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管理办法(收集5篇)
课程管理办法篇1
(一)报名办法及手续
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到市、县(区)自考办报名。系统委托开考的专业由系统委托部门组织报名,考生到系统委托单位在全省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市、县(区)自考办不办理系统委托开考专业考生的报名手续。各高校开展的自学考试助学班,由各办学院校在相应的报名点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系统委托开考专业:(1)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的基础科段——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可在市、县、区自考办报名报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省现代物流协会委托:物流管理。
(2)独立本科段和本科专业的本科段——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省公安厅委托:侦查学;省统计局委托:经济学(可在市、县、区自考办报名报考);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委托:物流管理。
(3)义务教育(专科)、义务教育(专升本)专业实行注册学习制,考生要在经批准建立的县级“教师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进行统一报名、注册、学习,课程学习结束后由各县级“教师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到所在地(市、县、区)自考办报名参加考试。
2、已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凭准考证报名。新生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根据所公布的专业、课程,认真填写“四川省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要求内容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3、独立本科段和本科专业的本科段接纳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的毕业生报名,具体报考条件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
(二)报名工作及时间:所有考生(不含应用型)一律到各地自考办报名,新考生须带身份证到现场摄像,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省内在籍考生凭准考证报名。凡在市直及两区注册报名的考生,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不得跨区注册办理两个及以上的准考证号码(城区考点和三县之间除外)。
非“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署章的准考证必须更换,否则不予报名。
全市统一报名截止时间5月18-31日(双休日不报名):
市中区考办电话2054478、东兴区考办电话2276207、
资中县考办电话5522909、威远县考办电话8222291
隆昌县考办电话3916153、市自考办电话2046130
(三)有关说明
1、按全国考办要求,自2008年10月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进行调整,调整后统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基础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2学分)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其考试分数比重约占5%,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前6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本科专业本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包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4学分)。
具体调整内容见川考委[2006]33号文件。
2、根据需要,2011年部分课程考试使用大纲和教材将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见当次《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大纲使用情况表》。
3、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专、本科),目前只在成都市开考,其他地区不能接收考生报名报考。
4、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取得调查分析师(初级、中级、高级)证书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可以在自考调查与分析本科专业中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与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物流管理资格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物流管理资格证书课程与物流管理专业(专科、本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餐饮中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课程与餐饮管理专业专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课程与餐饮管理本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考生通过了中英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所规定的课程考试,由英国皇家采购与供应学会(英文缩写“CIPS”)颁发相应级别的CIPS证书(CIPS三级或四级证书),同时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考办)和中交协共同颁发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并与采购与供应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5、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文件可在中华考试网上查询
6、四川省2011年7月(第11.4次)自学考试不接受新生报考专业列表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停止接受新生
报名报考时间
停止所有课程考试时间
1
财税
A020103
2010年1月
2011年10月
2
美术教育
A050409
2010年1月
2011年10月
3
监所管理
A030103
2010年1月
2011年10月
4
农业生态旅游
Z090304
2010年1月
2011年10月
5
计算机通信工程
Y080708
2010年1月
2011年10月
6
公关与文秘
Z050137
2010年1月
2011年10月
7
法医学
Y100601
2010年1月
2011年10月
(四)考生须知
1、考生应按当地自考办(或委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本网查询座位号并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2、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考试成绩由考生在本网查询,考试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日期内,持准考证到当地自考办领取课程合格证书。
4、申请转(免)考的考生请于每年1月15日、8月15日以前,考生持转(免)考登记表、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向市、县(区)及有关高校自考办提出申请并上交所有材料的复印件,然后由各市州和高校自考办集中到省考试院办理审核手续。各地于每年2月28日;9月5日以前上报省考试院审核,40个工作日后下发审核结果。
课程管理办法篇2
关键词:教学管理管理体制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5(a)-0180-01
教学工作是高等院校的主要工作,也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是学校诸多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本人担任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工学院教务办主任一职,本文结合岗位职责,对教学管理的功能与作用进行了简单的论述。
1教学管理运作机构与组织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工学院管理上坚持“加强基本建设、培育品牌特色、营造和谐环境”的管理理念;学院教学管理运作机构与组织包括: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学院教务办、专业(群);学院实行教务办、专业两级教学管理体制。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专业群主任及相关教师组成;教务办是学院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实行副院长负责制,由一名教务办主任和3名教学秘书构成;专业(群)是组织教师开展课程开发与教学工作的基本组织。
2教学管理的内容以及作用
结合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工学院实际情况出发,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基本建设管理、教学质量控制管理,品牌项目建设管理等。
2.1教学计划管理
学院根据行业发展、人才市场需求变化调研报告,结合学院的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和调整专业设置,制定专业招生计划,做好学生二次专业选择工作方案。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院组织教学、管理教学、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主要依据,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指导性文件。专业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细则要求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交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最后报学校审核同意后颁布实施。
2.2教学运行管理
教学运行管理是按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对教学活动的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主要包含以专业为主的课程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和以教务办为主的教学行政管理,其基本点是严格执行教学规范和各项制度,保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保证教学质量。
(1)课堂教学管理。有序高效实施课堂教学: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讨论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提倡启发式教学,实施项目教学,注重对学生思维方法的训练;积极开展网络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等现代化教育技术,扩大课堂教学信息量,提高教学效益。
(2)实践教学管理。按“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要求实施实践教学:实践性课程主要指综合性、应用性的实验、实训、实习课程,如专业综合实训、顶岗实习、毕业设计、社会实践等。
(3)课外教学管理。组织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教学:开展特长生培养工作,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创业活动、科技竞赛、技能竞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开展课外学分认定工作。
(4)课程考核管理。凡规定开设的课程和实践环节都要对学生进行考核,核心技能和职业资格认定考核实行教考分离制度。根据教务处的考试工作要求,组织学院课程考核、成绩审核、成绩报批、成绩录入等工作,配合教务处做好院级统考工作。
(5)学籍档案管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注册(含毕业生电子注册)、考勤、转学(转专业)、退学、休学、复学、课程修读、考核、成绩记载、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证件证书发放的管理。
(6)教学业绩考核。教务办根据学校业绩考核的要求,组织专业,根据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对教师教学业绩进行考核,并做好归档工作。
2.3教学质量控制管理
(1)建立全员全面全过程质量管理。树立全员全面全过程质量控制意识,坚持严格的质量标准,做好招生质量、培养方案质量、教学过程质量、考试质量及毕业生质量等控制与管理。
(2)建立与完善教学质量评估监控制度。建立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和实施办法,实施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实施、学业评价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
(3)建立与完善评课制度。教务办组织对课程方案、课程资源、课程教学过程、课程教学效果等内容进行全面评价,制定课程评价指标体系,采用专家听课、教师评价、学生评价、成果评审、网站评价等方式进行评价。
(4)做好毕业生质量调查和用人单位意见调查工作。学工办会同教务办建立毕业生质量信息反馈网络,定期收集信息,并进行统计分析,改进学校的教学工作。
2.4品牌项目建设管理
(1)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管理。省级示范专业申报方案、建设方案、成果培养方案。
(2)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建立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评价细则。
(3)技能竞赛项目管理。建立技能竞赛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实施课外科技活动与技能(学科)竞赛活动管理。课外科技活动以特长生培养(个性化教育)方式组织实施。技能(学科)竞赛实行学分制。训练学分与竞赛获奖学分可顶替相关专业课程学分。
(4)技能项目考核鉴定管理。建立技能项目考核鉴定管理办法,完善技能考核大纲和训练方案。
(5)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管理。建立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积极开展职称评审准备、青年骨干培养、双师型队伍建设等工作。
3结论
教学管理成功与否取决于教学的中心地位。首先,领导重视: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教学工作,学校领导班子能深入教学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围绕着教学和专业建设开展工作。学校党政会议研究及时并最大限度地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时刻将教学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政策上保证:建立完善的管理措施和保障教学工作的运行机制,营造了宽松和谐的学习与教学环境;经费上保证: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开支,从而保证教学研究的进行、教学质量工程的建设、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学校科研工作要服务教学等方面。
参考文献
[1]杨承梁.论高校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J].科技信息,2009(28).
课程管理办法篇3
关键词:机械设计基础;实验室;运行机制
《机械设计基础》是机械类、近机械类专业的一门主要专业技术基础课,涉及专业多,课程内容庞杂,该课程是学生进行机械综合设计能力、创新能力和工程意识训练的主要课程。其实验课程的教学方法与手段会直接影响到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学习效果,进而影响教学质量。为保证这一需求,《机械设计基础》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机制成为有力的保证。文章通过对《机械设计基础》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机制的思考和探索,对其他专业的实验室建设也可起到示范辐射作用,同时在整个建设和运行中,更应该加强各类实验室信息化管理运行平台建设,提高各类实验室运行效率;完善各类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推进实验教学创新;注重各类实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一、实验室师资队伍建设
1.实验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学校应制定一系列实验教学队伍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比如,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实施方案、教学实验中心管理办法、岗位职责与考核办法、实验室考核评比条例、实验技术成果评审奖励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2.实验队伍培训。学校应该专门出台实验队伍培训措施,对实验人员培训和继续深造提供经费支持,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以在职、在岗的方式参加短期进修班、培训班为主;以通过在职进修、系统学习以及学历培养为辅,少部分人员可以考虑安排脱产进修,重点培养。
二、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实验室运行良好,该实验室应专门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学校专门制定实验室管理办法。比如,实验室管理办法、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实验室设置与调整管理规定、实验室考核评比条例、实验室意外事故处理办法、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与考核管理办法、实验技术成果评审奖励办法等。
学校专门为设备管理制定设备管理办法。比如,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受赠、捐赠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仪器设备报废、报损、回收管理办法、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办法应打印出来,张帖在实验室的墙上,以便师生可随时查询,使实验室和设备管理有章可循。
三、实验室考评办法
1.学生评教。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评教活动,由学生对每门实验课程按评估指标进行打分,作为对实验教师教学效果考评的一个重要依据,而且学院及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实验教学老师,以便老师及时改进实验教学工作中的缺陷,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2.督导教学。聘请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老教授担任督导员,协助检查、监督实验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包括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教材的选用、考试以及成绩评定,帮助实验教学老师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四、实验室环境建设
实验室设计、设施、环境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安全、环保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应急设施和措施完备。实验室应制定有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初次进入实验室时,实验教师都按规定先介绍实验室的安全条例和安全实验知识。设置责任人的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情况。
重视实验环境与安全的建设,制定有专门的环境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环境卫生由实验教师或勤工俭学学生共同负责,并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
实验室场地明亮、宽敞、安全,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完备,管理科学规范,运行维护保障措施得力,适应开放管理和学生自主学习的需要。
五、实验室运行机制的探索
实验室应该实行全开放式教学。
1.内容开放。学生可以在指定的多个实验中,选择自己有兴趣的实验;还可以提出自己的与课程相关的课题,内容不限。
2.时间开放。每个实验室,除正常的课堂教学时间之外,可以全天开放,学生可以通过预约的方式,自由来实验室完成实验;学生进入实验室动手做实验,应该有专门的指导老师给予指导。
3.空间开放。对部分实验还可以与企业合作,学生在做实验时,可跟进企业使用设备的结构和原理;鼓励学生参与课外创新性实验,可派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各级竞赛比赛;允许学生参与教师的研究课题,选择与实验课程相关的实验内容,在教师的科研实验室中完成实验。
实验室应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学生能力为核心,建设先进、开放、服务型的教学实验室,是确保该课程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基础。通过实验室的建设,可以形成系统化的教与学的运行机制,有力地保证实验教学有序运行和实验教学的质量。
参考文献:
[1]孙建平,刘志毅.矿山机电专业的《机械设计基础》实验环节研究[J].课程教育研究,2015(3).
课程管理办法篇4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动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学分累计的办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课程)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以后的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考核)合格,经鉴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自考毕业证书得到世界多个国家认可。
一、报名时间及报考对象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0-20日。各地自考办可根据需要安排补报名,补报名时间见各地自考办通知。
报考对象: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名地点及手续
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到全省各市、州、县自考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系统委托开考的专业由系统委托部门组织报名,考生到系统委托单位在全省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各市、州、县自考办不办理系统委托开考专业考生的报名手续。
系统委托开考专业:(1)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的基础科段—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养殖、种植、农村社会化服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委托: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中国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理;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委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
(2)独立本科段和本科专业的本科段—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省公安厅委托:公安管理、刑事侦察;省统计局委托:经济学、调查与分析;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委托: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中国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理;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委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
2.已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凭准考证报名。新生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根据所公布的专业、课程,认真填写“湖北省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要求内容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3.独立本科段和本科专业的本科段接纳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的毕业生报名,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组织考试。
4.考生每报考1门课程,交纳考试费30元,系统委托开考专业还应交纳考试补助费18元。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3年1月份考试时间为1月12-13日。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表一、表二。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注意,根据教考试办函[2011]5号文件的规定,从2012年1月考试开始,统考的考试时间调整为:上午9:00开始考试,11:30结束;下午14:30开始考试,17:00结束。
四、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自考办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
五、有关说明
1.按全国考办要求,自2008年10月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进行调整,调整后统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基础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2学分)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其考试分数比重约占5%,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前6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本科专业本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包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4学分)。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鄂考委办[2007]20号文件。
2.从2008年10月起,省电大委托的“应用文科”专科专业并入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电信局委托的“通信技术”专科专业和“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省农业厅委托的“高效农业”和“农业推广”专科专业并入“农学”专科专业,面向社会开考,“农业推广”独立本科段专业并入“农学”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开考的“公共事业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并入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宜昌市水利水电局委托开考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开考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省邮管局委托开考的“邮电管理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并入“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卫生厅委托开考的“卫生事业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并入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畜牧局委托开考的“动物性食品卫生检疫”专科专业并入“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专科专业,继续以系统委托形式开考。以上各专业课程衔接情况详见鄂考委办[2008]14号文件。
3.从2009年元月起,省公安厅委托的“刑事侦查”专科专业停考,该专业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4.从2009年元月起,面向社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投资理财(独立本科段)、土木工程(独立本科段)两个专业。主考学校分别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专业代码分别为020177、080825。以上两个专业的详细专业考试计划见鄂考委办[2008]11号文件。
5.从2010年10月起,受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委托,我省首次开考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是武汉大学,专科代码为020265,独立本科段代码为020282,专业考试计划见鄂考委[2010]3号文件。报名工作由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负责,咨询电话:027-85791185。
6.从2011年10月起,受中国市场协会委托,我省首次开考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是武汉大学,专科代码为020313,独立本科段代码为020314,专业考试计划见考委[2009]5号文件。报名工作由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市场协会武汉办事处)负责,咨询电话:027-68776355。
7.从2012年元月起,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委托,我省首次开考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专科代码为020319,独立本科段代码为020320,专业考试计划见考委[2011]2号文件。报名工作由全国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办公室湖北办事处负责,027-86780881。
8.我省自学考试每年集中四次时间报名。5月10—20日报考当年7月份考试,6月10—25日报考当年10月份考试,11月10—20日报考次年1月份考试,12月10—25日报考次年4月份考试。各地自考办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补报名时间。
9.根据需要,2013年部分课程考试使用大纲和教材将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见当次《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大纲使用情况表》,请有关部门做好现行使用教材大纲和新教材大纲衔接和供应工作。
10.面向社会开考的政治学(独立本科段)专业、饭店管理(专科)专业和系统委托开考的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专科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科)专业已于2008年10月份停考,以上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以上专业中政治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思想政治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饭店管理(专科)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旅游管理(专科)专业、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专科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会计(专科)专业继续参加考试。
11.凡符合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条件的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有关课程合格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参加考核。201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时间安排详见表一。
12.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理论考试合格者,持课程合格证书到各市、州自考办办理计算机应用基础上机实习(课程代码:00019)考核的报名手续(系统委托开考专业的武汉市考生到委托系统办理报名手续,各市、州考生到当地考办办理报名手续),2013年上半年上机实习考核报名时间见表一,考核定于2013年4月13-14日进行。
13.省自考办于2001年6月份开始进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无纸化考试”,该考试将“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笔试(课程代码:00018)和上机实习考核(课程代码:00019)合二为一;凡参加“无纸化考试”合格者可以不参加该课程笔试和上机实习。报名及考试地点设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汉口杨汊湖),考生可随时报名,集中安排考试,联系电话:027-85620977。
14.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考生可到湖北省统计局报名,取得调查分析师(初级、中级、高级)证书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可以在自考调查与分析本科专业中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考生可到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名,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与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考生可到湖北省餐饮协会(湖北经济学院)报名,餐饮中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课程与餐饮管理专业专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课程与餐饮管理本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考生可到湖北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报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新华路36号),考生通过了中英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所规定的课程考试,由英国皇家采购与供应学会(英文缩写“CIPS”)颁发相应级别的CIPS证书(CIPS三级或四级证书),同时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考办)和中交协共同颁发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并与采购与供应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物流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的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考生可到湖北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报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新华路36号),考生通过了物流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所规定的课程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考办)和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共同颁发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并与物流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的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考生可到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培训中心(地址:武汉大学工学部10号教学楼二楼教学办公室)报名。考生通过了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所规定的课程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考办)和中国市场学会共同颁发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销售经理助理、销售经理、销售总监),并与销售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具体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为准(教育部考试中心社会考试网:http://sk.neea.edu.cn/),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是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对接的“双证书”项目,全部证书课程均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中的专业核心课程,凡通过证书课程考试的考生,可免考相应专业核心课程,获得专业课程学分。考生可到全国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办公室在我省设立的学习服务中心报名,具体请查询全国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网站(www.ksssme.org.cn)。15、我省于2011年启动“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课程网络注册学习”采取“网络+面授”的混合式教学方式,通过全国考办批准的远程交互式网络助学平台,为全体学习者提供由主考学校开发的优质课件资源,集教学、学习过程控制和学习效果评价于一体,实现线上学习与线下辅导的有机结合,对考生课程实施过程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评价方式,目前开展“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助学机构有: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湖北科技培训学院,武汉电子专修学院,武汉震旦法商专修学院。有意接受“课程网络注册学习”助学的考生可与上述助学机构咨询联系。
16、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文件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网址分别为:www.hbea.edu.cn;www.hbee.edu.cn。
六、考生须知
1.考生应按当地自考办(或委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考试安排通知单”,并持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安排通知单参加考试。
2.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考试成绩由市、州、县自考办通知考生本人或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考试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日期内,持准考证到当地自考办指定地点领取课程合格证书。
4.申请转(免)考的考生请于每年3月1日—15日、9月1日—15日持转(免)考登记表两张、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向当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然后由各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审核手续。集中办理转(免)考手续时间为每年3月16—31日、9月16—30日。办理地点:武昌友谊大道学院路12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湖北大学旁)。
课程管理办法篇5
关键词: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教学管理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外合作办学已经进入了一个快速、稳定的发展阶段。高等教育国际化是加强高等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开拓国内国外教育资源,并充分利用国际教育市场,在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方面适应国际交往和发展的需要,培养具有国际交流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培养具有国际意识和较强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国际化人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通常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目前所称的中外合作办学一般是指国家鼓励的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而教学管理是为了实现教学目标,按照教学规律和特点,对教学过程实行的全面管理。有效的教学管理系统是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的有力保障,从而突出教学管理在中外合作办学中的核心作用。由于中外合作办学是一种全新的教育模式,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如:学生入学起点要求降低,生源质量差别增大;没有及时确立新的教学和管理方式;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和教学目标等方面没有及时跟进;办学管理经验和管理水平不高等都给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一、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录取的学生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加大了教学管理工作难度
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由于缺乏优质生源,学生的文化素质基础相对较差。由于其不同的办学性质和模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招收的学生不同于母体高校的学生:生源情况复杂,有的是高中应届毕业生,有的是三校生,甚至有一些是社会青年。比如湘潭大学国际合作项目招收的学生中,有重点本科层次、三本层次以及专科层次的学生。他们中的大多数来自经济状况富裕的家庭,且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相当一部分还是来自单亲家庭。由于父母长期的过度呵护,这些学生的自立和自理能力较差,承受挫折的能力较弱,自我为中心的意识较强,学生的文化基础差距较大。与国内同类学生相比,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在相同的学习时间内承受语言学习和专业学习双重压力,同时还必须接受和适应两种不同的教学体制。此外,进入该项目的学生,求学目的也不尽相同,有的是为了出国深造;有的是为了提高外语水平,以后找份好工作;有的是无法就读本科院校,只能选择高等职业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这些情况,无形中增加了中外合作办学教学管理工作的难度。
(二)师资结构相对复杂,人员流动性较大,教师管理难度相对较大
在中外合作办学中,师资队伍主要由中教和外教组成,其中既有专职教师又有兼职教师,既有长期聘用教师又有短期客座教师等,因此造成师资结构相对复杂的情况。人员流动性较大,主要是外籍教师以及聘用制中教流动性大,既有合同制的外教长期授课也有国外合作院校的外教不定期来校集中授课,既有一门课程始终由一名教师讲授的又有一门课程不同学期由不同教师讲授的,甚至有的课程同一学期换不同教师讲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对教师、学生进行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聘任的外籍教师和外籍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学士以上学位和相应的职业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外方合作办学者应当从本教育机构中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任教。然而现在,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迅速,外籍教师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有些学校在师资引进的过程中程序过于简单,引进的外籍教师良莠不齐。此外,中教的流动性也比较大,大多是由于聘用教师大多属于合同制教师,在合同期满时,许多人也会调去其他单位工作。教师频繁流动,导致他们不能准确地掌握学校和学生的状况,也容易产生教学不系统、缺乏连续性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教学质量。此外,一般的职业院校,教师没有受过良好的培训,双语教学才刚刚起步,具有流利的外语表达能力、扎实专业基础的优秀教师为数不多。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用中文教学代替双语教学、学校临时到外校聘请相关教师完成教学任务,这不仅不能提高教学质量,而且会给教学管理带来风险。
(三)文化差异导致中外合作办学中的教学管理工作有其特殊性
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中方教师接触到的是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外籍教师,以及素质和基础参差不齐的中方学生。这对中方教学管理人员以及班主任、辅导员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在语言上能够与外籍教师进行无障碍的沟通,而且可以帮助外教解决一些教学、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也应注意在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原则性和灵活性,有助于培养学生学习外语语言文化和专业知识的兴趣,并引导他们科学地设计大学生涯及职业生涯。
同时,文化差异和不同的教育重点,给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师管理提出了挑战。一些教师对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有一种错误观念:学生基础差、水平低。此外,对合作办学专业授课的教师,课酬方面除了正常教学工作量外,一般都会得到额外补贴,而这些并没有经过严格的考核机制来评估。一些老师上课敷衍了事,教学质量较差,学生反响不好,直接影响到合作办学项目的声誉和进一步发展。
二、对中外合作办学教学管理提出的建议和对策
(一)对教学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优质的教育资源需要优秀的管理者,尤其是在中外合作办学这样一个特殊的教育背景下,更需要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知识水平高,同时了解国际办学的规章制度、熟悉办学法律的人员从事这项重要的工作。由于中外合作办学对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优质的教育资源的引入导致其办学起点高于普通高等教育,并且进入项目的学生交付了相对昂贵的学费,其主要目的就是在学习过程中接受优质的教学及管理服务。这就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具有管理学、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系统、全面的专业知识,这对于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来说,参加各种教学管理培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管理人员有参加培训的机会。因此,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各种培训,可以保障教学管理工作正常进行,包括对教务管理人员进行教务管理方面专业技能的培训、对学生管理人员进行心理咨询方面专业知识的培训等等,以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以确保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优化中外师资力量,加强外籍教师管理
高品质教学的先决条件是强大的教师资源,教师是教学的主要执行者,教师能否有效提升教学质量以及能否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在中外合作办学教学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教育机构必须按照专业设置引进专业教师,建立体现专业特色的教学团队,培养优秀的复合型人才。
大多数在中国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学质量监督的对象基本上为中方教师,对外方教师的监督较少。由于引进的外方课程以及外籍教师授课课程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都不同于国内课程,因此对这类课程的教学监督很少。为了能够有效地对外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监督,办学机构可以在外方教师中挑选出一些优秀教师作为外方教师的教学督导员,并与中方教学督导员共同进行对外方教师的教学质量监督。
此外,可以对所有的新进外教进行岗前培训,帮助他们了解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做到知法、守法;同时让他们了解学校的课程体系、教学计划,鼓励新外教与任教时间长的外教进行沟通。通过岗前培训、教学评估,及时反馈信息,促进相互之间的了解,有助于外籍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从而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同时,对教学研究工作成绩显著的外籍教师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并倡导人文关怀,外籍教师远离故乡和亲人,由于文化、社会、工作、生活等环境的变化,面临着繁重的工作压力,这需要教学管理人员及时、主动地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尽早适应国内环境,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三)提高生源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收学生,纳入国家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实施其他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收学生,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收境外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在现实的合作办学实践中,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一些合作办学机构通常为了招收更多的学生而降低录取标准。这种舍本逐末的做法必然给教学增大了难度,也降低了中外合作办学的整体质量水平。因此,除了坚持以上录取标准外,还应在新生进校时增加外语测试、政审等环节,以确保学生的基本素质达到一定水平。
(四)促进教学运行的信息化管理
在高校教学管理过程中,要对教学过程及教学成果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评价,从而进行正确的决策,就必须收集和处理大量信息,这是手工操作无法完成的。因此,应广泛使用计算机和其他现代技术设备,以实现计算机辅助教学管理。计算机在高校教学管理中,具有以下功能:1、对教学数据进行存储,如对有关授课、试题、成绩、学籍信息等大量资料进行存储与统计,构建包括教学计划、课程安排、教师和学生信息、教室等教学资源的教学信息数据库,实现传统教学信息的电子化转化;2、对教学状况的分析评价,如利用计算机分析处理教学过程中的动态情况,以及教学成果、教学质量等问题;3、支持教学决策,充分发挥计算机的优势功能,研究开发教学领域中的决策应用软件,尽可能多的使用计算机提供决策支持系统,以促进科学化的教学决策。另外,教务管理系统的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建立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书管理、调课管理、教室管理、排课和选课管理等管理子系统,其中也包括教务部门的网站建设。随着中外合作办学的快速发展,人才培养方案需要及时、仔细地修订与优化。因此,教务管理系统的更新也尤为重要。
(五)制订适应中外合作办学特点的培养方案
在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中,制订教学计划以及培养方案要明确“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首先,在培养人才的类型上要培养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和专业知识,同时又具有较强创新、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国际型人才。其次,培养方案要体现能够适应不同层次学生学习的分级教育模式。最后,培养方案应体现专业特色。优秀的培养方案能够体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办学特色、教学管理特色、人才培养特色、专业特色等信息。
在制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培养方案时,还应注意课程设置的合理安排。比如湘潭大学中外合作项目中,学生在国内学习两年,国外学习两年,同时修中、外双方两个学位,需要修大量的语言类基础课程。因此,在前两年的课程设置中,主要开设外语语言类课程,同时开设中文教学的专业基础课程,以保证学生在出国后能顺利适应国外合作大学的相关课程。
总之,通过以上对策和方法能有效的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只有对教学管理这一重要环节进行不断探索和改进,才能促进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发展的更快更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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