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高中作文网,请分享给你的朋友!

当前位置 : 首页 > 范文大全 > 写作范文

危险化学品安全预案(收集5篇)

来源: 时间:2024-08-06 手机浏览

危险化学品安全预案篇1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误操作的重要方法。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教育三方面。1)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要求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员工、临时工、外来实习人员等)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一、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学时。2)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结合岗位特点,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基础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本岗位的生产特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护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措施,生产事故案例,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等。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0学时。3)特殊安全教育培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进行安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年限进行复审和换证;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使用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发生重特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二、隐患管理

隐患是事故的根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经常性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安全隐患排查要不留死角,全员参与。对于排查出的一般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于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纳入技改项目,限期整改。

三、作业安全管理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均具有很大的风险,要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八项作业规范(AQ3021~3028-2008)的要求。实施作业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分析、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

四、变更管理

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确保变更带来的危险性得到充分辨识,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发生变更时,如果未对风险进行分析并采取安全措施,就极易形成重大事故隐患,甚至造成事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在工艺、设备设施、电气仪表、公用工程、管理制度和人员等方面发生的所有变化,都应纳入变更管理。实施变更前,企业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确保变更具备安全条件,并对变更可能影响到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五、应急管理

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事故应急演练,评估演练效果并完善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建立应急响应系统,明确组成人员及其职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事故现场人员和应急处置人员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置。各职能单位要做好日常应急保障工作,定期核查并及时补充和更新应急物资储备。对于应急处置人员和管理人员要进行定期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

六、事故和事件管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着重加强未遂事故等安全事件的管理。认真分析查找分析安全事件的根本原因,及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防范事故的发生。对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及时落实防范措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吸取事故(事件)教训。对于外部企业事故信息也要及时收集,认真吸取同类企业事故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七、结语

危险化学品安全预案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企业安全生产,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目标,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内容

以深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国家安监总局、工信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三〔〕186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8号)等文件精神和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重点,全面深化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通过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指导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采购等重点环节中防范泄漏爆炸事故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解决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有效控制和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对环境的危害,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转变方式建‘两型’,转变作风惠民生”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取得良好成效,成立阳市防范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领导小组,市安监局局长黄柏良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安监局副局长李春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兰波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刘金德、吴斌、余乐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金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安监局,负责统筹指导活动的开展,协调解决活动开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危化企业帮扶活动日常工作。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

各单位紧紧围绕安全发展的要求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总体方案要求,落实责任,明确目标,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积极宣传、深入发动,为开展专项行动做好各种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

各单位按照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企业帮扶活动。市安委办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并提出整改意见。各相关单位组织危化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指导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与周边企业和当地政府的衔接,形成应急联动机制,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重点指导帮扶湖南国发集团防范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阶段

各单位对照活动方案确定的目标和内容,逐项检查完成情况,重点督促检查湖南国发集团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企业安全防范意识。

由市安监局领导带队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企业经营生产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专家对检查当中发现的新问题认真研究,建立台帐。重点帮扶湖南国发集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将危险化学品防泄漏防爆炸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进行部署,正确引导,竭诚服务,促使企业积极、主动、迅速启动危险化学品防泄漏防爆炸日常监管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更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强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由市安监局危化科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工信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和省安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督促企业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职工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并使这一工作常态化、持久化、制度化,提升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理论水平,营造全体员工“知安全,讲安全,重安全”的浓厚安全氛围。不定期组织湖南国发集团各个危险工艺的操作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到先进企业学习,采取专家集中指导、现场示范等方式开展安全培训,将员工培训后的考核成绩作为其升迁奖励的重要内容,从而调动员工主动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技能。

(三)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

以国发集团作为重点帮扶企业,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分级响应机制。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指导湖南国发集团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力量,组建一支专业化多功能的应急救援队伍,同时建立健全队伍的值班、培训、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检查维护、例会、演练等制度,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救援队伍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针对企业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危害情况,组织企业配合当地政府和安监、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群防群治的三级应急救援。

危险化学品安全预案篇3

【关键词】重大危险源控制重大事故预防安全管理

重大危险源是指工业活动中危险物质或能量超过临界量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工业活动中重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事故,尽管其起因和影响不尽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其根源是存在大量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或具有引发灾难事故的能量。

重大危险源同重大事故隐患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前者强调设备、设施、场所中存在或固有的危险物质(能量)的多少,后者可以认为是出现明显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上的缺陷)的重大危险源。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到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监控是重大事故预防思想的进步,是从源头上抓预防,是落实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

由于工业活动的复杂性,有效地控制重大事故需要采用系统工程的思想和方法。重大事故预防控制系统主要由以下几方面组成。

一、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普查或申报)

防止重大工业事故的第一步是确认或辨识重大危险源。2000年9月我国了《重大危险源辨识》国家标准GB18218-2000。国际劳工组织认为:各国应根据具体的工业生产情况制定合适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该标准应能代表本国优先控制的危险物质,并便于根据新的知识和经验进行修改和补充。通过重大危险源普查或申报,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可以掌握重大危险源分布、分类及其安全状况,从而对事故预防做到心中有数,重点突出。

二、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重大危险源的评价是一项十分复杂的技术性工作,需要系统地收集设计、运行及其他与重大危险源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对重大危险源的关键部分,尤其应进行分析和评价,找出潜在的工艺缺陷、失误因素和预防重点。评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申报)和评价后,企业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已辨识和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安全评价报告。如属新建的重大危险设施,则应在其投入运转之前提交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详细说明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其内容应包括危险设备、设施的情况,工艺过程,使用的危害物质的性质、数量,有关安全系统的情况,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及前提条件,安全操作和预防失误的控制措施,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类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等。

安全评价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以及新知识和新技术进展情况进行修改和增补,并由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检查和评审。

四、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事故预防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企业应负责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以及在必要时进行修订。场外应急救援预案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提供的安全评价报告和有关材料制定。

预案应提出详尽、实用、清楚和有效的技术与组织措施。政府主管部门应保证将发生事故时要采取的应急措施和正确做法的有关材料,散发给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公众,并保证公众充分了解发生重大事故时的应急措施。每隔适当的时间应修订和重新散发应急救援预案宣传材料。

五、工厂选址与安全规划

政府主管部门应制定综合性的土地使才用政策,确保重大危险源与居民区、公共设施、其他工作场所及其他危险源安全隔离

六、重大危险源的分级监督管理

根据重大危险源评价结果,按危险源级别,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管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派出经过培训的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定期对所辖范围内相应监管级别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监察。

七、基于GIS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系统

在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辨识)、评价、分级管理和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的基础上,建立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统)的企业、县、市、省、国家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系统。有条件的企业可对重大危险源建立实时监控预警系统,对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预警,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统)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有助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丁解、掌握重大危险源状况,制定相应的分级监察方案,切实有效地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建立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

1997年原劳动部在北京、上海、天津、青岛、深圳、成都等6个城市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普查及监控工作。6个城市共普查出重大危险源10230个。

继这6个城市之后,重庆市以及南京化学工业集团公司等城市和企业也相继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普查和监控工作。

实施重大危险源普查可使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重大危险源做到心中有数,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北京、青岛等城市在重大危险源普查基础上,建立了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统)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技术含量,为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决策起到了参谋作用。

(作者系国家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

相关链接“”版权所有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预案篇4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部署,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严格安全准入,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抓好源头管理

1、严格安全准入。新、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五常市政府的规划和布局,并取得规化许可。

2、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退出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区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综合性支撑政策,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

3、严格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的安全标准。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严禁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4、严格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关键岗位人员职业安全准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考核和学历要求。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试。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

(二)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5、持续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的专项整治。加强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强化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物品和仓库、储罐区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对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硝酸铵、硝酸胍等物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一律停止生产使用。严厉打击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各种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的事故隐患。

6、开展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强化检维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实施特殊作业审批,严厉查处特殊作业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所有仓储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全部按特级动火进行升级管理,其他企业罐区动火作业全部提升一个级别管理。

(三)进一步深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7、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逐级、逐岗落实风险管控责任,把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

8、推进企业自动化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安全投入,新建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我市已完成的“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开展“回头看”。加快现有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

9、全面实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制度,应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工艺危害性分析等方法及黑龙江省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风险等级判定准则,组织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划分等级,确定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完善风险点清单台账,利用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绘制企业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和企业作业安全风险比较图,落实企业内部管控层级、责任和措施。重大安全风险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0、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管控措施,形成“一企一册”。通过隔离危险源、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技术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

11、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公告制度,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企业重大风险点、风险和有害因素类别、重大危险源和管控措施;风险岗位设置告知卡,员工要熟悉岗位风险及避险知识。

12、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针对风险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清单,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对风险点的管控范围,将风险点隐患排查的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每个风险点的隐患排查内容、频次和要求,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重大隐患挂牌治理台账,制定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方案,对重大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13、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登记建档,绘制重大危险源电子分布图,动态掌握重大危险源数量、状况及分布。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和风险预控管理,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对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罐区,必须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设置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14.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引导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与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结合起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监督、指导和检查,选树一批典型标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

(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15、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按照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标准,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高风险岗位现场处置方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应急预案相衔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16、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与演练。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能力。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及试点创建阶段(2017年8月1日前)

依据本方案,对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试点创建工作,我市试点企业为:黑龙江物资储备管理局一五三处。

(二)经验交流分享阶段(2017年8月1日至8月31日)

组织开展交流学习,分享试点单位经验和做法。

(三)重点推进阶段(201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10月底前完成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及“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企业作业风险比较图、重大危险源电子分布图绘制工作,并在醒目位置和重大风险处张贴悬挂。市局将对规模以上企业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四)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1月1日至10月20日)

我市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项工作,绘制“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

(五)总体验收阶段(2018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组成验收组,对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10人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安监办、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将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分析研判生产安全事故规律性和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措施落实,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危险化学品安全预案篇5

XXX[2017]026号

签发人:XXX

关于印发危险源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车间:

为加强安全管理,公司编制了《危险源管理制度》,现印发给各部门、下属单位,并于即日起执行,希严格履行。

附:《危险源管理制度》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六日

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

危险有害因素应定期进行辨识和评估;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按《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进行辨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二.管理机构职责

1.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制定公司危险源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公司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

(4)组织或参加危险源、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对直接监督管理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2.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规定,利用公司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督促所属车间、科室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单位危险源、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三.登记、评估和备案

1.公司、各生产单位按二级安全责任主体,分别建立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档案,各生产单位应定期或及时审核所属车间重大危险源台帐,并负责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各生产单位要按照国家、公司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

3.每年由公司组织开展定期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各生产单位不定期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以《安全检查通报》形式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

4.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四.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1.对涉及危险源、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2.各生产单位要定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五.监督管理

1.公司对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实行二级管理。构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直接监督或授权各生产单位监督;公司规定的危险源,由各生产单位直接监督;对每个危险源要采取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责任到人,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2.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到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规程规定。易燃、易爆场所要做到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有效。

3.加强对车床及其它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做到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认真开展定期检验,及时消除影响设备、系统存在的缺陷,操作、检修、维护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4.严格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单位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与易燃易爆等物品分开储存,生产中设置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装置,使用防爆电器,消防安全措施到位,并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5.除生产和现场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外,各生产单位所属生活后勤、其它产业等,如存在以下危险源,必须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

上下班的通勤车、运输的货车等驾驶员,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培训,取得相应驾驶证、有一定驾驶经验的人员担任。车辆要定期检修保养,确保状况良好,灭火消防器材齐全有效。不得超员、超车、超载、酒后开车,