof2007,ratifiedinWuhanCityCircleandChangZhuTanCityGroupasthenationalresource-savingandenvironment-friendlysocietytobuildacomprehensivereformpilotarea.Itcausedagratechangeindesignconceptofcityplanningalloverthecountry.Two-orientedsocietyandEco-citiesbecomethemainstreamthinkinginurbanplanningandconstruction.Basedoncomparativeanalysisbetweenthetwo,thispassageintroducesrelatedplanningcontentofEco-cities,Two-orientedsocietyasthebackground.FromtherelevanceofTwo-orientedsocietyand

Eco-cities,describestherelationshipbetweenthetwo.Then,thepassageanalysestheplanningofEco-cityasthemainelements,discusesplanningpointsandapplicability,clearsprinciplesandmainpointsofEco-citiesplan.Hoppingitcanbehelpfultothecity'sfuturedevelopment.

Keywords:Two-orientedsociety;Eco-city;Planningcontent;Applicability

一.序言

2007年底,国家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就要求未来的城市规划与建设,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要以节约资源,改善、打造良好环境为出发点。对于包括我国在内的高投入、低产出、能耗大、污染重的以工业为主的发展中国家来说,生态型城市的建设无疑是一条可持续发展道路。

适值中国社会正经历第二次城市化,怎样从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城市化转向生活更美好、对自然干扰更小、人类社会与自然界更和谐的城市化,成为所有城市近期必须明确的问题,就此,“两型社会”的建设要求和生态型城市建设模式将成为未来的重要发展之路。

(一)“两型社会”的内涵

“两型社会”是指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资源节约型包含了土地集约利用、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深化资源价格改革;环境友好型包含了建立主体功能区、制定评价指标、生态补偿和环境约束政策和完善排污权有偿转让交易制度等[1]。

(二)生态型城市理念

“生态城市”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生态城市是一个经济高度发达、社会繁荣昌盛、人民安居乐业、生态良性循环四者保持高度和谐,城市环境及人居环境清洁、优美、舒适、安全,失业率低、社会保障体系完善,高新技术占主导地位,技术与自然达到充分融合,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力,有利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稳定、协调、持续发展的人工复合生态系统[6]。具有和谐性、高效性、持续性、整体性、区域性和结构合理、关系协调七个特点。

生态城市应满足以下八项标准[6]:

(1)广泛应用生态学原理规划建设城市,城市结构合理、功能协调;

(2)保护并高效利用一切自然资源与能源,产业结构合理,实现清洁生产;

(3)采用可持续的消费发展模式,物质、能量循环利用率高;

(4)有完善的社会设施和基础设施,生活质量高;

(5)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有机结合,环境质量高;

(6)保护和继承文化遗产,尊重居民的各种文化和生活特性;

(7)居民的身心健康,有自觉的生态意识和环境道德观念;

(8)建立完善的、动态的生态调控管理与决策系统。

二.“两型社会”与生态型城市的相关性

(一)最终目标的一致性

二者的最终目标都是实现经济、社会、自然的可持续发展。“两型社会”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一脉相承,是对可持续发展更为直观易懂的解释[2]。从资源节约的定量角度出发,引导城乡规划建设走集约化道路,通过对环境友好的定性约束,引导城市规划建设在实现充分集约的同时,也要注重环境良好度的打造,这两个方面联系又制约的关系共同构成“两型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内涵。生态型城市注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人居环境美好,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强调功能协调、产业结构合理、清洁生产、物质与能量实现循环利用、打造高质量自然与人文环境,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实现途径的相似性

1.二者通过集约化发展模式实现资源节约

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是资源节约的具体内容,也是生态型城市理念的首要出发点。

2.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实现环境良好

宜工、宜农、宜居、宜游是环境友好的具体体现,凸显了生态型城市的建设的宗旨。在“两型社会”与生态城市理念的指导下,城乡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区,调整产业结构,实现清洁生产,逐步打造生态型人居环境[3]。

(三)二者理念的互补性

针对经济快速增长过程中出现的大量问题,如低效、高耗、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社会失调等不和谐现象,我国提出“两型社会”发展模式。这一发展模式的提出,开启了新一轮的经济增长方式变革,但其只具备是指导性,并没有提出具体的发展模式,而生态型城市理念明确了具体的城乡发展模式,使“两型社会”具有了可操作性,“两型社会”理念也完善了生态型城市的理念体系,二者存在一定的互补性。

三.生态型城市的规划要点

(一)生态型城市规划标准的确立

生态型城市规划是针对于城市规划、并服务于城市建设的,恩此其规划标准必须同时反映和体现城市规划内容和生态城市规划内容,并使两者达到很好的融合。

城市规划标准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总则、城市用地、城市设计与建筑控制、道路交通与市政设施、其他(城市环境卫生及防灾等)、附录说明等六大部分,生态型城市规划一般包括十个方面的主要内容[4]:(1)生态要素的调查与评价;(2)环境容量和生态适宜度分析;(3)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及规划目标的研究;(4)生态功能区划与土地利用布局;(5)环境污染综合防治规划;(6)人口适宜容量规划;(7)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规划;(8)园林绿地系统规划;(9)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10)生态城市规划管理对策研究。

通过对以上城市规划内容与生态型城市规划内容的对比,得出表1的生态型城市规划标准结构[4]。

表1:生态型城市规划标准结构

表1中所表达的标准结构较为复杂,每一个标准将由一个指标系列构成,可以是绿地率等定量指标,也可以是空间格局生态化等定性标准。

(二)生态型城市规划的原则

1.城市结构合理,功能协调原则

不仅是生态型城市规划要遵守的原则,也是传统城市规划的基本出发点。结构布局合理的城市,居民生活可以避开较为严重的干扰,出行时也可以增强安全舒适性,各种城市功能有序,充分体现城市特色,促进城市机体的正常运行。

2.产业结构升级,安全、清洁生产原则

生态型城市规划时要先调整产业结构,我国在未来长期内仍将是走加工制造业强国道路,各类城市的经济命脉仍将掌握在工业制造业的发展中,但为了实现城市的生态发展目标,必须促使产业升级,提升第三产业比重,走长远发展之路。另外在产业升级的同时调整产业布局,将对环境有影响的加工制造企业进行重新选址搬迁,集中布置,统一管理。对废物进行集中处理,一步到位,实现安全、清洁生产。

3.土地利用集约化与友好环境并重原则

土地利用的集约化要求生态型城市在规划中,除注重生态效益、打造友好环境外,还要实现土地的集约化利用。将用地指标的定量化控制与生态因素结合,制定生态型用地控制指标。二者并重,既可避免一味强调集约化使土地开发超过其承载能力,又能保证过分强调环境友好而造成的空间与资源的利用不足。

4.自然要素的连续性原则

以山脉、水体、林带等自然要素构成的绿廊要具有较强的渗透性。规划时应尽量满足通廊的连续性,增强城市空气流通性的同时,塑造城市景观,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5.绿色交通系统优先原则

城市中私家车的数量越来越多,对城市道路、交通通行环境、行人安全、大气质量都造成了极大的冲击,生态型城市在规划时要以绿色交通系统优先为原则,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公交导向发展,以最大限度的提高公交的使用。

(2)有机的人行设施,如人行道及适合残疾人士活动的无障碍设施。

(3)便利的城市慢行系统,鼓励步行及自行车出行。

(4)设置生物燃料能源充电站,供环境类车量能源补充。

(三)生态型城市规划的内容[5]

生态型城市规划包括四方面内容:城市生命支持系统,人居环境、生态产业和环境教育。

1.城市生命支持系统

城市生态系统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其生命支持系统的活力,包括生态自然基质(光、热、水、气候、土壤、生物等)的承载力、生态服务功能的强弱、物质代谢链的闭合与滞竭程度,以及景观生态的时、空、量等的整合性。重点在于:

(1)水资源利用

市区:开发各种节水技术节约用水;雨、污水分流,建设储蓄雨水的设施,路面采用不含锌的材料,下水道口采取隔油措施等。并通过湿地等进行自然净化。

郊区:保护农田灌溉水;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禽畜牧场污染,在饮用水源地退耕还林;集中居民用地以更有效地建设、利用水处理设施。

(2)能源

节约能源,建筑物充分利用阳光,开发密封性能好的材料,使用节能电器等;开发永续能源和再生能源,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制气。能源利用的最终方式是电和氢,气使污染达到最小。

(3)交通

发展电车和氢气车,使用电力或清洁燃料;市中心和居民区限制燃油汽车通行;保留特种车辆的紧急通道。通过集中城市化、提高货运费用、发展耐用物品来减少交通需求;提高交整理地的利用效率;发展船运和铁路运输等。

(4)绿地系统

打破城郊界限,扩大城市生态系统的范围,努力增加绿化量,提高城市绿地率、覆盖率和人均绿地面积,调控好公共绿地均匀度,充分考虑绿地系统规划对城市生态环境和绿地游憩的影响;通过合理布局绿地以减少汽车尾气、烟尘等环境污染;考虑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为生物栖境和迁移通道预留空间。

2.人居环境

城市的表现形式是社区的格局、形态,人作为复合生态系统的主体,其日常活动对城市生态系统的好坏起着重要作用。因此生态城市规划中强调社区建设,创造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

(1)生态建筑

开发各种节水、节能生态建筑技术,建筑设计中开发利用太阳能,采用自然通风,使用无污染材料,增加居住环境的健康性和舒适性;减少建筑对自然环境的不利影响,广泛利用屋顶、墙面、广场等立体植被,增加城市氧气产生量;区内广场、道路采用生态化的“绿色道路”,如用带孔隙的地砖铺地,孔隙内种植绿草,增加地面透水性,降低地表径流。

(2)生态景观

强调历史文化的延续,突出多样性的人文景观。充分发掘利用当地的自然、文化潜力(生物的和非生物的因素),以满足居民的生活需要;建设健康和多样化的人类生活环境。

3.生态产业

生态产业是按生态经济原理和知识经济规律组织起来的基于生态系统承载能力,具有高效的经济过程及和谐的生态功能的网络型、进化型产业。它通过2个或2个以上的生产体系之间的系统耦合,使物质、能量能多级利用、高效产出,资源、环境能系统开发、持续利用。

生态产业注重改变生产工艺,合理选择生产模式。循环生产模式能使生产过程中向环境排放的物质减少到最低程度,实现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

生态产业规划通过生态产业将区域国土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和社会经济规划融为一体,促进城乡结合、工农结合、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结合;为企业提供具体产品和工艺的生态评价、生态设计、生态工程与生态管理的方法。

4.环境教育

城市活动的最终主体是人,强调人人参与,普及对各层次、各行业市民的环境教育是创建生态城市的重要保障,也是生态城市规划的一个重要方面。典型做法是:

(1)为市场运作创造条件,通过与经济利益相结合,将环保事业推向市场;

(2)创造合作的机会,如学校、机关和社区等,扩大社会影响;

(3)深入宣传生态思想,转化为每个人日常生活中的切实行动;

(4)通过政策、法令强制执行。

四.生态型城市规划的适用性

(一)新城建设

目前的新城规划已经开始注重新规划理念的应用,生态型城市规划理念在新城规划与建设中得到了完整的运用。由于新城是在原始基地上进行建设,搬迁量很小,自然基底良好,规划与建设过程中充分融入生态概念,可以使规划意图得到较好的实施,城市形象与景观具有级强的可塑造性,各项生态型城市规划内容也较易得到良好的贯彻。

(二)旧城改造

生态型城市理念并不局限于新城建设,在旧城改造中也可得到灵活运用。如在城市产业调整过程中,产业升级本身即是生态城市的重要内容,在“退二进三”与街区环境重塑过程中,也要引入生态概念。其中第二产业的外迁要合理选址,适宜集中布置,单向发展,避免工业围城现象的产生。对于旧街区的更新,可将传统建筑替换为生态型建筑,逐步改建,尽量增加自然要素与公共活动空间,同时要注重历史文化要素的保存,使最能体现城市底蕴的旧城区域得到良好的保护与发展。

(三)工业区建设

作为加工制造业的集中发展区域,以往的重生产轻环境的发展方式已被工业区发展所摒弃,新型的工业区发展模式从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降低污染、清洁生产、环境和谐等角度开展规划与建设活动。通过发展生态产业,改变生产工艺和选择合理的生产模式,实现加工制造业区域的生态面貌。

结语:

生态型城市规划与建设是城市发展进步化的标志,是城市发展的必然方向。对传统的城市规划提出挑战的同时,如何科学合理的确定生态型城市规划目标、规划原则及具体的规划内容与实施策略成为规划技术人员必须直视的问题,也在理论层面对规划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具体的规划行为,已从对城市空间格局的过分强调与打造向以混合功能理念为主转变,更为强调城市的使用性,更为注重人行为活动的便捷,更为利于“两型社会”的建设。此外,对居于城市中的人的要求也将提高,如转变传统思想、提高环境意识、更新生态理念、深化公众参与力度等,通过各行各业的努力,生态型城市规划与建设将会稳健有序的进行,越来越多的生态型城市将会出现。

参考文献:

1.段宁,黄握瑜.城乡总体规划编制的理念转变与内容创新――基于“两型社会”背景下城乡总体规划编制的创新思路[J].城市规划,2011(35):36-40;

2.刘奇志,何梅,汪云.面向“两型社会”建设的武汉城乡规划思考与实践[J].城市规划学刊,2009(2):31-37;

3.朱有志.论“两型社会”综改区城乡统筹中的机制创新[J].湖南社会科学,2008(5):135-138;

4.沈清基,吴斐琼.生态型城市规划标准研究[J].城市规划,2008(32):60-70;

5.生态城市规划主要内容.无忧考网:省略;

制造业发展规划篇2

调查发现,发展游艇制造产业拥有不可多得的有利条件。

一是从宏观上看。年国家出台的《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明确提出控制新增造船能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自主创新,开发高技术附加值船舶,加强技术改造。这一调整和振兴中国造船业的“行动方案”,为发展游艇及其他运动休闲船艇等船舶产品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是从省市现状看。据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掌握的情况,的游艇制造企业主要制造巡逻艇、冲锋舟、画舫、观光船,真正意义上的游艇数量较少,全省63家游艇制造企业,集中在等地区,尚属空白,仅有银河游艇俱乐部一家经营游艇关联产业。“先人一步,遍地黄金”,“”、“”、“”区域显现的游艇现象已发出游艇产业兴起的有力信号,正是造船企业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游艇业务的良好时机。

三是从的实际情况看。船舶产业园内已落户了22家船舶制造及相关配套企业,相继建成了一批基础设施和重要设备,为发展游艇制造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和产业链基础。适宜发展游艇制造的硬件条件,加上江中郦岛宜于游艇观光休闲的秀丽临江环境,使得成为发展游艇经济的绝佳之地。

发展游艇制造产业应投棋布子,抢占转型先机。

1、完善游艇产业发展规划设计。目前,《区船舶产业发展战略与布局规划》、《船舶产业园综合配套服务区规划》在游艇产业发展规划上已经有初步的设想,但游艇制造业发展的方针、战略和目标还不明确。建议进一步完善游艇制造发展规划设计,并优先河流、桥梁、水闸、道路等游艇产品出口通道的改造、游艇码头服务网络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完善。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发展游艇制造业激励政策,在土地的确保供应和优先供应、财政奖励的力度、对新老企业的扶持等方面,有侧重的加快游艇制造业的发展。区政府应协调规划、土地、借贷、财政、税务和工商等管理部门,争取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对新企业的进入和老企业的扩建,实施“绿色通道”。

制造业发展规划篇3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抓住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的有利时机,按照“一中心三板块五组团四支撑”的城市总体发展格局和“文化为魂、水系为韵、牡丹为媒、产城融合、组团发展、生态宜居”的特色城市定位,通过中心城市组团发展、中小城市内涵发展、小城镇集聚发展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快推进特色城镇化。围绕“福民强市”总体目标,全力推进“六加一”攻坚战,加快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拓展城市空间,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努力将打造成为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和中西部地区最佳人居环境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城乡规划编制和研究,进一步提升规划引领作用

规划是城市建设的灵魂。要坚持规划的高站位、高标准和前瞻性,着力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

1.抓好市第四期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工作。《市第四期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3)》是我市未来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市城乡规划局要积极与国家住建部做好工作衔接,争取2012年上半年获得国务院批准。

2.抓好分区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落实与深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的功能定位,发展战略、目标和规模,对其产业发展、人口分布、土地利用、近期建设目标、建设总量控制、大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等内容作出进一步量化安排。2012年2、3、4月份,要分别完成《市新区分区规划》、《市洛北中心城区分区规划》和《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的报批工作。

3.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确定各类用地指标、地块开发容量、空间景观和各类设施配建要求,作为控规全覆盖的技术指导。2012年3月底前完成洛北城区第一批34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10月底前完成洛北城区第二批36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2012年6月底前完成新区伊滨区27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确保11月前实现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4.抓好县(市)和部分小城镇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2012年,各县(市)和省定重点镇、中心镇要分别按照内涵式发展和集聚式发展的理念,完成对城市城镇总体规划的调整完善及修编工作。

5.抓好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工作。2012年4月份前完成《市交通综合专项规划(2011-2023)》的审议报批工作。同时,启动《市区规划立交桥设计方案研究与用地控制专项规划》、《城市主次干道断头路打通修建性详细规划》、《北外环路和东外环路修建性详细规划》,努力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要进一步加快《市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进程,确保2012年5月份完成该规划的审批并颁布实施,缓解当前城市停车难问题。

6.抓好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编制工作。2012年要加快推进《市公共设施专项规划》编制进程,完成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市场等公共设施专项规划。电力、燃气、热力、通讯、给水、排水等部门要尽快启动各分类专业规划修编工作,力争2012年底通过评审。

7.抓好城市规划编研及信息查询体系建设。拟成立市规划编研中心,重点开展经济社会战略发展规划研究、城乡规划方面政策性、法规性课题研究,新型农村社区分类指导建设规划研究,以及城乡规划领域技术规范标准修订完善、规划项目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要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库完善提升工作,争取用2年左右的时间,测绘、编制和更新城市系列地形图数据库,建立完善的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

(二)按照“二十四字”特色城市定位要求,认真开展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按照“文化为魂、水系为韵、牡丹为媒、产城融合、组团发展、生态宜居”的城市发展思路,加快推进组团式城市发展战略,强化市县联动,实现“一中心三板块五组团四支撑”的总体发展布局。

1.坚持“文化为魂”,传承河洛文明。以打造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为目标,编制完成13个文化项目专项规划。

(1)编制《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发展战略规划》。按照“文化为魂、水系为韵、生态为媒、唐风古韵、山水园区”的总体要求,规划建设再现大唐自然山水与人文历史的世界文化遗产园区。2012年4月份要完成整个规划报批工作。

(2)编制《白马寺佛教文化园区概念性规划》。按照“释源祖庭、佛教圣地”的总体定位,着重完善白马寺寺院功能,重塑佛教文化研究传播中心的职能。2012年2月底前完成白马寺佛教文化园区整体绿化规划提升方案和祖师墓环境规划设计提升方案。2012年4月底前完成万佛殿和戒坛的单体建筑设计方案。

(3)编制《关林文化产业园区概念性规划》。围绕关林核心景区,对关林庙周边环境治理与提升项目建设提出概念性总体规划意见,确定区域的主导产业和关联产业。2012年2月份要完成专家评审,4月份要通过市规委会审查。

(4)编制《区近现代工业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工业遗产是新中国城市工业化的历史见证,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艺术和社会情感价值。2012年2月底前要完成市规委会审查,3月底前完成工业文化遗产街区保护利用详细规划报批工作。

(5)编制《老城区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和《老城区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该街区是反映城市文化传承仅存的核心物质空间载体。要通过规划引导,既保护街区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又使街区的发展和建设符合现代及未来的生产、生活要求,促进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2012年5月底前上报市规委会审查。

(6)编制《上清宫老子及道教文化产业园策划方案》。该项目以修复中国第一座纪念道家学派创始人老子的上清宫为中心,融汇道教及中医养生传统精华,突出华夏文明圣地、古都、道教庭祖的特点,打造独具特色的旅游景区。2012年8月底前上报市规委会审查。

(7)编制《大运河遗址公园概念性规划》。在瀍河区洛浦公园瀍河口周边规划建设大运河起点码头遗址、大运河博物馆和隋唐文化展示旅游片区。2012年6月底前完成该规划的报批工作。

(8)编制《隋唐城“一区一轴”整体活化项目规划》。该项目的主要内容是保护展示隋唐城宫城核心区以及中轴线重要文物遗迹,再现大唐盛世风貌。市文物局要将原《隋唐文化旅游产业园发展规划》成果并入《隋唐城“一区一轴”整体活化项目规划》。2012年6月份完成该规划的报批。

(9)编制《汉魏故城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汉魏故城是我国所有都城遗址中历代定都总时间最长、规模最大且保存较为完整的古城遗址。2012年3月底前完成该规划的报批。

(10)编制《汉魏故城考古遗址公园规划》。汉魏故城已列入我国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该规划是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组成部分。2012年3月份完成初稿,6月份完成该规划的报批工作。

(11)编制《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园方案设计》。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园项目以上窑、中窑城中村改造为依托,集中展现的丝路文化,突出丝路起点价值,提升区域影响力。2012年6月份完成该项目规划的报批工作。

(12)编制《南兆域(东汉帝陵)农业休闲园规划》。南兆域农业休闲园是新区确定的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试点之一,是实现东汉帝陵保护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双赢战略。2012年4月份完成该规划的报批。

2.坚持“水系为韵”,建设北方水城。“十二五”期间,按照城市区水系规划建设的总体布局,加大水系工程规划设计和建设推进力度,编制完成7项水系专项规划,使成为名副其实的北方水城。

(1)编制《洛河市区段东西延伸综合治理规划设计》。为使洛河市区段真正成为“一河居中,两岸繁荣”的城建亮点,市城乡规划局要积极协助市水务局做好洛河东西延伸规划编制工作,使其与宜阳和偃师联为一体。2012年上半年完成洛河东、西段各8公里综合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

(2)编制《伊河伊滨公园专项规划》。按照伊滨公园总体规划,18.5公里长伊滨公园共分四个主题公园,自上而下依次为龙门古韵段、郊野休闲段、商务中心段和生态湿地段。在已完成前三段主题公园控制性规划的基础上,2012年上半年计划完成生态湿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3)编制《涧河、瀍河两岸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景观设计》。按照“治水、治岸、治地”的总体思路,结合各地域的历史文化,从空间结构、功能分区、土地利用、开放空间、景观规划、景点设计等方面对涧河、瀍河进行规划设计。2012年上半年完成《涧河、瀍河两岸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景观设计》,并分期实施。

(4)编制《伊滨区中央轴带水系景观规划设计》。按照“一轴、四区、一带、多园”(“一轴”为中心水系景观轴;“四区”为北岸旅游区、中央商务区、中央商业区、中央产业园区;“一带”为伊河滨水景观带;“多园”分别为以历史文化、植物景观、休闲娱乐等为主题的景园)的总体结构布局,通过规划建设中央轴带水系景观绿地系统,与南部万安山相连,打造伊河至万安山10公里生态走廊,建设名副其实的山水园林新城。2012年6月底前完成该项规划设计工作。

(5)编制《邙山渠、中州渠、秦岭渠沿线修建性详细规划》。重点做好渠道沿线的用地控制、污水管网改造截流以及两岸景观设计等项工作。2012年8月底前完成该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6)编制《阙南湿地公园规划设计》。通过规划设计和引导,实现以打造保护湿地生态基底为基础,以转录龙门文化基因为内涵,再现大唐自然山水风格的国家湿地公园。2012年2月底前完成该规划设计的报批工作,

(7)编制《市城市排水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该规划是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规划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可有效解决市区水系存在的水脏、水患等问题。计划2012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成果报批。

3.坚持“牡丹为媒”,打造牡丹花都。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围绕牡丹为媒、打造牡丹花都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两年时间的努力,在城区主要道路、广场游园、城市出入口、厂矿院所和社区等区域内增植牡丹(含芍药)80万株以上。同时,强力推进牡丹元素符号应用工作,大力发展牡丹产业,把打造成世界闻名的牡丹花都。

(1)开展《神都牡丹文化园方案设计》工作。通过规划建设牡丹文化的综合性主题公园,把的牡丹文化元素集中展示,让全世界人民感受牡丹文化的独特魅力。2012年2月底前完成该方案设计工作。

(2)开展《牡丹博览中心(含牡丹文化博物馆)概念性规划设计》工作。规划建设牡丹博览中心,对于弘扬牡丹文化、做强旅游品牌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12年上半年完成该规划设计工作。

(3)编制《“四路四桥四广场”亮化中融入牡丹元素符号实施方案》。2012年第30届中国牡丹文化节前,完成“四路、四桥、四广场”(四路:即龙门大道、开元大道、王城大道、中州路;四桥:即西苑桥、王城大桥、牡丹桥、桥;四广场:即开元湖广场、周王城广场、牡丹广场、新区体育场)牡丹元素符号融入工作,形成牡丹元素符号应用的景观和亮点。

(4)开展《牡丹元素雕塑设计》工作。2012年3月份前完成该设计方案的评审,争取2012年底建成1—3座牡丹元素雕塑;2013年第31届中国牡丹文化节前牡丹元素雕塑数量有明显增加,牡丹元素雕塑品位和效果明显提升。

(5)编制《牡丹诗词碑林建设规划方案》。2012年2月底前编制出以牡丹为主题的诗、词、赋碑林的规划建设方案;2012年底前进行设计、书写并刻制成碑;2013年第31届中国牡丹文化节前建成部分牡丹文化产业园牡丹诗词碑林。

4.坚持“产城融合”,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在加快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注意打造独特的产业优势和科技优势,突出城乡之间协调发展,推动产业向集群和集团性发展,由产业集聚带动中心城市、县城扩展和城镇兴起,实现“产城一体”。

(1)加快对部分产业集聚区规划的调整完善。按照“四集一转”(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要求,对17个产业集聚区规划进行调整完善。重点协助伊洛产业集聚区、嵩县产业集聚区及石化产业集聚区尽快完成规划的修订审核,并协助做好规划报批工作。

(2)深化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城市化进程要求,合理安排和规划住宅及商业地产,全方位提升餐饮、娱乐、购物、健身等生活业质量,避免产业集聚区用地功能单一化。2012年各产业集聚区要加快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实现控规全覆盖。

(3)把公共配套设施修建性详细规划放在突出位置。以城市服务功能的配套完善为重点,努力为产业发展和人口集中创造条件。

5.坚持“组团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立足于城市发展的历史和现实,对市区3个组团和城市周围5个组团的要素进行集聚、整合和提炼,在组团之间通过快速交通和生态走廊实现有机结合,逐步打造出一个具有鲜明组团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1)加快中心城市组团发展规划的编制。按照“合理布局、功能互补、错位发展、设施共建共享”的原则,力争2012年高水平编制完成中心城市组团式空间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年底前完成城市组团总体规划编制,科学引导和加快推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

(2)加快推进县城内涵式发展。各县(市、区)要坚持规划统领,通过高速公路和快速通道与市区紧密连接,形成错位发展,使城市建设更加集约紧凑、更加体现地域特色。吉利、孟津、伊川、宜阳和新安五县(区)要突出特色化、规模化、集群化,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统筹协调城区发展与产业集聚区发展,同时围绕核心,向心发展;南部四县要以县城新区建设为契机,加快产业集聚,延伸产业链条,注重发展特色产业,形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

(3)加快中小城镇集约式建设。重点指导近郊的丰李镇、白马寺镇、邙山镇、红山乡、辛店镇,宜阳县香鹿山镇,孟津县朝阳镇、常袋镇、平乐镇,新安县磁涧镇等乡镇的规划编制工作,拉近中心城区与五组团之间的联系。高新区要加快《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实现97平方公里范围内的资源共享。

(4)加快构建组团之间的交通体系。重点建设高速公路、快速通道和综合交通枢纽,形成市区到各县(市)半小时和一小时区域交通圈。按照“十二五”交通规划构建的5条快速通道以及城市周围的10条高速出入口体系框架,上半年编制完成《中心城区与周边五条快速通道沿线绿地景观规划》和《市10个出入口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景观设计》,强化对快速通道沿线用地控制,提升城市出入口景观形象。

(5)制定完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按照“三个集中”(项目向园区集中、农民向社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六个一体”(城乡规划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创业就业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社会管理一体化)的要求,制定覆盖全行政区的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区、县城规划区、镇区及周边、产业聚集区及周边、旅游景区及周边、特色园区及周边和主干道两侧的村庄,2012年要大力推进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编制,以此作为全市城市化进程的重要突破口。

6.坚持“生态宜居”,引领福民生活。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实施森林城市、绿色通道、城市河岸风光带等建设工程,力争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5.16平方米,使真正成为生态良好的宜居山水城市。

(1)科学规划中心城区周边山水格局。2012年2月完成《市山水城市(含山城一体)规划》,加强城市山体的控制与保护,实现山水环境的保护与城市公共空间的有机结合。

(2)规划重点生态绿地系统。切实维护城市生态平衡,建立稳定的城市生态系统,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2012年上半年,新区管委会要将《万安山生态保护及利用规划》提交市规委会审查。要进一步加快《洛北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周山生态文化森林公园概念性规划》、《大明渠绿化带保护规划》等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全市绿地覆盖率。

(3)加大旧城环境整治力度。2012年5月份前完成《市体育场周边及东西下池地块概念性规划》、《市中州东路改造概念性规划方案》和《中州东路老城段重要节点及城市家具设计方案》的编制评审和报批,大力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

(4)强力提升城市景观风貌。2012年2月下旬完成《洛浦公园提升规划》,精心打造滨河城市景观带;2012年2月底前编制完成《市城市亮化专项规划》;2012年6月底前完成《310国道两侧城市设计》,实现道路功能与景观艺术的完美结合;2012年9月底前完成《城市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从规划源头上进行规划控制,提高视觉效果。

(三)完善法规制度,规范城乡规划管理。

(1)加强城乡规划法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完善。

(2)完善国有土地规划审批管理办法。为加强划拨用地和出让用地的储存管理,严格用地性质变更,制定《市城市区规划区内国有建设用地规划审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

(3)规范规划市场管理。制定《城市规划设计市场管理规定》,严格资质审查,提高规划设计标准,将设计质量低劣、欺骗性设计的规划设计单位列入“黑名单”。

(4)加强建筑色彩管理。制定《市建筑色彩管理暂行规定》,确定城市色彩的指导原则,规范建筑色彩的管理方式,明确监督检查责任等。

(5)加大违章建筑处罚力度。制定《市违章建筑处罚办法》,对开发单位“批少建多”等违章行为采取相应手段,进行严厉处罚。

(6)加强公建配套设施规划管理。制定《市城市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各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确定基本原则,明确权属界定与管理,规划设计指标,确保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到位。

(7)严厉遏制私搭乱建行为。制定《遏制私搭乱建管理规定》,形成规范管理、责任明确、执法严肃、处罚严厉、管理有效的长效机制。

(8)抓好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制定《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整合审批职能,搞好分类指导,统一标准设置,明确广告主体,严格执法权限,优化视觉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三、强化措施,推动城乡规划引领工作的有效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以维护和实现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搞好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坚持超前谋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水平经营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市政府已将规划任务进行了分解(详见附件),明确了承办单位和完成时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主管领导作为主要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迅速组建专门机构,明确具体人员具体负责规划编制工作。市城乡规划局要指派专人,对规划编制进展情况每月进行统计汇总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协调指导。

(三)提升编制水平。城市重点地段的概念性规划、城市设计、重要公共建筑的建筑方案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任务,都要邀请国内外一流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依法必须招标的城市设计、公共建筑等重要规划设计方案均应进行公开招标;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的审定,应当充分尊重专家审查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凡列入方案比选和招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等,原则上必须由市专题规划审核委员会或城市规划委员会决策确定。

制造业发展规划篇4

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解决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开创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和落实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的思想,坚持依法治理与文明共建相结合、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相结合、改革创新与传承保护相结合、统筹布局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完善功能与宜居宜业相结合、集约高效与安全便利相结合的基本原则,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塑造**特色城市风貌,着力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实现我县“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努力打造和谐宜居、产城融合、富有活力的现代城市。

(二)基本原则。充分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主体

相结合,推动城镇化和城市发展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推动城市布局与产业发展相协调,推动城市空间拓展与人口规模、城市功能相匹配,推动城市规划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1、坚持“以人为本、适度超前”的原则。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律,明确中心城、乡镇、村庄发展定位和目标,编制完善各类规划,引领县城、集镇和农村协调发展。

2、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实行城乡建设项目化,项目管理责任化,立足现有条件和财力,分清轻重缓急,优先改善人居生态环境,逐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

3、坚持“依法推进、齐抓共管”的原则。整合执法力量,加强舆论宣传,健全管理长效机制,激发群众参与城乡管理的热情。

(三)总体目标。以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促进产城融合发展为方向,推进城市科学规划、有序建设、集约开发、高效运行、精细管理,致力打造发展充满活力、环境美丽宜居、文化富有特色、社会和谐文明的现代化城市。

——环境美丽宜居。实施美丽宜居家园建设行动,努力打造全民共享的安居体系、配套完善的适居服务、品质优良的怡居环境,彰显自然环境之美、景观特色之美、文化交融之美、城乡协调之美、和乐宜居之美。

——文化富有特色。利用**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优美的自然景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打造

既融合传统又体现时代特征的建筑和园林精品,有效保护历史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建设具有历史记忆、时代特点、地域特征的多元文化城市。

——社会和谐文明。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行为方式,提升城市依法治理水平,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形成多元、开放、包容的社会氛围。

二、坚持规划引领,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

(一)创新规划理念。强化城市规划统筹城市空间建设与空间管制的公共政策属性。坚持以人为本,由侧重物质空间形态向注重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转变,更多地关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坚持集约发展,由外延扩张式规划向内涵提升式规划转变,提升完善城市功能;坚持生态文明,由偏重追求经济增长向实现“五位一体”发展转变,推动城市绿色发展;坚持公共交通主导城市空间布局,由被动满足公交出行需求向城市空间布局主动满足公交出行转变,实现公交沿线集约高效布局。

(二)完善城市规划体系。依法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重点强化专项规划的地位和作用,优先制定综合交通体系、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建设、公共安全等专项规划,落实总体规划,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制定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必须依据经依法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未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不得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结合“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明确近期重

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合理引导城市建设时序,努力减少“城中村”。

(三)提升规划设计水平。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推进“多规合一”。规划编制更加符合**县实际,满足群众需求,体现地域特色。加强建筑设计规划审查,注重公共建筑设计管理,杜绝贪大求洋、媚俗怪异、盲目模仿的建筑设计。

(四)健全规划决策机制。健全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的规划管理工作体系。重大事项应经专家评估,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询问。发挥规划展示馆宣传、公示、监督作用,实行“阳光规划”。

(五)改进规划方法及内容。加强城市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衔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建设用地指标和城市建设空间坐标协同相容。改革城市总体规划内容,兼顾刚性和弹性,突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边界、“三区四线”、生态保护红线、耕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等刚性内容,明确城市建设约束性指标,加强城市空间开发管制;主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及不确定性,为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留有必要的弹性空间,建立弹性空间使用管理办法,维护规划的刚性。

(六)严格规划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即法”意识,依法实施规划。严格履行规划许可审批,加强地上、地下、空中、建筑立面等公共空间规划管理,建立公共空间规划审批

制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依法拆除城区乱搭乱建,切实增强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违法建设动态监管,确保“拆一片、清一片、管一片、绿一片”。坚持疏堵结合、疏导在先,开展拆违风险评估与防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完善城市功能

(七)优化城市路网结构。高度重视提高和改善城市通透性和微循环,调查分析研究街区路网结构现状,制定路网加密改造规划,对建成区“断头路、瓶颈路”要逐年铺排改造建设行动,逐步打通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水平;对严重影响路网密度、造成路网梗阻的小区、大院,要逐步从中开设公共道路,提高城市通透性;城市新区规划建设要严格执行路网密度规定。到2023年,全面完成新城区“七纵十三横”道路建设和老城区道路改造提升以及城市出入口道路建设,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形成较为完善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体系。“十三五”末,城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2平方米,道路畅通率达到95%以上。

(八)提升城市交通综合管理水平。加强交通需求管理,针对性制定城市交通管理政策,编制城市交通管理规划,改进和规范交通组织、交通渠化、交通信号设置和静态交通管理工作。到2023年底,完成城市停车资源状况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停车资源基础数据库,2023年编制完成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推进城市停车信息系统建设,统筹整合利用停车资源。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应当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鼓励采取授予停车设施特许经营权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及城市零散用地科学合理建设地下、地面和立体停车设施,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城市停车管理格局。推进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科学渠化交叉路口,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推进交通管理智能化、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建设。

鼓励公交公营,科学布局公交线网,推广公交专用道管理措施,新建道路要建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现有公交车停靠站逐步进行港湾式改造。

(九)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坚持城市共享发展理念,以治理“城市病”为导向,健全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设,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水平。按照城市人口发展和分布,坚持“配置均衡、规模适当、功能优先、适用经济、绿色环保”的原则,严格预留用地,合理规划建设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着重解决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医疗卫生设施、生产生活服务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公园绿地数量不足、空间分布失衡、网络基站覆盖不全、治安监控摄像头存在盲区等问题。

(十)全面推进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租购并举”的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优化住房供给结构,以政府为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加快推进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因地制宜确定住房保障标准,加快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提升管理水平,完善退出机制。

(十一)大力促进产城融合。统筹产业园区与城市功能布局,依托城市发展产业园,增强产业园区公共服务、生活居住、交通出行等城市功能,推进园区设施和城市设施共建共享,逐步解决产城脱节、职住分离问题。积极推进产业园区经济管理功能与所在行政区划行政管理职能有机融合,调整行政区划,逐步推动两者并轨运行。

(十二)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建设。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宜廊则廊、宜沟则沟”的原则,制定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建设专项规划,建立项目库,统筹各类管线敷设,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

加快老城区既有地面架空线入地工程,并结合地下空间开发、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等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建设。完善特许经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和运营地下综合管廊管沟。2023年底,县城规划区范围内逐步形成连片示范、覆盖成网的管廊体系。

(十三)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城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水平,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优化安全监管手段,切实保障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标准,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加强设施运行管理。规范推进供水水质信息公开,确保饮水安全。切实加大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规范排水许可管理,积极应对城市内涝,建立内涝预警报告制度。落实“互联网+”战略,全面推行信息化、数字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在线监控,整合形成污水、垃圾处理和供水、燃气、老旧建筑等市政设施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四、打造绿色宜居环境

(十四)强化污水大气治理。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6-2050年)》,加快调整城市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社会参与改善环境质量。县城城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新城区严格执行雨污分流,老城区逐步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工业园区(集中区)循环化和沼气池处理,在工业园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园区承载能力和循环发展能力,重点实施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及配套管网等项目。2023年,敏感区域(重点河流、湖泊、重点水库)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实现污水全截入、全收集、全处理,力争实现雨污分流,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新建、升级产业园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水体自净能力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

(十五)加强垃圾综合治理。通过政府、市场、市民“三手同向发力”,全面推动垃圾分类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和区域统筹处理,建设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运体系和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加快推动垃圾治理区域统筹,建立生活垃圾区域处理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完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建筑垃圾处理费价格机制。鼓励建设垃圾分类和处理宣教基地,加强垃圾分类和处理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单位等正确认识和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倡导文明、节

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限制过度包装,推广简包净菜入城,减少一次性饭盒、筷子、购物袋等制品使用。2023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5%,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80%,基本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

(十六)推进县域景区化建设。以“四湖一溪一渠、四路一区一村”文化旅游总体规划为指导,全力推进县域景区化建设。按照县域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标准,完善城区旅游设施项目,实施县城临街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将县城建设成为全县旅游集散中心。完善集镇旅游服务功能,打造鸳鸯湖、金沙湖、金鼎湖等一批旅游特色景点。按照“五有五无五统一”(有绿化、有路灯、有雨污分流、有人行设施、有配套管网,无暴露垃圾、无乱设乱挂、无违章乱建、无出店经营、无车辆乱停,统一规划、统一风格、统一立面、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的要求,有序开展县城和集镇沿街立面综合改造。2023年度完成县域内集镇沿街立面综合改造,形成各具特色、风景优美的乡村旅游景观带。大力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休闲观光农业等产业,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个上规模的农家乐和乡村旅游项目。

五、提升城市建设品质

(十七)改进建筑设计管理。强化“适用、经济、绿色、美观”

建筑方针和“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设计理念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完善建筑设计招投标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透明度和科学性。推动建筑设计管理改革,开展新型城镇化标准设计图集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对

建筑设计的技术指导。定期开展全县优秀建筑设计评选,倡导开展建筑评论,加大对优秀设计作品和主创人员的推介力度,提高建筑设计水平。

(十八)推动建筑方式转型。推动建筑行业向产业化、现代化转型。支持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投入,建立和完善全县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健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项目报建、招投标、质量安全等监管体系;加大对装配式建筑和住宅产业化政策的奖励支持力度,着力引入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到2023年,全县创建5个以上住宅产业化示范小区。

(十九)加强和改进建筑市场监管。及时协调解决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重点厘清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等建筑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依法惩处各类产业园区相关人员阻挠、干预质量安全监督执法行为。运用质量责任保险,推广“大数据”“移动互联网+”远程监控等信息化监管手段,完善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长效机制。

(二十)加强城市设计。将城市设计贯穿于规划工作的全过程。城市总体规划要有城市设计导则内容,规定城市风貌特色定位,确定城市总体空间格局、整体景观体系、公共空间体系,划定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区。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加强城市中心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历史文化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城市设计,形成与地域环境、文化特色相协调的建筑风貌。按照城市土地开发建设、城市修补、生态修复的需要,积极开展特定地块的城市设计,合理确定建筑的高度、体量、形态及新旧建筑、建筑群体的空间组合关系。单体建

筑设计方案必须在形体、色彩、体量、高度等方面符合**的文化特色要求,坚决遏制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建立城市重要特色风貌清单制度,将突出反映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历史文化的城市风貌列入清单,挂牌保护。制定符合**实际的城市设计管理制度和技术导则,提升城市设计能力水平。

(二十一)保护历史文化风貌。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重点保护好古遗址、文物保护单位和近现代历史建筑,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历史风貌。充分发掘湖南特色的地域性、历史性、民族性建筑特质,提炼文化元素,融入新城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突出历史建筑的保护,历史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式和色彩。协调处理好棚户区改造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系,禁止借棚户区改造之名行拆除历史建筑、传统建筑之实。切实做好历史建筑的认定工作。

六、加快城市管理转型升级

(二十二)改革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完成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城市基层治理机制,进一步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将党的组织体系向深度和广度延伸扩展,在居民区建立从社区到楼栋的纵向组织体系。以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带动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建设。落实社区服务活动中心设施的规划建设,增强社区的综合服务和社会治理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二十三)推动物业管理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县级层面物业管理工作,以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为导向,推行“互联网+现代物业”战略。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开展物业服务星级评定,加快推出一批竞争力较强、信用度较好的物业服务企业。推进既有小区综合整治和改造,普及物业管理,新竣工商品房小区全部实行物业管理。到2023年,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二十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市民积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广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扶贫帮困、慈善捐赠等社会公益活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优化志愿服务平台,培养志愿精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将良好校风、优良家风和社会新风有机融合。规范市民行为,建立和完善市民公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公约守则和行为准则,针对不文明行为建立系统完备的管理机制,明确惩治措施。

(二十五)做实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城市基础地理信息、人口信息数据采集和数据共享机制。健全完善城市人口信息数据统计,发挥统计、公安、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治等部门在城市基础数据方面的信息采集优势,提高调查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城市统计服务决策水平,进一步加强城

建档案管理,妥善保存城市建设的基础信息,统筹城市地下地上管线的综合管理,明确地下地上管线的综合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建共享机制。

七、强化组织和要素保障

(二十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围绕本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确定本地区城市发展的目标和任务,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难点问题。成立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县领导联系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项目制度。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的原则,压实乡镇主体责任和部门执法责任,明确征地拆迁工作责任主体。加强管线建设、工程协调,建立更加高效、顺畅的建设机制。

(二十七)强化资金保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管理,按照政府主导、财政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注重绩效的原则,创新城市建设管理投融资机制,以特许经营权为核心,全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PPP合作模式在城市建设领域的应用,通过城乡统筹、区域统筹方式,提升项目规模效应。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监管,全面规范市场准入,健全完善中期评估、成本监审、价格调整和市场退出机制。

(二十八)营造舆论氛围。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组织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城乡管理“五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营造全民参与城乡环

制造业发展规划篇5

(一)制定了《黑龙江省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按照规划要求,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规划进行了延伸细化,对规划提出的各项布局、目标、任务、政策涉及黑龙江省的内容进行了全面落实,进一步明确了各城市功能定位和主要发展方向,制定了7项主要任务的实施路径、具体措施和重大项目,提高了方案的可操作性。

(二)哈尔滨新区建设顺利启动

一是按照构建“大部门、扁平化,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管理体制的原则,积极筹建新区管理机构。二是加快规划编制,新区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三是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围绕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旅游文化时尚等六大重点产业,重点推进89个产业项目建设。四是推动新区招商引资,今年1―4月新签约项目21个,协议总额94.95亿元。五是加快推进53个道路交通、20个市政基础设施、6个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六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区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提出了8个方面、34项具体举措。

(三)加强与吉林省协调联系

黑龙江省与吉林省在哈尔滨市召开了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协商会,与吉林省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对规划实施涉及的重大合作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在加强两省会商协调、推动建立合作框架、完善沟通联系机制以及共同争取国家支持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四)谋划了哈长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

哈尔滨市组织五常市、双城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赴吉林省扶余、德惠、榆树、舒兰等市进行了实地调研,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交流、协商,在交通、文化旅游、电信服务、金融、医疗、教育、产业、水利工程、生态保护等领域达成了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合作共识。

(五)规划实施工作全面展开

规划涉及的哈尔滨市、大庆市、齐齐哈尔市、绥化市、牡丹江市正在开展本地实施方案制定及专项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省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主动作为,结合全省“十三五”规划以及本领域专项规划开展相关任务落实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探索建立哈长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以黑龙江和吉林两省榆树、五常、双城、德惠、扶余、舒兰等县(市、区)为基础,在统一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共建、公共服务共享、体制机制协同等方面进行探索和试点,切实形成可复制推广、有带动引领作用的示范区。

(二)推进哈尔滨新区建设

突出抓好行政审批制度、商事制度和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以实行企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为重点,同步推进体制创新。全力推动3个千亿级产业集群、3个战略新兴产业集聚和3个功能组团建设。

(三)推动创新创业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整合城市群内各类创新要素和资源,以科技创新为引领,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激发创新创业人才活力,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四)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按照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一体服务的原则,坚持域内畅通与对外辐射并重,统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哈长城市群高效快捷的交通运输网络体系、配套完善的水利设施体系、安全清洁的能源保障体系和一体化信息网络体系,进一步增强城市群建设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

(五)推动产业协同发展

依托城市群现有产业基础,推动产业互补协作和转移承接,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集群发展汽车产业、装备制造产业、石油化工产业等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巩固提升现代农业,形成辐射东北亚区域、支撑东北振兴发展的产业集聚区。

(六)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共享

统筹城市群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加强社会公共服务资源供给共享,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适应城市群发展要求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七)深化开放合作

主动对接“一带一路”战略,加快“龙江丝路带”建设,畅通对外开放大通道,打造跨境产业链和产业聚集带,不断深化国内外区域合作,打造东北亚地区合作发展的重要平台。

(八)加大工作推进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