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学生教育论文(收集5篇)
特殊学生教育论文篇1
1教师胜任力的研究
胜任力(competency)一直是人力资源管理和组织行为学等领域的重要概念。1973年,美国心理学家DavidMcClelland首次提出胜任力的概念,认为能够真正预测工作绩效的因素并不是人们主观上认为的能力、人格或价值观,而是胜任力。随着教师专业化进程的发展,教师胜任力的研究受到研究者们的大量关注。
国外研究者对教师胜任力的研究较多。1985年,Huston首次通过访谈调查、行为事件分析等方法得出教师的胜任力特征:能够识别学习者情绪、社会、生理以及智力的需要;能够根据学习者的需求制定操作性目标;能够设计合适的教学方法;能够完成与计划一致的教学;能够设计完成基于学习者成绩和教学有效性的评价过程;具备其他的文化知识、实用性技能。HayMcBer于2000年6月提出,高绩效的教师具有专业化、思维、领导、与他人关系、领导、设定期望等五项胜任特征,并向美国教育与就业部提交了一份题为“高绩效教师模型报告。Bisschoff和Grobler等使用结构化问卷对教师胜任特征进行了研究,并对学习环境、专业承诺、教学基础、教师反思、纪律、合作能力、有效性和领导等8个理论层面进行了因素分析,最后总结出了二因素模型,即教育胜任力(Educativecompetence)和协作胜任力(Collaborativecompetence)。近年来,国外研究赋予了教师胜任力一个更广阔的定位,将教师胜任力纳入到教师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与教师入职、发展、评价、培训等相联系,将教师胜任力视为一种动态的、发展的因素。
国内对于教师胜任力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一些研究者(蔡永红、黄天元,2003;邢强,2003)对教师胜任力进行了理论性的阐释或论述,也有研究者(许燕,2000;徐建平等,2004;李英武等,2005)对不同类别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胜任力进行了实证研究和模型建构。
2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研究
纵观国内外研究,教师胜任力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普通教育教师,而对特殊教育教师胜任力的研究非常少。国外主要是通过相关文件来规定特殊教育教师应当具备哪些胜任力特征。美国特殊儿童委员会(TheCouncilforExceptionalChildren)经过大量研究和调查,制定了美国特殊教育教师的任职标准,即《每个特殊教育工作者必须知道什么——有关特殊教育教师的道德准则、共同标准和专业指导》。其中道德准则包括特殊教育工作者必须致力于提高特殊教育个体的教育潜能和生活质量、在工作中保持专业判断的客观性、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职业技能、推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八个方面的规定;共同标准包括特殊教育基础知识、学习者的特点与发展、个体之间的学习差异、教学策略、学习环境和社会交流、沟通、教学计划、评估、专业原则和伦理准则、合作等十项内容;专业指导则对不同领域(例如诊断、管理、技术等)和不同类型特殊儿童的工作者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规定。任职标准中强调了作为一名特殊教育教师应该熟练掌握各种技能,会实际操作,会了解、评估诊断残疾儿童,会各种教学方法,会处理各种问题,会管理班级和学生,会客观评估自我。这些能力的强调使得特殊教育教师在培训后能立即投入实践工作中,并能有效地、高质量地进行教育教学,达到总的教育目标。
我国对于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标准体现在《残疾人教育条例》中,要求特殊教育教师要“热爱残疾人教育事业,具有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关心残疾学生,并掌握残疾人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但是《残疾人教育条例》只是对残疾人教育工作者提出了笼统、粗略的要求,并没有对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做出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国内学者们对特殊教育教师应当具有的素质进行了研究,但大部分研究仅仅停留在个人经验总结、宏观理论阐述或者理想化理论的构想上,实证研究非常缺乏。梅玲(2009)对上海市4所特殊初级职业学校的优秀教师和一般教师进行行为事件访谈,并结合胜任力特征问卷的编制、调查和统计分析,对特殊职业教育教师的胜任特征进行了探索性的实证研究,发现我国特殊职业教育教师要取得较高的工作绩效所必须具备的胜任特征有9项,分别为:职业道德、专业素质、人格特质、人际交往能力、教育策略、心理素质、认知能力、组织承诺、成就动机。隋文静(2011)通过开放式问卷对15名特殊教育专家进行调查,并用行为事件访谈法对15名特教教师进行访谈,建构了特殊教育教师胜任力模型,认为特教教师的胜任力由5个维度构成:职业人格魅力、动机、心理特质、知识储备和研究能力。
3结语
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特征是决定特殊教育水平的关键性因素,是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教师招聘、绩效考核的重要参照标准。相较于国外和港台地区,我国大陆的特殊教育发展水平较低,特殊儿童的被接纳程度、教育安置方式、教学康复相关科技发展水平等方面都有许多不同之处。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特殊教育教师需要具有怎样的素质才能高效完成本职工作?通过更多的实证研究来探索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特征,是未来研究的重要方向。
参考文献
[1]刘钦瑶等.教师胜任力研究述评[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7(1):65-69.
[2]徐建平.教师胜任力模型与测评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4.
[3]李玉华,林崇德.国内外教师胜任力研究比较及思考[J].辽宁教育研究,2008(1):105-108.
[4]李昌庆等.我国教师胜任力研究纵横[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09(5):73-75.
[5]朴永馨.世界教育大系——特殊教育[M].吉林教育出版社,2000:211-212.
特殊学生教育论文篇2
关键词:特殊教育学;学科论;初级阶段;
作者:雷江华
特殊教育学能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有人不仅对此表示质疑,而且质问该学科是否有存在的必要。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特殊教育学必须回答以下五个问题:(1)研究对象是什么?(2)学科性质是什么?(3)有何独特之学科体系?(4)有何方法论体系?(5)学科发展演进历程如何?笔者通过探讨特殊教育学学科对象论、学科性质论、学科体系论、学科方法论、学科发展论试图回答上述问题,以求教于大方。
一、特殊教育学学科对象论
特殊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应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有学者指出,“特殊教育学是研究特殊教育现象及其规律、原则和方法的科学”[1](p4)。将特殊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定位为“研究特殊教育现象及其规律、原则和方法”,是借鉴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之结果。严格来说,这一描述尚值得商榷。如果笼统地提“研究特殊教育现象及其规律”,显然模糊了特殊教育现象与特殊教育规律之间存在研究对象与研究目的之间的界线,规律是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本质联系,是人们力图认识的对象,也是研究活动最终要达到的目的。
因此,特殊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特殊教育现象,目的是旨在揭示特殊教育规律。特殊教育学是研究特殊教育现象,揭示特殊教育规律的科学。从特殊教育学作为教育学的分支学科来看,特殊教育现象是指发生在特殊儿童(如听觉障碍儿童、视觉障碍儿童、弱智儿童、学习困难儿童、自闭症儿童等)教育场域中的各种现象,足以构成特殊教育学的独特研究领域。然而,20世纪90年代,全纳教育的兴起意欲打破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界限,进而拓宽了特殊教育学的研究领域,即将其研究范围延伸到了普通教育领域,特殊教育现象既而变成了受不同教育领域(包括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研究人员普遍关注与研究的对象,特殊教育现象已成为了一种普遍的教育现象,渗透到教育领域的各个方面,推动着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改革。尽管特殊教育学的研究场域因特殊儿童安置形式的变化(从特殊学校安置延伸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而拓宽了研究的空间,但是这种变化仍是一种特殊教育现象,是特殊儿童安置在普通学校的特殊班或普通班中接受教育所带来的一种新的、独特的特殊教育现象,更需要加强研究。
二、特殊教育学学科性质论
作为教育学的分支学科,尽管特殊教育学是“一门应用学科”[2](p1),但其应用性不能仅仅停留在操作层面,更要奠定牢固的理论根基,否则特殊教育学可能沦落为“特殊教育技艺学”。正如陈云英博士指出,“特殊教育的实用主义也在渐渐影响着特殊教育作为一门学科的独立性和科学性,而且使得某些实践显得盲目和随意”[2](p2)。
20世纪80年代,有学者认为,特殊教育学是“没有自己专业的理论,指导特殊教育的理论是从其它学科借来的,如: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的学科理论是特殊教育经常引用的。近代的脑科学研究和电子计算机学的研究也被特殊教育充分的引用”[2](p1)。而有学者认为,特殊教育学有自己的理论基础,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是与普通教育相同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这是人们认识特殊教育和进行特殊教育活动的总的理论基础;另一个是与普通教育不全相同的,在其哲学思想指导下的相关学科的具体理论,如有关心理学、医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理论以及特殊教育本身的理论。”[1](p61)不难发现,两种观点的最主要的分歧在于特殊教育学是否有自身的专业理论。后者认为“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缺陷补偿理论是中国特殊教育理论的内容之一”[1](p66)。勿庸置疑的是,特殊教育学作为一门应用学科,没有自己的理论不但难以长期生存下去,而且会导致实践的盲目,故有必要建构与完善特殊教育理论,以形成独特的理论体系,提升特殊教育学的理论性。
总之,特殊教育学是教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其应用性很强,其理论体系正处于建构和完善之中。特殊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其体现的应用性与理论性将为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特殊教育学学科体系论
特殊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应有自身的学科体系,包括教材体系和著作体系。
(一)教材体系
1.作为一门学科的特殊教育学的教材体系
目前我国高校使用的特殊教育学教材,其体系一般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阐述特殊教育的一般认识,第二部分阐述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有的教材体系由三部分组成,包括了前面两部分外,还包括特殊教育的组织和管理,如朴永馨主编的《特殊教育学》。特殊教育的一般认识主要阐述特殊教育的对象与分类;特殊教育的产生与发展;特殊教育的体系与模式;特殊教育的理论基础等。各级各类特殊教育主要阐述智力落后儿童、听觉障碍儿童、视觉障碍儿童、学习困难儿童、言语和语言障碍儿童、肢体残疾儿童、情绪和行为问题儿童等的心理与教育问题。特殊教育的组织和管理主要阐述特殊教育机构的领导和管理,特殊教育评价等。这些教材体系考虑到了施教者和受教者的认识逻辑,但对特殊教育理论自身的逻辑考虑尚不够深入。
2.作为一个学科群的特殊教育学的教材体系
作为一个学科群的特殊教育学的教材体系,主要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需要与依据人才培养的规格而构建的专业教材体系。专业教材体系一般由基础学科、专业基础学科和专业学科三个层次组成。特殊教育专业的基础学科一般包括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语言学、医学、教育史、管理学、哲学等学科。特殊教育专业基础学科包括特殊教育学、特殊儿童心理学、特殊儿童语言学、特殊儿童病理学、特殊教育史、特殊教育管理学、特殊教育哲学、特殊教育社会学等学科。特殊教育专业的专业学科从不同的特殊教育对象出发,分别有智力落后儿童教育学、听觉障碍儿童教育学、视觉障碍儿童教育学、学习困难儿童教育学等;从教育的层次来看包括学前特殊教育学、初等特殊教育学、中等特殊教育学、高等特殊教育学;从教育的对象看,有特殊成人教育学和特殊青少年教育学、特殊儿童教育学;从特殊教育的内容看,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特殊儿童德育、特殊儿童智育、特殊儿童劳动教育、特殊儿童体育。
(二)著作体系
1.作为一门学科的特殊教育学的著作体系
作为一门学科的特殊教育学的著作体系,有着严密的逻辑范畴的理论体系。它是通过著作者的认识逻辑而展开的。我们要构建特殊教育学的著作体系,就应找到能揭示特殊教育现象的基本范畴及其逻辑关系。我们可以借鉴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特殊教育学的著作体系。如有的学者运用历史与逻辑统一原则从纵向分析了教育现象,指出教育现象的形态依次为教育活动、教育事业与教育思想(观念)[3](p4)。我们可以将特殊教育的形态依次为特殊教育活动、特殊教育事业与特殊教育思想(观念);或借鉴教育管理学将教育管理现象分为活动、体制、机制、观念等,将特殊教育现象分为特殊教育活动、特殊教育体制、特殊教育机制、特殊教育观念等四个范畴。当然,最好能通过对特殊教育现象的逻辑分析,形成特殊教育学特有的理论体系。
2.作为一个学科群的特殊教育学的著作体系
作为一个学科群的特殊教育学的著作体系,称之为特殊教育学的著作层次体系。所谓著作层次体系是指由严密的学科范畴所组成的体系。学科范畴是指一门学科在其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标志着这门学科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从而区分这门学科不同层次发展水平的那些范畴[4](p67)。如在西方学者布雷津卡把教育理论分为“教育科学、教育哲学及实践教育学(原称‘教育行为学’)”[5](p48)。我国教育学学者陈桂生在三分法的基础上尝试把教育学的理论划分为教育技术理论、教育科学、教育价值理论、教育规范理论四个不同层次。[5](p49-53)借此逻辑范畴,可将特殊教育学学科看成是由特殊教育技术理论、特殊教育科学理论、特殊教育价值理论、特殊教育规范理论4个不同层次的学科范畴所组成的。
四、特殊教育学学科方法论
特殊教育学的学科方法论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哲学方法论;二是一般学科方法论;三是具体研究方法。哲学方法论是从事实材料出发,根据逻辑规律、法则形成概念、作出判断和进行推理。包括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演绎、归纳等。运用哲学的逻辑方法对已有的事实、命题、理论等进行考察可以得到新的、更深刻而全面的知识。一般学科方法论主要包括质的研究方法和量的研究方法。质的研究方法是从大量的社会现象出发,大量占有材料,经过分析和综合,找出其中规律的方法。从特殊教育的大量现象中,抽象出其本质的关系,概括出概念、范畴,进行推理和判断,形成理论,并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和修正。量的研究方法是对事物和社会现象的存在、发展、变化以及构成事物和社会现象的成分、关系、空间排列等用数量表示其规定性的研究方法。特殊教育学应用量的研究方法可以从特殊教育个体以及群体的诸多身心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相互作用及其构成的数量变化和数量关系,以期寻找一定的规律。特殊教育学所运用的具体研究方法主要包括观察法、文献法、测验法、调查法、统计法、图表法、历史法、比较法、实验法、个案法、行动研究法、人种学研究方法等。
上述的方法论体系没有体现出特殊教育学研究方法的独特性,似不足以说明特殊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成立所具有的方法论基础。然而,“现代学科演变的趋势表明,每一门学科采用单一的研究方法已经不足以充分把握研究对象,往往需要采用几种不同的研究方法,从不同视角、按不同研究规范对研究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同时,不同的学科也可以把同样的现象作为研究对象。各种跨学科的研究领域纷纷脱颖而出,更显示出研究方法的整理性质,从而导致‘学科’观念的变化:不但‘独特的研究方法’不再是学科得以成立的必要条件,相反,单一研究方法的成效越来越受到怀疑。”[5](p65)可见,无独特的研究方法并不影响特殊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目前,针对传统教育、心理学实验与统计方法因“样本容量问题”、“样本同质性问题”而难以应用于特殊教育领域,有学者提出在特殊教育研究中,“单一被试实验是一种有效的研究方法”[6](p21)。单一被试实验研究法是“研究单一个体、对象或事件的研究方法,例如,大家所熟悉的单一个案、个案研究、相同受试者、受试者内、重复测量、密集式的临床实验、应用行为分析、单一受试者、时间系列、单一制度、异质的以及N=1的研究方法”[7](p3)。该研究法“在实验设计上,从单基线设计扩展到多基线设计。在多基线实验设计中,又分跨行为多基线、跨情景多基线与跨被试多基线实验设计。在数据处理上,从单纯的图形与文字的描述发展到具有统计学意义上的定量分析”[6](p21)。
五、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论
特殊教育学的产生离不开具体的特殊教育实践活动,但其作为一门学科的产生必须有其特有的标志,如特殊教育著作的问世,特殊教育专业的设立,特殊教育学术团体的建立,特殊教育杂志的创建等。有鉴于此,我国特殊教育学的历史发展轨迹应分为两个阶段:
(一)萌芽起步阶段
一般认为,中国的特殊教育开始于19世纪末期“瞽叟通文馆”(现在的北京市盲人学校)的建立,其后尽管政府出台过一些文件以加强特殊教育,但终因战乱而未能实现“发展特殊教育”的愿望,有关特殊教育的成果不多则不足为怪。根据当时参加聋教育师资培训的学员回忆,“虽有师范班名义,但未见有何专为师范生研究之课程。每日除随班上课见习,或自己试教一班外,仅有‘聋哑教育讲义撮要’十数页略供参考而已”[8](p5)。商务印书馆1929年发行的华林一编写的《低能教育》和《残废教育》两本书比较系统地介绍了当时西方特殊教育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以及各类残疾儿童教育教学的原理与方法。作为中国近代教育史上最早有关特殊教育的专著,对中国当时特殊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9](p211)。但立足于本土化的特殊教育研究成果当属吴燕生1935年撰写的《聋教育常识》。这仅为探讨聋教育方面的特殊教育成果。
此外,“建国前有些教育学著作中涉及到对特殊教育的篇章。当时对于特殊教育的理解较为宽泛,包括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平民教育、补习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10](p45)。1927年,舒新城在《教育通论》第九章“教育通论”中专门论述了特殊教育问题。1932年,庄泽宣在《教育概论》第十四章论述“特殊教育”包括:聋哑教育史及现状、盲人教育史及现状、残废教育史及现状、成人教育史、美国成人教育机关、法国之成人教育、丹麦之人民高等学校、中国之成人教育、概况、通俗教育机关、平民教育之起源、成年补习教育计划、图书馆史、英美之图书馆、图书馆学校、中国之图书馆、博物馆史、欧美现况、中国之博物院。[10](p83-84)1935年,卢哲夫翻译的《教育学新论》([前苏联]平克微支著)中第九章专门论述了“异常儿的教育”[10](p100)。
建国后,随着国家对特殊教育的重视,特殊教育很快被纳入了整个国民教育的体系。特殊教育在政府的积极支持下,得到稳步的发展。1959年教育部和一些地方教育部门举办了为期3-6个月聋教育和盲教育师资短期训练班,学习内容包括听课、讨论、见习实习。但有关特殊教育方面的论著并不多见。1957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了译著《我是怎样想象和理解周围世界的》([苏]斯科罗霍多娃)。其间,译介的苏联教育学认为,“教育科学体系主要由这样四部分内容组成:教育学研究各年龄的儿童的教学和教育的内容与方法,与此相适应,教育划分为婴儿教育、学龄前教育和学龄期教育;特殊教育,是研究那些有各种缺陷的儿童的教育的,这种特殊教育学所研究的是聋哑、盲人和低智儿教育的教学体系之内容、方法和组织;教育学研究教学理论和实践问题的那一部分——教学法,是与分科教学法密切地联系着的,这种分科教学法是以教育科学的一般规律为基础而研究学校里所讲授的个别科目内容、形式和方法的;归根到底,教学过程和教育过程的研究,是与教育学史密切地和有机地联系着,而教育学史史研究从古代到现代的教育学理论和实践的发展的。”[11](p43-44)我国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系教育学教研室编写的《教育学》,有的在此基础上,加以具体化,将教育科学体系划分为五个组成部分:研究青年一代教育教养和教学的一般规律的普通教育学;研究幼儿的教学与教育的内容和方法的幼儿教育学;研究儿童、青年和成年之心身缺陷的特殊教育学,其中包括聋哑教育学、盲人和低能儿童教育学等;研究学校里的个别科目的内容、形式和方法的分科教学法;研究从古代到现代的教育理论和实践之发展的教育史。[10](p124)与凯洛夫不同的是,把幼儿教育(教学)独立出来,作为一个单独的学科了。这种说法与申比廖夫和奥戈罗德尼柯夫合编的《教育学》的分析相近,申比廖夫合和奥戈罗德尼柯夫认为,苏维埃教育科学是由这样一些学科组成的:(1)普通教育学和学校教育学,研究新生一代教育、教养和教学的一般规律;(2)学前教育学,研究学前儿童的教育;(3)聋童教育学、盲童教育学、智力落后儿童教育学,研究聋童、盲童和智力落后儿童的教育和教学;(4)教学法,研究普通学校各门学科(数学、物理学、历史学等)教学和教育的特点;(5)教育史,研究教育和教育学这门科学的发生和发展。新近又形成廖苏维埃教育学的这样的部分,如家庭教育学,儿童和共产主义组织的教育学。[12](p23)尽管当时提出了特殊教育学是教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包括聋童教育学、盲童教育学、智力落后儿童教育学等,但缺乏自成体系的单独论述特殊教育问题的特殊教育学著作。
遗憾的是,十年动乱极大地影响了特殊教育学的发展。
(二)发展深化阶段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殊教育迎来了新的曙光。1977年10月,教育部部长蒋南翔同志在中国盲人聋哑人第三届全国代表会议上讲话指出:“尽快地筹办一所全国性的特殊教育师范学校,为各地新建学校培养特殊教育师资”[13]。之后,我国开始筹建中等特殊师范学校。1981年黑龙江肇东师范学校首先开办特殊教育师范部。1984年国家兴建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开始招生[13]。
1982年,朴永馨先生开始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开设特殊教育的选修课[13]。这是我国大陆在高等师范院校最早设置的特殊教育课程。1984年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成立了特殊教育研究室,这也是我国大陆最早的特殊教育专门研究机构。1986年,北京师范大学设立了我国大陆上最早的特殊教育专业[13]。1988年,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系设立特殊教育专业[14](p7)。1989年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系特殊教育专业成立并开始招生。这一时期成立特殊教育专业的师范院校还有辽宁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等。这些高等师范院校在加强专业建设的同时,纷纷设立了特教研究机构,如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研究中心,华东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研究所,华中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研究中心,陕西师范大学特教研究室,东北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研究所,等等。1997年9月华东师范大学率先成立特殊教育学系[14](p7),2001年成为上海市重点学科教育学的二级学科。2001年,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特殊教育专业经调整整合成为特殊教育系。
特殊教育专业成立后,教育部开始加强课程计划和教材建设。自1989年起教育部先后颁发《中等特殊教育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中等特殊师范学校盲教育、聋教育、智力落后教育三个专业专业课教学大纲,组织编写和出版22门专业课教学用书;1989年10月召开全国高等师范院校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方案研讨会,对制定高师特教专业教学计划提出指导性意见。自此以后,特殊教育学的译著、著作、教材相继问世,比较有代表性的译著有:《智力落后学生心理学》([苏]鲁宾什坦著,朴永馨译,人民教育出版社1983年)、《特殊儿童的心理与教育》(柯克·加拉赫著,汤盛钦等译,天津教育出版社1989年)、《特殊教育的展望——面向二十一世纪》([日]山口薰、金子健著,张宁生审校,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等等;比较有代表性的著作、教材有:《特殊教育概论》(朴永馨主编,华夏出版社1994年)、《特殊教育学》(朴永馨主编,福建教育出版社1995年)、《当代特殊教育导论》(方俊明编著,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特殊教育概论》(汤盛钦主编,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视觉障碍儿童的心理与教育》(沈家英、陈云英等主编,华夏出版社1993年)、《弱智儿童的心理与教育》(银春铭主编,华夏出版社1993年)、《听觉障碍儿童的心理与教育》(张宁生主编,华夏出版社1995年)、《特殊教育导论》(顾定倩著,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特殊教育导论》(刘全礼著,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等。
特殊学生教育论文篇3
【关键词】高校;特殊体育课程;对策
1.前言
特殊体育教育是指为各类有特殊需要的人群进行符合其身心特点的体育教育,在本文指因病、残、弱以及其它原因存在身、心障碍的大学生的体育教育。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推进和教育公平理念的确立,越来越多的病残学生有机会跨入大学校门,进入普通高校学习的残障学生,是否受到适合其身心特点和需要的教育呢?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相应的、真正的关注。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普通高校的体育工作者更应做好特殊体育课程建设,让更多的特殊人群也能享受到体育与健康教育的权利。
2.高校特殊体育课程现状分析
2.1高校特殊体育课程内容设置不够合理
目前不少学校特殊体育课程内容设置不够合理,不少高校仅仅设置了理论课程,为了让学生能够拿到体育学分为目的,而对于学生的适当的体育锻炼的则不够重视。特殊群体学生体育项目设置的内容和重点,应有别于普通大学生,应是体育与健康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运动实践课则应选项多样化,应以简便易学的轻运动量的项目为主。
2.2特殊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缺乏
一所学校的体育场馆设施和体育器材是进行体育教学、课余锻炼或体育比赛最基本的物质保证。由于这些年来学校都在扩大校园面积,都加强了体育场地的建设与扩展,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认识到近年来学校大幅度的扩招学生,场地和器材配备不能满足学生日益增长锻炼需求。尤其是室内场地如体育馆、游泳馆等距离配备目录要求相差更远,而特殊体育场地资源的缺乏更为严重。
2.3高校特殊体育师资力量
特殊体育在我国发展比较缓慢,在专业师资培养上更是缺乏。目前高校特殊群体体育课一般都由普通体育教师兼任,大部分人没有经过特殊教育的上岗培训,更没有经过专业的特殊体育系统学习。一方面,大学特殊需要学生在体育教育方面是一个特殊群体,上好体育课须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指导能力,这就要求教师具备较高的素质;
3高校特殊体育课程发展对策研究
3.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学校特殊体育发展重要性
中共中央国务院7号文件指出,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应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然而,作为弱势群体的伤病、残障、特殊体型等特殊群体学生也是广大青少年一部分,更应该给予过分关注。因此,学校应该上下一心,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学校特殊体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学校特殊体育教育是整个学校体育教学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特殊群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呼吁各高校在制订学校体育工作发展规划中给予特殊体育教育于重视,尤其需要学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在资金投入上及宏观指导思想上给予保障。
3.2加强特殊体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奠定坚实人才资源基础
特殊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环节。“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之计,教师为本”。然而,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近年来,招生规模日益扩大,使得诸多高校原本就比较薄弱的高校体育师资力量矛盾凸显,可以胜任特殊体育教育的师资更是匮乏,已成为制约高校特殊体育课程建设的重要因素。因此,如何加快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特殊体育师资队伍已成为构建和谐校园文化、尤其是校园体育文化亟待解决的问题。建议各高校认清存在的问题,本着积极务实、高效低耗的态度,一是对现有体育教师进行培训,二是逐年分步骤引进特殊体育师资力量,加强特殊师资队伍建设力度。
3.3注重科研工作,积极编写教材或教学指导书
近年来,研究特殊体育的论文数量逐年增加,但研究特殊体育课程建设、特殊体育教学实践的论文较少,且层次不高,刊发在体育类期刊上的文章比例较低,发表在体育类核心期刊的论文则更少,因此建议应加强对有关特殊体育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研究深度。
编写适用教材是规范课程教学的重要环节,然而,到目前为止有关特殊体育的教材和教学指导用书犹如凤毛麟角,少之又少。建议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学者编写有关特殊体育教学的整理教材和教学指导用书,也建议有经验的有一定理论水平的特殊体育教育专家积极尝试撰写教材和教学指导用书,为
3.4集思广益,合作共赢,注重特殊体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
特殊体育教育人力资源是指一定范围内,特殊体育系统内外一切可以推动特殊体育教育发展的智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的劳动能力的总和。它包括现实特殊体育人力资源、潜在特殊体育人力资源和闲置特殊体育人力资源。特殊体育教育师资匮乏,体育经费不足,场地器材“常人化”,“竞技化”等等。
学校体育部门要善于开发场地资源,如坐式排球仅需要铺有地毯或有光滑地面的室内场地就行,地掷球场地不需太多经费又可以建成,实在不行找一平整地面也可以开展,有些项目如台球、乒乓球可以利用教职工活动中心的空闲时间开展。一些地区高校可以结合民族传统体育开发不需太多场地器材限制、具有当地特色的校本体育课程用于特殊体育课程教学。在诸多同城高校或兄弟院校中应加强联系,信息畅通,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笔者认为,通过资源共享的方式,统筹规划,合理利用和开发各种各类体育课程资源。
3.5建章立制,保障特殊体育课程的顺利实施
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教育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体育重要政策、法规以及制度性文件,都提到了残疾人开展健身的重要性,但在落实环节却不够理想,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学校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有关特殊体育课程建设与实施的规章制度,并强化了对学校特殊体育开展的监管力度,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以及学校体育持续深入发展奠定了基础。
3.6发挥高校特殊体育资源优势,注重残疾人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
相对于社会其他部门来说,高校具有人才和场地资源优势,应鼓励高校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从事特殊体育课程建设与残疾人体育项目的训练理论与实践研究,注重残疾人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例如云南师范大学积极承担社会义务和责任,招收残疾人学生。像王晓福、鲁韦元、田恒恒、等一批优秀残疾人游泳运动员在经学校严格训练之后脱颖而出,参加了2008年残奥会,其中王晓福还作为开幕式旗手最为耀眼,在整个游泳比赛中获得2金2银2铜、两破纪录,取得了优异成绩,建议有实力的高校也应效仿云南师大,选取某一个项目为突破口,长期、体统的从事特殊体育训练工作,积极培养残疾人体育后备人才。
参考文献:
[1]马维平.特殊体育论探析[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0,24(4).
特殊学生教育论文篇4
关键词特殊教育教研队伍建设
分类号G760
1特殊教育教研队伍建设的意义
教育大计,师资先行。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最终都要通过教师的实践才能得以实现,无论是从教育的观念上,还是从教育的内容与具体的方法、途径等实践上来说,其改革都必须以教师专业素养的提高为起点,并借助每一位教师的实践来完成。教育对象、教育手段等方面的特殊性无疑更加凸显出教师素质和师资队伍整体质量在特殊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也为特殊教育教师素养和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专业化发展问题得到了众多专家、学者以及相应教育行政机构的高度重视。2012年9月20日,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等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在对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培训、管理以及待遇等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规定之外,还明确要求“加强特殊教育教师教研、科研队伍建设,提高培训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另外,有学者指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教科研能力是促进特殊教育事业进步与繁荣的巨大力量,是特殊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的需要,也是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构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管理有序的特殊教育教研队伍,成为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科研水平和专业素养,提升特殊教育研究专门性和有效性,最终优化特殊教育课堂教学质量的必然要求。为了及时应对这一现状提出的挑战,满足特殊教育实践和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需求,北京市特殊教育中心建立了专门的特殊教育教研队伍,开展了一系列教学和研究活动。
2北京市特殊教育教研队伍现状
北京市特殊教育教研团队以研究特定残疾类型学生学习特点及教育策略为出发点,以切实提高特殊儿童课堂教学质量为最终目标。2010年以来,为了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研究的专门性和针对性,在参照以往特殊教育教研组构成和运作经验的基础上,将教研团队分为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和随班就读学校教研两个部分,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和研究。经过北京市特殊教育中心提名,各区认定或推荐,特殊教育中心备案的程序,最终形成了由北京市盲校、聋校骨干教师组成的盲聋教研组;由培智学校教育康复教师组成的培智学校教育康复教研组;由北京市各个区县教研部门、随班就读学校、特殊教育中心组成的小学听障学生随班就读教研组,小学智障学生随班就读教研组,小学视障学生随班就读教研组,中学随班就读教研组;由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师组成的北京市资源教室教研组七个教研组(表1)。
图1显示,七个教研组共有教研人员138名,其中一线教师有75名,学校主任以上干部30名,教研员33名,多样的教研队伍组成有助于教研员以不同的身份和视角参与教研工作,扩大教研工作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图2显示,教研队伍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47名,中级职称的教师91名,既保证了教研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又能够有效促进教研员的专业成长。此外,从来源上看,特殊学校的2个教研组共有来自北京的聋校、盲校和培智学校的成员34名占教师队伍总人数的25%;随班就读的5个教研组共有成员104名,来自北京市16个区县的教研部门、特殊教育中心和随班就读学校,占教师队伍总人数的75%。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随班就读工作的系统性,需要包括教育行政部门、特教中心在内的政策及专业支持和指导,因此,随班就读教研组由随班就读学校教师、区县教研部门教研员及特殊教育中心的随班就读巡回指导教师三部分组成,既体现了区县层面对随班就读教学工作的指导,又符合我国现阶段“大量随班就读工作为主体,一定数量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发展现状和格局。区县教研部门对随班就读工作的整体把握和关注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对随班就读工作的专业支持直接有利于随班就读相关研究及教学质量的提升。
为加强对教研组的管理和提高教研员的研究水平,建立一支能够适应新时期特殊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教研员队伍,北京市特殊教育中心制订了《北京市特殊教育教研员管理办法(试行)》,并对教研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使其能够充分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更好地胜任教研工作。
3特殊教育教研队伍建设与教研工作开展策略
3.1强化管理,使教研活动更具规范性
北京市特殊教育教研组活动的管理以“中心管理,专家指导,组长负责”为基本模式,体现了北京市特殊教育中心的统领、组织作用,并强调了专家对教研活动的专业指导以及各教研组组长在活动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实际管理角色,既保证了所有活动在目标、宗旨上的一致性,又给予了各个分教研组依据特定教研对象和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活动调整、设计和组织的权利。此外,为了加强对每个特殊教育教研员的管理,北京市特殊教育中心制定了《北京市特殊教育教研员管理办法(试行)》并组织集中学习。《办法》中对教研员的任职条件、推选办法作了明确的规定。北京市教委基础教育二处和北京市特教中心还为各个教研组聘请了指导专家,负责为各个教研组的教研活动提供专业指导。中心对教研组的组长人选作了精心的选拔和安排,召开了三次教研组长联席会,明确强调了教研组长的职责,更新并统一了教研组长的认识,同时积极交流各组的活动计划和执行情况,从而改变教研组长孤军作战的局面,加强了教研组长的团队意识,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形成了重科研、促教学的合力。科学、规范的特殊教育教研活动和教研员管理体系为教研组活动的开展和运行提供了持久的动力和保障。
3.2丰富内容和形式,使教研活动更具实效性
在教研活动内容的设计方面,以“集中培训、分组活动、专题引领、专业化发展”为宗旨,将不同的内容与特定的活动形式相结合。
3.2.1集中培训是基础
教研组工作开展之前,北京市特殊教育中心邀请基础教育教研中心的专家对教研活动的意义、指导思想等进行了强调和讲解,教研员们从中学到了开展教研活动的基本方法,并对融合教育、随班就读等有了更深的认识,在培训中学习了一系列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如可持续发展理论、教育公平理论、多元智能理论、需要层次理论、建构主义理论等,提高了教研员的理论水平,为教研活动的科学开展提供了。
3.2.2专题研究与课堂教学实践相结合
教学和研究是彼此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两个部分。专题研究的问题来源于课堂教学实践,而课堂教学实践是检验研究是否有效的场所。为此,北京市特殊教育教研组的活动设计注重专题研究和课堂教学实践的结合,以求最大限度地增强研究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同时有效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每个教研组都针对各自的研究内容和对象确定了研究专题,每次活动需围绕着研究专题的总目标设计一个子课题,并对子课题的研究方案、进度安排、预期结果、可能遇到的问题等进行详细的规划和研讨,其中就包括每次进入一线课堂调研和参与实践的内容安排。例如,智障教研组的研究专题是“随班就读智障学生课堂教学的实效性”,围绕总课题,每次活动都设计了一个专题培训内容,由区县教研员发言,参与者围绕发言进行研讨,这些发言和研讨均围绕课堂实践中的问题或研究阶段性成果在教学中的初步应用情况,以求最大限度地促进随班就读智障学生教育质量的提高。又如,中学随班就读教研组克服了研究对象残疾类别多样复杂带来的研究困难,选择了中学随班就读学生的共性问题——“情感问题”进行了研究,在专题探讨的基础上,将一名连续随班就读六年、成绩优异的听障学生作为个案进行深入的跟踪研究,多次参与该生的情感教育课堂,关注其情感发展变化,探索情感发展在其身心成长中的作用。总之,多次参与课堂实践的机会有效弥补了单一专题研讨形式内容空乏、与实践脱节、时间有限等限制因素,为整个教研活动提供了实践场地;而定期、集中的专题研讨为将实践中获得的研究资料与遇到的研究问题有效地探讨和分享提供平台,二者相得益彰,共同作用于北京市特殊教育整体教研水平及所有教研员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3.3搭建平台,推广成功经验和研究成果
事实证明,成功经验和研究成果只有能够得到更大范围的应用和推广,才能真正对特殊儿童受教育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发挥作用和价值。为不断总结教研活动成果,北京市特殊教育中心充分利用中心自办的杂志、论文评选活动、学期初的教研员例会等途径为教研员搭建展示的平台,创造沟通和交流的机会,鼓励教研员总结研究成果和参与教研活动的经验。值得一提的是,特教中心为特教教研员参与年度论文评选开辟了绿色通道,他们可跳过区县评审直接参与市级优秀论文的评选。教研员积极地用自己的研究成果进行参评并获得了好成绩,有的文章还被《现代特殊教育》杂志和特教中心自办的《北京特殊教育研究》杂志登载。论文的获奖和刊登使得研究成果获得了推广的渠道,使研究与实践相结合,提高了全市特殊教育的工作质量。
4特殊教育教研队伍建设和教研工作开展的基本原则
北京市特殊教育教研组在特殊教育中心的统筹和支持下,围绕特殊学生课堂教学及支持等教育教学中的核心问题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和富有成效的研究。研究形式主要有专题培训、专题研讨、深入一线课堂听课、课后评议总结等。总体而言,北京市特殊教育教研组的工作和活动主要围绕以下基本原则展开。
4.1以明确目标为直接导向
由于教研组在组建时即充分考虑了不同残疾类型的教育需要及研究对象和内容的差异,因此,各个教研组在形成之初便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性。同时,各个教研组在组建后,组长都对本教研组的构成进行了分析,明确了本组所承担的教学和研究任务,围绕着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高特殊学生课堂参与程度与有效性进行研究,确定了相关研究领域内的研究专题。明确的目标使教研组活动有序、高效地开展,其研究结果也能够得到直接的应用和检验。
4.2以解决问题为核心要务
教研组研究的问题大多来自于教师在特殊教育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因此,教研组所进行的研究和活动均以解决教学实践中的问题为直接出发点和落脚点。此外,周密、充分的准备是教研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在教研组长的带领下,教研组在每次活动之前都通过多次与区县教研部门及学校沟通、听试讲、安排并反复讨论活动日程等途径对活动进行认真的规划和准备,为可能预见的困难和阻碍设定解决方法或替代方案,切实保证教研活动的顺利进行和预期目标的达成。
4.3以专门项目为运转载体
首先,从整体上看,教研活动的形式以专题培训、研讨活动及一线学校听课为主,依托于事先拟定的专门项目,并在教研组长的组织下得到了有机的结合。专题培训、研讨活动提高了教研员的思想认识,更新了教研理念,教学和研究不再是彼此独立的两个系统与两项工作,而是彼此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两个要素。其次,学习特殊教育中心制定的《北京市特殊教育教研员管理办法(试行)》使教研员明确了个人的发展目标,将参与教研工作作为自己专业化发展和成长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深入特殊教育教学一线听课使教研员了解了特殊学校教师的教学情况、特殊学生的学习特点和需要,同时,优秀的教师和教学案例同样能够成为教研员研究的典范和努力的方向。每次教研活动,从确定活动内容到组织学习讨论,从备课到评课,从专题发言到专家点评,都进行了事先安排,时间紧凑,内容丰富,不仅让教研员们收获颇丰,受益匪浅,更让他们对下一次活动充满期待。
5特殊教育教研效果
三年来,在北京市特殊教育中心工作人员、所有教研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以及区县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学校相关人员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教研活动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提升了北京市特殊教育的整体研究水平,并有效地指导了特殊教育教学实践,促进了特殊教育教学水平的优化。例如,盲聋教研组关于“教学组织策略”的研究在加深盲聋学校教师对教材的理解和组织,教学方案的设计以及授课中具体教学环节的安排、提问、板书的设计和书写等方面都给予了很大的启发。又如,“随班就读课堂教学的实效性”的专题研究,从多角度提出了实践性和操作性较强的策略(教学目标制定,教学内容的调整,教学方法的选择以及教学语言、教学评价、课堂教学情景设计等),直接指导了教研员们的教学实践,研究成果和教学实践的有效结合使教研活动的价值和目标得以最终实现。
此外,教研活动的效果还表现在促进区县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方面。在教研活动中,参与活动的房山、延庆、顺义、东城、西城、朝阳、海淀等区县在活动中总结了区县和学校随班就读工作开展的经验和教训,明确了未来的发展任务和方向,运用了新的研究成果,最终提高了随班就读工作质量。
6反思
北京市特殊教研组的成立和运作是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以及国家政策要求的大势所趋,在提高特殊教育课堂教学质量,尤其是在提高教师教学与科研能力方面作出了较大的努力和尝试。与高校、研究所等专门从事科学研究的科研团队相比,由大量一线教师、区县教研员等组成的教研队伍在特殊教育教学的实践经验、教学与科研结合方面具有相对便利的条件和优势,由于特殊教育领域研究本身的特殊性和我国目前特殊教育发展的现实需求,这一优势显得尤为重要。北京市特教教研组即从这一特点出发,在专家集中培训和指导的基础上,使教研员深入特殊教育教学实践,从实践需求中发现研究问题,在实践中进行科学研究,最终将研究成果在实践中进行应用和推广。
特殊学生教育论文篇5
【论文摘要】教师职业具有专业性,特殊教育教师是关注并探究生命存在的职业。职业角色的多样化、职业要求的高标准是特殊教育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特殊教育教师要成为专业人员必须经过漫长的学习历程以具备一定的能力素质,因此探究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途径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特点
1.1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性质:教师职业具有专业性,教师是专业人员。教师的职业是一种要求教师具备经过严格训练而持续不断地研究才能获得并维持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职业。特殊教育教师是关注并探究生命存在的职业。职业角色的多样化、职业要求的高标准是特殊教育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
1.2特殊教育教师职业角色的多样化:一般认为,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参与者、组织者、引导者和促进者,然而对于特殊教育教师,仅仅停留在这样的角色定位是不够的,特殊教育教师职业角色更为多样化。
首先,特殊教育教师是学生特殊教育需要的诊断者、评估者。学生特殊教育需要的诊断者、评估者角色要求教师应具有综合化的知识结构。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过硬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技能,而且要求掌握一定的医学、康复学和心理学测量评估的基本常识。
其次,特殊教育教师是学生缺陷的补偿者和潜能的开发者。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不仅要懂得学生缺陷补偿的知识和技能,更要善于发现学生的智能强项,取长补短。教学应是发现并满足学生需要的一种行动。多元智能理论认为,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智能强项和弱项,智能强项是个体潜能开发的重要依据。特殊教育需要学生也不例外,在多元智能理论视野中没有“残废”的概念,只有智能结构的差异。
再次,特殊教育教师是差异教学的设计者和实施者。所谓差异教学,我国学者华国栋认为,是指在班集体教学中立足学生的个性差异,满足学生个别学习的需要,以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得到充分发展的教学;美国学者dianeheacox认为,差异教学是指教师改变教学的进度、水平或类型以适应学习者的需要、学习风格或兴趣。无论何种定义,国内外学者均强调要立足于学生的个性差异,不以同一标准要求所有学生,要满足学生不同的学习风格、兴趣等需要,要使所有学生得到充分的发展;要探讨适合学生特点的教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过程与教学结果。其最终目的是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的基础上都得到最大的发展,促进自我教育。
最后,特殊教育教师是富有同理心的人。同理心,英文表达为empathy,简单地说,就是将心比心,即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和位置上,客观地理解其感受及内心世界,并且把这种理解传达给当事人的一种沟通交流方式。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在与有各种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及其家长的沟通交往中,不仅应具有同情心,更应富有同理心。富有同理心,能使教师学会倾听、学会了解,进而使教师真正懂得学生及家长的心态和想法,教师在正确地表达出同理心的同时,能够让对方感受到,并最终促成他们在态度、行为、心理等方面的良性改变。
2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教师专业化概念产生的根本动因是人们关注教育质量和强调教师地位与作用的产物。教师专业化指教师职业具有自己独特的职业要求和职业条件,有专门的培养制度和管理制度。同时,这一概念把教学工作视为一种专门职业,把教师视为一个履行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因此,要成为一个成熟的教育专业人员,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与探究历程来拓展其专业内涵,提高专业水平,从而达到专业成熟的境界。
目前国内所倡导的教师专业化主要针对普通学校的教师,教师专业化的要求也多指向普教的老师。在特殊教育领域里,还没有对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标准作明确成文的规定,而特殊教育教师的个体素质水平直接影响着整个特殊教育的质量和发展水平。因此,基于特殊教育教师职业要求之高、扮演角色之多,关注并探讨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1特殊教育教师职前培养中的主要问题:我国特殊教育起步晚,尽管在改革开放以来,特殊教育获得了飞速的发展。但是,在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育方面存在诸多的问题。(1)长时间没有正规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机构;(2)现有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机构存在诸如专业课师资力量薄弱、专业结构不完整、办学经验不足、培养模式有待改进等问题,此外,在课程设置和教材建设、培养目标和规格等方面也缺乏系统深入的论证;(3)特殊教育师范生就业体制没有理顺。一些地区对特殊教育重视不够、认识不高、投入不足、支持不到位等,间接地导致很多特殊教育专业的师范毕业生不愿从事特殊教育而另谋他职。抛开以上原因,有志于特殊教育的毕业生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职往往也并不一帆风顺。
2.2特殊教育教师职后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教师专业化的理论认为:教育机构培养出来的教师,他们的入门培训对他们的余生来说是不够用的,他们必须在整个生存期间更新和改进自己的知识和技术。因此,为教师提供必须的职后教育是非常必要的,而在特殊教育教师的职后教育中存在着诸多问题。(1)特殊教育教师学历提高、学位获得与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不存在根本性的联系;(2)教师进修的课程内容未能满足特教师资的实际需要;(3)职后教育的模式基本上定位在受训者听讲,课堂主义、本本主义;(4)职后教育只是满足教师的个人利益,未能真正服务于学校的实际需要;(5)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脱节的现象较为普遍;(6)教师职后教育的目的性与提高,改进自身工作的联系不密切;(7)提供进修者与进修者的关系往往是单方面的,二者不存在合作关系;(8)教师所习得的新思想、新观念与学校内部旧有的组织与运行方式不相吻,不利于教师将进修所学运用于实际的教学改革。
3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
特殊教育教师主要由于其教育对象的特殊性,以及与教育对象相关并对教育成效产生重要影响的其他因素的复杂性,使得他们面对的情况往往比普通教育更为复杂和典型,这决定了对教师个人能力与素质的更高要求,而不是相反。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需要经历与普通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同样历程,甚至更为漫长和曲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在专业发展的历程中到底能走多远,发展到何种程度,取决于以下两方面因素:一方面取决于政府和学校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成长所提供的客观条件如何;另一方面有赖于教师自身的终身学习意识和自我完善的要求。因此,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来探讨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问题。
3.1从整个社会教育的宏观角度:从整个社会教育的宏观角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为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拓展渠道:(1)改革师范教育的培养模式、完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提高教师素质。随着国家整个教师培养模式的转变,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模式也必然会改变,在打破传统定向培养模式的基础上,可借鉴西方通行的培养模式,先取得普通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再经过特殊教育的专业训练,获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同时,还要完善特教教师任职资格制度,根据教师所达到的层次和水平授以不同档次的教师资格证书,以调动教师参加进修的积极性,对达到一定要求的教师提高其待遇,使教师素质得以提高,教师队伍能够比较稳定。(2)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为其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且有效的支持。(3)持续稳定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
3.2在特殊教育学校内部的微观方面:在特殊教育学校内部的微观方面,促进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可以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鼓励教师通过多个渠道,参加多种形式的业务进修。鼓励教师报名参加短期非学历培训和长期学历培训,参加校际经验交流,尤其是要鼓励教师与普通学校建立联系,到普通学校进行观摩学习,帮助教师走出校园,开阔视野,在学习中建立起终身学习的意识,调动起自我进取、不断完善的内在动力。(2)奖励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尤其是参与推广新教学或教育法的教师。这有助于教师创新,有利于培养反思型、专家型教师人才,还有助于增强教师的积极参与意识。(3)改进学校的文化和教学生活,增进教师对教育未来前景的兴趣,建立合作、团结、互助的教职工集体关系和团队文化,强调在教师个体的发展中,发挥教师集体的积极作用,增强教师个体的团体归属感。(4)开展定期与非定期的专题培训,以帮助解决教师某个时期或某个方面的特定问题。如计算机网络实用技能培训、心理辅导专题培训、有关某项实验课题的培训、校本课程的开发、运用的培训,等等。
参考文献
[1]朱小蔓,笪佐领主编.新世纪教师专业化走向.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2]张悦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与特殊需要教育.中国特殊教育,2004,2
[3]季诚钧、陈于清.我国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综述.课程·教材·教法,20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