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内部审计报告(收集5篇)
房地产企业内部审计报告篇1
1加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必要性
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是指与保护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性、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以及财务活动的合法性有关的控制系统。它的目标是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效率性和效果性,资产的安全性,经济信息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其主要作用:一是有助于企业领导实现经管方针和目标;二是保护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三是保证企业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此外,它还能保证企业内部财务活动的合法性。会计内控最根本的目的在于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单位财务会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渗透到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而会计资料特别是原始凭证是由单位各个部门的人员经手的,牵涉到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在会计事项办理过程中,可能因手续不全、凭证不足、各个环节控制不严而导致会计资料失真,或者个人营私舞弊,最终给单位造成损失。所以,建立健全互相牵制的会计内控制度,需要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各个部门共同协作,各个员工积极参与、有效执行,才能真正发挥会计内控的实际作用,为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夯实基础。
2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失控存在的问题
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失控的原因有很多,不仅房地产企业,其他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也都存在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失控的现象。在此我只列几点最主要的。
2.1岗位责任模糊不清
对岗位职责的设置应贯彻相互牵制的原则,对不相容的职务实行分离,使不同岗位之间形成一种相互监督、相互牵制的关系,这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但是目前许多单位内部中下层机构之间,不同岗位之间以及不同人员之间无法形成有效的牵制,有的单位存在着不相容职务兼任的现象,岗位责任制形同虚设;有的单位管理人员“事必躬亲”,亲自操办自己的涉及资金支付的经济业务事项等。
2.2缺乏内部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
当前,有的单位在内部控制制度上只是强调对审批程序的监督,而不论内部人员做得对不对,只要有内部人员签字,就算内部控制监督到位了。现行的财务“一支笔”控制的监督方式,虽然一方面解决了费用控制的责任归属问题,但有些会计人员放弃职责,领导签字就照办,我不负责,致使会计内部监督有名无实。
2.3缺乏内部审计
从单位管理角度来讲,内部审计是对内部会计控制的控制。然而内审监督在某些单位由于受到利益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制约,很难客观、真实、公正地开展工作。
3采取积极措施推动会计内控水平的整体提高
针对企业内部存在的内控失控现象,我的观点认为:房地产企业要建立健全会计内控制度,应统一思想,提高管理水平,积极采取措施,推动会计内控水平的整体提高。
3.1单位领导充分重视,组织措施到位,高管人员以身作则,实行全员参与
会计内控是一项系统的综合工程,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需要单位各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协作,更需要组织上的强有力的领导,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出马,对实施的全过程实行组织上的统一领导策划、政策上统一制订、实施上统一安排、实施效果统一检查、统一奖惩,变少数部门的行为为单位管理部门的一致行为,变临时行为为持之以恒的长期行为,变管理者行为为全员参加行为,特别是单位高管人员更要带头执行制度,让内部会计控制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事项的所有人员,使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单位高管人员既不“向上越权”,又不“向下越权”,更不超越职责插手事务,才能明确责任,规范运行,使会计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并持之以恒地有效实施。
3.2提高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的意识,改“习惯”为制度,变“经验”为程序
提高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的意识,树立风险观念,将一些习惯做法逐步加以归纳总结,形成书面制度,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整理成办事流程,规范办事程序,形成互相牵制的内控制度,同时重视办理会计事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杜绝经济业务过程的差错及舞弊行为。
3.3重视内部审计控制,真正落实责任制,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顺利、有效
运行内部审计控制是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再控制。单位的日常经济活动、管理制度是否合理、合规、有效,由日常的内部审计机构进行评价,可以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问题成堆甚至触犯法律;把审计结果与日常考核结合起来,真正落实责任制,加强监督与奖惩制度,这是日常对单位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再监督,也是保护员工的主要措施。有条件的单位均应建立内部审计机制,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顺利、有效运行。
4制定科学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房地产企业要制定科学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保证企业能够健康的发展。
4.1构建系统性的内部会计控制内容
在制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时,我们必须充分考虑的问题是,由于内部会计控制工作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因此,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就应当是一个体系。从结构上看,它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它主要是就涉及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原则、内容、方法、检查、督导和实施等问题予以规范。第二层次是内部会计控制具体规范。它主要是对单位内部的各种具体会计工作进行规范。从内容上看,它可以从五个不同的角度来进行规范设计:第一,是具体经济业务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对外投资、筹资、担保、成本费用的发生与支付等;第二,是具体会计要素项目变动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货币资金、实物资产、证券资产、无形资产等;第三,是具体会计业务处理岗位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出纳、记账、报表、保管、经销、采购、收款等;第四,是具体会计管理岗位和管理环节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授权、执行、质检、验收、审核、付款等;第五,是会计业务处理手段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手工会计处理系统和电子数据处理会计系统等。通过制定不同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体系,才能对规范单位内部的会计控制工作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4.2制定适合行业特点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4.2.1控制环境的建立
有良好的控制环境,才能使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控制环境指的是建立或实施某项政策发生影响的各种因素,主要反映单位管理者和其他人员对控制的态度,认识和行动。具体包括,管理者的思想和经营作风,单位组织结构,人事工作方针及实施措施,影响本单位业务的各种外部关系等等。
4.2.2会计系统的建立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个有效的会计系统应当能做到:
(1)确认并记录所有真实的经济业务;
(2)及时并充分详细地描述经济业务,以便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经济业务做出适当的分类;
(3)计量经济业务的价值,以便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记录其适当的货币价值;
(4)确定经济业务发生的期间,以便将经济业务记录在适当的会计期间;
(5)在财务会计报告中适当地表达经济业务和披露相关事项。
4.2.3控制程序的建立
控制程序的建立要围绕如何将各种会计信息及时、完整、真实地传送到财务会计部这个信息枢纽中心。为了防止作弊,不相容职务要分离,组织机构之间要相互控制。
4.2.4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控制
针对房地产行业的具体情况,最重要的是要加强房地产开发下列财务指标的控制。
(1)设备及材料采购的控制
对普通材料应按照请购与审批、采购与检验的程序办理,并将不相容的岗位分离开,以相互牵制,防止舞弊,降低采购成本。对设备与大宗材料的采购应建立严格的请购审批制度:对预算内的采购项目应由工程部根据施工进度与工程预算提前向项目部提出采购申请;对预算外的采购项目在提起申请时还应提供有关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变更的有关批文,经批准后再由采购部门通过市场分析与寻价,确定潜在供应商。
(2)房地产施工成本的控制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发包工程较多,而各类工程项目所需的施工资质也不同,为使开发成本降为最低而又要保证开发产品的质量较好,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合格的相关施工资质且经过IS0国际质量认证的施工企业竟标;在同等条件下尽量选择以往曾合作成功的企业,以期形成未来的战略伙伴,以利企业将来的发展。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时,应根据设计变更通知书等有关文件,配合工程监理方与施工方及时办理工程变更签证手续,站在诚信的角度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控制
房地产开发企业费用中较大的是广告费用、借款费用和售房人员的提成费用。重大的广告支出应实行集体审议决策制度;对普通广告除进行总额控制、预算控制外,还应在每年末对广告支出与社会效应进行对比分析以制定下一年的广告预算。
(4)财务的控制
财务控制的重点是净现金流量。因为它是企业的命脉,只有在保证净现金流量为正的情况下,才谈得上投资报酬率,才谈得上企业未来的发展,故此,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财务预算的方式控制其净现金流量,以防止资金的闲置或断裂。对预算外的重大现金流出应上报董事会,并实行集体决策。对预算内的现金流出应尽量在保证企业信誉的条件下,结合信贷资金的流入时间,采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延迟付款期,最大限度地利用资金的机会成本为企业增效。对收入则应及时入帐,以加速现金的正向流量。对财务的日常控制应严格遵守从企业内部控制的有关规定,实行授权审批制,并将不相容的岗位分离开,以保证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与完整性。
房地产企业必须通过建立和健全内部会计控制的制度建设,形成完善的内部牵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单位会计行为,才能从源头上和制度上治理腐败,防范风险,遏制经济犯罪行为,保证经济的健康发展和资产的安全完整。
参考文献:
[1]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房地产企业内部审计报告篇2
关键词: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F293文献标识码:A
正文:
商业地产开发的项目管理同一般住宅、办公楼开发建设同样遵循项目管理的规律和基本程序。一般情况下在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立项、决策定位、规划、施工审批之后就进入了开发建设管理阶段。但商业地产的开发建设管理与一般房地产项目在项目管理上有一定的区别。其主要区别在于:①项目设计需要多个专业的整合与项目招商定位相互结合。②市场招商与市场推广作用突出。③明确商业地产项目的目标体系,运用目标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及实现。④经营战略与策略决定项目的方向。⑤与政府有关部门(商委部门等)关系密切。⑥资金资本运作要求更高等方面。
一、商业房地产开发运作流程
为规范公司房地产开发活动,完善和落实公司房地产开发矩阵式管理运作模式,制定了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流程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过程。整个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管理,按照由四个中心与项目部共同参与的矩阵式管理流程来运作。
投资策划中心负责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制定《项目整体计划》、负责项目前期策划、方案设计、经济技术初评、经济技术评估,参与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评审,对《项目赢利及成本目标》、项目建设中重大设计变更进行审核,提交《项目赢利成本分析报告》。
工程管理中心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策划报告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评审,经济技术初评、经济技术评估,负责内部组织的大额工程及采购项目招标,负责大额工程及采购项目的标底编制,对工程现场巡查,对《项目成本管理计划》、《项目招标方案》、项目建设中重大设计变更进行审核,提交《项目工程报告》。
房产营销中心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策划报告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评审,负责制定《营销推广方案的细化和调整》,对项目定价、营销费用、销售实施方案等进行审核,了解销售动态,提交《项目营销报告》。
客户服务中心参与前期策划报告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评审,负责物业管理公司的招投标,审核合同文本,对入伙和客户服务工作进行指导,了解客户投诉处理情况,提交《客户满意度调查报告》。
项目部参与项目前期策划、方案设计,负责项目在当地开工建设所需的各项法律手续,负责编制《项目建设工程实施计划书》,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景观设计,勘探测绘及监理方的选择和实施,负责拟定《项目赢利及成本目标》、《项目成本管理计划》、《项目招标方案》,负责由政府组织的工程及采购项目招标、较小金额工程及采购项目招标、工程现场管理、工程结算、项目销售、入伙、客户服务等,提交《项目管理报告》。
二、房地产投资的特征
1房地产投资资金的高投入性和回收长期性
土地开发的高成本性、房屋建筑的高价值性以及房地产经济运作中的高费用性造成了房地产投资的高资金投入。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每一平方公里土地需要3亿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加上房屋建筑安装费用、征地拆迁安置费,每平方公里开发投资达一亿元以上。一个房地产项目少则数百万元,多则上亿元,房地产项目投资的全过程可分为项目投资决策阶段、投资前期阶段、建设阶段、运营阶段而这一过程往往需要几年甚至于几十年才能完成房地产开发项目只有在所有配套工程都建成后,才能发挥其功能,其投资需要在开发过程中一次性支出,这大大增加了投资的力度。
2房地产投资的高回报性和高风险性
房地产投资项目一般都会有30%的利润率,由于其投资额巨大,投资成功即可为投资者带来巨额收益。美国《福布斯》中评选的中国个人400富豪中从事房地产行业的就有76人,占总数的19%,从中可看出房地产投资的高回报率。房地产投资虽然会有很高的回报,但投资资金的回收周期长,投资过程中还会受到很多的不确定因素影响,这些不确定因素变化多端难以预测,使得项目投资始终伴随着高风险。
3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
总的来说,房地产项目必须与支撑他的土地结合在一起,房屋、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都不过是土地的附着物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某些附属物一旦形成,也不能移动房地产商品的地理位置在很大程度上其价值,即使是同区域内的同一栋房子,也会因为房地产商品的楼层、面积、朝向、风景、房间内部结构等因素,造成其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如果投资失误会给投资者和城市建设造成严重后果。
三、房地产开发商投资面临的主要风险
1原材料等的成本升高所带来的风险
随着房地产企业的繁荣,各城市内楼盘的“扎堆”效应越来越明显,各片区内开发商数目众多,其间的竞争愈演愈烈。竞争导致钢材和水泥的价格日益上升,劳动力的工资也随着需求的增加而不断增加。作为房地产开发主要成本之一的土地成本,与房地产市场紧密相关。在房地产繁荣的情况下,土地成本也在节节飘升。在土地的招标过程中,可能由于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导致房地产开发商在时间、投资及精力上大大的人财物力消耗。另外,通货膨胀、银行利率调整、资金变现、税率变化也会影响房地产开发的成本。在通货膨胀时期,虽然房地产有一定的抗通货膨胀的能力,其价格也会有一定的上涨,导致人们的购买力相对下降,无力支付升值的房地产,从而房地产商品难以售出而使房地产开发商承担风险。
2供需不等所带来的风险
现今,房地产市场风险主要体现在繁荣状况的高额利润吸引的巨大市场投资所带来的大量住房和楼盘开发,导致的房价虚高和日益增加的住房闲置之间的矛盾,即房地产的过量供给和居民的有限需求之间矛盾。根据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2012年1-8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为43688亿元,同比增长了15.6%,其中住宅同比增长了10.6%房屋施工而积为51165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了15.6%。商品房空置率增加,投资比例过大,业外巨头纷纷抢滩房地产导致的竞争加剧,一些城市房地产有价无市的情形己经出现,所有这些最终导致房地产项目难以销售变现。
3政策更改或遭遇意外所带来的风险
房地产开发在很大的程度上受到国家经济形势的影响,如政府对土地使用的控制,对外资额的控制,对投资规模以及金融的控制,税务政策的更改,都会使房地产开发商承担风险。例如,“限价房”、“土地闲置处理并收回”政策颁发以后,房地产开发商从土地升值中获得的利润减少,已完成或即将完成的商品房也将限价,这将导致预期的收益的减少。地震,火灾等的自然灾害也将对房地产带来很大的损害。
4企业自身管理不善所带来的风险
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本身管理能力不足,也会承受一定的风险。房地产开发涉及到的流程和环节较多,风险的种类多、影响范围广,这使房地产开发者和经营者需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房地产开发商如若专业知识和经验不足会严重影响他们进行正确地分析和决策、冒险创新以及对风险的防范。房地产商品的高投入性使得房地产企业的资金筹措能力必须达到高标准,充足的资金才能保证房地产商品高质高量地完成,才能及时投入销售。资金如果无法及时到位,将会影响工程的进展,还会增加相关的管理成本,甚至可能因为工程没有按时完成而赔付违约金。项目质量保障是整个工程建设的关键所在,施工项目质量达标是非常重要的,项目的施工过程会涉及到多个流程,其劳动人数多、操作复杂,高效率的管理流程以及管理结构,才能保证项目的施工正常地进行,从而达到节约时间和成本的效果。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意识淡薄,不够集中,审核制度不利和资金流动性差也会影响企业成本控制,并且造成资金链紧张,造成风险。
四、房地产开发商投资面临风险的管理
房地产风险管理总目标为:以较小的投入成本,最小额度的风险损失,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针对上述房地产开发商投资风险问题,加强房地产开发商投资风险管理工作,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建立信息收集部门,了解政策规章以及市场供需情况
在房地产开发前,建立本企业的信息收集部门,搜集相关的经济政策及行业政策,对地区区(段)域的土地、规划、在建项目或意向项目、适宜项目情况,做及时、准确的分析,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依据。加强企业员工对现行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本行业的政策规定,避免出现投机风险、政府风险,在合理合法下充分利用政策优惠。并且对市场的商品房需求情况进行调查,分析都市地区的经济基础,描述市场的基本特征,包括宏观经济趋势,就业趋势,经济活动的预测和经济增长模型;分析主要的商品房区域以及模型、主题、特点;预测每个区域的人口,住户,就业增长率,包括分析和推测家庭特征的趋势,如家庭类型(群居,单身)、生活方式和年龄结构;预测每个区域的收入特征,包括住户、家庭和人均收入的情况,及可支配收入,购买力的趋势和前景,根据商品房交易区域的商品房类型和特点确定消费模型和趋势并且对市场的商品房的供给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商品房的类型分类,分析交易区域内同业竞争商品房的特征、位置和销售业绩;根据交易区域内商品房的种类,分析所调查的商品房的存量、吸纳量和销售量;调查和分析交易区域内计划开发的商业物业的特征和档次,同时包括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待开发地段。
2进行联合经营,加强成本控制
当今社会房地产开发竞争愈演愈烈,这种情况下可以尝试联合经营方式。处于城市相同特定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商为了获取共同的利益,降低市场风险,而组建成非正式集团,这种非正式集团称为联合体。成为联合体的开发商们为了最终的最大利益紧密的联合起来,互通信息,充分把握市场的流向,互相取长补短、优势互补,最优地利用有限的资金和技术,从而冲破单个公司无法克服的局限,取得类似于“边际规模报酬递增”的规模经济效益。这种联合体并没有改变联合开发商企业内部的结构和工作人员,只是通过联合,为了共同的利益,在面对难题时相互沟通相互帮助,信息互通,共同解决当前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共同拼搏而成为赢者。
3建立自己的品牌,为自己赢得优势
建立属于自己的“品牌”。品牌就是用来识别某个销售者或某群销售者的产品或服务,并使之与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商业名称及其标志。品牌代表着销售者对生产出来销售到消费者手中的产品特点、质量和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的承诺,一个口碑优良消费者心中信任的品牌就是优等质量的保证。品牌将不同销售者生产的产品区别开来,一个好的房地产品牌,应当具有良好的品质和优质的服务,良好的外部氛围这三大要素,品质是房地产品牌最重要的筑基,良好的外部氛围是房地产品牌的重要外延,而服务是当今社会不可欠缺的一部分,并且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创立一个良好的房地产品牌,必须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营销观念,用环境优美的小区规划和合理的户型设计,赢得消费者的青睐和认可,还要有优质的服务,让住宅区有一个良好的氛围,使顾客买得放心,对住宅有一种“归属感”一个良好的品牌企业不仅能更轻松容易得得到政府、银行的支持,更方便的取得贷款,拿到好的项目,还有助于提高消费者的认知度,促进产品销售,为企业带来巨额的无形资产
4通过合同或保险以及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规避
很多风险存在太大的意外性,如何防范意外风险呢。一般采取两种方法。一种是风险转嫁的方式:通过正当、合法的非保险手段将风险转嫁给其他经济单位,例如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合同,将施工中危险性较高的工作转包给其他的专业施工单位,从而减少自己需要承担的风险责任。第二种是买保险的方式: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是-种及时、有效、合理的规避风险的方式,所以一直是房地产开发商处置风险的主要手段,但并不是所有风险都可以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来规避,所以在通过合同和购买保险来规避风险的方法之外,房地产开发商还可采用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投资组合时,可将不同风险不同收益的投资项目组合起来,一种少额收益但风险小的投资项目可与另一种或几种高收益但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组合,“将鸡蛋不放在一个篮子里”,提高总体投资项目的抗风险能力和获利能力,适应市场的需求。
5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内部的财务管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房地产这个需要巨大资金支持的产业来说更甚,所以房地产企业尤其需要树立财务管理这样的核心理念。企业的领导者必须要增强自身的财务管理意识,加强学习财务管理知识,可以不需要太专业,但必需的基础理念要具有;财务管理人员则必须要聘用高专业水平的人员,并且对公司内相关的财务人员开展培训工作,提高财务人员财务管理水平,建立高水平的财务管理团队,加强企业财务的集中管理,促进房地产企业管理型财务转变。并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建立起一套企业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有助于加强审计监督,有效的规划财务管理流程,这样能及时全而地反映财务成本信息,使房地产企业财务资金的利用效率提高。在资金的调配使用过程中,房地产企业要对资金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不断提高企业财务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企业的信用体系,积极推进企业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五、结语
在房地产开发投资过程中,尽管投资收益率会很高,但是也存在很多的风险,我国只有充分认识到投资会遇到的各种风险才能通过管理的方式降低风险,从而在房地产开发投资中,获得最大收益。在商业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合理确定上述各个目标及子目标的优先性,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项目总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王琳.浅谈房地产项目管理.科技信息[J].2011,(7).
房地产企业内部审计报告篇3
证监会将从严处罚滥用会计政策上市公司
日前,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完成的《2009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指出,证监会将继续加强会计监管工作。一是纠正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不规范的问题。对因滥用会计政策,导致财务报告虚假陈述、重大错报的上市公司,一经查实,从严处罚;对于其别复杂的会计问题,将通过现场检查、立案稽查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二是明确监管判断口径,督促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范围内的一致执行。三是关注、研究特殊行业收入确认等典型会计问题,将对特殊行业公司及创业板公司涉及到的创新业务模式的会计核算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及时解决创新业务的各类会计处理问题。
财政部要求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报备资料
财政部在10月15日《关于要求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报备资料的通知》。通知称,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决定建立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资料报备制度,并要求相关事务所(含分所)按照规定报备资料。报备内容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注册会计师花名册、以表格形式填写截止上一季度末被审计单位名称、出具审计报告类型、审计收费金额、由其他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本机构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上一年度工作总结、新设、合并、分立、注销、迁移、更名等情况。凡按年度报备的资料,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上报,凡按季度报备的资料,应当在季度终了后10日内上报。
税收
外资企业
12月起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为了进一步统一税制、公平税负,创造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近日,国务院下发《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决定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文件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1985年及1986年以来国务院及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的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法规、规章、政策同时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
车船税法草案国务院原则通过
10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据了解,本次车船税改革方案中,车船税新政策主要体现为:乘用车将分为7个梯度按照排量进行征税:排量在1.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税负减轻;主体乘用车车型税额适当提高,市场份额较大的1.6~2.0升排量车的年缴纳税额将有所提升;大排量乘用车税负则大幅增加,4.0升以上的大排量车,年税额最高将突破万元。此外,新政将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实行低税额。
房产税试点有望明年初正式实施
据媒体报道,国务院有望在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批复房地产税试点,正式实施可能从明年初开始。目前,重庆、上海两地递交国务院的方案,中央政府会协商调整,批复时会有不同,但也不会差异太大。目前房产税改革的思路,不仅仅是取消1986年《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征税收的优惠条款,而且更进一步的改革是倾向于在不动产的保有环节,将现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为统一的房地产税,简化税种,彻底改变目前房地产税制流通环节畸重、保有环节畸轻的现状。
海关税收首破万亿大关
海关总署日前信息,截至10月14日,全国海关今年以来累计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10905.9亿元,同比增收3155.6亿元,增长46.1%。其中,征收关税1629.8亿元,进口环节税8376.1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48.9%和45.5%。海关税收首次突破万亿大关,再创历史新高。据介绍,今年海关税收大幅增长,主要是两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我国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效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我国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国民经济发展总体态势良好,进口呈现大幅增长。
政策法规
国家发改委详解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国务院近日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涉及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在财政支持政策方面,国家决定提出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在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和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的基础上,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大幅度增加中央财政的资金投入,专项集中支持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重大应用示范工程、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创新能力建设等,引导创业投资发展。
证监会暂缓受理房企重组申请
中国证监会相关人士日前表示,今年上半年,国务院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明确要求暂停批准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重大资产重组。为了坚决贯彻执行《通知》精神,证监会已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组申请,并对已受理的房地产类重组申请征求国土资源部意见。此外,该人士表示,目前正研究涉及房地产业务的并购重组政策,待相关政策规则推出之后,将根据新规则确定的标准和程序恢复新项目的受理与审批。
证监会严格规范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10月19日,证监会正式《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并决定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证券公司持有某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的,在推荐该公司股票时,需披露持股信息,并且荐股时不能做反向操作。同时,两项新规分别从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从业人员规
范、以及研究报告的制作等方面严控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此外,面对投资者反映强烈的“黑嘴股评”及炒股软件,也被规定正式纳入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监管范围。业内人士表示,“这是目前国际上最严格的证券投资顾问和研究报告规则了。”
央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运行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举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建成运行新闻会。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在会上表示,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建成运行,一是提高跨行支付效率,客户可以方便、及时地办理跨行转账、信用卡跨行还款等业务;二是便利财富管理,通过与银行签订协议后,客户依托一家银行的网上银行,即可查询在其他银行的账户信息,实现“一站式”财富管理;三是拓展电子商务的业务范围,客户可依托一个银行账户方便地办理公用事业缴费、网络购物等业务。央行对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处理支付业务的金额上限暂定为5万元。对于超过金额5万元的支付业务,可以通过大额支付系统等其他渠道办理。
国际
FASB提议修改债务重组报告标准
负责制定美国会计规则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0月12日提议修改规则以改进企业的不良债务重组报告。FASB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些修改是为了解决在说明修改抵押贷款或企业债务方面的不同做法。FASB规则将阐昵何时这些修改应该被归类为不良债务重组,这类重组将有自己的会计处理方法。这种变化也将适用于允许企业贷款延长的各银行,或所谓的“修改并延长”交易。在“修改并延长”交易中,各银行放宽对陷入困境借款人的贷款条件,给予他们更多的时间来偿还贷款以预防违约。这种交易是近年来企业用于避免破产的主要工具之一,但此类交易已以招致批评声音,因其不过是将问题推到未来、或允许银行避免对不良贷款进行减记。
欧元区上市公司或被剥夺自由选择审计机构权力
根据欧盟公布的一项计划,欧元区上市公司可能失去自由选择审计机构的权利。欧盟委员会10月13日称,监管机构可能会获得为上市公司指定审计机构,以及规定上市公司应为审计机构发放多少薪酬和审计机构可为上市公司工作多长时间的权力。该委员会指出,这项计划的目标是确保审计机构是为股东服务,而不是为其客户公司服务的。该委员会还指出,根据公布的这项计划,“可以设想一种情况”,即审计机构来自于一家客户的报酬在总营收中所占比例将需低于特定水平。欧盟委员会称,该委员会还正在考虑一项规定,内容是强迫上市公司在一段时间以后更换审计机构。
IFAC中小事务所审计指南
房地产企业内部审计报告篇4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投资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县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计经委权限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由县计经委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凡属于试点范围的,适用本办法规定的核准程序。企业投资的实行备案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具体范围见附件一)
交通(包括公路、铁路、管道等)、水利、电力(含电源和电网)、矿山类项目和外债项目暂不纳入改革试点范围。上述项目的审批或核准仍按《**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立项环节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包括:
(一)并联审批事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的重大类和限制类项目核准,并联项目建设用地预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二)单独实施的审批事项: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审批,总投资概算审批。
并联审批的事项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单独实施的审批事项仍按现行程序和规定办理。
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立项环节的并联审批实行主协办制度。县计经委为主办部门,县国土房管局、县环保局为协办部门,共同承担项目并联审批工作。
县计经委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总投资概算审批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通过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投资风险,作出项目是否实施的决定,确认政府投资额度;通过审查企业投资项目是否符合规划、产业政策及布局规定,是否合理有效利用资源,是否对生态环境及公众利益造成损害等,核准项目实施的外部条件。项目审批或核准决定须在规划部门出具项目选址意见、国土房管部门进行建设用地预审、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行政许可的基础上作出。
县国土房管局负责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已在规划选址阶段取得用地预审手续和已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除外),通过审查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供地政策、用地标准的要求等,提出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的前置条件。
县环保局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通过审查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评估意见及保护措施是否可行,明确是否同意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结论的意见,提出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要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的前置条件。
第五条并联审批的基本原则为“统一受理、分头审批、限时完成、集中回复、共同监管”。
第六条县计经委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立项环节并联审批窗口”。县国土房管局和县环保局应选派熟悉项目审批工作的同志作为行政审批联络员,参与“立项环节并联审批窗口”的工作,具体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查、文件资料移送、信息传递沟通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都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回复意见。其中,主办部门实施的审批项目应在自统一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回复,协办部门实施的审批项目应在自统一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回复。
第八条立项环节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及其依据、条件、程序、期限、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县计经委办公场所及相应的媒体公示。
第二章申请受理
第九条项目申请单位在向县计经委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之前,应先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第十条项目申请单位将以下申请资料一并送县计经委:
(一)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批请示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须由合格的咨询机构编制)一式五份,并附相应的附件资料;
(二)用地预审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项目申请单位提交申请应为书面形式(需提交的材料目录详见附件二)。
第十一条项目的受理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人按公示的主、协办部门所需申请材料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立项环节并联审批窗口”提出申请;
(二)“立项环节并联审批窗口”应当场对主、协办部门所需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作出“同意”、“不同意”的决定。同意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同意受理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并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
若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属立项环节并联审批项目,则按《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企业投资项目,如项目申请单位把握不准核准条件,可先将项目初步设想(其深度相当于项目建议书)提交县计经委预审。县计经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基本符合核准申请条件”或“不可能被核准”的预审意见,供项目申请单位投资决策参考。预审通过之后,项目申请单位按核准规定提交正式的项目申请资料,进入立项环节并联审批程序。
本阶段预审为县计经委提供的服务性措施,是否预审由申请人自行选择。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项目核准时限之内,项目最终能否核准与预审意见也可能不完全一致。
第十三条项目申请单位可在申请并联审批之前就该项目的环境准入条件、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等向县环保局提出咨询请求。县环保局接受请求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咨询意见或建议,供项目申请单位参考。
本阶段咨询为环保部门提供的服务性措施,由申请人自行选择。咨询时间不计算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时限之内。
第十四条“立项环节并联审批窗口”最迟应在出具“立项环节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的当日将已决定受理的申请材料转送相应的行政机关负责办理行政审批许可的具体机构。
第三章审查程序
第十五条统一受理项目申请材料之后,县计经委、县国土房管局、县环保局按照职能分工和法定审查程序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国土房管和环保部门应在自统一受理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分别出具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以书面形式正式向县计经委回复。回复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需转报相应的上级机关批准”三类。回复“同意”和“不同意”的,还应附送相应的审批意见一式三份;明确表示不同意的,在项目批准文件中须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回复“需转报相应的上级机关批准”的,县国土房管局、县环保局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项目申请材料转报相应的上级机关。
因情况特殊,国土房管和环保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难以回复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最多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但应在10个工作日届满之前将延长期限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县计经委。县计经委主办审批事项的时限亦可相应延长。
在国土房管和环保部门回复意见之前,县计经委已决定不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应当立即通知国土房管和环保部门终止审批。
第十七条在协办部门审查项目申请材料的同时,县计经委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核准申请报告进行审查,依据或参考县国土房管局和县环保局回复意见,在自统一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的决定。需报县政府审批的项目则不受此时限限制,但应及时告知项目申请单位。
第十八条并联审批项目办理完毕之后,由县计经委在自作出审批或核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核准文件、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书统一送达项目申请单位。项目申请单位凭县计经委出具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核准文件即可办理建设领域后续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对需要进行咨询评估的项目,县计经委应在正式受理项目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县计经委应及时将咨询评估所需时间告知项目申请单位。咨询评估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审批的时间之内。
对于依法需要举行环境影响评价听证的建设项目,环保部门应在领取审批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征得县计经委同意才予以举行听证。听证由环保部门独立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审批的时间之内。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县计经委可决定中止项目审批或核准,并及时告知项目申请单位:
(一)国土房管部门或环保部门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未回复审批意见,也未告知需延长审批时限的;
(二)国土房管部门或环保部门回复审批事项“需转报相应的上级机关批准”的;
(三)环保部门需组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听证的。
属于前款第一项的情况,县计经委决定中止审批或核准的,应立即催告相关的协办部门回复审批意见,经书面催告后超过5个工作日仍未回复的,视为协办部门同意协办审批事项,县计经委可据此作出审批或核准决定。属于前款第二项的情况,县计经委应立即中止审批或核准,应在上级机关完成审批后再决定是否批准或核准。属于前款第三项的情况,县计经委应在环保部门根据听证情况出具意见后再作出审批或核准决定。
第四章审批衔接
第二十一条实行并联审批之后,由县计经委一个窗口受理相应的并联审批项目。县计经委不得要求项目单位自行到县国土房管局、县环保局办理试点范围内的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县国土房管局和县环保局也不得要求项目单位到本部门办理应当在立项环节并联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违者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在立项环节并联审批项目实施过程中,县计经委与县国土房管局、县环保局应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高效服务,不得出现责任推诿。
县计经委、县国土房管局、县环保局派驻“立项环节并联审批窗口”的联络员应切实履行职责,按要求传递、移送文件资料,不得出现延误,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立项环节并联审批应与规划、用地、设计等环节审批有机衔接,县计经委应保持与县建委、县国土房管局等部门畅通的信息渠道,共同协调解决建设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属国家和市审批、核准权限内的项目,仍按现行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手续。
本办法不适用于申请县及县以上财政性补助资金的审批。财政性资金申请审批,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施行后,凡与本办法不相符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
纳入改革试点的项目范围
一、县计经委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县级财政性资金,以及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但是,交通(包括公路、铁路、管道等)、水利、电力(含电源和电网)、矿山类项目,外债项目,以及需要上报上级审批项目建议书的项目除外。
二、县计经委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根据2004年版核准目录整理,国务院及市、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请参阅《**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足府发〔2005〕68号)附件材料):
(一)农业:除涉及开荒的项目。
水库:除大型、中型水库和跨区县的小一型水库。
其它水事工程:除一至四级堤防工程项目。
(二)原材料
化肥:10万吨以下的钾矿肥项目,10万吨以下的新建磷矿肥项目。
(三)城建
城市供排水:日供水5万吨以下城镇供水项目、日处理能力5万吨以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垃圾处理:城镇垃圾焚烧处理场项目,日处理能力500吨以下的城镇垃圾填埋场项目。
(四)社会事业
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市、县级部门(单位)所属投资项目,以及其他单位所属的总投资1亿元以下的非园区性建设项目。
旅游:市级以上(含市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以及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域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
体育:市、县级部门(单位)所属投资项目,以及其他单位所属的总投资1亿元以下的建设项目。
房地产企业内部审计报告篇5
关键词:中小板;房地产行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公司管理者所关注的重点问题。继深交所于2007年颁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随后2008年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五部委共同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2010年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共同构建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标志我国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初步形成[1]。
中小板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内部控制的问题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当前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发现对于中小板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研究成果较少,比较分散,尚未形成成熟的结论。因此,本文以中小板房地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作为研究对象,分析是否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如何,是否有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等[2]。希望通过分析,能够发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尚存在的问题,给以后中小板房地产公司的内部控制的改善提供适当的参考。
二、中小板房地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概述
(一)样本的选取和数据的来源
本文选取的是深交所中小板房地产公司(总共9家),以其2011-201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作为研究样本。关于研究所需的主要数据信息来源于巨潮资讯网、深交所网站等。
(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通过分析2011-201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小板房地产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2011-2013年中小板房地产上市公司都对外了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了内部控制信息。由此说明,我国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2010年初步形成,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鉴证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该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关于鉴证情况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201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被鉴证的有6家,未被鉴证的有3家;2012年被鉴证的有5家,未鉴证的有4家;2013年被鉴证的有6家,未鉴证的有3家。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鉴证情况并不理想。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责任主体确认情况
根据《企业内控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规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3]。根据对中小板房地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剖析,关于责任主体的情况如表3所示。
从表3可以看出,2011年只有5家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明确提出董事会作为内部控制的责任主体;2012年有6家提到董事会作为内部控制的责任主体;2013年有8家提出董事会作为内部控制的责任主体。中小板房地产上市公司逐年确定董事会作为内部控制责任主体的地位。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依据
目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法律法规较多,各个公司在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时参照的标准不一。关于中小板房地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依据情况如表4所示。
从表4可以看出,企业内部控制方面的法律法规较多。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作为评价报告编制依据的公司在逐渐增加,但是到2013年能够清楚的提及以《基本规范》和《评价指引》作为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依据的房地产上市公司只有4家,占44.4%,有一部分公司只提到《基本规范》或者《评价指引》,更有甚者只依据《公司法》、《会计法》、《证券法》等法律,还有的公司就没有具体说明参照哪个标准。
(六)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情况
关于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情况如表5所示。
从表5可以看出,2011年有3家公司没有具体说明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剩余6家公司也只是简单说明公司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只是在某些方面存在不足等等,却没有具体说明缺陷的认定标准;2012年的情况和2011年近似;2013年有4家公司仍然简单说明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然而有5家公司说明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并且详细说明了缺陷的认定标准。
三、中小板房地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存在的不足
通过收集并分析中小板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可以看到全部9家房地产公司在2011-2013年都对外公布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然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却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不足。
(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缺少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
通过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分析,有将近三分之一的中小板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这可能是由于部分公司出于成本考虑或者公司管理层考虑到责任问题等导致的。
(二)内部控制责任主体不明确
在评价报告中,内部控制责任主体不明确,有相当一部分公司仍然没有说明董事会是内部控制的责任主体,在2013年时候有所改善,但还有1家公司没有确定责任主体。没有一个确定的责任主体,产生的结果就是内部控制的责权混乱,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有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失效。
(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和参照标准不统一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中规定,公司应当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3]。通过对中小板房地产上市公司2011-201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分析,发现公司对外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的格式不完全一致,有一些公司并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对相关内部控制进行评价,或多或少的缺少某一个要素。例如,对于重大缺陷的披露,到2013年才有5家公司详细披露了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其余4家公司都是简单说明其不存在重大缺陷。最常见的是简单说明“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缺陷”“公司在某一方面存在不足但是不存在重大缺陷[6]”等等。报告中能够清楚的提及以《基本规范》和《评价指引》作为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中小板房地产上市公司不多,有一部分公司只以《基本规范》或者《评价指引》作为其评价标准,更有甚者只依据《公司法》、《会计法》、《证券法》等法律,还有的公司就没有具体说明参照哪些法律法规。
四、优化中小板房地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建议
(一)加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管
当前对于中小板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外部监管机构很多,包括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等。但是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鉴证情况,并没有出具详细的法律法规;相关法律并未强制会计师事务所对评价报告出具鉴证报告。结果是现在仍然有相当一部分公司披露的评价报告没有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因此,应该出具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外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必须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具体到鉴证内容、截止时间等等[4]。
中小板房地产上市公司内部对于内部控制的责任主体是董事会。因此,公司应当强调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对内
部控制全面负责,定期对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分
析、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3]。
(二)统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
对于中小板房地产上市公司来说,自行设定内部控制报告的内容,这可能为上市公司隐瞒内部控制缺陷提供便利,给外部信息使用者带来误导[5]。因此,制定统一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一方面可以让上市公司发现自身内部控制缺陷,另一方面可以为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参考[4]。
(三)规范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参照标准
目前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运作指引》等,这些法律法规同时执行,可能会使上市公司在披露内部控制时,参照的标准不一致,导致评价报告的格式不一致。因此,规范统一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是公司进行内部控制评价的一个基础。
五、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小板房地产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状况已经趋于完善,但是披露的质量却不高,主要表现在披露的评价报告内容过于形式化,重大缺陷等关键信
息太过于敷衍,缺乏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等。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加强中小板房地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管力度,统一的内部控制报告内容,规范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参照标准,从而提升我国中小板房地产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参考文献:
[1]程子璇,阮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研究-来自我国房地产行业的上市公司数据[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1,(04):134-136.
[2]李岩.我国中小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D].河北:河北经贸大学,2011.
[3]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Z].2010.
[4]张丽丽,叶俊丽.沪深房地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研究[J].金融与保险,2013,(06):7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